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总结
㈠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95号
今年入汛以来,受极端天气影响,我国南方的福建、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广东、浙江等多个省(区)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局部地区降雨强度达到百年一遇。高密度、大强度降雨造成山洪暴发、河水泛滥,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造成极大危害。对此,中央领导同志高度关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土资源部、各地国土资源厅(局)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的调查和防范,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经部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联合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安监总局、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国家防办、三峡办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系统的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并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在汛前排查基础上,结合汛情变化、气象预报等因素,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再排查,排查范围为全国31个省(区、市)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
二、本次行动由部统一组织,部地质环境司负责日常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部将于7月中下旬,组派31个由部机关司局级领导干部带队、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参加的排查工作组,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排查工作的实地指导、检查工作。
三、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参照部组织形式,加强对本次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地“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确定排查行动覆盖区域,做好本辖区内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行动按时完成。要积极主动沟通、协调、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共同搞好本次再排查行动。
四、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本次行动覆盖区域的市(地、州)、县(市、区)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所有乡镇国土所,并督促他们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时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基层干部以及骨干群众参加排查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在本次排查行动中的主体作用。同时,要立即组织省内相关单位,按照分县负责的原则,迅速组成排查小分队进驻负责县域,参与县级排查工作组的排查工作,并通过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小分队负责人通讯联络方式,接受群众报灾和咨询,负责对各乡镇排查工作组提供技术支持。厅(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对排查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排查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本次行动,主要采取基层组织自查、报告和专业地质勘查单位核查、指导的方式进行。纳入排查范围的县(市、区),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县级排查工作组,负责县城及县域内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的隐患排查。要以乡镇为单位,组成以乡镇干部、国土所干部和村干部为主要成分的乡镇级排查工作组,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排查。排查结果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要逐点登记造册并经乡镇政府同意后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六、对于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县、乡两级排查工作组要及时就地确定防灾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编制、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各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要逐点登记造册,并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排查结果,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全面落实。对必须撤离的要坚决搬迁避让,对必须治理的要采取措施紧急处置,对采取监测措施的,要在积极采取科技手段同时,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切实搞好监测预警。
七、本次行动时间为从即日起至9月底主汛期结束。7月底之前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实地排查和防灾措施落实。8月至9月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由各地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排查确定的隐患点及防灾措施,组织、督促各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体系,全面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八、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紧急排查行动的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排查行动。
九、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乡镇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等,抓先进、典型。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要认真搞好总结。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总结报告,纳入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全面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一并报部地质环境司。
各省(区、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部地质环境司。
部地质环境司联系人:
熊自力 010-66558313
胡杰 010-66558318
卓宏春 010-6655832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㈡ 汛期灾害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排查是指什么
近期,我乡受强降雨的影响,部分村、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汛及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汛期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乡提出五项措施,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乡专门召开会议,针对辖区内汛期安全状况,专门研究制订了具体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到了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明确了目标和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排查除险,突出重点,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进入六月份以来,我们对全乡各行政村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中小学校和各个路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了逐个登记造册,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重点监控。一是根据我们山区县地质灾害点多的情况,我们组织各乡镇和土地部门进行了大检查,对我乡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乡、村、屯三级“人盯点”责任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严密监控,保证一但发生险情能及时疏散群众,并将险情及时上报。同时和各乡镇、村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并在危险区域设布置警示线。二是对我乡危房实行乡、村、屯三级“人盯户”责任制度,同时紧急疏散还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在危房附近设立警示线,严禁群众接近。三是对全乡出现不同程度的边坡塌方、路基塌方、
路面塌方和山体塌方的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布置警示线,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四是要求地处边坡的学校安排教师24小时值班,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疏散老师学生。
三、完善预案,落实措施。我乡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汛期的特点,修订了处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等。成立了乡级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预案学习活动,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防汛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确定了下一阶段的防汛任务。同时对地质灾害区所在乡村村民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到家喻户晓。认真落实防汛物料号备和抢险队伍组建,明确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了抢险演练,增强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加强群众对汛期易引发的各种灾害的认识,通过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向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防汛、防灾意识和抗灾、减灾的自救能力。
五、加强值班调度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按时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掌握雨情,认真分析天气变化形势。出现较大汛情时,主要领导亲自上岗值班,掌握动态,靠前指挥,做到决策、指挥到位。重大汛情、险情及时上报。
㈢ 如何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在本年度地质灾来害防治方案编制源前完成辖区地质灾害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落实汛期各项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和制度,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基础依据。
2)排查灾种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排查结束后,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排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Ⅰ)地质灾害隐患点(区)位置;
Ⅱ)危害对象及范围;
Ⅲ)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基本特征;
Ⅳ)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
Ⅴ)已采取的防治措施;
Ⅵ)防治工作建议。
㈣ 汛前排查
(1)各级群测群防组织应当在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前完成辖区地内质灾害排查,确容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落实汛期各项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和制度,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基础依据。
(2)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排查灾种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4)编制排查报告。排查结束后,应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排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地质灾害隐患点(区)位置;
危害对象及范围;
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基本特征;
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防治措施;
防治工作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