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广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①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包括编制依据、主要地质灾害点情况、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威胁范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内容。编制方法如下:
(1)编制依据
说明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的法律依据,简要概括本行政区内的地理特征、地质构造特征和气象水文特征。本部分可单独立章,也可作为前言。
(2)主要地质灾害点情况
说明上年度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采取的主要防灾措施和取得的防灾效果,以及本年度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预测。
(3)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威胁范围
结合本行政区地质灾害调查(普查)的结果、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以及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结果等情况,确定本年度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威胁对象和范围,并按照不同层级隐患点(预案点)的防灾要求,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
(4)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与重点防范期
地质条件改变、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结合本年度行政区内的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特征,叙述不同区段的重点防范期。
(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分别叙述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交通、建设、水利、铁道、旅游、气象、广播电视、通信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范围。另外,应明确本行政区的主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组织实施单位。
(6)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具体确定进入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列出其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如本级方案不能确定,应注明由下一级防治方案确定。
②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2)2010年度广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③ 广西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的现状与展望
梁春梅何启仕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广西桂林,541004)
【摘要】本文简述了广西地质灾害的发育及分布特征,较详实地论述了广西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的现状,介绍了调查与监测的工作方式方法及取得的效果,指出了广西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对策意见:加强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及规律,及时地发现地质灾害的变化变形迹象,掌握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以便在灾害发生前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损失,避免人员伤亡。
【关键词】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对策
1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及公路、铁路、水电等基础建设和矿山开采等人为工程活动的增加,诱发和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作为一种阻碍正常经济建设、危害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其危害性已日益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因此,及时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及其特征特点,同时对那些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监测,及时获取地质灾害预警提示信息,以便在地质灾害发生之前,采取防治或避让措施,减少财产损失,避免人员伤亡。目前广西的调查与监测工作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广西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总结成文,提出对策意见,供同仁参考。
2广西地质灾害概况
广西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夏季湿热多雨,受台风影响,多暴雨。全区年平均降雨量一般为1250~2000mm,多雨区多年平均降雨量则在2000mm以上。受地形的影响,区内分布有十万大山、大瑶山、越城岭至大苗山3个多雨区和桂南的玉林—钦州—东兴、桂北的兴安—永福—大苗山、桂东的昭平—蒙山—大瑶山及桂西的凌云—巴马—大明山等4个暴雨中心,暴雨中心日最大降雨量达110~600mm。多雨区及暴雨中心区都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地区。
广西地貌单元属云贵高原—东南沿海丘陵过渡地带,是为以山地为主的省区,山地约占总面积71%,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大部分山体切割强烈,高差悬殊,山坡坡度大部分大于30°;在岩溶石山区岩石裸露,陡壁悬崖,岩溶平原中有孤峰、峰林、残丘分布。
广西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另外还有河岸侵蚀、矿坑突水和冒顶、海水入侵等地质灾害。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已调查发现地质灾害点6000多处,其中滑坡崩塌约4000处,地面塌陷近2000处,泥石流50多处。
(1)滑坡:主要分布在桂西、桂北、桂东南的层状碎屑岩出露地区。在调查的滑坡中,以小型滑坡为主,约占80%,滑坡规模虽小,却往往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如1993年发生的平乐县云盘岭滑坡,滑坡体积仅5.7万m3,却摧毁房屋6间,掩埋街道及公路,导致该县惟一进出要道交通中断2个月,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6500万元,治理费用550万元。
(2)崩塌:在全区均有分布,山区公路边坡上多见。规模较大的主要分布于桂西、桂东、桂东北、桂东南。石山区崩塌(落石)主要分布在连片石山区,如马山、都安、大化、东兰、巴马、凤山、忻城等地,广西已调查的崩塌绝大多数为小型。据统计,体积小于2万m3的崩塌占93%,2万~20万m3的崩塌占6%,大于20万m3的崩塌占1%。发生于碳酸盐岩山区的岩质崩塌规模更小,多在1000m3以下,但却造成伤亡人数较多。例如1990年6月9日发生的融安县浮石乡蒋村崩塌,死亡15人,重伤6人,毁房15间,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3)地面塌陷(岩溶地面塌陷、矿山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区和矿山采空区。岩溶塌陷多发生在岩溶强发育的岩溶平原、岩溶谷地、地下水浅埋(水位埋深<10m)地区。桂林、贺州、钟山、玉林、柳州、忻城等地岩溶地面塌陷十分普遍。岩溶塌陷的塌坑绝大多数为直径小于5m的小型塌坑,深度在10m以内。塌坑多成群出现,分布范围多在1km2以内,最大塌陷群在忻城县大塘乡金山村,塌陷群分布面积5.5km2。岩溶塌陷强发育区的塌坑密度达500~1000个/km2,如玉林铁路机务段,塌陷塌坑密度达740个/km2。岩溶塌陷的75%为自然形成,25%是人为诱发的;但在人类活动强烈的地区,人为诱发的塌陷占50%以上。广西的岩溶塌陷多发生在干旱季节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期,或旱季末、雨季来临时突降大暴雨而导致水位大幅度上升时,以及强烈抽取地下水的岩溶地区。矿山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于南丹县、大新县、钟山县、合山市等地下开采矿产资源地区。
(4)泥石流:全区调查过的有50多处,以沟道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桂西、桂东北,小型占60%,中型占20%,大型占20%。泥石流多发生在山势陡峻(坡度450以上)的海相碎屑岩和岩浆岩分布地区。泥石流在全区分布甚少,但其造成的损失较大,如1985年汛期桂北的资源县、桂林的海洋山等地的泥石流,受灾面积1000km2,毁房3493间,死亡54人,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5)海水入侵:主要分布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角大道一带和侨港镇及涠洲岛南湾镇海边,至今北海市海水入侵范围约4km2,入侵纵深距离最大达1200m(距海岸);涠洲岛海水入侵范围较小,仅在南湾镇海边有几口水井水质变咸,不能饮用。
3地质灾害调查现状
3.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以县(市)为单元进行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是为了查明各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家底,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各县(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基础资料。同时在该项目的工作中,普及地质灾害知识,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到目前为止,广西已完成28个县(市)的调查工作,已完成调查面积8.07万km2,占广西总面积的34%;调查自然村51220个,占调查区内自然村的80%;调查地质灾害点5600处,摸清了这些县(市)的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及地质灾害隐患,今年正在调查的有10个县市。该项工作中,调查对象为地质灾害点,按照有关技术要求,以人为本为原则,采取地毯式的调查方法,逐村进行调查。重点调查区调查90%的村屯(居民点),一般调查区调查60%~70%的村屯(居民点)。
3.2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
广西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之一,每年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00~500起,高发年达上千起。调查工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主要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承担。1991~2000年期间,由于种种原因,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相对较差,一般群众对地质灾害知之甚少,发生了地质灾害并不知道向哪里报告,因此,其间调查的数量没有现在多。近年来,广西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总站下属各分站成立有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应急分队,可随时出发,各分站分别负责相应的管辖区域(广西共23.6万km2,每个分站负责2万~4万km2,约为1~3个地市的范围),在各分站管辖区域内有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发生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为地方政府排忧解难。近年来,我站每年到实地调查突发性地质灾害100多起(表1)。
表11991以来广西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统计表
3.3其他地质灾害调查
20世纪末开展了全区范围的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作为主要调查内容之一。在该项目工作中对全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灾种进行一定精度的调查,全区共调查了地质灾害点3000多处。在后来开展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对这些点中的大部分又进行了重新调查。
4地质灾害监测现状
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是近年来才进行的一项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广西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4.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截至2003年底为止,我区已完成了2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建立了2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已有833个。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的管理采取以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主,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技术协助,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群测群防的日常管理,负责监测人员的落实、监测点建设与维护、负责落实监测点避险防灾预案的有关措施。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群测群防工作的技术部分,制定具体的监测要求,负责质量把关;负责有关地质灾害材料的编写,协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技术质量检查,协助制定监测点的避险防灾预案。
4.2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控巡查
广西有几千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已从中选取98个危险性大、潜在灾情严重的点作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重点监控,这98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每个点受地质灾害险情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加强对这些隐患点的监控,监控的方式方法包括巡查、定期检查、电话联系等,对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变形情况。
4.3汛期地质灾害工作
根据广西地质灾害发生发育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崩塌、滑坡、泥石流都发生在雨季,降雨是其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强降雨时段内极容易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每年进入汛期,区国土资源厅、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及我站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及监督,对各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巡查及技术指导,核查各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变形发展情况、稳定性变化情况,检查落实防灾、避灾预案及防治措施,指导编写各市县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每年巡查约50个县(市、区)。
5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存在问题及对策
5.1地质灾害调查存在问题及对策
(1)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还比较滞后。广西山地面积占的比例较大,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较为频繁,是地质灾害多发省区之一,相当部分农村居民点、交通要道、甚至城镇居民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虽然20世纪末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地质灾害为主要调查内容的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工作,但由于受工作精度、工作目的等条件的限制,尚有不少威胁到居民点的地质灾害还没有进行全面的调查。自1999年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以来,至2003年底共完成了2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调查面积完成了8.07万km2,占全区面积的34%,加上今年正在进行的10个县(市)的调查与区划工作,所调查的县(市)还没到全区80多个县(市)的一半,调查面积也还没到全区面积的一半。因此,需要继续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清各县(市)地质灾害的家底,划分出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2)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我区有14个市(地级),目前只有8个市建有地质环境监测站,并成立有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应急分队。由于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并且突发性地质灾害又往往发生于边远山区,有的调查应急分队要负责2~3个市,人员少、且缺乏相应的设备,导致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有时候滞后,影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及时调查与应急处理,有时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今后,应进一步完善与健全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管理机制,搞好队伍建设,投入资金解决设备问题,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应急分队能随时出发,以便能尽快地了解突发性地质灾害情况,提出防治建议,为各级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及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3)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信息反馈不够及时。由于地质灾害常发生于边远地区,发生地质灾害后要通过多层报灾,往往要等到地质灾害发生多日后总站才获得信息。因此,应加强通讯设备的配备,进一步细化与落实地质灾害的上报制度,保证能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发生信息,以便及时进行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
5.2地质灾害监测存在问题及对策
(1)广西地质灾害监测目前还没有系统的规划,工作还刚刚起步,还没有走向正轨。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编制全区的监测规划,开展专业监测工作,增加投入,一些重大的隐患点利用仪器进行监测。
(2)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认识与重视还不够;观念还比较落后,工作抓得不紧,有的认为可有可无,没将其摆在议事日程。应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群测群防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之一,是减灾防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3)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与人员落实、经费筹措、监测工作的日常行政管理、监测资料汇总等工作还做得不够,常有脱节现象。为了保证群测群防工作的有效持续进行,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①健全组织、落实人员:已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工作的县(市)、乡(镇)地方政府要负责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结构予以进一步的落实,包括县、乡、村三级的组织机构。已建立的县一级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指挥中心,乡镇一级的指挥分中心或监测组等组织要进一步健全,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后要及时调整补充,群测群防指挥中心、指挥分中心或监测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各监测点的监测员要相对固定,特殊情况变动后要及时补充落实,并保证其经过适当的监测培训,保证监测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②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制,保证网络正常运转:县(市)、乡(镇)地方政府要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有关责任制进行落实,制定相应的制度,各监测点均要制订临灾避让措施及防灾预案,县、乡、村三级均要建立灾情汇报及速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要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保证县、乡、村三级网络的正常运转,各监测点监测员要制定责任制度,县乡国土部门要对群测群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正错漏或弥补不足之处。③安排资金,保证群测群防工作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每年需安排一定的资金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为保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的需要,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群测群防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赞助。
6结束语
加强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不仅仅只满足于现状取得的成果,还应对调查与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找出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才能达到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的目的,从而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④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⑤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防治规划
一、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议
为了有效地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给地方政府编制防灾预案提供依据,特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议。编制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针对重要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针对一般灾害隐患点仅提供点号,作为群测群防的依据。
图7-11 防灾预案灾点与群测群防灾点分布图
本次调查的340处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中,其中滑坡239处,不稳定斜坡51处,崩塌50处。根据野外调查,稳定性分析和风险评估结果,挑选出26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延安市宝塔区重大地质灾害(图7-11,图7-12),编制区级防灾预案(表7-5)。挑选出4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延安市宝塔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表7-6)。对3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地质灾害防范巡查计划,巡查路线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全面检查,交通方便的原则,依据自然地理行政区划将该区分为中西部:宝塔区-枣园镇-河庄坪镇巡查路线,宝塔区-柳林镇-万花乡巡查路线,宝塔区-桥儿沟镇-川口乡-李渠镇巡查路线;中东部:姚店镇-甘谷驿镇-元龙寺乡-青化砭镇巡查路线,李渠镇-冯庄乡-梁村乡巡查路线;北部:蟠龙镇-贯屯乡-梁村乡巡查路线;南部:南泥湾镇-松树林乡-麻洞川乡-临镇镇-官庄乡巡查路线。
图7-12 城区防灾预案灾点与群测群防灾点分布图
表7-5 重大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一览表
续表
表7-6 地质灾害防范巡查与群测群防灾点一览表
续表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
为了有效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地方政府编制防治规划提供依据,特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编制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统领下,以保障新农村建设和“以人为本”为主要目标,划定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确定防治方案。防治方案的实施安排和实施防治方案的保证措施等内容不予详述。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宝塔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布规律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危险程度分区评价结果,结合《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概况》、《延安市宝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全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体规划(表7-7)。
表7-7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说明表
小区名称:Ⅰ1(枣园—川口—柳林—万花重点防治区),Ⅰ2(青化砭—姚店重点防治区),Ⅰ3(胡家沟—老庄湾—后庙沟重点防治区),Ⅰ4(史家洼—贯屯—鲁屯重点防治区);Ⅱ1(蟠龙—梁村—元龙寺—冯庄—强家窑次重点防治区),Ⅱ2(邓屯—金盆湾—麻洞川次重点防治区),Ⅱ3(姚家坡—临镇东村次重点防治区);Ⅲ(南泥湾—松树林—官庄一般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各地质灾害点的稳定性和危险程度,选择危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的41处群测群防点(表7-6),采用群专结合的方式监测(图7-11)。对于威胁到铁路的4处、公路的12处、水库的1处共计17处地质灾害点,应由相应的部门负责监测,其余258处地质灾害点为群众留观点,由村民进行留心查看。依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大小,划分其监测级别,依据级别,落实监测责任人。
2.地质灾害点居民搬迁避让
区内66处威胁到村民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其中,全村搬迁避让的6处,滑坡整体稳定仅局部不稳定,或仅威胁部分住户的60处。全区搬迁避让共660户1981人,1855间房(及窑洞)。其中2010年底前搬迁避让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57处,涉及502户1508人,1478间房及窑洞(表7-8)。2015年前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涉及158户473人,407间房及窑洞(表7-9)。
表7-8 近期(2010年底前)搬迁避让规划明细一览表
续表
续表
表7-9 远期(2015年底前)搬迁避让规划明细一览表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区内适宜做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有39处,规划近期治理32处,远期治理6处。其中:近期已勘查有待治理的地质灾害点有虎头峁滑坡(BT2121),东馨家园滑坡(BT3067)。建议近期对延安市凤凰山东北麓电影院至市场沟口斜坡地段进行综合治理,该地段涉及12处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10处地质灾害点危险程度大,有待勘查治理(表7-10)。
表7-10 工程治理灾害点一览表
续表
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监控
一、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避让措施
就目前人们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能力而言,对于某些地质灾害的产生(如新构造运动、地震、岩崩等)是无力抗拒的,对这类能量巨大的恶性地质灾害通常只能是避让,即对已有建筑物、居民及交通线路予以拆迁和绕道,在国民经济宏观规划布局时尽量予以回避,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主要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的耕作,通过这种种植结构的调整和森林覆盖率的提高,可以减少雨水入渗、保持水土,使坡面得以保护,免遭侵蚀,从而达到稳固坡体的目的,是一种既经济又有成效的治理措施,可以达到防治地质灾害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双重目的。但其发挥效益需较长时间,可作为改善、保护自然环境和抑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长期措施。
(三)工程措施
在预防无效或不能避让的情况下,对已有险情的地质灾害体,宜采用工程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或扩展。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论证
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首先是对地质灾害体的综合勘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灾害治理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及灾度预测等进行综合分析,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立项,同时也为工程治理提供技术资料。
1)灾害治理的必要性分析:根据灾害所处位置、灾害程度、灾害的经济损失预测与受威胁人数多少,论证灾害治理的必要性。
2)灾害治理的经济合理性分析:对比分析地质灾害体经济损失概算和治理工程投资估算,确定灾害治理的经济合理性,一般治理费用应小于总经济损失概算的50%为宜。
3)灾害治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对灾害治理的多项防治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和试验,选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又能达到治理目标的设计方案。这是一项十分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决不能图省事忽略技术可行性分析,而为灾害的治理留下隐患。
4)灾害治理的风险性分析:任何技术和社会问题的整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尤其是地质灾害的治理,由于其客观存在的地质环境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目前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而每一处地质灾害区(点)的条件各异,因此灾害治理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2.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原则是要针对致灾主控因素施治,治理措施需强调环境适应性,治理方案要考虑全局,满足切实有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简便的要求。目前,对地质灾害的治理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削(削坡、清方、减载)、排(截、排水沟、地面防渗)、护(护墙、护坡、抛石反压)、挡(挡土墙、抗滑桩、锚杆、锚索)、灌浆及限制工程经济活动(如矿山停采)。这些工程治理方法可酌情一种或多种同时使用,只要应用得当,即可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见表2-4-46:
表2-4-46 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
二、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的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突出“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群策群防体系即是靠当地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完善的群策群防地质灾害的防灾预警系统。一方面,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和地质灾害知识有关法制、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合理控制和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地质环境的恶化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各类地质灾害的产生;另一方面,对一般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落实监测责任人,并由专业人员布设监测点,传授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知识;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则要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群策群防、防灾预警网络。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06年3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务、建设、气象、民政、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加紧组成应急系统,成立应急分队。每年汛前对应急预案中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中加强监查,汛后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要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进行险情鉴定,提出应急处理对策、措施;发生地质灾害后,市、区政府要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应急预案中确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工作。
四、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联合预报机制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每年汛前,会同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每年讯前,均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现场踏勘检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那些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灾害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专人专职,定时全天候监测,随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临灾警告,并指明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对策、撤离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等。根据已有地质灾害数据,结合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在对降水量预报的同时,对由降水诱发的地质灾害易发等级作出科学预报,实现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的预报预警。
⑦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
地质灾害防治,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达到保护地质环境,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为目的。下面依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拟建成品油管道线路工程,一般采取避让措施,管道远离或者绕避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难以绕避应在施工前进削坡减载。在峡谷地段建议采取浆砌块石护坡,防止崩塌对管道工程的破坏,也可采用隧道方式避让。
2.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拟建成品油管线工程河南段,途经观音堂、 义马、 新安、 平顶山等煤田较多。据野外调查访问,采煤等采矿活动还在继续进行,各地采空塌陷区还没有稳定,管道线在矿区和塌陷区经过,可能遭受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其危险性大,因此,建议在该段采取改线避让措施。其避让措施有:管线绕过采空区,进入到煤层以外。无法绕避地段,应针对该工程路线的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情况,建议建立管线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指派专人或委托专业队伍对管道路段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呈报主管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泥石流和洪水冲蚀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周围地质环境条件的破坏,破坏植被要尽快恢复,损毁的耕地尽快恢复耕种。洪水冲蚀灾害在暴雨大洪水是不可避免的,管线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可采用跨越或深埋穿越措施以防洪水冲蚀对管道的破坏。
4.特殊土地面变形防治措施
由于成品油管线经过黄土丘陵区时,拟建工程可能遭受黄土湿陷、潜蚀灾害。对自重湿陷黄土,应采取换土或强夯法处理;对非重湿陷黄土,应采取冲击、碾压夯实的方法处理,在工程建设时及建成后,采取必要的排水设施,以确保工程建设不发生黄土湿陷、潜蚀灾害。
膨胀土和膨润土的防治措施:管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附近5m以内不宜灌溉。防治措施主要为在管道两侧修建钢筋水泥防护墙,增加结构钢度,增设沉降缝等。
5.成品油管线经过采矿、采石场地段的防治措施成品油管线在信阳以南K290+3.5km~K290+5.4km段管线附近有大小数百个采矿场,成片分布,而且在本段有膨润土矿,由于采矿范围较大,无法避让,只能从矿区通过,因此,首先要对矿区进行勘查,管道应尽可能在无矿段通过,或在矿体埋深较大的地段通过,并要禁止确管道经过地段的采矿。在确山县常兴镇南(K230-6.0km~K230-7.1km),管线紧邻采石场,因此建议管线改线向西移 200~300m,避开采石场的影响。另外在澧河、淮河和浉河采砂活动比较强烈,管道应采用避让,绕过采砂河段,并对管道经过的河进行管理,防止在管道经过地段采砂。
图7-8 河南段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
6.地面沉降防治措施
拟建管线在许昌市地段处于地面沉降范围内,对该段管线和分输站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目前累积沉降量级较小,为控制其发展,应控制开采深层孔隙承压水量,并加强监测。
表7-7 河南段管线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一览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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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征求意见怎么写
应以规划和年来度防治方案为指导源,进一步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巡查、值班和应急处置等制度,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抓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险工作,重点防范期内应注意防范因降雨导致的群发性地质灾害,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密集区,特别是矿业活动强烈区、大中型水利电力工程、新建项目等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