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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该区域地质灾害

发布时间: 2021-02-04 23:44:30

㈠ 地区地质灾害概况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发育的主要地质灾害(因素)有地震、地面沉降、海水入侵专、土地盐碱化、地属面塌陷、地裂缝、沙土液化、黄河尾闾摆动、海底滑坡、泥流、海底崩塌、海岸侵蚀、活动断裂、海底浅层气、风暴潮、河口港湾淤积、水下软泥层、活动性沙丘、地下水污染、古河道等。这些潜在的地质灾害(因素)严重地威胁着上述地区的人民生命与则产安全,查明它们发育的时空特点将有助于环境地质质量的评估。

动力来源和形成机制决定着各种地质灾害的时空分布特点、发育过程、关联性、危害性和可控性。通过对山东沿海及近海地区各种地质灾害发育特点的系统分析,着眼于各种地质灾害形成的机理,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的地质灾害划分为地面变形、斜坡灾害、流体灾害、水土环境变异等。

㈡ 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前言来(任务自由来、目的、任务、项目概况、前人研究程度、执行的技术标准、评估级别、工作手段、工作量及质量评述);

2)自然地理概况;

3)地质环境;

4)致灾地质体特征及分析;

5)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6)分区评估;

7)用地的规划建议;

8)结论与建议。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主要反映规划区内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及易发程度分区等内容。平面图应配置代表性剖面图和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说明表应反应分区存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致灾因素、用地规划建议等。

㈢ 地质灾害的概念

地质灾害属于灾害的范畴。为了讨论地质灾害的概念,有必要先明确何谓灾害。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普遍地能够领悟或感受到灾害的存在和灾害的威胁,然而,对于灾害的定义却有不同的说法。

(一)灾害的内涵

在自然灾害学中,有一种观点认为,灾害是指“地球表面因自然变异、人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发展条件造成的危害”;另外的一种观点认为,“灾害是由种种不可控制或未予控制的破坏性因素引发的、突然的或在短时间内发生的、超越本地区或本团体防救能力所能解决的大量人员伤亡与物质财产损毁的事件”。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灾害是由反常(意外)事件导致人类社会遭受的损害”。1984年联合国减灾组织(UNDRO)对灾害作了如下定义:“一次在时间和空间上较为集中的事故,事故发生期间当地的人类群体及其财产遭到严重的威胁并造成巨大损失,以致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受到不可忽视的影响。”

上述定义在文字表述上虽不完全相同,但在内涵上却有共同之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灾害就其本意是指后果,而不是现象本身。鉴于人们对某些事物产生的后果有先验的认识,所以,常把具体现象与其对人的损害、威胁联系在一起,不再严格区分它们之间的语义差异,直接把有关的现象视为灾害,如洪水灾害、地震灾害。

(2)从人的利益或者价值取向角度审视,许多客观事物对人的生存、发展是不利的,但不利的程度有差异,而能够称之为灾害的,是指其后果对人是不可接受或不可忍受(危害性最高的等级)的,即造成人员伤亡的那些事物。

(3)灾害具有突发性和能量集中的特点,正是因为突然发生才使人猝不及防,而能量集中则使人难以抵御,酿成严重后果。

(二)地质灾害的内涵

地质灾害是灾害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内涵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符合灾害定义的要件;二是具地质学属性。缺少其中任一个方面都不能称为地质灾害。

目前有关地质灾害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的提法,其中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和《地球科学大辞典》(2006)最有代表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球科学大辞典》中地质灾害的解释是:“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对其范围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应该指出,上述两个定义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①一个准确的定义其逻辑规则应是内涵明确,外延方能清楚,而上述定义存在用灾害定义灾害的同义反复之嫌;②对定义灾害的要件,即灾害的本质特征表述不够清楚,缺乏“度”的控制;③定义中更多的是陈述地质灾害的成因或外延(具体灾种),而未能全面地概括地质灾害的基本属性和特征。或许正是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人们对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问题理解上的混乱。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地质灾害是指:可对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突发性的地质现象及地质过程。

弄清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问题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需要。

㈣ 我国山区主要地质灾害概述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发生的动力是地球的内动力、外动力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作用于地壳表部的力。地球的内动力发生于地球内部,非常强大并无法控制;外动力产生于地表和地表邻近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如风化作用和侵蚀作用;而人类本身作用于环境的不合理的工程以及经济活动是可以控制的。伴生的各种灾变事件是指地壳发展演化过程中同时发生的对自然环境、人为环境产生破坏,对人类本身的财产、生命造成危害的事件。

广义的地质灾害可分为:①地球内动力作用为主产生的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和海啸等;②以地球外动力作用为主产生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针对我国实际情况,火山、海啸灾害不突出,地震灾害归属国家地震局管理,所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归为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形成、发生的条件很多,主要有地形、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新构造活动、地震、岩体结构、节理裂隙、降雨、地表沟河水冲刷、地下水侵蚀、水库、湖水浪击和众多的不合理的人为工程、经济活动等。不同的灾种,形成、发生的基本条件也不尽相同。如滑坡形成的基本条件是地形、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等内部条件,加上降雨、河流冲刷以及人为开挖坡脚等1~2个外部条件就会发生;泥石流发生的基本条件是高陡的地形(沟床比降)、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和强降雨(动力条件)等。

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山区沟、河两岸陡坡地形,有少数分布在丘陵缓坡地形,并受地层岩性的控制;黄土地面塌陷受黄土性质、降水分布、黄土分布的控制;大部分地面塌陷发生在石灰岩分布区的岩溶发育带和地下采空区;滑坡发生在软岩、易滑地层分布区。

山区危害油气管道的主要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和山洪冲刷等类型,其中又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为主。

㈤ 地质灾害的概念及特征

(1)地质灾害的概念

联合国减灾组织(UNDRO)(1984)对灾害的定义是:一次在时间和空间上较为集中的事故,事故发生期间当地的人类群体及其财产遭到严重的威胁并造成巨大损失,以致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受到不可忽视的影响。

灾害也就是地球表面因自然变异、人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生活生产和生存发展条件造成的危害。灾害的种类很多,根据主导成因可分为自然灾害、人为灾害、自然人为灾害、人为自然灾害,每一类灾害又可进一步划分出多个灾种。

地质灾害(GeologicalDisaster)是指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

地质灾害包含了致灾动力条件和灾害事件的后果两个方面的含义。动力条件包合了外营力、内营力及人为活动的影响。灾害事件的后果强调的是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产生影响或破坏。若某种地质过程仅仅改变地质环境,并没有破坏人类生命财产或影响生产、生活,则不是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

地质灾害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经济属性。自然属性是指与地质灾害的动力过程有关的自然特征,如地质灾害的规模、强度、频次以及孕育条件,变化规律等。社会经济属性主要指与成灾活动密切相关的人类社会经济特征,如人口和财产的分布、工程建设活动、资源开发、经济发展水平、防灾能力等。

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主要有:①地质灾害的必然性与可防御性;②地质灾害的随机性和周期性;③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渐进性;④地质灾害的群体性和诱发性;⑤地质灾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复发性;⑥地质灾害的区域性;⑦地质灾害的破坏性与“建设性”;⑧地质灾害影响的复杂性和严重性;⑨人为地质灾害的日趋显著性;⑩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性和迫切性。

㈥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目的、类型与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目的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目的是通过揭示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规律,评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其所造成的破坏损失和人类社会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抵御灾害的能力,并运用经济学原理评价减灾防灾的经济投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张梁等,1998)。
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类型
(一)根据评估时间划分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分为灾前预评估、灾期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3种类型(张梁等,1998)。
灾前预评估是对一个地区地质灾害事件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坏损失程度的预测性评价。它是制定国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及减灾对策预案的基础。
灾期跟踪评估是在灾害发生时对灾害损失的快速评估。主要评估内容:一是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阐述已发生的灾种、数量、分布、规模、形成机制、危害对象、稳定性等;二是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按灾种分别进行评估。它是制定救灾决策和应急抗灾措施的基础。
灾后总结评估是指在灾害结束后对灾害损失进行的全面评估。它是决定救灾方案、制定灾后援建计划和防御次生灾害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评估范围或面积划分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分为点评估、面评估和区域评估3种类型(表4-1)。
三、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破坏损失评价和防治工程评价4个方面,其中危险性评价和易损性评价是灾情评估的基础,破坏损失评价是灾情评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评价是灾情评估的应用(张梁等,1998)。

表4-1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范围分类及其特征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地质灾害危险性是地质灾害自然属性的体现,从定性分析看,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越高,危险性越大,灾害的损失越严重。评价的核心要素是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地质灾害危险性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
历史灾害危险性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评价要素为灾害的类型、规模、活动周期,以及研究区内灾害的分布密度。评价已发生的地质灾害,为应急抢险、救援、灾害预判等服务。
潜在灾害危险性指具有灾害形成条件但尚未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潜在危害性,评价要素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
2)经初步分析判断,凡符合泥石流形成基础条件的冲沟,应为调查的重点。例如,泥石流形成区山坡坡度多在30°~60°,是泥石流松散固体物质和水源的供给区,沟谷的中下游,多地形较顺直,沟槽坡度大多为泥石流流通区。泥石流堆积区是固体物质停积的场所,位于冲沟的下游或沟口处,多呈扇形、锥形或带形。
3)依据区域岩溶发育程度、松散盖层厚度、地下水动力条件及动力因素的初步分析判断,圈定出的可能诱发岩溶塌陷的范围,应作为调查的重点。
4)在前人资料的基础上,圈出的各类特殊性岩土分布范围,可作为调查重点。
(二)地质灾害调查的主要内容
1.崩塌调查
1)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特点、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2)崩塌区岩体的岩性特征、风化程度和水的活动情况。
3)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岩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闭合程度,崩塌的力学机制、力学属性。
4)地下水的影响,气象(重点是大气降水)、水文和地震情况。
5)崩塌前的迹象和崩塌原因,地貌、岩性、构造、地震、采矿、爆破、温差变化、地下水(降水)的变化,人类活动的影响等。
6)当地防治崩塌的经验,以往灾害发生及治理、防护的情况等。
2.滑坡调查
1)搜集当地滑坡史、易滑地层分布、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图和地质构造图等资料,并调查分析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山体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情况等。
2)调查微地貌形态及其演变过程;圈定滑坡边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缝、滑坡鼓丘等要素;查明滑动带部位,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和岩土状态,裂缝的位置、方向、深度、宽度、产生时间、切割关系和力学属性;分析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其变化,分析滑动面的层数、深度和埋藏条件及其向上、下发展的可能性。
3)调查滑带水和地下水的情况,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体、湿地分布及变迁情况。
4)调查滑坡带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的时间和过程。
5)对滑坡的重点部位宜摄影或录像。
6)调查当地整治滑坡的经验,分析滑坡的成因机制、滑坡的类型,提出治理方案,防治次生灾害的发生。
3.泥石流调查
调查范围应包括沟谷至分水岭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地段。
1)调查泥石流形成的水源条件:冰雪融化和暴雨强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平均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动情况。
2)调查泥石流形成的物源条件:物源区内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松散堆积物的物质组成分布、类型、结构、性状和储量。
3)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切割情况,坡度,粗糙程度,并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及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
4)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层性质及风化程度。查明断裂、滑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分布范围、储量。
5)流通区的沟床纵横坡度、跌水、急弯等特征。查明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定程度、沟床的冲淤变化和泥石流的痕迹。
6)堆积区的堆积扇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查明堆积物的性质、层次、厚度、一般粒径及最大粒径,以及分布规律;判定堆积区的形成历史、堆积速度,估算一次最大堆积量。
7)调查泥石流沟谷的历史,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爆发前的降雨情况和爆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并区分正常沟谷或低频率泥石流沟谷。
8)开矿弃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及过度放牧等人类活动情况。
9)当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经验,调查泥石流的运动特征与机理,包括泥石流的流态特征、流速流量特征、直进性、爬高性和周期性。
4.地面塌陷调查
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
(1)岩溶塌陷
1)调查过程中首先要依据已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区内岩溶发育、分布规律及岩溶水环境条件。
2)查明岩溶塌陷的成因机制和形成条件,塌陷的成因、形态、规模、分布密度、土层厚度与下伏基岩岩溶特征。
3)地表、地下水活动动态及其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关系。
4)划分出变形类型及土洞发育程度区段。
5)调查岩溶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破坏情况,圈定可能发生岩溶塌陷的区段。
(2)采空塌陷
1)了解矿体的埋藏位置、分布、矿体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开采层的岩性、结构等。
2)查明矿层开采的深度、厚度、时间、方法、顶板支撑及采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3)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表塌坑、台阶、裂缝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向及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
4)地表移动盆地的特征,划分中间区、内边缘和外边缘区,确定地表移动和变形的特征值。
5)采空区附近的抽、排水情况及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
6)搜集建筑物变形及其处理措施的资料等。
5.地裂缝调查
1)单缝发育规模和特征以及群缝分布特征和分布范围。
2)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断裂等)。
3)地裂缝成因类型和诱发因素(地下水开采等)。
4)地裂缝发展趋势预测。
5)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
6.地面沉降调查
主要调查由于常年抽汲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而造成的地面沉降,不包括由于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地面沉降。主要通过搜集资料、调查访问来查明地面沉降原因、现状和危害情况。着重查明下列问题。
1)综合分析已有资料,查明第四系沉积类型、地貌单元特征,特别要注意冲积、湖积和海相沉积的平原或盆地及古河道、洼地、河间地块等微地貌分类,第四系岩性、厚度和埋藏条件,特别要查明压缩层的分布。
2)查明第四系含水层水文地质特征、埋藏条件及水力联系;搜集历年地下水动态、开采量、开采层位和区域地下水位等值线图等资料。
3)根据已有地面测量资料和建筑物实测资料,同时结合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围和判定累计沉降量,并对地面沉降范围内已有建筑物损坏情况进行调查。
7.潜在不稳定斜坡调查
主要调查建设场地范围内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潜在隐患的陡坡地段。
1)地层岩性、产状、断裂、节理、裂隙发育特征,软弱夹层岩性、产状,风化残坡积层岩性、厚度。
2)斜坡坡度、坡向,地层倾向与斜坡坡向的组合关系。
3)调查斜坡周围,特别是斜坡上部暴雨、地表水渗入或地下水对斜坡的影响,人为工程活动对斜坡的破坏情况等。
4)对可能构成崩塌、滑坡的结构面的边界条件、坡体异常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以此判断斜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可能的影响范围。
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
1)一切致灾地质作用都受地质环境因素综合作用的控制。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础。
A.分析地质环境因素的特征与变化规律。
a.岩石物性:岩石类型、组分、结构、工程地质特征。
b.地质构造:构造形态、分布、特征、组合形式和地壳稳定性。
c.地形地貌:地貌形态、分布及地形特征。
d.地下水特征:类型、含水岩组分布、补径排条件、动态变化规律和水质水量。
e.地表水活动:径流规律、河床沟谷形态、纵坡、径流流速与流量等。
f.地表植被:种类、覆盖率、退化状况等。
g.气象:气温变化特征、降水时空分布规律与特征、蒸发与风暴等。
h.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形式和规模。
B.分析各地质环境因素对评估区主要致灾地质作用形成、发育所起的作用和性质,从而划分出主导地质环境因素、从属地质环境因素和激发因素,为预测评估提供依据。
C.分析各地质环境因素各自和相互作用的特点及主导因素的作用,以各种致灾地质作用分布实际资料为依据,划出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易发区段,为确定重点区段提供依据。
2)综合地质环境条件各因素的复杂程度,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做出总体的分区段划分。
3)各种致灾地质作用受控于所有地质环境因素不等量的作用。主导地质环境因素是致灾地质作用形成的关键,从属地质环境因素总是以主导地质环境因素的作用为前提或是通过主导地质环境因素发挥作用,激发因素在致灾地质作用孕育成熟的条件下,因其作用而导致灾害发生。因此,在预测评估过程中,应首先分析某些地质环境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及进而出现的不稳定状态,评估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㈦  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与手段

一、地质灾害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地质灾害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地质灾害管理体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现减灾社会化、科学化、信息化。调动全社会力量,预防治理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管理的基本原则是:①实行分级管理,推进减灾社会化;②推进灾害管理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法制化;③同其它自然灾害管理相结合;④同资源管理、环境管理及国土开发等相结合;⑤同国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

二、地质灾害分级管理

我国地质灾害的基本特点是:种类繁多,破坏损失严重;分布零散而又十分广泛;防治周期特别长。因此,减灾工作不仅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广大灾害区有关部门和亿万民众坚持不懈地长期投入才能奏效。面对这种情况,传统的由政府包揽的减灾体制不但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而且难以用行政手段无偿调动人力、物力组织实施减灾工程。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行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推行减灾社会化。

表10-1地质灾害分级管理责任简表

地质灾害分级管理的核心是在对地质灾害进行科学分类分级基础上,根据社会系统中对于减灾的责任和损益关系,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与企业、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化减灾体系(表10-1)。在该体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发挥骨干领导作用。其基本任务是:制定减灾法规和区域减灾规划;制定技术规范及有关的标准;组织区域性地质灾害勘查,进行区域灾情监测,组织灾情预测、预报;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参与区域国土整治和环境治理,削弱地质灾害发生的基础;与国际减灾行动协调;实施灾害研究。行业和企业根据政府制定的减灾规划和实际需要,通过基建投入和灾害保险等方式,承担本部门、本企业的灾害防治工作。家庭和个人通过个体防护以及灾害保险、灾害互助等形式投入减灾工作。

按照这一体制运行的减灾工作有三个优势:第一,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国、区域、地区、局部相结合的防治网络,加大减灾覆盖面,提高减灾效果;第二,多方面筹措资金,增加减灾投入;第三,明确减灾责任与权益,有利于灾害预防。

三、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分级管理责任,实施灾情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勘查,防治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定与实施减灾规划与减灾法规,推行减灾技术,合理使用减灾资金,组织实施防治工程。

灾情管理是地质灾害管理和减灾工作的基础。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地质灾害调查、勘查、防治工程提供的信息;采用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地质灾害灾情报表等手段进行灾情信息收集与统计,并进行灾情评估与灾害预测预报,使政府和社会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灾情现状和可能出现的变化。

根据减灾发展的需要,灾情管理要努力实现科学化、信息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覆盖全国的灾情信息网络及相应的地质灾害统计报表体系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并以此为依托,及时收集与处理各种灾害信息,并按照一定程序和形式发布灾情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库可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灾情报告可分为灾害事件专项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年度报告、地质灾害综合报告三类。全国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由地质矿产部提供,企业和地区地质灾害报告由企业和地方主管地质机构提供。

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测、预报是实现地质灾害灾情管理动态化和有效防治灾害破坏的重要手段。其内容可划分为:区域性监测、预报;地区性监测、预报;灾害事件(或灾害点)监测、预报。根据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建立有效的监测预报系统,并相互配合,逐渐形成完整的监测预报网络。

在地质灾害成灾过程中,灾害事件或灾害活动是成灾系统的主体;承灾对象则是灾害系统的客体。二者相互作用,决定了灾害的形成与发展。因此,灾情管理除了掌握灾害活动信息外,还必须掌握承灾客体(或受灾对象)对灾害的承受能力与防治水平。此方面信息同样是制定减灾规划、实施减灾工程的重要依据,所以也是灾情管理的重要内容。承灾信息主要包括人口分布、工程分布、资产分布、产值分布、土地分布以及防治工程分布和防灾软件系统等。上述内容可大致分为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两类信息。基础信息通常以国家和地方常规统计资料为基础,适当辅以抽样调查即可获得。专业信息则需通过专门调查取得。

制定和实施减灾规划是实现减灾目标的最实际步骤。地质灾害减灾规划可分为全国规划、区域规划、企业规划。不同层次的减灾规划分别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制定。任何形式、任何地区的减灾规划都不是孤立的,因此,全国规划、区域规划、企业规划要相互衔接,彼此配合;此外,还要与其它自然灾害减灾规划,以及与同期、同地的经济发展、城市发展、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环境保护等相协调。减灾规划既要有超前目标和先进的科学性,又要有切实可行的方法与措施。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减灾法规,是实施地质灾害管理,实现减灾目标的重要保障。地质灾害减灾法规体系由基本法规、专项法规、地方法规等组成。这些法规除相互协调外,还必须与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相衔接。要确保法规的权威性,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管理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减灾科学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减灾效益。多年来的地质灾害管理和防治工作,侧重于灾害形成条件、变化规律等“硬件”内容,灾害经济等“软件”内容非常薄弱,因此,在进一步深化灾害自然属性研究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属性的研究尤其必要。

四、地质灾害管理手段与方法

地质灾害管理手段或方法主要有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技术的。

(一)地质灾害管理的经济手段

1.筹措管理地质灾害减灾资金,支持地质灾害勘查、监测、研究、防治及灾后恢复和重建。

2.发展减灾产业,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组织社会减灾活动。

3.推行灾害保险,调动社会积极性,广泛投入减灾事业。

(二)地质灾害管理的行政手段

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管理中行使领导组织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制定和实施减灾规划。根据全国和地区减灾目标,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制定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减灾规划,并组织社会有关方面贯彻实施,使整个减灾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

2.进行减灾宣传教育。通过不同途径宣传减灾知识,推行减灾技术,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意识,推动减灾社会化。

3.组织实施基础性地质灾害勘查和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以及灾情评估工作。

4.指挥协调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三)地质灾害管理的法律手段

就是利用法律、法规对地质灾害进行管理。其主要作用是指导和规范减灾活动,保障灾害管理的顺利进行,促使减灾目标的实现。

灾害管理法不是一项单行的法律,而是由相关法规组成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下面几部分组成。

1.灾害管理基本法

灾害管理基本法在灾害管理法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它对灾害管理的基本内容、原则和灾害管理的目的、范围、方针政策、基本原则、重要措施、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法律责任等作出原则性规定。

2.专门性灾害管理法规

专门性灾害管理法是以灾害种类,以及灾害管理的特殊领域、特殊问题、特殊行业为内容的灾害立法。可以分为灾害管理部门法及其配套法规、行业灾害管理法规和程序法规等。

3.地方性灾害管理法规

各地区,特别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可在全国性法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需要制定地方性灾害管理法规,以规范本地区地质灾害管理工作。

(四)地质灾害管理的技术手段

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在地质灾害勘查、监测、防治工作中贯彻执行,提高地质灾害减灾水平。

㈧ 简述铜陵地区地质概况-重点描述该地区地史,地层构造,岩浆岩,矿产以及地质灾害

一、铜陵市情概述及城市转型的趋势
铜陵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矿产资源品种最多的地区之一,历史上就有“八宝之地”的美称,是全国矿产种类最为丰富、储量最多的地区之一,现已探明的有铜、金、银、硫、铁、石灰石及与之伴生的各类稀有金属30余种。铜的储量占全省70%以上,在全国名列前茅,硫铁矿储量位居华东第一、全国第二,石灰石、黄金和白银等储量均居全省之首。
铜陵作为一座依靠资源而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经济结构、社会发展和环境状况都呈现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特征。从“七五”开始,特别是“十五”以后,铜陵加快了对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产业多样化、发展主体多元化、资源利用集约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经济实力快速提升。铜陵被列入安徽沿江城市发展的中心城市,2005年GDP达182亿元,财政收入超过24亿元,发展速度居全省前列。二是产业体系呈多元结构,已走出单一采矿冶铜的产业格局。新型“三三三”产业架构已现雏形,经济发展对资源性产业的依赖逐步减小。三是企业群体增势强劲。铜陵有色、铜化集团、精达集团、铜峰电子、铜陵三佳、铜陵华源、铜陵海螺等骨干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具备了推动转型的实力。四是铜陵的资源产业正逐步由内供向外购转变,已开始实施面向全球的资源控制战略。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些都为铜陵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转型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铜陵市矿产资源开发情况及现状

(一)矿产资源状况
1.矿产资源丰富
现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26种,包括:能源矿产煤,黑色金属矿产铁、锰,有色金属矿产铜、铅、锌、钴、钼,贵金属矿产金、银,化工原料矿产硫铁矿、砷,冶金辅助原料矿产白云岩、石英岩和建筑原料矿产水泥用灰岩、膨润土等。具有铜、金、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四大优势矿产。铜、金、银、硫铁矿、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分别占全省资源储量的70%、77%、66%、32%、31%,铜、金、银、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居全省第1位,硫铁矿资源储量居全省第2位。
2.矿产地分布集中
金属矿产集中分布在狮子山、新桥、安庆铜矿、铜山铜矿、铜官山、凤凰山以及天马山等七大矿田,铜、金、铁、硫铁矿等矿产资源储量占全市90%以上,其中狮子山铜、金、银资源储量分别占全市的60%、48%和62%,敕山-虎形山一带的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占全市的89%。
3.共伴生矿产多
铜矿共伴生矿产有铁、硫、钴、钼、金、银、铅、锌、硒、碲,硫铁矿共伴生矿产有铁、铜、金、银。查明资源储量的共伴生矿产有铁、铜、铅、锌、钴、钼、金、银、硒、碲、硫铁矿、砷等。铁、铜、金、银共伴生矿产的资源储量占相应矿产资源储量的87.6%、16.6%、74.3%、91.0%,硫铁矿共生矿占资源储量的40%,有大、中型共伴生矿床39处,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价值大。

(二)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状况
铜陵市现有各类矿山240多个,其中井下开采矿山100多个(含煤矿31个),露天开采30个,各类采石场80余个。每年开采矿石总量近2000万吨,开采各类石料约3000万吨。
1.金属矿产。 我市金属矿产以铜、金、铁居主导地位。有色公司自产铜料,只能满足冶炼能力的1/10。“十五”期间铜官山、金口岭、凤凰山、铜山等主要生产矿山,因资源枯竭将相继闭坑,铜矿石生产能力消失约100余万吨/年。在建矿山的生产能力难以补偿老矿山生产能力衰减的损失,铜矿石产量将呈下降趋势。由于冶炼能力还在继续加大,铜矿的资源接续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铁矿石主要为铜矿的共、伴生矿,铁金矿、硫铁(金)矿选冶后的尾矿以及低品位褐铁矿。 金、银以铁帽金矿、硫(金)矿为主,产能约占总量的40%,其余绝大部分为铜冶炼的副产。低品位含金石英岩已有利用。
(1)铜矿:资源储量246万吨,矿产地33处,大中型矿床9处,平均品位1%,矿床深度一般在500米以内。目前已开采的矿山有29个,年产矿石约800万吨,其中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拥有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几个骨干矿山,采选冶及深加工工艺技术水平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90%的为民营矿山,平均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且生产工艺和技术落后,资源利用低,环境破坏严重。
(2)金银矿:金资源储量100吨,岩金矿产地16处,中型矿床有4处,岩金平均品位为5.48克/吨;伴生金矿产地11处,大中型矿床有8处,伴生金平均品位5.17 -0.14克/吨。银资源储量1351吨,矿产地13处,银矿以伴生矿为主。现已开采的矿山有12个,年产黄金6000Kg。
(3)铁矿:资源储量7585万吨,矿产地30处,中型矿床有5处。铁矿主要作为矽卡岩型铜矿的伴生组分或共生矿产出。目前开采矿山有31个(不含铜矿的伴生),年产量不足100万吨,露天矿山占40%,剥离量大,露天采坑和排土场占用大量土地,植被破坏严重。
2.非金属矿产。 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品种较多,开采条件较好,经济潜力巨大。其中硫铁矿、水泥石灰岩、膨润土、冶金用石英岩等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硫铁矿中,单一矿产与主要矿产约占70%,共生矿产约占30%。2005年生产硫铁矿石(折35%S)187万吨,源保证程度较高。
水泥、建筑用石灰岩。2005年石灰岩矿石产量约2500万吨。除供本市生产水泥和建筑使用以外,尚有300多万吨剩余外销。我市石灰岩矿储量丰富,资源保证程度较高,接续资源实力雄厚。
(1)硫铁矿:矿石硫资源储量23154万吨,有矿产地29处,大中型矿床有8处。伴生硫矿产地有8处,中型矿床有5处,硫资源储量427万吨。已开采矿山13个(不含伴生矿),年生产矿石约200万吨,露天矿山占30%。
(2)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103447万吨,矿产地8处,大中型矿产地有5处,水泥用灰岩质量优良,氧化钙平均含量52.4%。全市80余个采石场,其海螺、上峰的年产量达2000万吨,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二,其余近80个采石场年开采总量不足1000万吨。
3.煤矿:我市煤炭已开发利用矿区31处,现保有储量不足3000万吨,以年产原煤100万吨计,仅供开采20年之需,资源保证程度不高。且为薄煤层,开发条件较差,安全隐患大,占全市工业份额小。
四大优势矿产铜、金、硫铁矿、水泥用灰岩是铜陵市开发利用的主要矿种,占全市固体矿石总产量的77.9%、总产值的93.7%。
今后十年的发展,矿产资源的消耗仍将占重要位置,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必然要求不断扩大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特别是毗邻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将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传统和现代矿产资源的用量不断增长,仍促进我市对有色、建材和化工等矿产品的开发。从总体看,矿产资源消费总量将呈上升态势。因此,从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规律要求,必须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缓解矿产资源供需的严峻形势

(三)铜陵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铜陵是安徽省四大矿业城市之一。依托丰富的矿产增援,铜陵从有色工业起步,逐步形成了有色金属、硫磷化工、水泥建材和黄金四大矿业生产加工体系,使矿业和相关原材料加工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并籍此奠定了铜陵作为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硫磷化工、水泥建材和黄金生产基地的特殊地位。铜陵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产品和利税。截止2004年底,铜陵累计为国家生产粗铜346.2吨,占全国粗铜总产量的20.2%;电解铜223万吨,占全国电解铜总产量的8.6%;黄金39473千克,硫酸1495万吨,化肥423万吨(折纯),水泥2071万吨。全市工业企业累计上缴利税已超过100亿元,其中四分之三以上由资源性产业提供。
加快了铜陵工业化进程。铜资源的开发利用,使铜陵有色金属工业不断壮大。在此基础上,一些新的产业陆续从中衍生或分离出来,如化肥、焦化、钢铁、水泥、机械、纺织、电子等。这种裂变式的发展,极大地推进了铜陵工业化的进程,使铜陵初步形成了以铜、化工、电子、建材、纺织为支柱,以能源、机械、钢铁、医药为补充的综合工业体系。依托资源发展起来的铜陵工业在支撑铜陵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安徽省和全国的工业化做出了重要贡献。2004年,铜陵主要产品产量占全省、全国分别为电解铜88.2%、15.4%,硫酸74.5%、3.94%,化肥17.8%、0.8%,水泥及熟料14.2%、0.94%,电工薄膜100%、35%。
推动了铜陵城市化进程。工业化带动了铜陵的城市建设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加速了铜陵城市化进程。由于以资源产业为主的工业迅速发展,铜陵社会劳动力加快集聚,城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扩展迅速。2004年,铜陵城市化水平已达57%,位居全省第一。

三、存在的问题分析
铜陵市现有各类矿山240多个,矿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每年开采矿石总量近2000万吨,开采各类石料约3000万吨。这些矿石、石料的开采为铜陵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采矿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也给铜陵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因素、甚至给铜陵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业结构不尽合理,调整步履维艰。矿山开采规模小、数量多,小型矿山占全市矿山总数95%以上,平均开采规模不足3万吨/年。装备陈旧,技术落后,作坊式管理,资源低效利用,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为追求效益,大量成本向社会分摊,资源利用低,多数矿山基本未开展资源的综合利用。现有大中型矿山多已步入晚期,开采难度大,可供利用的铜矿资源相对不足。
2、开发密度高。铜陵地域面积仅有1113平方公里,而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在山区,即铜陵县的钟鸣、顺安、天门三镇和郊区的新建、狮子山区的西湖镇。在这不足全市二分之一的土地上分布240余个各类矿山,致使矿矿相连、矿中有矿、一矿多开等现象屡屡发生。由于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在安全上留下重大隐患、在资源的有效利用也产生很大的浪费、而且在投资上也造成不必要的重复。
3、土地环境治理不足。全市有相当一部分矿山在近城镇、近村庄、近农田出开采。井下开采的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形成的采空区不能及时充填导致地面沉降、塌陷、道路变形、建筑物损坏等突出问题,同时地下排水将破坏地下及地表水系,造成民房倒塌、农田无法耕种;城市因矿山排水和超量开采地下水,诱发岩溶塌陷。开采产生塌陷面积超过400公顷,其中以铜矿和煤矿的采空区塌陷规模和破坏性最大。仅凤凰山、狮子山、铜官山、金口岭四座铜矿山,采空塌陷区就约有40公顷;煤矿,采空塌陷区面积250公顷以上,破坏农田超过600亩。采矿疏排地下水引起岩溶塌陷面积在500公顷以上,尤以小街岩溶塌陷、新桥矿区、安庆铜矿区、狮子山矿区新民村、周冲等地较为严重。近年来,由于开采矿坑排水而发生岩溶塌陷、水田的破坏以及爆破震动扰民,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4.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治理程度较低。矿山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和挖损土地,如露天采矿场占用土地等;矿山开采过程中固体排放物(尾矿砂、废石土等)堆放占用和压覆土地以及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破坏土地等侵占大量土地。目前全市主要矿山露采场、排土场、尾矿场、塌陷区等侵占土地超过2200公顷,约占全市总面积的2%。其中露采场近300公顷,排土场300公顷以上,尾砂库600公顷以上,塌陷区1000公顷。而尾矿场、排土场和塌陷区复垦率不足15%。目前矿山开采每年仍在破坏、侵占新的土地,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影响尤为深远。老矿山遗留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多,小型矿山缺乏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矿山环境的保护滞后于矿山开发,对环境恢复治理的意识不足、投入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大。
5、石料开采严重破坏植被,污染环境。全市80余个采石场,其海螺、上峰的年产量达2000万吨,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二,其余近80个采石场年开采总量仅有1000万吨。这些采石场大部分都建在公路附近,而且都是山坡露天开采,使大片青山被毁坏;在开采和石子加工时灰尘遮天蔽日,严重影响周边的居民日常生产生活。
6、二次资源开发不足。开采的矿石在选矿加工需排放大量的尾矿堆放在尾矿库中,全市为存放这些尾矿已建近40个尾矿库,累计堆放选矿废渣4300多万立方米,现在每年约有200万立方米选矿产生的尾矿量排放。这些尾矿也是资源,但堆放起来既是资源的闲置,所形成的尾矿库既是安全上的重大危险源,也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土法选金点约有30多处,产量约占20%,多为小型堆氰和土法池浸,尾矿基本不作处理,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硫金矿中的金的选矿回收率仅有60%。
7、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尚待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与市场经济不适应,矿产资源管理方式滞后,依法行政尚待强化。

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整思路
(一) 调整优化矿业结构
在规模结构方面。大、中型矿山开采规模要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小型矿山开采要遵循规模经济原则。关停布局不合理、严重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严重破坏土地植被的小矿山;引导布点过密的小矿山联合办矿,鼓励技术条件好的大矿收购小矿,集约化开采,形成规模经济。
在采、选、冶结构方面。调整重要矿种采、选、冶比例,改变以原矿生产为主的单一产品结构。铁、铜、金、银、多金属矿山,要调整与采矿规模不相适应的选矿能力。对分散而符合最低经济规模开采的小矿山,分片集中建设选矿厂,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新建矿山要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选矿厂。
在产品结构方面。金属矿产要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加新品种,延伸加工产品链。非金属矿产着力研制环保建材,重点发展精深加工技术,开发新材料,新型建材比重有所上升。水泥生产向高标号、特种水泥方向发展。用3年左右的时间消除传统砖瓦粘土生产,提倡新型节土产品。
在技术结构方面。调整现有矿山的技术结构,提高矿山的技术水平。逐步改变目前小型矿山的装备、技术水平落后状况,推广先进适用的采、选、冶技术、设备、工艺和方法,金属矿山大力推广采选冶新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非金属露采矿山采用正规的台阶和分层开采工艺,井采矿山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工艺。通过结构调整使矿业结构趋于合理
1、金属矿山:制定相应措施,鼓励相临矿山合并,大矿收购小矿等,实现规模采选,压缩小矿山总数,淘汰落后的采选工艺,逐步取缔工艺落后、布局不合理的小选厂。小矿山实施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基本扭转大矿小开、一矿多家开采的现象,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2、逐步整合小煤矿,仅保留少数矿井,并提升其开采规模和装备水平,制定和实施小煤矿强制退出机制,力争用5~10年逐步退出煤矿开采业。
3、采取合并、关闭等措施,压缩整合现有小采石场数量,经过5年,使小采石场数量控制在30个左右,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实现集约化开采,控制加工中的扬尘和噪声,实现环保达标。

(二)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根据资源分布、重点矿区现状、新材料矿物的开发与应用、环境保护、建设生态铜都的要求等综合因素,对现有矿产资源的开采进行区划。
——鼓励开采区。开采资源相对集中,可供性程度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环境影响可以控制的矿产资源。
——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资源条件较差或开采技术经济不合理,易造成资源浪费、破坏的矿产资源;限制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特别是近城市、近村庄的矿产开采。
——禁止开采区。禁止在各类保护区开采;禁止在铁路、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的可视范围内和沿江近岸一定范围进行露天开采;禁止在生态环境不可恢复利用的地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三)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与保护
1、理顺国家、省及市、县级在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审批、监管脱节的关系,建立新建矿山联合审批机制。
2、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可行性论证,强化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开采方案组织实施,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采矿贫化率必须符合要求,含多种矿产的矿床必须包括共、伴生矿产综合回收利用的指标。
3、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对低品位贫矿和难选冶矿石的低品位硫、磷等矿床实行有效控制和保护;鼓励企业对“三废”特别是选矿尾砂和矸石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落实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采选综合回收率低矿山开采项目。
4、完善制度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完善企业“三率”考核体系,严格按设计指标进行考核。加强开采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的管理,严格执行开采回采率与资源补偿费征收挂钩。强化矿山监督,制止对资源破坏性开采。大矿推广先进采矿方法,小矿推广适用采矿方法和设备,禁止土法采选,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5、加快对小煤矿的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合理集中、正规开采、保障安全、依法监督的方针,对现有小煤矿进行改造,减少生产矿井数,扩大单井生产规模;制定和实施小煤矿强制退出机制,促进安全生产。
6、加强科学研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发展精深加工技术;发展新能源及节能、降耗技术和工艺,降低资源消耗水平,积极发展急缺资源的廉价替代产品,鼓励对废旧金属及二次资源的回收利用。

(四)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闭坑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健全适应市情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重点做好矿山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再新建破坏生态环境且不可恢复利用的矿山,建立地下开采动态监测系统,有效控制矿山次生地质灾害,达到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资源效益及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明确开发主体的权益和责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使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开展矿山生态环境调查,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尽快调查研究制定新建矿山、选矿厂的准入条件;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办法;现有选矿厂“三废”排放监测监控体系,尤其是控制堆淋小金矿数量,预防氰化物对水体的污染;对于历史上由采矿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或已接近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政策。

㈨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破坏损失评价和防治工程评价4个方面,其中危险性评价和易损性评价是灾情评估的基础,破坏损失评价是灾情评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评价是灾情评估的应用(张梁等,1998)。

表4-1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范围分类及其特征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地质灾害危险性是地质灾害自然属性的体现,从定性分析看,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越高,危险性越大,灾害的损失越严重。评价的核心要素是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地质灾害危险性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

历史灾害危险性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评价要素为灾害的类型、规模、活动周期,以及研究区内灾害的分布密度。评价已发生的地质灾害,为应急抢险、救援、灾害预判等服务。

潜在灾害危险性指具有灾害形成条件但尚未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潜在危害性,评价要素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气象水文条件、植被条件和人为活动条件等。评价潜在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为治理、防治、避险、灾后重建服务(张梁等,1998)。

(二)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

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划分受灾体类型、调查统计各类受灾体数量及其分布情况、核算受灾体价值、分析各种受灾体遭受不同类型、不同强度地质灾害危害时的破坏程度及其价值损失率。

(三)地质灾害破坏损失评价

地质灾害破坏损失评价是定量化分析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程度的过程,利用以货币形式表示的绝对损失额和相对损失额来反映地质灾害破坏损失的程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计算评价区域地质灾害经济损失额、损失模数、相对损失率;评价经济损失水平和构成条件;分析破坏损失的区域分布特点。

地质灾害破坏损失评价的基本途径是在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破坏范围、危害程度和受灾体损毁程度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地质灾害的经济损失构成,进而确定经济损失程度和分布情况。

成本价值损失核算:以受灾体成本价值为基数,根据其灾害损失程度或者修复成本、防灾成本投入核算受灾体的价值损失。房屋、道路、桥梁、生命线工程、水利工程、构筑物、设备及室内财产等绝大多数受灾体均可采用该方法进行价值损失核算。

收益损失核算:以受灾体的可能收益为基数,根据其灾害损失程度核算受灾体价值损失,主要适用于农作物价值损失核算。

成本收益价值损失核算:以受灾体的成本和收益为基数,根据其灾害损失程度核算受灾体价值损失,主要适用于资源价值损失核算。例如,土地资源的价值表现为成本价值和效益价值两个方面,前者包括为建设交通、能源、通讯设施等投入的费用,后者包括可能的商贸效益、工业效益、农业效益和旅游效益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基本内容和目的: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科学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优选和方案优选提供依据(潘懋等,2002)。

㈩ 我国常见类型地质灾害分布

(一)地震

地震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人类能察觉的地震(有感地震)还不到1%。科学家们通过对地球上地震发生频率的统计,划分出环太平洋地震带、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大陆断裂地震带和大洋海岭地震带等大地震带,其中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的范围均涉及我国境内。我国是受地震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1970年以来,中国(含边界附近)共发生震级M≥5.0地震4500余次。

图1-1 2005~2009年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次数统计(统计数据不包括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网提供的有关资料,中国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6个地区的24条地震带上。这6个地区是:①台湾省及其附近海域,包括台湾东部带和台湾西部带;②西南地区,主要是西藏、四川西部和云南中西部,包括滇东-滇西带、腾冲-澜沧带、武都-马边带、康定-甘孜带、安宁河谷带、西藏察隅带和西藏中部带;③西北地区,主要是甘肃河西走廊、青海、宁夏、天山南北麓,包括银川带、六盘山带、河西走廊带、天水-兰州带、塔里木南缘带、南天山带和北天山带;④华北地区,主要分布在太行山两侧、汾渭河谷、阴山—燕山一带、山东中部和渤海湾,包括郯城-营口带、燕山带、山西带、渭河平原带和河北平原带;⑤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等地;⑥东北地区,主要指黑龙江省东南部和吉林省东北部。

中国的台湾省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西藏、新疆、云南、四川、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位于喜马拉雅-地中海地震带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相关的地震带上。

(二)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崩滑流)

我国崩塌、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性分布规律非常明显。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基础和根本原因。从地质方面分析,这些类型地质灾害重灾区一般分布在地形起伏大,构造活动强烈,岩、土体物理风化严重,地质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在降雨、地震、人类活动等条件触发下,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室2004~2010年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资料)统计(表1-2),我国地质灾害的地域分布和损失特点非常明显。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上海市等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这些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大地貌的第二级地貌阶梯的川东鄂西地区、湘西和云贵高原区、青藏高原东缘区、横断山高山峡谷区,行政区划上主要是西南地区的云南、四川、重庆、贵州省(市),中南地区的湖南、湖北、广西等省(自治区)以及华东地区的江西、福建、浙江等省。

表1-2 2005~2009年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统计

斜贯中国中部的辽、京、冀、晋、陕、甘、鄂、川、滇、贵地区,由于地处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向东部平原、丘陵过渡地带,地形起伏切割特别剧烈,同时许多地区暴雨强烈,加上人为破坏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动广泛而又严重,所以崩滑流特别发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动特别频繁,是我国崩滑流灾害严重的地区。在以下地区形成崩滑流密集区(带):

1)长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带。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辽宁的凤城、宽甸、岫岩,河北的青龙,北京的怀柔、密云等地区。

2)黄土高原密集区。主要为黄土滑坡,其次为泥石流。以西部的陇中高原和中部的陕北高原最严重,特别是在黄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铁路沿线尤为发育。

3)秦岭-大巴山密集区。以泥石流、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以白龙江和汉水流域最发育。

4)长江三峡密集带。以滑坡和崩塌(危岩)为主,其次是泥石流。广泛发育在宜昌—重庆之间的长江沿岸。

5)龙门山、横断山、五莲峰、乌蒙山密集区。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崩塌(危岩)次之。鲜水河、大渡河、安宁河、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流域最发育。

6)云贵高原密集区。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崩塌(危岩)。以澜沧江、元江流域最发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连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华南和东南沿海的仙霞岭、武夷山和台湾山脉的一些地区崩滑流灾害也比较严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活动主要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一些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而急剧发展,目前已广泛分布在我国大城市、城镇、矿区与铁路沿线。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带,引起地面下降与裂缝,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96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时引发不同程度地裂缝。据郑柏举(2010)资料,目前我国的沉降总面积约9万平方千米,而且仍然处于蔓延趋势,其中约80%分布在东部地区。地面沉降从地质角度看,容易发生在3种区域:三角洲和滨海平原、冲洪积平原及内陆盆地。体现在我国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条主要的地面沉降区(带):下辽河平原的沈阳-营口地面沉降区、北部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面沉降区、长江三角洲的嘉兴-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面沉降区、汾渭沟谷的太原-侯马-运城-西安地面沉降带。其中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是全国地面沉降最为严重的地区。

我国岩溶塌陷灾害十分严重。据全国地质灾害普查资料统计,全国有岩溶塌陷3000多处,塌陷坑约33200个,塌陷总面积330平方千米。中国岩溶塌陷广泛发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广西、湖南、贵州、广东、河北、江西、云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从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长白山—燕山—吕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东区域。该区域内可划分为两大岩溶塌陷分布区:秦岭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间盆地。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东山地、云贵高原和幕阜山、九岭山、罗霄山、南岭、粤北山地。

我国地裂缝类型复杂,除伴随地震、滑坡、冻融以及特殊土质的胀缩或湿陷活动产生的地裂缝外,主要是伴随构造蠕变活动而产生的构造地裂缝。构造蠕变地裂缝的分布十分广泛,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发育。在该区域中,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形成3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此外,在豫东、苏北以及鲁中南等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地裂缝发育带(区)。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

地面的剥蚀、侵蚀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严重的侵蚀形式以表层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带,虽然它总的水土流失、侵蚀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危害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国家,据调查统计,至20世纪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67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8%。长期以来,我国水土流失呈持续发展态势,其面积、侵蚀强度和危害程度不断加剧,全国平均每年扩展约1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广泛,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严重,长江、珠江中上游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比较严重。其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43万平方千米,年均侵蚀模数约8000吨/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总量为1316亿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6万平方千米,年侵蚀土壤为24亿吨。

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区域,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断上升趋势,近年来平均每年扩展2460平方千米。

全国现有各类盐渍土地99万平方千米,其中现代盐渍化土地37万平方千米,残余盐渍化土地45万平方千米,潜在盐渍化土地17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干旱地区、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区。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严重。

(五)火山灾害

火山灾害目前仅属于次要的,我国大多数火山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云南、黑龙江与台湾等边缘省份。目前我国有危险的活火山有3处,即长白山、腾冲和台湾的阳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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