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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

发布时间: 2021-02-06 20:16:06

① 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0人,现有在编人员44人,其中专业人员27人(高级工程师8人、工程师15人、助理工程师4人),其他人员17人。监测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工程师各一名,职能科室4个:综合科、地质灾害防治科、地下水监测科、矿山地质环境科(未成立),下属监测站7个:福州、漳州、龙岩、三明、莆田、东山、连城(见表)。

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二)地下水监测方面

1.1984年以来,每年均提交各监测区的年度《地下水(热水)动态监测报告》、《地下水(热水)水情通报》、《地下水水情预报》、《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年报》、《地下水环境监测年度报告》、《地下水(热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并编纂出版《福建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

2.福州地热由于过量开采,造成局部地段地面沉降,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利用多年监测资料,为政府及主管部门提出了限制开采井数、合理布设开采井、严格控制开采量等措施,减缓了下降趋势。

3.永安盆地水源地由于大量开采地下岩溶水,造成水源地水位下降,形成了区域性降落漏斗,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利用监测资料和研究成果,向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开采建议,使地面塌陷得到有效控制。

4.通过多年监测,发现连城北团盆地地下岩溶水水质有污染恶化的趋势,分析认为与建于地下水补给区的垃圾场有关,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议迁移垃圾场,解除了污染隐患,使地下水水质恢复到了正常标准。

5.2002年重新编制了《福建省水资源评价》报告。

6.2007年通过水质检测,发现龙岩盆地部分地下水氰化物检出率出现异常。为此,经过分析研究,编写了《龙岩盆地地下水氰化物检出率出现异常》专报,报送龙岩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② 福建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

③ 想知道: 福州市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在哪

洪山桥西客站那边好像。

④ 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手段和内容是什么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手段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事前预防、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

⑤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是指地矿行政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都有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义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②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对其监督管理;③管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工作;④制定有关标准、规范;⑤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的资质管理;⑦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和纠纷调处。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

我国地质灾害分布广泛,灾情严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很多方面,开展这一工作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了避免工作重复、交叉和相互脱节,需要统一规划,分级、分部门实施。所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的职责,应该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时期内需重点发展的防灾技术手段等。

地质矿产部曾于1989年组织编制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1990~2000年)》,1990年,地矿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联合转发了这个纲要。1991年地矿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分省区的1:50万以地质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环境调查、区划工作。这一工作将于2000年基本结束。届时将重新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调查,掌握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圈定地质灾害多发区,查明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及其可能的危害程度、目前灾害体的稳定状况等。在此基础上,结合上一级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各地质灾害点的危急程度、可能的危害大小,区分轻重缓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按照“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谁受益,谁出资,人为引起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将防治工作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上一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二)划定、管理地质灾害危险区

将明显可能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区域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危险区进行建设限制和人为活动限制并编制必要的防灾预案,是世界各国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将明显可能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区域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经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定、公布以后,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公布的危险区范围在周界上,特别是周界的道路旁设立明显的危险区标志,如桩、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

(1)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若确需开展建设的,其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并经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为足以抵御地质灾害威胁,方可开展建设。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工程建筑遭到已有地质灾害的威胁。

(2)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任何可能加剧、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如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内进行削坡、填土、开挖水渠等活动都应禁止。在岩溶塌陷危险区不能超量开采地下水。

(3)责成危险区所在乡级人民政府编制地质灾害危险区防灾预案。防灾预案必须明确:灾害体动态监测机构和人员、防灾预警的判据、预警发布机构及负责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

(4)责成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危险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勘查、评价管理

由于建设工程选址不当和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外动力地质现象,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成为地质灾害。例如湖北省巴东县城新址曾几次出现滑坡,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原因就是县城搬迁选址时未进行地质灾害勘查,将新县城选在一古滑坡体分布区。1994年四川省武隆县由于小煤矿开挖崖脚引起鸡冠岭岩崩,造成乌江断流,经济损失高达8亿元。所以,必须在工程建设前进行地质灾害勘查评价,以防工程选址不当或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因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勘查、评价管理是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核心内容。只要抓住这个环节就等于从灾害发生的“源头”上把住了关。实现真正的“以防为主”。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勘查、评价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即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质灾害勘查评价资质。

(2)勘查、评价报告管理。没有经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地质灾害勘查评价报告,不能作为建设依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3)监督防治工程和实施。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必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设施。而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建设项目中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验收工作。

(四)制定有关标准、规范

为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章可循,严格监督管理,制定和颁布有关标准、规范是十分重要的。这些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①地质灾害勘查技术标准;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标准;③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标准;④地质灾害防治效益评估标准;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勘查、评价技术要求。

(五)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

我国政府现有的财力不可能对所有地质灾害体都进行治理,对大部分地质灾害体,只能加强监测、预报,以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尽可能减轻经济损失。所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尤为重要。各省(区、市)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管理办法;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确定各自的监测、预报重点。然后,根据灾害体所在的位置、威胁的对象,将灾害监测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对危害很大,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危害点,要由专业队伍进行监测;其他灾害点,由灾害点所在乡、镇设立地质灾害监测组,由乡镇负责,选派工作认真,有一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责任心强的村民为监测员,对每个监测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制定岗位责任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群众性简易监测。

鉴于地质条件本身的发展变化以及降雨、人类活动等影响,每年都会出现新的灾害和隐患,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在每年汛前对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进行调查,汛期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核,及时掌握灾害体的变化情况,提高预报的准确性、预防的实效性。

当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件时,市(地)、县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4小时内向省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同时报国务院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发生地质灾害时,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灾害的形成原因、发展趋势,提出治理对策。

(六)审定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不同于一般道路、桥梁及城市建设的特殊的地质工程。必须在充分掌握地质灾害的形成机制、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施治理工程才可能对症下药,取得有效的治理效果。所以,对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的素质有特别的要求。国务院赋予地矿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的职能。地矿主管部门已颁布实施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目前,正在制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按现行管理程序,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甲、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资质实行年度审核制度;除对单位的资质管理以外,还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审批工作。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承担与其资质不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地质灾害责任鉴定、纠纷调处

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以防为主”的方针。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即受灾害威胁,开展防治工作后能受益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出资开展防治工作。对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由于地质灾害成因十分复杂,很多情况下,不易分清是自然成因还是人为诱发,实际上不少情况是两种因素的叠加作用。所以,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权限进行地质灾害的责任鉴定。在充分调查、勘查的基础上,弄清灾害发生的真正原因,各种因素在灾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灾害纠纷调处。

注释

⑥ 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第 71 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国务院第 157 次常务会议对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11 年 6月,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大力推进防治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汛期防范工作,并取得了明显进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决定》的同时,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体系建设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 《决定》贯彻落实和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其特征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缝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踪,13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0 亿元。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5 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 7.2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与过去 5 年同期平均数相比,发生数量相当,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质灾害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为主,累计 13092 起,占总数的 90%。9月份,陕西、四川等省连续出现较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出现多日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14 亿元。

二是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全国共计发生11474 起,占总数的73%。滑坡规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强降雨条件下呈现群发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响区的南江县受降雨影响,引发地质灾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踪,多处基础设施受损。

三是地质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区,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 7 省 (区)共发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质灾害多发,从 6月至 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072 起,累计造成 21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96%和 79%。

各地通过组织开展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共确认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 1.9 万处,威胁人员 76.4 万人。对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开展了应急处置,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体系。

二、防范工作部署早落地实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最高价值准则。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时。2011 年 2月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月下发通知,提出总体工作要求。4月召开全国汛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5月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防灾信息。7月根据防灾总体情况,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等。今年以来,我部针对降雨、雨雪冰冻、融雪等发出防灾通知 30 余次,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129 次,发出通知 份。

二是检查指导突出重点。在汛期防灾关键时期,部领导亲自带队赴汶川、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指导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个由部领导、司局长带队的工作组,汛期启动了 7 大片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督促检查407 次,组织专 业 技术 人员 4.1 万 人 指 导 各 地 开展 地质灾害 隐患 排 查 巡 查 复 查工作。

三是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共制作预警产品 153 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

四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针对突发地质灾害,我部派出 30 个应急工作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派出 3106 个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坚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参与应急值守,报送有关信息 600 多条。

三、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通过加强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通过开展以县 (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 “十有县”建设,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目前,全国 “十有县”总数达到 1337 个,覆盖 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 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 10 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今年累计有 4.1 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依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防治技术研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建设、地震扰动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与生态修复、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汶川地震带科学钻探等一批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四是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针对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开展防治施工与监理培训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单位、8000 多人参加培训。

五是各地加强了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目前,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从前几年的10 万名增加到 35 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 20 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及时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2011年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 400 多起,避免 3.5 万人伤亡。

(二)综合采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我部积极指导各地在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手段,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工作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地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共实施2260 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胁 87.8 万人的地质灾害隐患,可保护经济财产240 多亿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应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绵竹市清平乡文家沟,通过实施科学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还复杂的情况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灾害再次发生。

二是通过搬迁避让有效规避地质灾害。各地结合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开展受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今年全国共实施 6438 处 28.1 万人的搬迁避让。福建省将 “造福工程”搬迁避让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计划通过两个阶段的努力,实现 13 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搬迁任务。陕西省则结合陕南地区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 5 ~10 年左右时间,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 60 万群众逐步搬迁至安全地带。

三是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各地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和责任管理制度创新,技术力量和保险制度引入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广西梧州市积极探索治理与搬迁避让相结合的办法,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市政建设、城市景观改造、城乡增减挂钩相结合,由点及面,化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既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百姓所受的威胁,又通过建立新的社区让百姓安居乐业。江苏镇江、甘肃兰州、重庆、山西灵石等地政府积极引导、吸引社会技术力量和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

《决定》作为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推进。

(一)地方党委政府狠抓落实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狠抓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具体防治任务部署,加强演练培训等手段运用。一是从组织机构上,全国已有 24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7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4 个市及近1000 个县加强机构建设。山东、陕西、甘肃等省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二是从经费投入上,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 50 多亿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省财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实上,各地加紧部署调查工作,广东省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威胁 100 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勘查目标。四是应急演练上,2011 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 2563 次,参加人数达到 100 多万人。通过演练示范,险情出现时,地方决策果断,避险路线场所明确,防灾减灾效果明显,对今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减少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训教育上,各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大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四川省在汛期培训群众 200 多万人,浙江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 “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 “四个一”活动,对 10000 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安徽省开展 “六个一”贯彻学习 《决定》活动,编制 《学习问答30 题》,对 《决定》 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

(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内的地灾防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技术力量投入力度,部门分工协助的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中编办积极支持,我部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加挂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牌子,配备专门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二是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亿元增加到 25 亿元; 交通运输、铁路系统分别投入资金 16.6 亿元和 10 亿元,开展 6585 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和铁路沿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民政部、财政部加大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投入。三是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能源等部门在制定实施有关规划和工程建设过程,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评估和监管,国务院三峡办积极推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实施。四是水利部先后派出 19 个检查组赴各地督促检查山洪灾害的防御及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 气象部门在重点地区建设 1300 个乡镇自动气象站、5000 个暴雨监测站,加强雨情动态监测; 铁道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排查。五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共出动兵力 10526 人、民兵预备役 11972 人、车辆机械 1420 余台、直升飞机 11 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累计转移、解救群众 2.9 万人。

五、精心谋划,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且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全球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还需一段时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将在谋划长远的同时,扎实做好当前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 《决定》的贯彻落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积极主动指导、督促各地制定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 《决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国办开展 《决定》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开展以提升县级防治能力为目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开展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和调查评价、防治工程等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是编制实施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防治项目的实施。《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已征求相关省和部门意见,将尽快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报国务院,同时我部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三峡办组织实施好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治,扎实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过会商、动员、检查等部署开展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区、市)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统计表 (略)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⑦ 福建省地质构造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分布面广,是全国地质灾害较严重的省份之一,预防地质灾害十


(1)滑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内陆山区(2分);这里地势坡度大(分),降水多(2分)。
地震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2分),这里距离板块的边界近,地壳活动剧烈(2分)。
(2) ①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的科学研究,建立灾情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灾害信息;②提高建筑物的抗灾能力(强度),建设护坡工程;③植树造林;④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应急处置机制);⑤增强民众的防灾减灾能力(意识),加强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答对3点5分)

⑧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

根据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结果,可以看出,评估区内单灾种评估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及洪水冲蚀等灾害比较严重且分布较广,其他灾种灾害相对较小且分布零星。综合评估也基本反映了这一规律。针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及分布特点,防治措施建议如下。

表5-31 甘肃段管线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一览表

续表

表5-32 甘肃段站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一览表

1.崩塌灾害

一般采取远离的方式或避绕。难以避绕的岩质崩塌在施工前应削坡减载。

峡谷段的各类灾害建议采取浆砌块石护坡,也可采用隧道穿越的方式避绕灾害。

2.滑坡灾害

滑坡一般发育在黄土梁两侧斜坡中,梁顶基本无滑坡,管道应在梁顶通过。

一般采取远离滑坡的方式即可避绕。难以避绕的小型滑坡应削坡减载或进行工程防护。

峡谷段以避绕为主,不能避绕时,应进行工程防护。

小型滑坡可采用架空穿越。

3.泥石流灾害

泥石流沟与管道工程相交的地段,可以通过修建浆砌块石防冲槛减轻灾害。也可以采取加深埋设措施并夯实盖层予以处理。对切割较深的泥石流沟,亦可采取跨越避绕。

管道工程顺泥石流沟展布的东部地区,应尽量避开强冲刷一侧,选择沟谷阶地或台地布设管道工程,难以避绕时,应选择钢筋混凝土衬砌,在峡谷地带必要时也可采用隧道穿越的方式避绕灾害。

施工季节应避开雨季,防止施工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

4.洪水冲蚀

修建浆砌块石防护,夯实盖层或修建浆砌盖层,在防止侧蚀的同时更应防止下切冲蚀。

修建防冲槛以减轻冲蚀灾害。

穿越河谷、沟谷、冲沟时应深埋或架空穿越。重要的是应保持水流通道畅通或施工疏通工程。

平行河谷、沟谷、冲沟时应尽可能避开遭侵蚀沟岸,选择在稳定性相对好的阶地或台地上,或以钢筋混凝土衬砌沟岸。

施工季节应避开雨季。

5.黄土湿陷灾害

自重湿陷性黄土,应采取换土或强夯法处理。夯实盖层以防水体渗入。

非自重湿陷性黄土采取冲击、碾压夯实的方法处理。

6.盐渍土盐胀及腐蚀灾害

置三合土防护层。

挖换土可有效降低盐渍土的盐胀及腐蚀灾害。

选择地形较高,水位埋深较大的地方避绕。或对管道进行防腐保护。

7.膨胀岩胀缩灾害

管道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管道5m之内不宜灌溉。

修建钢筋水泥管道防护墙,增加结构刚度,另外可以增设沉降缝等进行防护。

⑨ 福建省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地质环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以“防治地质灾害,改善人居地质环境”为核心任务,紧紧围绕国民经济战略布局、城乡规划、国土整治、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经济社会活动,先后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厦门福州等沿海中心城市地质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21个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的综合地质调查等工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9号),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基础地质服务。

一、灾害地质

针对福建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建立完善了危险性评估、应急预案、汛期值班、群测群防、险情巡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灾情速报、督办治理、搬迁避让等11项制度;努力夯实“两基础”,即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规划;持续构建“两网络”,即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应急响应网络;重点实施“一百千万”工程,即建立了1个全省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及预警预报系统,治理了近2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了200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居民搬迁任务,基本实现近万个村庄群测群防。

2010年,福建省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局部地区气候极端异常,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异常严重,全省累计发生地质灾害7022起。强降雨导致灾情发生后,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先后派出近50个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小组近千人次,赶赴灾区现场帮助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全年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38起,发送预警防灾短信近10万条;全系统投入防灾人员1.8万余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监测、巡查。在有房屋受损的5000多起地质灾害中,有人员伤亡的25起,占发生总数的0.4%,其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20余万人因转移避让及时,免受地质灾害伤害,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二、城市地质

2006年起,福建省对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开展综合地质调查,查明区域岩土体、地质构造、地下水的三维空间分布,以及不同类型地质体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资源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逐步建立城市地质信息数据库与三维可视化数据管理服务系统,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筑适宜性评价、建设规划、地质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提供了基础地质服务。

目前,厦门城市地质三维模型已基本构建完成,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已初步建立;福州已收集到1900个项目的资料,钻孔6万余个,按设计开展野外调查,包括基础地质、水文、工程、地质灾害、垃圾处理场址、地热等方面的工作,着手地质信息数据库、地质信息系统建设,编制阶段性成果;泉州已先期开展城市地质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三、水文地质

福建省降雨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夏秋多台风暴雨、冬春多干旱,沿海海湾平原、红土台地及岛屿半岛地区为水资源缺乏—严重缺乏区。据资料统计,全省近187万人饮水困难,主要分布于宁德市的福鼎、霞浦、罗源、蕉城,福州市的连江、长乐、福清、平潭,莆田市秀屿、涵江、城厢,泉州市的惠安、晋江、石狮、南安,厦门市的同安区、翔安、集美、海沧,漳州市的漳浦、龙海、云霄、诏安、东山等沿海地区。

针对现状,福建省重点开展缺水地区的找水、应急水源地调查等工作,查找水质洁净、供应稳定的地下水源地和城市周边应急水源地;同时,充分利用蓄水构造,探索开展平潭、东山、三都等岛屿、半岛地区地下水库建设,为缺水地区的岛屿、半岛的开发提供可资利用的地下水资源。

目前,厦门应急水源地调查项目已查明地下应急水源地8个,可提供第四系类松散岩类孔隙水1417.1米3/日,基岩孔隙水5204.45米3/日。平潭岛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钻探发现平原、芦洋、苏澳场古风化壳顶面存在砾卵石含水层,在七里埔打出了日出水量约2000吨的水文钻孔。在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结合地方抗旱工作布设4个供水井,单孔出水量达150吨/日,为地方生产解决燃眉之急。

四、环境地质

2002年起,福建省开展了“沿海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获得了福建陆域58813平方千米范围内表层土壤、深层土壤和6562平方千米范围内浅海底积物的54种元素指标以及陆域38300平方千米范围内地下水、地表水的21项指标含量,为该区基础地质研究、国土资源潜力评价、土地规划利用与管护、农业区划、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病防治等提供了系统科学的土壤、水、气、生物等环境地质现状资料。利用该项调查成果进行的土地质量评估表明,福建沿海地区土地以优良级为主,占79.57%;良好等级占17.81%;其余2.62%为中等等级。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福建省加大了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编制印发《福建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福建省废弃矿井治理规划》,重点治理一批重点废弃矿山。通过实施保证金制度和停止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等措施,矿山业主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大幅度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近3000个矿山完成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全省共收取保证金8.68亿元。同时,“十一五”以来,全省投入资金1.6亿元,通过实施尤溪梅仙铅锌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等46个治理项目,解决了一大批重点废弃矿区由于计划经济年代矿业开发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工程地质

随着海西建设战略的深入推进,福建省进入了跨越式发展期。“十二五”期间,高速公路建设方面,福建省规划实现“三纵八横三环三十三联”,总里程约6100千米;铁路建设方面,将以“一纵二横”快速线路为骨架,形成“二纵三横”总体格局,到2020年,全省铁路网总规模将达到3200千米;在新经济增长区建设方面,福建省规划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等10大新经济增长区域,上马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重点项目要达到科学决策、合理规划、安全施工、长期运营的目标,需要超前开展工程地质综合评价。因此,在工程地质方面,着重查明拟建设场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估场区项目建设适宜性,提出工程施工中和运营后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具体而言,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了1:5万综合地质勘查;针对重点项目,开展了1:1万水工环地质综合评价,数百个重点项目根据调查评价成果,优化了选址,增强了自然灾害的抗击能力。

2010年,对21个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开展了地质环境综合承载能力调查评价,钻探1500余米,遥感解译764平方千米,查明了试点城镇规划区的地质构造、岩土体特征等地质环境背景,城建规划、环保等部门据此调整了部分功能分区和部分项目布局,受到高度认可(图1)。

图1 2010年度福建省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地质调查成果

六、农业地质

福建省耕地资源十分紧缺,占全国1.3%的耕地要养活占全国2.6%的人口,因此需要深入挖掘耕地粮食生产潜力,提高耕地可持续利用能力。在农业地质方面,一是开展了建瓯、浦城、宁化等重点农业生产区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及评估;二是对福建省“名、特、优”农产品不同地质背景与地球化学元素的关系,以及其最佳生态地质环境和增产途径进行了调查研究;三是开展了农业污染严重区的农业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农业生产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以及土壤中的有害元素对农产品的影响,并提出对策。

七、旅游地质

福建省在漫长的地质历程中,几经沧桑,发展形成如今山峦起伏、溪河纵横、山清水秀、风景优美的生态环境和地貌景观。《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福建省要发展成为“国家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十一五”以来,通过实施地质遗迹调查及保护项目,福建省地质遗迹的旅游潜力得到合理挖掘,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全省已完成揭碑开园的世界地质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6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地质公园总面积占全省面积的1.53%,直接或间接解决了近20万人的就业,为当地带来直接或间接收入近50亿元。

八、地热、地温能

福建省是温泉出露较多的省份之一,据资料统计,全省现有温泉188处,总流量约1436升/秒,总水热热流值约为5.11万千卡/秒,约相当于每年23万吨标准煤。根据目前探采技术水平,以2000米深度计,全省地热资源估算为53160×1020焦耳,相当于18143亿吨标准煤,其中具有经济意义的水热区域的地热资源相当于115亿吨标准煤,可开发潜力巨大。

“十一五”以来,福建省重点开展福州大都市区、厦漳泉大都市区和闽西南地区地下热水调查,挖掘可开采潜力。在厦漳泉地区,收集了工作区自然、经济地理、水文气象资料及54处温泉点历史基本资料,完成了30余个温泉点的踏勘,30幅1:1万地质底图透绘、基本完成了前人调查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完成了云霄、诏安、漳浦、芗城等县市10个温泉点的基础调查工作,完成了上汤、南蔗温泉可行性调查实施方案及云霄县火田镇温泉调查报告的编写。在厦门筼筜湖地区圈定了地热相对高温区,并打出了日出水量达2500余立方米、水温39℃的地热孔。在福州大都市区,主要开展连江县安后—苗圃、南屿阳岐尾、公园道一号至金山公园一带的地表调查与部分样品采取测试。在闽西南地区,发现地热异常区55处,已收集资料有23处,组织3个调查小组对工作区内地热异常区进行调查、测温和取样。

九、海洋地质

福建省拥有13.6万平方千米的海域面积,3300余千米的海岸线,开展海洋地质工作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在海洋地质方面,一是开展了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试点,调查重大工程建设区海底地形、地貌、底质、地层、构造、岩浆岩、活动断层、地球物理场等特征;二是开展了重点海岸带滨海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价,调查海岸带岸线变迁、海水入侵、冲淤变化规律、地质灾害、工程地质等基础地质环境条件,评价了海岸带大型建设项目地面地下立体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研究海岸带区域地质环境演化及系统协调性;三是逐步开展了无居民海岛地质、地貌、地球化学调查,为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⑩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10)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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