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⑴ 博爱县国土资源局
博爱县位于东经112°57′~113°12′,北纬35°02′~35°21′之间,总面积492平方公里,其中北部山区约占1/3,南部平原约占2/3。全县总耕地33万亩,总人口43万人。辖7镇3乡,233个行政村。博爱县历史悠久。1927年冯玉祥将军主豫时,根据吉鸿昌将军的呈请,取孙中山先生倡导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中博爱两字,设置博爱县,至今已有80年历史。博爱县工业经济比较发达。全县拥有工业企业598家,规模以上企业122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11家,初步形成了汽车零部件、医药化工、食品饮料、轻工纺织、玻璃建材五大主导产业。农业连年稳产高产,是全国首批小麦千斤县和吨粮县,高效农业全省领先,是河南省高效农业和结构调整先进县。对外经济持续发展,出口产品遍布36个国家和地区,是河南省对外开放重点县和首批扩权县。
李海东 党组书记、局长(2010年9月离职)
李玉龙 党组书记、局长(2010年9月任职)
皇甫红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炳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勤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小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嘉先 党组成员
徐永军 党组成员
李玉龙简介:男,汉族,河南焦作市人,出生于1964年2月,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加入共产党。1982年7月~1984年8月,空军灵丘场站气象台战士;1984年9月~1988年7月空军气象学院天气动力本科专业学员;1988年7月~1993年2月,空军灵丘场站气象台预报员;1993年3月~2002年3月,空军某部后勤部财务处助理员(期间,1997年9月~2001年7月在后勤指挥学院财务管理函授本科专业学习);2002年3月~2006年3月,任空军毕克齐场站副站长;2006年11月~2010年5月,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副科长、主任科员;2010年月5~2010年9月,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2010年9月至今,任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基层管理股、执法监察股、法制室、地籍与测绘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利用股、规划股、地矿股、信息中心10个职能股室。辖7个二级机构: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纪检监察室、测绘队、土地执法大队、非煤矿山稽查大队;派出10个乡所:清化国土所、许良国土所、月山国土所、柏山国土所、磨头国土所、阳庙国土所、孝敬国土所、金城国土所、苏家作国土所、寨豁国土所。
【国土资源】截至2010年底,全县耕地面积21930.21公顷,园地216.17公顷,林地8383.97公顷,草地4717.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050.36公顷,交通用地1051.4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9986.7亩,其他土地14067.00亩。
矿产资源方面,已发现的矿种有煤、耐火粘土、陶瓷土、铁矾土、砖瓦用粘土、铁矿、硫铁矿、石灰岩(含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石英砂岩、建筑用砂、地下水、矿泉水、锂、镓、钛等十几种矿产。探明储量的矿种有耐火粘土、石灰岩、硫铁矿、铁矿、地下水、陶瓷土等矿产,其中,石灰岩、耐火粘土、高岭土、陶瓷土、硫铁矿、地下水等利用率较高,而地热、铁矾土、白云岩、锂、钛、镓利用率较低或尚未利用。
【国土资源宣传】2010年,组织开展了“3·19”地矿日、“4·22”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及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8·29”测绘法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摆放版面、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提纲、出动宣传车、举办国土知识文艺演出、在“今日博爱”制作土地日专版、召开座谈会、在学校开展国土知识教育等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提高了全县人民保护国土资源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10年,共设立咨询台16台次、摆放版面40块、悬挂横幅250条、散发宣传提纲2万份,出动宣传车20辆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2次、举办文艺演出1次,召开座谈会1次、在学校开展国土知识教育6次。通过宣传,增强人们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和自觉保护耕地意识。
【农田保护】2010年,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耕地面积稳定在21930.21公顷;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组、组与农户签订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8383.01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8.6%以上;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组织培训了乡、村基层干部276名,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聘请233名村级协管员,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投资298万元开展了孝敬镇土地整理项目,已全部完成,整理总面积155.86公顷,新增耕地8.16公顷。2010年组织实施了苏家作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为1652万元,涉及苏家作乡、清化镇和阳庙镇三个乡镇的9个行政村,总面积940.12公顷,项目可增加耕地面积28.38公顷,已完成了40%的工程量。完成了磨头镇开发项目可研性报告,项目区位于磨头镇,项目面积205.046公顷,总投资447.6万元,整理后可新增耕地8.9649公顷。
【地政地籍管理】2010年,认真开展宅基地确权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对清化镇官庄村139户宅基地进行确权发证。同时在其他9个乡镇确定了试点村,并开展了地籍测量、调查等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组织上报了5个批次(其中城市批次4个,乡镇批次1个)35个建设用地项目和人民路西延、沁河防洪工程、安阳一洛阳天然气工程3个单独选址项目的报件,面积179.8952公顷。完成了正旭、泰鑫等29家企业供地工作;完成了六邦内胎、人民路博爱段、德盛瑞等27宗土地的附着物清点工作;与35个村街签订了《土地预收购协议》,土地面积4222亩;全年发放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及附着物补偿款7435万元;为奥天琪、伊赛、德克模具等12家企业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矿产开发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矿政管理,建立了采矿权设置会审机制,严格采矿权招拍挂程序。开展了新一轮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完成了全县15家矿山企业年度审验工作。开展了县域内矿业权核查工作。开展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缴工作,已收取矿山企业保证金15万元。规范了采矿权有偿出让程序和制度,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关闭、限采区收缩、可采区集约化开采”的原则,规划了4个集中采石区域,引导矿山企业逐步向深山区转移。建立规模、环保、效益型的矿业开发格局。
【地质环境与储量管理】发布了“博爱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博爱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青天河风景区和岩鑫等6家单位和企业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个,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6次。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了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联动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群测群防点14个,监测人数35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28份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0份,与县气象局签订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协议,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9次,新增地质灾害警示牌8个。争取地灾防治资金,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获得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称号。
【青天河地质公园】2010年10月,为青天河园区补充完善了地质标志牌5块。协助地质部门对园区地质地貌进行考察,充实完善地质景点,发掘园区地质地貌科学内涵。
【矿产勘查管理】完成了《博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20年)》和《博爱县矿山环境保护规划(2008~2015年)》编制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过专家评审,并发布实施;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经过专家评审,并向县政府申请发布实施;利用省财政“两权价款”项目资金,投入260万元,完成了博爱县柏山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聘请专家进行了初审验收。
【信息化建设】根据“金土工程”一期建设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不断探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投入资金69万元,完成“金土工程”建设。形成了网上办公的电子政务体系,实现了主要业务网络化办公。
【人事教育】2010年,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12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运动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树立了国土资源系统的良好形象;参加了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职务是义务,权力是责任,工作是使命”演讲比赛、“6·25法律知识”辩论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增强了凝聚力,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总投资17万元,开展了寨豁、磨头两个国土所基础设施建设。为两个所建立了单独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硬件设施,重新制定完善了各类制度,在11月份通过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验收。
【法制工作】2010年,在全县10个乡镇对乡村干部和228名大学生村官进行了国土知识培训;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和“法律七进”活动,将国土资源普法材料发放到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使社会共同参与国土管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安排国土资源系统50名干部职工,每人包5个村,将宣传材料送进250个街道、农村及10562个家庭,使广大群众熟悉国土法律,自觉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
【第十次全市卫星遥感执法检查】一是认真做好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首次实行全覆盖、全问责。博爱县政府及时下发了《博爱县第十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的土地执法检查,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清理。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对本辖区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及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点清理未批先征、未批先用、批少用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未经批准用地擅自开工建设、“以租代征”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行为,通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对28个图斑31宗地进行了核查,核查面积共339.2亩,拆除违法建筑2宗;二是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强化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的巡查,形成了国土、乡镇、有关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全年共受理12336举报电话15起,制止违法占地36宗,发送督办通知12份,向相关乡镇政府、村委和违法当事人发函、通知和通告共41份。查处各类违法占地110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2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8宗,建议处分13宗。新发生案件制止率100%,查处率100%。
【矿政执法监察】博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煤矿山管理工作,调整了整顿规范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出台了《博爱县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形成涉矿乡镇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作,齐抓共管局面。2010年8月6日,下发了《博爱县进一步做好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专项行动分成自查自纠、联合执法、路检路查三个阶段,采取全面排查整治、治理整顿道路两侧收购非法矿产品点、填埋封堵非法矿井、设置检查站查扣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车辆、没收矿产品等手段,对非法采矿进行打击。12月30日上午,召开了冬季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现场会,对寨豁乡司窑村、桥沟村,柏山镇后王坡的28个非法矿口予以摧毁封堵,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矿反弹势头。
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排查无证矿89个,查扣大型非法采矿设备13台,其中,挖掘机9台,推土机4台。下达停采通知27份,没收采矿工具和采矿设备达80余件,组织7次集中整治行动,出动铲车58台次,填充、封堵非法矿井矿硐325个,查扣非法运输矿产品车辆30辆。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矿反弹的势头。
【信访工作】2010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0起89人次,其中集体访6批39人次,收到来信42封(含上级转办案件),接到举报电话32次,全部办结。维护了信访人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李娟)
⑵ 大家有这个(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方案)吗急需~!
***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地质灾害机制和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土资源部《通知》建设地质灾害“十有县”要求,必须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成立组织(有组织):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局国土资源局矿管科(联系人:**,电话:********)。每年汛期前与各镇政府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落实经费(有经费):每年安排稳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编制规划(有规划):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应急预案(有预案):对县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更新制度(有制度):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包括: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广泛宣传(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及时预报(有预报):国土和气象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他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加强监测(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必须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做好完整的监测记录,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国土部门要在各镇国土所安排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增设监测仪器(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埋设警示标牌(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以便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二、创建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创建工作时间为2*****年*月至****年****月分四个阶段完成。
(一)准备阶段(*月**日-*月**日)
1、成立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2、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尽快确定需要补充或完善的工作任务。并根据各项工作的难易程度和用时的长短,确定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和先后顺序。
(二)建设阶段(6月21日—8月15日)
认真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具体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查和申报资料编制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总结前阶段创建工作,按照“十有县”建设标准逐一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编制申报“十有县”资料。
(四)申报阶段(9月1日—9月15日)
逐级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申报资料,并做好迎检工作。
三、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做好创建工作也是大幅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契机,因此,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省国土资源厅将于10月上旬对“十有县”建设情况组织验收,目前我县在“有规划”、“有手段”等方面对照 “十有县”标准还有较大差距,这也是创建工作的难点,因此,赶在9月底前完成创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立即行动,一刻不能松懈。同时,在实施各项任务中,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铺开,不留盲点,遇到疑难问题,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帮助解决。各镇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规模、威胁对象和应急措施等情况。重大隐患点安装的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观测,定期维护。各隐患点设置的警示标牌要求做到醒目、耐用和通俗易懂。
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点多面广,工作繁杂,必须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做到验收一次性通过。
(三)发挥“十有”作用,建立我县地灾群测群防长效机制
将“十有”标准作为今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体制建设标准模板,地灾防治的各项工作围绕“十有”开展,在实践中不断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十有”体系,保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新鲜血液,发挥其长效作用。
水平有限,抛砖引玉。
⑶ 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现象)。
地质灾害的形成是致灾地质作用与受灾对象(人、财、物、设施)相遭遇的结果。没有致灾地质作用,灾害无法发生;而若致灾地质作用遇不到有价值的受灾对象,造不成损失,也不称为灾害。致灾地质作用是主导因素,受灾对象是被动客体。地质灾害的类型常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划分,而灾害大小则以受灾对象的损失大小进行评估。我国地质灾害种类很多常见的有10类30多种。
地质灾害可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进程,有的是逐渐完成的,有的则具有很强的突然性。据此,又可将地质灾害分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两类。缓变性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常有明显前兆,对其防治有较从容的时间,可有预见地进行,其成灾后果一般影响范围大,只造成经济损失,不会出现人员伤亡。突发性地质灾害突然,可预见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动式的应急进行,其成灾后果常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易发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可按照灾害种类划定,不同灾种其易发区范围不同,有点、带、区域性易发区。一般说,崩塌、滑坡易发区为点状;地裂缝易发区为条带分布;地面沉降、泥石流易发区呈区域性分布。易发区的划定要通过专业队伍进行地质灾害专门调查,按照易发区划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划定,并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认定。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致灾地质作用处于临界稳定状态或不稳定状态,有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地区。危险区需进行监测和应急调查,提出预防措施,危险区范围一般较小,且多指突发性灾害,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所影响的范围。危险区划定要通过专业队伍进行专门调查或勘查,对致灾地质作用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后划定,并经县(市)人民政府地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危险区应有明显预警牌和告示,以防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每年汛期前必须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这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一项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主要对省内重要城市、重点矿山、重要交通干线等灾害作出初步评价预测,对其防治提出原则建议;对影响特别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隐患点,尽可能提出较为具体的预报意见,提出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建议;作出汛期突发灾害陷患巡回检查计划。
市(地)、县级防灾预案,主要应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和防灾要求,圈定重点防范区段;对重要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作出群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针对不同地质灾害实行事先预报的一项基本制度。防治地质灾害应该是“预报”重于“治理”。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成灾范围、影响强度。预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5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5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各期预报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县以上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发布。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5号《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发生地质灾害后,要把准确情况迅速上报,其要求如下:
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地区(市)主管部门上报,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48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同时越级上报省主管部门,由地区(市)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将详情上报省主管部门;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省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在24小时内提交的速报报告,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①发生位置,包括行政区、县、镇、乡、村等;②发生时间、伤亡人数;③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④地质灾害类型;⑤地质灾害规模;⑥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⑦发展趋势;⑧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⑨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巡视制度】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5号《关于加强汛期地质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险情巡视制度,要求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汛期要组织技术力量对重点危险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发现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作现场调查、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督促当地政府采取必要的应急防灾措施。特别要加强连续降雨后或暴雨后的险情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当地人民政府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过程中,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起群众监测网络、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防灾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危险区管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将明显可能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区域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经所在地区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定、公布以后,国土资源部门应该根据公布的危险区范围在周界上、特别是周界的道路旁设立明显的危险区标志,如桩、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
(1)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若确需开展建设的,其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开展建设。
(2)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任何可能加剧、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内进行削坡、填土、开挖水渠等活动;在岩溶塌陷危险区不能超量开采地下水。
(3)责成危险区所在乡级人民政府编制地质灾害危险区防灾预案。
(4)责成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危险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原则】从我国国情出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促进经济发展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综合决策,保障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着重落实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坚持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制度,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形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东、中、西部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求】查明灾害险情是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前提。地质灾害实施防治工作前,为工程措施的选择、工程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要求等提供依据。必须做好勘察工作,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的险情状况,包括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原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活动状态、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并预测评价可能造成的危害。
要合理确定防治目标。防治工程的防治目标包括形象目标和安全目标。形象目标指防治对象的范围、部位;安全目标指经过工程防治所应达到的安全标准。
要多方案比选防治工程方案。方案比选的依据是地质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要妥善确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实行信息法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于顺利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务,又要不因施工扰动而对变形的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对每种新的或较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法,采用之前都要进行方法(工艺)试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阶段进行,以便根据前期效果修改后期工程设计。在施工中遇有地质情况与设计图所预计的不同或发生新的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监测工作。通过监测才能较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效果。监测内容依地质灾害的性质及防治措施而定,监测网一经建立,就要按预定期限,坚持连续监测,并须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做出定期动态评价;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非标准化特殊的地质工程。对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的素质有特别的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颁布实施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上述几项办法明确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三级资质单位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按现行管理程序,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甲、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对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进行调查、监测、分析、评估工作,主要评估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地质灾害危险性通过各种危险性要素体现。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历史灾害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要素有:灾害活动强度或规模、灾害活动频次、灾害分布密度、灾害危害强度。其中危害强度指灾害活动所具有的破坏能力,是灾害活动的集中反映,是一种综合性的特征指标,只能和灾害等级进行相对量度。
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指未来时期将在什么地方可能发生什么类型的地质灾害,其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以及危害的范围、危害强度有多大的一种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受多种条件控制,具有不确定性。地质灾害活动条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气候条件、水文条件、植被条件、人为活动条件等。历史地质灾害活动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具有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具有双向效应,有可能在地质灾害发生以后,能量得到释放,灾害的潜在危险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动特点,灾害发生后其活动并未使不平衡状态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灾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条件下将继续发生。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资源毁坏以及社会经济系统失控等一系列社会——经济现象称为灾情。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是指对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自然环境恶化,人类生命财产损毁或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环境发生严重破坏的现象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评估的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要素包括:致灾环境要素、地质灾害活动要素、受灾体要素、破坏损失要素。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有多种类型:根据评估时间分为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灾后总结评估;根据评估范围分为点评估、面评估、区域评估。
灾前预评估是对一个地区或一个潜在地质灾害事件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坏损失程度(期望损失)的预测性评估,它的目的除了为减灾决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外,还可对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依据;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都是在灾害发生后,对已经出现的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其目的是为及时、有效地进行抗灾救灾提供依据;点评估是指对一个地质灾害体或一个具有相同活动条件和特征的相对独立的灾害群的灾情进行评估;面评估是对一个具有相对统一特征的自然区域或社会经济区域进行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区域评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区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审批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所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就是对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导致工程建设场地及其附近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或者在已知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价和估量,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之所以会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成为地质灾害,基本有两种情形:一是工程选址不当,将居民点、重要工程选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地方;二是不适当的工程活动诱发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从而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如果在工程建设前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因工程选址不当或不恰当的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损失,这是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
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规范、约束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评估结果必须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批准手段时,必须持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凡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有专门资质的单位按统一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估工作。
⑷ 如何考核乡镇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
乡镇地来质灾害防治目标管理考核源评分细则(总分1分)
1、未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未有应急抢险队伍扣0.1分;未与各村 (居委会)签定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扣0.1分
2、未编制和落实本乡镇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或《突发性地质灾 害应急预案》扣0.1分
3、未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或未编制和落实省、市、县级重点地质灾 害隐患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扣0.2分 考核情 况记录 评分 地质灾害 防治 (1 分)
4、未制定了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未公布地质灾害值班报警电话,未 进行值班人员安排,未按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每被县里通报一次值班 不到位扣0.2分
5、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未设立了警示牌;未落实了汛前和汛期的巡查、 监测工作及紧急避灾疏散措施扣0.1分
6、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的每一起扣0.2分,并实 行一票否决
⑸ 如何填写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责任书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防治责任制、防灾预案编制制度、地质灾害登记制度、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三查”制度、报告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群测群防监测制度)
⑹ 巫山县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
张佑祥
(重庆市巫山县国土资源局,重庆,434700)
【摘要】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长江三峡中心地带,是三峡库区重庆市首淹首迁县,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巫山县所特有的地形、地貌、构造地质背景、地层岩性、气象水文条件和移民工程施工建设等日渐强烈的人为工程活动,决定或导致了该地区地质灾害和新城衍生地质灾害极为发育。本文总结了近几年巫山县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的一些经验,强调做好地质灾害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同时也强调加强行政领导的重要性。
【关键词】地质灾害现状防治巫山县
1巫山县地质灾害现状
巫山县地处渝东大门,是三峡库区重庆市首淹首迁县,全县辖41个乡镇566个村,总人口59万,幅员面积2958km2。巫山位于大巴山弧形构造、川东褶皱带及川鄂湘黔隆褶带三大构造体系结合部。长江横贯东西,大宁河、抱龙河等7条支流呈南北向强烈下切,地貌上呈深谷和中低山相间形态,地形起伏大,坡度陡,谷底海拔高程多在300m以内,岸坡相对高差多为1000m以上,地形条件复杂。区内出露地层为沉积岩地层,自寒武系至侏罗系均有出露,另有第四系零星分布,岩层软硬相间,次级褶皱及断裂构造十分发育,构造地质背景十分复杂,工程地质条件极差。同时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温湿气候区,常出现低温阴雨及寒潮、暴雨,间有洪涝、干旱、暴风,地下水丰富,活动频繁,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由于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县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在江河岸坡、台地边缘形成了众多的滑坡、危岩、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是重庆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区县之一。主要分布在新县城、移民乡镇和人口稠密的地方,具有点多面广,种类众多,突发性、危害性大的特点。随着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增多,产生了不少的滑坡、高切坡和高挡墙。这些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给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据初步统计,全县现有各类地质灾害点700余处,主要以滑坡为主,危岩、泥石流、坍塌次之,间有地陷、地裂缝,受灾人数5万余人,受影响耕地4万余亩。从1998年以来,全县受地质灾害垮塌的房屋6000余间,受灾人口达2万余人,受灾损失近亿元。
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灾情就是命令。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全县防灾救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由县级机关、农村乡镇和各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参加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部署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乡镇均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做到年初工作有布置、应急有方案、疏散有地点、救灾有物资、年底有考核。保障城镇移民迁建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防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1加强领导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书记、县长为副组长,国土、计委、建委、农委、救灾、民政、安办、公安等单位组成的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城区各单位均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各级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负责抓好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落实了一名副职专司其职,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1998年以来,在自然灾害防治、救灾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在今年汛期排查中,书记、县长多次冒雨现场指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灾民战胜困难的信心。
2.2落实责任
为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落实领导责任、落实部门责任、落实组织指挥责任、落实管理责任、落实报警预警责任、落实技术责任等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将防灾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对于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我们在应急抢险指挥部内部设立了七组一室,即疏散组、工程组、抢险突击组、治安秩序组、督查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和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了各组职责,落实了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2.3建立制度
近年来,坚持和完善“四项制度”:即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巡查制度、灾情报告制度、汛情通报制度。从每年汛期开始,认真落实汛期轮流值班制度,县政府值班室和国土资源局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收集灾情险情。同时,县级各部门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对值班人员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凡在抽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在灾情报告方面,实行按规范程序及时上报,由县级各单位、各乡镇及时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值班室,再由值班人员报单位领导或报县分管领导后再作应急处理。在险情巡视巡查方面,除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人员到重点乡镇、重点地段巡回检查外,还组织了技术力量,进行24小时蹲点巡查,预报灾情,有序组织疏散险区人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汛期通报方面,主管部门落实了专人,坚持从中央电视台、重庆市电视台和县气象台搜集天气情况,研究防汛措施,责成各单位迅速落实。四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全县灾情报告渠道上下通畅,组织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
3强化工作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在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直接关怀和领导下,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防灾减灾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防御地质灾害,取得了无一人伤亡的可喜成绩。
3.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救灾意识
一是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集中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宣传。在县广播电视台开播地质灾害防治节目,播放地质灾害专题片,在县内报刊开辟专栏,介绍地质灾害的征兆识别及防治常识;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了图文并茂的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组织人员上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二是利用下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机会,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有针对性的讲解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监测防范措施和防灾救灾办法。
3.2科学编制防治规划和防灾预案
为科学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巫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专业地质队伍在对全县地质灾害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该规划对全县地质环境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发育及规律和近、中、远防治目标都作出了较详细的阐述,明确了全县近15年的防治任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为做好每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对地质灾害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汛情编制了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灾总预案,明确了预防重点及主要措施。对重大地质灾害点及时编制专项防灾预案,以指导整个抢险地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工作职能要求,建立抢险机构,明确疏散、工程、抢险突击、治安秩序、督查、宣传和后勤保障负责人及报警信号、撤离路线等,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3.3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移民房屋地质安全评价工作
认真开展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此,对在地灾易发区进行的建设用地,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不予办理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从2001年起,对新县城、移民集镇和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用地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评估,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各类用地评估约400宗。
为确保移民迁建区的地质安全,按国家、市级有关部门要求,在2002年下半年开展了移民工程地质安全评价工作,对在评价工作中提出的地质不安全移民房屋,指导、督促业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保障了移民工程的地质安全。
3.4积极开展调查、应急抢险和排查工作
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或已有灾害点出现险情的,在收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灾害点实际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开展灾民紧急疏散、实施应急抢险工程和监测等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另外,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库区、重点乡镇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和地质不安全移民房屋,开展多轮地质灾害安全排查,列出汛期预防重点,做到汛前有排查,汛中有巡查,汛后有核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5加强监测预警工作
3.5.1专业监测工作
(1)新县城已治高边坡和移民深基础监测系统。该监测网由县政府委托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承担,共布有监测桩点209个,其中 GPS监测点44个,流动倾斜点165个,同时增设了一套遥测台网和4个角反射架。目前已进行了7期监测,发现了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监测点24个。随着新县城城市建设的推进,新增加了大量的已治高边坡,对此编制了补充设计方案,即将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二期防治项目监测工作。该项工作可分为施工监测和效果监测,其中施工监测由施工单位负责,效果监测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统一委托107地质队、208地质队实施。我局落实专人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加强监测,确保施工安全;所有竣工项目均已开展治理工程效果监测(包括143.2m水下工程),并每周向重庆市监测总站上报监测数据。通过监测显示,我县二期项目治理工程达到了治理效果,涉水项目治理工程处于稳定状态。
(3)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网。该网由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总负责,滑坡专业监测项目10处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承担,共设点120个,其中深部位移监测孔21个,地表形变监测点99个。目前该网运行效果良好,能准确及时地掌握滑坡变形情况。
(4)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站。该项目是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研项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承担其规划、设计和现场实施工作。目前向家沟滑坡1号站房已投入运行,玉皇阁1号、2号站房完成基建投入试运行阶段,能全自动定时采取监测数据,并能通过网络立即将数据传至监测单位,进行分析决策。
3.5.2群测群防工作
首先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全县的41个乡镇、566个村已基本建立了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全县各个地质灾害点建立群测群防卡片,落实各点监测责任人、预警责任人,报警方式及联系电话等;指导、督促乡镇及时向涉灾群众逐步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并逐点建立了监测卡片;加快完成全县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积极开展群测群防培训。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聘请市、县专家,对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分管领导、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及各灾害点群测群防工作人员,进行了4期群测群防知识培训,培训人员3200人,通过培训,增强了广大干部防灾减灾知识。
3.6突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在巫山库区地质尤为突出,是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对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高度重视,抓住有利契机,全面展开了库区二、三期防治工作。
3.6.1加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
巫山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二期规划已治理和正在治理的33个项目,其中滑坡类项目18个,库岸防治项目15段。我局狠抓资质管理,加快技术方案审查,加强施工外围协调,督促治理工程进度。目前主体治理工程已竣工的项目有21个,其中滑坡类项目12个,库岸防治项目9段,余下大部分项目属分期治理项目和综合治理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今年7月,国家验收组对县二期项目进行了竣工初步验收,验收结果表明,治理工程均达到了三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3.6.2加快二期搬迁避让项目工作
巫山列入三峡库区二期搬迁避让规划的项目有45个。在2004年4月、5月,我局会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委托的长江岩土工程勘查院对45个项目进行了逐一现场调查。2004年6月末,重庆市计委下达我县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搬迁避让类项目共37个,其中只采取立即搬迁措施的项目有16处;采取立即搬迁和监测措施的项目有10处;只采取暂缓搬迁实施监测措施的项目有11处。目前,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编制了《巫山县三峡库区二期地灾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办法》,即将启动全县库区二期地灾防治搬迁避让工作。
3.6.3做好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前期工作
在做好二期项目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国家三期防治规划的前期工作。国家三峡地防办已将巫山46个项目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规划,其中滑坡治理类项目19个,滑坡搬迁类项目16个,库岸防护类项目11段。目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规划》已在2004年4月中旬由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国务院审批,待批准后即可实施。
4结语
巫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国家、市级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所面临的防治任务依然十分严峻,还有大量非库区地质灾害亟待治理,但我们仍将以高度责任感,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把巫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下去,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重庆市地勘总公司208队.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2001
[2]徐刚等.巫山县新城区主要衍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第15卷第1期,2004,(3)
⑺ 群测群防在农村地质灾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概述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
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
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地质灾害防治
条例》规定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这也是当前农村地质灾害减灾防灾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为了巩固多年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取得的工作成果,
2013
年
1
月
28
日,
云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
(云政发〔
2013
〕
20
号)
,
对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这是我们开展地质灾
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
一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概念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群众性预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统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相
对于重点地质灾害专门性防治而言的。
专门性防治是指由政府或企业专门投入经费
,
委托
专业部门、采用专业技术进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地质灾害
易发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防,及
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灾体变形、活动信息,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减少人员
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
“群测群防”
的基本含义是开展群众性的灾害预
测和群众性的灾害防御工作,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
广为人知,在此基础上依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和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广泛的群众性
防灾抗灾工作。实践已证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最有效
的方法之一。
(
二
)
群测群防的主要做法
汛期前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趋势,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落实监测点的防灾
预案,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同时,县、乡、村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从县、乡政府的管理责任人一直落实到村(组)和具体监测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通过这种责任制形式,明确了隐患点的具体责任人和监
测人,保证各隐患点的变化特征能及时被捕捉,有效地指导当地政府和受威胁群众防灾
避灾工作。
(
三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建立完善情况
起源: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开创先河,群众自发组织、落实监测人和责任
人、制定具体的预警方式。
雏形:
江西省
1998
年全省范围开展宣传和培训。对已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危险区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
推进:
1999
年开展县(市)地质灾害区划调查以来,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探索推
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模式。
⑻ 附录二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防灾减灾工作方法,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部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计划利用5年时间,将全国绝大多数重点山地丘陵县(区、市)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内容要求
(一)有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县(区、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县、乡两级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每年都有稳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实施。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对本县(区、市)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他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已有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乡镇国土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建设内容要求,组织县(区、市)开展建设活动。每年10月20日前,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完成“十有县”建设的县(区、市)开展验收,并将通过验收的县(区、市)名单报部。部以通报形式公布“十有县”名单。
三、政策措施
(一)为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部将在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及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县(区、市)被通报命名为“十有县”之后,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以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促使各地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⑼ “十有县”建设验收要求
(1)有组织领导机构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2)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和办公场所。
3)每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书(县与各乡镇签订、乡镇与各村签订)。
(2)有“一规划两方(预)案”
1)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视情况定)。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视情况定)。
6)县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县国土资源局编制)。
(3)有稳定的经费渠道
1)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经费预算、可研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
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申请、应急费用财务明细表。
3)拨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监测经费的签名。
4)县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户搬迁工作的通知》(县、乡镇政府文件)。
5)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因地质灾害需整体搬迁安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文件)。
(4)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通讯录(专人值班并24小时电话畅通)。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记录(多年记录)。
3)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单位盖章)。
4)防灾避险明白卡(受威胁居民签字)。
(5)有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联络员
1)乡镇及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名单。
2)乡镇地质灾害隐患台账。
3)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4)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表。
(6)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文件)。
3)县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期间值班安排表(4月—9月)。
4)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
5)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督导书。
6)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7)有宣传画警示牌
1)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牌、贴有宣传画。
2)地灾隐患点所标示的转移路线。
3)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喇叭、铜锣等预警设备。
4)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
5)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图册、照片等。
6)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8)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1)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值班人员和办公场所。
2)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产品。
(9)有报警简易器材
1)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简易监测仪器。
2)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10)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1)县、乡(镇)国土资源干部工作的专业培训。
2)培训教材和举办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