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
❶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设立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用于因自然因素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的防治。特大型地质灾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造成人员死亡30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三)威胁人员超过1000人;
(四)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第三条 以下地质灾害防治不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应由铁路、公路、航道、水利、市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治理的地质灾害;
(二)应由厂矿企业负责治理的地质灾害;
(三)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第四条 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补助两种分配方式,其中70%部分按照因素法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由各省落实到具体项目;30%部分按照项目补助方式下达给各省。
第五条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第二章 按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 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特大型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程施工以及为实施治理工程所需的搬迁等支出。
第七条 专项资金分配的因素包括: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和工作绩效。各因素所占权重分别为70%、20%、1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地质灾害现状
以全国上一年地质灾害情况为依据,按以下指标核定:
1.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及其占全国的比重(20%);
2.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数量及其占全国的比重(20%);
3.山地丘陵区县数量及其占全国的比重(15%);
4.地质灾害损失数额及其占全国的比重(15%)。
分省测算数A=预算总指标×[(各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各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20%+(各省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数量/∑各省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数量)×20%+(各省山地丘陵区县数量/∑各省山地丘陵区县数量)×15%+(各省地质灾害损失数额/∑各省地质灾害损失数额)×15%]。
(二)经费投入
以各省上一年年度财政决算中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为依据,即各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数额(不含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其占全国的比重(20%)。考虑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确定不同的调整系数,分别为1、1.5、2。
分省测算数B=预算总指标×[各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数额×调整系数/∑(各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数额×调整系数)]×20%。
(三)工作绩效
指各省上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按以下指标核定:
1.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率(5%),指各省已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数量占应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数量的比重。省、市、县各级规划所占权重为4∶3∶3。
如某省辖20个市、100个县,已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包括省本级、10个市和40个县,则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率为67%(即1×40%+10/20×30%+40/100×30%)。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率(5%),指各省已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的比重。
分省测算数C=预算总指标×[(各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率/∑各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率)×5%+(各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率/∑各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率)×5%]。
各省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A+B+C。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可根据需要适时对上述分配因素和权重进行调整。
第八条 每年3月31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本省上一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及项目执行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绩效、中央财政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及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计划安排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报财政部。
各省对上报的数据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
第九条 国土资源部对各省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后,于当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财政部,作为按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的依据。
第十条 财政部根据国土资源部报送的数据测算按因素法分配给各省的专项资金数额,并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达预算。
第十一条 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并组织实施。
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预算之日起60日内,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项目安排情况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 按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十二条 按项目补助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当年因汛期降雨等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特大型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勘查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等支出进行补助。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将本省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情况以及上一年中央财政按项目补助的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申报文件应包括项目名称、灾害规模、威胁对象、主要工作量、总经费及资金来源、项目承担单位等,并附有关预算申报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本。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对各省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国土资源部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下达预算。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对各省上报的有关数据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核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对各省上报的有关数据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或未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可视情况扣减或取消该省当年或下一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未按第八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项目情况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可视情况扣减该省当年或下一年10%左右专项资金预算指标。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汶川地震灾区和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所需资金按照现有资金渠道安排。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❷ 建立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多方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多年以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亟须加大投资。
在2003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国家和社会都要增加投入,完善投入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和中央财力的增强,中央要逐步增加对人口资源环境事业的财政投入,地方也要切实增加对人口资源环境事业的财政投入。国家投入要着眼于对人口资源环境事业的基本需要,属于基础性投入。各级政府要把人口资源环境事业的基本经费纳入本省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综上可知,中央要求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因此,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投入是符合中央精神的。
政府投入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资金来源。目前看,政府财政投入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这也是2003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所要求的。要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各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贡献,包括吸引国外资金投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遵照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和“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地质灾害实行分级管理,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投入。国家投入着眼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需要,属于基础性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经费纳入本省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定期按计划投入,并建立保障机制。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因人为引发或者加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企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地质灾害所在地的政府可以尝试建立多种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融资渠道,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良性机制。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强,国家及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力争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财政预算达到全国财政总预算的2%,归口国土资源部统一管理;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财政预算达到地方财政总预算的2%,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
通过财政投资与社会赞助、有关专项资金等渠道,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专款专用,滚动使用。国家建立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用于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包括提供信贷金融支持,给予税收优惠、减免或减少进出口税等政策吸引资金包括国外资金投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❸ 山西省孝义市地质灾害治理 获取国家资金补贴
孝义市西辛庄镇煤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概况
西辛庄镇位于我市西南部山区,距市区35公里,全镇有36个村、1.6万人,面积75平方公里。该镇由于煤矿多年开采,诱发潜存着诸多地质环境灾害,严重威胁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彻底解决灾害隐患,2009年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财建2009[856]号文件批准立项,启动实施了西辛庄镇煤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项目总投资28.76亿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财政补助4700万元,利用废弃资源收益7.5亿元,通过新增土地增值收益12亿元,市财政自筹等方式解决。
项目区涉及西辛庄镇23个村、3295户、1万余人,治理总面积13.25平方公里。项目区内主要灾害类型有土地裂缝、采空区塌陷、山体滑坡崩塌、残煤自燃、煤矸石压占土地、房屋裂缝等地质灾害和地下水渗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地形地貌破坏等次生灾害。其中:一是土地裂缝950处、影响面积13.25平方公里,受威胁村庄23个;二是采空区塌陷808处、影响面积11.38平方公里,受威胁村庄23个;三是山体滑坡崩塌55处、占地面积0.603平方公里,受威胁村庄21个;四是残煤自燃51处、影响面积3—5平方公里,浓重的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损害项目区内10个村庄、7000余群众的身心健康;五是煤矸石堆总方量约103万立方米,压占和破坏土地约1平方公里,涉及村庄13个。特别是,地质灾害造成的威胁还在进一步蔓延,项目区内有1.1万亩耕地无法耕种,6000余亩林地遭到破坏,3000余名群众受山体蠕滑、崩塌等安全隐患的威胁,4359间房屋出现不同程度裂缝,公路毁损78处30余公里,水资源流失3.3亿立方,水生态环境几近毁灭,全镇1.6万余人饮用水到了十分困难的地步。
项目区灾害治理主要采取浅层平整、削坡卸载、开挖碾压、移除清理矸石弃渣等方式。同时,实施移民搬迁,在该镇范围内建设三个新农村集中居住小区,按每人40平方米、每平方米2500元的标准配置建设;在市区新建一个商住一体化的宜居小区,按每人30平方米、每平方米3000元的标准配置建设,并配置商业门市。
❹ 地质灾害应急资金转补助资金说明怎么写
主要写明,资金用途,使用时间,经办人等
具体规章要求参考如下: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结合我县实际。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来源每年包括:县级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县级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入库数的10%;县级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入库数的10%;县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入库数的5%。
第三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因自然因素引发或难以确定引发责任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防治。专项资金具体使用主要包括、勘查设计、勘查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巡查、应急调查及应急治理工程、监测预警工程、治理规划等。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和县物价局共同负责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督依照本办法要求执行。
第五条 县财政设立县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专户,用于归集、核算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设立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专户,并列如本级本年度财政预算。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保证效益的原则。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上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申请立项。上报项目未获准立项的,其经费或补助经费的不足部分由省、地、县三级财政按35%:35%:30%比例分担;
(二)大型地质灾害治理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经费由省、地、县三级财政按35%:35%:30%比例分担;
(三)中型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由地、县财政出资解决;
第七条 省财政厅根据省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及经费申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市(州、地)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各市(州、地)财政部门在收到省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后,原则上在七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县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项目承担县的财政部门在收到资金后,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的账户;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建立专账,单独核算,支出按有关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八条 凡经批准立项的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各级政府要及时解决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第九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要预留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按项目总经费的10%确定,待项目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予以拨付。
第十条 省级地质灾害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各级财政预算,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和津贴,主管部门不得提取管理费。
❺ 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的请示怎么写
地质来灾害,地质学专业自术语,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❻ 地质灾害搬迁避险补助申请报告怎么写
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
分类: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按作者分类,可分为个人申请书和单位、集体公务申请书。按解决事项的内容分类,可分为入团、入党、困难补助、调换工作、建房、领证、承包、贷款申请书等。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❼ 申请避险解困配套资金的报告怎么写
申请避险解困配套资金的报告的写作方式如下:资金申请报告当前所面临回的自然灾害或潜在答的地质灾害情况描述,越详细越好。搬迁后的地址,搬迁需要涉及的人口规模、需要的资金、搬迁资金/含新址建设资金需求;新址的规划、平面设计、建设方案等内容。这些是资金申请报告的核心内容。申请避险解困配套资金的报告的写作方式如下:资金申请报告当前所面临的自然灾害或潜在的地质灾害情况描述,越详细越好。搬迁后的地址,搬迁需要涉及的人口规模、需要的资金、搬迁资金/含新址建设资金需求;新址的规划、平面设计、建设方案等内容。这些是资金申请报告的核心内容。申请避险解困配套资金的报告的写作方式如下:资金申请报告当前所面临的自然灾害或潜在的地质灾害情况描述,越详细越好。搬迁后的地址,搬迁需要涉及的人口规模、需要的资金、搬迁资金/含新址建设资金需求;新址的规划、平面设计、建设方案等内容。这些是资金申请报告的核心内容。
❽ 哪些情款可以申请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可以申请中抄央,省级地质灾害袭防治专项资金的范围: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
2、因自然因素引发或难以确定引发责任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防治;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及为实施治理工程所需的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应急处置、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