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知应会
Ⅰ 躲避地质灾害应做何准备
(1)预先选定临时避灾场地。在危险区之外选择一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用地。要把地质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从危险区又迁到另一处危险区内。
(2)预先选定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通过实地踏勘选择好转移路线,转移路线要尽量少穿越危险区,沿山脊展布的道路比沿山谷展布的道路更安全。事先约定好撤离信号(如广播、敲锣、击鼓、吹号等),同时还要规定信号管制办法,以免误发信号造成混乱。
(3)落实公布责任人。要事先落实并公布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总负责人,以及疏散撤离、救护抢险、生活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通过村民大会、有线广播等办法,对拟定的避灾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必要时还应组织模拟演习,以检验避灾措施的实用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方案进行完善。
汛期要指定专人进行灾害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警,通知村民迅速转移(4)预先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有条件时,应在避灾场地预先搭建临时住所,使群众在避灾过程中拥有基本的生活条件。群众的财产和生活用品可以提前转移到避灾场所,这样既能方便群众生活又可减少财产损失。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雨具和常用药品等,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夜晚入睡后造成的损失更大。因此,暴雨期间,夜晚不要在高危险区内留宿。
Ⅱ 如何应对地质灾害
应对地质灾害的复具体途径如下:制
1、注重防灾和减灾。防灾,就是早发现,早避让,能搬迁就尽快搬迁;减灾,就是在项目建设选址过程中进行危险性评估,避免灾害的发生。
2、遇到灾害时,应沉着冷静,迅速撤离危险地段。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时报告灾情,没有电话通讯、汽车无法通行的地区,要立即派人将灾情报告政府。
3、应把地质灾害避灾搬迁放在各类搬迁的优先位置。群众一旦搬离隐患点,这里的地灾就不会对任何人产生生命威胁,这样便是从根源上防止了地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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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的分类有:
1、滑坡: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2、崩塌: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3、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识别: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4、地面塌陷: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Ⅲ 如何预防地质灾害
1、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内容可包括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种类、防治、预报、报告制度,如何安全选择村民住宅用地防范地质灾害,在雨季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灾害发生时如何处置及应急救灾等内容。各地可按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公开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张贴宣传画等效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灾减灾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抢险救灾能力。
2、建立气象预报预警制度。
地质灾害的发生大多与强降雨有关。建立气象预报预警制度,主要起警示作用,提醒被预警区的人员在下雨的时候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降雨引发的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其作用类似于雨天提醒大家带把伞。为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开展实际降雨量监测,一旦发现实际降雨量将要达到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界值,立即通知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居民采取措施,及时预防避让,减少损失。
3、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群测群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也是实践证明的、现阶段我国最直接、最有效的防灾减灾手段。必须动员民间力量,也就是发动群众搞好群测群防,及时发现灾情,及时上报灾情,及时处理灾情。群测群防如同在地灾危险区增加了成千上万个“灾害预警器”,有利于地灾防治工作的全方位开展,有利于提高防灾减灾效率和效果。要着手建立灾害预防体系,逐级落实责任,明确遇到什么情况要上报、报到哪儿。遇到紧急情况,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比如敲锣打鼓或高声呐喊,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不少地质灾害由降雨诱发,为此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是对地质灾害进行区域性的预测预报。因此,根据降雨气象预报,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条件,可以对那些主要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预报。由于气象部门的监测点多集中在市区和平原,在山区的监测点相对少。而地质灾害多发在山区,建立地质部门自己的降雨监测点迫在眉睫。
5、加强地质灾害工程实践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措旌,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②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Ⅳ 地质灾害应急常识有哪些
地质灾害的概念: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称为地质灾害。危害最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有泥石流、滑坡、崩塌等。 如何识别汛期的一些常见地质灾害: (1)怎样识别可能的崩塌体? 对于可能发生的崩塌体主要根据坡体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的特征进行识别。 通常,可能发生崩塌的坡体在宏观上有如下特征: ①坡度大于45度,且高差较大,或坡体成弧立山嘴,或为凹形陡坡;②坡体内部裂隙发育,尤其垂直和平行斜坡延伸方向的陡裂缝发育,并且切割坡体的裂隙、裂缝即将可能贯通,使之与母体(山体)形成了分离之势;③坡体前部存在临空空间,或有崩塌物发育,这说明曾经发生过崩塌,今后还可能再次发生。 具备了上述特征的坡体,即是可能发生的崩塌体。尤其当上部拉张裂缝不断扩展、加宽,速度突增,小型坠落不断发生时,预示着崩塌很快就会发生,处于一触即发状态之中。 (2)怎样识别滑坡体是否稳定? 在野外,从宏观角度观察滑坡体,可以根据一些外衣表迹象和特征,粗略地判断它的稳定性如何。 已稳定的堆积层老滑坡体有以下特征: ①后壁较高,长满了树木,找不到擦痕,且十分稳定;②滑坡平台宽、大、且已夷平,土体密实无沉陷现象;③滑坡前缘的斜坡较缓,土体密实,长满树木,无松散坍塌现象。前缘迎河部分有被河水冲刷过的迹象;④目前的河水已远离滑坡舌部,甚至在舌部外已有漫滩、阶地分布;⑤滑坡体两侧的自然冲刷沟切割很深,甚至已达基岩;⑥滑坡体舌部的坡脚有清晰的泉水流出等等。 不稳定的滑坡一般情况下具有下列迹象: ①滑坡体表面总体坡度较陡,而且延伸较长,坡面高低不平;②有滑坡平台,面积不大,且不向下缓倾和未夷平现象;③滑坡表面有泉水、湿地,且有新生冲沟;④滑坡体表面有不均匀沉陷的局部平台,参差不齐;⑤滑坡前缘土石松散,小型坍塌时有发生,并面临河水冲刷的危险;⑥滑坡体上无巨大直立树木。 (3)泥石流形成一般情况下具备哪些条件? 泥石流的形成一般情况下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陡峻的便于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丰富的松散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的水源。 遭遇泥石流时如何自救: ①沿山谷徒步时,一旦遭遇大雨,要迅速转移到附近安全的高地,离山谷越远越好,不要在谷底过多停留;②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特别留意是否听到远处山谷传来打雷般声响,如听到要高度警惕,这很可能是泥石流将至的征兆;③发现泥石流后,要马上与泥石流成垂直方向向两边的山坡上面爬,爬得越高越好,跑得越快越好,绝对不能往泥石流的下游走。 遭遇山体滑坡时如何自救: ①滑坡停止后,不应立刻回家检查情况。因为滑坡会连续发生,贸然回家,从而遭到第二次滑坡的侵害。只有当滑坡已经过去,并且自家的房屋远离滑坡,确认完好安全后,方可进入;②及时清理疏浚,保持河道、沟渠通畅。做好滑坡地区的排水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砍伐随时可能倾倒的危树和高大树木;③公路的陡坡应削坡,以防公路沿线崩塌滑坡;④救助被滑坡淹埋的人和物应将滑坡体后缘的水排开,从滑坡体的侧面开始挖掘,先救人后救物。
Ⅳ 躲避地质灾害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准备
● 预先选定临时避灾场地
在危险区之外选择一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用地。要把地质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从危险区又迁到另一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
汛期要指定专人进行灾害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警,通知村民迅速转移
● 落实公布责任人
要事先落实并公布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总负责人,以及疏散撤离、救护抢险、生活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通过村民大会、有线广播等办法,对拟订的避灾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必要时还应组织模拟演习,以检验避灾措施的实用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方案进行完善。
● 预先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
有条件时,应在避灾场地预先搭建临时住所,使群众在避灾过程中拥有基本的生活条件。群众的财产和生活用品可以提前转移到避灾场所,这样既能方便群众生活,又可减少财产损失。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雨具和常用药品等,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夜深入睡时造成的损失更大。因此,暴雨期间,夜晚不要在高危险区内留宿。
Ⅵ 地质灾害应急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 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Ⅶ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7)地质灾害应知应会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Ⅷ 地质灾害来临前应做哪些准备
(1)预先选定临时避灾场地。在危险区之外选择一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用内地。避灾容场地距离要近、地势要开阔,交通和用电、用水要方便。
避灾场地应安全方便
(2)预先选定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撤离路线要尽量少穿越危险区,沿山脊展布的道路比沿山谷展布的道路更安全。预警信号可以采用广播、敲锣、击鼓、吹号等方式,并规定信号管制办法。
选定撤离路线
设定预誓信号
(3)落实、公布责任人。要事先落实疏散撤离、救护抢险、生活保障等各项防灾避灾工作的负责人及总负责人,并通过村民大会、有线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布。对拟订的避灾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必要时还应组织模拟演习。
汛期要指定专人进行灾害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警
(4)预先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有条件时,应在避灾场地预先搭建临时住所,并准备好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雨具和常用药品等物质。暴雨期间,夜晚不要在高危险区内留宿。
Ⅸ 地质灾害发生后应该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为了抢险救灾并维护社会秩序,国务院或者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地震灾区实行下列紧急应急措施:
(一)交通管制;
(二)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统一发放和分配;
(三)临时征用房屋、运输工具和通信设备等;
(四)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应急措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灾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Ⅹ 地质灾害应急措施有哪些
广场、空地、草坪都是避灾的首选场合,地震灾害发生时,个人可以预备耐饥食回物如大饼馒头和答饮用水、咸菜、压缩饼干、香肠等等。发生较强地震时不要贸然跑出,可以躲到结实的墙体和高大家具之间的三角地带抱住头部坐下等待震动过去,紧急状态下可就势躲到电脑桌下...
其他地质灾害应该听从指挥疏散到安全地带,遇到山石滚落可蹲在坑洼处,遇到洪水要跑到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