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地质
① 新疆地质工程师赵子允是怎样向人们解释大脚怪的
阿尔金山是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部一山脉。东端绵延至青海、甘肃两省地域,为塔里木盆地和柴达木盆地的界山,平均高度3000米至4000米。西段较高,最高峰6161米,南部山峰高度在5200米至5828米之间,主峰区沿山脊线两侧分布着近30座海拔5000米以上的山峰。1985年3月,国家在这里成立的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面积45000平方千米,平均海拔4500米,是我国国内第三大自然保护区。由于保护区周围被高山隔阻,气候寒冷缺氧,人迹罕至,保留着以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三大高原有蹄类野生动物为主要种群、保存完好的原始高原生态类型。
据保护区工作人员讲述,在一个风雪弥漫的傍晚,一位维吾尔族牧民在阿尔金山北坡一带放牧时,突然发现一个直立行走,上肢摆动,酷似高个子成年人,但没有穿衣服的巨大怪物。
由于风大雪大的原因,牧羊人无法辨认出其毛发色泽。不一会,怪物就消失在鹅毛大雪中。当牧羊人沿踪迹细察时,发现其脚印有一只羊腿那么长,步幅为成年人的一倍多。
一位40多岁的退伍军人说,他遇到的自称见过大脚怪牧民不下10人,他们对大脚怪的描述大体相似,有人甚至把这种怪物称为雪人或野人。作风严谨的保护区工作人员认为,在没捕捉到实物之前,最好不要把它作为世界四大谜之一的雪人看待。
发现脚印
1984年10月8日,新疆登山队的4名运动员在登木孜塔格峰的前夜,在一个海拔为5800米的冰斗里住了一宿。翌日清晨起床后,他们惊奇地发现帐篷四周竟布满了一个个巨大而清晰的脚印。这些脚印一直向前延伸,消失在一个巨大冰川里。登山队的摄影师顾川生于10月10日在峰下一个海拔近5000米的沙地上拍摄到了大脚印。顾川生当场进行了测量,脚印长度在0.5米至0.6米左右,宽度在0.13米至0.15米,深约0.04米,最深者约0.065米,步幅一般在1.5米左右,最大跨度近2米。综合各种传闻,神秘的大脚怪的基本特征为:身材高大,在1.6米至2米之间,喜好在雪天出动,不袭击人,反应灵敏,跨越轻盈,能轻而易举跃过高约一米的阻碍物。新疆动物学教授谷景和据此分析说,大脚怪极有可能是藏马熊,藏马熊喜以鼠兔为食,是一种假冬眠动物。他推测说,藏马熊行走时,后爪紧跟前爪,踏在前爪踏过的地方,但只有部分与前爪印重合,这样,人们便看到了酷似人类的大脚印。但他没有对大脚怪长时间的直立行走作出解释。
有关报告
对此事件,被称为“昆仑山中活地图”的新疆地矿局地质工程师赵子允在向人们解释这种动物时说:“大脚怪,又名雪人,近20年来相继被登山队、科考队、边防部队所发现,它们分布在喜马拉雅至帕米尔一带。据报告,身高在2.2米左右,直立行走,食性杂,穴居,满身长棕黄色的毛,长发披肩,智力处于原始类人猿状态,不主动进攻人类,而且怕人,所以请大家不要害怕。”
赵子允还肯定大脚怪的智力低于常人,他笑着解释说:“如果雪人智力高于人类的话,它们会把家迁到乌鲁木齐等大城市去享受现代文明生活的,而不会在贫瘠的山野荒原上过着与世隔绝、默默无闻的生活。”
牧羊人在阿尔金山北坡一带放牧时发现的大脚印
② 新疆有没有地质专业的大学
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
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的前身是1953年成立的中苏矿山技术学校金属科的一个教研组。该教研组1955年乌鲁木齐矿山学校成立时改为地质科,1958年新疆矿冶学院成立时改名为矿山系。1979年9月分,采矿和矿机等2个本科专业撤消,剩下地质专业后,矿山系改名为地质系。1998年更名为新疆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系(以下多称原新疆工学院地质系)。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的发展沿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①原新疆工学院地质系(1953年~2000年);②原新疆工学院与原新疆大学合并后的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00年~2008年1月);③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2008年1月至今)。 第一节 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的沿革 原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系与原新疆工学院同岁,历经了几次合并的过程。资源与环境工程系最早是1953年中苏合办的矿山技术学校的金属科的一个教研组、1955年为乌鲁木齐矿山学校的地质科,1958年“技校”改名为“新疆矿冶学院”,以“金属矿产、石油地质勘探”专业为基础,组建成矿山系,骨干教师有:李耀增、朱星南、王功恪、徐仲平、张希栋等。设“金属矿产、石油地质勘探”2个专业,同时组建了“707地质队”,走向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道路。开展了矿山地质、区域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工作。195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6年“新疆矿冶学院”更名为“新疆工学院”原地质系改为矿山系,下设矿产普查与勘探和金属矿产地下开采2个专业。1981年撤消金属矿产地下开采专业,矿山系再次改为地质系,仍设矿产普查与勘探一个专业。随着改革开放和新疆对人才的需求,1998年经自治区教委批准,原地质系改为资源与环境工程系,下设3个专业:资源勘查工程与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资源勘查技术与工程(水文与地质工程)及环境地质工程与技术。 1978年,本学科“矿产普查与勘探”为全疆第一个国家批准的硕士点。 今天的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在经历了原新疆工学院地质系(1953~2000)、原新疆工学院与原新疆大学合并后的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00~2008)和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2008至今)等三个阶段的发展沿革和三代人的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目前新疆资源勘查与工程科学领域的专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教学上已形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等较完整的培养体系。在教学与科学研究上有等承担着不同的教学和研究任务,具有仪器设备较全的基础教学实验室。已培养和形成了人数较合理的学术带头人和年轻的高学历层次的师资队伍,为培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领域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人才培养方面成果突出,由已故矿床地质学家李耀增教授等领衔,到目前为止已培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石油副总裁贾承造院士在内的1000余名本科专业人才、200余名硕士专业人才,为自治区和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目前,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领域内已具有坚强的学科综合实力,在新的世纪中必将再创辉煌。 第二节 学院概况 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是全国高等院校中最早以矿产普查与勘探为主的教学和科研学术机构。目前,学院的教学专业设置包括: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采矿工程等三个本科专业;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已具有从学士、硕士等较完整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体系。 全院目前在职教职工33人,其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14人,讲师9人,有博士学位教师9人(另外4人在读),硕士学位的7人。学院在读本科生417人,硕士生58人,在新疆大学地理科学博士后流动站“地质矿产研究方向”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人员5人。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已形成教学、科研新体制。现有基础地质教研室、资源勘查教研室、勘查技术与工程教研室和采矿工程教研室。学院拥有价值近千万元的科研和教学仪器设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实验室建设完备,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2008年1月从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分离出来成立新的学院以来,学院资料室还在建设当中。目前中外文专业藏书及期刊近5千多册。 2003年,我院“矿产普查与勘探”学科被列为自治区重点学科;同时被列入到我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从此自治区和学校每年投入学科建设经费,本学科进入了跨越式的发展时期。现有三个主要研究方向有:(1)中亚型造山与成矿作用;(2)大型矿集区识别与预测;(3) “3S”和多源信息综合技术在地质找矿中的应用。 张晓帆教授、孙宝生教授等近五年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973”子课题,科技部支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9项。近5年承担各级别纵向和横向项目共53项,总经费1583.79万元;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27篇,被SCI收录4篇,EI收录1篇,ISTP收录2篇。近5年间,大型矿集区识别与预测、“3S”和多源信息综合技术在地质找矿中的应用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其中获得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三次、三等奖一次,乌鲁木齐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一次,新疆大学自然科学成果特等奖一次。获得自治区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一次;在新疆大学优秀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得特等奖两次,二等奖一次。出版专著1部、高校特色教材1部。 学院始终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求实、奋进、团结、创新”为教育理念,以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的合格的人才为己任。几年来,学院始终把科研的着眼点对准新疆和中亚地区大型矿集区识别与预测上,为新疆的经济建设、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科学的实施贡献力量。
③ 新疆工程学院工程地质勘探专业行不行
主要课程:工程地质、普通地质学、土力学、构造地质、计算机文专化基础、VB语言、属勘察CAD、矿床学、矿物学、岩石学、水文地质、遥感地质、数学地质、古生物地史、矿产资源勘察、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煤矿地质、煤田地质勘探、大地构造学等课程。
就业方向:可在水文地质勘察院、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地调院、区域地质调查大队、各个地质队、建材设计院、建筑勘察院、科研院所、煤田地质局、核工业、道桥工程等企、事业单位就业。主要从事工程地质勘察、区域地质调查、建筑材料的分析和分选、储量计算、科学研究等工作。
可以参考:http://ke..com/view/3614513.htm
④ 新疆地质灾害现状
第一节 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新疆地质灾害种类多,主要包括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和缓变性沙漠化、盐渍化灾害,此处所述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主要论述新疆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的发生情况。
新疆地域辽阔,总的地形轮廓为“三山夹两盆”(即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夹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三大山系山脉连绵起伏,地形高低悬殊,新构造运动强烈,气候和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在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的共同作用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时有发生,灾情较为严重。
新疆系统的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始于1998 年,1998 年以前的灾情统计主要来源于各类研究成果,灾情统计不全面。
一、1958~1997年灾害发生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1958~1997 年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56 起,因灾死亡345 人,经济损失1.27 亿元,详见表6-1-1。56 起灾害中泥石流灾害最多,达33 起,占灾害总数的58.93%,其次是滑坡灾害和地面塌陷灾害,分别为12 起和8 起,占21.43%和14.29%,最少的为崩塌灾害,发生3 起,占5.36%。
56起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地区、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共47 起,占83.93%,其中乌鲁木齐市、伊犁地区、巴音郭楞州、昌州吉、塔城地区各发生 14 起(占25%)、12起(21.43%)、7 起(12.5%)、7 起(12.5%)、7 起(12.5%)。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州、吐鲁番地区、喀什地区共发生9起,占16.07%。
1958~1997 年 30 年间,灾害发生最多的年份为 1996 年和1997年,分别为10起和7 起,分别占17.86%和12.5%,其次为1980年,发生5次,占8.93,其他年份灾害发生次数均少于5次。
二、1998~2005年灾害发生情况
1998~2005年新疆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483起,因灾死亡79 人,因灾受伤33 人,经济损失18897.52 万元。详见表6-1-2。
1998~2005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滑坡灾害为主,发生352 起,占72.88%,其次为泥石流灾害,发生92起,占19.05%,崩塌和地面塌陷灾害发生较少,发生26起和13起,占5.38%和2.69%;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的是滑坡灾害,因灾死亡60 人,占75.96%,其次为泥石流灾害,因灾死亡14 人,占17.72%,崩塌和地面塌陷分别造成3 人和2 人死亡,占3.79%和2.53%;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是滑坡灾害,达12500.1 万元,占66.15%,其次是泥石流灾害,为6183.54万元,占32.72%,崩塌和地面塌陷灾害造成的损失较少,分别为112.58和101.3万元,占0.59%和0.54%。详见表6-1-3。
表6-1-1 1958~1997年灾害统计表
表6-1-2 1998~2005年灾情统计表
表6-1-3 1998~2005年灾种分类统计表
1998~2005年灾情最重的地区为伊犁地区,发生灾害369 起,占76.39%,死亡62 人,占78.48%,经济损失12233.56 万元,占64.74%;灾情较重地区为克孜勒苏州、巴音郭楞州、昌吉、塔城、乌鲁木齐市,共发生灾害85 起,占17.59%,死亡15 人,占18.98%,损失4671.2万元,占24.71%;其他地区灾情较轻,共发生灾害29起,占6.00%,死亡2 人,占2.53%,损失1992.76万元,占10.55%,详见表6-1-4。
1998~2005 年间发生灾害次数最多的是2002 年,发生灾害206起,占42.65%。见图6-1-1。
图6-1-1 1998~2005年灾害发生次数图
表6-1-4 1998~2005年灾害地区分布表
1998~2005年间发生灾害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是2002 年,损失10775万元,占57.02%。见图6-1-2。
图6-1-2 1998~2005年灾害经济损失图
1998~2005年间发生灾害死亡人数最多的是2003年,死亡23人,占29.11%。见图6-1-3。
图6-1-3 1998~2005年灾害死亡人数图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一、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治理工作
新疆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治理工作起步较晚,主要为国家出资项目。1993年首次开展了“新疆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工作,此次工作以收集资料、编图为主,未投入实物工作量。1998 年以后,国家和自治区逐渐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先后安排了“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泥石流灾害勘查”、“伊犁地区地质灾害调查”、“阿勒泰市区崩塌、泥石流灾害勘查”、“新疆1∶50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新源县等33 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伊犁地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塌陷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示范区勘查”、“新源县、巩留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详见表6-1-5。这些基础性工作的开展,明显提高了新疆地质灾害的研究程度和防治水平,尤其是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制定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表6-1-5 国家出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工作项目一览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商业性地质灾害勘察、治理工作开展较少,仅3项,2003年2项,2004年1项,详见表6-1-6。
表6-1-6 商业性地质灾害勘察、治理项目表
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为避免工程建设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国土资源部就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并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新疆此项工作始于1999年,至2005年我区共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135项,其中,1999年开展了1项,2000年开展了5项,2001年开展了7项,2002年开展了11项,2003年完成14项,2004年完成51 项,2005 年完成43 项,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项目涉及公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输油(气)管线建设、厂矿企业建设、电厂建设、旅游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基地建设、机场建设、移民搬迁选址、城镇规划建设等。在已进行的135 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中,一级评估72 项,二级评估24项,三级评估39项,详见表6-1-7。
表6-1-7 1999~2005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汇总统计表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开展对项目建设可能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建设项目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可能性进行了评估,提出了适应建设项目特点的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为保证建设项目用地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巡查检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我区每年汛期均组成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组,检查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生灾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及时奔赴现场进行调查,1998~2005 年共派出291 人次、历时尽500余天、行程数万千米,详见表6-1-8。
表6-1-8 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及应急调查工作统计表
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提高了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应急反应能力,为各级政府在减灾防灾工作决策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我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主要为汛期气象预报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3种类型,采用的预报方法为专家分析法。2004 年4 月5 日起正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发布形式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每天向伊犁地区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向达到4 级(预警级)以上地区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并于2004年5月15日起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及新疆专业气象服务网上发布。
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近年来新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方针、规划编制、预案制定、灾害预报、灾害治理、危险性评估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入
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制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认定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审查和编写工作要求》等。同时,针对自治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和多发生在汛期的特点,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报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以及应急调查处理制度等,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三)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多发县(市)成立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全面落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建立并运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地质灾害多发县(市)还与各乡、镇(场)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提出了目标,落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理的快速反应体系已经形成。
(四)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在建立和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巡查检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制度并得到了较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地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安全。同时,推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初步遏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
(五)全民防灾意识得到提高
每年以4 月22 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全疆范围内广泛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善待地球”等多主题、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当地广大群众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外,自治区尚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面专门的法规和规章。
二、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专项调查与管理经费2005 年才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投入有限;专项勘查治理经费没有资金来源,尚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基础调查工作推进缓慢
新疆国土面积大,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地质灾害发生频繁、分布广泛,目前所开展的地质灾害研究工作还远不能全面覆盖新疆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全疆86 个县(市)只完成了33 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仅占38.4%,完成调查面积61.6 万平方千米,占全疆总面积的37.3%,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更少,无法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区地质灾害分布规律,也无法满足地质灾害防治的需要,全疆还有50 多个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重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等工作急需开展。
四、矿山地质灾害严重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在40 多年的开采历史中,由于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三废”随意堆(排)放、矿山复垦率低、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诱发的地质灾害严重。主要表现在大量废渣、尾矿、生活垃圾堆(排)放占用土地资源、破坏植被、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甚至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破坏土壤和植被、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露天开采破坏地形地貌、形成的不稳定边坡诱发崩塌、滑坡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采空区,诱发地面塌陷灾害;矿山建设开挖工程形成不稳定边坡,诱发和加剧崩塌和滑坡灾害。据自治区生态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报告,至2004 年各类矿山开采破坏土地总面积32529.8公顷,其中,破坏林地209.31 公顷,占总面积0.6%,破坏草地 5781.45 公顷,占 17.8%,破坏耕地 457.97 公顷,占1.4%,其他类型土地26081.08公顷,占80.2%。矿坑水、选矿废水、堆浸废水等年产出量6870.67万立方米,年排放量5491.87万立方米,年循环利用量1378.80万立方米。其中,矿坑水年排放量5540.35万立方米,占80.64%,选矿废水年排放量1308.09 万立方米,占 19.04%,堆浸废水年排放量 22.23 万立方米,占0.32%;煤矸石、废石土、尾矿等废渣年产出量4070.09万吨,年排放量3541.35万吨,累计积存量35333.26 万吨,年综合利用量528.74万吨。其中,煤矸石年排放量188.28 万吨,废石土年排放量3225.47万吨,尾矿年排放量656.34 万吨,分别占矿山废渣年排放量的4.63%、79.25%、16.12%。矿山发生地质灾害771 起,规模以小型为主,占灾害总数的97.29%;中型次之,占灾害总数的2.17%;大型仅占灾害总数的0.54%。其中,死亡1 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135起,共造成46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01万元。灾种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矿坑突水、矿井冒顶,在各类地质灾害中崩塌 60 起,占7.78%;滑坡52 起,占6.74%;泥石流75 起,占9.73%;地面塌陷552起,占71.60%;矿坑突水27 起,占3.5%;矿井冒顶5起,占0.65%。灾情等级(不包括矿坑突水、矿井冒顶):特大级3起,重大级5起,较大级25起,一般级706起。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较低
新疆专业地质灾害监测点少,仅有乌鲁木齐市黑甲山滑坡1个由乌鲁木齐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专业监测的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高发区的伊犁州直8县1市227个群测群防监测点,监测仪器手段落后,采用最原始的监测设施和手段;其他已完成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虽选定了各级监测点,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开展监测工作,使我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处于较低水平。
新疆除伊犁州直属8县1 市和其他24 个做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的县(市)地质灾害研究程度较高外,其他地区均未作过地质灾害研究工作,地质灾害研究程度低。加之新疆地广人稀,做过工作的地区调查到的地质灾害事件大都无具体时间,造成统计分析样本少,影响预报的精度。同时我区发生在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以泥石流为主,在地形上为过渡地段,气候上局地性强,泥石流多由局部暴雨诱发,气象站多数地处平原区县城所在地,无降水记录(或很小),大降水过程在新疆本身就是小概率事件,因此对泥石流灾害预报预警判据很难建立,目前新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主要针对大范围降水过程开展大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预报预警水平较低。
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治理
通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明有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城镇、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据初步统计,目前新疆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人口3万多人,受威胁财产6亿多元。如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下采空区、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急需治理。
⑤ 新疆有哪些地质勘察工程单位(具体地址、联系电话)
新疆乌鲁木齐总共有八家,具体地址、电话如下,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鐧惧害鍦板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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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是2003-04-28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注册成立专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属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环路22号鑫福华庭高层二层S02号。
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017486672944,企业法人黄玉玲,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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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新疆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防治
于庆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乌鲁木齐,830001)
摘要本文系统论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存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土地沙漠化、土地盐渍化和其他环境地质问题等,并分析总结了发育分布特征。在此基础上分别对这些环境地质问题提出了防治措施。可供从事相关工作单位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疆主要环境地质问题防治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我国西部边陲,面积166.49万平方千米。全疆地形地貌总轮廓是“三山夹两盆”,即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环绕准噶尔、塔里木两大内陆盆地。2002年全区共有人口1905.19万人,主要分布在盆地边缘的绿洲地带。新疆地域辽阔,山脉连绵起伏,地形高差悬殊,新构造运动强烈,气候和自然环境复杂多变。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强,突发性地质灾害、沙漠化、盐渍化等环境地质问题已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自治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研究并解决环境地质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1环境地质问题发育分布特征
1.1突发性地质灾害
新疆有记载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共发生了520起,造成990人死亡,4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1998~2003年,新疆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94起,因灾死亡66人,直接经济损失1.79亿元。目前已调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692个,其中,威胁人数在3人以上,潜在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隐患点1013个,威胁人数29127人,威胁资产5.4亿多元。
1998~2003年发生滑坡灾害241起,占81.97%,造成48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72.73%,直接经济损失1.18亿元,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66.07%;泥石流灾害37起,占12.59%,死亡14人,占21.21%,直接经济损失0.6亿元,占33.27%;崩塌灾害10起,占3.48%,死亡3人,占4.55%,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占0.32%;地面塌陷灾害6起,占2.04%,死亡1人,占1.51%,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占0.34%。
1998~2003年灾情最重的地区为伊犁州,发生灾害232起,占78.91%,死亡51人,占77.27%,经济损失1.17亿元,占65.17%。灾害发生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4~7月份。
突发性地质灾害在地域上主要发育分布于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与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相间的中低山丘陵区。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沿线的陡坡、矿山边坡和自然斜坡的陡崖地段;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的中低山高陡斜坡区,以伊犁谷地黄土型滑坡最为典型;泥石流主要沿中低山区的河流、沟谷发育;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的采煤工程分布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在具有汛期高发,其他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变化规律。
1.2土地沙漠化
新疆土地沙漠化范围分布广,主要沿塔克拉玛干和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周边分布,除盆地绿洲中部和沙漠区以外,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地沙漠化,而且还在不断扩大。20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全疆土地沙漠化面积分别为63627.9km2(其中重度沙漠化面积14553.9km2,中度沙漠化面积11349.6km2,轻度沙漠化面积37724.4km2)和92941.5km2(其中重度沙漠化面积20979.5km2,中度沙漠化面积25043.1km2,轻度沙漠化面积46918.9km2)。20年间,土地沙漠化面积扩大了29313.6km2,平均每年有1465.68km2的土地向沙漠化演变。土地沙漠化造成了土地资源减少、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毁坏建筑设施、恶化生态环境等,给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危害。
1.3土地盐渍化
土地盐渍化主要分布于山前倾斜平原的扇缘带、冲洪积平原溢出带、大河流域冲积三角洲平原的下部、冲积平原的下游地带。即沿着塔里木和准噶尔盆地倾斜平原地下水溢出带以下,至盆地沙漠边缘地带发育分布。土地盐渍化是造成农业落后,单产水平低,土地弃耕的重要原因,同时,对交通、建筑物等危害也十分严重。新疆绿洲灌溉农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建设,已经形成相对配套完善的灌溉排水系统,在改良盐渍土防治土地次生盐渍化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成熟的土地次生盐渍化防治方法,次生盐渍化逐渐得到控制,盐渍化面积在不断减小,程度在不断减轻。20世纪70年代,新疆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115729.4km2,其中重度盐渍化面积6535.5km2,中度盐渍化面积29957.2km2,轻度盐渍化面积79236.7km2;20世纪90年代,新疆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为97066.2km2,其中重度盐渍化面积6608.2km2,中度盐渍化面积20232.1km2,轻度盐渍化面积70225.9km2;至20世纪初,新疆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减少到93986.87km2。30年来,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减少了21742.53km2,平均每年减少725km2。
1.4其他环境地质问题
1.4.1煤层自燃
新疆九大煤田几乎都有火区存在,主要分布于准噶尔盆地南、东缘、焉耆盆地、吐哈盆地、伊犁谷地、塔里木盆地北缘等煤田,总面积135.13km2,涉及9个地区28个县(市)42个火区。火区面积大、灾情重,其中尤以准南和准东煤田最甚。
截至2003年,全疆42处火区中,已治理灭火6处,2处古火区已自然熄灭,面积全计为37.94km2,目前仍在自燃的火区有34处,面积97.19km2,其中明火区面积8.26km2。
煤层自燃造成的危害极大,主要表现为对资源造成巨大浪费(每年因煤层自燃损失煤炭3000t,累计已损失煤炭资源储量31亿t),污染环境(自燃产生大量的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影响矿山生产和烧毁草场、破坏植被等。
1.4.2地方病
由于新疆闭流水系发育,部分流域水文地球化学元素交替缓慢和积累过剩,形成了地域性的高氟、高盐、高砷、高硫酸盐、高硬度、低碘等地下水化学环境,使新疆地球化学地方病多发,主要有地甲、地克病、地氟病、地砷病及伽师病等,受影响的人员达数百万。
1.4.3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与泉流量减少
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与泉流量减少主要是由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新疆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主要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天山北麓和吐哈盆地,这些地区地下水开采程度较高,平均达60%以上,个别地区可达80%,甚至已经超采,如乌鲁木齐市和哈密市。
地下水超采除引起区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外,还引起泉流量减少。新疆平原泉水流量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58.466亿m3/年,减少至1999年的17.345亿m3/年,减少了约70%。
1.4.4地下水污染
新疆地下水总体质量较好,以未污染为主,个别地区有轻度污染,但范围不大,中、重度污染仅以点状出现在较大城市工业区。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和大量施用化肥等。
2防治措施
2.1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和体制改革为保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水平,有效遏制地质环境恶化。将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统一,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2.1.1“以人为本”,确定防治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1.2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调(勘)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系统,将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地质灾害防治实现良性循环。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机制,防止地质灾害特别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加强预测预报,注重合理避让,选择重点治理。
2.1.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综合考虑自治区南、北疆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有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带动和推动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工作,集中资金优先安排基础性调查、勘查、监测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做到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环境保护相结合。
2.1.4“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实需要治理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化防治体系。
2.1.5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变规律,采用“3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2.1.6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负责,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2.2土地沙漠化防治
(1)增加水资源供给、减少盲目开荒、杜绝滥砍乱伐,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防治沙漠化的关键,因此减少河流中、上游地表水引水量,加大下游地表水径流量,保证植被生长用水,恢复植被,遏制沙漠化发展。
(2)合理规划,禁止盲目毁林、毁草开荒,杜绝进一步樵采、砍挖和过度放牧,使绿州外围荒漠植被尽快恢复,防治沙漠化扩展。
(3)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以“三北”防护林体系为主体,建立绿州外围的人工防护林防线及绿州内部的农田防护林网,绿州外围建立荒漠林保护区,对沙漠化危害严重的道路,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4)通过封育、营造植物等手段,建立人工植被或恢复天然植被等生物措施和建立立体棚栏(墙、障)、引水冲沙造田等工程措施,控制沙漠化(新疆目前使用的有草方格沙障、尼龙网膜棚栏沙障和防风墙,主要用于公路和铁路),同时,加强水土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改善生态环境。
2.3土地盐渍化防治
(1)水利措施。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统一调配,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下,通过提高扇缘、溢出带及细土带渠系防渗系数,减少渠系渗漏补给量,使地下水位不至于持续上升,同时,采用井灌井排、渠排等措施,达到治理土壤次生盐渍化的目的;另外可以通过改变灌溉方式,变大水漫灌、明渠排水为竖井排灌,降低地下水位从而达到防治土壤次生盐渍化的目的。
(2)生物措施。通过大地园林化、造林治盐,牧草绿肥、培肥改良,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平整土地、精耕细作和多种覆盖等生物技术措施改良土壤,防治土地盐渍化。
(3)化学措施。对于碱化土和苏打土除采用常用的盐渍化改良措施外,还需施用如石膏、风化煤和腐殖酸铵等化学改良剂进行土壤改良。
2.4其他环境地质问题防治
(1)煤层自燃。主要采取打钻注水、注浆或黄土、沙土覆盖以及打钻注水注浆与覆盖联合等方式进行治理。截止目前,新疆已灭火煤层自燃面积37.9km2,占全疆火区面积的28.08%。
(2)地方病。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善地方病区居民饮用水条件,达到防病的目的,而且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与泉流量减少。通过建立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河流上游以利用地表水为主,中游以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开发,下游以开发利用地下水为主),维持地下水位相对稳定,使水资源达到科学合理与可持续利用的目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4)地下水污染。通过无害化处理,防治工业“三废”、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及农业施肥等对地下水的污染,同时,加强管理和保护,防治越流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