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市场
㈠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防治原则
一、地质灾害防治途径与基本方法
如前所述,地质灾害的形成必须具备灾害体和受灾体。这两方面条件决定了成灾程度。因此,防治地质灾害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两方面:第一,限制灾害源,消除或消弱灾害体活动能量,解除或缓解灾害活动威胁;第二,对受灾体采取防避保护措施,使其免受灾害破坏,或增强受灾体对灾害的抵御能力。
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
保护和治理区域地质自然环境,消弱灾害活动的基础条件。其基本措施是根据区域条件,科学地进行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特别注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在广大山区应广泛植树造林,治山治水,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涵养水土,防治水土流失。在城镇和沿海地区,尤其注意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量入为出,保持地下水动态平衡,防止地下水环境恶化,预防地面沉陷和海水入侵等活动。
加强地质灾害勘查。弄清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与形成条件。合理制定城镇规划,选择工程建设场地,尽可能避开地质灾害危害区;对于必须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实施的工程建设,制定防灾规划,实施预防措施。
对重要受灾体实施专门性防治工程。为了保护城镇、企业和铁路、公路、桥梁、房屋等工程建设安全,应专门实施不同的防护工程、加固工程等。对不同防灾工程措施不一,将在下面进行专门论述。
加强灾害监测,有效地进行灾害预测预报。应根据需要及时疏散人口、财产、或采取其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虽然各种地质灾害的防治途径基本相同,但具体措施不一。所以,无论是哪种地质灾害,都必须首先进行深入细致的勘查工作,以查清灾害体范围、性质、活动条件和受灾体类型、分布情况等。在勘查的基础上选择防治措施,并合理地设计工程规模,取得充分的减灾效果。
(一)崩塌(危岩)灾害防治措施
1.清除危岩
对规模小、危险程度高的危岩体可采用静态爆破或手工方法予以清除,消灭隐患。
2.部分削坡
对于规模较大的危岩体,难以全部清除其隐患。但可以在危岩体上部清除部分岩土体,降低临空面的高度,减小斜坡坡度和上部荷载,提高斜坡稳定性,从而降低危岩的危险程度或减少其它防治工程的工程量。
3.排水防渗
在危岩体及其周围地带,应修建地面排水系统和堵塞裂隙孔洞,以防治过量地表水进入危岩斜坡,从而提高危岩稳定程度,减少崩塌机会。
4.加固斜坡、改善危岩岩土结构,提高斜坡稳定程度
所采取的措施,其具体内容有:①灌浆加固,以增强岩体完整性,提高岩体强度。②采用支撑墩、支撑柱、支撑墙等支撑措施保护斜坡,防止坍落。③采用预应力锚杆或锚索等锚固措施加固危岩体,防止崩落。④软基加固,即在危岩或陡崖底部发育有泥岩等软弱岩层时,采用喷浆护壁等方法保护软基,防止强烈的风化作用和水体浸泡。如在软基发育部位已形成风化凹腔,应根据规模、形态,采用嵌补、支撑、喷浆护壁等方法保护加固;如凹腔内积水,应进行疏干,并采取措施防止继续浸水。
5.拦截
对于在雨季才发生活动的坠石、剥落或小型崩塌活动,可在岩石崩落滚动途中修建落石平台、落石槽、挡石墙等,以拦截落石,防止破坏建筑设施。
6.遮挡
为了防止小型崩塌对铁路等工程设施的破坏,可修建明硐、棚硐等对工程设施进行保护。
7.加强监测预报
(1)危岩体形变监测主要手段包括:通过地面观察、形变测量、地倾斜测量、综合自动监测等方法从外部监测危岩体位移、裂缝变形、地面倾斜等现象;采用钻孔倾斜测量、电测、声发射监测、地应力测量等方法从内部监测危岩体深部变形位移及应力变化情况。
(2)激发崩塌活动要素监测主要包括雨量监测、水文动态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地温场监测、地震监测等。
(3)综合分析与预测预报基本方法是分析斜坡稳定程度,建立危岩变形数值模型,确定崩塌活动的临界值。在条件允许时,应建立预警系统,进行有效的灾害预报。
8.躲避搬迁对于威胁严重,防治困难的建筑设施,应选址搬迁,避免受害。
(二)滑坡灾害防治措施
1.消除或减轻地表水、地下水对滑坡的诱发作用
(1)修建排水沟,拦截地表水,减少进入滑坡体的地表水量,并及时将滑坡体发育范围内的地表水排走,减轻地表水对斜坡的破坏。
(2)修建截水盲沟和支撑盲沟、开挖渗井或截水盲洞、敷设排水渗管、实施排水钻孔等,以拦截疏导地下水,减轻地下水对斜坡的破坏。
2.改善斜坡状况,增加滑坡平衡稳定条件
(1)在滑坡体上部削坡减重,在坡脚加填,改变斜坡外形,降低斜坡重心,提高滑坡稳定程度。
(2)修建抗滑垛、抗滑柱、抗滑墙、抗滑洞等支挡工程,阻止滑坡体滑动,提高斜坡稳定程度。
(3)实施锚固工程,“加固”滑坡,提高斜坡稳定程度。
(4)采用焙烧法、电渗排水法、灌浆法等物理方法或化学方法,改善滑坡体岩土性质,提高软弱岩土层强度,提高斜坡稳定程度。
3.加强监测预报
(1)滑坡体形变监测通过地面观察、形变测量、地倾斜测量、综合自动监测等方法监测裂缝变形、滑坡体水平位移、垂直形变以及滑坡体上树木、房屋等工程设施形变等情况。采用倾斜仪测量、短基线测量、地应力测量等监测滑坡体内部形变位移情况。
(2)激发滑坡活动的外界要素监测主要包括降水监测、水文动态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地震监测等。
(3)综合分析与预测预报方法与崩塌预测预报基本相同。
4.躲避搬迁
对于威胁严重,防治困难的工程建筑,应选址搬迁,避免灾害破坏。
(三)泥石流灾害防治措施
1.实施生物措施,保护水土,消弱泥石流活动的基本条件
基本方法是保护森林植被。禁止滥砍乱伐,合理耕牧,并且有计划地植树种草,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植被覆盖率,抑制水土流失,减缓泥石流活动。
2.实施工程措施,限制泥石流活动,保护耕地与工程设施
(1)拦挡工程修建谷坊、拦砂坝、格栅坝等,蓄水拦砂,减小泥石流流速、容重、规模,抬高局部沟段侵蚀基准,护床固坡,降低泥石流冲刷破坏能力,减轻沟床侵蚀。
(2)排导工程修建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引水输砂,规范泥石流路径,防止漫流,降低泥石流流速,削弱泥石流冲击破坏能力。
(3)停淤工程根据泥石流发育地区地形条件,修建停淤场,将泥石流引入预定场所减速停淤,防止漫流。
(4)沟道整治工程采用固床砂坝、水泥砂浆砌石、石笼等方法保护泥石流沟坡,防止岸坡坍塌、滑移;在沟底进行铺砌或修建肋板稳固沟底,减少沟底冲刷。
(5)防护工程与错避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房屋等工程设施,进行防护或错避,抵御或避开泥石流的危害。防护工程包括修建护坡、挡墙、顺坝、丁坝等。错避工程主要包括跨越式错避、穿过式错避等。跨越式错避是指修建桥梁,使工程设施凌架于泥石流沟上空,免受泥石流破坏。穿过式错避则是将工程设施置于泥石流沟地下,避开泥石流破坏。
3.监测预报
除利用遥感技术,结合气象资料分析,进行区域泥石流活动中长期预报外,主要是利用降雨预测进行泥石流活动的短期预报和临灾警报。此外,还可利用泥石流遥测地声警报器、泥石流超声波泥位警报器、地震式泥石流警报器等仪器直接监测泥石流活动,并进行短期预报和临灾警报。
4.躲避搬迁
对于威胁严重,难以防护的工程建筑,应选址搬迁,避免灾害破坏。
(四)岩溶塌陷灾害防治措施
1.控水措施
(1)地表水防水措施在塌陷区周围修建排水沟,防止地表水进入塌陷区,减少向地下的渗入量。在地势低洼、洪水严重的防治区围堤筑坝,防止洪水入侵灌入塌陷洞或岩溶孔洞。对塌陷区内严重淤塞的河道进行清理疏通,加速泄流,减少对岩溶水的渗漏补给。对严重漏水的河溪、库塘,铺底防漏或人工改道,减少地表水倒灌。对严重灌水的塌陷洞隙采用粘土或水泥灌注填实,减少地表水入渗倒灌。采用混凝土、氯丁橡胶、玻璃纤维涂料等封闭地面,增强地表土层强度,防止地表水冲刷入渗。
(2)地下水控水措施根据水资源条件规划地下水开采层位、开采强度、开采时间,合理开采地下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回灌,控制地下水动态,限制地下水位的频繁升降,并使动水位最低水位不低于基岩面,保持岩溶水承压状态。在地下水主要迳流带修建堵水帷幕,减少区域地下水补给,促使外围地下水位升高,防止塌陷向外围地带扩展。在矿区井下修建防水闸门,建立有效的排水系统,对水量较大的突水点进行注浆封闭,控制矿井突水、突泥,避免矿区地下水大排大放,防止地下水位和岩溶水压力的大起大落,控制地面塌陷活动。
2.加固措施
(1)挖填当孔洞规模和埋藏深度较小时,可清除岩溶上部覆盖层中的软弱土层和洞穴中的软弱充填物,回填碎石或混凝土,改善建筑场地条件,提高地基强度。
(2)强夯在土体厚度较小,地形平坦情况下,采用强夯砸实覆盖层,破坏土洞,提高土层强度。
(3)灌注填充在溶洞埋藏较深时,通过钻孔灌注水泥砂浆,填充岩溶孔洞,提高强度。
(4)钻孔充气钻孔深入到基岩面下溶蚀裂隙或溶洞的适当深度,破坏真空腔的岩溶封闭条件,减少发生塌陷的机会。
(5)采用锚固柱、栅栏柱,支撑建筑物,防止洞穴坍塌。
(6)跨盖采用梁式基础、拱形结构,或以刚性大的平板基础跨越、敷盖溶洞,避免塌陷危害。
3.监测预测
目前对岩溶塌陷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预报方法,只能根据专门地质调查,查明岩溶分布情况和岩溶塌陷的活动规律,结合浅层地质雷达探测和地下水动态监测、水文动态监测、气象预报等方法,进行一般性预测。
(五)地裂缝灾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为因素对地裂缝活动的强化作用
主要是合理开采地下水,限制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从而控制地面沉降活动,防止地面沉降对地裂缝的促进活动。其次是在矿区井下开采时,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开采范围,增多、增大预留保安柱,防止矿井坍塌诱发地裂缝。
2.建筑设施避灾、防灾措施
(1)查明地裂缝发育带及潜在危害区,据以作好城镇发展规划和场地工程地质勘查,合理规划工程建筑物布局,使工程设施尽可能避开地裂缝危险带,特别是严格限制永久性建筑设施横跨地裂缝,一般避让宽度不少于4~10m。
(2)对于已建在地裂缝危害带内的工程设施,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对于必须建在地裂缝危害带内的新的工程设施,应实施设防措施。如跨越地裂缝的地下管道工程,可采用外廊道隔离、内悬支座或内支座式管道活动软接头连结措施预防地裂缝的破坏。对于已受地裂缝严重破坏的工程设施,进行局部拆除或全部拆除,防止对整体建筑或相邻建筑造成更大规模破坏。
3.监测预测措施
通过地面勘查、地形变测量、断层位移测量以及音频大地电场测量、高分辨纵波反射测量等方法监测地裂缝活动发展情况,预测预报地裂缝发展方向、速率及可能危害范围。
(六)地面沉降灾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为活动对地面沉降的促进作用
(1)根据水资源条件,限制地下水开采量,防止地下水水位大幅度持续下降,控制地下水降落漏斗规模。
(2)根据地下水资源的分布情况,合理选择开采区,调整开采层和开采时间,避免开采地区、层位、时间过分集中。
(3)人工回灌地下水,补充地下水水量,提高地下水水位。
2.防护措施
地面沉降除有时会引起工程建筑不均匀沉降外,主要是因沉降区地面标高降低,导致积洪滞涝,海水扩侵等次生灾害。次生灾害可造成十分严重的破坏损失。针对这些次生灾害,采取的主要防护措施是修建或加高、加固防洪堤、防潮堤、防洪闸、防潮闸以及疏导河道,兴建排洪排涝工程等。
3.监测预测
基本方法是设置分层标、基岩标、孔隙水压力标、水准点、水动态监测网、水文观测点、海平面观测点等。定期进行水准测量;进行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位、地下水压力、地下水水质监测及回灌监测;进行河流水位、流量监测;进行潮汐及海平面变化监测等。根据地面沉降活动条件和发展趋势,预测地面沉降速度、幅度、范围及可能危害。
(七)海水入侵灾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为活动对海水入侵活动的促进作用
(1)限制地下水开采量,防止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使地下水位保持在海平面或地下咸水水位以上,并具有一定的水头压力。使其能维持滨海地区地下水与海水动力平衡,扼制海水入侵。
(2)利用回灌井、回灌廊道等实行人工回灌,补充地下水,提高滨海地区地下水水位。
(3)在发生海水入侵或容易诱发海水入侵的滨海地带,禁止挖砂,保护海岸,防治海岸侵蚀,削弱海水沿河上溯活动。规范晒盐、海产养殖,防止人为将大量海水抽引到陆地,减少海水补给源。
2.限制海水入侵的工程措施
(1)修建防潮闸,抑制海水沿河上溯活动。
(2)建造隔水墙或防渗围幕,阻断海水入侵通道,扼止海水扩侵。
3.监测预测
主要监测手段是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网,进行水位、水化学监测,必要时辅以海水水文动态监测。根据海水入侵活动机制和历史海水入侵规律,预测海水入侵速率、规模、危害范围。
(八)膨胀土胀缩灾害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避灾措施和防灾、治灾措施。
在进行城镇规划和建筑工程选址时,要进行充分的地质勘查,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弄清膨胀土的分布范围、发育厚度、埋藏深度以及膨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建筑布局,使容易受害的建筑工程尽可能避开膨胀土发育区。在膨胀土分布面积比较大,难以选择非膨胀土工程场地时,尽可能选择地形简单、膨胀土胀缩性相对较弱、厚度较小而且地下水水位变化较小、容易排水,而且没有浅层滑坡和地裂缝的地段进行工程建筑,最大限度地减少膨胀土的危害。
在膨胀土发育区进行工程建筑时,应避免大挖大填,加宽建筑物四周散水,设置圈梁,敷设砂垫。铁路、公路施工避免深长路堑,多填少挖,路堤底部垫砂,路堑设置挡土墙,边坡植草铺砂。水利工程要快速施工,合理堆放弃土;必要时设置抗滑桩、挡土墙;渠道要合理选择渠坡坡角;穿过垅岗时使用涵管、隧洞。工程设施附近要修建排水设施,避免降雨、地表水、城镇废水等大量渗入地下。同时要合理开采地下水,保持地下水位相对稳定,避免地下水位大幅度地频繁升降,防止膨胀土反复胀缩。
对于已受膨胀土破坏的工程设施则视具体情况,采用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进行治理。
综合上述8种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基本可分为4个方面,即:削弱灾害活动强度措施;受灾体防护措施;监测预报措施;避灾措施。不同灾害的具体方法不同(表8-1)。
三、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的根本目标是取得最充分的减灾效果。然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必须遵照下列原则科学地规划、设计、实施防治工程。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地质灾害虽然是一种不可避免和无法准确预测的自然现象。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水平及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人类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水平逐渐提高,因此,在灾害面前拥有了越来越大的自主能力。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灾害发生机会,削弱灾害活动强度;特别是对于那些主要因人为活动控制的地质灾害,可以通过调整人类活动基本扼制灾害的发展,防止或减少灾害的破坏损失。例如,可以通过人工改变斜坡形态、负荷,减少地表水入渗,加固斜坡等方法增强斜坡稳定程度,减少发生崩塌、滑坡发生的可能;可以通过限制地下水开采量,调整地下水开采层等方法,控制地下水水位,预防和限制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的发生与发展。第二,有效地进行灾害预测预报,及时避灾。在地面塌陷、地裂缝和膨胀土发育地区,尽可能使工程设施避开高危险区。对于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可进行综合监测,根据灾害发生的危险程度,及时疏散人口、财产,减少灾害损失。实践证明,适时采取预防措施是防止灾害破坏,减少灾害损失的最有效途径。
(二)防灾减灾的相对性、持续性原则
尽管人类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手段越来越丰富,防治技术越来越高超,但要想制止地质灾害的发生,或者是完全预测预报地质灾害,彻底防治地质灾害是不可能的;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永远也不会达到百分之百。因此,任何时候人类所进行的防治工作都是相对的。基于这种现实,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地质灾害防治要长期持续地进行下去,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力求取得与之相应的减灾效果。
表8-1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
(三)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除了具有长期性特点外,还具有广泛性特点。因此,要取得充分的减灾效果,首先要做好防治规划,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和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出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对策与措施,从总体上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财力还都不高,因此,不可能对所有地质灾害进行全方位的彻底防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在全国和地区灾害防治规划指导下,一方面加强区域环境保护与治理,改善地质自然环境,削除或削弱地质灾害活动的背景条件;另一方面选择受地质灾害威胁强烈,破坏损失严重的城镇、交通干线、重要企业等实施重点防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减灾效果,真正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
(四)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实践证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常并不是孤立进行的,它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具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把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其它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并且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规划,可以取得充分的效果。
首先,从宏观上看,地质灾害防治与土地资源开发、水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植被资源开发以及城镇建设、交通建设等具有直接关系。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应该与这些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在这些活动中积极主动地进行相应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有效防治将促进这些活动的正常进行,二者取得相互促进的效果。另外,地质灾害防治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广泛的社会行为。因此,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在发展经济活动中,为了免受灾害损失,取得效益和利润,就应该将所涉及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经济活动之中,在市场经济利益驱使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防治工程最优化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般需要比较巨大的投入。它所防治的对象是复杂的自然现象,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既是复杂的技术工作,又是复杂的经济工作。无论是哪个部门实施哪种防治工程都需要本着最优化原则审慎对待。最优化原则的核心就是实现科学性、可操作性与最小风险、最大效益的有机结合。
1.科学性
其科学性主要体现在:防治工程类型选择要有充分依据,符合地质灾害的减灾特点或受灾体的防护需要;防治工程设计要有针对性,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可操作性
其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在目前技术水平条件下能顺利实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有充分保障;现场环境没有严重障碍。
3.最小风险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在对灾害评价基础上实施的。由于对灾害破坏损失认识的不彻底性,所以防治工程具有一定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在:防治工程不完全符合地质灾害成灾特点和受灾体防护需要;设防标准不完全符合灾害活动概率和成灾规模,因而导致防治工程部分失效、完全失效或者超标准运行;防治工程不符合施工标准,达不到预期功能或达不到使用年限。基于这种性质,在设计、实施防治工程时,要力求将风险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4.最大效益
其主要表现是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投入,取得最大、最长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㈡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2003年6月成立,中心成立的目的是依托高校的技术优势,形成具有市场开发能力的高校产业集团。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㈢ 汪民副部长在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内部情况通报 2013年第14期
(2013年2月27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全体常务理事和专家们齐聚一堂,召开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听取了田大佑同志《关于2012年度工作情况和201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崔瑛同志《关于协会业务发展规划纲要的说明》、李广涌同志《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说明》,分组进行了讨论,分析形势,研讨问题,提出建议,谈得都很好。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协会业务发展规划纲要》、《2012年度工作情况和2013年工作计划》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
2012年8月29日协会成立大会召开后,全体常务理事、专家顾问和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行业主管部门精心指导,各会员单位大力支持,协会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自身建设方面,履行了社团成立登记手续,开展了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初步制定了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在行业服务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行业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方案,开展了会员资质服务,建设开通了协会门户网站,制定了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为会员单位服务的人员培训计划。这些工作,为协会顺利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使协会工作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第一次会长办公会上我曾提出,协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要有新开局、新局面,我觉得大家工作很努力,初步取得了这样的成效。
下面,我就下步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行业现状和形势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中央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位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工作的首要课题。准确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发展现状、形势和需求,是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前提。主要讲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近两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全国层面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核心是要建立健全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又印发“贯彻落实《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为落实好《决定》,部又按国务院要求编制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经国务院同意已经印发。《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五大任务,包括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避让搬迁与工程治理、应急体系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支撑。《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部署了调查、监测、地下水控采与超采区治理、防治技术创新等四大工程。这两部《规划》的颁布实施,明确了今后地灾防治工作的总体格局,是我们开展各项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来讲,意义非常重大。我们认识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地质灾害防治就是要构建人地和谐的地质环境。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战线的同志们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地方党委、政府全面推动落实防治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决定》发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推进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消除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组织领导上,有31个省、253个市、1573个县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地逐级成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机构建设上,全国已有21个省、157个市、1010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5个省、170个市、403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其余地区也在积极推进防治机构建设。在经费投入上,有23个省、176个市、932个县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近一年来,地方财政累计投入130亿元用于开展重大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等工作。在措施落实上,陆续开展了2032个相关规划、73755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9213处重大隐患点勘查,4958处重大隐患的工程治理,1万多处隐患点周边45万多群众进行了搬迁避让。
(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力指导开展防治工作。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谋划,精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2003年至2012年,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348起,避免37.1万人伤亡。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二是法规规章体系基本建立,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体系。各地共发布实施41项地方法规规章、103项标准规范。三是加强了防治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套成熟有效的工作程序,主要是年初进行趋势研判、汛前动员部署,然后是汛期预警预报、重点时段监督指导、常态化的演练培训、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开展经验总结交流,使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四是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完成了山地丘陵区202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每年度开展巡查排查复查工作,查出隐患点总计约27万处,实施了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的地灾危险性评估,掌握了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育总体分布规律。五是完善了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全国共有超过35万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在基层义务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累计培训群测群防监测员和有关干部群众1000多万人。六是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向基层推进,30个省(区、市)、215个市、1037个县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平台,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七是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五条线”、“五到位”建设,有效提升了市、县、乡、村组防御能力。目前已建设“十有县”1765个。八是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持续加强,二、三期防治工作完成了崩塌滑坡工程治理430处,库岸防护172.7千米,崩塌滑坡库岸搬迁避让480处涉及4.58万人,建立了255处重大崩塌滑坡和重点库岸段的专业监测网并实施了专业监测,完成了28个区县级监测站的能力建设和区县、乡镇、村组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实现了对3049处崩塌滑坡(涉及59.5万人)的群测群防监测,启动了三峡后续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九是积极有效地应对了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全力参与了汶川、玉树和彝良抗震救灾,重庆武隆崩塌、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有效避免和减少了人员伤亡。
(四)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做好防治工作。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中组部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培训。中央编办支持成立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中心。发展改革委重点支持云南省等地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财政部不断加大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从2010年的1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35亿元。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配套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水利部、气象局、地震局在工作过程中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和水情、雨情、震情等防灾信息发布。电监会、国资委、三峡办等部门和单位积极监督指导加强施工区、重要工程周边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人心,已经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全局性工作,防治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据不完全统计,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用于自然因素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就超过200亿元。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配套的防治工程规模也很大,每年投入资金总量也以百亿计。我们要对全行业的投入做到心中有数。我们的力量、要求、重点、任务等都要与之相适应。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动态变化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特别大。过去我们常说地质灾害的特点就是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我想怎样才能进一步刻画地质灾害的特点呢,你到一起灾害现场,地方政府负责同志会问:“这是隐患点吗?是隐患点为什么没有监测出来;如果不是隐患点,查了好几遍了为何还没有查出来?”所以,一方面是由于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在地表几乎看不出下面有什么情况,它是很小很小的一个裂缝然后上面有泥土把它堆积,树木长得好又很茂盛,但真正滑塌下来后发现里面是一个大溶洞。都是上百万年的土地,像这样的地方如果不动用工程进行勘察极难发现,这就是它的隐蔽性。还有就是动态变化性,岩土体很稳定,它稳定的因素变化了就有可能导致本身的平衡发生变化,就由稳定状态转化为不稳定状态,这也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难点。有的是一个小灾但最后可以发展成一个大的滑坡,所以动态变化性比较强也是地质灾害隐患的一个特点。尤其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生态文明,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也是造福百姓、惠及子孙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成立行业协会,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和谐、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夯实基础,谋划发展,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巩固和发展行业发展的良好局面,是我们当前的最重要任务。
二、齐心协力做好行业服务工作
协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是规范行业市场、促进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提高防治工程质量的重要平台。可以说,服务就是协会的生命。我们要秉持服务第一的观念,为广大会员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为行业发展办实事,将服务的观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
协会成立首先是要定好位,简单地说,协会就是会员之家,就是为广大会员服务。但不能简单理解为做一般性的事情,要维权但也有规范。现在这么多治理工程在开展,一旦防治工程建设出了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损失,就会影响到我们的行业发展。责任也是谁出事谁承担。所以,就应当构建对质量终生负责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要求。怎么来构建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也是我们服务的重要内容。当然还有标准、规范、经验交流、人才培养,还有公平公正。这个行业要发展,项目的竞争是公平的,是公正的,防止少数人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这是我们要做的。
常务理事、专家顾问是行业的精英和优秀代表,是推动行业服务的中坚力量。常务理事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协会日常工作,使常务理事会充分发挥领导决策和工作协调作用。这次111个常务理事来了100个,不知道没来的十几位同志是否请假,我们应该建立规矩,开会总是连续不来,那就不要来了,我们要讲规矩,大家都来共同关心。有技术单位的常务理事,有技术分会挂靠的,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协会关于行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安排,尤其是分布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常务理事,要积极推动本地区成立行业协会并做好指导。专家们要做好参谋,积极为协会发展建言献策,指导会员单位提升防治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为技术咨询、行业监督、宣传培训等工作贡献力量。据大家议论,其中很大的一项政府职能转变就是把中介的业务交给协会,协会就真正承担起来这种行业的管理责任。在矿业行业评估师协会时我就特别强调这一点。我曾强调协会刚成立时开始进来的基本都是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将来应当是会员自己,政府有关人员要退出。但在起步阶段不参与不行,起步阶段要能保证协会的健康、规范发展,但不应一直参与,成为变相的政府管理,这不叫行业协会。为什么行业协会的工作局面不生动,与这是有关系的。所以部里要对协会初步放权,协会要加快成长。包括各专业委员会要依法依规,明确职能,规范运作,自律自立,合理发展,科学分工,充分发挥协会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中的监督、指导作用。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协会全面启动各项工作的关键一年。今年协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协会章程、规划纲要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以完善服务体系为目标,推进建立会员交流服务、技术标准规范、行业自律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四大体系,稳步开展资质服务、搭建交流平台、推进信息服务、开展专家咨询服务、进行标准规范的编制、行业自律监管、宣传教育培训七项工作。四大体系、七项工作,在工作计划中都已提及。
(一)加快建立会员交流服务体系。协会的交流服务,就是直接服务于会员单位日常防治资质申请、学习交流、信息咨询、专家咨询等,这是会员单位从事防治活动的最基本需求,是协会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开展这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完善防治单位资质服务相关制度,完善行业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手段,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近期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资质服务,提升申报、延续、变更等事项办理的效率。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目的,研究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个人执业资格、单位资质都要有,构成个人和单位负责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当然这要有个过程,所以我们要研究探索。二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学术交流、典型治理工程考察等活动增进行业内外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协会网站作为日常交流学习平台的重要作用。今年可考虑优先组织赴汶川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近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主战场进行考察。进行地灾防治工程治理,从勘察到设计到施工到验收以及监理,这套流程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到大的平台上去学习,要学习大的具体项目、优秀的工程是怎么做的。那么我们管理的单位的会员就可以考虑从管理的角度如何加强监管。设计单位、工程单位的会员就可以在里面思考这个东西。行业协会之间大家就要交流如何提升我们的行业工程质量。所以我们要通过这些交流提升自己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推进信息服务,要以建立会员管理数据库、防治项目数据库、人员培训数据库、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数据库、专家数据库和优质工程评选数据库等为手段,满足会员单位多样化的信息需求。四是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形成成熟的专家工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专家联络机制,扩大专家覆盖领域,专家在推动行业发展、服务会员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和支持政府决策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会员服务很重要,目前这个行当还没出现这样的问题,其他行业已经出现。我曾和他们进行过交流,例如出现一个案子,追查追究一些责任,怎么来评判,技术上的判断怎么来判,这涉及到公平,涉及到正义,当然也涉及会员单位权益。
(二)逐步完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要求、标准规范体系,是防治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要途径,是保证防治工程质量、整体提升行业防治水平的重要手段。这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技术要求、标准规范体系,为防治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依据,全面满足行业规范化、标准化的需求。近期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顶层设计。主要是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方案,确定编制目录。要做好调研,听取各会员单位、广大专家的意见,把握行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了解会员单位需求。既要认识到工作的紧迫性,也要考虑到它的长期性,因此要合理把握工作进度,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制定推行一批行业急需的技术标准。对于急需的要尽快推出。行业标准过去政府一直在抓,现在应该考虑让协会来做。二是积极组织协调。标准规范的编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更需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需要充分调动并依托广大会员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邀请会员单位积极承揽具体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特别是请有重大防治工程实践经验、技术力量雄厚的单位负责重要项目的编制。常务理事、专家顾问要给予大力支持,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参与其中,借此带动广大会员单位的发挥经验和技术优势。三是做好成果的完善和应用。编制成果要广泛征求会员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切实体现前瞻性、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对正式发布的编制成果,应给予编制单位冠名权。2013年要优先制定并逐年发布一批行业亟需的技术要求。
(三)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监管体系。协会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实行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通过建立以诚信建设为主体的行业监管体系、行业评优评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高防治工程质量水平。近期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行规行约,规范市场行为,起草发布行业自律宣言,保障行业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二是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典型防治工程评优评奖制度,包括制定评选规则和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操作程序和明确预期效果等。三是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措施和办法,为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打好基础。
首先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以教育为主,要有行约行规、自律宣言,大家都来遵守。二是以激励为主,褒扬优质工程单位,重大工程应优先选择优质工程资质单位开展,建立激励机制。三是要建立惩罚机制,其中一条就是信用等级。协会今后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大构建奖惩相结合的诚信体系建设。
(四)推进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行业人员技术水平、法律政策水平的主要渠道,是协会服务会员的重要方式。在这方面,协会广泛联系着行业单位、专家顾问、政府部门,具有联系广泛、组织健全、人才荟萃等优势。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面向广大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做好政策宣传、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近期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培训教育。通过调研,摸清行业队伍、人员情况,及时收集和分析培训需求,着眼行业长远发展,突出技术培训重点,合理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科学设置培训课程。要着力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形成一批精品课程,建强一支师资队伍,建实一个培训平台。要依照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培训工作制度,规范组织管理。对培训的效果要进行评估,培训要严谨。二是积极开展科普宣传。要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组织机制、日常宣传机制和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建立系统化宣传格局,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文化品牌。近年的重点应放在基础建设方面,主要是建好协会网站并将其作为宣传培训以及交流的最重要平台,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宣传活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做好会员单位人员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每年5月12日是全国的防灾减灾日,行业要发挥重要宣传作用。包括各省国土资源厅,如果有地灾协会的话要发挥好作用,如广东省在这方面就做的很好。
三、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秘书处作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发挥着上下联系、左右沟通的枢纽作用。要继续做好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增强秘书处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一是要加强思想建设,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学习和教育,充分发挥各有关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的意识,这是协会的重要责任。成立秘书处的作用就是为大家做服务,人不能松松塌塌,能力不强,现在各政府部门都在积极转变。我们这儿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项具体工作,不断完善公文档案、人事财务、会议计划、培训教育等各项制度,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与严格管理并行不悖的就是规范。干什么工作要有规矩,先立制度再干事儿。为什么办,怎么办,由制度来确定。工作规则还需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司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要用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大家,通过对新进人员的培训,促进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地运行。三是指导专业委员会的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五个专业委员会,要做好向民政部报批和履行好相关手续。各专业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工作的定位和工作开展、工作纪律、工作方案。四是做好专家库建设,制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做好专家联络和服务工作。行业专家要认真负责,专家活动也要有规范。这次会议上大家都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秘书处认真进行梳理,提出落实意见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这个建议你负责处理,最后由会长办公会决定。有关需要研究的我们研究,需要落实改进的我们来落实来改进。第一次会,第一次干这件事儿,目的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开端,再往后工作就顺了。开始话说不清楚,以后运转起来也就难了。
同志们,协会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共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秘书处的工作,推动四大体系、七项工作的开展。让我们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将行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3年3月5日
㈣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大部分监测机构在交通设施、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有较大改善,但目前从总体来看,监测工作的基础设施薄弱,技术方法还不够先进和现代,监测设施仍主要是几十年前采用的测绳、测钟、罗盘,较为先进的是手持遥感定位仪,基本没有滑坡监测仪、地裂缝监测仪等精密而现代的监测仪器。各级监测站之间,监测站与管理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网络系统。现有的监测机构物质基础及技术方法科技含量还不高,远远不能满足实现《规划》目标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改善监测机构的监测、交通、信息设施,实现监测队伍“精兵”加“现代化装备”。
国土资源部保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等单位做过大量的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国际上也有较为先进的监测技术方法。但主要是由于同目前国家的投入及监测机构的经济能力相比,价格昂贵,监测仪器在性能方面可能也还存在一定问题等原因而没有被普遍使用。今后要加强成本低、方便有效的监测仪器的研制,加以推广。
国土、铁道、科学院、院校等的有关专家都在滑坡、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形成机理方面做过大量研究,也有相当多的成果,为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的研究成果形不成理论和体系,地质灾害防治中关键的技术问题、难题,如斜坡稳定性、岩溶分布区地面稳定性判别的宏观标志、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判据等诸多问题没有解决。
应立足于“稳定队伍、提高素质、改善装备、提高成效”,不断地加强我国地质环境监测队伍建设。要逐步实现监测队伍“精兵”加“现代化装备”,重点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仪器、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测质量、预警预报水平与应急处置的能力,通过市场竞争等机制,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单位不断完善自我,提高防治工程技术水平。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的能力。特别要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发展信息网络、数字化等新技术,建立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灾应急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特别是要分轻重缓急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关键技术问题、难题。近期首先要通过专门的研究,总结出斜坡稳定性、岩溶分布区地面稳定性判别的宏观标志等,迅速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资料积累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判据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监测技术从试验阶段逐步过渡到实用阶段;第三要逐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理论研究、致灾地质作用过程模拟与过程控制研究,加快成本低而方便有效的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的研制与推广,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的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难题。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吸收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㈤ 地质灾害防治效益评估的理论方法
地质灾害对人类社会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从直接作用看,它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从深层次看,地质灾害破坏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灾害经济是“守业经济”。实施防灾、减灾措施,是通过对已有人民生命财产和资源环境的保护,减少损失并产生新的价值,因此,防灾工程的投入特点是“以负换正、减负得正、负负得正”,即通过防灾投入资金的“负”效益的作用,抗御灾害的发生,保护受灾体免受或减小侵害,减少或防止灾害损失。其减少或避免的损失部分就是经济效益。在人类发展的任何阶段,不可能完全消除灾害的破坏,只能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尽可能使灾害的破坏损失降低程度到最低。所以,我们所强调的不是保证资源和财产免遭损失而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而是尽可能地减少灾害引发的经济损失。基于这一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所强调的目标是:一般情况下为“守业”而投入的追加劳动(即防灾、减灾投资等)尽量小于或等于由此而减少的因灾害而引发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损失(灾害损失)。
防灾成本实现的防灾价值,主要通过防灾功能来实现。根据价值工程理论,价值是功能与成本的综合反映,也是功能与成本的比值。防灾工程的价值=防灾功能/防灾成本,即防灾价值是单位成本所获得的防灾功能。可以看出关键是要研究清楚防灾的功能。我们将防灾功能定义为通过实施防灾工程所实现的防灾系统所具有的对灾害的防御效能。
防灾工程所实现的灾害防御系统,具有两大基本功能:第一,减轻甚至免除灾害给人类社会和自然造成的损害,实现保护人类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和消除社会经济的破坏损失,以及避免和减轻环境与生态恶化的功能。第二,防灾减灾的同时还能保障和维护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促使人类劳动价值的增值(财富增值),实现其间接地为人类社会增值或创值的功能。在相同投入的情况下,这两方面功能发挥的作用越大,防灾价值也就越大,减灾效益也就越好。
12.2.1 指标体系
考察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及作为抵御手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概括起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将收到三个方面的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图12.1)。三种效益的划分原则是:凡具有经济意义,能用货币价值来衡量的效益,都列入经济效益,是广义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主要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保护实物对象,改善人民生存和生活条件,增加人民身心健康;环境效益是指通过地质灾害防治对生态环境在实现功能有序、结构协调和持续发展等方面所作的贡献,包括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减少灾害、防止污染、绿化大地、改良土壤、改善生活环境、改善动物栖息条件等。
由于目前的研究水平和所掌握资料的局限性,本次研究未能涵盖以上所列各指标,尤其是经济效益正值所包含的创造财富值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研究
式中:k——修正系数;
F(y)s′——同类工程的减灾收益。
少数防治工程除主要取得减灾收益外,还附带有一定的增值收益。对此需根据收益性质进行核算,如农林牧产品收益可根据单位产品市场价格核算。
防治工程的总收益为减灾收益与增值收益的总和。
㈥ 地质灾害评估发展前景怎样
前景不错,参考相关《中国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回》信息显示,答 我国属于地质灾害频发国家,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目前国家已制定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灾害治理资质评估机制,加强地质灾害治理行业监管力度。
从长远看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持续提高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地质灾害治理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地质灾害治理行业将呈现高速发展态势。
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直接影响着地质灾害治理行业的发展速度,随着经济实力的迅速崛起,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地质灾害治理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其增速远远超过国民经济的总体增速。
㈦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经济学原理
一、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
在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包括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兴工动料构筑减灾工程都是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
在地质灾害的定义中,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了危害,生产和生活活动受到了阻滞,资源和环境受到了破坏,这时成灾区范围内人类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称为承灾体。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是以提供承灾体安全为产品的经济活动。我们把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提供的承灾体安全称为安全品。
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产出的是安全品,安全品的价值不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价格得以实现。假设决定对某一泥石流易发区进行勘查,即决定投入资金进行勘查。经过招投标竞争,甲企业以100万元勘查工程价款中标。经勘查得出结论,年内有暴雨,且暴雨必定引发特大型泥石流。承灾体为一座工厂,其全部财产,重置价1000万元,20户居民,其全部财产200万元,该区再无其他财产。经科学分析,若无防灾工程,也不迁移,则暴发泥石流时,居民财产百分之百被毁,即200万元;企业财产50%受损,即500万元。若迁移居民和企业,需耗费500万元,若兴建防御工程,至少需2000万元,我们选择转移居民和企业财产的做法。假定甲企业得出的结论和损失分析是正确的,那么,减灾工程的经济效益是(200×100%+1000×50%-500-100)÷(500+100)=16.66%,安全品的价值实现了70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不投入资金进行减灾活动,承灾体的损失将是700万元,而减灾活动的结果是使承灾体获得了安全,支出的是500万元迁移费用和投入的100万元勘查费用。以绝对数表示的经济效益是100万元。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承灾体不是一个工厂、20户居民的财产,而是一个城区的500户居民,10个工厂,一所学校,其价值分别是5000万元、10000万元和300万元,而迁移费用2000万元,泥石流毁损各工厂和居民财产的百分比不变,毁损学校财产的价值为三分之二。此外,灾后治理发生的费用也是灾害发生的损失,设为210万元。那么,我们选择兴建防御工程,这时按已有的经济效益定义,投资的经济效益是(5000+5000+200+210-2000-100)÷(2000+100)=386.19%。即不投资进行减灾活动,承灾体的损失是10410万元,投资防御后承灾体获得安全,这个安全是以2100万元的投入换来的,安全品实现的价值是10410万元,其净效益为10410-2100=8310万元。由此可以看到,安全品的价值就是承灾体在受到地质动力作用时最大可能损失的价值;安全品的价值,不论是转移了承灾体还是通过防治工程使灾害体消失了危害之势,只要承灾体获得了安全,安全品的价值就实现了。
二、安全品生产活动的特殊性
(一)产品用途的单一性
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劳动对象是客观地质体。人们根据已有的认识,对客观地质体进行勘查,当然首先是可能成灾的区域,尤其是成灾严重的区域。为了保证承灾体的安全,经过论证,对于极易成灾,且一旦成灾,则灾度很高的点要兴工动料建造防御工程,改变地质体应力状态。就过程而言,对客观地质体的认识是勘查过程,这与地质勘查一样。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地质灾害勘查企业多来自于地质勘查行业。对于兴建工程,地质体改变应力状态这一阶段又类似于建筑业,兴工动料,生产单件性产品。虽然少数减灾工程除了具有减灾功能外,还可以结合具体条件综合开发其他产品,但我们的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遇有这种情况可以分开评估。
(二)安全品是一种公共物品
承灾体是宽泛的概念,我们不能排除防治区域内任何人及其所有物从地质灾害防治中获得安全,也不会因为区域内多有一个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安全品的公共性决定了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出资人必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三)安全品生产活动中资金运动的特殊性
工业的资金,从用货币在市场上购进生产要素开始,经过生产过程生产出产品,再用产品从市场交换回货币资金,这样一个过程又一个过程循环运动。其中一个环节受阻,整个资金运动就会停止。事实上,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也要接续不断地完成这4个环节,防治活动才能不断地进行下去。我们来分析资金运动过程的特殊性。
1.决定生产过程是否进行的是业主
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用货币资金从市场上购进生产要素,获得具有专业知识的劳动力和劳动手段,为勘查活动做准备,这一环节与工业企业没有差别。完成生产准备之后,资金进入生产过程。劳动力与劳动资料结合作用于劳动对象,对客观地质体可能发生地质动力现象的情况获得认识。一般要做出三种选择,一是成灾可能性很小,即使成灾灾害损失很小,不必采取预防措施;二是成灾可能性较大,灾害损失也较大,但种种原因使得兴建工程,改变客观地质体的应力状态并不经济,这时可选择转移承灾体;三是必须兴建防灾工程。做出决定之前,需要进行方案比选的效益分析。做完选择并实施后,生产过程就结束了,资金进入了产成品状态,这一环节与工业企业也没有差别。但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生产要素进入企业之后,与工业企业不同,劳动对象不像工业企业那样,购进材料加工处理,购进什么材料,从哪里购都由企业自己决定。地质灾害防治企业对自然地质动力现象进行勘查之前,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才能进行。这是资金运动过程中与工业企业的资金运动在空间位置确定上的差异,是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特有的经济关系的反映。
2.产成品没有实物形态
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结束,产成品有时要在企业留滞一段时间。产成品一般是实物形态。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企业产出的安全品不会在企业留滞,没有实物形态,具有信息产品的特征。
3.“惊险的一跃”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
工业企业的产成品要在市场出售换回货币资金。这一环节完成,资金就完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产品的物质生产过程也就完成。这一阶段是价值实现阶段,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马克思说这是“惊险的一跃”。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要,产品的质量性能,产品个别劳动与社会平均劳动的差别,都要在这一环节上表现出来。如果产品不是社会所需要的产品,那么就卖不出去,产成品就完不成“惊险的一跃”。如果产品的质量、性能不高,那么买者就不愿买,或低价卖或销售不畅,完成“惊险的一跃”就很困难。产品的价格要以市场上的价格表现出来。售价与成本之差是产品生产者的利税,如果售价高于成本,那么产成品转化为货币资金,也就大于投入的生产要素成本,否则转化的货币资金或等于或小于投入的生产要素成本,企业就没有利润。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企业的产成品是安全品,一经生产出来,立即就被承灾体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惊险一跃过程,没有产成品直接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即不是用产成品直接在市场上交换成货币。但是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要继续下一生产过程就必须获得货币资金的补充,谁来补充?这一问题涉及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特有的经济关系:自然地质灾害应由政府投入货币资金,人类直接诱发地质灾害应由诱发者投入资金。尽管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成品没有直接的“惊险的一跃”过程,但仍有产品质量和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别问题存在。显然,对地质动力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认识结论常与实际不符,则必失信于人,企业要在“惊险一跃”中摔伤。如果减灾投入比承灾体的损失还大,那么减灾企业的继续存在就没有意义,“惊险一跃”之后也就难以再获得出资人的投资了。然而,对于出资人来说,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对地质动力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认识结论与实际相符的程度却是投资产生效益的关键之一。因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的“惊险一跃”不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后,而在资金投入之前。信誉程度、企业等级是地质灾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标。
4.社会财富总量即时不增
在市场经济中,一般经济活动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自觉不自觉地从自然界获取物质和能量,增加社会财富。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是动用已经获得的社会物质财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经形成的社会物质财富损失,其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是如何减少灾害给社会经济和资源带来的破坏与损害。这个特性说明,除非结合其他以经营为目的的工程或间接影响,一般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没有资金回流量,投入资金的成本都会被安全品的价值即时抵消。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的再定义
按经济效益的通常定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常被理解为投资者投入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企业生产出安全品的可能损失与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之比。假定这样理解准确无误,那么表述方式可以多样,可以用绝对数的方式表达为可能损失减去投入资金的差额,也可以用资金利税率、产值利税率的方式表达为相对数。为便于与其他行业比较,采用资金利税率的形式最好。至于地质灾害防治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同建筑企业相似,是减灾投入经济效益之外的另一回事,但减灾企业是实现减灾经济效益的载体。像假定的例子一样,针对特定的灾害地点防治投入的效益是单个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价单项投资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两个数值,一是如果发生灾害,承灾体的最大可能价值损失有多大,二是项目的投资。有了这两个指标,单项投资的效益就可以评价了。
但是,按经济效益通常的定义,投入是对生产产品的投入,产出是生产活动的直接结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没有疑问,可是产出就有问题了。安全品的价值独立于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过程之外,并且在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在理论上说不通,这种理解还存在偏差。
补偿定理及其推论从整体着眼使得资源配置更优,已经不再局限于具体的生产过程,而是对比决策的社会净收益,而且个体资源配置优劣必须以整体资源配置优劣为前提。所以,可以依据补偿定理及其推论,把经济效益定义的内涵和外延扩大。我们把不进行投入,也没有产出的决策称为不作为决策或零决策。至此,我们可以把经济效益定义为:相对于零决策的决策产生的社会净收益。如果定义为相对于零决策的决策产生的社会净收益和资源投入的和与资源投入的比也一样,只是表述方式不同,在我们的评价模型中还是采用资金利税率的形式。显然,这样的定义包含了通常的经济效益定义。
这样定义的经济效益给出了经济效益评价的方法。获益者可以补偿损失者,即使实际补偿没有发生。净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与总费用之差最大,或总收益与总费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见,上面朴素理解的经济效益定义,虽然理论上有偏差,但计算式仍然正确。用补偿定理推论来表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十分顺畅。就单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把投入资源看成一种损失,没有资源投入时的损失为可能损失X1,有资源投入时的损失为投入的资源X2,两种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为X1-X2≥r(r是在评价区域内与等量资金可以获得的平均利税额),或(X1-X2)/X2≥R(R是评价区域内的年平均资金利税率)。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区域经济效益
补偿定理及其推论,不仅为定义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基础,而且也为我们提供了评价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的简单易行办法。如果把可能损失按大小排队,再把减灾投入相应的列出来,那么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经济效益。现按经济效益从大到小依次排队,当经济效益小到等于其他行业资源投入的平均的资金利率时,大于或等于这个经济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项目所需资源投入之和,即为当期政府应投入的资源数量。政府投入这样的资源量在宏观上能够接近实现帕累托效率。这就是说,防治地质灾害投入资源的边际利税和是递减的,当边际利税和等于其他产业的平均边际利税和时,能够接近于帕累托效率。
由此可以看到,虽然整体投资是由单项投资构成的,但还不能简单相加求得整体经济效益。此外,从地质灾害防治企业资金运动过程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减灾活动是否进行是由投资者决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责任人造成的地质灾害损失要由责任人赔偿,灾后要由责任人治理。自然地质灾害的防治要由政府投资。为了查清哪里易发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如何,政府要组织人财物力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圈定不同地质灾害危险等级的区域,其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都构成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投入。对于有地质灾害发生危险的区域,政府还要预防监测,预防监测发生的费用也是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投入。我们把上述两项费用统称为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基础投入。严格地说,政府有关地质灾害日常管理费用也属于基础投入,但是,考虑这部分费用不便于与其他财政支出分开,就不列入基础投入了。政府的基础投入加上专项投入是政府对于自然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全部投入。基础投入是地质灾害防治区域经济效益的构成因子,但却不是单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的直接构成因子。
㈧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监测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与展望
季伟峰
(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81)
【摘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对地质灾害体的监测十分必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当前地质灾害监测的主要方法及新技术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指出了地质灾害监测工程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展望了我国在本领域技术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地质灾害监测技术应用展望
自然地质环境和人为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两大主要原因。在最近的20多年时间里,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建设与用地的矛盾十分突出。植被的破坏严重,使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在全国许多地区频繁发生,严重阻碍了灾害发生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1我国主要的地质灾害形式及危害
1.1地质灾害及常见形式
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地质作用和人为活动作用形成的,对人类生存和工程建设可能构成危害的各种特有的自然环境灾害的总称。
常见的地质灾害形式主要有6种,它们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简称为崩、滑、流、塌、裂、沉。
1.2三峡库区的主要地质灾害
三峡水利工程建成后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它的建设对库区的自然环境也带来一定的直接或潜在影响。三峡工程的一期蓄水、二期蓄水和新城镇的建设已经给库区带来了不少地质灾害问题。在淹没区的新城镇建设中,由于在选址时考虑地质环境因素不够,使有些新城镇从建设一开始就与地质灾害结下了“不解之缘”。主要表现形式为人为高切坡和深基坑诱发的滑坡和崩塌。湖北的巴东、秭归,重庆的巫山、奉节、云阳、万县等地在新城镇的建设中都引发了大量的地质灾害,如何趋利避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1.3地质灾害的主要危害
地质灾害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构造复杂,地貌千姿百态,山地和丘陵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2/3以上。全国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别行政区均存在着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每年都要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滑坡、泥石流和山洪等突发性地质灾害被定为国际减灾10年的主要灾种,由于这些灾害具有潜在性和突发性,一旦发生,来势凶猛,常造成断道、断航、构筑物损毁、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我国,每年丧生地质灾害的总人数达800~1000人,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1.4地质灾害监测的特点
(1)滑坡等变形体分布通常较为分散,成因机制复杂。开展监测工作前,需有一定前期地质环境勘察、研究工作基础;
(2)地质灾害体大多位于交通、通讯十分不便地区,电源接入也很困难;
(3)目前大多数监测以手动为主,数据汇交速度相对较慢,人工劳务成本较高;
(4)与大坝、桥梁、隧道等固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监测相比,地质灾害监测具有开放的监测边界,条件复杂,自动化监测和遥测等监测手段、监测仪器的选择、固定安装、运行等须注意仪器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和抗干扰性能,保证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监测的必要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测根据工程所处的不同阶段,可分为施工安全监测、防治效果监测和长期稳定性监测,目前一般简单地统称为监测。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经常发现,除经济原因外,在地质灾害的治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些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理由是认为它不稳定。有些没有进行治理,理由是认为它是稳定的。除一些简单粗糙的勘察资料外,几乎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个变形体稳定与否,是否需要进行工程治理。如果对滑坡等变形体进行必要的监测,将会减少这种盲目性,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1对于已采取工程措施的地质灾害体
对于已采取工程措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在治理过程中,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效果评价,指导施工,及时对设计进行修改;防治工程竣工后,随着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约束条件也会发生变化。如锚索的腐蚀和松弛、地下水位变化、临空面加大、工程质量不高、巨大外力(如地震和大爆破)等,都有可能使一些已经治理过、暂时处于相对稳定的滑坡变形体重新失稳,如不进行持久的监测,它们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险性,并非就可以高枕无忧,仍需通过必要的监测来评判它的治理效果和长期稳定性。
2.2对于未采取工程措施的地质灾害体
对于一些未经治理、而又具有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体,监测也是十分必要的。一些暂时没有资金进行工程整治但又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较大潜在威胁的大型滑坡变形体,以投资较小的监测工作来弥补是有效的方法和途径。通过有效的监测既可对其稳定性进行评价,监测结果又可为是否治理和如何治理提供设计依据。用监测的手段对滑坡等变形体进行有效的监控,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的方法,目前已逐步被一些政府官员和业主所接受并推崇。他们也意识到用工程手段进行整治后应该用监测数据来验证,否则是盲目的。但目前仍有相当多的管理和设计部门只注重被动的治理和亡羊补牢,而不注重防患于未然。
3当前地质灾害监测的主要方法
以往作为监测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对一些重要的构筑物和大型建设工程的变形、位移、沉降等进行监测,如水利水电大坝、大型桥梁、重要厂房、大型地下隐蔽工程、矿山边坡和尾矿坝等。对复杂的地质灾害体进行监测,则是近些年才逐渐开始应用的,当前采用的主要监测方法有以下几种。
3.1地面绝对位移监测
绝对位移监测是最基本的常规监测方法,测量崩滑体测点的三维坐标,从而得出测点的三维变形位移量、位移方位与变形位移速率。主要使用经纬仪、水准仪、红外测距仪、激光准直仪、全站仪和GPS等,应用大地测量法来测得变形体上某点的三维坐标。
3.2地面相对位移监测
地面相对位移监测是量测崩滑体重点变形部位点与点之间相对位移变化(张开、闭合、下沉、抬升、错动等)的一种常用的变形监测方法。主要用于对裂缝、崩滑带、采空区顶底板等部位的监测、沉降观测等,是位移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常用的监测仪器有振弦位移计、电阻式位移计、裂缝计、变位计、收敛计等。
3.3钻孔深部位移监测
对于滑坡等变形地质体来讲,不仅要监测其地表位移,也要监测其深部位移,这样才能对整体的位移进行判断监测。方法是先在滑坡等变形体上钻孔并穿过滑带以下至稳定段,定向下入专用测斜管,管孔间环状间隙用水泥砂浆(适于岩体钻孔)或砂、土石(适于松散堆积体钻孔)回填固结测斜管;下入钻孔倾斜仪,以孔底为零位移点,向上按一定间隔(一般为0.5m或1m)测量钻孔内各深度点相对于孔底的位移量。常用的监测仪器有钻孔倾斜仪、钻孔多点位移计等。
3.4应力监测
对于滑坡等变形体不仅要监测其位移的变化,还需要监测其内部应力的变化。因为在地质体变形(或称运动)的过程中必定伴随着变形体内部应力变化和调整,所以监测应力的变化是十分必要的。常用的仪器有锚杆应力计、锚索应力计、振弦式土压力计等。
3.5水环境监测
对于崩滑体来讲,除了自然地质条件和人为扰动外,水是对滑坡的稳定状态起直接作用的最主要因素,所以对水环境(含过程降雨及降雨强度、地表水的流量、地下水位、渗流量、渗流压、孔隙水压力、地下水温度等)进行监测十分重要。常用的监测仪器有量水堰、遥测雨量计、测钟、电测水位计、遥测水位计、渗压计、渗流计、电测温度计等。
3.6地震监测
地震监测适用于所有的崩滑监测。地震力是作用于崩滑体的特殊荷载之一,因此对崩滑体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当地质灾害位于地震高发区时,应经常及时收集附近地震台站资料;必要且条件许可时,可采用地震仪等监测区内及外围发生的地震强度、发震时间等。分析震中位置、震源深度、地震烈度、评价地震作用对区内的崩滑体稳定性的影响。
3.7 人类相关活动监测
人类活动如掘洞采矿、削坡取土、爆破采石、加载及水利设施的运营等,往往造成人工型地质灾害或诱发产生地质灾害,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予以监测并停止某项活动。对人类活动监测,应监测对崩滑体有影响的项目,监测其范围、强度、速度等。
3.8宏观地质调查监测
采用常规地质调查法,定期对崩滑体出现的宏观变形痕迹(如裂缝发生及发展、地面沉降、塌陷、坍塌、膨胀、隆起、建筑物变形等)和与变形有关的异常现象(如地声、地下水异常等)进行调查记录。该法具有直观性强、适应性强、可信程度高的特点,为崩滑监测的主要手段,也是群测群防的主要内容。适用于所有崩滑体,具有准确的预报功能。
4监测新技术的研究与工程实践
4.1国外监测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发达国家在岩土工程及地质灾害监测领域不但有传统的监测方法和仪器,近年来已将高新技术应用于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工程。美国的PDI公司、Geokon公司、意大利Sisgeo公司、瑞士Leica公司、瑞典Geotech公司、德国Zeiss公司、日本尼康公司等在监测方法的创新和新技术的应用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红外技术、激光技术、微波技术、光纤技术、格区式光栅技术、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技术、卫星通讯技术、计算机及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在监测技术方法和仪器的开发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可以这样讲,作为岩土工程监测一个分支的地质灾害监测及监测仪器,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地测量仪器,而是实现了传统方法和仪器与现代高新技术的完美结合,把监测仪器的技术水平推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正在向更高层次发展。国外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有 Leica公司的TCR1800全站仪、TCR2003测量机器人、Geomos系统、DNA电子水准仪、GPS,Zeiss公司的DiNi12系列电子水准仪、North America公司的钻孔多点位移计、Sicon公司的岩土工程监测系列仪器等。
4.2国内监测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国内水电系统和国土资源部都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如水利科学院、中科院有关院所、国土资源部技术方法研究所等。我所伴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资助下,也开发了多种岩土工程及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仪器,如钻孔倾斜仪系列、应力测量系列、地面位移测量系列等监测仪器、多参数遥测系统等,还承担了科技部“崩滑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系统”项目的研究,为测量仪器国产化做了大量的工作,产品在三峡库区和国家的重大工程中得到了较好的应用。我所近几年研究的成果并形成的产品主要有以下8项:
(1)DMY型激光隧道断面张敛测量系统;
(2)BYT型光纤崩滑体推力监测系统;
(3)DZQX新型多功能钻孔倾斜仪;
(4)崩塌无线自动化监测预报系统;
(5)PSD型微位移变形测量系统;
(6)MS型锚索(锚杆)测力系统;
(7)DHS型地层含水率仪;
(8)岩心定向与取心技术研究。
4.3工程监测实践
在研究开发的同时,我所用自己研究的成果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基本建设工程的监测工作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监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近几年承担的重大监测工程有:
(1)宝成复线清江大断面双线长隧道变形量测;
(2)成昆铁路电气化改造西昌南马鞍堡隧道变形量测;
(3)北京地铁复八线变形量测;
(4)上海地铁一号线人民广场站变形量测;
(5)青岛地铁试验段变形量测;
(6)成(都)—南(充)高速公路高陡边坡变形及量测;
(7)内(江)—宜(宾)高速公路高边坡变形量测;
(8)丹(东)—沈(阳)高速公路丹本(溪)段全线隧道验收工程;
(9)318国道二郎山—康定段 K2794+860~980滑坡的地面位移、深部位移及应力监测;
(10)奉节县、云阳县地质灾害监测工程。
5监测技术发展展望
(1)地质灾害的发生将更加频繁,危害程度更大,监测工作将受到更多的重视,监测成果应用将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2)在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支持下,我们的监测仪器研究及运行系统软件开发将会得到更多资助,并使我们的监测手段更加完备,登上一个新的台阶,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3)自动化监测和遥测是地质灾害监测的发展方向,但目前实施还有很多困难。
(4)地质灾害具有一定区域性,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6结语
通过几年的监测工程实践,目睹了不少由于忽视地质灾害的工程安全监测和失效工程而导致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也看到不少通过监测成功预报灾害而避免灾害发生的实例。在实行工程质量终生追究制的今天,对地质灾害及相关岩土工程的安全进行长期监测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监测工程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重治轻防,应做到治理、防范、监测并重,有时甚至重于工程治理手段。
在一定时期内对滑坡变形体实施监测工程,可以节省大量的投资。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建立在科学监测的基础上,以监测指导设计、施工、工程效果评价,以科学的态度面对它,应从过去的凭经验和粗糙的勘察上升到定量阶段,只有这样,才能对滑坡变形体进行深入的认识和科学评价。
监测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工程诊断的需要,是从事地质灾害研究和预测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防范重于救灾,监测胜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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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模型及标准探索
高兴和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本文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生产的产品是势承灾体安全,其价值是势损失的概念,从希克斯-卡尔多补偿检验原理推论出发,分析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内容,建立了单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模型和区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模型,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标准。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评价标准
近些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应该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可以预见,未来的防治任务仍然艰巨。
应该肯定,过去的防治项目有经济效益。但具体的经济效益多高,具体到一个项目经济效益又是多高就是问号了。看过几十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多缺少有关经济效益的具体数据和科学论证。这对于有限的政府投资来说还是一个盲点。为此,我们应该研制出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模型和评价标准。
1关于经济效益评价模型
目前,还没有见到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模型,但费用效益分析法仍应是我们建立经济效益评价模型的指导思想。
1.1地质灾害防治效益评价的理论认识
1.1.1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
不论多么复杂的计算模型,经济效益总是产出与投入之比,或以绝对数形式表示为产出与投入之差。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投入是投资者的投资,减灾投入的产出是什么呢?
在地质灾害防治的定义中,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了危害,生产和生活活动受到了阻滞,资源和环境受到了破坏,这时受危害的人类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称为承灾体。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内,在地质动力现象只有发生之势,还没有发生之前,区域内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称为势承灾体。地质灾害防治是以提供势承灾体安全为“产品”的经济活动。我们把势承灾体的安全受危害程度的减轻称为安全品。
势承灾体和承灾体是宽泛的概念,我们不能排除防治区域内任何人及其所有物从地质灾害防治中获得安全,也不会因为区域内多有一个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胁。因此,泥石流、滑坡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安全品的公共性决定了泥石流、滑坡灾害防治活动的出资人必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1.1.2地质灾害防治效益
安全品的价值就是势承灾体在潜在地质灾害成为地质灾害时最大可能损失的价值,称之为势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效益是指投资者投入的资源与安全品价值之比。针对特定的灾害地点防御投入的效益是单个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价单项投资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两个数值,一是如果发生灾害,安全品的价值或势损失有多大,二是项目的投资。有了这两个指标,单项投资的效益就可以评价了。虽然整体投资是由单项投资构成的,但还不能简单相加求得整体效益。
减灾活动是否进行由政府决定。为了查清哪里易发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如何,政府要组织人财物力进行调查评价圈定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其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都构成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投入。对于有地质灾害发生危险的区域,政府还要预防监测,预防监测发生的费用也是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投入。日常管理费用也是防治地质灾害的投入。我们把上述三项费用统称为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基础投入。
1.1.3地质灾害防治的区域效益
资源的有效配置是我们的出发点和归宿。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与个体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效率不同,对个体经济行为主体来说,少消费、多生产就可以说是高效率,这对于单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也一样。可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系统,如果在特定时间和资源数量给定的条件下,要产生最大社会福利才是高经济效率,也就是在给定时间和资源数量的条件下,经济系统实现帕累托效率。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充要条件有三个:一是交易的最优条件,对于消费品,每一个人对每一种消费品的边际替代率相等。二是生产条件,对有限的资源,每一生产者使用的各种资源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三是产品替代的边际条件,对每一种产品和对消费该产品的每一个人来说,产品生产的边际转换率等于消费品的边际替代率。这三个条件也可称为市场的最优条件。
从这三个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应该分配给地质灾害防治的资源是多少。但是,我们前面提到安全品近乎纯公共物品,而纯公共物品使得市场失灵。因此,要能在宏观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仅靠市场去调节,上述三个条件就实现不了。上述三个条件是严格准确的,理论上可以进行测算分析,找到资源投入的最佳量,但是操作起来相当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产生了补偿定理。如果不能实现一个人或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任何人的福利不减,事实上还可以有更优的决策。假如政策A实施时资源利用的状态为原状态,引入政策B并实施后的资源利用状态为新状态。如果政策B的实施,使社会净收益大于实施政策A时的原有状态所获得的社会净收益,就可以认为是一次帕累托改进。受益者可以将其增加的福利转移给福利损失者一部分用以补偿其损失,如果在政策B的实施中没有实现福利转移称为潜在的一次帕累托改进,如果福利转移实现了就称为一次实际的帕累托改进。不管是潜在的改进,还是实际的改进都使资源的配置进一步优化了,经济效率提高了,这就是希克斯-卡尔多补偿检验(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思想。这一思想给出的原则被称为补偿定理。
如果社会净损失必须发生,那么使社会净损失可减少的一次政策改进,也应该是一次帕累托改进。假如政策A实施后的资源利用状态为原状态,此时,不管受损失的个体成员各损失多少,社会净损失总和为X1。当改变政策A而实施政策B后,资源利用状态为新状态,在新状态下不管受损失的个体成员的损失如何变化,各是多少,社会净损失总和为X2。如果X1-X2>0,那么政策B就使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从政策A到政策B所受损失增加者的增加损失量可以得到补偿。若这种补偿在政策B实施后没有发生,我们也称之为从政策A到政策B是一次潜在的帕累托改进。若实际补偿发生了,我们也称之为从政策A到政策B的一次实际帕累托改进。以此为准则衡量政策的优劣,无疑是正确的。这个认识源于补偿定理,我们姑且称之为补偿定理推论。
补偿定理推论给出了费用效益评价的方法。获益者可以补偿损失者,即使实际补偿没有发生。净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与总费用之差最大,或总收益与总费用之比最大,这也是上面给出的效益定义。用补偿定理推论来表述灾害防治效益,十分顺畅,不再感到是一个绕口的问题。把投入资源看成一种损失,没有防灾投入的势损失为X1,有防灾投入时,势损失为X2,两种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为X1-X2>0,或X1/X2>1。由此,我们提出一个简单易行的办法。
人们从事减灾活动首选的对象是势损失最大的地方,如果把势损失按大小排队,再把减灾投入相应地列出来,那么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产出与投入之比,即效益。按经济效益从大到小依次排队,当效益小到等于其他行业资源投入的平均效益时,大于或等于这个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项目所需资源投入之和,即为当期政府应投入的资源数量。政府投入这样的资源量在宏观上能够接近实现帕累托效率。这就是说,向地质灾害防治投入资源的边际利税和是递减的,当边际利税和等于其他产业的边际利税和时,能够接近于帕累托效率。
经济效益评价除了对单项工程有意义之外,对宏观资源投入决策也必须有重要意义,否则就会产生资源错误配置。因此,地质灾害防治效益模型有两个,一个是宏观上的投资规模效益分析模型,一个是单项工程的防治效益分析模型。
1.2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评价模型
1.2.1单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模型
分析防治工程效益,就表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已经很高,我们把灾害发生看作必然事件。
1.势损失的构成因素
概括起来说,损失的构成因素有两类,一是潜在灾害体的特性指标,二是势承灾体的特性指标。
潜在灾害体的特性指标。一是灾害体体积,二是预计高程或落差。需要深入研究这两个指标与势损失的关系。
势承灾体的特性指标:①势承灾体的价值,②势承灾体的易损性,③势承灾体在潜在灾害体的危害范围内所处位置。
在这些影响因素中,势承灾体价值是独立确定的变量,其余因素在各个潜在危害体的不确定性中相互交织。易损性表现为各因素变量的函数。
2.现场因素评价法
承灾体种类不多,且潜在危害体的危害范围、方向、强度较明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确定各因素的变量值,现场估计势承灾体的易损性。易损性估计模型如下:
设潜在灾害体的高程(落差)为H,潜在灾害体的体积(堆积物的体积)为V,势承灾体在潜在灾害体的危害范围内所处位置为P(ρ,θ)(取潜在灾害体中心为原点,取与预计成灾时主放射方向垂直的右侧射线为始边,θ=0°),它们对易损性影响的估计值依次为:h=h(H),w=w(W),s=s(S)。设势承灾体共有n类,第i类势承灾体的易损性为:
vi=v(h,w,s)
设第i类势承灾体的价值为Ai,则势承灾体总价值A=A1+A2+A3+……+An。
设第i类势承灾体的势损失为Ci,则Ci=Aivi,势承灾体的势损失总值:
C=A1v1+A2v2+A3v3+…+Anvn
我们可以把这种确定安全品价值——势损失的方法称为单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计算的现场因素评价法。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势承灾体种类不多,遭受灾害作用的损失程度较容易估计(例如,一般民宅、家居用品、农作物、简易道路等),且潜在危害体的危害范围、方向、强度较明确。这就要求有经验的估价人员、工程地质人员和地质人员在现场进行估计计算。
3.易损性综合化评价法
承灾体的易损性是在具体的地质灾害中表现的。在现场因素评价法中,我们把影响易损性的各因素具体化,并突现出来,由这些因素来具体决定易损性数值。在上述条件下,这种方法具有可操作性,计算结果的准确程度也较高。但是,当势承灾体种类较多,受灾害作用的损失程度较难于估计,即使危害体的危害范围、方向、强度明确,也难于确定承灾体的易损性数值。为此我们寻求承灾体多而复杂的情况下各因素与易损性的关系。
(1)易损性与各因素关系的规律性
在地质灾害中,同一特定承灾体,对于作用于其上的按特性参数划分的各类各级地质灾害的价值损失不同。如果我们能够进行大量的反复试验,就可以看到这一承灾体对于各类各级地质灾害价值损失的特性曲线。如果进行大量统计,统计结果也会服从某种分布。期望值即为该承灾体的最大可能损失价值。如果对每一个具体的承灾体都进行统计或实验,就等于说,把承灾体本身对势损失的影响从相互交织的因素中分离出来,通过大量统计寻求按特性参数划分的灾害体与承灾体价值损失的相互关系——易损性。
理论上,对于确定的灾害来说,承灾体易损性与其本身的自然性质、构成材料及制作工艺过程有关,使其改变的原始变量是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自身的演化。但由于实际操作中,我们不可能获得每一承灾体的价值损失曲线,只能按照承灾体的自然和经济性质进行适当分类,从而获得各类承灾体的价值损失曲线。因而易损性数值就与分类有关,与类内的物质构成内容有关,尤其是受经济活动记录详细程度限制,分类较少,类内构成较复杂时,与承灾体分类的关系就更大。当然,能够怎样给承灾体分类本身是科技进步程度的客观结果。
(2)承灾体的分类
承灾体的分类,有人做过研究。但其思路只限于物体的被破坏程度,从而只考虑生存资源物理性质的相似性。承灾体易损性与灾害体特性参数的相互关系只能在一次次的灾害中得到表现,舍此,别无他路。因此,承灾体的分类必须考虑经济活动记录和地质灾害危害的经济记录因素。由此,承灾体类别的划分应按以下三点原则进行:一是承灾体的构成材料及制作工艺过程决定的物理性质,二是承灾体的价值的记录可以获得,一个工厂,一所学校都有一本账,这本账详细到什么程度,就可以按物理性质划分到什么程度。统计分类是科技发展的客观结果。三是地质灾害的历史经济记录。至于如何具体分类,每类承灾体的易损性如何,还有待于深入研究。
(3)易损性综合化评价模型
设势承灾体共有n类,第i类势承灾体的易损性为vi,设第i类势承灾体的价值为Ai,则:
势承灾体总价值A=A1+A2+A3+…+An
设第i类势承灾体的势损失为Ci,则Ci=Aivi,势承灾体的势损失总值:
C=A1v1+A2v2+A3v3+…+Anvn
4.方案比选——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模型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都是独立方案,因此,虽然客观上存在着资金的时间价值,但被势损失即时抵消,不存在净现值、内部收益率、外部收益率及差额内部收益率等问题,只需进行绝对效果检验就可以了。我们的基本原则是投资净收益最大化。
设有m个备选方案(包括搬迁避让),第k(k=1,2,3,…,m)个备选方案势损失为Ck,第k个备选方案的资金投入量为Dk,第k个备选方案防治经济效益为Bk,则所选方案为:
B=max{(C1-D1/D1,(C2-D2)/D2,(C3-D3)/D3,…,(Cm-Dm)/Dm)}
1.2.2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效益分析计算模型
设评价区内有j个潜在灾害体,按单项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的结果,第j项防治工程的防治效益为Bj;设区域内的平均利税率为R,把Bj从大到小依次排队,设Bt≥R;第j个潜在灾害体的成灾概率为Pt,(1-t)个潜在灾害体的平均成灾概率为P=(P1+P2+P3+…+Pt)/t;设上一个评价期政府的基础投入为E。则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模型为:
B=P(C1+C2+C3+…+Ct-D1-D2-D3-…-Dt-E)/(D1+D2+D3+…+Dt+E)
2关于经济效益评价标准
2.1潜在灾害体的成灾可能性评价
潜在灾害体的成灾可能性评价应列出如下指标和内容:
1.潜在灾害体名称:××省(市、区)××县(市、区、旗)××乡(镇)××村××(灾害名)
2.潜在灾害体作用范围及等级
包括下列指标:
(1)高程(落差)。
(2)预计灾害体体积,灾变等级。绘出潜在灾害体一旦成灾预计的危害范围的平面图和立体图,在平面图中标出潜在灾害体的位置和主放射方向。
(3)潜在灾害体在几年内成灾的概率×%。
2.2潜在灾害体作用范围内势承灾体情况
(1)与潜在灾害体一旦成灾预计的危害范围的平面图一起,绘出势承灾体分布的平面图。
(2)势承灾体所属类别;类内势承灾体实物名(数量带着单位,如××油漆路0.2千米,涵洞1座等。),势承灾体现价价值××万元(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列出势承灾体标准单价表),估价负责人签名:×××。
(3)灾害体作用范围内若有航道、铁路和公路,且阻塞航道、铁路和公路时间较长,则按单体车船日产值乘以利税率计算列出势损失;潜在灾害体作用范围若有企业,且可能造成企业停产,按企业日产值乘以利税率计算列出势损失。
(4)潜在灾害体预计危害范围的人口密度。
2.3投资:该防治项目所需要的投资
2.4勘察企业资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
2.5该防治项目的效益评价
(1)采用现场因素评价法或易损性综合化评价法的原因简述。
(2)若采用现场因素评价法,按vi=v(h,w,s)计算第i类势承灾体的易损性,按C=A1v1+A2v2+A3v3+…+Anvn计算势承灾体的势损失总值,按B=(C-D)/D计算项目的经济效益。
(3)若采用易损性综合化评价法,则按易损性评价表列出易损性,按C=A1v1+A2v2+A3v3+…+Anvn计算势承灾体的势损失总值,按B=(C-D)/D计算项目的经济效益。
㈩ 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效益研究
高兴和1高世乐2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2大连理工大学,大连,116024)
摘要本文着眼于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生产的产品、产品的特殊性以及产品生产活动过程的特殊性,从希克斯-卡尔多补偿检验原理及其推论出发,分析了地质灾害防治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本质,提出了适合于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在内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定义,为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效益评价模型奠下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被定义为产出与投入之比,或以绝对数形式表示为产出与投入之差。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投入是投资者的投资,减灾投入的产出是什么呢?
1.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
在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包括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兴工动料构筑减灾工程都是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
在地质灾害的定义中,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了危害,生产和生活活动受到了阻滞,资源和环境受到了破坏,这时成灾区范围内人类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称为承灾体。我们把按照人们对地质动力运动规律的已有认识,对于有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动力现象之势,且在地质动力现象作用范围内有人类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受威胁的地质体称为势地质灾害体,可简称为势灾害体。在地质动力现象作用范围内受威胁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称为势承灾体。势灾害体和势承灾体同时存在就称为势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是以提供势承灾体安全为产品的经济活动。我们把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提供的势承灾体安全称为安全品。
安全品的价值就是势承灾体在受到地质动力作用时最大可能损失的价值,称之为势损失。安全品的价值不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价格得以实现,不论是转移了势承灾体,还是通过防治工程,使势灾害体消失了危害之势,只要势承灾体获得了安全,安全品的价值就实现了。
2.安全品生产活动的特殊性
2.1产品用途的单一性
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劳动对象是客观地质体。人们根据已有的认识,对客观地质体进行勘查,当然首先是可能成灾的区域,尤其是成灾严重的区域。为了保证势承灾体的安全,经过论证,对于极易成灾,且一旦成灾则灾度很高的点要兴工动料建造防御工程,改变地质体应力状态。就过程而言,对客观地质体的认识是勘查过程,这与地质勘察一样。对于兴建工程,地质体改变应力状态这一阶段又类似于建筑业,兴工动料,生产单件性产品。虽然少数减灾工程除了具有减灾功能外,还可以结合具体条件综合开发其他产品,但我们的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分开讨论。
2.2安全品是一种公共物品
势承灾体和承灾体是宽泛的概念,我们不能排除防治区域内任何人及其所有物从地质灾害防治中获得安全,也不会因为区域内多有一个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安全品的公共性决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出资人必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出资的方式可以是财政拨款,也可以是政府出面,在一定区域内,按某种规则集资。
2.3安全品生产活动中资金运动的特殊性
工业的资金,从用货币在市场上购进生产要素开始,经过生产过程生产出产品,再用产品从市场交换回货币资金,这样一个过程又一个过程循环运动。其中一个环节受阻,整个资金运动就会停止。事实上,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也要连续不断地完成这四个环节,防治活动才能不断地进行下去。我们来分析资金运动过程的特殊性。
2.3.1决定生产过程是否进行的是业主
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用货币资金从市场上购进生产要素,获得具有专业知识的劳动力和劳动手段,为勘查活动做准备,这一环节与工业企业没有差别。完成生产准备之后,资金进入生产过程。劳动力与劳动资料结合作用于劳动对象,对客观地质体可能发生地质动力现象的情况获得认识。一般要作出三种选择,一是成灾可能性很小,成灾灾害损失很小,不必采取预防措施;二是成灾可能性较大,灾害损失也较大,但种种原因使得兴建工程,改变客观地质体的应力状态并不经济,这时可选择转移能够转移的势承灾体;三是必须兴建防灾工程。做出决定之前,需要进行方案比选的效益分析。做完选择并实施后,生产过程就结束了,资金进入了产成品状态,这一环节与工业企业也没有差别。但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生产要素进入企业之后,与工业企业不同,劳动对象不像工业企业那样,购进材料加工处理,购进什么材料,从哪里购都由企业自己决定。地质灾害防治企业对自然地质动力现象进行勘查之前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才能进行。这是资金运动过程中与工业企业的资金运动在空间位置确定上的差异,是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特有的经济关系的反映。
2.3.2产成品没有实物形态
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结束,产成品有时要在企业留滞一段时间。产成品一般是实物形态。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企业产出的安全品不会在企业留滞,没有实物形态,具有信息产品的特征。
2.3.3“惊险的一跃”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
工业企业的产成品要在市场出售换回货币资金。这一环节完成,资金就完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产品的物质生产过程也就完成。这一阶段是价值实现阶段,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马克思说这是“惊险的一跃”。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要,产品的质量性能,产品个别劳动与社会平均劳动的差别,都要在这一环节上表现出来。如果产品不是社会所需要的产品,那么就卖不出去,产成品就完不成“惊险的一跃”。如果产品的质量、性能不高,那么买者就不愿买,或低价卖或销售不畅,完成“惊险的一跃”就很困难。产品的价格要以市场上的价格表现出来。售价与成本之差是产品生产者的利税,如果售价高于成本,那么产成品转化为货币资金,也就大于投入的生产要素成本,否则转化的货币资金或等于或小于投入的生产要素成本,企业就没有利润。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企业的产成品是安全品,一经生产出来,立即就被势承灾体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惊险一跃过程,没有产成品直接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即不是用产成品直接在市场上交换成货币。但是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要继续下一生产过程就必须获得货币资金的补充,谁来补充,这一问题涉及到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特有的经济关系:自然地质灾害应由政府再投入货币资金,人类直接诱发地质灾害应由诱发者投入资金。尽管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成品没有直接的“惊险的一跃”过程,但仍有产品质量和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别问题存在。显然,对地质动力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认识结论常与实际不符,则必失信于人,企业要在“惊险一跃”中摔伤。如果减灾投入比承灾体的损失还大,那么减灾企业的继续存在就没有意义,“惊险一跃”之后也就难以再获得出资人的投资了。然而,对于出资人来说,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对地质动力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认识结论与实际相符的程度却是投资产生效益的关键之一。因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的“惊险一跃”不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后,而在资金投入之前。信誉程度、企业等级是地质灾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标。
2.3.4社会财富总量即时不增
在市场经济中,一般经济活动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自觉不自觉地从自然界获取物质和能量,增加社会财富。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是动用已经获得的社会物质财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经形成的社会物质财富损失,其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如何减少灾害给社会经济和资源带来的破坏与损害。这个特性说明,除非结合其他以经营为目的的工程或间接影响,一般地,地质灾害减灾工程没有资金回流,投入资金的成本都会被安全品的价值即时抵消。
3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经济效益再定义
3.1资源配置的优化
资源的有效配置是我们研究经济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与个体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效率不同,对个体经济行为主体来说,少消耗、多产出就可以说是高效率,这对于单个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也一样。可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系统,如果在特定时间和资源数量给定的条件下,要产生最大社会福利才有高经济效率。
经济学给出了实现帕累托效率的三个充要条件:一是交易的最优条件,对于消费品,每一个人对每一种消费品的边际替代率相等。二是生产条件,对有限的资源,每一生产者使用的各种资源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三是产品替代的边际条件,对每一种产品和对消费该产品的每一个人来说,产品生产的边际转换率等于消费品的边际替代率。这三个条件也是市场的最优条件。
从这三个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应该分配给地质灾害防治的资源是多少。但是,我们前面提到安全品,尤其是对纯自然因素可能导致的地质灾害防治生产的安全品近乎纯公共物品,而纯公共物品使得市场失灵。因此,要能在宏观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仅靠市场去调节,上述三个条件就实现不了。上述三个条件是严格准确的,理论上可以进行测算分析,找到资源投入的最佳量,但是操作起来相当困难。
帕累托效率给出了逻辑严密的经济效率定义,但现实中能够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完美政策不多,大多数情况下,公共政策都会使一些人的处境变坏。为解决这一问题,产生了补偿定理。如果不能实现一个人或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任何人的福利不减,事实上还可以有更优的决策。假如政策A实施时资源利用的状态为原状态,引入政策B并实施后的资源利用状态为新状态。如果政策B的实施,使社会净收益大于实施政策A时的原有状态所获得的社会净收益,就可以认为是一次帕累托改进。受益者可以将其增加的福利转移给福利损失者一部分用以补偿其损失,如果在政策B的实施中没有实现福利转移称为潜在的一次帕累托改进,如果福利转移实现了就称为一次实际的帕累托改进。不管是潜在的改进,还是实际的改进都使资源的配置进一步优化了,经济效率提高了,这就是希克斯-卡尔多补偿检验(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思想。这一思想给出的原则被称为补偿定理。
如果社会净损失必须发生,那么使社会净损失可减少的一次政策改进,也应该是一次帕累托改进。假如政策A实施后的资源利用状态为原状态,此时,不管受损失个体成员各损失多少,社会净损失总和为X1。当改变政策A而实施政策B后,资源利用状态为新状态,在新状态下不管受损失的个体成员的损失如何变化,各是多少,社会净损失总和为X2。如果X1-X2>0,那么政策B就使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从政策A到政策B所受损失增加者的增加损失量可以得到补偿。若这种补偿在政策B实施后没有发生,我们也称之为从政策A到政策B是一次潜在的帕累托改进;若实际补偿发生了,我们也称之为从政策A到政策B的一次实际帕累托改进。以此为准则衡量政策的优劣,无疑是正确的。这个认识源于补偿定理,我们姑且称之为补偿定理推论。
3.2经济效益的再定义
通过上面的分析,按经济效益的通常定义,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似乎可以理解为投资者投入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企业生产出安全品的势损失与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之比。但是,在通常的经济效益定义中,投入是对生产产品的投入,产出是生产活动的直接结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没有疑问,可是产出就有问题了。安全品的价值独立于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过程之外,并且在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在理论上说不通,这种理解还存在偏差。
补偿定理及其推论从整体着眼使得资源配置更优,已经不再局限于具体的生产过程,而是对比决策的社会净收益,而且个体资源配置优劣必须以整体资源配置优劣为前提。所以,可以依据补偿定理及其推论,把经济效益定义的内涵和外延扩大。我们把不进行投入,也没有产出的决策称为不作为决策或零决策。至此,我们可以把经济效益定义为:相对于零决策的决策产生的社会净收益。为便于比较,经济效益形式以资金利税率的形式表达为宜。显然,这样的定义包含了通常的经济效益定义。
这样定义的经济效益给出了经济效益评价的方法。获益者可以补偿损失者,即使实际补偿没有发生。净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与总费用之差最大,或总收益与总费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见,已有的经济效益定义,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虽然理论上有偏差,但计算式仍然正确。用补偿定理推论来表述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十分顺畅。就单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把投入资源看成一种损失,没有资源投入时的损失为势损失X1,有资源投入时的损失为X2,两种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为X1-X2≥r(r是在评价区域内与等量资金可以获得的平均利税额),或(X1-X2)/X2≥nR(R是评价区域内的年平均资金利税率,n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寿命年限)。就地质灾害防治的区域经济效益而言,如果把势损失按大小排队,再把减灾投入相应地列出来,那么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经济效益。现按经济效益从大到小依次排队,当经济效益小到等于其他行业资源投入的平均的资金利税率时,大于或等于这个经济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项目所需资源投入之和,即为当期政府应投入的资源数量。政府投入这样的资源量在宏观上能够接近实现帕累托效率。这就是说,向地质灾害防治投入资源的边际利税和是递减的,当边际利税和等于其它产业的平均边际利税和时,能够接近于帕累托效率。如果政策B是从无限多个方案中比选出来的,那么,就类似于用弦位法或牛顿法解方程,其解无限接近精确解一样,其资源配置效果无限接近于帕累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