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业地质灾害专题工作
A. 浅谈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4
一、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信息、日常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地质灾害应急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从乡镇国土所到县局的信息化管理网络。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村级监测员、地灾威胁户的手机号纳入县局E信通平台,使险情发生时预警信息直接及时发送到受地质灾害区威胁群众的手机上,保障信息平台网络畅通,做到地质灾害险情预警全覆盖。
二、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针对即将汛期到来面临的防灾严峻形式,做好各个隐患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和汛前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治理,做到关口前移,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
三、强化地质灾害监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群测群防要构建到位,使其成为防灾减灾的中坚力量,不能只是名单列在表上,制度挂在墙上,要充分调动监测人员积极性,勤观勤查,做到无死角,无漏洞。落实适当的监测补助,及时表彰有功人员,严格按照监测网络运行,依托信息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机制,及时捕捉地质灾害的特征信息,做到突发灾害险情前置预警,防灾于未然,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预警监测体系构建,做好群测群防体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解决“单打独斗,各自为阵”的格局,地质灾害防治是国土部门的主要职责,但水利、交通、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也有相应职责,我们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与各部门沟通联系,强化配合协作,督促落实各自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职责明确、协同一致、反应迅速”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正确掌握监测、防治等一系列科学防灾手段。
五、把矿山地质灾害详查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矿山企业,做好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规定整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狠抓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日常监管,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县地环整体工作突破口,抓出成绩,抓出亮点,从而改变地环管理弱势于全局地政、矿政管理的格局。
B. 做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工作的话,发展方向是怎样的
地质灾害属于水工环地质方向,以后和别的工科一样,从助工开始,有能力可以拿到教授级高工,如果有兴趣还可以报考注册岩土工程师
C.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哪些主要内容
这是地质大辞典上的标准定义:
【地质灾害】自然发生的或人为的对生命财产造成内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地质条件容。一般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二类。自然发生的地质灾害又可按引起灾
害的动力来源之不同,分为表生性的和内源性的两种。
【自然地质灾害】又称灾害地质,由于自然地质作用所引起的灾害。常见的有地震灾害、火山灾害、热害以及海啸、飓风、滑坡、雪崩、泥石流、地面沉降、流水的侵蚀与沉积等。灾害是对人类环境而言,在没有人烟的地区,这些自然地质作用虽也经常发生,但不形成灾害。
【人为地质灾害】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带来的破坏。主要包括过量抽汲地下水和采矿等原因引起的地面下沉;水库蓄水、油田注水等诱发的地震;滥伐森林、过量开荒、破坏植被引起的洪水泛滥和地表沙化现象,
各类工程建筑所导致的滑坡、坍塌、泥石流;工业三废和化肥农药等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等。
D. 各级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预防中应做的工作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时应重点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回测答网络体系,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根据已圈定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由政府部门填制防灾避险明白卡,将地质灾害基本信息、诱发因素、危害人员及财产、预警、撤离方式及政府责任人等内容填入卡中,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村民手中并向村民解释。
国土资源管理实用手册
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和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与报告。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
E.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今年灾情及我部防范工作情况
今年,我国气候极端异常,部分地区前旱后雨,瞬时暴雨,持续强降雨,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发。1至6月,全国发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8.6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32.3%、177.8%和190%。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年初开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采取多种手段严防严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后8次召开全国和重要地区的汛期防范工作会议,多次发文和联合相关部门发文,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二是检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检查指导。三是强化应急,派出88名专家长期驻守18个重点省(区、市),指导排查、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等。多次启动应急响应,在玉树地震和关岭滑坡等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协助和指导防范次生灾害。四是重点防范,把地震灾区和三峡库区作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专家协助四川、青海、重庆、湖北四省(市)开展排查和巡查,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人口密集地区、交通干道和重要工程周边灾害点再排查。五是联控联防,加强与气象、水利、铁路、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部门优势,落实防灾责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过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质灾害防范取得了显著成效。转移受威胁群众20多万,成功避让477起,避免人员伤亡14839人。仅6月一个月,全国共成功预报320起,避免人员伤亡1101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8亿元,为历年来单月最多。与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长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大幅减少。
重点地区防范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预报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质灾害。三峡库区已连续7年未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汶川地震灾区2年多来,虽然地质灾害多发频发,但灾民安置点未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实现了主汛期地质灾害无重大群死群伤的目标。玉树地震灾区隐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隐患均被严密监控或应急排危除险。
二、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地质环境队伍(工程地质队、水文地质队)作为地勘队伍的组成部分连同地勘费一并下放地方。地质灾害作为地质环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之后的10年来逐步成为一项重要职能,越来越受到重视,三定规定我部的职能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历了调查、普查、工程治理从无到有的过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为重点的,少数隐患点实施专业队伍监测,绝大多数采取群测群防监测,逐步开始重大隐患点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区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形成了群测群防体系
从2003年至2008年,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部署完成了1640个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于此项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现在全国24万处隐患点均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有10万群测群防员。实践证明群测群防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创举,是在现行条件下最为有效的监测体系,创造了无数的奇迹,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个县的调查评价程度很低,每个县只安排20万元经费,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观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后小开小裂小缝,但对较远距离的、具有隐蔽性的、比较复杂的地质灾害隐患还没有查清楚。群测群防体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职,缺少必要的经济待遇和设施配备。原因是地质灾害多数分布在山区,大多数都是贫困县,县乡政府在财政上都比较困难。
2、组建了部级和省级及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机构
目前全国已形成了由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组成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立了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在典型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示范工作。
问题是全国地质灾害行政管理人员太少,越到基层越少,绝大多数县一个专职人员也没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处有700多人从事地质灾害管理,我们全国都算上专职管理人员也不到他们的一半。市、县级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立的还很不普遍,绝大多数市、县没有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现有的机构也还存在着人员少,技术人员更少的问题。经费普遍没有保障,少数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数是自收自支,与其公益性服务机构性质很不相宜。
3、法规规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颁布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各省(区、市)和大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年我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部省两级应急专家队伍。2009年,在全国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 “十有县” (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已建成321个。在全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来,在全国先后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培训基层干部、监测人员和群众、学生300多万人。2010年,正在在全国开展针对基层国土所和群测群防员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培训10万人。
4、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强
从2003年起,我部与气象局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截至2009年,国家、30个省(区、市)、223个市、1035个县开展了这项工作。今年我部与气象局又共同研究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精度,联合发文要求所有市、县都要开展这项工作。我部与建设、交通、铁道等部门联控联防,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区、交通干道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强。今年我部与交通部、铁道部联合发文,就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请10多个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共同开展汛期检查,取得较好效果。
三、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强的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已经是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充满期盼的大事。我们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一方面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
1、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等基础工作
为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必须加大基础工作力度。全国应开展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重点地区(300万平方公里)详查工作应加快进度,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应做到普查,排查工作应纳入基础工作由专业队伍承担,并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员集中区附近2000米范围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县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建立市、县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等都需要监测,各地的监测机构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特点有所侧重。监测机构承接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排查等基础工作成果,可以根据成果、根据群测群防员分布,划定每个群测群防员的监测区域、监测隐患点、巡查路线等,使地调成果发挥作用。
3、以村支部书记、村长、村民小组长为主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
实践证明村支部书记、村长和村民小组长担当群测群防员是最合适人选,他们了解当地情况、熟悉村民、富有责任心。他们当群测群防员遇有灾情险情最方便报告乡镇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层政府直接组织抢险救灾。应该给这支群测群防员队伍统一的经济待遇,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他们的补助经费,这样就能把群测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现阶段最高水平。
4、国家级和市、县级地灾防治指挥协调能力建设是当前应该加强的两个重要环节
地质灾害现在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自然灾害,今年暴雨导致人员伤亡90%属于地质灾害。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我部作为办公室单位,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中心。
地质灾害防治关键在基层,而我们基层最为薄弱。要加强市、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形成中央出资由专业的地勘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由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承接,群测群防员使用,发现灾情险情报告市县、乡政府应急处置的防灾体系。
5、进一步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负责特大和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现在用于面上的治理资金中央每年出资仅9个亿,与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车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个亿治理进度会大大加快。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之所以防灾工作做得好,与国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关的。现在有些省级政府也出一些资金,但不普遍,也没有形成制度。各省都应该每年有专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的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经费也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F. 地质灾害后应做哪些工作
(1)密切注视由复灾害可能引发某制些生命线工程(如公路、铁路、发电场、供电、供水管线、通讯设备、电台、渠道等)的次生灾害甚至第三次灾害,如火灾、洪灾、房屋倒塌等。
(2)加强对灾区的勘察,对受危害工程实施修复、加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G. 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国土部门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事要,必须清醒认识,高度重
H. 注重民生服务发展努力拓展地质环境工作新领域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近年来,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江苏社会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地质环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主题,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努力构建地质环境保护体系,在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中,树立地质环境管理部门良好形象,推动地质环境管理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地质环境保护法制化、规范化
为全面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依法开展地质环境管理,出台了《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有效遏制江苏省苏锡常地区地下水过量开采带来的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出台了《关于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为有效保护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省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为贯彻实施《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意见》、《关于开展“百矿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地质环境保护各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权威性高、覆盖面广,有效地把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形成地质环境保护的合力,也为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努力完善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划体系。从省级层面来说,目前已经通过政府同意出台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完成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重点市、县都进行相关规划的编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成网的规划体系。通过这些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地质环境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作出总体安排和布局,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减轻地质环境恶化,协调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地质环境的自然平衡和持续利用。
二、以人为本,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社会效益显著
一是开展区域性环境地质调查与区划。“十一五”期间开展了长江三角洲(长江以北)环境地质调查项目。该项目调查了长江三角洲(长江以北)地质环境背景条件,查明了扬泰通地区环境地质问题的类型、发育分布特征及危害,弄清了沿江、沿海地区的软土及港口、资源分布特征,为长江三角洲(长江以北)地区制定发展建设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十一五”期间开展《江苏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项目,全面总结了62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规划成果。地质灾害调查点4391处(其中突发性地质灾害点687处,不稳定斜坡点1643处),调查控制面积7.67万平方千米(全省面积的75%),建立群测群防点397处,重新修编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7.28万平方千米(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2467平方千米,中易发区面积5596平方千米),基本摸清了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危害程度,划定了10个重点防治区,面积13370平方千米(全省总面积的13%),使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家底不清”向“心中有数”转变。
三是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和监测预警。近两年安排部署了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的6个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治理,南京、镇江、连云港、徐州等市多渠道筹集治理配套资金,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了治理,有效消除了一批地灾隐患(图1)。2006年以来,多渠道投入专项治理资金3.86亿元,实施治理和监测预警项目207个。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地勘单位赶赴地震灾区绵竹市平乡,投入灾后重建工作,积极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完成了滑坡、泥石流项目22项,评审全部一次通过,获得了一项优秀,十二项良好,受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和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四是开展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网建设。“十一五”期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了“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预警预报系统工程”项目。近期,全省地面沉降重点监测范围从苏锡常地区拓展到长江三角洲江北(扬泰通)地区。初步建成了控制面积达3万平方千米,含7组分层标、12座基岩标、259个GPS标石,5座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站、1座地裂缝三维形变自动化监测站、1座GPSCORS站、5座基于中国北斗卫星1号系统的地面沉降监测站和苏锡常地面形变监控中心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实现了地下水水位、地面沉降、地裂缝动态数据的适时监测与采集处理,全面提升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监测自动化水平。监测数据显示,苏锡常地区自地下水禁采后水位明显恢复,区域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15毫米/年以内,沉降中心锡西地区控制在25毫米/年以内,控沉效果明显(图2)。
同时,开展苏锡常地面沉降风险管理研究。系统分析苏锡常地区地下水位恢复情况及地面沉降总体变化趋势,进行地面沉降易发区评价与地面沉降控制管理区划,推进了地面沉降控制与管理示范工程建设。
图1 镇江狮子山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综合整治前后)
图2 地面沉降防治成效
三、注重民生,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整治,生态环境效益突出
“十一五”期间,实施了“江苏省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等项目,基本查明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特征及发展趋势,总结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模式,提出露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及管理对策。
随着《江苏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实施,江苏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力度,以“百矿环境整治”以及列入省委环保优先十大工程的“山体保护复绿工程”、“工矿废弃地恢复工程”等活动为抓手,稳步有序地推进治理工程。初步统计,2002年以来,全省多渠道投入资金近20亿元。共实施治理项目近600个,治理面积5400余万平方米(其中采掘面1000余万平方米,露采矿山废弃地近4400万平方米),生态修复面积4500余万平方米。通过治理,一些重点区域如环太湖景区、沪宁高速、312国道,南京、无锡、苏州等城市周边的矿山地质环境有了根本性好转,使昔日大面积裸露的“癞痢头”式的采石矿山重现绿色生机,消除了因采矿形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改善和美化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有效利用了矿区废弃地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图3)。
图3 无锡市雪浪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治理前后对比图)
与此同时,徐州采煤塌陷地的治理也取得进展。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近两年,徐州市复垦治理采煤塌陷地3万余亩,新增耕地1.7万亩。
四、拓展领域,充分发挥水文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的基础和重要服务作用
一是为保护地下水资源起到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开展《长江三角洲(江苏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淮河流域(江苏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历史和现状、主要污染污染源类型、分布特征以及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初步查明了全省平原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据调查,全省浅层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重污染区占全省面积52.9%。深层地下水虽然污染程度略低,但未受污染或受轻度污染区域也仅占全省面积24.9%。同时,开展了地下水质量及污染评价,编制完成了《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为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资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为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和应急抗旱发挥巨大功效。2011年初,苏北地区遭遇60年不遇的大旱,省厅组织人员赴灾区抗旱,23天凿井50口,出水46口,成功率达92%,创当地找水打井新纪录,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评价。
三是地热地质工作拓宽新领域,为节能减排开辟了新的途径。“十一五”期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取得新进展,在洪泽、泰州、张家港等地新发现地热资源。截至目前,江苏省现有地热井120余口,年利用地热水约500万立方米。2010年,南京市浦口区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乡”。浅层地温能是一种可再生的新型环保能源,推广利用工作发展迅速。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积极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需要,承担了“南京青奥村浅层地温能勘查设计”、“南通水源热泵系统热交换模拟设计”等一批科研课题,承担了“江苏省浅层地温能示范市、县的勘查规划项目”(扬州市、南通市、涟水县)。浅层地温能的市场规模逐年增大,仅江苏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年完成地源热泵工程项目经营额就达6000万以上。“十一五”期间开始准备的部省合作项目“南京市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于2011年开始启动,将对南京市浅层地温能蕴藏潜力与应用前景进行详查,这对江苏省其他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起示范作用。江苏省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耗大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新能源的需求十分迫切。3000米深的干热岩资源的预研究已经立项开题,并得到高校和研究院所的支持,从掌握的现有基础资料看,江苏省有望成为东部沿海地区首个获得地壳深部干热岩资源的省份。
四是城市地质调查开始试点。2005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南京市政府率先启动了城市地质调查,2009年,省厅选择经济发展较快的苏州市开展城市地质工作试点。目前,这两个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其中,苏州城市地质调查录入钻孔5万多个,为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及地下空间利用提供了强大的地质数据支撑(图4)。
图4 苏州市城市地质调查数据
五是围绕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开展旅游地质工作,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近7000万元,用于地质遗迹保护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一批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省已拥有3个国家级、3个省级地质公园(图5),2个国家矿山公园(图6)和1个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
图5 太湖西山国家地质公园
图6 盱眙象山国家矿山公园
六是积极开展农业地质调查。“十一五”期间陆续开展了“江苏省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江苏省典型市县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无锡市耕地质量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与等级评价”工作,基本摸清了本省及无锡市土地质量,为全省和无锡市土地规划、整理和开发利用,促进农业经济区划和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土壤保护治理,制定经济社会科学可持续发展计划提供了依据。
I. 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做哪些工作
(1)密切注意由灾害可能引发某些生命线工程(如公路、铁路、发电场、供电、供水管线、回通讯设答备、电台、渠道等)的次生灾害甚至第三次灾害,如火灾、洪灾、房屋塌陷等的可能。
地质灾害引发次生灾害
(2)加强对灾区的勘察,对危害情况实施修复、加固工程,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对灾区勘察
组织抢险救灾
(3)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
广西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手册
(4)因灾害造成车流堵塞时,应听从交通指挥,及时接受疏导。
广西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手册
J. 浅谈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因为,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惠民利民新成专效。鼓励矿山企业留地留技留利属于企业职工和矿区群众.总结推广用矿区土地入股分红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经验,引导企业职工、矿区群众积极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形成人、矿、地和谐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助力精准扶贫,增加扶贫工作的“含金量”.让企业职工和当地群众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改善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