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第三章
⑴ 什么叫工程地质构造断裂区域
断裂构造分为3种: (一)一般断层。1.断裂构造形态的直接解译标志(1)破碎带的直接出露一般都构成负地形,具粗糙感;(2)地质体被切断或错开,包括地层、侵入体、岩脉、褶皱、不整合面等各种地质体被切断错开以及老断层被新断层切断、错开等;(3)沉积岩地区地层的重复或缺失,但应注意与褶皱和不整合接触所造成的岩层重复和缺失的区别。2.断裂构造形态的间接解译标志(1)线性负地形和串珠状地形:包括断层崖、断层三角面、断层垭口、断层沟谷、断层裂口、串珠状盆地和串珠状湖泊、洼地等;(2)沿着某些方向,岩层产状发生突然变化,但褶皱、不整合接触也发生此现象,应注意区别;(3)侵入体、火山锥、矿体、松散沉积物呈线(带)状分布;(4)两种不同地貌单元截然相接;(5)山脊线、阶地、夷平面、洪积扇等地貌要素错动;(6)水系的变异,包括一系列平行的直线河段、角状水系、断头河、对口河、钓钩河、相邻河流均沿某一方向拐弯等;(7)泉(包括温泉)、湿地的成串出露;(8)在第四纪沉积层的平坦地区出现呈直线状分布的垅岗状地形;但应注意风沙、冰川作用也可能形成这种地貌;(9)不良地质作用呈线状分布,但应注意岩性也能造成此现象的产生。 (二)活动断层。1.断层崖、断层三角面保留得很明显,且在断层线影像上见有断层裂缝等;2.沿断层线形成断层裂口,多被视为仍在活动的断层;3.相邻河谷均出现跌水现象或形成瀑布等,往往与活动断裂有关;4.沿断裂分布的水系往往是直线状分布,水系与断裂相交处常发生同步扭曲;5.平坦的第四纪沉积层地区沿断层线出现垅岗状地貌,并多见有泉水出露;6.沿断裂线分布一系列地震震中、泉水和温泉等,往往也是活动断裂的标志;7.洪积扇、冲积扇前缘被切成直线,沿切线有泉水或湿地分布;8.在第四纪地层分布的平坦地区出现异常的色线(色带),往往是下伏活动断裂的表现。 (三)隐伏断裂。1.在平原地区呈现影像结构和色调深浅差异的界线,往往是隐伏断裂所造成;2.山前的一系列洪积扇、冲积扇被切割,第四纪地层见串珠状的泉水、湿地出露;3.第四纪地层上见多条相互平行的河段或相邻河流突然同时拐弯;4.第四纪地层上的水系变异,断头河、成排河流沿某一地段成伏流等;5.平原地区河道出现一些特征点,如汇流点、分流点等;6.在第四纪地层分布的平坦地区出现直线状分布的垅岗地貌,并见有泉水或湿地分布。 ------摘自《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P66-P67第二篇第三章第六节:地质构造的解译。
⑵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公告。第十三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审批机关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资质申请表;(二)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五)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六)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七)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八)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九)近5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述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资质申请表可以从国土资源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第十四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第十五条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第十六条审批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10日。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审批机关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60日内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第十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第十九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延续的资质单位的从业活动进行审核。符合原资质条件的,换发新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从换发之日起计算。经审核,发现达不到原资质条件的,不予办理延续手续。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取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换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第二十条资质证书遗失的,在媒体上声明后,方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补领。第二十一条资质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及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申请。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资质单位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⑶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
第九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公告。第十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资质申请表;(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四)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五)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六)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七)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材料;(八)近五年内无质量事故证明。上述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资质申请表可以从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下载。第十一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第十二条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审批,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60日内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第十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延续的资质单位的从业活动进行审核。符合原资质等级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换发新的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从换发之日起计算。经审核,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的,不予办理延续手续。符合上一级资质等级条件的资质单位,可以在获得资质证书2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重新审批,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第十七条资质单位遗失资质证书的,在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第十八条资质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及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从业的,重新申请。第十九条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第二十条资质单位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⑷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第三章 地质遗迹保护
第十六条 下列地质遗迹应当予以保护:
(一)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构造、地质剖面和古生物化石分布区;
(二)具有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和岩石、矿物、宝玉石的典型产地;
(三)具有独特医疗、保健作用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温泉、矿泉;
(四)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地质灾害遗迹;
(五)需要保护的其他地质遗迹。
第十七条 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或者地质公园。
对不具备建立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条件,但具有观赏和保护价值的地表形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应当避开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报经该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或者地质公园的原批准机关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原批准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关于保护地质遗迹的规定和该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或者地质公园的保护级别以及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及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内的原有设施对地质遗迹构成危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设施所有人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在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以及标本、化石采集等活动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禁止在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采集标本、化石等破坏地质遗迹的;
(二)采矿、取土、爆破;
(三)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以及海岸线的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产资源。
工程建设破坏地质地貌景观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予以治理。
⑸ 地质力学三个发展阶段
1.地质力学早期研究阶段(1921~1946年)
李四光从1921年研究中国北部石炭二叠纪沉积物开始,到1926年发表《地球表面形象变迁之主因》[9],从物质结构及岩石、地层的形变着手,开始着重编制区域地质构造图,分析区域构造活动特征;把构造形迹作为地质力学形迹,从古地应力推断地壳运动;从分析构造形迹之间的组合型式,确定它们之间的成生联系,并配合模拟实验验证。这就是李四光早期研究地质力学,把大的区域地质构造与具体的构造型式相结合的研究特色,同时根据各种构造形迹判别压、张、扭,推断古地应力方向作用特征,直至1945年内部刊印的《地质力学之基础与方法》中,提出构成“应力络网”的具体模式,即后来的岩石力学与构造应力场的雏形(图2-5)。经历20多年的研究,地质力学已经初具轮廓,可以定为早期研究阶段[7-13]。
图2-5 李四光(1945)构造线的应力络网设想框架图
2.构造体系研究阶段(1947~1997年)
从1947年公开出版《地质力学之基础与方法》,到1962年内部刊印《地质力学概论》,到1973年公开出版《地质力学概论》,到1998年出版《岩石力学与构造应力场分析》,历经大约50年左右,可以定为地质力学的构造体系研究阶段。主要以构造体系为研究核心,将地质力学方法分为七个研究步骤,主要目的是研究地质构造和地壳运动规律,探索地球运动起源,讨论各种地质现象发生、发展规律,包括矿产形成分布规律,火山、地震发生发展规律,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等,为觅找矿产资源、水资源,为工程建设、减灾防灾和地质环境的防治和改进服务[7-13]。
3.岩石力学与构造应力场研究阶段(1998年以来)
李四光在1970年提出修订出版《地质力学概论》意见中,特别强调加强“岩石力学性质及构造应力场”的重要性(见“李四光生前谈《地质力学概论》的修订出版问题摘要”),认为这个问题很重要,过去工作很不够,现在也很不够,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从而提出地质力学新的发展方向,自1998年出版《岩石力学与构造应力场分析》,随之开始进入岩石力学与构造应力场研究阶段,使构造体系的研究进入量化阶段。
李四光同志生前谈《地质力学概论》的修订出版问题摘要
——据1970年3月18日李四光在地质力学经验总结小组谈话中的记录整理
《地质力学概论》是1961年在青岛养病时写得,很潦草,匆促搞出来,来不及详细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
这本书稿时间很长了,有些东西过时了。我自己感到有些问题,外面也有些反映。60年代初期的东西,至今已有十年了。十年来,地质力学有很大发展,应该充实新的资料。
《地质力学概论》的修订、出版,要广泛征求读者的意见。不但要搜集地质力学研究所里意见,还要吸收外面工作单位的意见。包括正面的意见和反面的意见。主要是到外面去搜集实际资料,加以充实。修改的重点是具体材料,地质力学观点无法改。
第一章……
第二章是说明地质力学究竟搞什么东西的,要改正不正确的材料,多弄些新的材料充实进去。要地质工作者共同支持这项工作。第六、七两个步骤应抽出来另立一章,叫做“岩石力学性质及构造应力场”。因为这两个问题很重要,所以抽出来加强一下,将近十几年的资料补充进去。应力场要做实际工作,又要做些计算工作。对应立场的认识,过去工作很不够,现在也很不够,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
第四章……
其实,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李四光在地质力学研究所安排光弹模拟实验,倡导对雁行褶皱构造型式采用数学-力学分析及模型试验来说明它的成因,接着对旋卷褶皱构造、山字型构造、入字型构造等构造型式进行量化研究,并开始在光弹模型板上刻制断裂分布模拟区域构造骨架,进行区域构造应力场的研究工作[1,7-13,30,31]。
李四光1962年在对广东新丰江水库的地震地质研究工作中,已经明确地应力场的研究方法技术措施。1965年他在《地质力学的方法与实践》(提纲)中,为第三篇《岩石力学与构造应力场分析》撰写了内容提纲和目录(图2-6)。
1966年发生邢台地震后,他亲临现场进行宏观调查,通过现场调查确定新华夏系活动发震(图2-7A,B),提出“新华夏系一脉相承”,大震将向北东方向发展的科学预测。并于1967年预测唐滦地震(即1976年唐山大震)。1966~1976年邢台—唐山地震系列实践证明他的预测是极其科学的。
1969年他任中央地震工作领导小组长,在保卫京津唐地区地震安全工作中进行了断层位移场和地应力场的全面部署监测工作。当时我们并不理解其中的深刻含意,直到他辞世以后,经过多年的研究,在1973年整理众多仪器观测资料后,获得断层位移场是新华夏系边界加力方式作用的结果,新华夏系地应力场的能量等值线集中部位附近,控制了MS≥6级历史地震的规律以后,才恍然大悟,李四光已经超前十几年按照“场”的思路方法,部署地震监测研究工作[1-3,7-24]。
直到2000年孙殿卿组织编写完成《地质力学的方法与实践》一套学科系列专著(共分为五篇,包括7部著作和1幅全球构造体系纲要图),其中第三篇《岩石力学与构造应力场分析》于1998年出版,可以称为岩石力学与构造应力场研究阶段的开始,也可以看作“后李四光时代”阶段,或者按照遗愿整理编写系列著作与扩编《中国地质学》的阶段[1,24-29]。
⑹ 工程地质勘察的勘察的成果有哪些
序言 第一章勘察区概况
第二章勘察区地质环境问题
第三章勘察区地质评价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第五章结论与建议
⑺ 工程地质学的主要内容(作者: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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