地质灾害评估属地质勘察系列吗
『壹』 地质灾害勘察
现在地质灾害防治已经进入实践阶段。这项工作怎么做?当前呈现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现根据著者十余年来参与这方面工作的经验总结,粗浅地论述一下这个问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地质灾害勘察。
1.地质科学实践领域
首先谈一下地质灾害防治在地质工作中的地位。1983年著者在河南省地质学会年会的学术会议上曾提出,地质科学有两大实践领域,第一个是找宝,这是地质科学从它的形成开始到今天一直进行的一项工作,包括固体矿产资源、液体矿产资源及气体矿产资源;第二个是防灾,防治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工程活动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就是防灾措施;②自然地质灾害防治,这方面内容很多;③环境破坏和恶化防治,这是一种慢性危害,但是它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也需要进行防治。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发展,地质灾害发生愈来愈严重,具有成倍增长的趋势,认识这一点很重要,可以主动地进行防治,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著者在1989年曾经提出“减灾就是增产”,只搞有形的增产,不搞无形的防灾,有形的增产就被抵消了。所以说,防灾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减灾就是增产”。减灾事业,现在受到全世界的重视。
地质工程学原理
2.地质灾害的定义
什么是地质灾害?有这样那样的定义,其说不一。著者给的定义是: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的地质事件为地质灾害,其不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的地质事件那只是地质作用,构不成地质灾害,自然地质作用它本身就在不断地发展着,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的地质事件才构成地质灾害。我们的任务就是通过我们的工作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和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要认识地质灾害,只有认识了地质灾害,才能防治地质灾害,也就是说只有认识世界,才能改造世界,才能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勘察就是为认识地质灾害工作的。不做这项工作,就去治理地质灾害,很可能无的放矢,事倍功半。
3.地质勘察类型及服务对象
为了认识地质灾害,我们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地质灾害勘察工作,探讨了地质灾害的形成规律、机制、理论,为鉴别地质灾害提供理论依据。我们要充分利用已取得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来鉴别是不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形成过程、机制、危害及防治方案。我们怎样开展这一系列工作呢?主要的手段是进行地质灾害勘察。要认识地质灾害,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勘察,但是目前的地质灾害勘察报告是五花八门的,很多是不符合地质灾害勘察要求的。为了弄清地质灾害勘察概念,我们必须弄清地质勘察类型和内容,为了简明地阐述这个问题,归纳如表14-1。
表14-1 地质勘察类型及内容
表14-1所列的区域地质勘察又叫做区域地质普查,这项工作是探讨地质构造区域规律,为规划服务,为找矿规划也好,为工程建设规划也好,为国土整治规划也好,都必须在认识区域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基础上来做;矿产资源勘察工作目标是为寻找某一种矿产资源,评价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储量及开采条件,它是为工业建设服务的;工程地质勘察是工程地质工作者最熟悉的一项工作,它的工作内容是勘察工程地质条件,特别是不良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施工服务,防止工程建设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最近提出来的地质灾害勘察是为地质灾害防治服务的。
4.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内容
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内容包括6种:
(1)调查地质灾害和孕灾体分布范围及规模;地质灾害已经发生了,它的分布范围和规模可以直接调查。对于已经有前兆,还没有发生的应该作出预测,如果发生时,它的影响范围和规模可能有多大为灾情评估和预测做准备。
(2)已产生的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及将要产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预测和评估;
(3)地质灾害产生原因、变形体或灾害体结构、运动机制、变形趋势预测(稳定性、影响范围)调查研究;
(4)工程治理可能性研究(外动力作用——可治;内动力作用——难治)。
地质工程学原理
著者看到有一些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特别是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灾害勘察报告,在灾情评估和预测问题上说不准,有的做得很大,有的做得很小,现在我们对变形体稳定性如何评价还有一些办法,但是将来它一旦成灾时的影响范围有多大,这个问题目前研究还不多,这就影响到灾情调查和预测,所以说灾害产生的规模和影响范围是地质灾害勘察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灾情调查和预测评估工作是地质灾害勘察与其他类型的地质勘察的主要区别之处,是地质灾害勘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灾情不好说该防治还是不该防治。灾情包括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及对环境的破坏,即常说的三大效益,灾情评估应该包括这三个方面内容,这是地质灾害勘察的独特的地方,一定要认真做好。
第三方面内容是孕灾条件、孕灾体特征、成灾原因分析、变形体或灾害体结构、运动机制、变形趋势预测(稳定性、影响范围)的研究。这是地质灾害勘察的核心工作,这对研究防灾方案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环。有了这方面内容,我们才能进行工程治理可能性研究。工程治理可能性应该分别看待,比如说,外动力诱发的,包括人类活动和地质外营力诱发的地质灾害,工程可以治理;内动力造成的,比如断层活动,地震诱发的地质灾害,一般来说是很难治理的,有的是无法治理的,可以采取躲和抗的办法来防灾,如地震,躲,有时也没有办法躲,我们可采取抗震设防来防灾。外动力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也不都是要治理或值得治理的,防灾方案有两种,一种是抗和躲,进行工程加固和居民点搬迁,这种情况一般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低,治理投资很大还不如搬迁和适当地加固,如四川省云阳县东大井滑坡,灾情很严重,但是治理的效益很低,而且三峡水库建成2000年蓄水时,这个村子就要淹没,显然,治理是不合理的,还不如提前投资搬迁,这是合理的。搬迁、躲避和工程治理主要决定于防治效益。防治效益,前面已经提出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比较具体,好论证。社会效益比较复杂,牵扯到政治和文化,比如说,西藏有一个琼结县,正在受到泥石流的威胁,但是防治的经济效益不大,可是社会效益很大,藏族的很多名胜古迹在那儿,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合葬的大墓也在那儿,社会效益很重要,这个点就必须防治。还有环境效益,也很重要,要综合判断来确定该不该治。
另外一项勘察内容是变形监测。著者多次谈到过这个问题,著者的意见是在地质灾害勘察伊始就要把这项工作做起来。地质灾害勘察工作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我们利用这一年时间进行变形监测、收集变形资料,对评价灾害体或变形体的活动性是非常宝贵的。著者遇到很多情况是,根据计算结果,它是稳定的,可是观测结果是裂缝还在发展。如链子崖危岩体的稳定性,有的计算得出的安全系数是3.7,有的计算得的安全系数是1.7,谁也没有计算出它不稳定,可是观测结果是变形继续在发展。原因在于你的计算模型和计算参数很难选准。计算结果只能做参考,那怎么办?我们要尊重监测结果。变形还在发展,说明它是不稳定的,这个结论是可靠的,这说明变形监测是很重要的。第二个变形监测的重要性是监测施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意外事故。第三个重要意义是检查治理效果。你说治理好了不行,要看治理的实际效果。效果检验不是一年半年就行的事,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检查。比如说,豆芽棚滑坡经过治理后变形明显减小,但是还在微弱地活动,现在又在产生反弹,是否是变形就完了呢,还要继续进行观测。韩城电厂治理完工了以后,确实是不动了,后来又动了,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这是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内容。
下面再谈一下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编写内容。1995年著者审查了6个地质灾害勘察报告,比较合乎要求的只有一个,原因是没有规范,著者认为地质灾害勘察报告基本内容还是可以提出来的,有下面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地质灾害发生过程及历史,灾情调查及预测评估结果(直接的和间接的损失,经济、社会和环境损失和破坏);
第二部分:阐述地质灾害形成的环境地质条件(气象、水文、地理地貌、地质等);
第三部分:地质灾害区域特征、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孕灾体(变形体)结构、边界条件、物理力学参数,地质灾害成因、成灾因素、变形机制、稳定性分析、运动过程和影响范围预测;
第四部分:论述治理的必要性:根据治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论证;论述治理的可能性;论证防灾方案;
第五部分:结论。
『贰』 请问一下做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需要到现场(矿山)做勘查么如果要 是勘查哪些内容
现场看有没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边坡、裂缝、水系、地下水,还有就是有没有岩溶什么的
主要是调查前面各种的特征,如岩层、裂缝产状、长宽高厚、坡向、流量、形状、体积、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等。
『叁』 求地质灾害报告和地质勘察报告的区别
有区别,地质灾害报告一般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主要是在工程可行专性研究阶段要编属写的,主要是用于说明工程建设区域内有没有危害工程项目安全的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灾害,如果有,要提出防治措施,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一般按工程规模和灾害种类及危害程度由大到小分为三个评估级别:一级、二级、三级。而地质勘察报告一般叫“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主要提供地基土或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以便设计单位确定建筑物的基础形式和荷载的大小。比如你要建一座50层的大楼,地质勘察就是查明大楼下部土层是否能承受大楼带来的压力,并且要确定哪一层土能够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不知这么讲你是否明白,不过我也就了解这么多了!
『肆』 地质灾害评估是属于什么单位
地质灾害来危险性评估是由源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但是该单位只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具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实施主体应该是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实施工程活动的主体。比如说,a单位要在某地区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那么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需由a单位在建设工程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时,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即具备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出具危险性评估报告,评估费由a单位支付
『伍』 为什么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勘察报告是每个设计阶段都需要的;地质灾害报告只有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专建设时才需要提属供,由于归口国土部门,涉及部门利益,不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也常常被要求做地质灾害报告。按国务院令是在可研阶段,按编制法可放在初设阶段,如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内建桥应该在可研阶段完成的,否则可以不做
不是所有的建设用地都需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这要根据地质专家掌握的资料来决定.专家决定需要做评估的,建设单位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如果不需要做,专家就告诉他免做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房屋拆迁前就应该做,尤其在抚顺这样沉陷区多的城市,有的地区存在危险性的地质灾害,不适合搞建筑
『陆』 地质灾害报告和地质勘察报告有区别吗
先把复两个名称解释一制下: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地质勘察:地质工程领域是以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为理论基础,以地质调查、矿产资源的普查与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质结构与地质背景涉及的工程问题为主要对象,以地质学、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技术、数学地质方法、遥感技术、测试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为手段,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先导性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适用的行业包括:地质调查,油气及固体矿产资源的普查勘探与评价,大型工矿企业和水利水电建设,公路和铁道建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的调查,勘察及监测等。
地质灾害报告有:地质灾害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设计、地质灾害治理等等。
地质勘察报告主要是岩土勘察报告:包括公路、房建、水利工程、桥梁、隧道等等。
『柒』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有效预防、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未来工程设施及其运行环境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的一项主动防灾措施。科学合理地开展此项工作,对发现项目建设区潜伏重大地质灾害问题、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以及指导建设项目安全实施和运营等方面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雅虹等,2007)。
为规范我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颁发了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及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作为目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范和依据。
(一)评估的任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任务包括:
(1)查明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特征及其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诱发因素;
(2)分析预测工程项目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3)评价工程建设是否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和工程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4)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
(5)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6)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议等(郭富赘等,2003)。
(二)评估对象及灾种
《技术要求》规定,凡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以及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均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提及的是:一旦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无论场地是否跨越地方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划分的所谓易发区和非易发区,均应进行评估。
图2-2 常见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流程各异.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为准)
需要评估的主要地质灾害种类,《技术要求》中有明确的规定。总体可概括为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及不稳定斜坡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除地质灾害外,还经常遇到一些环境地质问题需要讨论,主要有活动断层、岩溶、冲沟、淤泥、软土和饱和砂土的液化等,一般情况下是将其纳入到相关灾害中进行讨论。如岩溶问题可以并入到地面塌陷或地下水污染灾害中讨论;活动断层、软土、砂土液化等问题可并入到地面变形或不均匀沉降(陷)灾害中讨论(金德山,2004)。
(三)评估的基本要求
1.总体要求
(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在申请核准、备案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办发[2001]35号)。
(2)在已进行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发[2004]69号)。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国土资发[2004]69号)。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冻土沉陷等。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评价工作。
2.评估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2)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现状;(3)简要分析评估对象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的范围、方式、强度与持续时间;(4)分析论证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中和运营中加剧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5)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6)给出建设场地工程建设地质适宜性的评估结论;(7)针对不同建设阶段,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地质工作意见和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建议。
3.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包括前期野外调查和后期室内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流程见图2-3。
(1)野外调查方法:野外调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较低的成本投入,获取较多的基础资料并得到可靠的评价结果。因此,除采用一系列传统方法收集、获取相关基础资料外,需充分利用已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高效、可靠的资料获取。如利用空间对地观测的InSAR技术可快速获取大范围、高精度现今地面沉降信息,对传统的水准测量结果进行补充和验证;利用高分辨率数字化航片或卫星图像,可对区域活动构造迹象、滑坡泥石流潜势等进行有效判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室内分析研究:室内分析研究主要是在野外调查及观测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进行现状分析、未来预测和综合评估。
图2-3 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程序图
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常采用的方法包括:地质历史分析法和工程地质类比法。此外,现状评估有时也采用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判别法,而预测评估有时会采用多因素分析法等。由于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一般投入的实物工作量较少,又与建设项目的选址阶段相对应,而且评估工作的性质是指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而不是解决问题。因此,评估的工作方法目前多以定性分析或半定量分析方法为主,较少采用定量计算的方法。如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包括斜坡及工程边坡),一般采用地质类比法定性评估其稳定性;而对泥石流的稳定性多采用地质环境条件综合评判法进行判定,或采用易发性量化指标半定量评估。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方法较常见的有信息叠加法、多因素综合判别法、模糊数学评判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4.评估级别
依据建设项目重要性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将评估级别划分为3级。凡重要建设项目,无论地质环境条件属哪类,均划为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的级别划分是个难点,要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评估级别。确定评估级别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按《技术要求》确定的建设项目重要性类别;(2)按《技术要求》确定的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3)根据这两个判别结果来综合确定评估级别(黄雅虹等,2007)。
5.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应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适当扩大,确定对工程项目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区域范围,必要时可对直接影响范围做重要评估,而对间接影响范围做一般性评估(邢岩等,2004)。
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从形成到成灾)有点状、线状和面状之分,如崩塌、滑坡可以相对理解为点状;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为面状;地裂缝为线状。因此确定评估范围时,除用地单位申请批复的面积外,要充分认识和预测不同灾种从形成到成灾可能涉及的空间。一般而言,对于滑坡、崩塌,其评估范围应达到 “山坡有多高范围就有多大” 的基本要求;泥石流灾害要追索到泥石流形成区,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包括冲洪积扇)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预测的可能范围相一致;具有线状特征的地裂缝,也应按预测的可能延展范围作为评估范围。对于预测确有困难的灾害类型,评估范围一般应大于现状确定范围的3~5倍。当然,评估范围的确定离不开建设工程的实际布局(王得楷,2002)。
(四)评估报告内容要求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前言、评估工作概述、地质环境条件论述、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和结论。其中,评估工作概述中涉及的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建议用列表的方式比较简明,另外,应尽可能附一张清晰的、包含有建设用地位置、交通和评估工作实际材料(如钻孔、物探线等)的示意图。
1.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分析是认识评估区基本环境特征和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环境,以及讨论拟建工程环境效应的重要基础。地质环境条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不能仅仅停留于环境现象或环境特征的简单罗列,而应紧密结合工程布局,突出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有联系的环境要素或环境特征,重视区域地质环境的研究,并从区域环境条件中分析地质灾害体的演化过程和主要控制及诱发因素。为了给后续分析论证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撑和逻辑铺垫,应以详细描述的方式突出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有联系的环境要素或环境特征,而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无关的环境描述,要尽量简略(金德山,2004)。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总体评价应用“复杂、中等、一般” 来定位。跨度大的复杂地区或环境地质条件分区、分段明显的,可以用分段分片评价。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灾害易发程度、危险程度和危害程度的综合反映。其实质是对建设项目区,在地质环境现状条件和未来工程活动条件下,地质灾害的空间预测和成灾可能性的预测,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核心内容。
(1)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现状评估除按《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外,还应注意其着重点是对现有灾害的分析和评述。分析和评述内容应包括:灾害发育基本规律的归纳;代表性灾点的重点剖析;各种灾害(点)历史危害情况、现实活动特征及稳定状况的评价(金德山,2004)。危险性一律用大、中、小描述,避免使用 “较” 字。
在现状评估中如果没有地质灾害就不评估,切忌画蛇添足;对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但工程建设和运行中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可开展评估工作;对有液化发生的区域及地段,液化评估时要依据相应的国家规范,如区域性评估可按建筑规范进行评估等。
预测评估的侧重点是在评估区叠加了拟建工程影响后,拟建工程和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程度的预测评价。一般情况下,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次序进行分灾种危险性评估,而对于有些复杂工程也可按功能区分别论述。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是一种风险评估,所以应借鉴已有的同类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诱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经验,这将为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评估提供有效的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减少预测的风险性。
(2)合理区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和最终结论主要是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而定。根据笔者的体会,在评估报告中往往易出现二者重复性大、重点不突出和结论不够明确的问题。因此,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十分重要。从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内容看,二者的关系比较清楚:即现状评估是预测评估的背景;而预测评估不但要紧紧围绕工程布局和施工特点进行,而且还应与现状评估结果相互叠加后,共同形成危险性预测评估的最终结论(王得楷,2003)。
3.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1)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遵守“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并置取大” 的原则。评估工作以说清问题为原则,其量化指标的确定可以以地质分析方法为主,定量评价为辅。如果资料充分,有条件的可进行定量分析评价。
(2)综合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包括:(1)危险性分区;(2)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3)防治措施。这些内容应按区段评估,并配以相应的说明。
综合评估的侧重点是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和潜在地质灾害成灾的可能性和成灾后果的严重性,对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进行分区(或分地段、分工程部位)的综合评估(金德山,2004)。
危险性分区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符合哪一级就划为哪一级。如只有危险性大区和危险性小区,就没有必要在它们中间再划分一个危险性中区;又如只有危险性中区,就没有必要再划分一个危险性小区等。另外,要防止危险性分区随意扩大或缩小化,如由于工程施工开挖造成边坡失稳时,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较重区将主要集中在工程沿线或仅限于河谷等特殊地带,有时在进行危险性分区划分时,往往可能将划分范围扩大到外围,这样是不合理的(邢岩等,2004)。
综合评估应简明扼要,只要把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主要认识反映出来即可,避免对上述评估的简单重复。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或中等的,要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尤其是提出避让或改变建设工程选择的,要提出论证,并给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3)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是评估工作的目的,最终结论的得出应该建立在2个判据之上:一是地质灾害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对此不能仅局限于灾害对拟建工程影响的分析,还要考虑拟建工程对加剧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对环境带来的危害;二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难易程度,此评价既要考虑技术上进行防治的难易程度,还要考虑防治费用的投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金德山,2004)。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即获得“防” 和 “治” 的具体措施。因此,选择的工程防治技术类型越简单,越易于实现越好,通常经济实用的技术是应该首先推荐的(具有特殊目的的工程项目除外);对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现有经济技术条件难以达到防治要求的场地,从“防” 的角度,应态度明确,坚决提出 “躲避”、“另选场地” 和 “局部改选” 的建议,不应迁就局部和地方利益,铸成潜伏重大灾害隐患工程的大错(王得楷,2002)。
(五)评估报告评审要求与备案
评估报告完成后,需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报告评审,评审完待评估报告提交委托单位后,还要对评估成果进行备案。
『捌』 地勘与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别
地勘是指地质勘查,一般是指对矿产、资源、环境进行储量、可行性等的勘查行为。
而地质灾害评估是指运用地质手段,对某区域未来是否会发生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作出可行性评价。
『玖』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这些都属于灾害治理的前期工作 假如某一地方 比如矿山吧 国家投钱进行灾害治理内 会把这些钱下拨容给当地的国土局 国土局会采用招标的形式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勘察单位会对治理区进行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报告设计施工方案。
『拾』 地质灾害报告和地质勘察报告有区别吗
先把两个名称解释来一下:
地质灾害:地自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地质勘察:地质工程领域是以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为理论基础,以地质调查、矿产资源的普查与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质结构与地质背景涉及的工程问题为主要对象,以地质学、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技术、数学地质方法、遥感技术、测试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为手段,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先导性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适用的行业包括:地质调查,油气及固体矿产资源的普查勘探与评价,大型工矿企业和水利水电建设,公路和铁道建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的调查,勘察及监测等。
地质灾害报告有:地质灾害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设计、地质灾害治理等等。
地质勘察报告主要是岩土勘察报告:包括公路、房建、水利工程、桥梁、隧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