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质灾害治理措施
① 什么是城市地质灾害主要有哪些
灾害有:强烈地震、洪水泛滥、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污染、地面沉降版、地表塌陷、以及特殊地权基土(软弱土、湿陷土、膨胀土等)在外因作用下转化而成的次生灾害。
能够诱发城市的地质灾害的环境因素主要有:动力地质作用、不同性状的岩土类型、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等。
② 铜陵地区常见的地质灾害及预防和治理措施
铜陵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五月)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地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铜陵市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9年降水及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2009年铜陵地区降水量正常,其中6月30日至7月3日发生连续强降雨,期间降雨量过大,引发多起地质灾害。据统计,全年共发生14起地质灾害,其中11起为滑坡灾害,3起为岩溶塌陷灾害,分别是:铜官山区鹞山社区鹞山新村40栋5号后侧山体滑坡、鹞山散户18号私建房后山体滑坡、露采105栋车棚后挡土墙滑坡、金口岭新村23栋挡土墙滑坡、解西37栋护坡挡土墙滑坡、铜官山绿云山庄2号别墅后侧山体滑坡、郊区古圣铁矿滑坡、铜陵县五松镇气象局后坡滑坡、五松十五组区域居民宅后山体滑坡、中富强5、6栋护坡部分坍塌、郊区神仙山管理处塌陷、桥南办铜山社区4组岩溶塌陷、强生集团厂区护坡部分坍塌、长江西村33栋楼房侧面坍塌,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10年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重点
(一)气象预测。根据市气象台预测,2010年汛期(5—9月)铜陵地区降水总量900mm,较往年平均偏多,6月中旬初入梅,7月上旬后期出梅,入梅偏早,出梅正常,梅雨量350mm左右(均值300mm),偏多,梅雨期内有一段降水集中期,局地有短时内涝,梅雨期内出现过程性强降水的可能性仍然较大。今年夏季高温日数(大于或等于35度)较常年偏多,可能出现伏旱。
(二)地质灾害预测。结合我市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及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我市2010年地质灾害类型仍将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和地面塌陷(岩溶塌陷、采空塌陷)为主。与强降水有关的崩、滑、流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可能将相应增加,特别要关注突发性暴雨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对因采矿和不合理的工程施工可能引发的相关地质灾害,也要引起高度关注。
(三)重点防范期。针对我市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及危害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特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5—9月),岩溶塌陷及采空塌陷需全年预防。
(四)预防监测重点地段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近年来全市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及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分析,重申下列预防监测重点地段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1.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重点地段。包括铜官山矿排土场,市建成区鹞山,华金矿业公司主井、配电房、选厂滑坡,新桥矿业公司露采场、排土场滑坡,凤凰山铜矿排土场滑坡,铜山铜矿前山露采场,安庆铜矿办事处马鞍村滑坡,安庆铜矿办事处龙王庙滑坡,新华山铜矿排土场,叶湖铁矿排土场,钟鸣硫铁矿排土场、铜陵县董店堆浸公司等。
2.岩溶塌陷预防监测重点地段。市建成区小街地区,市神仙山公墓,郊区铜山社区第四村民组,安庆铜矿办事处旗星马山村(安庆铜矿区),铜山镇南泉村,西湖镇狮子山村包村,狮子山街道先锋西村59栋,新桥矿区(盛冲河、朱冲河河谷分布区),顺安镇叶湖—大明村(叶家湖水源地),顺安镇大明村寺冲村民组,天门镇新民村。
3.采空塌陷预防监测重点地段。狮子山铜矿东、西狮子山、老鸦岭采空区;原铜官山铜矿采空区;立新煤矿区采空区;钟鸣镇院冲村田傍张采空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铜陵有色控股公司、铜化集团公司、铜陵海螺公司、新华山矿业公司等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各自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依据本方案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凡是有条件将危险区内受灾对象撤出或进行治理的,应立即实施搬迁或落实治理措施;暂时无法搬迁或没有条件治理的,应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和预防措施,以遏制和减缓险情。要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因自然因素造成地质灾害(重大级以下)的防治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二)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住房建设部门负责市建成区、规划区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管工作,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和防治工作;市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公路修路切坡诱发产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监管工作;市水务部门负责长江沿线、河道及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管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尾矿库及生产矿山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管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在三级及以上的,通过铜陵天气预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单位要加强台风、强降雨等灾害天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因工程建设引发以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进行监测和治理。
(三)完善制度,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监测、警示和公告制度。建立全市联动、布局合理、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县、区政府负责本区域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市住房城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村以及有关单位、矿山,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以及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辖区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辖区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项目单位要认真采纳并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查制度。国土资源部门应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保证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信息能及时上传下达;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防御区段的巡查工作。汛期巡查一般不得少于2—3次,重要时段(如特大暴雨)要加密巡查。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有色公司、铜化集团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区域内的隐患点、各类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情况如实上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设、水务、交通等有关部门应与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通报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及防治情况,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③ 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与手段
一、地质灾害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地质灾害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地质灾害管理体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现减灾社会化、科学化、信息化。调动全社会力量,预防治理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管理的基本原则是:①实行分级管理,推进减灾社会化;②推进灾害管理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法制化;③同其它自然灾害管理相结合;④同资源管理、环境管理及国土开发等相结合;⑤同国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
二、地质灾害分级管理
我国地质灾害的基本特点是:种类繁多,破坏损失严重;分布零散而又十分广泛;防治周期特别长。因此,减灾工作不仅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广大灾害区有关部门和亿万民众坚持不懈地长期投入才能奏效。面对这种情况,传统的由政府包揽的减灾体制不但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而且难以用行政手段无偿调动人力、物力组织实施减灾工程。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行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推行减灾社会化。
表10-1地质灾害分级管理责任简表
地质灾害分级管理的核心是在对地质灾害进行科学分类分级基础上,根据社会系统中对于减灾的责任和损益关系,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与企业、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化减灾体系(表10-1)。在该体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发挥骨干领导作用。其基本任务是:制定减灾法规和区域减灾规划;制定技术规范及有关的标准;组织区域性地质灾害勘查,进行区域灾情监测,组织灾情预测、预报;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参与区域国土整治和环境治理,削弱地质灾害发生的基础;与国际减灾行动协调;实施灾害研究。行业和企业根据政府制定的减灾规划和实际需要,通过基建投入和灾害保险等方式,承担本部门、本企业的灾害防治工作。家庭和个人通过个体防护以及灾害保险、灾害互助等形式投入减灾工作。
按照这一体制运行的减灾工作有三个优势:第一,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国、区域、地区、局部相结合的防治网络,加大减灾覆盖面,提高减灾效果;第二,多方面筹措资金,增加减灾投入;第三,明确减灾责任与权益,有利于灾害预防。
三、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分级管理责任,实施灾情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勘查,防治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定与实施减灾规划与减灾法规,推行减灾技术,合理使用减灾资金,组织实施防治工程。
灾情管理是地质灾害管理和减灾工作的基础。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地质灾害调查、勘查、防治工程提供的信息;采用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地质灾害灾情报表等手段进行灾情信息收集与统计,并进行灾情评估与灾害预测预报,使政府和社会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灾情现状和可能出现的变化。
根据减灾发展的需要,灾情管理要努力实现科学化、信息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覆盖全国的灾情信息网络及相应的地质灾害统计报表体系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并以此为依托,及时收集与处理各种灾害信息,并按照一定程序和形式发布灾情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库可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灾情报告可分为灾害事件专项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年度报告、地质灾害综合报告三类。全国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由地质矿产部提供,企业和地区地质灾害报告由企业和地方主管地质机构提供。
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测、预报是实现地质灾害灾情管理动态化和有效防治灾害破坏的重要手段。其内容可划分为:区域性监测、预报;地区性监测、预报;灾害事件(或灾害点)监测、预报。根据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建立有效的监测预报系统,并相互配合,逐渐形成完整的监测预报网络。
在地质灾害成灾过程中,灾害事件或灾害活动是成灾系统的主体;承灾对象则是灾害系统的客体。二者相互作用,决定了灾害的形成与发展。因此,灾情管理除了掌握灾害活动信息外,还必须掌握承灾客体(或受灾对象)对灾害的承受能力与防治水平。此方面信息同样是制定减灾规划、实施减灾工程的重要依据,所以也是灾情管理的重要内容。承灾信息主要包括人口分布、工程分布、资产分布、产值分布、土地分布以及防治工程分布和防灾软件系统等。上述内容可大致分为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两类信息。基础信息通常以国家和地方常规统计资料为基础,适当辅以抽样调查即可获得。专业信息则需通过专门调查取得。
制定和实施减灾规划是实现减灾目标的最实际步骤。地质灾害减灾规划可分为全国规划、区域规划、企业规划。不同层次的减灾规划分别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制定。任何形式、任何地区的减灾规划都不是孤立的,因此,全国规划、区域规划、企业规划要相互衔接,彼此配合;此外,还要与其它自然灾害减灾规划,以及与同期、同地的经济发展、城市发展、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环境保护等相协调。减灾规划既要有超前目标和先进的科学性,又要有切实可行的方法与措施。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减灾法规,是实施地质灾害管理,实现减灾目标的重要保障。地质灾害减灾法规体系由基本法规、专项法规、地方法规等组成。这些法规除相互协调外,还必须与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相衔接。要确保法规的权威性,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管理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减灾科学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减灾效益。多年来的地质灾害管理和防治工作,侧重于灾害形成条件、变化规律等“硬件”内容,灾害经济等“软件”内容非常薄弱,因此,在进一步深化灾害自然属性研究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属性的研究尤其必要。
四、地质灾害管理手段与方法
地质灾害管理手段或方法主要有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技术的。
(一)地质灾害管理的经济手段
1.筹措管理地质灾害减灾资金,支持地质灾害勘查、监测、研究、防治及灾后恢复和重建。
2.发展减灾产业,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组织社会减灾活动。
3.推行灾害保险,调动社会积极性,广泛投入减灾事业。
(二)地质灾害管理的行政手段
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管理中行使领导组织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制定和实施减灾规划。根据全国和地区减灾目标,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制定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减灾规划,并组织社会有关方面贯彻实施,使整个减灾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
2.进行减灾宣传教育。通过不同途径宣传减灾知识,推行减灾技术,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意识,推动减灾社会化。
3.组织实施基础性地质灾害勘查和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以及灾情评估工作。
4.指挥协调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三)地质灾害管理的法律手段
就是利用法律、法规对地质灾害进行管理。其主要作用是指导和规范减灾活动,保障灾害管理的顺利进行,促使减灾目标的实现。
灾害管理法不是一项单行的法律,而是由相关法规组成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下面几部分组成。
1.灾害管理基本法
灾害管理基本法在灾害管理法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它对灾害管理的基本内容、原则和灾害管理的目的、范围、方针政策、基本原则、重要措施、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法律责任等作出原则性规定。
2.专门性灾害管理法规
专门性灾害管理法是以灾害种类,以及灾害管理的特殊领域、特殊问题、特殊行业为内容的灾害立法。可以分为灾害管理部门法及其配套法规、行业灾害管理法规和程序法规等。
3.地方性灾害管理法规
各地区,特别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可在全国性法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需要制定地方性灾害管理法规,以规范本地区地质灾害管理工作。
(四)地质灾害管理的技术手段
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在地质灾害勘查、监测、防治工作中贯彻执行,提高地质灾害减灾水平。
④ 城市灾害的类型
五种城市灾害,包括城市雾霾、光化学污染、热岛效应、固体废物、地下水污染灾害。
1、雾霾
雾霾天气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雾霾是对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
随着空气质量的恶化,阴霾天气现象出现增多,危害加重。中国不少地区把阴霾天气现象并入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
2、光化学污染
光化学烟雾主要是由于汽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排放造成的,汽车尾气中的烯烃类碳氢化合物和二氧化氮(NO2)被排放到大气中后,NO和NO2都是对人体有害光化学污染的气体。
这些物质的分子在吸收了太阳光的能量后,会变得不稳定起来,原有的化学链遭到破坏,形成新的物质。这种化学反应被称为光化学反应,其产物就是含剧毒的光化学烟雾。
3、城市热岛效应
城市因大量的人工发热、建筑物和道路等高蓄热体及绿地减少等因素,造成城市“高温化”。城市中的气温明显高于外围郊区的现象。
在近地面温度图上,郊区气温变化很小,而城区则是一个高温区,就象突出海面的岛屿,由于这种岛屿代表高温的城市区域,所以就被形象地称为城市热岛。
形成城市热岛效应的主要因素有城市下垫面、人工热源、水气影响、空气污染、绿地减少、人口迁徙等多方面的因素。
4、城市固体废物
由于没有合适的处理处置场所,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大量堆放而又处理不妥时,不仅妨碍市容,而且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目前随着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城市生活垃圾以每年8%~10%的速度增加,固体废物正面临着无处安纳的困难局面。
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产生“视觉污染”,而且堆放的城市生活垃圾非常容易发酵腐化,产生恶臭,导致蚊蝇、老鼠等滋生繁衍,容易引起疾病传播。
5、地下水污染
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地下水质恶化的现象。地下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工业废水向地下直接排放,受污染的地表水侵入到地下含水层中,人畜粪便或因过量使用农药而受污染的水渗入地下等。
污染的结果是使地下水中的有害成分如酚、铬、汞、砷、放射性物质、细菌、有机物等的含量增高。污染的地下水对人体健康和工农业生产都有危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雾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光化学污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热岛效应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固体废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地下水污染
⑤ 如何加强城市地质灾害的风险管理
解决城市地质灾害问题,不仅需要"事后"应对,更需要进行"事前"风险防范与控制。加强城市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创新理论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法规,有效约束人类行为,是控制城市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根本对策。
——以城市为基本单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衔接,做好长远谋划和顶层设计。一是做好地质工作规划,做好顶层设计,结合规划做好衔接;二是在顶层设计基础上,列出城市地质安全工作清单,与相应的地质环境规划配套,按计划稳步推进,融入规划建设和城市安全管理要素;三是配套相应的制度、办法、规范。
——与城市地质安全工作相适应,扎实做好基础地质工作。大力推进不同精度的区域地质调查、水土污染普查、地质环境监测等工作,做好监测与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衔接。
——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融合,推进地质工作创新和成果有效利用。一是不同精度的区调工作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规划相匹配,结合城市规划建设需求的主要指标和要素提供相应的针对性成果;二是把地质成果融入到规划中去,即城市规划精细化工作中融入地质元素,包括基础地质支撑因素和城市风险防控因素;三是以存在问题和成果应用为导向,引进相应规划元素,推进地质工作创新,如地质承载力和规划容积率衔接、地质格局指导规划优化、地质成果以规划应用为目的来开展等。
——加强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大力推进地质工作改革创新。横向上,需要和规划、三防、环保、农业部门及大专院校、研究单位加强交流与合作;纵向上,需要与省、部的地质系统单位加强交流与合作。以整体部署为依托,以存在问题为导向,结合地质工作特点,推进地质工作模式和成果等方面创新。顺应城市地质安全工作需求,不断推进地质工艺创新。同时研发或引进新设备、装备,满足地质安全需求,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产安全。
⑥ 实施地质灾害减灾工程规划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逐步完善国家减灾管理机制,国务院部际减灾协调机构要提高减灾综合协调能力,国务院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切实做好减灾工作。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实行灾害分级管理,逐步形成完善的减灾管理体制。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建设
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依据,加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法规体系和技术规范,建立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地质灾害减灾工程行为。
(3)健全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经费的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企业、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经费多渠道、多层次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应根据本辖区减灾工程需要建立地质灾害专项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地质灾害减灾工程投入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提高而相应增加;企业要加强灾害防范并积极参与当地减灾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对灾害损失的补偿作用;建立社会化的灾害救援和救助机制。
(4)促进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的技术进步与创新
加强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的科学研究工作,重视地质灾害发生机制、影响因素和时空分布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地质灾害对生态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影响和相互作用规律的研究;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技术的研究;加快减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高新技术在减灾非工程性措施方面的广泛应用。
(5)处理好“规划”与“年度方案”的关系
规划指导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年度方案根据新的调查结果和上一年度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对规划中的地质灾害减灾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6)开展易发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城市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等建设项目,由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建设项目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建设项目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有效预防和避让地质灾害,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7)依靠市场机制推进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的实施
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对地质灾害减灾工程进行招投标;地质灾害治理费用以政府投资为主,倡导企业和个人投资,遵循“谁投资、谁受益”原则,运用市场机制,采取补偿措施,回报投资人。
⑦ 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防治对策
一、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综合相关方面专家学者近年的研究成果,密切结合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的特点和现有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制定了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指标(表8-2)。
表8-2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将半岛城市群地区划分为5km×5km共2978个独立单元,根据分区指标对每个单元的区域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指标进行赋值、评价,将所得数值进行加权。根据上述16个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指标,确定每个单元内各因素(指标)的特征值P'i,再乘以其权值,即得到每个单元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基准值。其数学模型如下: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式中:SEj为j单元的基准值;i为效应指标数,i=1,2…16;j为各单元数,j=1,2,3…2978;Wi为各效应指标的综合权重;P'i为各单元内单项指标的性质特征值(为研究方便,统一在0~1之间)。
根据计算出的各单元基准值的大小,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分为4级,其结果见图8-5。
图8-5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计算结果表明,山东半岛城市群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分为4个等级,即地质灾害风险小(Ⅰ类区)、地质灾害风险较小(Ⅱ类区)、地质灾害风险中等(Ⅲ类区)、地质灾害风险大(Ⅳ类区),它们所占的比例分别是22.8%、38.9%、23%和15.3%。
地质灾害风险小(Ⅰ类区):分布在威海大部分、青岛北部大泽山低山区、济南中部、潍坊东部平原区,占全区面积的22.8%。该区自然生态环境优良,植被发育,一般无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有少量崩塌点,采矿、采石坑少,局部有轻微的水土流失,地下水质量为Ⅲ级,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不大。
地质灾害风险较小(Ⅱ类区)、分布在烟台大部分、潍坊西部、青岛市区周围地区、胶南市东南地区,占全区面积的38.9%,在各类区中所占比例最大。该类区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植被比较发育,一般有较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如有少量采矿、采石坑分布,地下水质量为Ⅲ—Ⅳ级,有地表污染源,人类工程活动强度较大。
地质灾害风险中等(Ⅲ类区):分布在烟台南部采矿点、日照东部、潍坊中部、青岛市中东部,占全区面积的23%。该区自然生态环境中等,植被不很发育,一般有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例如,采矿过程中,形成了采矿坑、矿渣堆,并在采矿过程中形成大量废水,由此引起植被破坏、边坡失稳、地下水污染等问题。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程度较重,平度西南部一般分布由于地下水高氟引起的地方性氟中毒症,地下水污染,地表水资源贫乏,地下水超采引起了地下水降落漏斗。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大。
地质灾害风险大(Ⅳ类区):分布在东营市大部分、日照东部、烟台中部采矿点,占全区面积的15.3%。该区自然生态环境较差,植被不很发育,一般有很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或地质灾害,一是采矿引起比较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和地质环境破坏问题,二是海咸水入侵区,三是活断层或地震灾害发育。
二、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及建议
1.地质灾害的防治策略
地质灾害的减灾防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将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统一协调好,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1)加强防灾减灾的法制建设。
2)加强减灾防灾能力建设。
3)提高公众减灾意识。
2.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从上述可见,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灾害包括人类不可避免会遇到的灾害如地震或活动性断裂作用、风暴潮等造成的灾害,人类不合理的开发与建设和自然地质作用相互影响造成的灾害,以及本来是可以避免但由于不合理规划造成的潜在地质灾害。对于不同灾害应采取不同的措施来防止或减少其危害程度:
1)防止、降低地震、活动性断裂破坏性的措施。
2)地面塌陷的防治对策与建议。
3)崩、滑、流防治对策。
4)流体灾害与水土环境变异灾害的防治措施。
5)预防城市建设潜在灾害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