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灾害危害
A. 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本成品油管道工程山西支干线段穿越多种地貌单元,除平原区外,地势起伏较大,地形条件复杂,冲沟极为发育,沟坡坡度较陡,管线上、下穿越工程难度大。本次针对管线附近穿越处坡体进行重点调查,共调查不稳定斜坡59处,其中57处为土质斜坡,2处为岩质斜坡。其共同特征简述如下:
这些不稳定斜坡体特征多分布在黄土台地及低山丘陵区深切沟谷一侧或两侧,沟谷形态多呈深“V”型,个别为深“U”型,沟深50~150m之间,边坡坡度在400~90°之间;坡体岩性上部为第四系上更新统黄土,厚5~15m,中部为中更新统黄土类土,厚10~30m,下部为新近系上新统粘土,坡体易沿上部Q3黄土发育的垂直节理崩塌,也易沿Q3与Q2之间的接触面或重力侵蚀面滑动。这些坡体一般在其他地段已有崩滑现象。一般人工开挖形成的不稳定斜坡稳定性差,诱发因素是降雨及坡体开挖。自然边坡现状条件下均基本稳定。工程建设开挖坡体时易引发边坡局部失稳。诱发因素主要是坡体开挖,其次是降雨及坡脚冲蚀。
在K8~K20、K34~K44、K105~K115、K340+200~K365、K490~末站区段黄土台地区,发育较多的不稳定斜坡,这些坡体坡高一般介于30~70m之间,坡度一般介于300~60°之间,据以往经验数据计算,坡高50m的边坡安全临界角为530,因此拟建工程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容易引发边坡角大于530的坡体失稳,形成滑坡或崩塌,对工程建设或管道工程构成威胁。危害程度小—中等。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
在K125+200~K164+700、K31+500~K333+500区段也发育较多的不稳定斜坡,这些坡体坡高一般介于50~120m之间,坡度一般40°~70°,据以往经验数据计算,坡高100m的边坡安全临界角为51°,因此拟建工程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容易引发边坡角大于51°的边坡失稳,局部形成滑坡或崩塌,对工程建设和管道工程形成中等~大的危害,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大。
B. 常见地质灾害对土木工程的影响
定义
自然变异和人来为作用导致的地自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而给人类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称为地质灾害。
常见的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土壤盐渍化、土地沙漠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地质灾害分类
地质灾害按地质作用分为内生地质灾害、外生地质灾害和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1.内生地质灾害
是由地球内部动力作用(岩浆活动、构造运动等)引发的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等;
2.外生地质灾害
是由外动力(如重力、水力等)作用产生的地质灾害。
3.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主要指由于人类的工程活动(如开挖、搬运和堆填等)诱发的地质灾害。
C. 工程建设遭受已有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输油管道工程在施工开挖过程中和工程运营后可能遭受采空地裂缝、塌陷、地裂缝、滑坡、崩塌、岸边坍塌,泥石流(潜在泥石流)、洪水冲蚀、地面沉降、黄土湿陷、盐渍土胀缩、地震液化等地质灾害的危害。
(一)采空塌陷和地裂缝
管线经过的霍西煤田区(K278~K335)和太原东山煤田区(K472~K495)采空区广布,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发育密集,采空区未稳定,工程建设和运营后将长期遭受其危害,危害程度大。
霍西煤田区2、4、10号煤层顶板岩性为砂质页岩,1号煤层顶板岩性为砂岩,6、7号煤层顶板岩性为灰质页岩,9号煤顶板岩性为灰岩。线路经过煤矿区2号煤已基本采空,埋深约50~300m,2号煤厚约2m,开采深厚比40~150,砂质页岩顶板易垮落,上覆岩层变形破坏强烈,易引起地面变形(地裂缝、塌陷)破坏。尤其复采下层煤区,将加剧原有地面变形破坏,塌陷面积扩大,地裂缝下错加大,对管道危害严重。K270~K279处属霍州煤电集团规化开采区,为预测地面变形破坏区,将来对管道危害也严重。
东山煤田区3号煤顶板岩性为泥岩、砂岩,13号煤顶板岩性为泥灰岩,15号煤顶板岩性为灰岩。目前3号煤已采空,13号煤局部采空,15号煤为现主采煤层,15号煤埋深50~300m,煤均厚约6m,开采深厚比8~50,易引起地面变形破坏,采空区地裂缝、塌陷均处于未稳定状态,对管道危害严重。
由于采空区地裂缝、塌陷出现时间滞后于采煤之后时间较长,稳定时间也较长,破坏力较强,工程建设运营后可能导致管道错断,成品油泄漏,危害程度大,故预测采空区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
(二)地裂缝
运城盆地GL1地裂缝延伸方向距管线约4km,临汾盆地GL2地裂缝延伸方向距管线约3.5~4.2km,其发展速度较慢,预测危险性小。
太原盆地平遥—祁县GL4、GL7、GL8、GL9、GL10、GL1 1地裂缝发育密集,均与管线及其分输支线相交,其各单缝规模较大,正处于活动盛期,从1985年初现至2004年仍在发展,所到之处房屋毁损,水井、道路破坏,耕地起伏不平,损失巨大。工程建设运营后可能导致管道错断,成品油泄漏,危害程度大,预测危险性大。
(三)岸边坍塌
岸边坍塌发育于黄河及其支流汾河两岸,黄河A1、A2岸边坍塌由于工程建设采用定向钻穿越黄河,对工程建设无影响,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小,A3、A4、A6汾河岸边坍塌,工程建设后会导致管道暴露,由于汾河水流量较小,岸边坍塌轻微~中等,预测危险性中等,A5岸边坍塌离管线较远,对管道危害程度小,预测危险性小。
(四)泥石流(潜在泥石流)
N1~N3潜在泥石流沟:均位于临汾盆地冲洪积倾斜平原区,位置分别为 K203+500处、K226+200处、K238处。该泥石流均为人为型泥石流,规模为小型。诱发因素是暴雨和长时间降雨。临汾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94.19mm,一日最大降水量为104.4mm(1958年7月16日)。管道均穿越其下游区,河谷较宽,为泥石流沟堆积区,无下切破坏作用,有淤埋作用,冲淤变幅小。对于埋地敷设的管道危害小,预测危险性小。
N4潜在泥石流沟:位于霍西煤田区K301处,规模为中型,该泥石流为人为型矿渣流,判定其易发程度中等,诱发因素是暴雨和长时间降雨。霍州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37.3mm,年最大降水量为688.9mm,一日最大降水量为137.5mm,时最大降水量为46.9mm,10分钟最大降水量为 29.3mm。管道穿越其下游区沟口,河谷稍宽,为泥石流的堆积区,无下切作用,有淤积作用,冲淤变幅约1m左右,对管道危害程度小,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N5泥石流:位于灵石县梧桐河,规模为小型,泥石流中等易发,处于发展期阶段。诱发因素是暴雨和长时间降雨,灵石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491.1mm,年最大降水量为115.4mm(1964年),一日最大降水量为115.4mm(1981年8月15日),最长连续降雨日数为12天,降水量为120.9mm。管线穿越其中、下游区,管线沿沟敷设段处于泥石流的堆积区,所处地形较高,泥石流对其危害小,管线穿越段处于泥石流的流通区,沟床较窄,泥石流有一定的下切作用,泥石流在流通过程中冲蚀河床可使管道暴露,对管道危害中等,预测危险性中等。
N6泥石流:位于介休龙凤河,泥石流易发程度低,处于衰退期阶段,诱发因素为暴雨和长时间降雨。介休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71.9mm,年最大降水量为733.1mm。一日最大降水量为120.5mm。管线穿越其沟口地带,为泥石流的堆积区,无下切作用,对埋设管道危害小,预测危险性小。
(五)洪水冲蚀
山西地形条件复杂,冲沟发育,洪水冲蚀现象多见。本次调查较大洪水冲蚀沟谷20余处,总体特征表现为,台地区洪水冲蚀现象较多,最高洪水深一般小于 lm,沟底岩性为新近系上新统粘土,冲蚀量微弱,岩性为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的冲蚀量较大,沟谷凹岸的冲蚀量较凸岸的冲蚀量大。
洪水冲蚀,除黄河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以外,本次调查的山区、高台地区洪水冲蚀,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低台地及平原区的洪水冲蚀,预测危险性小。
(六)地面沉降
介休地面沉降边缘区地面变形不明显。管线穿越段位于山前洪积扇区,其下伏松散层以粗颗粒砂性土为主,预测地面变形微弱,对管道危害较小。预测危险性小。
(七)地震液化
据史料记载,公元866年临汾西南5
2000年11月临汾盆地自来水公司进行输水管道跨越汾河工程中,在尧都北芦村发生砂土液化,对工程影响很大。为查清原因,在北芦村汾河河床及河漫滩区共布勘探孔16个,总进尺274m,取土样90件,进行标准贯入试验85次,认为Ⅷ度地震烈度区存在砂土液化,液化等级为Ⅲ~Ⅱ级,另据中国地震局勘测基本和上述结论吻合,确定汾河河床、河漫滩、一级阶地为易液化场地。所以,K170~K180区段、K256+500~K260+750区段, 预测地震液化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可导致管道变形开裂。
黄河漫滩区段,地下水水位埋深1~2m,河床及漫滩存在厚层的中、细粉砂,该区段地震烈度为Ⅷ度区,预测地震液化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可导致管道变形开裂。
(八)特殊土地面变形灾害
1.黄土湿陷变形灾害
山西段黄土广布,管线穿越地区岩土比例约1:8土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湿陷性,主要发生于第四系上更新统风坡积、坡洪积黄土中,据以往研究成果分述如下:
(1)黄土湿陷性
①风坡积黄土:岩性为淡黄色、灰黄色粉土,具大孔隙,结构疏松,质地均匀,无层理,垂直节理发育,局部夹有古土壤及砂砾石,厚10~20cm左右。天然含水量(W)一般2.5%~23.9%,天然隙比(e)0.744~1.198,饱和度(Sr)6.97%%~76.0%,属稍密、稍湿~湿土;湿陷系数(δ) 0.05~0.102,自重湿陷系数(δz)0.014~0.052,属中等~强湿陷性黄土,湿陷深度一般介于1.5~14m之间。管线分布风坡积黄土地段主要是在K105~K115区段,峨嵋山黄土台地区等。
②洪坡积黄土:主要岩性为灰黄色、浅黄色粉土,略具大孔隙,垂直节理发育,含钙质及砂砾土石层。交错层理。天然含水量(W)一般为5.1~20.94,天然隙比(e)0.747~1.12,饱和度(Sr)17.5%~72.3%,属稍密、稍湿、高压缩性土。湿陷系数0.067,自然湿陷系数(δz) 0.024~0.0634,属中等湿陷性土,湿陷深度一般介于1.6~9.0m之间。该类黄土广泛分布于盆周隆起黄土台地区。
(2)黄土湿陷变形
拟建工程在施工开挖过程中遭降雨沿开挖段积水或工程建设运营后沿管线敷设地形低洼处积水,均可能发生黄土不均匀湿陷,使管道架空受力不均而发生变形。
管线大体穿越9个区段,具湿陷性黄土区。
K8~K21区段、K34~K44区段、K105~K115区段、K125~K163区段、K261~K300区段、K346~K357+600区段、K490~末站区段,黄土为中~强湿陷性黄土,预测黄土湿陷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K473~K474+500区段,为Ⅱ级自重湿陷性黄土,预测评估黄土湿陷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K223+500~K242+50区段,为弱湿陷性黄土,预测黄土湿陷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盐渍土盐胀与侵蚀、软土不均匀沉降
输油管线沿途仅在K48~K54区段、K451~K464区段和黄河岸边穿越盐渍土、软土分布区。
(1)K48~K54区段
位于永济市东北伍姓湖区,调查区内分布面积约36km2,分布区段约6.6km,穿越湖面宽度1km左右,其余为盐渍地。地面高程343~345m,比周边地势低5~8m,表层土岩性为粉质粘土、粉土,湿~饱和,稍密,颗粒级配较好。地下水水位埋深0~3m。据已有分析资料,含盐量介于1.0616%~1.1755%之间,属中等盐渍土,类型为硫酸~氯盐渍土。
硫酸盐渍土具有结晶的膨胀性,硫酸盐沉淀结晶时,体积增大,脱水时体积缩小。山西属干旱—半干旱地区,日温差较大,硫酸盐的体积时缩时胀,对管道具有一定的盐胀和侵蚀作用,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另外,该区段下部存在一定厚度的淤泥质粘土、淤泥、软土,其结构松软、饱水,多呈流塑状态,工程地质性质较差,易产生不均匀沉降,对管道可产生危害,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K451~K464区段
位于清徐张花营村至榆次西荣一带,盐渍土分布面积50km2,分布区段长度约13km,地面高程771~772m之间,比周边地势略低,表层土为粉土,稍湿,稍密,地下水水位埋深0.20~3m。据已有分析资料,含盐量为0.4436~1.12,属轻微—中等盐渍土。类型为氯—硫酸盐渍土。
该盐渍土对管道也具有一定的盐胀和侵蚀作用,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D. 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有哪些
地质灾害是指在地球的发展演化过程中,由各种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所形成的灾害性地质事件。一般认为,地质 灾害是指由于地质作用(自然的,人为的或综合的)使地质环境产生突发的或渐进的破坏,并造类生命财产损失的事 件或现象。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十分复杂。 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 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 常见的地质灾害有12类。 1、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 2、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 3、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 4、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然、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 高温、突水、瓦斯爆炸 5、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垃圾堆积 6、河、湖、水库地质灾害: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溃决 7、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上升、海水入浸、海岸侵蚀、海港淤积、风暴潮 8、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坝、浅层气害 9、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淤泥触变 10、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沼泽化 11、水土污染与地球化学异常灾害:如地下水质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 12、水源枯竭灾害:如河水漏失、泉水干涸、地下含水层疏干等
E. 工程地质灾害
(1)工程地质灾害的类型
国家建设中特别是西部地区,经常遇到滑坡、溶洞、地面下沉、水库坝基漏水、软土变形、水土突涌、水下砂体运移、浅层天然气、岸带冲淤、砂土液化等工程地质问题,查清引起这些灾害的工程地质条件,制订防治、整治措施,需要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技术。如南昆铁路沿线、长江三峡库区有很多滑坡需要治理,广西岩溶地区水库地下漏水问题等,都是工程地质灾害。
越来越突出的工程地质灾害问题不仅威胁到人民生命安全,而且严重地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正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而加剧,中国每年因此而损失约300亿元人民币。近10年来,中国由于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造成了近万人死亡,全国400多个市、县、区、镇受到严重侵害。在全国铁路沿线分布的大中型滑坡达1000余处,平均每年中断交通运输44次,铁路沿线有泥石流沟1386条,受危害铁路达3000km以上;全国有近千座水电站及数百座水库受到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严重威胁,仅云南省已毁坏水电站360座、水库50座。由于矿山采掘造成的压占、采空塌陷所损毁的土地面积超过3000hm2;全国共有16个省(区、市)的46个城市(地段)、县城出现地面沉降问题,总沉降面积达到48700km2;地裂缝出现在17个省(区、市),总长超过346km。据统计,中国的地质灾害共有30种,除火山外,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15种为主要灾害。专家认为,中国经济建设的高度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加,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中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都与人为因素有关。中国地质灾害的成灾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地质灾害的损失与人口密度、经济发达的程度呈现出正比。我国目前有400个地质灾害重灾县(市),占全国县(市)的20%。每年地质灾害(不包括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20%~25%,年平均死亡近千人,受伤近万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2)工程地质灾害的特点
我国工程地质灾害的基本特点是:种类繁多,破坏损失严重;分布零散而又十分广泛;防治周期特别长。1998年我国共发生不同规模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事件约18万宗,造成1150人死亡,1万多人受伤,毁坏房屋50多万间,直接经济损失约15.9亿元。我国政府对地质灾害的危害问题处于极大关注,因此灾害评估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研究内容也越来越广泛,研究的手段也越来越丰富。但是我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财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不可能对所有工程地质灾害进行全面治理,因而研究发展很不平衡,理论研究也非常薄弱,灾害评估没有得到充分的实践应用。
(3)工程地质灾害的危害
由矿石开采后形成的采空区的突然冒落与塌陷属于不连续下沉方式曾发生多起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最早在世界上有报道,在1938年英国的一个锡矿山,由于采区冒顶产生冲击地压。1958年,德国维尔钾盐公司的台尔曼矿也曾发生采空区冒落。1960年1月20日在南非的科尔布鲁克诺斯(Coalbrook North)煤矿曾发生一起灾难性破坏,当时面积大约3km2左右的房柱法采空区突然陷落,造成了437人的死亡。1962年12月在南非远西兰德(FarWestRand)金矿区发生塌陷,当时一个三层的井下破碎硐室突然塌落掉进了一个下部渗坑,造成29人死亡。1970年9月25日,在穆福利拉矿区发生较严重的空区突然陷落,造成89人死亡,同时伴随约45000m3尾矿泥浆淹没了部分矿井。
我国工程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曾发生过多起地质灾害事故。崩塌灾害最典型的例子是湖北安远县盐池河磷矿山崩。盐池河磷矿区位于黄陵背斜东北翼,自1969年以来,在三面(东、西、北)临空的陡崖下开采磷矿石约60×104t,采空面积达6.6×104m2。由于采空了山脚地区,改变了山体的应力状态,引起山体开裂。终于在1980年6月3日凌晨发生大规模山崩。高100m的半壁山头顷刻崩塌,激起巨大气浪将矿务局建筑物席卷而起,直撞到对岸陡壁,撞得粉碎,近100×103m3的碎石堆积在500m×478m左右的范围内,将盐池河河谷填埋,形成一座高20~42m的堆石坝,掩埋(死亡)了284人及矿务局的所有建筑、机械设备。
据初步调查,全国有灾害性泥石流沟1.2万条,滑坡数万条,崩塌数千处。1949~1996年共发生“崩、滑、流”灾害4600次,其中造成严重损失达1001次。1983年3月在甘肃东乡族发生过一次特大的滑坡,下滑物体总体积达3000×104m3,埋没了苦顺和新庄两村和德勒村一部分,毁坏农田3000hm2,填埋水库一座,造成巨大损失。1985年6月,长江西陵峡新滩镇发生大岩崩,顷刻之间有300多年历史的新滩古城整个被覆没,滑坡体冲入长江中土石量约200×104m3,埋没房屋1000多间,击毁机帆船13艘,木船64只,直接损失1000多万元。由于湖北岩崩调查处预报及时,使1300多居民安全撤离无伤亡。
2010年8月,陕西省安康市普降大到暴雨,受强降雨影响,白河县四新、卡子、茅坪、构扒4个乡镇受灾严重,导致350户800余间房屋被淹,冲毁农田3000余亩,特别是公路、电力、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其中四新乡和茅坪镇南贫沟流域通信、电力全部中断,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该区地质条件复杂,千枚岩等易滑地层分布较广,同时,随着近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了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如开山采石、开荒种田、劈山修路等,严重地扰乱了自然地质环境,加剧了该区地质灾害突发和群发。
F. 工程地质灾害是什么
工程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工程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内环境、资源发容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在我国,大多数地质灾害现象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至1/5,因此,减少或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采取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的。
G. 岩土工程知识:哪些项目需要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滑坡,泥石流等
H. 常见地质灾害对工程建筑的影响
举个例子吧, 设想一个场地,要建一个高楼。
拟建场区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质结构较复杂,岩土层性质变化较大,对其场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应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论证,尤其探明灰岩的分布和岩溶的发育情况,避免由于基岩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的不明而引起岩溶地面塌陷、软弱土层地面沉降、基坑失稳破坏、基坑降水诱发地面沉降、基坑突涌、地基土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等灾害的发生,从而对建筑基础造成破坏。
3、针对基坑降水地面沉降地质问题,可根据周边环境设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如不能设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可采取回灌井方案,同时需注意进行地面沉降监测及周边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变形监测。
4、基坑开挖面积及深度较大,开挖土方量大,堆放在评本区内可能造成堆积土边坡失稳,施工时应注意选择弃土堆放场所并注意控制堆放边坡角度处于自稳范围内。
5、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险性中等区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对可溶性岩层的分布、特征、是否存在溶洞、是否造成岩溶地面塌陷灾害进行分析、论证或查明,以避免隐伏性岩溶地面塌陷灾害的发生;岩溶区施工灌注桩宜选用对地基扰动和影响小的成孔工艺,如回转钻进成孔。灌注桩施工前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查明岩溶洞隙及其伴生土洞的位置、规模、埋深等情况;当采用嵌岩桩时,应进行专门的桩基勘察;对一柱一桩的基础,应逐桩布置勘探孔,直径大于1m的桩应布置2-3个勘探孔。勘探孔如发现溶洞或土洞应跟踪注浆充填。
6、本区域土层中夹有高岭土,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高岭土与地下水作用产生的危害。基坑开挖和基础施工时,应防止地表水及地下水浸泡地基土,也不宜暴晒地基土,保持地基土的天然湿度。
7、针对基坑涌水地质问题,需进行次重点防治。应对基坑内水量进行必要监测,同时采取合理的降水措施,并配合相应的截水和排水措施,如修建截水沟、排水井等,避免发生基坑突涌。工程建设时采取合理防排水措施,及时疏排地表水,防止浸泡冲刷地基。
8、本区内桩端持力层局部高差较大,基础施工时应加强桩端持力层的验收工作,确保桩端进入持力层一定深度。另外,桩身过长时桩长细比过大,在进行设计及施工时应避免过大的弯曲变形造成的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危害。
9、场地现有的地面高度有一定的高差变化,如果本区工程建设出现或存在人工边坡,应根据具体边坡工程地质条件,设置相应的挡土墙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