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地质灾害
㈠ 丽水市大运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丽水市大复运建设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土石方填筑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等。
法定代表人:泮樟春
成立时间:2010-10-18
注册资本:4118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11000000383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浙江省浙江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石牛村石牛办事处内
㈡ 浙江丽水恒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浙江丽水恒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0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土石方填筑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等。
法定代表人:包雪芳
成立时间:2010-04-06
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11000000321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8弄4号201室
㈢ 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环境概况
1.地形地貌特征
丽水市位于武夷山系腹地,属山地地貌,除山间盆地和河谷外,海拔高度多在500米以上,千米以上山峰约3573座,相对高差在800~1500米,龙泉黄茅尖海拔1929米,青田温溪镇海拔仅7米,两者地形高差达1900余米。地势呈西南高,北东低,西南部中山广布,地形起伏差异大是丽水市地形地貌最大的特点。丽水市坡陡谷深,切割深度多在300~400米,形成许多三面群山环抱一面开阔的“V”字型狭长沟谷,巨大的地形高差、陡坡、深谷形成的陡峻临空面,往往有利于山坡物质势能的释放与能量转换,因而有利于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形成。加之植被不够发育,在暴雨径流冲刷时,极易把砂、石、土挟带到沟谷中,不利堆积,也是产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有利地貌。
2.地质条件
丽水市主要出露地层由老至新为:基底变质岩系(前寒武系)→侏罗系火山岩系→白垩系火山岩夹沉积岩系→第四系。经历多次造山运动和长期风化作用,岩层褶皱强烈、断裂节理发育,成为地质灾害发育的主要控制因素。
丽水市仅西部出露有前寒武系变质岩,其余大部分市为中生代侏罗系、白垩系的火山碎屑岩、次火山岩及陆源碎屑岩,在河谷及山间盆地中分布第四系的河床相或山麓相沉积层。燕山期中酸性岩浆岩较为发育,分布面积约500余平方公里,本市构造以断裂为主,火山构造亦十分发育。
基于岩性的不同,风化层厚度也有一定差异,变质岩区、白垩系陆源碎屑岩分布的低丘陵区及火山盆地内部风化层厚度可达数米至十余米,而侏罗系的熔结凝灰岩分布区和部分次火山岩、岩浆岩分布区地表风化层仅为数厘米至数十厘米,且界面明显,这给滑坡体的形成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广泛发育的古滑坡体、山前堆积物、崩积物连同风化壳物质共同为地质灾害的形成创造了物质条件。
频繁的地质活动产生的多期断裂构造面以及多组节理面将岩层(岩体)肢解成大小不同、形态各异的独立块体,在一定条件下这些独立块体脱离母体就有可能形成危及人类的地质灾害。
本市遍布的火山碎屑岩、陆源碎屑岩、变质岩中往往夹有泥岩、泥质粉砂岩及片理化薄层,当岩层出现侧向临空并在一定诱发因素的作用下顺层滑坡将会产生。
3.区域构造与地震概况
(1)区域构造概况:丽水市地质构造以断裂发育为特点,褶皱不明显。北东向、北北东向断裂,配以北西向断裂,形成构造形态的基本骨架。
北东向构造带由北东向变质岩基底断块隆起和一系列约50°方向压性断裂组成,主要有遂昌县昌裘至上定断裂,遂昌县城至大柘构造带,松阳县高亭至里庄构造带,庆元县竹口至龙泉断裂,龙泉市至缙云新建构造带,庆元县至青田海口构造带。
北北东向构造带由一系列10°~30°强烈断裂带及受它制约的北北东向白垩系构造盆地组成,主要有遂昌湖山至里东构造带,遂昌根竹口至龙泉大桂溪断裂带,云和县大岭头至庆元县中村断裂带,丽水市至景宁县构造带。
北西向构造带主要有遂昌县关塘至龙泉市安仁至景宁县白鹤断裂带,松阳县古市至景宁县渤海构造带,青田县海溪至石平川断裂带。
南北向构造带青田县境内吴岸至湖边断裂带。
(2)地震概况:丽水市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政和-海丰地震亚带,该地震带历史上曾发生过较大地震,亚带中庆元等地发生过5~5.5级地震,1574年至今400余年来虽有多次地震发生,但烈度均不超过六度,属基本稳定区,另据国家地震局南京地震大队分析,政和-海丰地震亚带在未来100年内可能出现的最大震级不会超过5级,对丽水市的影响为三度。另外,沿丽水-余姚深断裂带有基性岩、超基性岩呈串珠状产出,1917年3月1日、1976年3月30日及11月24日、1998年2月24日在庆元县-景宁县间、缙云县与仙居县交界处、丽水市莲都区水东和庆元县城东先后发生4.75级、1.6级、1.3级和3.7级。
综上所述,丽水市区域地质构造处于相对稳定,地震影响较小,对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产生不起主导作用。
二、地质灾害基本现状
1.以往地质灾害简况
据《丽水地区志》记载,丽水市自然灾害(主要指水灾)从公元656年(唐显庆元年)至1948年共发生31次(年),主要县(市)为丽水、青田、缙云、遂昌、松阳;1949年至1979年共发生6次(年),主要县(市)为青田、缙云、丽水、云和、庆元等。据现有资料统计,从1980年至1991年丽水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9起,1992至2002年共发生地质灾害67余起,主要发生区是庆元、青田、景宁、丽水等县(市)。
近十年来丽水市发生的重大规模的较为突出的地质灾害有:
(1)1992年8月31日,受16号台风影响,景宁县澄照乡岩下村多处诱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造成死亡13人,重伤8人;同日在该县大地乡叶坑下村发生特大泥石流,造成死亡7人、失踪2人。
(2)1994年12月23日,由于地表遭受乱采滥挖,加之连日降雨,致使龙泉市小梅萤石矿区整条巷道塌陷,死亡7人。
(3)1995年10月8日,330国道线青田腊口段发生山体崩塌,造成一辆正在行驶的瓯海至金华客车被压,死亡37人。
(4)1996年8月1日,受8号台风影响,本市普降大暴雨。青田县石平川和青田钼矿遭受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死亡57人,多人重伤。同日,青田县的其他乡镇也发生多起地质灾害,死亡多人,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5)1998年6月22日景宁县毛洋乡滑坡-泥石流,冲毁民房14幢,死亡19人,4人失踪。
(6)1999年3月25日在省道丽浦线(云和境内)43千米+800米处发生公路边坡崩塌,造成紧水滩电厂厂车坠入石塘水库,导致18人死亡。
(7)1999年4月21日在金温铁路(缙云境内)100千米+770米处发生山体崩塌,造成从杭州开往温州的603次列车6节车厢脱轨,5人受伤,毁损路基160多米,铁路中断运行29小时。
(8)2002年8月15日遂昌蔡县坑发生滑坡-泥石流,导致3人死亡。
2.隐患点及分布
据初步实地调查证实,目前有地质灾害迹象并有少量滑坡发生,有可能诱发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达335处,直接威胁着全市205个村庄2500余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中处于蠕动发育状态,已出现地裂、塌陷等现象,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主要隐患点30余处,即:
庆元苏湖乡包谢
庆元举水乡张地
庆元县淤上乡圹根等村
庆元隆宫乡张地
庆元县安南乡坑节、山圹等村
庆元县竹口镇新窑
云和县朱村乡上湾
云和乡崇头柳山头
云和县黄源乡荫桥坑
松阳县玉岩镇乌岩
景宁县澄照乡岩山
景宁县大地乡叶坑下
景宁县鹤溪镇岭脚
景宁县英川镇董村
景宁县雁溪乡岙头村
景宁县外舍乡双坑
景宁县鸬鹚乡茶亭对村
龙泉市龙渊镇牛头岭
龙泉市龙渊镇宫头、剑湖
缙云县石笕乡流坑
莲都区丽新乡小陶
青田县鹤城镇山头
青田县山口镇腊口矿饶士工区
青田县船寮镇白山
青田县黄洋乡石平川
青田县黄洋钼矿区
青田县万山乡关坑
青田县贵岙乡洪岩头
青田县舒桥乡西武头
遂昌县金竹下坪头
另外,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土流等灾害并造成损失的其他隐患点还有:如青田县山口镇彭山、景宁县桑溪、金温铁路及丽缙复线等交通干线不稳定边坡等27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质灾害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㈣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简介
2006-1-16 11:19:14 阅读2199次 编辑:管理员
叶杰耀,男,1954年月出生,汉族,浙江松阳人,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历任松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青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云和县任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丽水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丽水地区计委任主任、党委书记;丽水市土地管理局任主要负责人、党组副书记。2001年3月,任中共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勇跃,男,1955年6月出生,汉族,浙江丽水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任解放军合肥电子工程学院战士、出纳、区队长、副指导员;丽水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副科长、科长;缙云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常务副书记;丽水地区矿管局副局长;丽水市矿管局负责人。2001年4月任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6年1月6日任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
叶汝明,男,1955年3月出生,汉族,浙江景宁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专学历。历任南京军区后勤部某部任勤务连班长,排长、机关助理员;南京军区金华中国人民解放军122医院副连职;中国人民解放军景宁县人武部助理员;景宁县人武部任军事科副科长,党委委员、政工科长、部长、部党委副书记;景宁县委委员、常委(丽水军分区党委委员)、景宁县人武部部长、党委副书记;丽水地区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5月任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党委委员。
张康,男,1955年6月出生,汉族,浙江乐清人,1971年3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农业大学农经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任丽水地区农业局农村科干部;浙江农业大学农经专业学生;丽水地区农业局农经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丽水地委组织部组织科长;龙泉市委组织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2年12月任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储备中心主任。
李锋,男, 1960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温岭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任龙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龙泉市八都镇镇长助理、副镇长、镇长;龙泉市委机构改革办公室干部;丽水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行业管理科科长、局党组成员;丽水市莲都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副局长(挂职)。 2003年12月任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章旭,男,1964年7月出生,汉族,浙江丽水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炮兵工程学院导弹阵地机电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任云南省建水县80402部队士兵、西安第二炮兵工程学院学员、80402部队排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政治部干事、副科长、科长、营政治教导员、政治部副主任;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局办公室副主任、局办公室主任、2005年4月任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处处长,党委委员。
领导班子成员
2004-5-27 16:42:59 阅读2948次 编辑:管理员
局党委书记、局长:叶杰耀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勇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叶汝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 康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 锋
党委委员、人事教育处处长:章 旭
内设机构
2004-5-27 16:53:54 阅读1784次 编辑:管理员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下设一个分局、十一个行政处(室),分别为莲都区国土资源分局、市国土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执法监察处、政策法规处、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管理处、地籍管理处、矿产资源管理处、地质环境处、监察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2006-4-18 17:16:59 阅读732次 编辑:管理员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及重要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保卫以及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编制国土资源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成果项目的鉴定和推广,组织对国土资源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开发、利用和推广;制定并实施国土资源宣传工作计划。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和管理干部;负责局机关、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副科以上领导(含非领导职务)的人事档案管理;承担局机关、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
(三)计划财务处
编制并落实年度预算指标,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国土资源有关规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做好市级土地、矿产资源规费的征收;承担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对全市国土资源规费、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负责统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
(四)执法监察处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及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制定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土地及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和国土资源监察队伍建设;承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咨询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
(六)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处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等专项规划;参与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农用地转用规划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农地保护、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等有关政策性规定;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农地转用报批,承担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使用)方案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承办与转用或征收同时上报的土地供应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实施市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七)土地利用管理处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作价入股、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承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组织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质;承担土地评估价格的初审;承担土地等级评定的审核工作;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和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监督管理;承担企业转制的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工作;承担供地方案的审核及上报审批的各类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
(八)地籍管理处
组织实施全市地籍管理规定、地籍管理技术规范和权属管理办法,承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终止等的权属管理;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指导组织全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承办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九)矿产资源管理处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采矿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招投标和拍卖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负责选矿许可证的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调处重要采矿权权属争议、纠纷;指导全市矿产督察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管理矿床工业指标;组织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认定评审结果;组织矿产资源储量年检和储量审计;管理全市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规划、计划;管理地勘活动,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
(十)地质环境处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地质环境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指导县(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参与与地质环境有关的重点建设项目、易造成地质环境问题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的审查报批;负责地质灾害区的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地质环境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组织监督指导工作;监督矿泉水和地热水的开发利用,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地质环境监测管理与信息服务。
(十一)监察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
市国土资源局莲都分局属市局派驻莲都区承担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机构。
公务电话
2007-3-7 11:58:54 0 阅读117次 编辑:管理员
市国土局
办公室:2668180
人事教育处:2668012
计划财务处:2668031
执法监察处:2668058
政策法规处:2668036
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处:2668068
土地利用管理处:2668079
地籍管理处:2668199
矿产资源管理处:2668085
地质环境处:2668088
监察室:2668057
莲都区国土资源分局
办公室:2668150
直属事业单位
2004-12-6 15:17:43 阅读1719次 编辑:管理员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八个:
丽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丽水市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
丽水市国土资产管理所(丽水市国土资产交易中心)、
丽水市国土勘察测绘规划院(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
丽水市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丽水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丽水市土地登记所。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
2004-5-27 16:37:00 阅读820次 编辑:管理员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施市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监督检查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等工作。
(七)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从事土地评估和土地勘测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各类农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业权市场;制定全市采矿权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采矿权招投标和拍卖,审批采矿权转让申请;收取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九)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验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十)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收取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一)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它资金的使用。
(十二)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领导莲都区国土资源分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对国土资源相关中介机构和其他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摘自《丽政办发[2001]54号》文件
㈤ 台风暴雨影响区的地质灾害
2.4.1 我国台风暴雨影响区地质灾害概况
我国登陆台风( 泛指热带气旋) 年均 8 ~9 次,是世界上登陆台风最多、灾害最重的国家之一。台风具有发生频率高、突发性强、影响范围广、成灾强度大等特点。在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台风带来的特大暴雨易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统称为“地质灾害”) ,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台风登陆时,受到地形抬升作用,往往会使暴雨强度加大,更增大了在迎风坡山地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4.1.1 台风暴雨影响区的确定
根据 1960 ~2003 年我国热带气旋平均年降雨分布,我国登陆台风的主要降雨影响区域在东部。我国大的地貌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过渡地带结构,将台风平均年降雨量大于10mm 的区域作为台风影响区( 图 2.7,图 2.8) 。此地带平均海拔在 1000m 以下,主要包括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浙闽丘陵和两广丘陵,总面积达 182 ×104km2。此区域即本节的研究区。
图 2.7 我国热带气旋年降雨分布( 1960 ~ 2003 年)( 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 2.8 台风影响区及区内地质灾害分布
2.4.1.2 资料来源
本节使用的气象和地理信息数据主要包括:
1) 1 ∶ 25 万数字高程数据,来自国家测绘局。
2) 1 ∶ 50 万岩性数据与 1 ∶ 10 万土地利用数据的综合分析,来自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数据库。
3) 分月的植被覆盖度数据,来自国家气象中心。
4) 1990 ~ 2003 年 20h 逐日雨量观测数据,来自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5) 1990 ~ 2003 年台风影响区内 7985 个地质灾害事件数据来自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2.4.1.3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空间分布特征
我国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在区域分布上与台风降雨分布有很好的对应关系,江西、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是台风降雨集中的地区,同样也是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地质灾害密度相对高的中心主要集中在浙江南部的雁荡山和扩苍山区、福建南部和广东南部,以及江西、广东和湖南交界地区的南岭一带山区。随着台风降雨向内陆逐渐减少的趋势,由台风造成的地质灾害也向内陆逐渐减少。
根据诱发地质灾害的降水条件的不同,可以将地质灾害划分为台风和非台风因素( 如前汛期降雨、梅雨期降雨等) 诱发的地质灾害事件。据 1990 ~2003 年登陆我国的台风降雨以及地质灾害事件资料,在研究区内,除上海外,其他省( 区、市) 都有地质灾害发生,且长江以南诸省( 区、市) 明显多于北方地区( 图 2.9) 。地质灾害发生频次百分比最高的是江西省,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32%; 湖南也是地质灾害高发省,占到灾害总数的 14%; 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是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湖北各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图 2.9 台风影响区内各省份地质灾害发生频数分布
就诱发原因来看,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发生最多的前 3 个省仍然是江西、湖南和福建,分别占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总数的 31% ,16% 和 13% 。与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形成对比的是,一半以上的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在浙江和福建,分别达到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总数的 26% 和 25% 。广东和湖南也是受台风影响严重的省份,各占台风诱发灾害总数的 15% 。在湖南,台风和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比例相当,而在江西、广西、安徽和湖北,由于地处内地,主要受来自西部、北部和南部的降雨系统影响,由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相对较少。
2.4.1.4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时间分布特征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分布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台风诱发地质灾害从 5 月份开始出现( 图 2.10) ,并以 7,8,9 月份为多,这与台风发生季节相吻合。而由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则从 3 月份就开始出现,5 月份华南前汛期降雨开始,随着降雨增多,地质灾害也开始增多,并在 6 月份达到高峰期,这时总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非台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均达到各自峰值 36%和 42%。6 月下旬到 7 月江淮梅雨开始,主要雨带北抬到江淮、黄淮一带,由于这一区域平原区居多,尽管是雨季,总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非台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已降到各自的次峰值,而台风地质灾害已显著增加。到了 8,9 月份的台风季节,台风诱发地质灾害也达到全年的峰值 35.6%和 35.4%。台风地质灾害的高发期较非台风地质灾害高发期滞后2 ~ 3个月。
图 2.10 台风影响区内逐月地质灾害发生频数分布
2.4.1.5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与非台风地质灾害易发性条件分析
对比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台风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影响因子高程、高差坡度和土地利用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 图 2.11,图 2.12) 。
图 2.11 高程影响对比分析
图 2.12 土地利用影响对比分析
如高程因子,台风地质灾害有超过10%发生在高差0~100m区间内,而非台风地质灾害只有不足7%发生在这个范围内,同时在大于350m高差以上,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大于非台风因素。在坡度和高程因子的统计中同样发现台风较非台风地质灾害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对土地利用的统计发现,在台风过程中发生在林地背景下的地质灾害比例大于非台风过程,这可能和台风的强风作用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强风对树林的摇曳,容易使林木根系松动,从而导致入渗增加,加速斜坡失稳的进程;而强风对低矮灌木的影响明显减小。
计算表明,台风地质灾害信息量大于非台风地质灾害信息量的面积,即台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于非台风地质灾害危险性。说明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研究区内诱发地质灾害的脆弱性增加,即在一般降雨条件下偏稳定的区域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向不稳定趋势发展。另一方面,深入内陆后这一特征逐渐消失,这与深入内陆后台风的影响逐渐减小有关。
2.4.2 台风暴雨与地质灾害
2005年,我国大陆地区共受到9次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的影响,其中有8次台风在我国沿海地区登陆,另外,在越南登陆的0516号台风“韦森特”,对海南省造成一定的影响(表2.1)。
2005年影响我国的9次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共造成7074.6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414人(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937.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53.3×103hm2,绝收面积501.1×103hm2;倒塌房屋32.4万间,损坏房屋103.9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99.9亿元。先后有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等15个省(区、市)受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海南等8个省(市)遭受两次以上台风袭击。
2005年的9次台风中,对我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最严重的台风依次为“麦莎”、“泰利”、“卡努”,造成人员死亡情况最严重的台风依次为“龙王”、“泰利”、“麦莎”。
表2.1 2005年影响我国大陆地区的台风
2004年“云娜”台风带来的过程降雨量达917mm,24h降雨量874.7mm,12h降雨量661.8mm,突破历史最高纪录,在浙江省乐清市北部地区造成大面积山洪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005年,受0513号台风“泰利”的影响,大别山东、南麓的局地过程降雨量达400~600mm,安徽省金寨、霍山、岳西和太湖四县相连的狭长地带发生群发型崩塌-滑坡-泥石流3096处,共造成41人死亡,倒房9467间,毁地80380亩。
2005年,0505号台风“海棠”、0509号台风“麦莎”、0513号台风“泰利”、0515号台风“卡努”等多次台风暴雨袭击,浙江省温州、丽水等区域群发型地质灾害严重。温州市文成县石垟乡过程雨量达400.8mm,灾前3h雨量175.1mm,引发的滑坡-泥石流造成石门村和驮龙村分别死亡5人、11人,受伤多人。
2005年,遭受0505号台风“海棠”、0513号台风“泰利”等台风暴雨袭击,福建省霞浦县水门乡7月19日一日降雨量达832mm,过程降雨量1059mm。北部山区顺昌县杉木、毛竹等广泛分布的山坡地暴雨引发大面积滑坡泥石流。
2006年7月14日,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的影响,湖南省郴州市11个县(市、区)发生山洪和地质灾害。福建省龙海市程溪镇和山村强降雨引起泥石流,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7月14日,福建省漳浦县中西林场强降雨引起滑坡,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
2006年7月25~27日,受第5号台风“格美”(Kaemi)外围影响,安徽省霍山县集中强降雨达221mm,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169处,倒塌房屋数百间,造成318省道一度中断。岳西县最大降雨量为267mm,引发了地质灾害36处,造成死亡2人、失踪1人、伤1人,倒塌房屋数百间。
2.4.3 基本认识
1)登陆台风主要影响我国东部地区,台风地质灾害集中出现在6~8月。台风影响区包括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浙闽丘陵和两广丘陵,总面积达182×104km2,其中台风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广东和湖南四省。
2)选取高程、高差、坡度、岩性、断层密度和土地利用作为主要因子,利用信息量模型分析评价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并进行危险性分区。分析结果显示,浙江中南部、江西南部、西部和东部以及广东北部和福建西部都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较高的区域,这与地质灾害历史事件的分布是一致的。
3)对比台风和非台风区域地质灾害影响因子如高程、高差、坡度和土地利用,发现高程、高差和坡度对台风地质灾害较非台风地质灾害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土地利用统计表明,台风过程中林地区域的地质灾害比例大于非台风过程。
4)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其影响区内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增加,即在一般降雨条件下偏稳定的区域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向不稳定的趋势转化,随着向内陆深入,这种趋势逐渐减弱。
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报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增刊第 6 期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十有县”建设,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开展 “十有县”建设,有效提升了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9〕46 号)精神,部决定公布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等 471 个县 (区、市)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 “十有县”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地区以他们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
(共 471 个)
河北省 (15 个):
石家庄市元氏县,保定市曲阳县、满城县,秦皇岛市卢龙县、山海关区,唐山市丰润区、古冶区、开平区,张家口市怀安县、万全县、涿鹿县、蔚县、产业聚集区,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
山西省 (4 个):
大同市左云县、灵丘县,晋城市高平市、陵川县
辽宁省 (8 个):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葫芦岛市绥中县,锦州市凌海市、黑山县、北镇市、义县,抚顺市新宾县,沈阳市康平县
吉林省 (13 个):
德惠县、农安县、榆树县、永吉县、舒兰市、延吉市、安图县、龙井市、珲春市、和龙市、图们市、抚松县、长白县
江苏省 (14 个):
南京市下关区、鼓楼区、六合区、玄武区、雨花台区、高淳县、溧水县,镇江市丹阳市,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高新区、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淮安市盱眙县
浙江省 (20 个):
临安市、建德市、余姚市、宁海县、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龙湾区、永嘉县、平阳县、洞头县、诸暨市、嵊州市、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衢州市衢江区、衢州市柯城区、仙居县、丽水市莲都区、遂昌县、云和县
安徽省 (7 个):
祁门县、石台县、贵池区、怀宁县、太湖县、繁昌县、裕安区
福建省 (25 个):
福州市长乐市、连江县、罗源县、晋安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宁德市福安市、霞浦县、古田县、莆田市仙游县、荔城区、秀屿区,漳州市诏安县、漳浦县、云霄县、龙海市,三明市泰宁县、建宁县、明溪县、宁化县、梅列区、三元区,南平市政和县、松溪县、光泽县
江西省 (27 个):
上饶市信州区、横峰县、弋阳县、鄱阳县、万年县,抚州市东乡县、南城县、金溪县、崇仁县、临川区,九江市湖口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庐山区,吉安市泰和县、井冈山市、永丰县、万安县,赣州市章贡区、宁都县、寻乌县,宜春市樟树市、万载县、靖安县,萍乡市莲花县,南昌市安义县
山东省 (14 个):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市,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莱阳市,长岛县,莱芜市钢城区,淄博市临淄区
河南省 (19 个):
郑州市荥阳县、上街区,洛阳市伊川县、嵩县、宜阳县,三门峡市陕县、渑池县,信阳市光山县、固始县,平顶山市鲁山县、郏县,驻马店市遂平县、确山县,许昌市长葛市,焦作市修武县,南阳市淅川县、内乡县、桐柏县、南召县
湖北省 (23 个):
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咸宁市嘉鱼县,孝感市大悟县、安陆市、孝昌县、云梦县,鄂州市鄂城区,黄冈市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红安县、团风县、黄州市,宜昌市当阳市,襄阳市宜城市,荆门市钟祥市、京山县,随州市随县、广水市,十堰市武当山特区
湖南省 (40 个):
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县、望城县,衡阳市南岳区、衡南县,株洲市炎陵区、攸县,湘潭市韶山市,邵阳市洞口县、邵阳县、城步县,岳阳市湘阴县,常德市澧县、临澧县,张家界永定区,益阳赫山区,郴州北湖区、宜章县、安仁县、嘉禾县、临武县、桂东县、桂阳县,永州零陵区、祁阳县、蓝山县、江永县,怀化洪江区、洪江市、会同县、中方县、新晃县、通道县、靖州县,娄底娄星区,湘西州古丈县、龙山县、凤凰县、泸溪县、保靖县
广东省 (36 个):
广州市荔湾区、白云区、从化市,佛山市三水区,韶关市始兴县、南雄市,河源市龙川县、紫金县,梅州市五华县、蕉岭县,惠州市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汕尾市陆丰市,江门市新会区、恩平市,阳江市阳春市、阳东县,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肇庆市高要市、德庆县、封开县、广宁县,清远市阳山县、英德市、连州市,揭阳市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云浮市云城区、罗定市、云安县,顺德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8 个):
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田阳县,那坡县,凌云县,西林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乐业县,靖西县,百色市右江区、陆川县,兴安县,临桂县,阳朔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南丹县
海南省 (9 个):
琼海市、万宁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乐东县
重庆市 (20 个):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合川区、双桥区、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
四川省 (22 个):
成都市新津县、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县,自贡市富顺县,泸州市合江县,德阳市广汉市,绵阳市北川县、梓潼县,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
贵州省 (14 个):
贵阳市清镇市、小河区、白云区、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关岭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镇远县、剑河县、三穗县、黎平县、榕江县,黔西南州册亨县、望谟县
云南省 (47 个):
昆明市安宁市、石林县、富民县、晋宁县、嵩明县,昭通市鲁甸县、永善县、绥江县,曲靖市富源县,玉溪市澄江县、江川县、通海县、峨山县、元江县,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楚雄州楚雄市、牟定县、武定县、禄丰县,红河州蒙自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弥勒县、屏边县,文山州砚山县、广南县,普洱市宁洱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大理州大理市、鹤庆县、祥云县、洱源县、云龙县、弥渡县,德宏州瑞丽市、梁河县,丽江市古城区、宁蒗县,怒江州兰坪县、泸水县,临沧市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
西藏自治区 (5 个):
日喀则地区亚东县,林芝地区察隅县、波密县,昌都地区芒康县,山南地区洛扎县
陕西省 (17 个):
西安市周至县、高陵县,渭南市华阴市、潼关县,宝鸡市陇县、凤县,咸阳市泾阳县、永寿县,汉中市勉县,铜川市宜君县,商洛市丹凤县、山阳县、柞水县,榆林市清涧县、子洲县,延安市宝塔区、宜川县
甘肃省 (29 个):
兰州市红古区、安宁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瓜州县,玉门市,武威市凉州区,景泰县,岷县,天水市麦积区,秦安县,和政县,积石山县,成县,两当县,徽县,西和县,礼县,康县,宕昌县,卓尼县,庆阳市西峰区,华池县,平凉市崆峒区
青海省 (14 个):
大通县、湟中县、互助县、化隆县、乐都县、同仁县、德令哈市、贵德县、同德县、门源县、祁连县、玉树县、杂多县、玛多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个):
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 个):
伊宁县、伊宁市、昭苏县、库尔勒市、和静县、且末县、轮台县、若羌县、乌恰县
㈦ 主要诱发因素
地质灾害的形成、发育与诱发产生过程均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社会)因素的制约。
一、气候条件
丽水市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型,气候特点是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降雨量在1427~1740毫米,雨日163~179天。每年4~5月为梅雨季节,7~9月为台风季节,每年的降水在6~8月份较为集中,在台风季节日降雨量最大时超过340毫米(1996年8月1日,青田)。丽水市春末夏初节季往往出现连续降雨,1998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庆元、景宁县连续降雨10天,降水量达到865毫米,庆元、景宁、龙泉等县(市)发生地质灾害百余起。
据《丽水地区志》,中低山区和东南部青田县暴雨较多,日降水量50~100毫米,庆元、龙泉、青田县(市)南部,平均年4~8天,其他县(市)2~4天,局部山区5~7天;日降水量100~150毫米,青田县每年1天,龙泉、庆元县(市)平均每年0.5~1天,其他县0.5天以下;日降水量大于150毫米,青田县为3~5年一遇,其他县(市)局部3~10年一遇,4~9月份暴雨日数占全年暴雨日数90%左右,其中6月份最多,占全年20%~40%。东部青田、缙云县7~9月台风期,暴雨较多,暴雨日数占全年暴雨日数50%~60%;西部庆元、龙泉、遂昌县(市)3~6月份春季和梅雨期暴雨较多,暴雨日数占全年暴雨日数60%~70%。
从丽水市气候条件特征看,梅雨期降雨强度不大,但持续时间长,是地质灾害易发生期;台风期降雨强度大,受台风侵袭次数较多,是地质灾害的频发期(表8)。
表9与各类生产活动有关的地质灾害点统计表
人为因素以多种方式参与了丽水市大多数地质灾害点及灾害隐患点的发育形成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人类经济活动
丽水市地质灾害加剧意味着地质环境开始逐步恶化。人类经济活动频繁,尤其是人口迁移等加剧了环境地质变化,对地质环境产生了不良后果。如地质灾害频发区景宁花岗岩分布区,据有关部门调查表明,在岩体出露的195平方公里范围内,相对海拔较低,地势较缓,风化壳发育,土壤层厚,水源丰富。历史上曾是丽水市较理想的人类生活栖息地之一,至今仍是景宁县经济较发达市,工农业产值占全县的70%以上。目前,在这块不到全县国土面积10%的土地上居住着全县30%以上的人口,绝大部分的坡地被开垦成农田和经济林带,原始灌木林被伐夷尽,表土层尽遭破坏,土壤肥力下降,土层蓄水能力弱,雨季洪水汛猛,枯季河谷干涸,又因不稳定的厚层状全风化层裸露地表,众多的屋基、道路和水渠开挖,山体边坡严重失稳,每遇暴雨,大量雨水下渗,极易引发泥石流和山体滑坡。1992年及1994年,曾发生过两次规模较大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造成4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上亿元。至今,仍有多处滑坡处于蠕动状态。类似这种在一定的地质单元区域内灾害频发的重灾区,在丽水市范围内还有庆元县淤上地区、青田县石平川地区等。这说明丽水市的地质环境有快速恶化的趋势。
2.工程经济活动
(1)不合理劈坡:受山地、丘陵地形条件的限制,丽水市的交通设施改造,城镇、乡村住房和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往往会出现人工高陡劈坡施工,把原来斜坡坡脚切得很陡。其中一些高劈坡、深开挖工程,因未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之勘察资料不准确、边坡治理方案不当、施工质量低劣或者根本就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等原因,使边坡的自然平衡状态遭到严重破坏,导致斜坡上产生滑坡或崩塌。如青田腊口段公路边坡、崩塌,云和石塘段公路边坡崩塌,丽水330复线银场段山体滑坡等。
(2)物质和能量的人为异常聚积、释放与转化:人为堆积物的坍塌:人为的堆积物如矿渣、尾矿、建筑垃圾等,本身是一种人为的载荷聚积。在重力失衡及一些外来因素诱发下,往往形成能量快速释放并以滑坡、泥石流的形式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由于无组织零乱地开矿、采石、取土,不仅导致许多地方千疮百孔,有损环境美观,而且破坏了地形、降低了斜坡的稳定性,为滑坡、崩塌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在重力失衡和外来因素诱发下极易形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如庆元县铅锌矿废渣坍塌形成泥石流灾害,造成1人死亡和大量农田毁坏。青田县黄洋钼矿拦渣坝和尾矿库坍塌形成泥石流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整条小流域遭受毁坏性的打击。此外在雨季中山区梯田管理不善而造成梯次性坍塌汇成的泥石流也可形成巨大灾害,如景宁县岩下和叶坑下两起滑坡-泥石流,等等。
人工填土形成的不均匀沉降及地表变形:建筑施工过程中基底清淤不彻底、人工填土物质成分不均一且未经压实,往往使物质能量转换失衡形成不均匀沉降及坍塌,严重威胁上覆建筑物的稳定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典型事例如:庆元县二中地基不均匀沉降、蠕变引起的建筑物开裂,教学楼和宿舍成为危房。
爆破施工破坏边坡与山体稳定性:连续爆破释放的能量除达到施工目的外,同时破坏了岩体、边坡、山体、采(矿)场的结构及稳定性。失衡的逐渐积累导致片帮、冒顶、崩塌,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如龙泉市小梅萤石矿的大冒顶;部分公路边坡坍塌等。
水库水位频繁变化形成岸边再造:丽水市水电资源丰富,水电站的蓄水和发电往往造成库区水位频繁变化。水库回水的侧蚀及侧向压力频繁变化对侧向的沿岸路基构成了梯次性破坏。如省道丽浦线云和县境内的局村至小顺段沿库区公路的侧向崩塌就是典型的事例。
(3)地表植被开发与保护:森林植被的覆盖率是水土保持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森林砍伐、地表工程施工、采矿、农业综合开发、香菇生产等活动日益增多,势必对森林植被等起到一定的负面效应。若不加强管理,森林植被遭受破坏后,使岩土体表层失去保护,加剧了水土流失,特别是一些大树砍伐后,树根保水固水能力降低。尽管在短期内通过封禁措施可以恢复植被,但在长成大树需要几十年时间,由于没有大树,使土体与土体,土体与岩体之间连接能力减少。因此在一定条件下诱发下,容易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发生。如1998年6月庆元县发生大小数千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多数与森林植被的破坏有关。
(4)开发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本市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共建筑公路1100余千米,开矿200余处,均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水电、城建等项目也是在1998年才步入轨道。这些项目的边坡稳定,开挖面保护、弃渣堆放、植被恢复等由于没有统筹安排,由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做到哪里算到哪里。330国道丽缙复线因开工时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出现了银场山体滑坡等事故后,尽管耗资近三百万元的资金治理,效果仍不理想。
3.地质灾害意识淡薄
地质灾害意识是指人们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警觉,它对地质灾害的形成有着特殊的作用。人为因素对丽水市地质灾害形成有着多种的作用形式和途径,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由于社会上对地质灾害意识淡薄、地质灾害的知识匮乏,常常导致部分领导或部门在规划、决策上的失误;工程施工为所欲为;地质灾害肇事者对灾害治理拖延扯皮或敷衍了事而加剧灾害发展等现象的产生。因此可以说:公众对地质灾害的无知和麻痹,使得人们经常性地、自觉或不自觉地“人为营造”地质灾害。
㈧ 地质灾害稳定性及危害性评价
一、稳定性评价
根据近年来初步调研,对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价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价拟采用演变(成因)历史分析法进行定性评价。
1.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价的原则
依据地质灾害体所处的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演变阶段和发展趋势、促进地质灾害演变的主导因素等方面,综合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将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分为稳定性差、稳定性较差、稳定性好三种情况。
2.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价的判据
土体滑坡的稳定性评价判据:
(1)稳定性极差:①前缘临空且有发展趋势;②斜坡坡角较陡,坡角一般大于40度;③滑体前。后缘及两侧有明显的裂缝,形成了清晰的纵长形、长条形、圆椅形等滑坡周界;④滑坡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敏感,其地质呈潮湿或半塑状;⑤滑坡面大部分已贯通;⑥树木、墓牌、工程建筑物等物体产生明显的倾斜、开裂等角变位或水平变位迹象。
(2)稳定性较差:①滑坡前缘具临空间;②斜坡坡角小于40度至30度;③滑坡前后缘可见断续裂缝;④滑面也基本贯通;⑤影响滑坡产生的主导因素仍然存在。
(3)稳定性尚可:①滑坡前缘临空高差小;②斜坡坡角小于30度;③滑坡上未见裂缝,植被较发育;④无影响滑坡产生的主导因素;⑤无明显的滑坡面。
岩质类地质灾害的稳定性评价判据
(1)稳定性极差:①前缘临空(一面至三面临空);②前缘壁坡角在70~90度或呈倒坡;③后缘有明显的裂缝,并仍在继续发展;④前缘时有滚石、掉块等活动现象;⑤促进岩体破坏的主导因素未消除。
(2)稳定性较差:①具临空面;②前缘壁坡角在40~70度;③后缘有裂缝发展;④前缘暂无危体;⑤促进岩体的主导因素未消除。
(3)稳定性尚可:①前缘临空高度小;②斜坡坡角平缓在20~30度;③后缘无裂缝;④无破坏岩体的主导因素。
二、隐患点稳定性评价
1.岩(土)体滑坡的稳定性评价和灾度评估
对目前已掌握了解,并存在隐患的岩(土)体滑坡210处进行初步的评判,结果其中稳定性极差的有10处,稳定性较差的有26处,稳定性尚可的174处。
(1)稳定性极差的10处,地质灾害隐患极端严重,基本处于非稳定状态,在外力的作用下短期极有可能形成灾害,但目前无法治理或治理成本远高于治理效果,应及时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将涉及964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2)稳定性较差,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在一定的诱发条件下将形成灾害,目前可通过治理或部分搬迁,采取“避”灾、“减”灾等防治措施,可减轻地质灾害危险性,这26处将涉及人口4075人。
(3)稳定性尚可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暂处于稳定状态,但在一定条件诱发下有可能形成灾害,必须通过加强监测以及投入一定的治理工程,才能确保一段时期内相对稳定,这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74处,将涉及人口在20000人以上。
2.崩塌(岩崩)的稳定性评价和灾度评估
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交通沿线及高切坡的建房后侧。调查显示,丽水市交通干线金温铁路(丽水区段)、330国道线、省道丽浦线及丽龙线,目前发现隐患点15处,其中稳定性极差有5处,分别位于金温铁路缙云段1处、青田段2处、庆元县马蹄岙隧道口1处、丽浦线牛头岭1处;稳定性较差的有6处,稳定性尚可的4处;其余20处分布于各县(市)的灾害点。
本类隐患点都处于非稳定状态,在外力作用下可能随时发生,对交通运输及社会安定将带来极大的影响,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
三、矿产资源开采引发地质灾害及评价预测
矿产资源开发引起局部区域地应力不平衡,使地质构造遭受破坏,将可能引发地面沉降、塌陷、冒顶、边坡崩塌、地表水渗透、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此外采矿废石和尾矿不合理堆放,也将导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目前丽水市近年来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有5处(青田钼矿区、缙云仙都等条石采区、青田叶蜡石开采区、龙泉小梅萤石矿、庆元铅锌矿),已造成22人死亡(详见地质灾害现状一章)。可见,矿产资源开发而引发的地质灾害不可忽视,而且在丽水市有加重的趋势。
在丽水市矿山地质灾害影响最大的矿种是钼、凝灰岩,其次为铅锌、叶蜡石等。这里仅介绍钼矿山地质灾害情况。
钼矿开采在丽水市开采金属矿种中开采规模最大,也是经济效益最佳的矿种,本市钼矿山7家,而选矿厂有20余家,矿业产值占本市矿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开采钼矿又相对集中在青田钼矿区,现以青田钼矿区为例,阐述矿山地质灾害情况:
青田钼矿建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经过近40年的建设,已成为省有色冶金工业重点建设矿山。但在90年代初期的民采潮的进入,不仅造成矿区大量矿产资源的浪费、污染环境,而且带来了严重的矿山安全隐患,由于无秩序、无规划开采、盗采安全矿柱等等违法采矿的事件,导致地质构造、地压力受力不均,在1995年、1996年矿区相继出现局部地段山体滑坡,5号矿区出现严重的渗水现象;1996年8月1日因尾矿库上游的乱采滥挖的采矿废石堵塞属矿库排洪道、溢流沟,加上尾矿库超量股段等人为因素,该尾矿坝塌坝,从而引发了泥石流的发生,将库内近100万方的尾矿荡然无存,瞬时间就把尾矿、矿废石以排山倒海之势汇入洪流之中,沿东源溪近20公里,泥沙所到之处全部夷平,冲毁大量农田、公路、工厂、村庄及水利设施,造成多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惨重。1998年11月29日凌晨2时又在5号矿区采空区发生塌陷、崩落,塌陷面积2500平方米,崩落土石方达1.5万方,使一座选矿厂被埋,直接经济损失180余万元。根据目前状况,该矿区地质灾害隐患不容乐观,尤其是5号矿脉采空区的塌陷、25号矿脉地表水渗透和地下水流向改变以及矿区采矿造成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隐患将有加重的趋势。
此外,本市缙云县仙都-壶镇凝灰岩开采区、庆元县铅锌矿、青田叶蜡石矿等矿区同样存在着许多不良矿山地质灾害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