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
⑴ 怎么签订企业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
看看你当地有什么具体要求:土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新农村建设与空心村治理,农村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业秩序;主要是这几方面吧。
⑵ 市(地)、县级防灾预案
主要应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和防灾专要求,圈定重点防范区段;属对重要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作出群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1)简要说明上年度地质灾害的灾情(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重要设施的破坏情况),汛后各隐患点的稳定性变化情况。
(2)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和防灾要求,圈定重点防范区段。
(3)对重要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
(4)作出群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⑶ 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现象)。
地质灾害的形成是致灾地质作用与受灾对象(人、财、物、设施)相遭遇的结果。没有致灾地质作用,灾害无法发生;而若致灾地质作用遇不到有价值的受灾对象,造不成损失,也不称为灾害。致灾地质作用是主导因素,受灾对象是被动客体。地质灾害的类型常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划分,而灾害大小则以受灾对象的损失大小进行评估。我国地质灾害种类很多常见的有10类30多种。
地质灾害可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进程,有的是逐渐完成的,有的则具有很强的突然性。据此,又可将地质灾害分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两类。缓变性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常有明显前兆,对其防治有较从容的时间,可有预见地进行,其成灾后果一般影响范围大,只造成经济损失,不会出现人员伤亡。突发性地质灾害突然,可预见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动式的应急进行,其成灾后果常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易发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可按照灾害种类划定,不同灾种其易发区范围不同,有点、带、区域性易发区。一般说,崩塌、滑坡易发区为点状;地裂缝易发区为条带分布;地面沉降、泥石流易发区呈区域性分布。易发区的划定要通过专业队伍进行地质灾害专门调查,按照易发区划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划定,并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认定。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致灾地质作用处于临界稳定状态或不稳定状态,有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地区。危险区需进行监测和应急调查,提出预防措施,危险区范围一般较小,且多指突发性灾害,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所影响的范围。危险区划定要通过专业队伍进行专门调查或勘查,对致灾地质作用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后划定,并经县(市)人民政府地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危险区应有明显预警牌和告示,以防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每年汛期前必须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这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一项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主要对省内重要城市、重点矿山、重要交通干线等灾害作出初步评价预测,对其防治提出原则建议;对影响特别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隐患点,尽可能提出较为具体的预报意见,提出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建议;作出汛期突发灾害陷患巡回检查计划。
市(地)、县级防灾预案,主要应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和防灾要求,圈定重点防范区段;对重要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作出群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针对不同地质灾害实行事先预报的一项基本制度。防治地质灾害应该是“预报”重于“治理”。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成灾范围、影响强度。预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5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5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各期预报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县以上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发布。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5号《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发生地质灾害后,要把准确情况迅速上报,其要求如下:
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地区(市)主管部门上报,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48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同时越级上报省主管部门,由地区(市)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将详情上报省主管部门;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省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在24小时内提交的速报报告,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①发生位置,包括行政区、县、镇、乡、村等;②发生时间、伤亡人数;③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④地质灾害类型;⑤地质灾害规模;⑥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⑦发展趋势;⑧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⑨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巡视制度】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5号《关于加强汛期地质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险情巡视制度,要求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汛期要组织技术力量对重点危险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发现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作现场调查、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督促当地政府采取必要的应急防灾措施。特别要加强连续降雨后或暴雨后的险情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当地人民政府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过程中,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起群众监测网络、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防灾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危险区管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将明显可能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区域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经所在地区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定、公布以后,国土资源部门应该根据公布的危险区范围在周界上、特别是周界的道路旁设立明显的危险区标志,如桩、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
(1)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若确需开展建设的,其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开展建设。
(2)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任何可能加剧、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内进行削坡、填土、开挖水渠等活动;在岩溶塌陷危险区不能超量开采地下水。
(3)责成危险区所在乡级人民政府编制地质灾害危险区防灾预案。
(4)责成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危险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原则】从我国国情出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促进经济发展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综合决策,保障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着重落实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坚持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制度,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形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东、中、西部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求】查明灾害险情是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前提。地质灾害实施防治工作前,为工程措施的选择、工程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要求等提供依据。必须做好勘察工作,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的险情状况,包括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原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活动状态、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并预测评价可能造成的危害。
要合理确定防治目标。防治工程的防治目标包括形象目标和安全目标。形象目标指防治对象的范围、部位;安全目标指经过工程防治所应达到的安全标准。
要多方案比选防治工程方案。方案比选的依据是地质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要妥善确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实行信息法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于顺利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务,又要不因施工扰动而对变形的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对每种新的或较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法,采用之前都要进行方法(工艺)试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阶段进行,以便根据前期效果修改后期工程设计。在施工中遇有地质情况与设计图所预计的不同或发生新的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监测工作。通过监测才能较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效果。监测内容依地质灾害的性质及防治措施而定,监测网一经建立,就要按预定期限,坚持连续监测,并须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做出定期动态评价;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非标准化特殊的地质工程。对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的素质有特别的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颁布实施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上述几项办法明确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三级资质单位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按现行管理程序,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甲、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对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进行调查、监测、分析、评估工作,主要评估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地质灾害危险性通过各种危险性要素体现。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历史灾害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要素有:灾害活动强度或规模、灾害活动频次、灾害分布密度、灾害危害强度。其中危害强度指灾害活动所具有的破坏能力,是灾害活动的集中反映,是一种综合性的特征指标,只能和灾害等级进行相对量度。
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指未来时期将在什么地方可能发生什么类型的地质灾害,其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以及危害的范围、危害强度有多大的一种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受多种条件控制,具有不确定性。地质灾害活动条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气候条件、水文条件、植被条件、人为活动条件等。历史地质灾害活动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具有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具有双向效应,有可能在地质灾害发生以后,能量得到释放,灾害的潜在危险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动特点,灾害发生后其活动并未使不平衡状态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灾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条件下将继续发生。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资源毁坏以及社会经济系统失控等一系列社会——经济现象称为灾情。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是指对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自然环境恶化,人类生命财产损毁或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环境发生严重破坏的现象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评估的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要素包括:致灾环境要素、地质灾害活动要素、受灾体要素、破坏损失要素。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有多种类型:根据评估时间分为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灾后总结评估;根据评估范围分为点评估、面评估、区域评估。
灾前预评估是对一个地区或一个潜在地质灾害事件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坏损失程度(期望损失)的预测性评估,它的目的除了为减灾决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外,还可对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依据;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都是在灾害发生后,对已经出现的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其目的是为及时、有效地进行抗灾救灾提供依据;点评估是指对一个地质灾害体或一个具有相同活动条件和特征的相对独立的灾害群的灾情进行评估;面评估是对一个具有相对统一特征的自然区域或社会经济区域进行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区域评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区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审批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所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就是对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导致工程建设场地及其附近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或者在已知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价和估量,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之所以会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成为地质灾害,基本有两种情形:一是工程选址不当,将居民点、重要工程选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地方;二是不适当的工程活动诱发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从而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如果在工程建设前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因工程选址不当或不恰当的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损失,这是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
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规范、约束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评估结果必须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批准手段时,必须持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凡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有专门资质的单位按统一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估工作。
⑷ 群测群防在农村地质灾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概述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
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
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地质灾害防治
条例》规定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这也是当前农村地质灾害减灾防灾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为了巩固多年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取得的工作成果,
2013
年
1
月
28
日,
云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
(云政发〔
2013
〕
20
号)
,
对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这是我们开展地质灾
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
一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概念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群众性预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统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相
对于重点地质灾害专门性防治而言的。
专门性防治是指由政府或企业专门投入经费
,
委托
专业部门、采用专业技术进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地质灾害
易发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防,及
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灾体变形、活动信息,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减少人员
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
“群测群防”
的基本含义是开展群众性的灾害预
测和群众性的灾害防御工作,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
广为人知,在此基础上依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和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广泛的群众性
防灾抗灾工作。实践已证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最有效
的方法之一。
(
二
)
群测群防的主要做法
汛期前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趋势,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落实监测点的防灾
预案,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同时,县、乡、村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从县、乡政府的管理责任人一直落实到村(组)和具体监测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通过这种责任制形式,明确了隐患点的具体责任人和监
测人,保证各隐患点的变化特征能及时被捕捉,有效地指导当地政府和受威胁群众防灾
避灾工作。
(
三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建立完善情况
起源: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开创先河,群众自发组织、落实监测人和责任
人、制定具体的预警方式。
雏形:
江西省
1998
年全省范围开展宣传和培训。对已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危险区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
推进:
1999
年开展县(市)地质灾害区划调查以来,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探索推
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模式。
⑸ 附录二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防灾减灾工作方法,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部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计划利用5年时间,将全国绝大多数重点山地丘陵县(区、市)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内容要求
(一)有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县(区、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县、乡两级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每年都有稳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实施。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对本县(区、市)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他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已有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乡镇国土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建设内容要求,组织县(区、市)开展建设活动。每年10月20日前,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完成“十有县”建设的县(区、市)开展验收,并将通过验收的县(区、市)名单报部。部以通报形式公布“十有县”名单。
三、政策措施
(一)为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部将在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及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县(区、市)被通报命名为“十有县”之后,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以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促使各地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⑹ “8·”新疆玛纳斯县芦草沟矿区泥石流
1 引言
2013年8月14日17~19时,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芦草沟矿区突降暴雨,形成洪水泥石流灾害。洪水泥石流对矿区内天安煤矿、园丰煤矿造成一定破坏,但因预警预报及时准确,在该次山洪泥石流爆发前,矿山值班人员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对受威胁人员实施了应急转移,未造成人员伤亡,成功避免50人、100万元财产损失。
此次洪水泥石流对矿区内的工业广场、职工宿舍、库房及电器设备等造成一定毁坏,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
接到灾情报告后,玛纳斯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等一行5人于8月15日早上10点赶赴芦草沟矿区调查灾情。要求矿区在清理矿区堆积物的同时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要做好进一步防范措施,建在沟谷的宿舍不允许居住工人,必须全部搬迁至办公楼安全地带,同时要加强对矿区上游沟谷的监测。
2 地质灾害灾情概况
2.1 基本情况
芦草沟为玛纳斯河上游支流,补给来源主要为冰川融雪水和大气降水,沟谷仅在春季融雪或夏秋雨季有短暂水流汇入玛纳斯河。此次产生泥石流灾害的沟谷为芦草沟支沟,海拔1000~2000m,沟向正北,沟谷纵坡降为270‰,流域面积约4km2。平时为干沟,降雨或融雪时沟内形成汇流。
矿区地层主要为二叠系和侏罗系的砾岩、砂岩、泥岩及煤层组成。泥石流物质来源多为坡积物、冲沟两侧风化崩塌坠落形成的碎屑物质和块石,两侧沟谷坡度在25°~45°,植被较发育。
8月14日玛纳斯南山矿区降水量在6~12mm,为中量降雨。由于山区多有局地强降雨,据查此次暴雨量为近10年来历史最大。灾害发生后,天安煤矿只是工业广场部分被洪水冲毁,损失较小。洪水泥石流堆积体将园丰煤矿矿区食堂南部80m长、5m宽、2m多深的泄洪沟填平,泥石流冲开矿区食堂附近的截洪坝冲入食堂北侧花园、职工宿舍、职工活动室等房屋,房间内进水达1m深(含大量泥沙)。洪水冲刷道路形成1.5m深的沟渠。洪水泥石流过后在职工宿舍区、工业广场平缓处堆积1~2m厚泥砂石块,粗略估计在1500m3左右,为小型水石流型灾害。
2.2 成因分析
玛纳斯县南部山区位于天山山脉北坡,降水较丰富,芦草沟泥石流灾害较发育,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泥石流灾害多发生在春季融雪和降水较为充沛的4~9月,此次暴雨量为近10年来历史最大,是引发泥石流灾害的主要因素。沟谷较狭窄,两侧山体坡度较大,十分容易形成汇流。矿区地层岩性为易风化的砂岩、泥岩,泥石流物质来源为冲沟两侧岩层风化剥落形成的碎屑物质坡积物和沟谷内以往堆积体。此次泥石流形成区和流通区界限不明显,受灾地点沟谷既有堆积也有侵蚀,沟谷既是流通区也是形成区。矿区沟谷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强降雨是导致此次泥石流灾害发生的最重要因素。
图1 沟谷内泥石流堆积体
图2 沟谷内受威胁的职工宿舍
图4 矿区及周边地貌(向南)
3 地质灾害巡查监测
3.1 日常巡查监测
玛纳斯县芦草沟矿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每年玛纳斯县国土资源局都要协助政府和矿山签订《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向矿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对各矿区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矿区工作人员的防灾避灾意识。针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疆国土资源厅在今年汛期专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了在建工程和矿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并进一步落实了矿山的防灾责任,在汛期雨季24小时值班监测,并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值班、动态监测记录等,确保了地质灾害防灾预警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了矿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2 灾害应急预警机制
自治区、昌吉州、玛纳斯县三级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均联合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2013年8月13日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联合发布了降雨气象过程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随后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了地质灾害预警区域内的相关乡镇场和矿区。8月14日17~19时,玛纳斯县芦草沟矿区突降暴雨,在该次降雨前,该矿值班人员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对受威胁的50人实施了应急转移,迁至矿区办公楼等安全地带。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玛纳斯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等一行5人于8月15日早上10点赶赴芦草沟矿区调查灾情。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要求矿山企业进一步做好防范措施,安排人员继续做好监测、值守工作。
4 地质灾害避险安置
因预警预报及时准确,在此次泥石流爆发前,矿山对受威胁的50人实施了应急转移,避让至矿山办公区安全地带,搬运部分生产资料。由于提前预报,防灾避险措施得力,泥石流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
灾情调查后,玛纳斯县国土资源局给天安煤矿和园丰煤矿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矿山聘请有关专家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在清理矿区堆积物的同时仍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要进一步做好防范措施,建在沟谷中的宿舍不允许再居住,必须全部搬迁至办公楼安全地带,同时要求加强对矿区上游沟谷的监测,一旦发现有发生地质灾害迹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 经验与启示
此次成功避险说明平时较扎实的地质灾害预防基础工作是关键。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是我们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1)扎实的地质灾害预警基础工作是关键。此次地质灾害发生前,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进行了较准确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矿山值班人员能够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从而避免了人员伤亡,减少了财产损失。平时较扎实的地质灾害预防基础工作是此次成功避险的最主要原因。
(2)要落实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人员并加强培训。随着经济发展,矿山开采活动日益增加,矿区地质灾害是近几年来新疆乃至全国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灾责任意识和防治避险知识培训是避免矿山人员伤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有助于逐步完善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可操作性的。
⑺ 如何填写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责任书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防治责任制、防灾预案编制制度、地质灾害登记制度、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三查”制度、报告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群测群防监测制度)
⑻ 新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
第一节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现状
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现状
新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工作起步较晚。截至2005年,主要工作内容为以下5个方面:
(一)群测群防系统建设与运行
本项工作始于2000年以来开展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截至2005年,已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县(市)共计33个,主要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
1.以县为单位建立了监测网
一级网—县级监测网;二级网—乡(镇)级监测网;三级网—村级监测网。
2.主要工作内容
(1)定期巡视,汛期来临前强化监测,主要对灾害体的变形量和位移量进行测量。
(2)出现险情时采取预警、避让等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其他缓解灾害发生的措施。
(3)以居民点为防治对象,明确监测范围和监测人,主要任务是目测灾害体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4)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5)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广而告之于民众。
(6)对监测网点的管理和运行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签订责任书;监测信息的及时反馈、分析处理、指导性意见的再反馈;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等。
(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速报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疆共出动300余人次进行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工作,提交调查报告40余份。
仅2003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先后共派出8个巡查和检查组,33人次,行程22100余千米,历时49天,并于3月31日~4月13日专门派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巡查组,重点对伊犁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州、昌吉州4个地(州)的新源县、巩留县等9个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巡查检查。上述工作的开展避免了已发生灾害点人员伤亡增多、财产损失加重、灾情扩大;及时发现了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及乡、村领导制定出预防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减少了生命财产损失。
通过巡查检查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的防治工作情况,采取与当地政府座谈等形式,提高了当地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保障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遇有灾情都能及时进行调查和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不定期工作简报形式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
(三)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主要开展的工作有:确定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灾害种类为区域群发突发性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采用空间预报预警类型;划分了预报预警等级、时间段及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区划及预报预警模式;制定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程序。
2003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首先在伊犁至托克逊后沟天山南北麓区域试运行发布。由于新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开展较晚,预报判据还未分析建立,采用专家分析方法进行预报。2003 年9 月15日~2003年9月30日,利用气象局内部信息系统进行了试运行发布,资料传送通过拨号进入气象局网络设置的上传下载专用文件夹,下载24小时降水预报等值线图,上传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图。
(四)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
年度汛期防灾预案编制制度始于1998 年,近年来覆盖面逐步扩大。2005年全疆14个地(州、市)均于2月上旬完成了本辖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当地政府,预案编制覆盖率达到了100%。防灾预案对全区14个地区、46个易发区段、百余处隐患点进行了预测,并提出了防御措施。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典型实例包括:巩留县莫乎尔乡小莫乎尔沟孔格亚夏东侧山体滑坡、新源县别斯托别乡恰普河牧业村别拉西滑坡,避免了24 人死亡、19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总结出了一套成功预报减灾的经验。
(五)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已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专项调查及相关调查成果,建立了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
(六)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治理工作
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阿勒泰将军沟泥石流;西沟煤矿、哈密硫磺沟煤矿、昌吉五宫煤矿、哈巴河赛都金矿、富蕴乔夏哈拉金铜矿、伊犁伊能煤矿、巴音郭楞州石棉矿、乌市老君庙煤矿等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防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管理上、技术上尚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节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
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一)群测群防系统建设与运行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按照“分步建立、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自治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十一五”期间,完成52个县(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与此同时,建立专业监测骨干网络,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专业设备进行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形成自治区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实现监测数据传输、自动处理。“十一五”期间,首先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两个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之后,完成北疆、东疆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的建设。
(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建成以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为主体的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中心,建成以各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各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构成全疆的应急反应系统。配置必要的专业设备,每年汛期前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各级防灾预案、群测群防网络、汛期值班、监测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对监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并提出处理对策,汛期后进行复查,总结经验,部署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1)正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主要区域为乌鲁木齐以及西天山南北地区。
(2)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灾种崩塌、滑坡、泥石流3种类型。
(3)预报等级按国土发 〔2003〕 229 号文件统一划分为5 级:1级为可能性很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其中3级在预报中为预报级(注意级);4级在预报中为预警级;5 级在预报中为警报级;1、2 级为不发布级。
(4)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的权限:发布警报(5 级)由厅领导审批;发布预报信息(3、4 级)由厅地环处处长审批;不发布预报预警信息(1、2 级)由厅授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地质环境监测院主管领导审批。
(5)发布对象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广大社会民众。
(6)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程序以及地质灾害和气象数据信息的传输、采集、汇总、分析和处理系统,引用最新的数据信息技术处理手段和方法,提高预报准确度。
(四)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
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并落实实施。对已编制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对地质灾害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反映地质灾害综合研究成果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准确地将这些成果和信息提供给政府决策并传播给广大公众,为新疆的经济建设服务。
“十一五”期间完成52 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监控中心站。通过互联网实现区级中心站与国家中心站信息数据共享,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国家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建成14 个地(州、市)级监控站。实现国家、自治区中心站与地、州、市级监控站的网络互联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相对完善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和互联网的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发布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
建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滑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通过详细的地质环境调查、灾害历史和降水历史资料分析、滑坡和气象水文监测等,研究滑坡灾害的形成机制,掌握滑坡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融雪水和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发生滑坡的临界降雨量、降雨强度和积雪深度,充分运用“3S”等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滑坡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完善巩留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建成巩留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远期推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经验。
二、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新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结合致灾的灾种不同和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害特点,在重点防治区内进一步划分出4个防治亚区,在次重点防治区内划分出2个防治亚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易发程度高的经济发达区、人口相对密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区。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进行工作部署。
(一)重点防治区(Ⅰ)
1.伊犁谷地山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分布于伊犁谷地黄土覆盖的中低山丘陵区和煤系地层区,面积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灾害在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尤为发育,地面塌陷灾害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均有分布。“十一五”期间,制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学校、农牧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
严禁已迁出危险区域的居民回迁。限制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建设且又无法避让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该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 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面积20598.30平方千米。
完成217、312、314国道山区段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划定危险区,建立警示标志,制定防灾预案,完成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312国道果子沟段地质灾害勘查。
在重要交通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严禁露天采矿活动,限制地下采矿活动;严禁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其他人类活动。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3)
该区包括准噶尔盆地西、北、东部、吐—哈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南部及天山南北麓的低山丘陵煤矿区分布段等。面积36353.38平方千米。
完成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的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和新建矿山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压覆占用制度。
严禁威胁城镇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采矿活动,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险区进行其他人类活动。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4)
主要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暴雨泥石流为主)、喀拉喀什河、西昆仑高山区及天山南北麓大河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为主),总面积25601.87平方千米。
完成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泥石流为主的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完成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治理和叶尔羌河、开都河山区段和库车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玛纳斯河等出山口段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以泥石流、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
严禁从事诱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
(二)次重点防治区(Ⅱ)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
分布在天山、昆仑山西段和阿尔泰山林带以上的中高山、极高山地带,面积135993.50平方千米。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多为良好的夏季牧场,局部地段存在采矿活动。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设立警示标志、实施避让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等预防工作,以避让为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2)
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昆仑山—阿尔金山北坡的中低山区等,面积105898.74平方千米。人类经济活动主要为矿业开发和牧业生产。
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采取以避让为主的防治手段,达到防灾减灾目的;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矿业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采用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Ⅲ)
包括全疆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面积1322012.15平方千米。低山丘陵区多为小型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地段存在滑坡;盆地平原区存在沙漠化、盐渍化。
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采取避让和生物工程措施对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土等自然资源,保护并逐步改善生态环境;采取退耕还林、还牧、还草、植树造林等措施,防治土地沙漠化;采取竖井排灌、井排与渠排相结合等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防治土壤盐渍化。
⑼ 大家有这个(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方案)吗急需~!
***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地质灾害机制和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土资源部《通知》建设地质灾害“十有县”要求,必须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成立组织(有组织):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局国土资源局矿管科(联系人:**,电话:********)。每年汛期前与各镇政府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落实经费(有经费):每年安排稳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编制规划(有规划):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应急预案(有预案):对县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更新制度(有制度):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包括: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广泛宣传(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及时预报(有预报):国土和气象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他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加强监测(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必须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做好完整的监测记录,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国土部门要在各镇国土所安排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增设监测仪器(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埋设警示标牌(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以便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二、创建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创建工作时间为2*****年*月至****年****月分四个阶段完成。
(一)准备阶段(*月**日-*月**日)
1、成立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2、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尽快确定需要补充或完善的工作任务。并根据各项工作的难易程度和用时的长短,确定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和先后顺序。
(二)建设阶段(6月21日—8月15日)
认真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具体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查和申报资料编制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总结前阶段创建工作,按照“十有县”建设标准逐一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编制申报“十有县”资料。
(四)申报阶段(9月1日—9月15日)
逐级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申报资料,并做好迎检工作。
三、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做好创建工作也是大幅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契机,因此,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省国土资源厅将于10月上旬对“十有县”建设情况组织验收,目前我县在“有规划”、“有手段”等方面对照 “十有县”标准还有较大差距,这也是创建工作的难点,因此,赶在9月底前完成创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立即行动,一刻不能松懈。同时,在实施各项任务中,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铺开,不留盲点,遇到疑难问题,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帮助解决。各镇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规模、威胁对象和应急措施等情况。重大隐患点安装的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观测,定期维护。各隐患点设置的警示标牌要求做到醒目、耐用和通俗易懂。
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点多面广,工作繁杂,必须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做到验收一次性通过。
(三)发挥“十有”作用,建立我县地灾群测群防长效机制
将“十有”标准作为今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体制建设标准模板,地灾防治的各项工作围绕“十有”开展,在实践中不断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十有”体系,保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新鲜血液,发挥其长效作用。
水平有限,抛砖引玉。
⑽ “十有县”建设验收要求
(1)有组织领导机构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2)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和办公场所。
3)每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书(县与各乡镇签订、乡镇与各村签订)。
(2)有“一规划两方(预)案”
1)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视情况定)。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视情况定)。
6)县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县国土资源局编制)。
(3)有稳定的经费渠道
1)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经费预算、可研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
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申请、应急费用财务明细表。
3)拨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监测经费的签名。
4)县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户搬迁工作的通知》(县、乡镇政府文件)。
5)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因地质灾害需整体搬迁安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文件)。
(4)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通讯录(专人值班并24小时电话畅通)。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记录(多年记录)。
3)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单位盖章)。
4)防灾避险明白卡(受威胁居民签字)。
(5)有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联络员
1)乡镇及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名单。
2)乡镇地质灾害隐患台账。
3)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4)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表。
(6)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文件)。
3)县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期间值班安排表(4月—9月)。
4)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
5)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督导书。
6)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7)有宣传画警示牌
1)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牌、贴有宣传画。
2)地灾隐患点所标示的转移路线。
3)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喇叭、铜锣等预警设备。
4)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
5)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图册、照片等。
6)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8)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1)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值班人员和办公场所。
2)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产品。
(9)有报警简易器材
1)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简易监测仪器。
2)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10)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1)县、乡(镇)国土资源干部工作的专业培训。
2)培训教材和举办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