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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质灾害分布

发布时间: 2021-02-07 09:20:46

1. 新疆地区常见的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的定义及分类,联系新疆的地形地貌实际情况,我们能够发现,新疆地区常见的地址灾害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地热害等。

自然科学界的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的基本分类
主要分类方法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十分复杂.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
主要类型介绍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是指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典型泥石流示意图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识别: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2. 新疆地区常见的地质灾害有什么!

新疆地区常见的地址灾害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地热害
最严重的就是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

3. 新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研究

第一节 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新疆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的主要发生情况:1958~1997 年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56起,因灾死亡345 人,经济损失12697.89 万元。其中泥石流33起、滑坡12起灾害、地面塌陷8 起、崩塌3 起;1998~2005 年新疆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483 起,因灾死亡79人,经济损失18897.52万元(见表1-6-1)。

1998~2005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滑坡灾害为主,发生352 起,占72.88%,其次为泥石流灾害,发生92起,占19.05%,崩塌和地面塌陷灾害发生较少,发生26起和13起,占5.38%和2.69%;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的是滑坡灾害,因灾死亡60 人,占75.96%,其次为泥石流灾害,因灾死亡14 人,占17.72%,崩塌和地面塌陷分别造成3 人和2 人死亡,占3.79%和2.53%;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是滑坡灾害,达12500.1 万元,占66.15%,其次是泥石流灾害,为6183.54万元,占32.72%,崩塌和地面塌陷灾害造成的损失较少,分别为112.58和101.3万元,占0.59%和0.54%(见表1-6-2)。

表1-6-1 1998~2005年灾情统计表

1998~2005年灾情最重的地区为伊犁地区,发生灾害369 起,占76.39%,死亡62 人,占78.48%,经济损失12233.56 万元,占64.74%;灾情较重地区为克孜勒苏州、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塔城地压、乌鲁木齐市,共发生灾害85 起,占17.59%,死亡15人,占18.98%,损失4671.2万元,占24.71%;其他地区灾情较轻,共发生灾害29 起,占6.00%,死亡2 人,占2.53%,损失1992.76万元,占10.55%。

表1-6-2 1998~2005年灾种分类统计表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

(一)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治理工作

新疆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治理工作起步较晚,主要为国家出资项目。1993年首次开展了“新疆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工作,此次工作以收集资料、编图为主,未投入实物工作量。1998 年以后,国家和自治区逐渐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先后安排了“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泥石流灾害勘查”、“伊犁地区地质灾害调查”、“阿勒泰市区崩塌、泥石流灾害勘查”、“新疆1∶50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新源县等33 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伊犁地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塌陷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示范区勘查”、“新源县、巩留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这些基础性工作的开展,明显提高了新疆地质灾害的研究程度和防治水平,尤其是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制定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为避免工程建设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国土资源部就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并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新疆此项工作始于1999年,至2005年我区共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135 项,其中1999 年开展了1 项,2000 年开展了5项,2001年开展了7项,2002年开展了11项,2003年完成14项,2004年完成51 项,2005 年完成43 项,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项目涉及公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输油(气)管线建设、厂矿企业建设、电厂建设、旅游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基地建设、机场建设、移民搬迁选址、城镇规划建设等。在已进行的135 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中,一级评估72 项,二级评估24项,三级评估39项(见表1-6-3)。

表1-6-3 1999~2005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汇总统计表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开展对项目建设可能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建设项目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可能性进行了评估,提出了适应建设项目特点的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为保证建设项目用地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巡查检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我区每年汛期均组成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组,检查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生灾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及时赶往现场进行调查,1998~2005 年共派出291 人次、历时尽500余天、行程数万千米(见表1-6-4)。

表1-6-4 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及应急调查工作统计表

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提高了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应急反应能力,为各级政府在减灾防灾工作决策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我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主要为气象预报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3种类型,采用的预报方法为专家分析法。2004年4 月5 日起正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发布形成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每天向伊犁地区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向达到4 级(预警级)以上地区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362余期,并于2004年5月15日起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及新疆专业气象服务网上发布。

(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近年来新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2 年5 月1 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②地质灾害各项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入;③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已经形成;④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得到加强;⑤全民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得到提高。

(六)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①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不够完善;②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严重不足;③基础调查工作推进缓慢;④矿山地质灾害严重;⑤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较低;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治理。

第二节 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

一、地质灾害的成因分析

地质灾害的形成除受自然因素控制外,还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其中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构造条件、地层岩性条件、水文条件、气象条件、地下水作用、植被条件、地震作用;人为因素包括人类活动、社会经济发展条件。

二、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

新疆地质灾害总的发育特征是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由西向东具有由强变弱的趋势,其中天山最为发育;在天山西段伊犁谷地和天山中部多呈环带状分布。各大山系沿沟谷和交通沿线常呈条带状发育。根据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发育强度、诱发因素、分布特征和人类活动强度,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4个不同的区。

(一)地质灾害发生程度分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面积20530.80平方千米;

(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面积19403.84平方千米;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面积16916.24平方千米;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面积19963.16平方千米。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面积165116.85平方千米;

(2)其他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面积19.86万平方千米。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的低山丘陵区和昆仑山—阿尔金山部分高山区,面积344328.64平方千米。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主要分布于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吐鲁番—哈密盆地、焉耆盆地、伊犁谷地、塔城盆地及巴里坤—伊吾盆地等若干山间盆地的平原区,面积880077.40平方千米。

(二)地质灾害在时间上的分布特征

新疆地质灾害在时间上总的分布规律特征是:年内具有汛期(4~9月)高发,其他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8~12年)变化规律。

(三)地质灾害在空间地域上的分布特征

新疆地质灾害总的空间地域分布规律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沿三大山系环绕两大盆地呈“E”字形展布,即阿尔泰山和北天山围绕准噶尔盆地、南天山和昆仑山围绕塔里木盆地呈向东开口的环状分布。

(四)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地质灾害的发育在规模上由局部、孤立,向群发、成片趋势发展,在空间上由以中低山区为主向高山区扩展的趋势,在时间上由汛期发育向以汛期为主、各个季节时有出现的趋势发展。预测新疆崩塌、滑坡、泥石流未来变化北疆呈加剧趋势,伊犁谷地部分地区滑坡加剧趋势明显,南疆阿克苏到库尔勒一带有加剧趋势。地面塌陷发展趋势取决人类采矿活动增强而加剧。

第三节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

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开展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我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群测群防系统建设与运行;

(2)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3)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4)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

(5)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6)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治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防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2)在管理上、技术上,尚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

(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1)建立并运行自治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十一五”期间,完成52个县(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首先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两个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之后完成北疆、东疆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的建设。

(2)继续加强和完善我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3)正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主要区域为乌鲁木齐及西天山南、北地区。

(4)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

(5)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52 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监控中心站。建成14个地(州、市)级监控站。

(6)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滑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远期推广滑坡监测预报预警经验。

(二)地质灾害防治

我区划分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3 类防治区,具体划分出4 个重点防治亚区、2个次重点防治亚区。

1.重点防治区(Ⅰ)

(1)伊犁谷地山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面积21632.24 平方千米。“十一五”期间,制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学校、农牧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严禁已迁出危险区域的居民回迁。限制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建设且又无法避让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面积20598.30平方千米。完成217、312、314国道山区段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划定危险区,建立警示标志,制定防灾预案,完成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312 国道果子沟段地质灾害勘查。在重要交通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严禁露天采矿活动,限制地下采矿活动;严禁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其他人类活动。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3 ),面积36353.38 平方千米。完成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的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和新建矿山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压覆占用制度。严禁威胁城镇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采矿活动,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险区进行其他人类活动。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4 ),面积25601.87 平方千米。完成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泥石流为主的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完成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治理和叶尔羌河、开都河山区段和库车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玛纳斯河等出山口段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以泥石流、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严禁从事诱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

2.次重点防治区(Ⅱ)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 ),面积135993.50平方千米。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设立警示标志、实施避让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等预防工作,以避让为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2 ),面积105898.74平方千米。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采取以避让为主的防治手段,达到防灾减灾目的;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矿业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采用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3.一般防治区(Ⅲ)

包括全疆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面积1322012.15平方千米。

三、地质灾害预警减灾建议

(1)应积极推进法制建设,依法防治地质灾害。

(2)加快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建立,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3)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4)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来源。

(5)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6)加强部门合作,逐步推进社会化减灾系统建设;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4. 新疆地区常见的地质灾害有

根据地质灾害的定义及分类,联系新疆的地形地貌实际情况,我们能够发现,新疆地区常见的地址灾害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地热害等。 自然科学界的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的基本分类 主要分类方法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十分复杂.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 主要类型介绍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是指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典型泥石流示意图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识别: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5. 新疆地质灾害有哪些

融雪性洪水,雪崩,沙漠化等!!!

6. 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有哪些

一、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国家,灾害类型多样,其中地震是最主要、危害最大的地质灾害。通过对中国地震发生记载次数的统计发现,我国的地震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居世界之首。历史时期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地震就有8000多次,地震发生十分频繁。同时,我国又较多发生强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就先后发生7级以上地震50余次,而6级以上地震,仅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发生了近千次,涉及范围几乎遍布全国,但贵州、浙江和港澳等省(区)除外。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我国也频发,是除地震外最严重的地质灾害。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室发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4~2009年资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资料汇总)统计(表1-1;图1-1),这3种地质灾害占的比例高达95%,其次是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而其他地质灾害居于次要地位。

表1-2 2005~2009年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统计

斜贯中国中部的辽、京、冀、晋、陕、甘、鄂、川、滇、贵地区,由于地处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向东部平原、丘陵过渡地带,地形起伏切割特别剧烈,同时许多地区暴雨强烈,加上人为破坏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动广泛而又严重,所以崩滑流特别发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动特别频繁,是我国崩滑流灾害严重的地区。在以下地区形成崩滑流密集区(带):1)长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带。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辽宁的凤城、宽甸、岫岩,河北的青龙,北京的怀柔、密云等地区。

2)黄土高原密集区。主要为黄土滑坡,其次为泥石流。以西部的陇中高原和中部的陕北高原最严重,特别是在黄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铁路沿线尤为发育。

3)秦岭-大巴山密集区。以泥石流、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以白龙江和汉水流域最发育。

4)长江三峡密集带。以滑坡和崩塌(危岩)为主,其次是泥石流。广泛发育在宜昌—重庆之间的长江沿岸。

5)龙门山、横断山、五莲峰、乌蒙山密集区。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崩塌(危岩)次之。鲜水河、大渡河、安宁河、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流域最发育。

6)云贵高原密集区。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崩塌(危岩)。以澜沧江、元江流域最发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连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华南和东南沿海的仙霞岭、武夷山和台湾山脉的一些地区崩滑流灾害也比较严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活动主要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一些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而急剧发展,目前已广泛分布在我国大城市、城镇、矿区与铁路沿线。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带,引起地面下降与裂缝,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96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时引发不同程度地裂缝。据郑柏举(2010)资料,目前我国的沉降总面积约9万平方千米,而且仍然处于蔓延趋势,其中约80%分布在东部地区。地面沉降从地质角度看,容易发生在3种区域:三角洲和滨海平原、冲洪积平原及内陆盆地。体现在我国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条主要的地面沉降区(带):下辽河平原的沈阳-营口地面沉降区、北部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面沉降区、长江三角洲的嘉兴-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面沉降区、汾渭沟谷的太原-侯马-运城-西安地面沉降带。其中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是全国地面沉降最为严重的地区。

我国岩溶塌陷灾害十分严重。据全国地质灾害普查资料统计,全国有岩溶塌陷3000多处,塌陷坑约33200个,塌陷总面积330平方千米。中国岩溶塌陷广泛发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广西、湖南、贵州、广东、河北、江西、云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从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长白山—燕山—吕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东区域。该区域内可划分为两大岩溶塌陷分布区:秦岭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间盆地。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东山地、云贵高原和幕阜山、九岭山、罗霄山、南岭、粤北山地。

我国地裂缝类型复杂,除伴随地震、滑坡、冻融以及特殊土质的胀缩或湿陷活动产生的地裂缝外,主要是伴随构造蠕变活动而产生的构造地裂缝。构造蠕变地裂缝的分布十分广泛,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发育。在该区域中,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形成3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此外,在豫东、苏北以及鲁中南等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地裂缝发育带(区)。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

地面的剥蚀、侵蚀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严重的侵蚀形式以表层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带,虽然它总的水土流失、侵蚀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危害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国家,据调查统计,至20世纪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67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8%。长期以来,我国水土流失呈持续发展态势,其面积、侵蚀强度和危害程度不断加剧,全国平均每年扩展约1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广泛,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严重,长江、珠江中上游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比较严重。其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43万平方千米,年均侵蚀模数约8000吨/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总量为1316亿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6万平方千米,年侵蚀土壤为24亿吨。

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区域,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断上升趋势,近年来平均每年扩展2460平方千米。

全国现有各类盐渍土地99万平方千米,其中现代盐渍化土地37万平方千米,残余盐渍化土地45万平方千米,潜在盐渍化土地17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干旱地区、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区。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严重。

(五)火山灾害

火山灾害目前仅属于次要的,我国大多数火山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云南、黑龙江与台湾等边缘省份。目前我国有危险的活火山有3处,即长白山、腾冲和台湾的阳明山。

7. 请问新疆30年来有哪些重大的地质灾害

30年来??这个范围太大了。新疆属于地震高发地段,尤其是南疆地区经常会地震。
这个在新内疆地震局网站上应容该能查到,但现在新疆的网络不通,没有办法登录服务器在新疆的网站。所以只能等网通才能进入地震局网站。
我这里找到了一个2000——2003年的地震统计数据,你可以参考一下。
http://tjsj..com/pages/jxyd/30/38/_0.html

8. 新疆现有有多少地质灾害资质!!!

再往后10年还不就是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突泥专、突瓦斯、煤层自燃、土属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地热害这些么`````新疆能有什么地质灾害``````再说了国土资源厅的人又不是神仙``````

9. 新疆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防治

于庆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乌鲁木齐,830001)

摘要本文系统论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存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土地沙漠化、土地盐渍化和其他环境地质问题等,并分析总结了发育分布特征。在此基础上分别对这些环境地质问题提出了防治措施。可供从事相关工作单位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疆主要环境地质问题防治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我国西部边陲,面积166.49万平方千米。全疆地形地貌总轮廓是“三山夹两盆”,即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环绕准噶尔、塔里木两大内陆盆地。2002年全区共有人口1905.19万人,主要分布在盆地边缘的绿洲地带。新疆地域辽阔,山脉连绵起伏,地形高差悬殊,新构造运动强烈,气候和自然环境复杂多变。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强,突发性地质灾害、沙漠化、盐渍化等环境地质问题已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自治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研究并解决环境地质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1环境地质问题发育分布特征

1.1突发性地质灾害

新疆有记载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共发生了520起,造成990人死亡,4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1998~2003年,新疆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94起,因灾死亡66人,直接经济损失1.79亿元。目前已调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692个,其中,威胁人数在3人以上,潜在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隐患点1013个,威胁人数29127人,威胁资产5.4亿多元。

1998~2003年发生滑坡灾害241起,占81.97%,造成48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72.73%,直接经济损失1.18亿元,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66.07%;泥石流灾害37起,占12.59%,死亡14人,占21.21%,直接经济损失0.6亿元,占33.27%;崩塌灾害10起,占3.48%,死亡3人,占4.55%,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占0.32%;地面塌陷灾害6起,占2.04%,死亡1人,占1.51%,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占0.34%。

1998~2003年灾情最重的地区为伊犁州,发生灾害232起,占78.91%,死亡51人,占77.27%,经济损失1.17亿元,占65.17%。灾害发生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4~7月份。

突发性地质灾害在地域上主要发育分布于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与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相间的中低山丘陵区。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沿线的陡坡、矿山边坡和自然斜坡的陡崖地段;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的中低山高陡斜坡区,以伊犁谷地黄土型滑坡最为典型;泥石流主要沿中低山区的河流、沟谷发育;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的采煤工程分布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在具有汛期高发,其他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变化规律。

1.2土地沙漠化

新疆土地沙漠化范围分布广,主要沿塔克拉玛干和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周边分布,除盆地绿洲中部和沙漠区以外,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地沙漠化,而且还在不断扩大。20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全疆土地沙漠化面积分别为63627.9km2(其中重度沙漠化面积14553.9km2,中度沙漠化面积11349.6km2,轻度沙漠化面积37724.4km2)和92941.5km2(其中重度沙漠化面积20979.5km2,中度沙漠化面积25043.1km2,轻度沙漠化面积46918.9km2)。20年间,土地沙漠化面积扩大了29313.6km2,平均每年有1465.68km2的土地向沙漠化演变。土地沙漠化造成了土地资源减少、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毁坏建筑设施、恶化生态环境等,给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危害。

1.3土地盐渍化

土地盐渍化主要分布于山前倾斜平原的扇缘带、冲洪积平原溢出带、大河流域冲积三角洲平原的下部、冲积平原的下游地带。即沿着塔里木和准噶尔盆地倾斜平原地下水溢出带以下,至盆地沙漠边缘地带发育分布。土地盐渍化是造成农业落后,单产水平低,土地弃耕的重要原因,同时,对交通、建筑物等危害也十分严重。新疆绿洲灌溉农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建设,已经形成相对配套完善的灌溉排水系统,在改良盐渍土防治土地次生盐渍化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成熟的土地次生盐渍化防治方法,次生盐渍化逐渐得到控制,盐渍化面积在不断减小,程度在不断减轻。20世纪70年代,新疆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115729.4km2,其中重度盐渍化面积6535.5km2,中度盐渍化面积29957.2km2,轻度盐渍化面积79236.7km2;20世纪90年代,新疆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为97066.2km2,其中重度盐渍化面积6608.2km2,中度盐渍化面积20232.1km2,轻度盐渍化面积70225.9km2;至20世纪初,新疆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减少到93986.87km2。30年来,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减少了21742.53km2,平均每年减少725km2

1.4其他环境地质问题

1.4.1煤层自燃

新疆九大煤田几乎都有火区存在,主要分布于准噶尔盆地南、东缘、焉耆盆地、吐哈盆地、伊犁谷地、塔里木盆地北缘等煤田,总面积135.13km2,涉及9个地区28个县(市)42个火区。火区面积大、灾情重,其中尤以准南和准东煤田最甚。

截至2003年,全疆42处火区中,已治理灭火6处,2处古火区已自然熄灭,面积全计为37.94km2,目前仍在自燃的火区有34处,面积97.19km2,其中明火区面积8.26km2

煤层自燃造成的危害极大,主要表现为对资源造成巨大浪费(每年因煤层自燃损失煤炭3000t,累计已损失煤炭资源储量31亿t),污染环境(自燃产生大量的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影响矿山生产和烧毁草场、破坏植被等。

1.4.2地方病

由于新疆闭流水系发育,部分流域水文地球化学元素交替缓慢和积累过剩,形成了地域性的高氟、高盐、高砷、高硫酸盐、高硬度、低碘等地下水化学环境,使新疆地球化学地方病多发,主要有地甲、地克病、地氟病、地砷病及伽师病等,受影响的人员达数百万。

1.4.3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与泉流量减少

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与泉流量减少主要是由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新疆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主要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天山北麓和吐哈盆地,这些地区地下水开采程度较高,平均达60%以上,个别地区可达80%,甚至已经超采,如乌鲁木齐市和哈密市。

地下水超采除引起区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外,还引起泉流量减少。新疆平原泉水流量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58.466亿m3/年,减少至1999年的17.345亿m3/年,减少了约70%。

1.4.4地下水污染

新疆地下水总体质量较好,以未污染为主,个别地区有轻度污染,但范围不大,中、重度污染仅以点状出现在较大城市工业区。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和大量施用化肥等。

2防治措施

2.1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和体制改革为保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水平,有效遏制地质环境恶化。将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统一,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2.1.1“以人为本”,确定防治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1.2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调(勘)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系统,将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地质灾害防治实现良性循环。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机制,防止地质灾害特别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加强预测预报,注重合理避让,选择重点治理。

2.1.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综合考虑自治区南、北疆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有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带动和推动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工作,集中资金优先安排基础性调查、勘查、监测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做到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环境保护相结合。

2.1.4“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实需要治理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化防治体系。

2.1.5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变规律,采用“3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2.1.6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负责,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2.2土地沙漠化防治

(1)增加水资源供给、减少盲目开荒、杜绝滥砍乱伐,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防治沙漠化的关键,因此减少河流中、上游地表水引水量,加大下游地表水径流量,保证植被生长用水,恢复植被,遏制沙漠化发展。

(2)合理规划,禁止盲目毁林、毁草开荒,杜绝进一步樵采、砍挖和过度放牧,使绿州外围荒漠植被尽快恢复,防治沙漠化扩展。

(3)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以“三北”防护林体系为主体,建立绿州外围的人工防护林防线及绿州内部的农田防护林网,绿州外围建立荒漠林保护区,对沙漠化危害严重的道路,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4)通过封育、营造植物等手段,建立人工植被或恢复天然植被等生物措施和建立立体棚栏(墙、障)、引水冲沙造田等工程措施,控制沙漠化(新疆目前使用的有草方格沙障、尼龙网膜棚栏沙障和防风墙,主要用于公路和铁路),同时,加强水土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改善生态环境。

2.3土地盐渍化防治

(1)水利措施。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统一调配,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下,通过提高扇缘、溢出带及细土带渠系防渗系数,减少渠系渗漏补给量,使地下水位不至于持续上升,同时,采用井灌井排、渠排等措施,达到治理土壤次生盐渍化的目的;另外可以通过改变灌溉方式,变大水漫灌、明渠排水为竖井排灌,降低地下水位从而达到防治土壤次生盐渍化的目的。

(2)生物措施。通过大地园林化、造林治盐,牧草绿肥、培肥改良,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平整土地、精耕细作和多种覆盖等生物技术措施改良土壤,防治土地盐渍化。

(3)化学措施。对于碱化土和苏打土除采用常用的盐渍化改良措施外,还需施用如石膏、风化煤和腐殖酸铵等化学改良剂进行土壤改良。

2.4其他环境地质问题防治

(1)煤层自燃。主要采取打钻注水、注浆或黄土、沙土覆盖以及打钻注水注浆与覆盖联合等方式进行治理。截止目前,新疆已灭火煤层自燃面积37.9km2,占全疆火区面积的28.08%。

(2)地方病。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善地方病区居民饮用水条件,达到防病的目的,而且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与泉流量减少。通过建立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河流上游以利用地表水为主,中游以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开发,下游以开发利用地下水为主),维持地下水位相对稳定,使水资源达到科学合理与可持续利用的目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4)地下水污染。通过无害化处理,防治工业“三废”、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及农业施肥等对地下水的污染,同时,加强管理和保护,防治越流污染等。

10. 我国常见类型地质灾害分布

(一)地震

地震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人类能察觉的地震(有感地震)还不到1%。科学家们通过对地球上地震发生频率的统计,划分出环太平洋地震带、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大陆断裂地震带和大洋海岭地震带等大地震带,其中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的范围均涉及我国境内。我国是受地震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1970年以来,中国(含边界附近)共发生震级M≥5.0地震4500余次。

图1-1 2005~2009年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次数统计(统计数据不包括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网提供的有关资料,中国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6个地区的24条地震带上。这6个地区是:①台湾省及其附近海域,包括台湾东部带和台湾西部带;②西南地区,主要是西藏、四川西部和云南中西部,包括滇东-滇西带、腾冲-澜沧带、武都-马边带、康定-甘孜带、安宁河谷带、西藏察隅带和西藏中部带;③西北地区,主要是甘肃河西走廊、青海、宁夏、天山南北麓,包括银川带、六盘山带、河西走廊带、天水-兰州带、塔里木南缘带、南天山带和北天山带;④华北地区,主要分布在太行山两侧、汾渭河谷、阴山—燕山一带、山东中部和渤海湾,包括郯城-营口带、燕山带、山西带、渭河平原带和河北平原带;⑤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等地;⑥东北地区,主要指黑龙江省东南部和吉林省东北部。

中国的台湾省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西藏、新疆、云南、四川、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位于喜马拉雅-地中海地震带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相关的地震带上。

(二)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崩滑流)

我国崩塌、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性分布规律非常明显。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基础和根本原因。从地质方面分析,这些类型地质灾害重灾区一般分布在地形起伏大,构造活动强烈,岩、土体物理风化严重,地质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在降雨、地震、人类活动等条件触发下,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室2004~2010年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资料)统计(表1-2),我国地质灾害的地域分布和损失特点非常明显。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上海市等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这些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大地貌的第二级地貌阶梯的川东鄂西地区、湘西和云贵高原区、青藏高原东缘区、横断山高山峡谷区,行政区划上主要是西南地区的云南、四川、重庆、贵州省(市),中南地区的湖南、湖北、广西等省(自治区)以及华东地区的江西、福建、浙江等省。

表1-2 2005~2009年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统计

斜贯中国中部的辽、京、冀、晋、陕、甘、鄂、川、滇、贵地区,由于地处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向东部平原、丘陵过渡地带,地形起伏切割特别剧烈,同时许多地区暴雨强烈,加上人为破坏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动广泛而又严重,所以崩滑流特别发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动特别频繁,是我国崩滑流灾害严重的地区。在以下地区形成崩滑流密集区(带):

1)长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带。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辽宁的凤城、宽甸、岫岩,河北的青龙,北京的怀柔、密云等地区。

2)黄土高原密集区。主要为黄土滑坡,其次为泥石流。以西部的陇中高原和中部的陕北高原最严重,特别是在黄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铁路沿线尤为发育。

3)秦岭-大巴山密集区。以泥石流、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以白龙江和汉水流域最发育。

4)长江三峡密集带。以滑坡和崩塌(危岩)为主,其次是泥石流。广泛发育在宜昌—重庆之间的长江沿岸。

5)龙门山、横断山、五莲峰、乌蒙山密集区。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崩塌(危岩)次之。鲜水河、大渡河、安宁河、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流域最发育。

6)云贵高原密集区。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崩塌(危岩)。以澜沧江、元江流域最发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连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华南和东南沿海的仙霞岭、武夷山和台湾山脉的一些地区崩滑流灾害也比较严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活动主要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一些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而急剧发展,目前已广泛分布在我国大城市、城镇、矿区与铁路沿线。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带,引起地面下降与裂缝,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96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时引发不同程度地裂缝。据郑柏举(2010)资料,目前我国的沉降总面积约9万平方千米,而且仍然处于蔓延趋势,其中约80%分布在东部地区。地面沉降从地质角度看,容易发生在3种区域:三角洲和滨海平原、冲洪积平原及内陆盆地。体现在我国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条主要的地面沉降区(带):下辽河平原的沈阳-营口地面沉降区、北部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面沉降区、长江三角洲的嘉兴-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面沉降区、汾渭沟谷的太原-侯马-运城-西安地面沉降带。其中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是全国地面沉降最为严重的地区。

我国岩溶塌陷灾害十分严重。据全国地质灾害普查资料统计,全国有岩溶塌陷3000多处,塌陷坑约33200个,塌陷总面积330平方千米。中国岩溶塌陷广泛发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广西、湖南、贵州、广东、河北、江西、云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从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长白山—燕山—吕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东区域。该区域内可划分为两大岩溶塌陷分布区:秦岭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间盆地。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东山地、云贵高原和幕阜山、九岭山、罗霄山、南岭、粤北山地。

我国地裂缝类型复杂,除伴随地震、滑坡、冻融以及特殊土质的胀缩或湿陷活动产生的地裂缝外,主要是伴随构造蠕变活动而产生的构造地裂缝。构造蠕变地裂缝的分布十分广泛,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发育。在该区域中,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形成3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此外,在豫东、苏北以及鲁中南等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地裂缝发育带(区)。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

地面的剥蚀、侵蚀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严重的侵蚀形式以表层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带,虽然它总的水土流失、侵蚀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危害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国家,据调查统计,至20世纪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67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8%。长期以来,我国水土流失呈持续发展态势,其面积、侵蚀强度和危害程度不断加剧,全国平均每年扩展约1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广泛,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严重,长江、珠江中上游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比较严重。其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43万平方千米,年均侵蚀模数约8000吨/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总量为1316亿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6万平方千米,年侵蚀土壤为24亿吨。

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区域,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断上升趋势,近年来平均每年扩展2460平方千米。

全国现有各类盐渍土地99万平方千米,其中现代盐渍化土地37万平方千米,残余盐渍化土地45万平方千米,潜在盐渍化土地17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干旱地区、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区。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严重。

(五)火山灾害

火山灾害目前仅属于次要的,我国大多数火山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云南、黑龙江与台湾等边缘省份。目前我国有危险的活火山有3处,即长白山、腾冲和台湾的阳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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