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Ⅰ 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防治措施
李莲花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新乡,453002)
摘要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为国家级重要建设项目,地处中山区,地质灾害比较发育,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文章对场地各种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进行了分析论述,对其危险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地质灾害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地质灾害调查危险性防治措施宝泉抽水蓄能电站
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南省辉县市峪河上的宝泉水库一带。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年发电量20.1亿kW·h,年抽水耗电量为26.42亿kW·h,属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综合效率0.76。电站建成后,将以500kV一级电压两回路出线接入新乡500kV变电站,承担河南电力系统削峰填谷、事故备用、调频等任务。为国家级重要建设项目。电站由上水库、下水库、引水发电系统及附属设施组成。
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场地地处中山区,地质灾害比较发育,地形起伏较大,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本次工作采用资料收集、野外地质灾害调查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文对场地各种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进行了分析论述,对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地质灾害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1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经野外地质灾害综合调查,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场地现状条件下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分布、特征如下:
1.1崩塌
评估区内崩塌体分布密集,主要分布于库岸岸边及山前陡壁,其成因和分布明显受地形地貌、岩性和构造条件控制,主要崩塌类型有灰岩崩塌、石英砂岩崩塌。
(1)灰岩崩塌:
主要分布在寒武系下统毛庄组(
分布于高程770~820m之间的毛庄组(
(2)石英砂岩崩塌:
主要分布在中元古界汝阳群浅变质石英砂岩形成的陡崖处。
在地形上,中元古界汝阳群浅变质石英砂岩(
1.2滑坡
龟山滑坡为区内主要的滑坡,位于电站下水库左岸160m的直壁陡崖上并向电站下水库临空,滑向即为下水库,直接危胁电站安全。其特征叙述如下:
1.范围
滑坡体南及西南界为峪河,东界以馒头组、毛庄组、徐庄组中发育的挠曲为界,西及西北界为沟谷。龟山滑坡体东西长550~800m,南北向宽260~350m,滑坡体最大厚度为210m,平均厚度约110m,体积为2100万m3。属巨型滑坡。
2.滑体
滑坡体地层组成从西向东依次为寒武系下统馒头组(
3.滑带
滑带为寒武系下统馒头组第一段(
4.滑床
滑床主体为中元古界汝阳群(
5.运动特征
运动方向:滑体总体向西或南西西滑动;
滑动距离:前缘滑体滑距可达510m,后缘滑体滑距达250m;
滑动时间:根据滑带物质测年资料,滑体年龄14万~21万年,由此判断滑体形成于中晚更新世。
6.滑体形成演化过程
龟山滑坡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大致可分为3阶段。
第一阶段:正常岩层受断层、裂隙切割和河流的侵蚀,形成与周围岩层分离的块状岩体,在峪河及宝泉沟处具有高陡边坡和有效临空面;
第二阶段:在地壳运动和地震力的作用下,分离的块状岩体沿较弱的
第三阶段:滑体滑动后,进一步经受地质构造运动、河流的侵蚀、风化及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现状地貌。
1.3泥石流
评估区泥石流沟谷有东沟和寺沟,其特征分述如下:
1.东沟泥石流
东沟为峪河左岸支流,位于宝泉村东。上游三面环山、一面出口,河谷呈“V”字型,下游河谷呈“U”字型。沟谷汇水面积6km2,沟长约4km,谷坡坡度30°~40°,沟谷纵坡降为4%~10%,。以上地形地貌条件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
东沟河谷覆盖层为坡洪积物组成,其岩性主要为碎石、块石及壤土,呈松散或半胶结状。覆盖层在谷底厚度0~15m,在谷坡厚度0~6m。据调查、测算,碎屑固体物储量约90×104m3,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物源条件。
东沟地形地貌条件、碎屑固体物源条件具备,沟谷植被发育较好,在暴雨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据调查,泥石流规模属小型。
2.寺沟泥石流
寺沟为峪河左岸支流,位于宝泉村北,上游三面环山,一面出口,河谷呈“V”字型。沟谷集水面积2km2,沟长约2km,谷坡坡度30°,沟谷纵坡降为13%。以上地形地貌条件也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
寺沟河谷覆盖层为坡洪积物组成,其岩性主要为碎石、块石及壤土,呈松散或半胶结状。覆盖层在谷底厚度0~13m,在谷坡厚度0~5m。据调查、测算,碎屑固体物储量约30×104m3,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物源条件。
寺沟地形地貌条件、碎屑固体物源条件具备,植被发育较好,在暴雨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据调查,泥石流规模属小型。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1崩塌灾害
场地崩塌灾害,主要发生在灰岩、浅变质石英砂岩形成的陡崖。崩塌体堆积于沟谷谷坡地带。现状条件下,处于稳定状态,危险性小。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扰动或爆破震动等诱发因素作用下,危岩易发生失稳,形成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为中等;也可能影响原崩塌体的稳定性,使其再次失稳发生崩塌灾害,危险性为中等;也可能改变原有边坡的稳定状态,形成崩塌,危险性为中等。
2.2滑坡灾害
根据《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龟山滑坡体稳定性分析专题报告》,对龟山滑坡的危险性作如下评估。从定性分析看:
(1)滑体表面及部分滑带物质已胶结,且未发现贯穿整个滑体的较新切割面;
(2)滑体形成于中晚更新世;
(3)在14万~21万年的地质历史过程中,龟山滑坡体已经历了无数次古地震的考验。
从定量分析看:在自然状态下,滑体的的整体稳定系数为1.27~1.53。
因此,龟山滑坡体处于稳定状态,且未造成损失,其危险性小。
但是,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蓄水将影响龟山滑坡体的稳定性。上水库蓄水水位为758~790m,而龟山滑坡体底滑面高程在630~800m之间,且大部分底滑面处于上水库蓄水水位以下。上水库距龟山滑坡较近(约1.4km),上水库蓄水后,龟山滑坡体底滑面将在库水长期浸润和径流作用下,降低滑坡体的稳定性。另外,在工程施工爆破震动等因素作用下,也将影响滑坡体的稳定性。根据《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龟山滑坡体稳定性分析专题报告》,龟山滑坡体在天然状态下,稳定系数为1.27~1.53,滑坡体处于稳定状态,但在7度以上地震烈度条件下,当地震系数k=0.12时,其稳定系数为0.92~1.10,稳定系数略小,滑坡体处于极限平衡或不稳定状态。直接威胁下水库工程安全,危险性较大。
2.3泥石流灾害
1.东沟泥石流的危险性
现状条件下,东沟地形地貌条件、碎屑固体物源条件具备,植被发育较好,在暴雨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易发程度属中等。据资料记载和访问,较大的一次泥石流发生在1996年夏季,暴雨期间发生泥石流,冲毁了少量农田,未造成其它损失,危害小。故东沟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为小级。
工程建设诱发、加剧泥石流的可能性,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程建设局部改变了沟谷覆盖层的天然稳定状态,增大了固体物源运移的可能;二是工程建设产生的大量弃渣将会成为泥石流形成的潜在物源。
东沟,上水库区工程规模较大,开挖山坡和弃渣规模也较大,为东沟泥石流提供了较丰富的松散物源,故上水库区工程建设有加剧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为中等。
2.寺沟泥石流的危险性
寺沟地形地貌条件、碎屑固体物源条件具备,植被发育较好,在暴雨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易发程度属轻度。据调查,寺沟泥石流规模小,多年未造成居民生命财产损失,危害小。故寺沟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为小级。
在寺沟无工程建设,因此工程建设对寺沟泥石流无影响,危险性小。
3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达到保护地质环境,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目的。针对评估区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别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和建议。
3.1对崩塌灾害的防治措施
应对库岸危害较大的危岩清除或加固。
在崩塌分布的地段,在工程施工开挖时,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严格施工,避免引发边坡失稳,造成崩塌灾害。必要时应采取避让措施。
水库蓄水工程引发的库岸失稳造成的崩塌,应按照有关规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崩塌灾害的发生。
3.2对滑坡灾害的防治措施
在工程施工开挖时,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严格施工,避免引发边坡失稳,造成滑坡灾害。
针对水库蓄水工程引发的库岸失稳造成的滑坡,应按照有关规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滑坡灾害的发生。
针对龟山滑坡的特点,结合工程、地形、地层岩性等特点,宜采取开挖卸载的防治措施,以提高滑坡在地震条件下的稳定性,其开挖石料可用作电站水库坝体的填筑料,开挖卸载方式采取等高程从上而下逐层开挖方案,以避免诱发滑坡失稳。此防治措施既保证了龟山滑坡的稳定性,又提供了电站水库坝体的填筑料,是一个科学安全又经济的滑坡防治措施。根据《河南宝泉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有实验验证滑坡体从原高程900m开挖卸载至高程800m时,处于稳定状态。
3.3对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将产生大量的弃渣,弃渣场的位置要合理,弃渣场的建设应按相关规范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以防止诱发东沟和峪河泥石流的产生。
对东沟泥石流、寺沟泥石流,应建立拦砂坝和扩大植被覆盖率等措施,以避免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对泥石流影响范围内的宝泉村,建议搬迁,以避免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Ⅱ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什么作用
我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其中尤以地质灾害为最。在过去几十年里,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数量众多,导致的经济损失十分严重,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损害。为此,亟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不合理施工现象频繁,对生态环境干涉力度大幅增强,导致自然生态受损严重,极易引起地质灾害。这种人为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资金投入不足。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会无法全面预防及治理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隐患,从而制约地质灾害防治整体效果。
最后,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不完善。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后,有完善的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害,有效避免灾害发生或继续恶化。
对此,未来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及时跟进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扼杀在摇篮中。
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在这点上,要强化部门及设备的衔接,加强各部门及设备的沟通。同时,丰富地质灾害预警手段,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开展群测群防。
另外,由于我国地区差异较大,东西部间的地质灾害数量及类型各不相同,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综合防治对策。例如,可加大工程治理力度,整改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治理地震多发区及水利工程重点区域,提高监测强度。
综上,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不容忽视,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至关重要。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时,既要注重地质灾害的前期监测及预防,又要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及后期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发生几率和损失。
Ⅲ 地质灾害综合设防
在充分了解环胶州湾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现状、趋势等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风险控制分析,简要分析地质灾害影响对象、风险承受能力等,并据此提出灾害设防的措施和建议,包括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和验收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安全服务。
4.9.1 城市安全与地质灾害
城市安全与地质灾害的研究需要考虑两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需要获知已知的地质灾害对城市安全的危害; 另一方面,要考虑城市的发展可能会诱发或加重地质灾害的发生,危及城市安全。城市建设运营前应开展一系列与城市安全相关的地质灾害研究监测工作,如城市地质灾害设防分区及城市发展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进而制定地质灾害设防和治理措施,并对城市建设提出要求。
4.9.2 地质灾害风险控制
( 1) 灾害影响对象
随着青岛 “环湾保护、拥湾发展”规划的实施,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如地铁、港口、新城区等会陆续开工建设,地质灾害对基础设施的危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需要密切关注。相对偏远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影响对象主要为山区居民及其房屋,其次为依山削坡所建房屋及紧靠已破坏山体的居民及其房屋,再次为进山旅游的游客和道路车辆。
( 2) 风险承受能力分析
以上影响对象可归纳为基础设施危害及人身生命和财产危害。突发性地质灾害一旦发生,会对基础设施造成很大的威胁,而这些一般都是位于人类聚居区域,因而对人身安全也造成很大的威胁。当地质灾害在山区发生时,虽然人口稀少,但山区居民心理素质、应急知识水平一般较差,而进山旅游的游客,由于身处外地,不熟悉当地情况,其心理承受能力更差,因此,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受影响对象风险承受能力较差。
( 3) 风险控制分析
目前,已相继开展了一些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效果,但距完全避免或控制地质灾害尚有很大差距。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以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尚不是十分完善,有待进一步改进、加强。
4.9.3 地质灾害设防措施和建议
根据灾害因子在整个区域划分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即海 ( 咸) 水入侵地质灾害易发区、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易发区、软土不良工程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断裂构造活动地质灾害易发区,并分别绘图表示其范围。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形成原因、诱发因素、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的构成因素及其特点,评估城市建设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提出地质灾害设防的措施和建议,以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城市安全的不利影响。
( 1) 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区域总体规划时,要对区内地质灾害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在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或在非易发区进行重大项目建设时,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这是地质灾害防治提前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发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建设项目未经评估或者评估不宜建设的,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和验收
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应贯穿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
( 3) 合理配置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规划和实施水利、交通、工业、集中生活居住区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处于海水入侵区或咸、淡水分界线附近的建设项目供水应以客水为主,严格限制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的建设项目,规范、强化取用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涉及深基坑开挖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降水、止水工程是否引发或加剧海水入侵进行科学论证,优先采用止水帷幕、地下连续墙等方案减少地下水抽取量。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部门要严格把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海水入侵区地下水矿化度高,对埋藏于地下的隐蔽工程具有中等—强的腐蚀性,从而缩短建筑物地下工程的使用寿命,将增加抗腐蚀成本。在海水入侵区建设地下空间将增加基坑止水、降水及地基基础抗腐蚀成本,在可能的前提下应尽量避免在此类地区建设; 重点建设工程应进行抗腐蚀专项研究,以提高建筑物的抗腐蚀性能。
研究区内局部地带浅部存在海湖相沉积的淤泥质软土,其具有低承载力、高压缩性等性质,对工程建筑安全不利,因而在规划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其分布特点。软弱土分布区建筑规模应布局合理,原则上以中、低层建筑为主,限制高层建筑,并分散布设,避免大面积地面堆载和超量开采地下水。工程建设须对软弱土采用加固处理措施或采用深基础,以免上部荷载的增加引发地面沉降,危及上部建筑设施安全。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部门应严格把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在崩塌区进行工程建设,要避免大规模挖方切坡,并选择合适的边坡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因人为活动产生的新的不稳定斜坡,及由此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按照 “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Ⅳ 地质灾害怎么防怎么治
一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能力,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抓好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技术保障能力、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工作。二是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技术协作;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群专结合的全时空全覆盖监测网络;提高专业自动化监测的覆盖面,实现精细化预警。三是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规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技术,保证治理工程质量;规范综合治理项目工作程序,保障社会稳定和民众安全;组织完成威胁学校、集镇等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精准项目选择、勘查设计、施工、效果,充分发挥综合治理资金的最大效益。四是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完善三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应急抢险三级联动和部门间联动;建成市、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远程可视化应急会商决策指挥系统,与国家级、省级系统链接为有机整体,提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硬件设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理的自动化、现代化水平;履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职责,精细选聘应急专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州级应急处置队伍。五是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能力。
Ⅳ 如何贯彻落实《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立案》
忧百姓之忧,虑百姓之虑,解百姓之困,铸百姓之安。省委、省政府决心加大力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0年11月,省政府率全国之先,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大防治投入、建立健全规划、深入开展调查评价、全面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隐患动态巡查排查、提高分类治理水平、提高应急能力、提高科技防灾水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十项重大措施”作了明确要求,实现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的转变;2011年以来,每年汛期前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2013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通知》,对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分工、监测员制度、工作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事项之一。出台并实施《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一五”期间降低15%,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20%。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迎来了重大历史机遇。
基本情况
山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
级以上烈度地区占国土面积的84%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占国土总面积的78.68%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22469个,其中因自然因素引发的20526个,人为因素引发的1943个;滑坡约占隐患总数的75%
Ⅵ 开设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的大学或研究机构有哪些 我想考研,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方向,帮忙推荐一下!
你好,楼主,我在研招网(学信网)查询了一下,总共65个招生单位招收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专业。
如下招生单位招收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专业,你所说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是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的一个二级学科,一般院校均会涉及这个方向的。考研不难,关键是选好学校,定好复习计划,祝你好运~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查询条件: 任意 省/市/区 任意 学校 任意 门类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学科 任意 专业
招生单位所在省市 招生单位名称 是否211 是否研究生院 是否985 是否自划线 是否有博士点
(11)北京市 (10004)北京交通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10008)北京科技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1141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1141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1141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000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否 否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2501)中国地质科学院 否 否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2806)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否 否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3401)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否 否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5401)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否 否 否 否 是
(13)河北省 (10076)河北工程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13)河北省 (10077)石家庄经济学院 否 否 否 否 否
(13)河北省 (10081)河北联合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14)山西省 (10112)太原理工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21)辽宁省 (10145)东北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21)辽宁省 (10147)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22)吉林省 (10183)吉林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23)黑龙江省 (10220)东北石油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31)上海市 (10247)同济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32)江苏省 (10284)南京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32)江苏省 (10290)中国矿业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32)江苏省 (10291)南京工业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32)江苏省 (10294)河海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33)浙江省 (10335)浙江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33)浙江省 (85302)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否 否 否 否 否
(34)安徽省 (10359)合肥工业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34)安徽省 (10361)安徽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35)福建省 (10386)福州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36)江西省 (10405)东华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37)山东省 (10423)中国海洋大学 是 否 是 否 是
(37)山东省 (10424)山东科技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37)山东省 (1042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是 是 否 否 是
(37)山东省 (10429)青岛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41)河南省 (10078)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否 否 否 否 否
(41)河南省 (10460)河南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42)湖北省 (10489)长江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42)湖北省 (1049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是 是 否 否 是
(42)湖北省 (11075)三峡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43)湖南省 (10533)中南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43)湖南省 (10534)湖南科技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10596)桂林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50)重庆市 (10611)重庆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51)四川省 (10613)西南交通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51)四川省 (10615)西南石油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51)四川省 (10616)成都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51)四川省 (10619)西南科技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52)贵州省 (10657)贵州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53)云南省 (10674)昆明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61)陕西省 (10697)西北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61)陕西省 (10704)西安科技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61)陕西省 (10705)西安石油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61)陕西省 (10710)长安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61)陕西省 (83306)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 否 否 否 否 是
(62)甘肃省 (10730)兰州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0755)新疆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Ⅶ 如何建立地灾综合防治体系
狭义的地质灾害来的综合防治体系自包括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让搬迁乃至应急处置等所有防治措施的体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建立的综合防治体系,则是要建立广义的综合防治体系,即除要加强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保证治理工程质量和效果外,更加注重对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而从实际情况考虑,笔者发现,凡是生态环境保护好的地方,包括地质灾害在内的灾害隐患就少,反之,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地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就多。可见,建立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势在必行。
Ⅷ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框架
11.4.1 系统的组成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贯穿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系统的建设支持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一个从监测数据采集、信息高效传输到提供社会化信息服务的规范化工作流程,实现对地质灾害的有效监控、预警和防治,并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减灾防灾预案和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提供支撑。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由数据综合一体化管理系统、地质灾害数据采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和地质灾害数据传输系统5个子系统组成(图11.1)。
图11.1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组成图
1)数据综合一体化管理系统:是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核心,为整个系统中的其他子系统提供一体化综合数据支持。
2)地质灾害数据采集系统:该系统是实现野外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信息化的重要手段。它可以方便地协助地质人员完成野外数据采集、室内数据处理、成果管理和输出。该系统的有效应用将提高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的效率和精度,并为整个系统提供持续、有效的动态数据和基础调查数据。该系统主要由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和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两个次一级子系统组成。
3)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主要由地质灾害评价系统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两个次一级子系统组成,该系统是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主要应用系统。
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实施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组成,主要提供对防治规划、实施计划及防治工程的动态跟踪管理,为各级地质灾害管理部门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信息、决策信息和防治工程信息。
5)地质灾害数据传输系统:该系统主要为整个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提供快速数据传输和数据共享交换功能,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数据的传输、应急调查数据的传输,以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该系统是其他子系统数据传输的重要基础支持系统。
11.4.2 系统的总体框架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由上述5个子系统组成,各子系统都要按照总体目标的要求,完成各自不同的系统功能。但是,各子系统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在完整的领域数据模型、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统一的协同工作机制下,实施完成各自的目标,因而各子系统之间是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
在所有的子系统中,数据综合一体化管理系统是所有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的综合汇总系统和交换平台,因而是其他功能系统的核心,也是其他功能系统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是保证信息系统数据源,保证系统中数据的完整性、实效性的重要系统。系统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专业监测、群测群防监测、区域地质灾害调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遥感调查监测。防治决策支持系统、预警预报系统、电子会商系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等,是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的有效、快捷、实用的辅助工具系统。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框架如图11.2所示。
图11.3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分级体系图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建立,主要以大型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平台,按照多层体系结构,建立决策支持系统及预警预报系统,各级系统由具有不同功能的应用服务器组成,它可以调用多个应用服务器提供的功能,而这些应用服务器可以是针对某个专题的专用服务器,也可以是针对多应用目标的集成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与不同的专题数据库服务器相连接,根据要求获取、更新专题数据库中的数据,并实现相应的功能。
Ⅸ 我国地质灾害营救体系怎么样
到目前为止,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点、符合中国国情、措施配套完善的地质灾害营救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国土资源部总体预案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地、州)、县(市、区)级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二、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建立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按照《全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预案报告灾害,确认灾害方向位置。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公开信息来源主要是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其他部门商请,地方速报信息,媒体及其他信息等。
三、灾害灾情分类体系
为更好地应对地质灾害,有序组织营救工作,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4级,以作为制定应急救援响应预案的依据。此外,在《县市地质灾害地质调查实施细则》中还详细划分了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胡广韬(1988)对滑坡动态的阶段性差异进行了总结。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灾害应急响应预案是实施灾害营救行动的重要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构建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在长期的减灾救灾实践中,中国建立了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定应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五、灾害营救行动启动
灾情发生后,灾区自动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上级部门按照灾情和预案响应方案,启动不同级别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灾害营救行动。
国土资源部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Ⅰ级)、B(Ⅱ级)、C(Ⅲ级)、D(Ⅳ级)和E(常规方案)5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部长、副部长、地质环境司司长、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和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部长带队组成部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家组由院士带队,7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等。专家组由正高职级专家或院士带队,5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3.C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有关人员等。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等。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5.E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处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有关人员等。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事宜,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架设远程通信设备,实施远程会商,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快速了解灾情以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扩大范围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必要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架设远程通信设备,实施远程会商,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前方(现场)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信、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前方(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专家组由地质环境司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专家库中遴选。
2.装备配置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做好装备清查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而定。
调查监测装备包括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电子罗盘、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手持GPS、激光测距仪、三维激光扫描仪、无人驾驶飞机或轻遥飞机(配置到灾害多发省市)。
通信装备包括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卫星电话、对讲机。
相关软件包括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快速模拟演示软件、智能方案系统软件、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车载发电机、车载应急系统、帐篷、野外工作服装、医药和劳保用品、野外作业安全装备、便携式计算机(带无线网卡)。
资料保障: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酌情而定。重点是背景信息和基础地质灾害资料。背景信息包括行政区划图(MpaGIS和JPG)、地形图(MapGIS和JPG)、地质图(MapGIS和JPG)。基础地质灾害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分布、地质灾害发生区域易发程度分区图(Mpa-GIS和JPG)及说明书(Word)、历史灾害情况(Word)、发灾点及其周边灾害发育情况、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信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
其他资料包括近期降雨预报、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卫星和航空遥感图像及数据。
(四)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启动各级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国土资源部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地质环境司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
六、应急营救(处置)具体实施
(一)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
主要是对受灾人员进行现场搜索、营救、撤离和现场医疗。灾情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重点是保障灾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灾民的生活保障,灾民心理的测知。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及抢救、运送重要物资。
(二)灾害现场勘查、评估和趋势判断
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对灾情进行勘查、评估,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提出应急治理措施。
1.灾情预判和速报
提供具体位置、类型、级别;确定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范围;确定响应级别;为启动应急反应及救援决策服务。
2.灾区环境判断
进行地质环境调查,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不良地质现象等调查。对死伤人员救护处理与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受灾财产转移路线确定,同时根据地质环境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地貌特征为提供物质保障做好准备。
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及监测
主要由专家队伍负责指导排查现场隐患。预防二次灾害伤及救灾人员和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的应急排查及防范。要熟悉灾害的主体情况,拿出方案,落实责任人。同时,查清原因,判断哪里有险情,需不需要撤离,向何处搜救,等等。
4.分析灾害成因
主要是调查灾害发生原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指导协助救灾工作。
5.灾害危险性评估
进行致灾地质体分析,针对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分别进行评估。
(1)滑坡
应调查滑坡要素及变形特征,分析滑坡的规模、类型、主要引发因素及滑坡影响范围,评价其现状及不利工况下的稳定性。
(2)危岩崩塌
应调查陡崖的形态、岩性组合、岩体结构、结构面性状、危岩体被裂隙切割的程度、基座变形情况,分析危岩的形态、类型、规模及崩塌影响范围,评价其稳定性。
(3)泥石流
应调查泥石流形成的物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文条件、植被发育情况、人类活动的影响,分析泥石流形成的条件、规模、类型、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及泥石流影响范围,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
(4)地面塌陷
对岩溶塌陷和黄土湿陷应调查塌陷形态、边界、形成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动力条件、洞穴充填、建筑变形及处理情况。对采空塌陷和地下挖掘塌陷应调查塌陷所处地下采(挖)空区的位置、边界、埋藏深度、开采挖空时间、处理方法、积水等情况。应分析重力和地表荷载作用、震动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及塌陷影响范围,地面塌陷的影响范围。
(5)地裂缝
调查地裂缝的几何特征与活动特征,单个地裂缝与群体地裂缝的规模、性质及分布,地裂缝对地面、地下建筑物的破坏特点,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划分地裂缝成因类型,判断引发因素,预测发展趋势,分析与同地区其他地质灾害的关系。
(6)地面沉降
调查地面沉降区的位置、原因、历史、地下水采灌情况,累计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区内的岩土组成及均匀性,各类土层的性状及厚度、地面沉降的危害。分析产生沉降的原因,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围和判定地面沉降累计量及沉降速率,预测沉降发展趋势。
(三)应急处置工程实施—地质灾害营救基本方法
根据灾害现场勘查、评估和趋势判断的情况,组织应急处置工程施工。应急处置工程针对不同灾害和人、设备、环境等破坏程度,包括应急教育、避险、撤离、疏导、施救、处置、修缮、善后等内容。为有效组织应急处置工程,营救人员应了解并掌握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发生时或发生后营救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根据互联网(见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所列)及有关灾害处理、处置资料等总结,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应急营救和处理(处置)基本方法如下:1.发生崩塌时的应急处置
(1)视险情将人员物资及时撤离危险区
当崩塌、滑坡由加速度变形阶段进入临滑阶段时,崩滑灾害在所难免,不是人力在短时间内可以制止的,此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当地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组织将险区内居民、财产及时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及时制止致灾的动力破坏作用
为争取抢险、救灾时间,延缓崩塌、滑坡发生大规模破坏,监测技术人员应立即分析资料,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破坏作用,如因采矿而诱发的崩塌,应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如因开挖坡脚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开挖活动;如因渠道漏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对渠道进行放水。
(3)事先有预兆者,应尽早制定好撤离计划
崩塌、滑坡灾害在大规模崩、滑前,往往事先有前兆,在此种情况下,当地政府部门应尽早制定好险区人民疏散、撤离计划,以防造成混乱而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事故。
2.发生滑坡时的应急处置
1)当处在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要迅速环顾四周,向较安全的地段撤离。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动迅速,都有可能逃离危险区段。跑离时,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动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都是很危险的。当遇无法跑离的高速滑坡时,更不能慌乱,在一定条件下,如滑坡呈整体滑动时,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如1983年3月7日发生在甘肃省东乡县的著名的高速黄土滑坡——洒勒山滑坡中的幸存者就是在滑坡发生时,紧抱住滑坡体上的一棵大树而得生。
2)当处于非滑坡区,而发现可疑的滑坡活动时,应立即报告邻近的村、乡、县等有关政府或单位。例如,群测群防站或县、市、地区及省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该机构应责无旁贷地担当此项责任,并立即组织有关政府、单位、部队、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3)政府部门应立即实施应急措施(计划),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及可能的影响区,并通知邻近的河谷、山沟中的人们做好撤离准备,密切注视灾情的蔓延和转化。如滑坡常在暴雨、洪水中转化为泥石流灾害(次生灾害)。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到的某些生命线工程(如水库、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发电厂、通信设备、干线渠道等)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或第三次灾害的发生,例如,火灾、洪水等。注意调查滑坡是否有间歇性活动特点,尽可能确定其再次活动的可能性和时间。如果必要的话(需经有关专家或科技人员论证),应迅速设立观测点(站)或观测网,密切注视其变化动态,“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3.发生泥石流时的应急处置
1)当处于泥石流区时,应迅速向泥石流沟两侧跑离,切记不能顺沟向上或向下跑动。当处于非泥石流区时,则应立即报告该泥石流沟下游可能波及(影响)到的村、乡、镇、县或工矿企业单位。
2)有关政府部门应立即组织有政府、单位(村、乡、镇)、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的抢险救灾活动。
3)拟定并实施应急措施(或计划)。例如,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等。
4)密切注视该泥石流灾害可能引发某种生命线工程(如水库、铁路、公路等)的次生灾害甚至第三次灾害,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5)建立观测站(网)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掌握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并做出决断。
4.发生地裂缝时的应急处置
1)地裂缝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物稳定性。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夯实。
2)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等进行危房鉴定后才能确定采取的措施。
5.发生地面塌陷(沉降)时的应急处置
1)塌陷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物的稳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夯实,经一段时间的下沉压密后用粘土夯实补平。
2)对建筑物附近的地面裂缝应及时堵塞,地面的塌陷坑应拦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
3)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待进行危房鉴定后才确定应采取的措施。
6.发生地震时的应急处置
地震的应急处置详见第三章第一节,本章不再赘述。
7.火山爆发时的应急处置
火山爆发活动多有相对长时间的预兆,即使是突然爆发的火山,其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也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因此,人们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在火山爆发时,常见的应急处置工程主要包括:①应对熔岩危害。在火山的各种危害中,熔岩流可能对生命的威胁最小,因为人们能跑出熔岩流的路线。②应对喷射物危害。如果从靠近火山喷发处逃离时,建筑工人使用的那种坚硬的头盔、摩托车手头盔或骑马者头盔将给予你一定的保护。在更广阔的区域,逃离也许没有必要。③应对火山灰危害。戴上护目镜、通气管面罩或滑雪镜能保护眼睛(但不是太阳镜)。用一块湿布护住嘴和鼻子,如果可能的话,用工业防毒面具。到庇护所后,脱去衣服,彻底洗净暴露在外的皮肤,用干净水冲洗眼睛。④应对气体球状物危害。如果附近没有坚实的地下建筑物,唯一的存活机会可能就是跳入水中,屏住呼吸半分钟左右,球状物就会滚过去。⑤火山在喷发之前常常活动增加,伴有隆隆声和蒸汽与气体的溢出,硫磺味从当地河流中就可闻到。刺激性的酸雨、很大的隆隆声或从火山中冒出的缕缕蒸汽都是警告的信号。驾车逃离时要记住,火山灰可使路面打滑。不要走峡谷路线,它可能会变成火山泥流经过的道路。
(四)后勤生活保障
灾区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的维护与修复;灾区治安保障、灾区卫生防疫及灾区基本生活保障。
(五)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的方案、规划,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一般由专门的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