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三个阶段
Ⅰ 岩石工程勘查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
四个阶段。
1、可行性勘察(选址用)。
2、初步勘察(初设用)。
3、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用)。
4、施工勘察(地层条件复杂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对某个问题进行勘察)。
(1)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三个阶段扩展阅读:
高层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要点为:
1、勘探孔布置见附图,勘探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但应满足:控制性孔占勘察孔总数约1/3,取土样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察孔在平面上均匀分布,其数量占勘探孔总数为1/3~1/2。
2、钻孔深度:因没有提供初勘报告,一般勘察孔的深度,由勘察单位根据当地土层情况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和《高层建筑岩石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定,控制孔深度宜到满足沉降计算要求。如预定的孔深未见良好持力层时,钻孔应加深,直至进入良好持力层。查明基岩面起伏状况,钻孔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5m。
3、应判定各土层的成因时代,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提供场地土类别及场地地震效应评价。
4、查明各土层的类别、厚度、坡度、土性参数。并对地基土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作出评价。提供各土层的一般物理力学指标、抗剪(固结快剪、快剪)强度指标等设计要素。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要求提供桩侧极限摩阻力标准值、桩端极限阻力标准值并推荐指标,建议桩的类型、长度及施工方法,提供桩的垂直极限承载力设计推荐值。
5、提供地基土的变形参数,建议基础的合理形式并估算相应的沉降值。
6、提供基坑开挖所需岩土技术参数。
7、钻孔取样间距一般为1.0m,当土层变化大时,应加取土样或连续取样。
8、查明浅层地质的小螺孔间距及孔深根据当地土层情况,由勘察单位自定,若遇地质不良(软土及液化砂土、溶洞等)或场地土层复杂(岩层起伏)时应适当增加布孔数量或孔深。
Ⅱ 岩土勘察各阶段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对于单体建筑物如高层建筑或高耸建筑物,其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两个阶段.当工程规模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时,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可合并为一个勘察去完成.当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筑地基,或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勘察资料严重不符而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尚应配合设计和施工进行补充性的地质工作或施工岩土工程勘察.各勘察阶段的任务要求分述如下:
(一)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其任务要求主要为:
(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和附近地区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当地的建筑经验.
(2)在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质现象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活断层、洪水淹没及水流对岸边的冲蚀等.
(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符合要求,但其他方面条件较好且倾向于选取的场地,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在确定建筑场地时,在工程地质条件方面,宜避开下列地区或地段:
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
②地基土性质严重不良的;
③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矿藏或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该阶段作为厂址选择来讲称为选厂勘察阶段,其主要任务是,首先在几个可能作为厂址的场地中进行调查,从主要工程地质条件方面收集资料,并分别对各场地的建厂适宜性作出明确的结论,然后配合有关选厂的其他有关人员,从工程技术、施工条件、使用要求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对比,最后选择一个比较优良的厂址.
(二)初步勘察阶段的任务与要求
初步勘察是在可行性勘察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实际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以及勘探测试工作,为确定建筑物的平面位置,主要建筑物地基类型以及不良地质现象防治工程方案提供资料,对场地内建筑物地段的稳定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搜集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取得建筑区范围的地形图及有关工程性质、规模的文件.
(2)初步查明地层、构造、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以及冻结深度.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规模、成因、分布、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4)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三)详细勘察阶段的任务与要求
详细勘察一般是在工程平面位置,地面整平标高,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已经确定,基础形式和埋深已有初步方案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各勘察阶段中最重要的一次勘察,且主要是最终确定地基和基础方案,为地基和基础设计计算提供依据.该阶段应按不同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应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并应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
(2)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3)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计算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沉降、差异沉降或整体倾斜.
(5)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场地,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尚应分析预测地震效应,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应计算液化指数.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当基坑降水设计时尚应查明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提供地层的渗透性.
(7)判定环境水和土对建筑材料和金属的腐蚀性.
(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9)对深基坑开挖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工程的影响.
(10)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
Ⅲ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不论是一般工程还是大型工程,其工程建设都是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的。各阶段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也不相同,这就要求岩土工程勘察在不同的阶段提供不同深度和广度的地质资料,以满足工程建设和设计的需要。
设计部门对一项工程建设的所有经济和技术问题,都要有明确的回答。这种解答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即先解答原则性的问题,再解决具体的技术性问题。也就是该项工程是否必要和可能兴建,在何处修建,采用何种结构型式,何种规模和如何兴建(施工)。这种程序就要分为几个阶段,每一阶段解决一定的问题。不同设计阶段各项建设各有其内容,其中也包括了解决个别问题的详细程度。
各个部门对工程建设采用的设计阶段基本上是一致的,其解决的主要问题与原则是大致相同的。通常,国内、外划分为以下几个设计阶段,见表1-1。
岩土工程勘察是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提供详细的地质资料的,它的各项工作及深度、广度必须与工程设计阶段相适应,满足设计部门的各种需要,以解答工程建设中各阶段提出的地质问题并进行评价。
表1-1 工程设计阶段的划分
表1-2 国内不同部门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为此,岩土工程勘察根据不同部门的设计要求,划分了不同的勘察阶段(表1-2)。
勘察阶段的划分依据是按照设计阶段来划分的,以水利部门拟定的方案为例,其对勘察阶段划分为以下4个阶段:
(1)规划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此阶段对于设计方面来讲只是一个初步设想,了解工程能否修建和在何处修建,工程的技术可能性和经济合理性,工程地点和线路的走向只是轮廓性的,着重控制工程和近期修建工程的地段选择。
岩土工程勘察在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查明区域岩土工程条件,对区域稳定性进行论证,对控制性工程和可能的建筑区作出定性的岩土工程评价,并提出几个比较方案。在拟建工程区进行中、小比例尺的岩土工程测绘,是该阶段的主要勘察方法,其他方法只是辅助性的,以达到全面了解工作区的岩土工程条件,反映出主要岩土工程问题为目的。
(2)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相当于城建部门的选厂址阶段和铁路部门的初步测定阶段。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是选择建筑物的位置、线路方案及局部方案(桥、涵洞、隧道等路堑)、厂址和主要建筑位置、水电工程的坝址坝线。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以上述目的,往往在几个方案的地点上同时做一些工作,尽管这些工作在各个地点不相同的,工作量是有差异的。目的是为了比较详尽地查明各地段的岩土工程条件、各自存在的岩土工程问题及严重程度,并对其进行定性和适当的定量地评价,以比较各方案的优劣,选择最优方案,并为初拟建筑物的类型选择和规模提供资料。本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以大、中、比例尺的岩土工程测绘和岩土工程勘探为主,详细了解地面地质和地下地质情况,配合比较多的室内试验和少量原位试验。
(3)技术设计(详勘)阶段:设计部门要确定建筑物的具体位置、结构型式、规模,以及相关建筑物的相互配置方式。此时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是大量的,但由于地点已选定,勘察范围已大大缩小(某一坝线、某一洞轴线、某一建筑场地)勘察方法以勘探和试验为主,在重要部位(如坝肩、厂房、洞口等)地段采用大比例尺、高精度的地质测绘,尤其是大型原位试验工作量很大,以保证全面、详细、准确地查明岩土工程条件,定量地评价岩土工程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处理的措施和技术参数。
(4)施工图阶段(补充勘察阶段):设计方案及图纸已确定,为达到设计要求,一些有问题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充勘察,对具体的处理措施的可靠性及技术参数须加以论证,并进行施工中的地质编录工作,以及时发现问题。
有了勘察阶段的划分,勘察工作就能有步骤地进行。在勘察工作中,应当体现出范围由大到小,先地表后地下;内容由粗到细,工作量由大到小,先主要建筑后次要建筑;评价由简单到深入,由定性到定量的勘察精神。此外,勘察阶段的划分也是符合认识的客观规律性,即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由片面到更多方面,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认识过程;并且也符合经济的原则,即先普查,后勘探,再施工,从而可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与正常运营,避免因仓促上马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勘察阶段的划分基本上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对于大型工程的勘察工作,上述几个阶段应有比较明显的划分和适宜于各阶段的具体任务。但是,某些工程的勘察,在区域资料比较丰富或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资料的前提下,勘察阶段可以归并或减少,三次、二次甚至于一次即可完成。但须注意,这种归并与减少一般是对踏勘、初踏的归并与减少,而详细勘测则必须进行。那种完全取消勘察工作或不把勘察工作的重要性放在应有地位的“三边”(即“边设计、边勘察、边施工”)政策,应坚决予以纠正。
Ⅳ 常用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有哪些它分几个阶段
工程地质勘察是为查明影响工程建筑物的地质因素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内所需勘察的容地质因素包括地质结构或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这些通常称为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后,需根据设计建筑物的结构和运行特点,预测工程建筑物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质作用)的方式、特点和规模,并作出正确的评价,为确定保证建筑物稳定与正常使用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一般包括两大部分:文字和图表。文字部分有工程概况,勘察目的、任务,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依据的规范标准,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岩土特征及参数,场地地震效应等,最后对地基作出一个综合的评价,提承载力等。图表部分包括平面图,剖面图,钻孔柱状图,土工试验成果表,物理力学指标统计表,分层土工试验报告表等。
Ⅳ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有哪几个阶段
四个阶段。
1、可行性勘察(选址用)。
2、初步勘察(初设用)。
3、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用)。
4、施工勘察(地层条件复杂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对某个问题进行勘察)。
Ⅵ 岩土工程勘察分几个阶段它们之间有何联系
有四个阶段。可行性抄研究。初勘、详细勘察、施工勘察
可行性研究勘察是看场地是否合适建筑
初勘是确定场地适合见那些建筑
详细勘察是针对建筑物施工图纸设计提供数据资料
施工勘察是对有些建筑地基处理需要而作的勘察,一般在灰岩地区作的比较多
Ⅶ 岩石工程勘查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房屋建筑与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对于单体建筑物如高层建筑或高耸建筑物,其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两个阶段。当工程规模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时,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可合并为一个勘察去完成。当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筑地基,或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勘察资料严重不符而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尚应配合设计和施工进行补充性的地质工作或施工岩土工程勘察。各勘察阶段的任务要求分述如下:
(一)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其任务要求主要为:
(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和附近地区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当地的建筑经验。
(2)在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质现象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活断层、洪水淹没及水流对岸边的冲蚀等。
(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符合要求,但其他方面条件较好且倾向于选取的场地,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在确定建筑场地时,在工程地质条件方面,宜避开下列地区或地段:
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
②地基土性质严重不良的;
③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矿藏或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该阶段作为厂址选择来讲称为选厂勘察阶段,其主要任务是,首先在几个可能作为厂址的场地中进行调查,从主要工程地质条件方面收集资料,并分别对各场地的建厂适宜性作出明确的结论,然后配合有关选厂的其他有关人员,从工程技术、施工条件、使用要求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对比,最后选择一个比较优良的厂址。
(二)初步勘察阶段的任务与要求
初步勘察是在可行性勘察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实际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以及勘探测试工作,为确定建筑物的平面位置,主要建筑物地基类型以及不良地质现象防治工程方案提供资料,对场地内建筑物地段的稳定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搜集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取得建筑区范围的地形图及有关工程性质、规模的文件。
(2)初步查明地层、构造、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以及冻结深度。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规模、成因、分布、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4)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三)详细勘察阶段的任务与要求
详细勘察一般是在工程平面位置,地面整平标高,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已经确定,基础形式和埋深已有初步方案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各勘察阶段中最重要的一次勘察,且主要是最终确定地基和基础方案,为地基和基础设计计算提供依据。该阶段应按不同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应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并应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
(2)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3)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计算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沉降、差异沉降或整体倾斜。
(5)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场地,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尚应分析预测地震效应,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应计算液化指数。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当基坑降水设计时尚应查明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提供地层的渗透性。
(7)判定环境水和土对建筑材料和金属的腐蚀性。
(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9)对深基坑开挖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工程的影响。
(10)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
Ⅷ 岩土工程勘察一般可分为哪三个阶段
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
Ⅸ 工程地质勘察的阶段 三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