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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广西预警

发布时间: 2021-02-11 08:15:10

地质灾害调查与预警

一、部署重点

开展我国西南山区、黄土高原、湘鄂桂山区等主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建立典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区;完善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地面沉降监测网,开展珠江三角洲、东北平原等地区地面沉降调查,开展京沪、大同—西安等高速铁路沿线地面沉降与地裂缝详细调查。

二、部署建议

(一)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综合评价

1.工作现状

完成了全国1:50万以地质灾害为主的环境地质调查与综合研究,完成了700个县(市)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集成,正在开展1640个县(市)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集成。2005年起,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数据库建设及成果初步梳理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技术方法研究,逐步提高我国区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技术水平。

但随着详细调查与监测预警示范的大规模铺开,需要进一步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与综合集成,并在研究基础上编制满足国家层面需求的系列图系。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整合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分析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搭建综合研究技术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建立全国地质灾害数据库。整合监测预警示范区成果,研究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模式,形成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完善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与技术要求,综合研究并编制满足国家需要的地质灾害系列图系。

“十二五”期间: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成果集成体系。总结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开展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综合评价和易发程度区划。总结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成果,搭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十三五”期间:完善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成果集成体系。进一步总结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形成全国和省级地质灾害易发区综合评价和易发程度区划。系统总结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灾害监测成果,形成全国地质灾害早期预警区划。

3.工作任务

完成全国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典型预警示范区建设成果的汇总、集成与综合研究。搭建1:5万地质灾害调查综合研究技术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建立全国地质灾害数据库。搭建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完善早期预警产品发布体系。总结修订《崩塌、滑坡、泥石流1:50000调查规范》,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早期预警区划,编制全国及分省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早期预警综合图系。

“十二五”期间:对西北黄土高原区、西南山区、湘鄂桂山区、东南沿海地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进行集成,建立1:5万地质灾害调查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完成11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成果综合研究,搭建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全国地质灾害早期预警区划。

“十三五”期间:完成西北黄土高原区、西南山区、湘鄂桂山区、东南沿海地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集成,完善1:5万地质灾害调查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完成全国30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成果综合研究,形成建立全国地质灾害早期预警区划。编制完成全国及分省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早期预警综合图系。

(二)西北黄土高原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

1.工作现状

完成了以省(区、市)为单元的西北省区1:50万以地质灾害为主的环境地质调查、263个县的1:10万山区丘陵县地质灾害调查。2005年起,在46个县近10万平方千米范围内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

通过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摸清了调查区地质灾害分布和发育规律,有力地支持了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各项减灾防灾工作。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西北黄土高原区及秦巴山区中,仍有处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191个县近54万平方千米需要尽快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2.工作目标

以遥感解译、地面调查、测绘和工程勘查为主要手段,以县(区)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开展西北黄土高原区及秦巴山区20万平方千米(191个县)的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分布、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发育特征,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为减灾防灾提供基础地质依据。

“十二五”期间:开展西北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清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控制管理工作体系。

“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形成西北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和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区划,显著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3.工作任务

开展西北地区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完善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区划;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

在已经圈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以县为单位采用点、线、面结合,重点和一般调查结合的方式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2015年前优先开展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及经济损失较大地区调查,基本覆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主要地区。2020年前,逐步推进,最终完成西北地区高、中易发区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完善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区划,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管理工作体系。

“十二五”期间:开展西北黄土高原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

“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西北黄土高原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

(三)西南山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

1.工作现状

完成了以省(区、市)为单元的西南山区1:50万以地质灾害为主的环境地质调查、423个县的1:10万山区丘陵县地质灾害调查。2005年起,在29个县(近10万平方千米)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

通过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摸清了调查区地质灾害分布和发育规律,有力支持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各项减灾防灾工作。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西南山区,仍有处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190个县近75万平方千米需要尽快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遥感解译、地面调查、测绘和工程勘查为主要手段,以县(区)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开展西南山区、藏东地区75万平方千米,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分布、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发育特征,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为减灾防灾提供基础地质依据。

“十二五”期间:开展西南川滇山区、藏东地区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清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控制管理工作体系。

“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西南川滇山区、藏东地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形成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和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区划。显著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3.工作任务

开展西南川滇山区、藏东地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健全完善覆盖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的群测群防网络,完善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区划。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

在已经圈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以县为单位采用点、线、面结合,重点和一般调查结合的方式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2015年前优先开展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及经济损失较大地区调查,基本覆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主要地区。2020年前,逐步推进,最终完成西南山区高、中易发区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建立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区划,探索建立区域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管理工作体系。

“十二五”期间:开展西南山区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西南山区高、中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四)湘鄂桂山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1.工作现状

完成了以省(区、市)为单元的1:50万以地质灾害为主的环境地质调查、287个县的1:10万山区丘陵县地质灾害调查。2005年起,在14个县近4万平方千米范围内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

通过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摸清了调查区地质灾害分布和发育规律,有力地支持了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各项减灾防灾工作。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湘鄂桂山区,仍有处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82个县近20万平方千米需要尽快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遥感解译、地面调查、测绘和工程勘查为主要手段,以县(区)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开展西南山区、藏东地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分布、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发育特征,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为减灾防灾提供基础地质依据。

“十二五”期间:完成湘鄂桂山地丘陵区20个县(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分布、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发育特征,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为制定防灾规划和减灾提供技术支撑。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湘鄂桂山地丘陵区40个县(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分布、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发育特征,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为制定防灾规划和减灾提供技术支撑。

3.工作任务

开展湘鄂黔山地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健全完善覆盖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的群测群防网络,完善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区划。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

在已经圈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以县为单位采用点、线、面结合,重点和一般调查结合的方式开展地质灾害1:5万调查工作。2015年前优先开展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及经济损失较大地区调查,基本覆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主要地区。2020年前,逐步推进,最终完成湘鄂黔山地区高、中易发区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建立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区划,探索建立区域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管理工作体系。

“十二五”期间:开展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

“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高、中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

(五)东南沿海山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

调查区主要包括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四省常年遭受台风袭击的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及中低山丘陵区,总面积约12万平方千米。该区域人口密度高、经济发达,地质条件复杂,台风和降雨频繁,地质灾害影响严重。

1.工作现状

完成了以省(区、市)为单元的1:50万以地质灾害为主的环境地质调查,以县(市)为单元的1:10万丘陵山区地质灾害调查约271个县(市),浙江省开展了小流域1:1万地质灾害调查。初步查明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发育特征、发育强度及其形成条件和发生规律,对地质灾害发生的环境地质条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区划及预测评价,调查成果及时为重点县(市)及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技术支撑。

虽然浙江开展小流域1:1万地质灾害调查调查,尚未系统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缺少区域1:5万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目前地质灾害防治依靠的是以往1:10万县市地质调查资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查明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发育特征、发育强度及其形成条件和发生规律,对地质灾害发生的环境地质条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区划及预测评价,调查成果及时为重点县(市)及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技术支撑。

“十二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选择25处重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开展风险管理。

“十三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中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选择15处重大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开展风险管理。

3.工作任务

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保障重大建设工程、重要矿山、国家级或省级旅游景区建设为目标,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地质灾害发育及危害现状、形成条件和形成机理,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开展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建立典型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开展重大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管理选区及评估;建立区域地质灾害数据共享平台。

(六)汶川地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工作现状

开展了工作区在内的青藏高原东南缘的地壳变形、断裂运动、地震活动研究、活动断裂和古地震研究、区内区域地壳稳定性研究及一系列的深部地球物理探测研究。从1991年到2006年已在青藏高原东部及邻区开展了十多年地壳形变监测。震后完成了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详细调查及对重大灾害体的勘察。

但震后地质环境、地应力场及位移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需尽快完成调查。震后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详细调查及对重大灾害体的勘察资料亟待整理。灾后恢复重建迫切需要区域稳定性评价及地质灾害防治区划。与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亟待解决。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汶川地震为契机,全面开展龙门山地区地震与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结合综合地球物理勘查,摸清龙门山断裂带主要特征;系统总结工作区现代构造运动的地质灾害效应规律及地质灾害链形成机理;揭示龙门山及邻近构造带未来地震活动趋势;了解龙门山及邻近构造带的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开展区域地壳稳定性和重要场地工程地质稳定性评价;为龙门山地震重灾区恢复重建及邻区重要工程规划提供地质依据;建设地震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为地震灾区防灾减灾和重建规划服务。

“十二五”期间:完成龙门山地区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确定汶川地震发震断裂和同震断裂的地表变形特征,确定活动断裂深部结构,初步完成青藏高原东缘地壳形变和斜坡动力响应综合监测及汶川地震灾区地脉动测试,建立极震区滑坡形成机理模式及汶川地震区工程岩体稳定性评价与地质灾害填图技术方法,完成地质灾害相应成果建设,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提供相关地震地质灾害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撑。

“十三五”期间:深入研究地震地质灾害链的形成机理和演化过程,开展区域地壳稳定性评价,总结提升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评价的技术水平,并促进相关技术方法的推广应用。

3.工作任务

在广泛收集利用前期已有相关地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利用遥感解译与野外地面调查、深部探测相结合,线路地质调查与重点地段大比例尺填图调查相结合,新构造运动特征定性分析与断裂活动时域及强度定量测试分析相结合,内动力与外动力地质作用调查相结合,物理仿真模拟与数值模拟相结合,对工作区活动断裂特别是发震断裂及其灾害效应进行定量—半定量评价;基于青藏高原东缘地壳形变和斜坡动力响应综合监测,以及对地震动力与地质灾害相关性的多方位综合调查和研究(模拟试验、常规和非常规岩土工程特性试验等),分析龙门山及邻近构造带未来新构造运动趋势及其灾害效应,开展汶川地震地质灾害关键科学问题的深入研究,力图在典型地震地质灾害的成灾机理和评价技术方面有所突破。

“十二五”期间:开展汶川地震灾区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为主要内容的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测绘;进行龙门山及邻近构造带地震工程地质调查评价;开展龙门山及邻近构造带活动断裂调查;开展区域地壳稳定性综合评价;在龙门山及其邻近地区开展综合地球物理探测,取得地震活动带较详细的岩石圈结构模型;在青藏高原东缘开展系统的高精度GPS测量与监测,重点开展对龙门山断裂带、鲜水河—安宁河—小江断裂带及其附近区域的监测。

开展川西地区地震地质及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研究更加符合斜坡地震动响应客观实际的地震动稳定性评价方法;通过大型振动台试验,揭示不同地震波下边坡的动力响应规律;通过开展汶川地震灾区地脉动测试及研究分析,提升对地震及余震有关的地质灾害问题更深层次的研究;在先期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地震滑坡稳定性评价及失稳概率的定量评价模型,对地震滑坡危险程度进行分级,并对其危险性进行分区,形成地震滑坡灾害编图的一套技术方法体系。

“十三五”期间:地震灾区地质灾害调查和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

(七)西部复杂山体地质灾害成灾模式与风险评价

1.工作现状

西部地区复杂山体区已开展过不同程度的调查工作。其中包括基础性的1:20万区域地质图和1:20万水文地质图,及部分区域完成了1:5万地质填图。专业性的包括以省(区、市)为单元的1:50万以地质灾害为主的环境地质调查、1:10万山区丘陵县地质灾害调查。2005年起,部分地区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

但由于西部大型山体滑坡成因复杂,只依靠地表普查很难认清成灾模式,更难以掌握灾害的多米诺效应。如武隆鸡尾山滑坡,前期工作已将滑坡区圈定为危险区,但调查成果并没能对滑坡破坏机理与成灾模式作出正确的判断。武隆鸡尾山滑坡、宣汉天台乡滑坡、冯店垮梁子滑坡多起灾难性滑坡灾害的发生,表明在西部山区复杂斜坡地带,存在隐蔽性极高、突发性强、成因机理复杂、灾害隐患极大的特殊类型滑坡。这些滑坡成灾机理、致灾模式亟待研究。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西部复杂山体为研究对象,依托已有调查成果,全面开展西部复杂山体成灾机理研究。开展地质灾害成灾模式调查、成灾条件与机理研究、致灾模式与机理研究、重大灾害防治对策研究。初步摸清西部地区地质灾害成因机制,建立西部复杂山体灾害识辨方法、完善灾害评价体系、提出区划防治建议,为主动防灾服务。

“十二五”期间:完成乌江流域、清江流域、三峡库区等西南山区复杂山体滑坡和黄土地区灌溉型滑坡、秦巴山区浅表层滑坡的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研究;完成西部复杂山体特大地震滑坡的致灾范围预测研究;完成复杂山体滑坡的快速加固技术及复杂山体滑坡的遥感早期识别技术研究;建立融合重大地质灾害识别、稳定性判定、致灾模式判别、监测防治措施的防灾体系。

“十三五”期间:深入研究复杂山体地质灾害链的形成机理和演化过程,完善融合重大地质灾害识别、稳定性判定、致灾模式判别、监测防治措施的防灾体系,总结提升各种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和防治的技术,并促进相关技术方法的推广应用。

3.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在重大地质灾害易发的乌江流域、清江流域、三峡库区、西部山区、秦巴山区和黄土地区选择有代表性的滑坡,通过调查、勘察及试验,深入研究这些地区滑坡形成原因、运动机理及致灾模式,完善灾害发育特征认识,构建主动防灾体系。

通过对西部复杂山体地震滑坡三维物理模拟、多种三维数值模拟、变形破坏过程分析以及滑坡动力学分析等分析手段,对滑坡的影响范围进行深入探讨。开展微型组合抗滑桩、土工合成挡墙、快速注浆、预制格构等地质灾害快速加固技术的研究,并开展快速加固技术应用示范及加固效果监测分析,开展遥感早期识别技术研究等关键问题研究,提升主动防灾能力。

“十三五”期间:开展西部复杂山体地质灾害成灾模式与风险评价综合研究。

(八)典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示范推广

1.工作现状

完成了长江三峡库区滑坡等地质灾害GPS控制监测网建设。初步建立四川雅安、重庆巫山、云南哀牢山等8个代表不同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的监测预警示范区。解决了地质灾害实时监测、实时传输、预警产品快速发布等多项关键技术。2003年开始,开展了全国和省级尺度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研制了三维激光微位移监测系统、滑坡微震自动连续观测系统、滑坡监测多媒体网络远程监控技术、FBG滑坡监测解调设备、地质灾害光导监测仪等多项技术与设备。研制了适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系列仪器,已推广20万套,并在“5·12”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形成覆盖我国主要灾害类型的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工程示范区,进一步开发实用监测预警设备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2.工作目标

建立30个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工程示范区,对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的重点区域实施专业监控,不断提高预测预警水平,推动区域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为全国地质灾害综合预警提供依据。研制系列监测预警仪器和防治技术设备,不断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与分析管理技术,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和减灾防灾提供技术支持。

“十二五”期间:完成11个典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建立区内有效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0个典型区域国家级专业监测工程示范区建设。

3.工作任务

以地质构造背景、气候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规律为基础,选择典型地质灾害区域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研究探索不同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工作方法,为减灾防灾提供技术支持。根据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优先考虑有代表性、工作基础较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区域开展工作。协助地方开展全国山地丘陵区县(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早期预警能力建设。

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0个典型区域建立国家级专业监测工程示范区,完善监测内容、建立监测网络。开展全国山地丘陵区县(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早期预警能力建设,为已经确认的5万余处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自动监测报警仪器。

开展简易监测仪器研发与示范、实时监测新技术研究与示范、监测技术平台建设。

“十二五”期间: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选择建设完善燕山山地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区、辽东南中低山泥石流区等11个典型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区。

建设区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对2万处隐患点进行简易仪器自动观测。

“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专业监测示范工程建设,完成长白山崩塌滑坡、天山谷地降雨—融雪型滑坡泥石流等19个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区建设。

建设区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对1万处隐患点进行简易仪器自动观测。

(九)全国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

1.工作现状

初步完成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调查10万平方千米,基本查明该地区发生的地质背景和地面沉降分布规律,基本建立以基岩标、分层标和GPS、水准测量为主的区域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络,在上海、江苏和北京地面监测站,实现了监测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初步建成地面沉降地理信息系统,为制定科学的地面沉降防治措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存在问题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发展的趋势加剧,防治任务艰巨;地面沉降调查工作程度不平衡;监测网络需要进一步完善,监测技术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工程面临地面沉降的威胁。

2.工作目标

建成平面以GPS监测和水准测量为主,垂向以分层标、基岩标及地下水监测为主,以及空间遥感观测技术(In SAR)监测为主的地面沉降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实现对地面沉降的有效监控。

“十二五”期间:完成我国所有地面沉降区、城市及重要交通干线地面沉降调查。在主要地面沉降区建成平面以GPS监测和水准测量为主,垂向以分层标、基岩标及地下水监测为主,以及空间遥感观测技术(In SAR)监测为主的地面沉降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基本实现对主要沉降区地面沉降的有效监控。

“十三五”期间:在所有地面沉降区建成平面以GPS监测和水准测量为主,垂向以分层标、基岩标及地下水监测为主,以及空间遥感观测技术(In SAR)监测为主的地面沉降综合监测体系,实现对所有地面沉降区地面沉降的有效监控。完成所有地面沉降区地面沉降风险管理与区划,为制定科学的地面沉降防治措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3.工作任务

利用In SAR等现代化监测技术,完善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地面沉降监测网,并继续进行监测;开展珠江三角洲、东北平原等地面沉降工作空白区地面沉降调查,建立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和铁道部、交通部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重大工程区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结合区域地质环境背景和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开展地面沉降灾害风险评估,制定分区地面沉降控制目标和管理措施。

“十二五”期间:开展安徽阜阳、松嫩平原、珠江三角洲、江汉—洞庭湖平原等一般地面沉降区1:10万的地面沉降调查5000平方千米;继续对长三角、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沉降区进行地面沉降监测。

长江三角洲地区:开展江浙两省沿海平原等以往工作较薄弱地区包括淮安、扬州、泰州、南通、绍兴、台州地区的1:25万地面沉降灾害调查,重点城市1:5万地面沉降灾害调查。

华北平原:对前期工作薄弱的地区开展1:5万地面沉降调查工作;基本覆盖以开采地下水为主要水源的平原地区。

汾渭盆地:开展汾渭盆地陕西咸阳、渭南和榆次、临汾及运城等重点城市的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调查。

继续对长三角、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沉降区进行地面沉降监测与风险管理。

“十三五”期间:重要地面沉降区监测。

长江三角洲地区: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每年定期开展In SAR地面沉降监测。

华北平原: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每年定期开展In SAR地面沉降监测。

汾渭盆地:完善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网络,每年定期开展山西地面沉降监测。每年定期开展In SAR地面沉降监测。

一般沉降区地面沉降监测。即安徽阜阳、松嫩平原、珠江三角洲、江汉—洞庭湖平原等一般地面沉降区地面沉降In SAR监测。

重大工程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主要开展涉及华北平原、汾渭盆地和长三角地区三个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区的主要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的地面沉降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全线位于汾渭盆地的大同—西安高速铁路、跨华北平原和长三角地区的京沪高速铁路。

Ⅱ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响应

群测群防机构可通过电视、网络、传真、通讯等形式接收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县级群测群防机构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将信息转发到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隐患点监测责任人以及隐患区巡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1)当预警级别为3级时,群测群防机构应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注意,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

(2)当预警级别为4级时,群测群防机构应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加密监测,注意防范,做好启动防灾应急预案的准备。

(3)当预警级别为5级时,群测群防组织应立即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加强巡查,加密监测。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前兆,应立即发布紧急撤离信号,组织疏散受威胁的人员。

(4)未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区域内,出现持续大雨或暴雨天气时,群测群防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应及时上岗加强监测。当发现临灾特征时,应立即组织疏散受威胁人员。

(5)鼓励公民和组织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信息。

(6)县级群测群防机构在汛期每个月25日前,应将当月地质灾害信息反馈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信息反馈内容详见附件Ⅰ-5。

Ⅲ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12个市级监测站(均隶属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成,从业人员共计1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9人(高级职称者30人,中级职称者61人,初级职称者38人),其他人员43人(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

地质环境实验室水质分析仪器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远程会商系统建设

自2003年至今,广西使用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为专家经验型预报系统,根据环境地质条件及大气降雨与地质灾害发生的相互关系的经验判断,依据历时降雨资料及降雨预报,作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预报。

广西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远程会商系统,与区气象台的会商,主要是通过QQ进行。

(二)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及效果

广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主要是通过电视台及手机短信向社会发布,同时每天的预报结果在广西地质环境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发布效果比较理想,起到了及时通报有效信息的作用,使得全区各地能够及时获得地质灾害信息,及早进行预防和防范,起到了有效减少因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作用。

(三)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建设

广西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主要有:广西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1:50万广西地质灾害遥感空间数据库、1:50万广西区域环境地质调查空间数据库、1: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1:100万地下水污染调查空间数据库、广西突发性地质灾害数据库、广西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地质公园数据库。

五、主要成果和服务

(一)地下水动态监测

通过20多年的地质环境监测,取得了大量的监测资料,其中,1981~1990年的监测资料已以年鉴的形式出版监测报告5份,1991年以后的地下水监测数据全部录入计算机、建立了数据库,编写了桂林、柳州、南宁、北海、玉林5城市的1991~1995年地下水监测报告各1份。每年均编报7市(镇)的地下水水情通报和编报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城市地下水水情预报,编写地质环境监测及分析报告,并及时汇交上级主管部门。

利用监测资料,认真研究分析,完成了一系列的科研报告。

(二)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自2003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气象局合作(2007年又增加水文部门)开展了全区汛期(5~9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到2008年,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贺州市、钦州市、玉林市、桂林市、贺州市、来宾市、河池市等市也相继开展了市一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日常工作由总站下属各分站承担。2003年以来,通过广西卫视发布3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报439次,其中4级以上预报102次(均不包括各分站的市级预报),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具时效性的地质灾害预防信息,防灾减灾效果显著。

预报结果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发布。预警预报精度一般都在50%~60%之间,最高可达85%。近年来,成功预报了百色市城西东笋造纸厂滑坡、浦北县外贸站存在滑坡、鹿寨寨沙龙江村滑坡、龙胜和平乡黄洛村滑坡等15起地质灾害,避免了181人伤亡和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地下水资源评价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2001~2002年,全区进行了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提交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资源与水环境图》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资源评价信息系统》等成果。对广西地下水资源进行的新一轮评价,为广西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四)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2004~2005年,对全区4757座矿山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查明了广西矿山自然地理、环境地质、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现状等。提交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建设报告》、《广西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等成果,为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监测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地下水污染调查

2007~2008年开展的地下水污染调查,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地下水的水质取样及水环境的调查,遍及全区108个县(区),共收集资料124份,水样670组,已完成了成果报告的编写。

(六)地质环境监测服务典型事例

主要有:广西河池市城东水厂砷污染调查、广西宜州龙头锰矿六潮泉泉水枯竭水文地质调查、合浦县常乐镇地下水污染勘查、平果铝排泥库泉泉水干涸与污染水文地质调查等,为政府解决污染治理、污染纠纷等问题提供了可靠依据。

六、法制建设

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于1999年3月2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4月19日政府令第3号发布。

2.《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于2002年7月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3.《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2001—2015)》,于2003年1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于2006年3月30日由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5.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6年11月20日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并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

Ⅳ 地质灾害黄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是指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是地质灾害预警信号中的第一级。

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五级,但预警信号为四级,即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黄色预警是指未来24小时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应及时通知监测人员和受威胁住户注意避险。

(4)地质灾害广西预警扩展阅读:

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每年汛期(5-9月)在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中和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上发布,目的是提醒被预警区的干部和群众防范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可以分为以下等级:

一级提醒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启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巡查。

二级 提醒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4小时监测。

三级 注意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预报预警时间内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并24小时监测;采取防御措施,提醒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以防天气突然恶化。

四级 预警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启动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暂停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户外作业,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转移危险地带居民,密切注意雨情变化。

五级 警报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启动不稳定危险斜坡威胁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紧急疏散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学生、厂矿、企事业单位人员,关闭有关道路,组织人员准备抢险。

参考资料:网络—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Ⅳ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有哪几个等级

按照抄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质灾害预警分为五级,分别为
一级:可能性很小;
二级:可能性较小;
三级:可能性较大(通知监测人员和威胁住户注意);
四级:可能性大(预报阶段,停止外业,各岗位人员到岗待命);
五级:可能性很大(警报阶段,无条件紧急疏散,密切观测)。

Ⅵ 广西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的现状与展望

梁春梅何启仕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广西桂林,541004)

【摘要】本文简述了广西地质灾害的发育及分布特征,较详实地论述了广西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的现状,介绍了调查与监测的工作方式方法及取得的效果,指出了广西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对策意见:加强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及规律,及时地发现地质灾害的变化变形迹象,掌握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以便在灾害发生前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损失,避免人员伤亡。

【关键词】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对策

1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及公路、铁路、水电等基础建设和矿山开采等人为工程活动的增加,诱发和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作为一种阻碍正常经济建设、危害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其危害性已日益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因此,及时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及其特征特点,同时对那些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监测,及时获取地质灾害预警提示信息,以便在地质灾害发生之前,采取防治或避让措施,减少财产损失,避免人员伤亡。目前广西的调查与监测工作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广西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总结成文,提出对策意见,供同仁参考。

2广西地质灾害概况

广西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夏季湿热多雨,受台风影响,多暴雨。全区年平均降雨量一般为1250~2000mm,多雨区多年平均降雨量则在2000mm以上。受地形的影响,区内分布有十万大山、大瑶山、越城岭至大苗山3个多雨区和桂南的玉林—钦州—东兴、桂北的兴安—永福—大苗山、桂东的昭平—蒙山—大瑶山及桂西的凌云—巴马—大明山等4个暴雨中心,暴雨中心日最大降雨量达110~600mm。多雨区及暴雨中心区都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地区。

广西地貌单元属云贵高原—东南沿海丘陵过渡地带,是为以山地为主的省区,山地约占总面积71%,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大部分山体切割强烈,高差悬殊,山坡坡度大部分大于30°;在岩溶石山区岩石裸露,陡壁悬崖,岩溶平原中有孤峰、峰林、残丘分布。

广西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另外还有河岸侵蚀、矿坑突水和冒顶、海水入侵等地质灾害。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已调查发现地质灾害点6000多处,其中滑坡崩塌约4000处,地面塌陷近2000处,泥石流50多处。

(1)滑坡:主要分布在桂西、桂北、桂东南的层状碎屑岩出露地区。在调查的滑坡中,以小型滑坡为主,约占80%,滑坡规模虽小,却往往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如1993年发生的平乐县云盘岭滑坡,滑坡体积仅5.7万m3,却摧毁房屋6间,掩埋街道及公路,导致该县惟一进出要道交通中断2个月,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6500万元,治理费用550万元。

(2)崩塌:在全区均有分布,山区公路边坡上多见。规模较大的主要分布于桂西、桂东、桂东北、桂东南。石山区崩塌(落石)主要分布在连片石山区,如马山、都安、大化、东兰、巴马、凤山、忻城等地,广西已调查的崩塌绝大多数为小型。据统计,体积小于2万m3的崩塌占93%,2万~20万m3的崩塌占6%,大于20万m3的崩塌占1%。发生于碳酸盐岩山区的岩质崩塌规模更小,多在1000m3以下,但却造成伤亡人数较多。例如1990年6月9日发生的融安县浮石乡蒋村崩塌,死亡15人,重伤6人,毁房15间,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3)地面塌陷(岩溶地面塌陷、矿山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区和矿山采空区。岩溶塌陷多发生在岩溶强发育的岩溶平原、岩溶谷地、地下水浅埋(水位埋深<10m)地区。桂林、贺州、钟山、玉林、柳州、忻城等地岩溶地面塌陷十分普遍。岩溶塌陷的塌坑绝大多数为直径小于5m的小型塌坑,深度在10m以内。塌坑多成群出现,分布范围多在1km2以内,最大塌陷群在忻城县大塘乡金山村,塌陷群分布面积5.5km2。岩溶塌陷强发育区的塌坑密度达500~1000个/km2,如玉林铁路机务段,塌陷塌坑密度达740个/km2。岩溶塌陷的75%为自然形成,25%是人为诱发的;但在人类活动强烈的地区,人为诱发的塌陷占50%以上。广西的岩溶塌陷多发生在干旱季节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期,或旱季末、雨季来临时突降大暴雨而导致水位大幅度上升时,以及强烈抽取地下水的岩溶地区。矿山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于南丹县、大新县、钟山县、合山市等地下开采矿产资源地区。

(4)泥石流:全区调查过的有50多处,以沟道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桂西、桂东北,小型占60%,中型占20%,大型占20%。泥石流多发生在山势陡峻(坡度450以上)的海相碎屑岩和岩浆岩分布地区。泥石流在全区分布甚少,但其造成的损失较大,如1985年汛期桂北的资源县、桂林的海洋山等地的泥石流,受灾面积1000km2,毁房3493间,死亡54人,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5)海水入侵:主要分布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角大道一带和侨港镇及涠洲岛南湾镇海边,至今北海市海水入侵范围约4km2,入侵纵深距离最大达1200m(距海岸);涠洲岛海水入侵范围较小,仅在南湾镇海边有几口水井水质变咸,不能饮用。

3地质灾害调查现状

3.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以县(市)为单元进行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是为了查明各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家底,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各县(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基础资料。同时在该项目的工作中,普及地质灾害知识,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到目前为止,广西已完成28个县(市)的调查工作,已完成调查面积8.07万km2,占广西总面积的34%;调查自然村51220个,占调查区内自然村的80%;调查地质灾害点5600处,摸清了这些县(市)的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及地质灾害隐患,今年正在调查的有10个县市。该项工作中,调查对象为地质灾害点,按照有关技术要求,以人为本为原则,采取地毯式的调查方法,逐村进行调查。重点调查区调查90%的村屯(居民点),一般调查区调查60%~70%的村屯(居民点)。

3.2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

广西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之一,每年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00~500起,高发年达上千起。调查工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主要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承担。1991~2000年期间,由于种种原因,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相对较差,一般群众对地质灾害知之甚少,发生了地质灾害并不知道向哪里报告,因此,其间调查的数量没有现在多。近年来,广西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总站下属各分站成立有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应急分队,可随时出发,各分站分别负责相应的管辖区域(广西共23.6万km2,每个分站负责2万~4万km2,约为1~3个地市的范围),在各分站管辖区域内有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发生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为地方政府排忧解难。近年来,我站每年到实地调查突发性地质灾害100多起(表1)。

表11991以来广西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统计表

3.3其他地质灾害调查

20世纪末开展了全区范围的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作为主要调查内容之一。在该项目工作中对全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灾种进行一定精度的调查,全区共调查了地质灾害点3000多处。在后来开展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对这些点中的大部分又进行了重新调查。

4地质灾害监测现状

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是近年来才进行的一项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广西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4.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截至2003年底为止,我区已完成了2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建立了2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已有833个。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的管理采取以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主,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技术协助,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群测群防的日常管理,负责监测人员的落实、监测点建设与维护、负责落实监测点避险防灾预案的有关措施。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群测群防工作的技术部分,制定具体的监测要求,负责质量把关;负责有关地质灾害材料的编写,协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技术质量检查,协助制定监测点的避险防灾预案。

4.2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控巡查

广西有几千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已从中选取98个危险性大、潜在灾情严重的点作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重点监控,这98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每个点受地质灾害险情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加强对这些隐患点的监控,监控的方式方法包括巡查、定期检查、电话联系等,对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变形情况。

4.3汛期地质灾害工作

根据广西地质灾害发生发育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崩塌、滑坡、泥石流都发生在雨季,降雨是其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强降雨时段内极容易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每年进入汛期,区国土资源厅、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及我站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及监督,对各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巡查及技术指导,核查各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变形发展情况、稳定性变化情况,检查落实防灾、避灾预案及防治措施,指导编写各市县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每年巡查约50个县(市、区)。

5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存在问题及对策

5.1地质灾害调查存在问题及对策

(1)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还比较滞后。广西山地面积占的比例较大,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较为频繁,是地质灾害多发省区之一,相当部分农村居民点、交通要道、甚至城镇居民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虽然20世纪末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地质灾害为主要调查内容的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工作,但由于受工作精度、工作目的等条件的限制,尚有不少威胁到居民点的地质灾害还没有进行全面的调查。自1999年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以来,至2003年底共完成了2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调查面积完成了8.07万km2,占全区面积的34%,加上今年正在进行的10个县(市)的调查与区划工作,所调查的县(市)还没到全区80多个县(市)的一半,调查面积也还没到全区面积的一半。因此,需要继续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清各县(市)地质灾害的家底,划分出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2)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我区有14个市(地级),目前只有8个市建有地质环境监测站,并成立有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应急分队。由于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并且突发性地质灾害又往往发生于边远山区,有的调查应急分队要负责2~3个市,人员少、且缺乏相应的设备,导致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有时候滞后,影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及时调查与应急处理,有时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今后,应进一步完善与健全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管理机制,搞好队伍建设,投入资金解决设备问题,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应急分队能随时出发,以便能尽快地了解突发性地质灾害情况,提出防治建议,为各级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及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3)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信息反馈不够及时。由于地质灾害常发生于边远地区,发生地质灾害后要通过多层报灾,往往要等到地质灾害发生多日后总站才获得信息。因此,应加强通讯设备的配备,进一步细化与落实地质灾害的上报制度,保证能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发生信息,以便及时进行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

5.2地质灾害监测存在问题及对策

(1)广西地质灾害监测目前还没有系统的规划,工作还刚刚起步,还没有走向正轨。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编制全区的监测规划,开展专业监测工作,增加投入,一些重大的隐患点利用仪器进行监测。

(2)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认识与重视还不够;观念还比较落后,工作抓得不紧,有的认为可有可无,没将其摆在议事日程。应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群测群防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之一,是减灾防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3)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与人员落实、经费筹措、监测工作的日常行政管理、监测资料汇总等工作还做得不够,常有脱节现象。为了保证群测群防工作的有效持续进行,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①健全组织、落实人员:已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工作的县(市)、乡(镇)地方政府要负责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结构予以进一步的落实,包括县、乡、村三级的组织机构。已建立的县一级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指挥中心,乡镇一级的指挥分中心或监测组等组织要进一步健全,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后要及时调整补充,群测群防指挥中心、指挥分中心或监测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各监测点的监测员要相对固定,特殊情况变动后要及时补充落实,并保证其经过适当的监测培训,保证监测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②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制,保证网络正常运转:县(市)、乡(镇)地方政府要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有关责任制进行落实,制定相应的制度,各监测点均要制订临灾避让措施及防灾预案,县、乡、村三级均要建立灾情汇报及速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要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保证县、乡、村三级网络的正常运转,各监测点监测员要制定责任制度,县乡国土部门要对群测群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正错漏或弥补不足之处。③安排资金,保证群测群防工作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每年需安排一定的资金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为保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的需要,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群测群防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赞助。

6结束语

加强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不仅仅只满足于现状取得的成果,还应对调查与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找出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才能达到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的目的,从而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Ⅶ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为几个等级,主要通过什么途径发布

根据地质灾害活动或损失程度划分的等级。目的是表示地质灾害的轻重程度,便于专对不同地质灾害事件属或地质灾害与其他自然灾害进行对比。分级的依据或类型有两种。一是根据地质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速度等指标反映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有人称其为灾变等级。不同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和指标不一,只有少数地质灾害已形成公认的分级标志(如地震采用震级表示地震活动强度),多数地质灾害尚没有统一的分级方案。二是以地质灾害的破坏损失程度分级。有人称其为灾度等级,但没有公认的分级方案和相应的指标标准。多数人认为以地质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数量作为地质灾害破坏损失分级指标,从大到小依次为巨灾、大灾、中灾、小灾、微灾。这两种分级含义不同,但有密切联系:地质灾害活动强度级次所标识的是地质灾害动力活动的强弱程度或规模大小;地质灾害破坏损失级次标识的是地质灾害破坏损失的大小,它除了受地质灾害强度控制外,还与受灾地区人口、财产分布以及受灾体的脆弱程度等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等级。

Ⅷ 地质灾害预警级别 地质灾害预警什么意思

地质灾害预警制度。预警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专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属等。地质灾害预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警。
按照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质灾害预警分为五级,分别为
一级:可能性很小;
二级:可能性较小;
三级:可能性较大(通知监测人员和威胁住户注意);
四级:可能性大(预报阶段,停止外业,各岗位人员到岗待命);
五级:可能性很大(警报阶段,无条件紧急疏散,密切观测)。

Ⅸ 地质灾害预警的方法类型

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可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及电话内、传真、手机短容信等方式;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可利用口哨、铜锣、高音喇叭等。发生地质灾害后,依据严重程度、人员伤亡等,政府将由低到高启动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Ⅹ 地质灾害的预警级别

按照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质灾害预警分为五级,分别版为
一级:可能性很小;
二级权:可能性较小;
三级:可能性较大(通知监测人员和威胁住户注意);
四级:可能性大(预报阶段,停止外业,各岗位人员到岗待命);
五级:可能性很大(警报阶段,无条件紧急疏散,密切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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