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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栏

发布时间: 2021-02-12 12:44:28

地质灾害防治 两卡一表 是什么

一表双卡即“主抄要地质灾害袭危险点防御预案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方国土部门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规定,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避险搬迁、治理工作的同时,通过发放“两卡一表”,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区,通过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提高了群众防灾、避灾、救灾的意识。与此同时,地质灾害相关地区的干部在做好《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上的要求搞好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

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提纲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提纲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前言

主要介绍地质灾害治理的任务依据———主管机关文件、文号;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文号等;治理目标或目的与任务;治理的范围、地质灾害所处地区的自然地理概况、交通及社会经济状况;前人的工作成果与本次设计工作经过等。

(二)地质环境条件

主要介绍地质灾害点及其周围(或编图范围内)气象水文、地层与岩浆岩、地质构造、地震与地壳稳定性、岩土体类型及其工程地质特性、水文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

(三)地质灾害的基本特征及防治现状

主要介绍地质灾害的性质、类型、范围、规模、机理、运动特征、稳定性和发展趋势,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存在问题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

主要介绍设计的标准和设计的依据;设计方案及其比选;按最终确定的方案进行设计(包括防治工程的平面布置、结构构造、稳定性验算、质量检验等);监测点的布设与监测内容、方法、手段、程序、时间、异常情况的处理等。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主要介绍设计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及固定设备购置清单(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施工顺序,以及施工的注意事项等。

(六)设计工作量及经费预算

根据防治工程的布置计算工作量,并按当地工程单价进行经费预算。

设计的附图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平面布置图、地质灾害防治纵剖面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各单项工程断面图或施工图。

上述设计提纲反映的是地质灾害治理设计的基本内容,具体编制时可根据不同的地质灾害种类、防治工作目的与任务、防治工作阶段等,进行相应的增减。

㈢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监控

一、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避让措施

就目前人们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能力而言,对于某些地质灾害的产生(如新构造运动、地震、岩崩等)是无力抗拒的,对这类能量巨大的恶性地质灾害通常只能是避让,即对已有建筑物、居民及交通线路予以拆迁和绕道,在国民经济宏观规划布局时尽量予以回避,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主要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的耕作,通过这种种植结构的调整和森林覆盖率的提高,可以减少雨水入渗、保持水土,使坡面得以保护,免遭侵蚀,从而达到稳固坡体的目的,是一种既经济又有成效的治理措施,可以达到防治地质灾害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双重目的。但其发挥效益需较长时间,可作为改善、保护自然环境和抑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长期措施。

(三)工程措施

在预防无效或不能避让的情况下,对已有险情的地质灾害体,宜采用工程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或扩展。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论证

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首先是对地质灾害体的综合勘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灾害治理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及灾度预测等进行综合分析,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立项,同时也为工程治理提供技术资料。

1)灾害治理的必要性分析:根据灾害所处位置、灾害程度、灾害的经济损失预测与受威胁人数多少,论证灾害治理的必要性。

2)灾害治理的经济合理性分析:对比分析地质灾害体经济损失概算和治理工程投资估算,确定灾害治理的经济合理性,一般治理费用应小于总经济损失概算的50%为宜。

3)灾害治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对灾害治理的多项防治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和试验,选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又能达到治理目标的设计方案。这是一项十分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决不能图省事忽略技术可行性分析,而为灾害的治理留下隐患。

4)灾害治理的风险性分析:任何技术和社会问题的整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尤其是地质灾害的治理,由于其客观存在的地质环境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目前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而每一处地质灾害区(点)的条件各异,因此灾害治理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2.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原则是要针对致灾主控因素施治,治理措施需强调环境适应性,治理方案要考虑全局,满足切实有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简便的要求。目前,对地质灾害的治理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削(削坡、清方、减载)、排(截、排水沟、地面防渗)、护(护墙、护坡、抛石反压)、挡(挡土墙、抗滑桩、锚杆、锚索)、灌浆及限制工程经济活动(如矿山停采)。这些工程治理方法可酌情一种或多种同时使用,只要应用得当,即可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见表2-4-46:

表2-4-46 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

二、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的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突出“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群策群防体系即是靠当地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完善的群策群防地质灾害的防灾预警系统。一方面,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和地质灾害知识有关法制、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合理控制和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地质环境的恶化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各类地质灾害的产生;另一方面,对一般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落实监测责任人,并由专业人员布设监测点,传授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知识;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则要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群策群防、防灾预警网络。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06年3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务、建设、气象、民政、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加紧组成应急系统,成立应急分队。每年汛前对应急预案中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中加强监查,汛后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要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进行险情鉴定,提出应急处理对策、措施;发生地质灾害后,市、区政府要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应急预案中确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工作。

四、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联合预报机制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每年汛前,会同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每年讯前,均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现场踏勘检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那些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灾害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专人专职,定时全天候监测,随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临灾警告,并指明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对策、撤离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等。根据已有地质灾害数据,结合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在对降水量预报的同时,对由降水诱发的地质灾害易发等级作出科学预报,实现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的预报预警。

㈣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4)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栏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㈤ 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内容

1.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防治

中国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十分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全国,除了上海及个别省区外,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危害。斜贯中国中部的川滇山地、鄂西山地、秦岭、黄土高原、燕山山地、辽东山地等是受灾最为严重的地区,西部和西北部的阿尔泰山、天山、祁连山、青藏高原部分地区,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多发、易发地区。已有资料表明,崩塌、滑坡、泥石流是我国常见地质灾害中分布最为广泛、影响最大的灾种,全国共发育特大型崩塌51处、滑坡140处、泥石流149处;大型崩塌3000多处、滑坡2000多处、泥石流2000多处;中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达40多万处。全国有350多个县的上万个村庄、100多个大型工厂、55座大型矿山、3000km以上的铁路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严重危害。

作为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崩塌、滑坡、泥石流具有突发性强,分布范围广,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据统计,因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灾害造成的损失约占常见地质灾害损失的70%~80%。国土资源部2008年发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中划分的1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除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以外,其余13个重点防治区均要求对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灾害进行重点防治。

根据我国地质灾害发育特点,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本着教学为生产服务的宗旨,本教材在安排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案例时,拟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案例作为学生实训的基本要求,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运用所学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理论、方法、手段,进行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治理工程设计。

2.其他地质灾害防治

我国地质灾害发育具有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表现为地势阶梯特征明显:第一阶梯(海拔4000m以上),冻融、泥流等灾害发育;第二阶梯(海拔为1000~2000m)与第一阶梯过渡地带,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为主;东部广大平原、盆地为第三阶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淤积等灾害为主。

考虑到我国地质灾害发育的上述地域性差异,有的学生毕业后可能在非滑坡、泥石流高发区工作,因此,在安排地质灾害治理技术实习时,可作如下调整:

1)针对我国第一阶梯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冻融灾害属于特殊土灾害问题,特殊土灾害在《地基处理》课程的教学中,对各种地基处理方法的设计进行了较详尽的介绍,可供参考。

2)针对我国第二阶梯的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即以地面沉降、塌陷、淤积等灾害为主,由于地面沉降灾害的防治重在预防、治理难度大、且效果并不明显,实际工作中对于地面沉降的治理任务较少,因此,为适应第二阶梯广大地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有必要考虑的实训主要是地面塌陷的治理。各院校在安排实训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考虑是否增加地面塌陷治理设计的实训。

㈥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与防治重点

一、防治分区原则与方法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基础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深圳市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险情、人类工程建设和经济活动强度,分析预测区内地质灾害潜在的险情程度,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深圳市矿产资源规划,对深圳市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并依据地质灾害的发育类型和空间分布划分防治亚区。共划分为14个重点防治亚区,9个次重点防治亚区和18个一般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用9年的时间,建立相对完善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基本掌握主要地质灾害类型的发育规律,并能够开展相对有效的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科学,治理效果显著,使地质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基本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规范和有效。

(二)近期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1)法规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颁布实施《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依法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2)管理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管理和运行机制,防治责任制得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得到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得到加强,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简称“三同时”制度,下同)逐步推行。

3)调查与专项研究:加强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开展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区1∶1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建设工作。完成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运行机制研究、深圳市海水入侵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对策研究、深圳市大比例尺岩溶塌陷综合地质调查研究。

4)监测预报: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完善深圳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完成深圳市地质灾害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5)地质灾害防治: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2007~2020年),做好重点工程、城市发展区和新城区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监测与治理方案,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

6)宣传培训:开展地质灾害的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使重点防治区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减少,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争取达到人员不伤亡、财产损失低。

(三)中期目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法规建设:完成《深圳市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地方性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2)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具备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建设活动依法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推行。

3)调查与专项研究:在对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机理有了较深入的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深圳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与利用研究、深圳市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专项开发研究、深圳市填海造地的地质环境演变及防治对策研究。

4)监测预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网络,继续开展专业监测研究和推广工作。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5)地质灾害治理: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方案,使目前已查明的险情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新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根治。

6)宣传培训: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宣传与培训,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民心,使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有效实施,将极大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提高,达到总体目标要求。

三、防治分区及防治工作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共分3个区(表2-4-45)。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低山、丘陵周边等适宜开展工程建设的地段、台地地区人类工程建设活跃的地段和未来城市建设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地段,共分为14个亚区,总面积594.6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0.45%。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0处。其中崩塌189处,滑坡109处,不稳定斜坡4432处。规划编制时已有15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了治理,其中崩塌32处,滑坡20处,不稳定斜坡105处,投入治理经费约34253万元。另因工程活动等因素清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包括崩塌9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7处。

该防治区内地质灾害发育,防治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占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的80%以上。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是: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93处,其中近期治理183处(崩塌47处,滑坡34处,不稳定性斜坡102处),投入治理经费56417万元;中期治理310处(崩塌78处,滑坡35处,不稳定斜坡197处),投入治理经费69729万元。另对该区内的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措施。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9700人和1042831万元财产的威胁。本规划期暂不治理采用群测群防进行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3处(崩塌23处、滑坡19处,不稳定斜坡21处)。

表2-4-45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1.公明-光明-凤凰-白花洞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A1)

该亚区位于公明-光明-凤凰-白花洞一带,面积53.77km2,占重点防治区9.04%。该区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

该亚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9处,其中5处(2处崩塌、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投入治理经费约590万元。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其中崩塌11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19处;近期治理17处,投入治理经费4835万元;中期治理16处,投入治理经费390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716人和45806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滑坡地质灾害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2.福永虎背山-沙井五指耙水库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2)

该亚区位于宝安区福永东侧,南起福永虎头山,北至沙井五指耙水库,面积21.2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3.57%。该区以防治已有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7处;近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1950万元;中期治理7处,投入治理经费85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96人和33213万元财产的威胁。

3.玉律-石岩-大浪-龙胜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3)

该亚区位于玉律-石岩-大浪-龙胜一带,沿布龙路、龙岩路、石岩-石岩水库周边地段,呈带状分布,面积44.25km2,占重点防治区的7.44%。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7处,其中22处(8处崩塌、2处滑坡,1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工程活动中被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0处,其中崩塌16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23处;近期治理12处,投入治理经费3235万元,中期治理28处,投入治理经费613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712人和14036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3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列入本规划期治理。

4.西乡桃源居-铁岗-留仙洞-西丽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4)

该亚区位于西乡桃源居-铁岗-留仙洞-西丽一带,面积21.4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3.60%。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处,其中4处(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崩塌4处,不稳定斜坡11处;近期治理5处,投入治理经费1710万元;中期治理10处,投入治理经费3996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843人和4219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用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5.西丽白芒-福光-安托山-梅林关-清水河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5)

该亚区沿西丽白芒-西丽水库北侧-福光村至梅林关及珠光村-安托山-梅林-清水河一带分布,面积63.0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10.59%。该区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6处,其中36处(12处崩塌、8处滑坡,16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2处崩塌因工程活已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4处,其中崩塌28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31处;近期治理31处,投入治理经费10960万元;中期治理33处,投入治理经费750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696人和146982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崩塌、1处滑坡、4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列入本规划期治理。

6.大南山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6)

该亚区位于南山区大南山及小南山区域,面积16.22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73%。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5处,其中7处(1处滑坡,6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8处(2处崩塌,1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0处,其中崩塌5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4处;近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439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689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955人和75156万元财产的威胁。

7.观澜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7)

该亚区位于观澜凹背围至新田、新围仔以北地区,面积47.53km2,占重点防治区的7.99%。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0处,其中7处(3处崩塌、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9处,其中崩塌10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8处;近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4380万元;中期治理15处,投入治理经费365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427人和90709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4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8.平湖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8)

该亚区位于平湖辅城坳至雁田一带,包括平湖镇街周边的大片地区,面积27.2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4.57%。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其中4处(1处崩塌、1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8处;近期治理8处,投入治理经费128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191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770人和23886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2处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9.布吉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9)

该亚区位于布吉周边,包括罗湖区东湖、大望、布吉水径、李郎等地,是密集的城市区,面积54.34km2,占重点防治区的9.14%。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是对现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治理。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处,其中15处(1处崩塌、1处滑坡、1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1处崩塌地质灾害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4处,其中崩塌13处,滑坡8处,不稳定斜坡53处;近期治理22处,投入治理经费6022万元;中期治理52处,投入治理经费15387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3198人和226577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6处(2处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0.罗芳-莲塘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0)

该亚区位于罗湖东侧罗芳-莲塘一带,面积6.98km2,占重点防治区的1.17%。重点是对现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均为不稳定斜坡,其中5处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近期治理8处,投入治理经费4100万元;中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146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180人和46885万元财产的威胁。

11.横岗荷坳-龙岗中心城-坪地-坑梓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点防治亚区(A11)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包括龙岗、龙城、横岗、坪地、坑梓等街道的广大地区,面积158.56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6.67%。该区内有规划的大运新城和龙岗中心城,以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52处,其中27处(3处崩塌,7处滑坡,17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3处(2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1处,其中崩塌13处,滑坡43处,不稳定斜坡45处;近期治理33处,投入治理经费6960万元;中期治理68处,投入治理经费9673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610人和107119万元财产的威胁。另有21处(7处崩塌,9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采用群测群防措施进行防范。

对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规划和工程建设中采取预防措施;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取地下水;加强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进行龙岗中心城岩溶塌陷监测站网建设,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12.碧岭-坪山-石井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点防治亚区(A12)

该亚区位于碧岭-坪山-石井一带,面积38.58km2,占重点防治区的6.49%。重点防治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7处,其中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治理,另有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3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34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202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052人和2685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的监测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对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规划和工程建设中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取地下水;进行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13.盐田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3)

该亚区位于盐田区沙头角、盐田港、大梅沙、小梅沙沿海一带,面积25.97km2,占重点防治区的4.37%。该区是规划的深圳市5个副中心之一,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14处(2处崩塌,1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1处,其中崩塌7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21处;近期治理15处,投入治理经费5705万元;中期治理16处,投入治理经费257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445人和17115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滑坡和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4.南澳下沙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4)

该亚区位于大鹏西侧下沙至南澳一带,面积15.64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63%。以防治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处,其中崩塌6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14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550万元;中期治理19处,投入治理经费3753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770人和19982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宝安、光明新区、龙岗区的台地和河谷平原区,由于该区地势较平缓,虽然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但形成的人工边坡一般规模较小,数量较少,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较少,遗留的不稳定斜坡数量有限,总体来看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相对较弱;但该区同时也是适宜进行城市建设的地区,往往是城市规划的发展区,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引起重视,因此,将该类区域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总面积313.8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6.07%,共分为9个亚区。区内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21处,其中崩塌40处,滑坡24处,不稳定斜坡57处。威胁人口2321人,潜在经济损失175818万元;已有29处(7处崩塌、4处滑坡、18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了治理,投入治理经费约7996万元;另有3处崩塌地质灾害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9处,其中近期治理24处,投入治理经费7365万元,中期治理45处,投入治理经费9338万元;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321人和175818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措施,对20处(10处崩塌、5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碧头-松岗-公明-田寮-玉律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1)

该亚区位于碧头-松岗-公明-田寮-玉律一带,面积23.18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7.45%。该亚区处于城市发展的中部发展轴上,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1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1处崩塌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7处;近期治理7处,投入治理经费2520万元;中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1728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653人和58155万元财产的威胁。

2.鹤洲-黄麻布-石岩湖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2)

该亚区位于鹤洲-黄麻布-石岩湖一带,面积14.90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4.79%。属于未来城市发展控制区,地质灾害防治是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其中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处,其中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2处;近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1315万元;中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31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90人和31943万元财产的威胁。

3.龙华-民治-白泥坑-横岗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3)

该亚区位于龙华-民治-白泥坑-横岗一带,面积138.22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44.43%。该亚区处于城市规划的中部发展轴及东西向发展轴上,特别龙华中心城即位于该亚区,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重点是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6处,其中7处(1处崩塌,1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1处崩塌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其中崩塌5处,滑坡4处,不稳定斜坡15处;近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840万元;中期治理20处,投入治理经费5041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595人和4931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3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4.布吉水径西侧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134)

该亚区位于布吉水径西侧沿清平快速路地带,面积8.47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2.72%。地质灾害防治是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特别是采石场边坡的治理。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1处崩塌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其中崩塌1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3处;近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370万元;中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33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90人和1183万元财产的威胁。

5.龙岗宝龙工业城-六联-坑梓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5)

该亚区位于龙岗宝龙工业城经六联至坑梓一线,呈东西向展布,面积57.73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18.39%。该亚区处于城市发展的东西向发展轴上,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其中9处(2处崩塌,2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为5处滑坡,均安排在中期,投入治理经费104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25人和2255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3处(1处崩塌,2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6.下洞-葵冲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次重点防治亚区(B6)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下洞至葵冲一带,面积17.06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5.44%。该亚区是深圳8个城市组团中心之一的葵冲中心所在地,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的同时,重点是加强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加强对岩溶塌陷的预防,严格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汲地下水,加强对岩溶地下水监测。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5处(3处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1处;近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760万元;中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2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440人和1060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7.葵冲坝光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7)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葵冲坝光,面积7.51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2.39%。该亚区处于深圳市发展备用地区域,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在该区进行重要的工程建设(如修筑公路、工业与民用建筑时)应首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1处崩塌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1处;近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390万元;中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150万元。另对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8.大鹏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8)

该亚区位于大鹏街道,包括王母圩镇周边、杨梅坑、大亚湾核电站、岭澳等地,面积36.48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11.62%。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9处,其中4处(1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3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1060万元;中期治理5处,投入治理经费69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8人和2014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9.南澳东冲-西冲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9)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大鹏半岛南侧,由东冲和西冲两个海湾及其间的海岸山地组成,面积10.33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3.32%。属旅游发展区,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其中崩塌1处,滑坡1处;近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110万元;中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14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0人和62万元财产的威胁和对进出该区的道路、旅游设施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C)

-般防治区共18个区域,主要分布于鹅颈水库-吊神山-羌下-罗屋田水库、白石洲-南头-西乡-沙井、阿婆髻-铁岗水库-西丽水库-塘朗山及羊台山、鸡公头山及周边、香密湖-黄贝岭、梧桐山-梅沙尖-马峦山-排牙山、清林径-白石塘水库、七娘山等地,面积1044.31km2,占规划面积的53.48%。该区地形地貌分为两种类型:一为平原,包括有滨海平原、山前平原及河口三角洲平原区;二为低山及高丘陵。平原地区主要为福田、前海两大中心,规划8个组团中的航空城及沙井,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但因该区地势平坦,除区内几个作为公园的孤丘发育几处崩塌、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外,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大部分为海水入侵地质灾害易发区。低山及高丘地区大多为规划的生态保护区、郊野公园与水源地保护区等,因严格控制人类工程活动,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所遗留和产生的不稳定斜坡很少。因此,将这些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54处,其中崩塌16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33处,受威胁人口1003人,潜在经济损失43821万元。该区已有10处(4处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治理,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其中近期治理13处,投入治理经费2917万元;中期治理28处,投入治理经费4710万元;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㈦ 地质灾害宣传标语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标语

1、预防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预防为内主,避让与容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方针。
3、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易发区。
4、边坡隐患险于明火,防治避让胜于救灾。
5、人为削坡和连续降雨是诱发地灾的主要影响因素。
6、加强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7、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在农村。
8、防治地质灾害,建设美好家园。
9、认识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
10、地质灾害猛如虎。
11、监测避让,群测群防。
12、群测群防,防治地质灾害。
13、地质灾害防治以避让为先。
14、地质灾害防治从宣传开始。
15、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16、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7、防治地质灾害人人有责。
18、以人为本防地灾,预防为主保平安。
19、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山谷易发泥石流,高陡边坡易滑坡。
21、暴雨易发地质灾害,雨过仍是关键时期。
22、泥石流、滑坡、崩塌有前兆,雨天留心要防范。

㈧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到位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各级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要做到发放到位、宣传到位,同时主动专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属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画、墙壁板报、宣传页、“两卡”等形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避险方法、联系方式、防治措施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确保当地居民知道何处危险、何时避险、怎么避险。

㈨ 地质灾害如何防范

要想防范地质灾害,就要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地提高防范意识,在灾害来临的时候及时撤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要轻易在危险地带停留,并且各地方要做好防治能力监测工作,进行主动防范。

一、地质灾害的分类

地质灾害主要指的是自然或者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产生威胁、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规律与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都有密切相关的联系。一般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地震、火山等。

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在发生泥石流、塌方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在危险的地方停留,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明白了吗?

㈩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重点防御区域有哪些重点

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矿地质灾害表现形式主要是雨季型,主要发生在主汛期5月至9月,以突发性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为主,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为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性,全矿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5月至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要求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一)防治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
2.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3.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原则。
(二)防治目标
认真贯彻政府“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
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基础性调查,以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群众居住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xx年全矿地质灾害普查情况和2011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分析,地质灾害活动区域主要在山区以及近期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的区域。
我矿防治重点:由于受地质环境的影响,在单点暴雨条件下的雨季常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二)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我矿乡村交通公路的地质灾害主要是道路两侧的边坡,由于切坡过陡导致稳定性差,汛期明显加剧边坡的失稳,导致崩塌、滑坡。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重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矿区、工业区均受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威胁,主要表现为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矿区地质灾害的防治显得十分重要。镇安监办和县煤管站要切实加强对各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矿山企业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不合理工程行为,及时组织各矿点及有关人员对矿区周围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要督促企业特别重视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监测,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滑坡或泥石流灾害。
(四)河流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对库区范围要加强防范因强降雨影响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各村、各单位要加强预测防范,落实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进行合理避让,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碾焉煤矿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8011),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发生地质灾害后的指挥机构为碾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碾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好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或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拟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建全、人员落实;二是要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四是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五是制定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六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演练;七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的检查,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单位、项目业主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和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各有关部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建筑物、设施、场地等落实防灾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预防措施。一是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点上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发放防灾避险牌,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演练,提高对地质灾害的实战、协调、配合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监测预报。要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强降水天气过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认真分析本矿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三是落实防灾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相关村组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工程建设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并采取工程应急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开展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举措。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对我矿矿山开采等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规定实行备案登记。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充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众宣传到位,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汛期是我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期。各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认真做到“三落实”,即落实灾害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六项制度”,即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两卡”发放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抓实“三项措施”,即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
(六)认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筹集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排除险情。一方面要按照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灾情险情向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另一方面要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进行妥善安置。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应按照《碾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对于险情发生区域,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科学分析灾、险情的发展变化,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救灾防灾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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