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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是怎样产生的呢

发布时间: 2021-02-11 04:48:08

1. 地质灾害产生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杜绝地质灾害的产生

地质灾害都是在一定的动力诱发(破坏)下发生的。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据此,地质灾害也可按动力成因概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和频度,受自然地质条件控制,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人为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开发活动制约,常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多。
诱发地质灾害的自然因素有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

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有其自然属性,因此无法杜绝地质灾害的产生。但是我们可以采取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采取措施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后的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有:
崩塌、滑坡防治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各种加固工程如支档、锚固、减载、固化等,并附以各种排水(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工程,其简易防治方法是用粘土填充滑坡体上的裂缝或修地表排水渠。 火山喷发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是工程设计和施工中要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地表水入渗,对已有塌陷坑进行填堵处理,防止地表水注入。

2. 地质灾害怎么产生的

滑坡:是指抄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袭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是指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典型泥石流示意图
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识别: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1]

3. 地质灾害是怎么产生的

简单地说,地震的原因主要有:地球各个大板块之间互相挤压.另外还有火山喷发引起.
地震分为天然地震和人工地震两大类。天然地震主要是构造地震,它是由于地下深处岩石破裂、错动把长期积累起来的能量急剧释放出来,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传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摇地动。构造地震约占地震总数的90%以上。其次是由火山喷发引起的地震,称为火山地震,约占地震总数的7%。此外,某些特殊情况下了也会产生地震,如岩洞崩塌(陷落地震)、大陨石冲击地面(陨石冲击地震)等。
人工地震是由人为活动引起的地震。如工业爆破、地下核爆炸造成的振动;在深井中进行高压注水以及大水库蓄水后增加了地壳的压力,有时也会诱发地震。
地震波发源的地方,叫作震源。震源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叫作震中。震中到震源的深度叫作震源深度。通常将震源深度小于70公里的叫浅源地震,深度在70-300公里的叫中源地震,深度大于300公里的叫深源地震。破坏性地震一般是浅源地震。如1976年的唐山地震的震源深度为12公里。
地幔物质的热对流。是由地球内部放射性元素衰变产生的能量所驱动的。是地球内部能量释放的外部表现。内部能量释放主要有一下形式:地震,火山,板块运动,地质构造。地震是其中之一。
〔1〕在地球内部有震源,震源向外释放能量(地震波)从而引起一定范围内的振动.
〔2〕其它地质灾害或自然灾害,也可以间接诱发地震.
地幔物质的热对流。是由地球内部放射性元素衰变产生的能量所驱动的。是地球内部能量释放的外部表现。内部能量释放主要有一下形式:地震,火山,板块运动,地质构造。地震是其中之一。
而降水,风,洋流,河流等地表过程都是由地球外部能量即太阳所驱动的。

4. 地质灾害如何形成的可以预测吗

地质抄灾害有很多,比如泥石流,山体滑坡,火山爆发,地震,地面塌陷,之类的,至于预测办法有专业的和非专业的
专业:其实就是利用GPS或者是北斗系统,精细化的观测地面是否有异常,比如说地表有没有改变(地表隆起之类的),以此来推断是否将要有灾害发生
非专业:非专业其实也不是不专业,只不过它用到的方法和专业的相比更“土”,这种方法就像人们预测地震一样,往往有一些灾害要发生的时候,一些动物更容易察觉到,因为他们的听觉和嗅觉比人类灵敏,人类也可以自己观察,比如说河流水质忽然变差,暴涨,井中冒出难闻的气味之类的。

5. 崩塌地质灾害是怎么形成的

崩塌是指陡峻山坡上岩块、土体在重力作用下 ,发生突然的急剧的倾落运动。多发生在大于60°~70°的斜坡上。崩塌的物质,称为崩塌体。崩塌体为土质者,称为土崩;崩塌体为岩质者,称为岩崩;大规模的岩崩,称为山崩。崩塌可以发生在任何地带,山崩限于高山峡谷区内。崩塌体与坡体的分离界面称为崩塌面,崩塌面往往就是倾角很大的界面,如节理、片理、劈理、层面、破碎带等。崩塌体的运动方式为倾倒、崩落。崩塌体碎块在运动过程中滚动或跳跃,最后在坡脚处形成堆积地貌——崩塌倒石锥。崩塌倒石锥结构松散、杂乱、无层理、多孔隙;由于崩塌所产生的气浪作用,使细小颗粒的运动距离更远一些,因而在水平方向上有一定的分选性。
岩土类型、地质构造、地形地貌三个条件,又通称为地质条件,它是形成崩塌的基本条件。
⑴岩土类型.岩土是产生崩塌的物质条件。不同类型、所形成崩塌的规模大小不同,通常岩性坚硬的各类岩浆岩(又称为火成岩)、变质岩及沉积岩(又称为水成岩)的碳酸盐岩(如石灰岩、白云岩等)、石英砂岩、砂砾岩、初具成岩性的石质黄土、结构密实的黄土等形成规模较大的岩崩,页岩、泥灰岩等互层岩石及松散土层等,往往以坠落和剥落为主。
⑵地质构造.各种构造面,如节理、裂隙、层面、断层等,对坡体的切割、分离,为崩塌的形成提供脱离体(山体)的边界条件。坡体中的裂隙越发育、越易产生崩塌,与坡体延伸方向近乎平行的陡倾角构造面,最有利于崩塌的形成。
⑶地形地貌.江、河、湖(岸)、沟的岸坡及各种山坡、铁路、公路边坡,工程建筑物的边坡及各类人工边坡都是有利于崩塌产生的地貌部位,坡度大于45度的高陡边坡,孤立山嘴或凹形陡坡均为崩塌形成的有利地形。

6. 中国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变化规律,既受制于自然环境,又与人类活动有关,往往是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结果。[1]

中文名
地质灾害
外文名
Geological disasters
特点
突然,广泛,区域,不可避免等
简称
地灾
类型
滑坡、泥石流
快速
导航
基本特点

基本分类

分级标准

成因分析

危险性评估

防治知识

应用

速报制度

防御

相关条例

中国地质灾害

瑞士的地质灾害

期刊

信息化建设
定义
简称地灾。[2] 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不良地质现象通常叫做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造成的恶化地质环境,降低了环境质量,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安全,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损失的地质事件。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2]
地质灾害的背景
影响或控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总体条件。它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指的是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地质灾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的更高层次的基础条件。地质灾害背景由两个系列组成:[2]
①以地球动力活动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社会经济背景。地质灾害背景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具体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但从宏观上控制了一个地区一种或多种地质灾害的成灾程度和变化的总体趋势。因此研究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是进行地质灾害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基本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协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是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就不仅是指预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层次的社会意识上更表现为努力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约束公众的行为,自觉地保护地质环境,从而达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目的。
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体)、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缝等,它们是比较公认的原地壳表层地质结构的剧烈变化而产生的,且通常被认为是突发性的。
地质环境灾害是指区域性地质生态环境变异引起的危害,如区域性地而沉降、海水入侵、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荒漠化、石山地区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区域性地质构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区的频繁洪灾等,这些问题通常都是由多种因素引起且缓慢发生的,地质界常称其为缓变性地质灾害。
当然,不能简单地把洪水归类于地质灾害。但长时期、大范围且爆发频繁的洪灾是与地质环境密切相关的,是人类社会工程经济活动或防洪治水方略与地质环境演变方向比较长期的不相适应的结果。利用考古资料恢复长江荆江河段近5000 a来洪水位的上升过程,发现近2000 a来是荆江洪水位相对荆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时期,累计上升13.6 m,特别是近500 a来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视速率达20~27 mm,/a。近500 a来的荆江走堤厦其堤基的决口破坏历史研究表明,在两岸干堤地基的渗漏、管涌、溃决、软上地基变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质问题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涌和渍决占绝对优势,干早期则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这反映了荆江高水位与其地质环境已不相适应的关系。

7. 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地质作用或人为地质作用,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导致人类生命、物质财富造成损失的事件。例如,崩塌、滑坡、岩爆、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沙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等。
地质灾害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它给我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诸多的不便,同时,也给我们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在认识了解地质灾害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认识地质灾害本身,还要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的成因、观测、分类、预防,以及地质灾害的救援知识,以便为我们科学的预防和救援打下坚实的基础。
地质灾害一般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因为发生灾害的地理环境不同,所以治理灾害的方法和减灾措施也有所差别。近年来为深入研究,又把地质灾害分为山地地质灾害、平原地质灾害和城市地质灾害等。
地质灾害根据其主导动力成因具体分为内动力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构造沉降、构造地裂缝、岩爆等;外动力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人为动力地质灾害,包括水库诱发地震、抽水塌陷、矿区采空塌陷等。实践表明,单一成因的地质灾害较少,复合型地质灾害较多。
根据地质灾害成灾动态特征可分为突发型地质灾害——发生突然,过程短暂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煤瓦斯突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缓发型地质灾害(或累进型地质灾害)——发生过程比较缓慢,具有累进性特征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渍化、海水入侵等。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自然地理位置可分为山地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土地盐渍化等;滨海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海水入侵、海岸侵蚀等;海洋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海底滑坡等;城市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沉降和塌陷以及地裂缝等。
根据与社会经济关系可分为城市地质灾害、矿区地质灾害、农业地质灾害、工程地质灾害等。
地质灾害的普查是在正确认识各种地质灾害的基础上,对一个特定区域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全面排查,进而有效地进行预防和治理。它是地质灾害预防的前提。
所谓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城市、农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重点工程设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线,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
研究地质灾害的最终目的是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对人们造成的损失,然而有效地预防又离不开不间断的、准确有效的观测,所以观测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常用的方法有简易监测法和精密观测法。
简易监测法有定期目视检查和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进行监测两种。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定期目视检查或在暴雨天气时目视检查,监测地质灾害有无异常变化,例如,建筑物变形情况、地面裂缝的发生发展情况以及地下水异常变化等。
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缘或后缘裂缝处)设立简易固定标尺(如打入木桩或钉绳法、贴纸法)或用水泥砂浆贴片等观测坡体滑移变化情况。
仪器精密监测主要分为水平与垂直位移监测(包括深部位移监测和孔隙水压力、地应力监测等),主要针对需花费较大资金进行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此类监测工作一般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技术人员承担。
分析地质灾害的成因、给地质灾害进行分类、地质灾害的普查等都是在灾害没有发生前进行的一系列为减灾减损采取的措施。但是当地质灾害发生以后,我们不但要进行正确的治理,还必须有有效的营救机制。地质灾害的营救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和地质条件都很复杂,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平均每年因地质灾害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5亿~120亿元,特别是一旦发生地震等重大灾害,其损失就会更大。
地震是各种地质灾害中破坏性最大的一种。我国地处欧亚地震带与环太平洋地震带之间,是欧亚板块与太平洋板块、印度洋板块的接触及俯冲带,构造活动剧烈,地震频繁。从20世纪初到1988年,我国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655次,其中8级以上的9次。20世纪以来,全球发生7级以上地震1272次,死亡人数超过百万,其中,我国地震占10%,死亡人数占一半以上。1976年唐山地震,建筑物几乎全被破坏,人员伤亡多达40万。
崩塌、滑坡、泥石流也是破坏性很大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山区、高原广泛出现,西北、西南地区更多。仅四川,近10年来就达数万次,死亡2500多人,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
地面沉降和塌陷,是沿海和东部地区出现较多的地质灾害。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影响严重,不可低估。上海、天津地面沉降最大累计达2米多,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威胁。
我国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次数增多,损失日益加重,面积越来越大。造成地质灾害的原因很多,其中,人为的因素相当重要。据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与人类活动有关。由于人类不按客观规律进行经济、军事、生产活动,严重破坏地质环境,加剧了灾害的发生。缺乏科学规划、对自然资源掠夺性开发、乱挖滥采、乱弃废渣、过量抽取地下水等,都会引发地质灾害。在缺乏科学论证和科学决策的情况下兴修水库,铺设铁路,修建公路或其他大型工程,不仅影响工程质量,而且会诱发地质灾害。事实告诉我们:一旦人类活动破坏了环境,要想重新建立起来需要付出更昂贵的代价,甚至比当初想在经济活动中获得的价值还要多得多,如宝成铁路建成后,每年要支出大量经费维修路基,仅1987年的投资费用,就相当于当年建路费用的50%。

8. 地质灾害产生的影响因素

环胶州湾地区地质灾害的产生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总体上可以归结为内动力地质作用、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类工程地质活动三大类。

4.7.1 内动力地质作用

内动力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的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内动力地质作用对地质灾害发育的控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地壳的区域升降运动; 二是断裂构造活动。前者是形成现状地形特征的内在因素; 后者则是形成区内构造格局及岩石节理裂隙发育程度的必要条件。

4.7.2 外动力地质作用

外动力地质作用是指地表受重力和太阳能影响而产生的地表变异作用,包括流水、风化等作用及其他作用。其作用的形式可归结为剥蚀作用和堆积作用,以及连接二者的搬运作用,即不断地破坏和夷平那些由内动力地质作用产生的隆起部分,并把破坏下来的碎屑物质搬运堆积到低洼地区或海中。因此,外动力地质作用的过程起着改造地表形态的作用,是地貌景观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动力。现状的地貌形态是内、外动力地质作用综合影响的结果,也是地质灾害发育的重要影响因素。

( 1) 流水作用

区内大气降水相对比较丰富,且多集中在雨季 7 ~9 月份。由于受地形条件控制,河流功能存在较大差异,但其对地表的侵蚀,对泥砂、砾石的搬运作用和堆积作用,以及对地表形态的改造作用是相同的。当地表接受大气降水形成径流时,开始降水在重力作用下,以散流方式向下运动,随着流量及流速的加大,对地表形成片状侵蚀,对地表风化层或松散层进行剥蚀,若汇入沟谷底部或低洼地带,径流就会集中,动能增大,并以线状形式对沟谷底部及两侧进行侵蚀。在此过程中,不仅有流水的直接冲刷作用,而且有水中砂、石块甚至是巨大漂砾的磨蚀作用。

( 2) 风化作用

风化是外动力地质作用的重要方式,与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展有密切关系。由于山区岩石出露,风化形式多为碎屑状风化、块状风化和球状风化。

4.7.3 人类工程地质活动

人类频繁的工程地质活动及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是工作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形成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 1990 年以来,经济、城市建设、旅游及第三产业、交通等设施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建设规模和步伐都是空前的,人类的工程活动及对地质的影响也在不断增强,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地质现象明显呈上升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分布见图 4.6。

图 4.6 环胶州湾地区人类工程活动分布

随着旅游业的长足发展,旅游线路建设发展较快。在修建公路的过程中,由于开挖路基坡脚,破坏了地质体的原有结构特征,削坡过陡造成边坡失稳,为地质灾害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形成灾害隐患。新景点的开发大都以地质地貌景观为主,尤以怪、险、奇、玄的地貌景观吸引游客,加大了人类与景观的接触程度,也增加了灾害发生的概率。

城市或城镇的工业、民用建筑的建设,特别是在丘陵、山区,建筑物的建设需要对邻近山体采取削坡、回填等措施,这些工程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将更加频繁和密集,形成的灾害隐患也不断增加。

矿产资源开发、建筑石材开采、河道内挖沙等资源开发活动,也是破坏地质环境、形成灾害隐患的重要人类工程活动之一。开采活动破坏了山体、植被、耕地,形成的矿坑、陡峻边坡及大量堆置的矿渣、尾矿等,是诱发或造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近海地区地下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是造成海 ( 咸) 水入侵的主要原因。

9. 常见地质灾害是怎样形成的

举个例子吧,
设想一个场地,要建一个高楼。
拟建场区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质结构较复杂,岩土层性质变化较大,对其场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应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论证,尤其探明灰岩的分布和岩溶的发育情况,避免由于基岩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的不明而引起岩溶地面塌陷、软弱土层地面沉降、基坑失稳破坏、基坑降水诱发地面沉降、基坑突涌、地基土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等灾害的发生,从而对建筑基础造成破坏。
3、针对基坑降水地面沉降地质问题,可根据周边环境设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如不能设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可采取回灌井方案,同时需注意进行地面沉降监测及周边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变形监测。
4、基坑开挖面积及深度较大,开挖土方量大,堆放在评本区内可能造成堆积土边坡失稳,施工时应注意选择弃土堆放场所并注意控制堆放边坡角度处于自稳范围内。
5、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险性中等区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对可溶性岩层的分布、特征、是否存在溶洞、是否造成岩溶地面塌陷灾害进行分析、论证或查明,以避免隐伏性岩溶地面塌陷灾害的发生;岩溶区施工灌注桩宜选用对地基扰动和影响小的成孔工艺,如回转钻进成孔。灌注桩施工前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查明岩溶洞隙及其伴生土洞的位置、规模、埋深等情况;当采用嵌岩桩时,应进行专门的桩基勘察;对一柱一桩的基础,应逐桩布置勘探孔,直径大于1m的桩应布置2-3个勘探孔。勘探孔如发现溶洞或土洞应跟踪注浆充填。
6、本区域土层中夹有高岭土,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高岭土与地下水作用产生的危害。基坑开挖和基础施工时,应防止地表水及地下水浸泡地基土,也不宜暴晒地基土,保持地基土的天然湿度。
7、针对基坑涌水地质问题,需进行次重点防治。应对基坑内水量进行必要监测,同时采取合理的降水措施,并配合相应的截水和排水措施,如修建截水沟、排水井等,避免发生基坑突涌。工程建设时采取合理防排水措施,及时疏排地表水,防止浸泡冲刷地基。
8、本区内桩端持力层局部高差较大,基础施工时应加强桩端持力层的验收工作,确保桩端进入持力层一定深度。另外,桩身过长时桩长细比过大,在进行设计及施工时应避免过大的弯曲变形造成的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危害。
9、场地现有的地面高度有一定的高差变化,如果本区工程建设出现或存在人工边坡,应根据具体边坡工程地质条件,设置相应的挡土墙的防护措施。

10. 地质灾害的种类及成因

一、地质灾害的定义

(一)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营力或人类活动而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并由此产生各种危害或严重灾害,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现象或事件(汪新文主编,1999)。地质灾害按成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另一类是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等。

(二)特点

地质灾害与气象灾害、生物灾害一样是自然灾害的一个主要类型,具有突发性、多发性、群发性和渐变影响持久的特点,并且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段永侯等,1993)。地质灾害中以突发性、群发性小型土质滑坡、崩塌为主。直接诱发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山区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是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重要因素;群众防灾意识淡薄、避灾自救知识缺乏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而地震、火山喷发这样的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相对来说比较小,但是它的破坏性是巨大的。

二、地质灾害的种类及成因

(一)地震

地震是岩石圈在内力作用下突然发生破裂,地球内能以地震波的形式强烈释放出来,从而引起一定范围内地面震动的现象。引起地震的原因很多,据此可以分为构造地震、火山地震和冲击地震,人类活动引起的地震还可以称为诱发地震(宋春青和张振春,1996)。构造地震是构造变动特别是断裂活动所产生的地震,约占全球地震总数的90%。其中大多数又属于浅源地震,因此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很大,波及的范围很广,常引起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汶川地震就属于此种类型。

人们根据地震的活动地区,在地理上划分出几条主要的地震活动带。环太平洋地震带,约80%的浅源地震都发生在这一带内;地中海—南亚地震带,带内亦发生破坏性地震以及很少的深源地震。此外,还有北极—大西洋海岭地震带、东太平洋海隆地震带、西印度洋地震带、东非地堑地震带等次要地震带。

(二)火山喷发

火山喷发是地幔物质在地球内部动力的作用下不断运动,当岩浆中气体成分游离出来使内压力增大到一定极限时,岩浆就会顺地壳裂隙或薄弱地带喷出地表,形成火山喷发。根据火山通道的形状可分为裂隙式喷发和中心式喷发。裂隙式喷发是岩浆沿一个方向的大断裂或断裂群上升,喷出地表;中心式喷发则是喷发物沿火山喉管喷出地面,平面上成点状喷发。

人们根据火山的活动性,将火山划分为死火山、活火山和休眠火山三种。如今,地球上已发现的活火山共有523座,其中有455座在陆地上,有68座位于海底(李克,2005)。死火山大约20000余座。这些火山在地理分布上有一定的规律性,他们大多集中在几个主要的火山带上。如环太平洋火山带、大洋中脊火山带、阿尔卑斯—喜马拉雅火山带、东非裂谷火山带。

火山喷发形成典型的火山地貌景观,有火山锥,如海南琼山马鞍岭,山西大同火山锥;火山口;火山湖,也叫火口湖,如吉林延边长白山天池;堰塞湖,黑龙江五大连池和镜泊湖;火山溶洞;火山瀑布等。

(三)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在重力的作用下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整体的向下滑动。滑坡经常发生在粘土质为主的土层或泥质岩及变质岩的分布区。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滑坡的形成与气象水文、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外营力改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松散土体和高陡的斜坡是形成滑坡的内因,河流冲刷及淘蚀是产生滑坡的外因,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是发生滑坡的主要诱发因素。

另外,产生滑坡的基本条件是斜坡体前有滑动空间,两侧有切割面。例如中国西南地区,特别是西南丘陵山区,最基本的地形地貌特征就是山体众多,山势陡峻,沟谷河流遍布于山体之中,与之相互切割,因而形成众多的具有足够滑动空间的斜坡体和切割面,广泛存在滑坡发生的基本条件,滑坡灾害相当频繁。

(四)泥石流

泥石流是在山区的沟谷中,因暴雨、洪水等充足的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的洪流。泥石流具有暴发突然,运动快速,来势凶猛,破坏力强,成灾率高等特点。泥石流的形成有三个必备的条件:①地势陡峻,山高沟深,流域面积大;②有大量的松散的物质;③在短时间内有充沛的水量。泥石流粘度大、容量高、具有重大冲击力,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在我国的南方地区,暴雨、洪水过后经常会出现这种地质灾害。

泥石流发生机制是陡峭的河床堆积物由于暴雨而饱和,进而在其表面产生水流,堆积物失去力学的稳定性而开始滑动形成泥石流。另外,崩塌土块在其运动过程中,破坏了结构,而又有水的供给也可以形成泥石流。泥石流的发育过程与气候环境的变化有关,如冰川的消融,冰体填充山谷,阻塞成湖,山坡重力侵蚀加剧;与季风在一个地区的盘踞时间的长短有关;与一个地区的植被繁盛也有关系;泥石流还与区域地质构造运动的强弱、地势起伏和岩石软硬有关。

(五)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又称为地面下沉或地陷,它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地质现象。

地面沉降主要发生于大型沉积盆地和沿海平原地区的工业发达城市及油气田开采区。其特点是涉及范围广,下沉速率缓慢,往往不易被察觉;在城市内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其波及的面积大;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特性,就是用人工回灌办法,也难使沉降的地面回复到原来的标高。近年来,在软土等不良工程土体较发育地区,由于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基础不均匀沉降现象成为影响大型工程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地面沉降对于建筑物、城市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危害极大。

三、中国的主要地质灾害

中国是一个面积广阔、资源丰富的国家,面积广阔又决定了中国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以及气候条件的复杂性。因此中国的地质灾害分布广泛,类型多样,发生频繁。中国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一)中国地震灾害的分布特点

中国处在世界两个最活跃的地震带上,东濒临环太平洋地震带,西部和南部是欧亚地震的经过区域,因此中国的地震灾害比较频繁同时它也是中国主要的地质灾害。

(1)中国地震分布特点是东少西多,地质构造特点是以东京105°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中国西部地区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活跃、最强烈和最密集的地区。环太平洋地震带对中国台湾及其附近海域影响最大。

(2)华北区、台湾地区地震多发的成因是该区处在亚欧板块与太平洋板块的交界带,地壳活动强烈。西南地区地震、滑坡、泥石流多发的成因是由于印度洋板块和亚欧板块的挤压碰撞。

(二)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特点

中国泥石流的分布明显受地貌、地质和降水条件的控制,集中分布在阶梯状地形的过渡带上,尤其是沿大断裂、深大断裂发育的河流沟谷两侧(冯天驷,1998)。其中云南、四川、甘肃、陕西、西藏等地区是中国泥石流的多发地区。同时西南地区也是中国崩塌、滑坡等发育的主要地区。

(三)地面沉降分布特点

地面沉降活动主要发生在中国东部地区,尤其以沿海城市和华北平原等地区最严重。在该区域内,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区有的是孤立存在,有的则是密集成群或断续相连,形成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带。

(四)水土流失的分布特点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和水土损失,亦称水土损失。

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56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37%,其中:水蚀165万平方千米,风蚀191万平方千米,在水蚀和风蚀面积中,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6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范围广、面积大。西部12省(区、市)(桂、蒙、陕、甘、宁、青、新、川、贵、滇、藏、渝)占国土面积70.78%,土壤侵蚀(均指微度以上侵蚀,下同)面积107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82.61%,水土流失最严重,分布面积最大;中部10省(冀、晋、辽、吉、黑、皖、赣、豫、鄂、湘)占国土面积24.28%,土壤侵蚀面积4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14.64%,水土流失较严重;东部10省、市(京、津、沪、苏、鲁、浙、闽、台、粤、琼)占国土面积8.13%,土壤侵蚀面积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2.74%,流失相对较轻。

(五)土地沙漠化分布特点

中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中国西北、华北、东北等地区,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不断地增加。荒漠化不仅使中国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且对中国的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使中国的旱灾、沙尘暴等灾害不断地严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宣传教育中心,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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