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检查记录
㈠ 地质灾害与地下污染探测
程业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环境”一词起源于18世纪,逐步被广泛引用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等。但当代环境科学研究的环境范畴,主要是指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外部条件。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指的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地球物理学主要研究发生在岩石圈、水圈、大气圈和地球空间的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环境变化和供给条件。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地球物理学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一门研究人类生存与发展环境的科学。
西方工业化300年,已经消耗地球亿万年的资源储备,而且日益加剧,造成资源紧缺,环境恶化。2007年10月25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集1400位科学家智慧写成的《全球环境展望》(GE0-4)综合报告指出,自1978年以来的30年,人类消耗地球资源的速度,已将人类自身置于岌岌可危的境地,到目前为止,已经超出地球生态承载能力近三分之一。每年有7.5万人死于自然灾害,全球一半以上城市的环境超出世界卫生组织(WHO)制订的污染标准。
岩石圈(含土壤)、水圈(含地下水)、大气圈和生物圈构成地球物质循环的整体,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各个组成部分。地下(土壤和岩层)一直是人类处置废弃物和垃圾的场所。包括大气沉降物在内,超过土壤自净(降解)能力的时候,就会构成土壤污染,特别是难以被土壤生物降解的有毒物质,还会随着水的蒸发和大气环流,扩散到全球(称蚱蜢效应)。这就告诉我们,对于难以降解的有毒物质来讲,地球是一个封闭的生态系统,这些有毒的污染物,只能转移而不会消失。即使远离污染源上万千米,生活在北冰洋的伊努特人体内也可以检测到持久性污染物(POP)的存在。
美国上世纪30~40年代,就开始将工业废弃物以及活水、污油注入地下。时隔二三十年后,由于地下地质环境的变迁,有些原来埋在河谷(山谷)地区的这些物质,经历容器的腐蚀、洪水冲刷而扩散、深灌的污水上涌,造成泄漏污染。为进一步防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找到地球物理方法,探测再次造成的地下污染分布区域。这也是环境地球物理分支学科建立的起始。
1 自然地质灾害的勘察
地球上山地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居住人口占总数的10%,道路总里程占30%,是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主要分布区。我国地处自然地质灾害集中的太平洋环带和地中海至喜马拉雅山带的聚集部位,成为地震和各种地质灾害多发国家之一。据报道,全国共有地质灾害隐患地点22.92万处,威胁着3500万人的安全,财产超万亿元,以及重大工程、城镇和村庄的安全。1965年11月23日发生在云南禄劝县火山泥沟的特大滑坡,总土方量达3.9亿m3,滑体流速高达5~6km,在河中迅速堆积成长1100m,高167m的拦河大坝,形成5万m3蓄水的堰塞湖。不久滑体大坝陷落,迅速淹没5个村庄。1981年7月9日暴雨引发成昆铁路线上利子依达沟发生的泥石流,使400吨重的巨石冲入沟口,将数节火车推入大渡河,迅速堆积成坝,形成回水5km,积水29万m3的堰塞湖。长江三峡链子崖危岩体位于秭归县新滩镇,长江南岸,兵书宝剑峡的出口处,属于西陵峡崩塌隐患区。本区有历史记载的崩塌滑坡造成重大自然环境破坏性灾害的有14次。其中1030年崩塌滑坡体堵塞长江21年,1452年滑坡堵江82年,1985年6月12日凌晨3点45分至4点20分,历时35分的大滑坡,使总计3,000余万立方米的崩塌堆积体整体滑移,高速飞下的土石将位于江岸的新滩镇全部摧毁,在江内激起54m高的巨浪,将对岸上的建筑卷入江中。由于几年前的电磁测深和浅层地震为主查明了滑体的厚度和范围。1977年开始连续监测,及时准确预报,撤离果断,滑区内457户,1,371人,无一人伤亡,仅航运中断12天。这样大规模的滑坡,及时准确预报成功,在国内外是罕见的,被誉为一起世界奇迹。[1]
我国山地多,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分布区域占国土总面积的65%。随着自然的变迁和人为的致灾作用,各种地质灾害逐年增加。据四川省统计,泥石流致灾的县市:20世纪30年代有14个;50~60年代76个;70年代109个;1981年135个;1990年达200个。70年代以前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海水入侵还是少数地区,近年来由于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至2008年有70多个城市出现地面沉降,总面积达6.4万km2,上海、天津、西安等城市有的降幅达2m,天津塘沽达3.1m;地面塌陷3000多处,总面积300多km2;海水入侵总面积达1000km2。
各种地质灾害的发生都是地质环境变化引发致灾岩体内部结构变异,稳定性受到破坏的结果。因此,自然地质灾害勘察的目的在于查明致灾岩体(土)的地质环境和内部结构,研究致灾岩体的结构变异和稳定状态,圈定致灾岩体范围,评价发生发展趋势。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以及海水入侵等地质灾害勘察中[2],应用地球物理勘查主要是查明致灾的地质条件,为防治或预测预报提供依据。
表1 自然地质灾害地球物理勘查的主要任务和可用的技术方法一览表
为了进一步说明地球物理勘查在自然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列举三个实例如下。
1.1 滑坡体和滑坡面的勘察
滑坡勘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滑坡体的深度和范围,以及滑动面的深度与形态[3]。
黑海沿岸高加索地区是滑坡发育地区之一。滑坡所处的地形高约为20~25m,滑坡体主要由砂质粘土加碎石构成,下伏泥岩风化壳。选用电阻率法以及浅层地震进行勘察。电阻率测量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电阻率与地震划分的滑体与滑床
可划为三层:地表层电阻率ρ1=13~29Ω●m,相当于滑体。中间层电阻率ρ2=2~4Ω●m,为风化岩,可认为相当于滑动带。最下层电阻率ρ3=8~12Ω●m,是未风化的泥岩,为该滑坡的滑床;浅层地震资料解释,可划为上下两层:上层纵波速度VP=340~360m/s,可认为是滑体和滑动带,下层:VP=1360~1400m/s,为坚硬的未风化泥岩。在未风化的泥岩顶部用电阻率和地震测量得到的速度跃变界面和电性界面在深度上比较一致(相差1~1.5m),构成的过渡带(弱带)可能形成滑坡的滑动面。
1.2 滑坡的监测与预测研究
山区占地球陆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加上矿山开采构成的人为坡地,滑坡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巨大。对滑坡的监测和预测引起重视[3]。1985年6月12日凌晨3点45分发生在长江三峡新滩镇大滑坡预报成功。其监测工作中的地质、物探和测量工作是从1962年开始的,基础调查工作完成后,于1977年设置四条视准线,连续观测滑坡堆积体的水平位移。前后监测研究23年。多年来设想主要用地球物理方法预报滑坡的研究也不在少数。其中南乌克兰露天开采铁矿的斜坡滑动研究是以视电阻率(ρs)观测和矿山测量联合研究提出的。滑坡地点如图2(a)所示,视电阻率(ρs)观测,采用不同供电极距的对称四极装置与水准点矿山测量共同布置在滑动体上。连续观测得到三种极距视电阻率曲线如图2(b)所示,两种极距的视电阻率比值ρs*/ρso—t曲线;反映地电断面变化非常灵敏。图2中t1,t2,t3时刻视电阻率出现异常,反映t1时刻斜坡岩石形成微小裂隙;t3时刻斜坡岩石产生滑落。
图2 倾斜露天矿场滑坡上的动态观测
1.3 海水入侵的勘察
近年来由于地下水的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漏斗100多个,面积达15万km2;70多个城市地面沉降达6.4万km2;沿海城市的海水入侵达1000km2以上。莱州湾、辽东半岛历来最为严重。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所利用电测在这一地区进行了勘察[4]。研究了海水入侵与电阻率关系(表2)。根据电阻率分布划出海水入侵平面图(图3)。该区海水入侵可分为入侵严重区(ρ1=2~17Ω·m);轻度区(ρ1=17~30Ω·m);受入侵影响区(ρ1=30~100Ω·m)。在王河和朱桥河地区为两个地下漏斗区,地下水位分别为–15m和–10m,这一地区海水入侵面积最大,致使50万亩耕地不能使用地下水灌溉。
表2 海水入侵程度与电阻率关系
图3 山东莱州三河下游海水入侵分布图
2 地下污染物的勘查
近30年来,随着经济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废弃污染物的排放量逐年增加:1999年工业废弃物排放量7.8亿吨,2007年达17.6亿吨,增长率15%,截至2009年废弃物积存量已达80亿吨;城市生活垃圾2000年总量为1.4亿吨,2005年为1.95亿吨,2010年将达2.0亿吨[5]。据调查,全国668座大中城市中2/3被垃圾围城,1/4城市已没有堆放场地。全国有近亿辆汽车在开动,加油站林立。据北京1000多座加油站调查,有1/2存在漏油现象。
所有排放的污染物,无论是气体、液体和固体,最终的归宿都是土壤和水体(地表水和地下水)。截至20世纪末,我国受污染土壤的耕地面积达2000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每年因污染导致粮食减产1000万吨。水污染更为突出:“70年代水质变坏,80年代鱼虾绝迹,90年代身心受害”,成为水污染的真实写照。600座大中城市浅层地下水都不同程度地遭受污染,其中一半城市地下水已不能直接饮用。农村已有3.6亿人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地下污染,往往不易及时发现,直到危及生产和生活。如吉林工业废渣堆淋滤液渗入地下,导致几十平方千米内1800眼水井被污染而报废。佳木斯140多万吨工业和生活垃圾堆放场,产生的硝酸基荃污染地下水,使6个自来水厂停产。北京天通苑是20世纪60~70年代的垃圾堆放场,停用后掩埋,改建住宅小区,2008年一名绿化工人下井(在三区22楼外)接水管时中毒昏倒井内,另一名下去营救也倒在井内,经查为硫化氢中毒。这就是垃圾堆掩埋产生的“定时炸弹作用”。宋家庄三位地铁工人挖探井(2009年4月28日),3m深时闻到臭味,5m深时感到不适,一人呕吐,医院检查三人为中毒,经查该地20世纪70年代曾是一家农药厂,未作土壤污染处理,毒气在地下土壤中积累。
人的眼力有限,不可能看清地下污染。地球物理勘查就是帮助人们即时了解地下污染存在空间以及迁移状况。美国20世纪40年代开始在几个河谷和山谷填埋工业废弃物,几十年后这些当时认为处置安全的废弃物开始泄漏,到80年代开始,感到非治不可,但时至今日,地下污染物的空间位置及其污染流变范围都不清楚,于是通过地球物理勘查,重新圈定地下污染物的空间位置。
应用地球物理探测方法,对地下污染物的探测和监测,防止污染扩散,保护环境。概括来看,目前主要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于废物填埋场选址调查[6]。工业生产废物和人类生活垃圾不仅量大而且成分复杂,有毒有害物质混杂其间,经雨水淋滤产生渗漏液侵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水源。因此,选择远离地下水且致密的防渗岩(土)层作为垃圾填埋场地是重要的。主要用电阻率法、瞬变电磁法、探地雷达、折射地震和放射性测井。目的在于查明地下:①基岩面形状;②地表粘土层的结构;③地下水位及含水层分布范围及地下水流向;④基岩结构及构造;⑤地下暗河及河道分布。
(2)一些发达国家常以地球物理监测作为垃圾填埋场和废物堆放场的档案资料。从垃圾填埋(堆放)开始,直至垃圾填埋场终止封场后延续30年进行监测,跟踪监测表明,固体垃圾降解很缓慢,以固体垃圾溶解物总量(TDS)为例,前10年降解1/2,20年时余1/5,30年后余1/10;氯离子、硫酸盐等30年只降解1/10。一旦发现泄漏且有扩散危险,应立即进行处理。所用的探测方法主要是电阻率法和瞬变电磁法。激发极化法也有良好的效果。而我国还没有建立监测制度。
(3)追踪污染源。根据地下环境中水流与污染物迁移模型以及地层渗透率的差异,或者存在地下古河道、断裂、裂隙,使地下水和污染物在地下形成一定的迁移轨迹。在某井位或河边、海岸发现污染可以利用地球物理方法追踪探测出迁移路线,查出污染源所在地,为污染防治提供资料,主要利用电阻率法。
(4)探查垃圾填埋场衬底塑料膜出现漏洞位置。由于受压、承重等原因使衬底塑料出现漏洞,使填埋场的渗漏液外泄。为了修复需要及时找到漏洞位置。主要利用直流电阻率法。
(5)地下废弃物的调查。故旧废弃物和垃圾堆放场填埋多年,现移作他用,为了重新处理,需了解其分布范围和确定深度。主要采用电阻率法、地震雷达法等。
(6)废弃物堆放场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监测。矿山废弃物、选矿和冶金废弃物,化工厂和药厂等可能成为污染源的堆放场进行监测。主要使用电法、磁法和土壤氡测量方法等。
(7)地下储油罐和输油管泄漏探测。加油站世界林立,仅北京市就有1100多处。美国探测证实上世纪70年代以前建的加油站几乎全部有泄漏。因此,加油站是土壤和地下水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对加油站进行常规监测是必要的。常用的探测方法有自然电位、电阻法以及挥发性气体(CH4)法等。用土壤氡气测量法也有良好效果。我国也做了试验监测工作。
(8)深埋废液处理场的监测。随着区域地质结构变化和地下水位变化,废液可能发生迁移和外溢,所以监测是必要的。一般用自然电位法圈定二次污染范围。
(9)核电厂对核废物处置场有深埋和浅埋两种,其选址要求和方法各不相同。浅埋与垃圾场选址类似。深埋选址是永久性的,要进行深部选择勘查。选址是极为慎重的地质勘查工作。深埋选址一般要选择区域地层稳定,没有裂缝断层、渗透系数极小的岩层。主要使用深部探测的重力、磁法和电磁法以及地震方法。
现举两个应用实例如下。
2.1 保定韩村地下垃圾填埋场勘查
保定韩村垃圾堆放场,占地200m×200m,后来加盖1.5m原土层,掩埋了垃圾堆多年,成为平地。四周已有建筑。急需查明地下垃圾堆的污染区域,以利整治(杨进,刘兆平等,2006)[7]。
为了取得好的效果,探测工作以高密度电阻率法和探地雷达为主。用了5种探测方法,测线以东西方向3条,南北方向4条,均匀分布,每条测线长度为200m。
2.1.1 高密度电阻率法
沿测区7条测线:4条南北向(HCH.1.4.7.10),3条东西向(HCH.11.12.13)进行剖面测量。使用电极64,点距3m。根据北京市北神树等3个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的实测电阻率资料,对比本区土壤的电性特征,每个剖面图可划分出4个电性层。其对比数值列于表3。可见视电阻率小于15Ω·m的区域为垃圾及其污染区。本区掩埋的故垃圾堆及其形成的污染区分带图如图4所示。
表3 工作区污染带异常划分表
2.1.2 探地雷达法
共测6条剖面,南北向4条,东西向2条,与高密度电阻率法同步进行。使用SIR-3000仪器,100MHz天线。探测深度10~15m。剖面图电磁波信号分区明显。根据本测区电性特征,进行对比。可以认为视电阻率1~10Ω·m,相对应的介电常数均为5~100;电磁波传播速度均在0.047~0.13m/ns。为此得到本测区垃圾污染区埋深在2.5~3.5m以下,如图5所示,为资料解释结果。
对已掩埋多年的韩村地下垃圾场探测后根据异常区,用洛阳铲和挖掘的方法进行了验证,证明在深1.5m以下见到垃圾,说明探测结果是可靠的。
图4 韩村测区HCH.1.4.7.10线剖面污染异常分带图
图5 韩村测区HCH.1.4.7.10线雷达资料解释
2.2 安家楼第三加油站漏污染探查
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住总第三加油站,1995年春发现泄漏,致使位于东南的自来水厂部分停产。7月某物探与化探研究所以氧化还原电位法、磁化率以及气烃(CH4和C2H4)测量方法,同时进行了面积勘查。由于周围都是道路和建筑,测线基本上沿马路两侧以及住总三公司停车场院内,宝马汽车维修中心院内空旷地区布置。
氧化还原电位,设备轻便,在人行杂乱的市区工作方便。其测量结果的等值图(5mV间隔)列于图6。由图可见,地下漏油的展布与该地区的地下水流方向一致(南偏东方向)。
土壤磁化率方法,土壤气烃方法测量获得的油污染展布与氧化还原电位测量结果非常吻合,展布方向的趋势也基本一致。
轻烃(CH4)和重烃(C2H4)是直接抽取土壤中CH4(甲烷)和C2H6(乙烷)测量的结果,其平面等值图与氧化还原电位也完全一致。
经过加油站核实,先后泄漏柴油78吨。开挖对污染土壤进行清理、更换。证明柴油逐步漏入地下包气带和潜水层,其地下分布于探测结果完全相符。
图6 北京朝阳某加油站漏油污染氧化还原电位等值图
美国杨百翰大学用探地雷达在亚利桑那州的Tuba城探测汽油罐漏油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首先用探地雷达圈出漏油污染区,其次是钻孔取样分析油的含量,监测孔确定地下水位和流向,第三步是将雷达探测结果与钻孔土样、水分析结果进行对比,最终确定漏油引起的污染范围和深度。研究认为,由于油污一部分出现在潜水面之上,另一部分流入浅水面下方的饱水带,使电磁波反射变得模糊不清。所以,图7中雷达信号反射增强部分对应于漏油处。探地雷达用的80MHz天线频率。
图7 石油罐泄漏区上的探地雷达记录(中心频率80MHz)
主要参考文献
[1]陆业海.新滩滑坡征兆期及成功的监测预报[J].水土保持通报,1985,(5):1~8.
[2]郭建强.地质灾害勘查地球物理技术手册[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
[3]程业勋,杨进.环境地球物理学概论[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5.
[4]蒋宏耀,程业勋.环境与地球物理,地球物理科普文选(第三集)[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7.
[5]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8—2009环境科学技术学科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6]余调梅,朱百里编译.废弃物填埋场设计[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7]刘兆平.地球物理方法在垃圾填埋场的应用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
㈡ 地质灾害滑坡检测记录怎么写
滑坡地质灾害来隐患观测记自录
监测时间 监测人
距上次监测时间 天气情况
监测点 监测内容 异常情况 监测点所在位于该滑坡隐患的 , 斜坡上土体有陷坑、坍塌( ) 具体位置 在 村民房子的 。 树木、电杆明显倾斜( )
长度 ?、宽度 ?、 泉水、井水变浑、断流( ) 地面裂缝位深度 ?、下沉 ?。 动物惊恐() 号移变形 其他( ): 监测点 墙体裂缝变长度?、宽度 ?、 形 深度 ?、错位 ?。 监测建筑物斜距 cm 的倾斜变化
㈢ 成都的地质概况主要地质灾害及可行的解决措施。。。。。。。
一、前言
我市位于青藏高原东缘与四川盆地过渡地带,人口集中,降雨充沛,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多样,相对高差4979米。西部为龙门山强烈隆起断裂褶皱发育带,岩性复杂,以构造侵蚀、溶蚀高山和中山、低山地貌为主;东部龙泉山断裂褶皱带为构造剥蚀低山丘陵地貌;中部广为平原。山地和丘陵面积分别占全市幅员面积的32.26%和27.26%。
由于独特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条件和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导致我市每年地质灾害频繁,成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
二、2003年我市地质灾害概况
2003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4起,其中滑坡45处、泥石流10处、崩塌5处、地裂缝3处、地陷1处。其中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7起,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比2002年下降54%。
汛期降雨诱发地质灾害是2003年我市地质灾害发育的主要特征。2003年,我市汛期6—10月平均降雨量达634mm,是全年降雨量839.1mm的75.5%,共诱发地质灾害63处,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98%,其中8月份降雨量达351?2mm,占全年降雨量41.8%,诱发地质灾害49处,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76.5%,主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发期。
地震活动是2003年诱发我市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之一。2003年我市地质灾害空间分布主要集中在龙门山区及龙泉山区,龙门山区共发生地质灾害34起,占我市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53.1%,而2003年我市共发生2.0—3.1级地震活动142次,都集中发生在龙门山山前断裂地带。
2003年我市发生的64处地质灾害中,滑坡、崩塌、泥石流三个类型总共60处,占发生灾害总数的93.7%。
2003年我市共有504处地质灾害危险点纳入各级防御预案,由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部分地质灾害在发生前得到了积极预防,减轻了灾害损失。但仍存在防御重点不突出、区(市)县防治经费落实不到位、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
三、200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条件
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受其影响,地质灾害的发育特点表现为时空分布不均、灾害类型多样、规模大小不一,地质环境条件恶劣地段是今年地质灾害的易发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松散层中小型规模滑坡为主。
2、2004年降雨量
根据2004年成都市气象局预测,今年汛期我市平均降雨量780-78mm,其中7—8月主汛期降雨量大于200mm,汛期和主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发期。
3、人类工程活动
我市地形多样,人口集中,交通发达,人类工程活动频繁。2004年,在进行地基开挖、开矿采石、挖掘修路等工程活动时,一些地质环境条件较差的地带,预测可能因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产生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类型预测
对我市造成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其次是崩塌、泥石流,其它类型相对较少发生。预测2004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仍然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规模一般为小到中型,但彭州、都江堰、青白江、崇州等部分地区存在发生大型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
(三)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降雨是诱发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预计2004年我市6月—10月降雨充沛,平均降雨量在780-78mm左右,占全年降雨量的80%。预测2004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时段还是主要集中在汛期(6月—10月)时段。
四、2004年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龙门山中、低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以彭州—都江堰—大邑—邛崃一线以西的中、低山峡谷地带为主,区内褶皱强烈,断裂发育,地震频繁,岩石破碎,降雨充沛,地质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对工业设施、农田耕地、公路、房屋、渠堰、旅游景区(点)等造成较大危害。其中彭州市小鱼洞镇杨坪村滑坡、彭州市磁峰镇永华村滑坡、都江堰市麻溪乡友谊村滑坡、崇州市万家镇方店子滑坡、邛崃市天台山马坪村滑坡,汛期在强暴雨诱发下将会进一步发展。
2、总岗山低山、深丘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成都南侧蒲江、新津等县低山深丘地带,人多房密,盛夏多暴雨,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岩性软硬相间,岩石多破碎,软弱易滑。地质灾害以滑坡为主,对房屋、农田、水利设施、公路交通等造成危害。其中蒲江县白云乡骑龙村滑坡,汛期在强暴雨诱发下将会进一步发展。
3、龙泉山低山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我市东部龙泉山脉一线的龙泉、金堂、青白江等区、县以构造剥蚀低山为主。区内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挖渠、建房、公路修建、农田开垦等人类活动活跃,一些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地区易诱发产生地质灾害,且多以中小型滑坡、崩塌为主,造成房屋变形、墙体开裂、地表下错、农田掩埋、交通阻塞等危害。其中龙泉驿区山泉镇大佛村滑坡、金堂县九龙镇中心村滑坡、青白江区仁和乡青林村滑坡等地质灾害汛期将会加剧活动。
对以上区域,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人类工程活动管理,做好退耕还林、边坡治理,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监测,做好群测群防和预警预报工作。
(二)地质灾害主要危险(隐患)点
据统计,我市现孕育有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500余处,分布在中低山和深丘区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地带,主要对农户、学校、矿山、企事业单位、公路、农田、电站、通讯、水利设施、旅游景区(点)等造成威胁和危害。我市结合地质灾害的分布区域、危害程度、规模大小,筛选出25个重大灾害点为市级危险(隐患)点,并提出应急防灾措施,落实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负责人(见附表1)。各责任单位和监测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职到位,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汛前检查和汛期巡查
各区(市)县应积极做好汛前检查工作,查处问题及时整改,要结合全市的气象预测和当地天气预报,搞好地质灾害预防预报工作,将地质灾害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点,按照省、市汛前检查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在2004年5月底之前,合理安排巡查路线,完成对邛崃、蒲江、龙泉、金堂、彭州、大邑、崇州、都江堰、青白江、双流、新津、新都等区(市)县汛前检查,防患在先。
五、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保障措施
(一)制定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开展本区域地质灾害调查,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找准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范围、威胁对象,明确重点防范期、主要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厂矿企业在汛期来临前开展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二)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定本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预警报警信号、抢险救援措施等。出现重大地质灾害征兆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区(市)县政府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三)落实防灾责任,加强监测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见附表2)。各区(市)县、乡、村、社和监测责任人要各负其责,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每个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以下简称灾害点)要通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的形式,把监测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每个灾害点要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载有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撤离线路等内容的“明白卡”,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对可能发生的、正在活动的灾害点,要布置必要的位移动态监测点,汛期遇降雨要实行24小时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国土资源、防汛、救灾、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当地的雨情、水情、震情和各灾害点的监测资料,做好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
(四)完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制度
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要进一步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汛前和汛期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防治责任、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按要求报送灾害种类、规模、受灾人员、财产损失、救灾减灾措施等信息;汛期国土资源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人员落实、信息畅通。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规,使广大群众掌握地质灾害发生的一些基本规律和防御知识;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简介》、张贴防灾宣传画、组织群众观看宣传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热情,汛期要在当地电视台播放防灾知识片,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
(六)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必需的资金
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检查、治理等需要。要在加强监测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确定搬迁标准,及时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搬迁到安全的区域,防止灾害发生时造成损失。
(七)加强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各类工程活动,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要求,在可行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㈣ 地质灾害巡查记录怎么填写
地质灾害巡查记录表
楼上地址就很好
㈤ 怎样填写地质灾害巡查记录
一般是编制来成表格的自形式,内容包括时间、巡查地点、巡查点特征包括:隐患点特性(滑坡、崩塌等灾害类型),监测点变形情况,威胁人口及财产,监测点记录人签字,巡查人及负责人签字,如果巡查或排查出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附示意图
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6)地质灾害检查记录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㈦ 国土资源部关于通报表扬青海玉树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参与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国土资发〔20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部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视灾情为命令,视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快速行动,全力组织投入支持开展抗震救灾和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国土资源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及时、有力、有效,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在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青海省国土资源系统的多支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安置点地质安全评价、应急找水打井等工作,并服务灾民救助和安置,参与灾后重建,至今仍在灾区辛勤工作。陕西、甘肃省国土资源系统抽调精兵强将,自备装备给养,奔赴灾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和调查评估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及下属单位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断裂带调查与研究,获取解译遥感资料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在前方灾区工作的同志,克服高原缺氧、余震不断、交通不便、低温雨雪等多重困难,风餐露宿、忘我工作、连续作战,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了可靠依据,为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在后方工作的同志,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贡献力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赢得了地震灾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为总结和弘扬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好思想、好作风和成功经验,推动工作,部决定通报表扬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等27个参与青海玉树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的单位、刘山青等794名参与青海玉树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的个人。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责任感,学习他们心系灾区、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优秀品格,更加尽职尽责,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国土资源事业新局面。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把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培育和体现出来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精神长期坚持下去,为夺取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和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参与青海玉树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单位和个人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参与青海玉树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青海省(9个单位518人)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刘山青、王建斌、宋建国、李志勇、徐卫东、刘红星、汪明道、王德瑜、刘长义、史德、昝明寿、王峻鑫、徐世福、康进军、康维海、李杰、刘国元、蒲毅、王平、姚刚、李成龙、张俊茹
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赵家绪、毕海良、隋嘉、吕宝仓、吕文斌、颜元东、王军、吴国福
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
吴国禄、边纯玉、李兆钧、胡贵寿、李小林、马晓强、张晓、刘勇、魏刚、宁永春、张隆寿、崔发全、王贵庆、崔发鹏、汪恩福、于晓军、白云、刘钰、武新宁、王占巍、江旺升、杨世新、高立华、曹德云、陈金贤、陈明亮、甘斌、薛建球、周成福、刘应斌、童金庆、张运海、张启、张书珍、姚春海、马良峰、曹千红、马转运、马良元、张运康、王其红、马吉福、李西宁、李庆祝、张永善、宋显祥、周得荣、齐卫兵、杨全有、薛生勤、陈满寿、陈止寿、黄满成、王生满、王生福、瓦永吉、牛万辉、赵永兴、余占忠、陈武仁、余占明、张占荣、陈元寿 黄温家保、白范禄、祁福全、白寿财、白万寿、黄六十三、黄五十九、黄文家保、雷友德、赵文强、贾君、雎建国、张勇、张新荣、王丰成、贾全福、鲁占才、李孝清、刘孝林、张占清、曹德成、张占海、汪雨德、沈士学、夏超忠、崔岩新、王世满、苏海增、孔德玉、张万寿、李建军、王丙丙、张虎、张洪庆、黄进才、赵庆忠、王广宇、王超、宋国财、宁国治、桓秦帮、苗卫生、王广成、王仁青、李得其、王永柱、冯国森、魏顺祥、李春卫、王祖业、崔成林、张科善、杨军、才让旦智、鲁仁军、李发夏、高建庆、孔祥宽、王兴文、陶廷雄、李小泽、孔林孝、莫尚明、孔祥永、韦胜红、余祥德、李玉业、张永福、铁勇、杜彩虹、张常青、董柴琦、何永红、姜年元、冯德忠、丁光业、马成芳、陈清军、余效贵、岳鹏、李希发、刘伟、樊庆业、张海威、杨小辉、柴晓然、李跃峰、刘红军、刘满成、王世民、夏雨普、吴进萍、李有实、乔永顺、刘加学、王杰、常学良、曲娟、魏太明
青海省地勘局
高学忠、刘永恒、张春化、朱贤、高庆、张京平、段仰东、艾宏
青海省水工环调查院
严维德、马兴华、陈锡庆、杜建宁、张洪银、童彦文、哈文录、雷海智、候殿海、李兵、韩江涛、薛庆林、孙满超、王小年、王仲复、彭亮、袁时祥、马鸣、张盛生、田成成、杜文学、耿海深、李育昆、李永国、战辉、贾小龙、黄勇、马还援、宋源祥、朱红
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
赵世勇、宗瑞玉、原义刚、申占洪、王文华、易文斌、梁江义、郭岐山、吴统一、石云、张云飞、李水芸、黎明、曾国寿、戴瑜、罗友弟、吴英波、金文艺、郑少军、高瑞涛、董国辉、张利军、马文太、乔小龙、杨旭伟、陈富春、朱杰、祁俊良
青海省有色地勘局
孙占科、张兴利、刘文、杨发源、隋源、杨小平、李瑶、严喜、谢治国、刘向阳、李伟、魏振杰
青海省测绘局
唐千里、刘海平、李强、张新声、刘凌霄、陈德理、梁海波、王波、孔繁煜、陈家瑞、万勇治、苏占邦、吴析楚、纪晓东、杨杰、严晶功、张生军、应九臣、孔繁宁、蒋英俊、周建军、张广华、白春平、马生财、马强、马有文、黄太平、李名、杨勇、刘国、岳小勇、李建明、窦超、雒成元、张健、陈岷、丁延荣、戚一鸣、刘玉章、熊占兴、姚刚、郑耀辉、孙剑锋、井厚青、杨海鹏、李文虎、莫龙刚、杨占青、刘宏鹏、龚克、霍景龙、王延、马国福、曾学宏、保长金、吴元文、郭韩勇、陈伟学、李得基、张生成、史占成、李延、刘云、乔华桑、童成宝、易力、丁鹏辉、谢克敏、汪永堂、金跃顺、陈丰田、包东海、王宏伟、刘俊、伊万仁、孙玉华、马学明、解占林、崔天彪、何旭东、王建虎、王国侠、马刚、康福宁、刘海世、范晓明、赵春祥、邓林、陈立飞、李良、刘海玉、吴寿忠、刘维才、汪顺林、杜发泽、梁有山、霍永瑜、杨贵勇、刘书谦、高迎瑞、陈有辉、代永发、王海鹏、李友、赵积昌、孙栋、马明金、马国金、李永海、孟武潮、张万森、陈生全、赵文渊、吴银桥、赵永芳、吕登申、赵得录、马国宝、蔡邦兵、张乃功、欧阳永健、杨德芳、徐喜峰、何志强、宋海珍、汪治权、马成、赵廷宝、蔡洪海、杜国梁、李树安、徐江明、田晓程、陶金、王建、熊元森、邹庆华、史晨星、孟超、万玉辉谈永邦、韩有文、杨元军、侯云、杜国豹、张峰生、马成彪、马永才、杨小平、杨海贤、韩有文、杨海东、张万成、李廷海、韩富财、梁俊杰、李玉伟、陈生权、安万金、祁顺杰、祁伟山熊换新、卢本森、刘延平、陈小项、丁春、左奎、邹仁斌、严继平、熊劲峰、艾杨权、陈雷雷、艾海军、熊书健、肖洪强、肖世刚、李林寿、魏国章、王全德、李云、季增奎、张玉佳、陶国欣、高再良、陈忠、熊永合、张银建、张晓俊、侯燕杰、张厚禄、阎宏亮、包晓虎、魏巍、蒲秉永、焦信博、冶存玺、朱斌、李田龙、张占鳌、蒲正军、韩志清、杨晓英、王恒东、王祖顺、刘盛庆、张斌、张海青、张斌、张建军、李智明、施生寿、卢世伟、姜明伟、曹祥廷、王亮、孙青山、王海岗、杨正青、纪晓东、周敬平、杨生田、张学刚、张里南、李启才、徐家禄、浮超、米利、阎寒、李财风、何君、惠海宁、包明相、王剑、喻杰、杜成玺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
卢青建、鲁海民、程忠琳、金长城、王兵、孙海轩、张志青、桑盛毅、温得银、崔建华、霍志强、苏立、孙延成
二、陕西省(7个单位114人)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喻建宏、李强、朱利平、肖平新、孙长安、王雁林、高刚强、汤鹏超、郭长安、王文昭、刘伯敏、韩东方、侯晓宇、刘卫峰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宁社教、高建军、康金栓、滕宏泉、肖志杰、张新宇、支源、李宪、王静、王培林、娄月红、亢宏伟
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齐文、蒙晓记、罗乾周、王天明、李益朝、王友林、穆根胥、任娟刚、蔺新望、金光、司国辉、井延泉、贺斌、王宁、侯威、耿战辉、冯晓强、石卫刚、杨平、陈文生、陈凯、高峰、曾忠诚、秦臻、杨志军、张凯、王天佑、王龙杰、杨晓鹏、鲁洪深、唐学林、李国富、谢宏涛、邢宝珠、王占龙、范志勇、张雷
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
李文忠、汤振宇、常喜顺、郑崔勇、鱼康平、张富国、党勘峰、高关军、姚学军、杜成涛、宋涛、李贵桓、于凤鸣、穆方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
郭三民、左文乾、魏东、齐普荣、姜方明、张彦红、张俊、李辉、陈希民、程德进、李宇飞、王瑞华、谢昌贵、刘涛、李建华、张江、蔡伟、窦有航、魏跃文、李建华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
李智学、张建、傅宏科、常光锋、贾海平、师千胜、冉百涛、张耀、李姜勇、杨磊、杨金才、将申伟、齐进宝、张国华、年鑫
陕西电视台
郑原、杨景茂
三、甘肃省(6个单位58人)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张力学、张国华、赵玲房、王永超、王景辉、李建伟、刘星、王苏丽、何金花、陈春良、杜四喜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陈汉、马秉虎、苟少峰、王发明、王玉贵、余艳萍、冯晓迪、程群、郑家龙、宋启波、金春、李小军、杨宇明
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黎志恒、赵成、姜才文、张永军、张川、李军、何云峰、樊宪明、蒋永智、胡正军、王广林、陈传玉、董成宪
甘肃省地矿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庞招平、李文彦、朱建武、王洋、张弘、张玉龙、董毅、张永生、张宝鹏
甘肃省地矿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
翟向华、王有权、陈伟彪、黄超、杨华奎、滕宏伟、李文东、秦庆峰、袁致富、王俊卿、李凤仪
甘肃省地质矿产报社
刘崇贵
四、中国地质调查局(5个单位104人)
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
王学龙、刘延明、庄育勋、殷跃平、文冬光、张作辰、张开军、李晓春、夏鹏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侯金武、康战、田廷山、徐万忠、刘传正、李铁锋、陈红旗、曾青石、李媛、唐灿、邢雁鹰、李香菊、王灿峰、周萌、温铭生、刘艳辉、连建发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王平、王殿琦、熊盛青、方洪宾、郭大海、杨清华、姜德仁、詹世富、郑雄伟、张微、钟昶、吴芳、李进来、武兴、陈红根、齐建伟、李景华、安娜、曹文玉、李友纲、陈颖、王懿哲、韩旭、孙禧勇、王建超、晋佩东、徐宏根、童立强、李小慧、张晓坤、李丽、李曼、杨蓓、邵帅、周砚文、胡桂英
西安地调中心
李文渊、张茂省、王佳运、李林、徐友宁、李建星、李瑛、王冬、张成航、高波、冯卫、张江华、乔岗、张俊、李金皋、汤科、席晓鹏、赵哲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龙长兴、何长虹、侯春堂、马寅生、张永双、胡道功、杨农、吴树仁、张春山、孟宪刚、谭成轩、安美建、冯梅、姚鑫、廖椿庭、王连捷、彭华、马秀敏、雷伟志、余佳、杨健、高卫、王津、李跃辉
㈧ “十有县”建设验收要求
(1)有组织领导机构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2)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和办公场所。
3)每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书(县与各乡镇签订、乡镇与各村签订)。
(2)有“一规划两方(预)案”
1)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视情况定)。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县政府文件,视情况定)。
6)县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县国土资源局编制)。
(3)有稳定的经费渠道
1)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经费预算、可研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
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申请、应急费用财务明细表。
3)拨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监测经费的签名。
4)县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户搬迁工作的通知》(县、乡镇政府文件)。
5)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因地质灾害需整体搬迁安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文件)。
(4)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通讯录(专人值班并24小时电话畅通)。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记录(多年记录)。
3)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单位盖章)。
4)防灾避险明白卡(受威胁居民签字)。
(5)有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联络员
1)乡镇及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名单。
2)乡镇地质灾害隐患台账。
3)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4)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表。
(6)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的通知》(县政府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文件)。
3)县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期间值班安排表(4月—9月)。
4)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
5)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督导书。
6)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7)有宣传画警示牌
1)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牌、贴有宣传画。
2)地灾隐患点所标示的转移路线。
3)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喇叭、铜锣等预警设备。
4)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
5)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图册、照片等。
6)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8)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1)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值班人员和办公场所。
2)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产品。
(9)有报警简易器材
1)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简易监测仪器。
2)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10)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1)县、乡(镇)国土资源干部工作的专业培训。
2)培训教材和举办培训班。
㈨ 新疆地质灾害现状
第一节 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新疆地质灾害种类多,主要包括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和缓变性沙漠化、盐渍化灾害,此处所述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主要论述新疆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的发生情况。
新疆地域辽阔,总的地形轮廓为“三山夹两盆”(即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夹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三大山系山脉连绵起伏,地形高低悬殊,新构造运动强烈,气候和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在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的共同作用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时有发生,灾情较为严重。
新疆系统的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始于1998 年,1998 年以前的灾情统计主要来源于各类研究成果,灾情统计不全面。
一、1958~1997年灾害发生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1958~1997 年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56 起,因灾死亡345 人,经济损失1.27 亿元,详见表6-1-1。56 起灾害中泥石流灾害最多,达33 起,占灾害总数的58.93%,其次是滑坡灾害和地面塌陷灾害,分别为12 起和8 起,占21.43%和14.29%,最少的为崩塌灾害,发生3 起,占5.36%。
56起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地区、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共47 起,占83.93%,其中乌鲁木齐市、伊犁地区、巴音郭楞州、昌州吉、塔城地区各发生 14 起(占25%)、12起(21.43%)、7 起(12.5%)、7 起(12.5%)、7 起(12.5%)。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州、吐鲁番地区、喀什地区共发生9起,占16.07%。
1958~1997 年 30 年间,灾害发生最多的年份为 1996 年和1997年,分别为10起和7 起,分别占17.86%和12.5%,其次为1980年,发生5次,占8.93,其他年份灾害发生次数均少于5次。
二、1998~2005年灾害发生情况
1998~2005年新疆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483起,因灾死亡79 人,因灾受伤33 人,经济损失18897.52 万元。详见表6-1-2。
1998~2005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滑坡灾害为主,发生352 起,占72.88%,其次为泥石流灾害,发生92起,占19.05%,崩塌和地面塌陷灾害发生较少,发生26起和13起,占5.38%和2.69%;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的是滑坡灾害,因灾死亡60 人,占75.96%,其次为泥石流灾害,因灾死亡14 人,占17.72%,崩塌和地面塌陷分别造成3 人和2 人死亡,占3.79%和2.53%;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是滑坡灾害,达12500.1 万元,占66.15%,其次是泥石流灾害,为6183.54万元,占32.72%,崩塌和地面塌陷灾害造成的损失较少,分别为112.58和101.3万元,占0.59%和0.54%。详见表6-1-3。
表6-1-1 1958~1997年灾害统计表
表6-1-2 1998~2005年灾情统计表
表6-1-3 1998~2005年灾种分类统计表
1998~2005年灾情最重的地区为伊犁地区,发生灾害369 起,占76.39%,死亡62 人,占78.48%,经济损失12233.56 万元,占64.74%;灾情较重地区为克孜勒苏州、巴音郭楞州、昌吉、塔城、乌鲁木齐市,共发生灾害85 起,占17.59%,死亡15 人,占18.98%,损失4671.2万元,占24.71%;其他地区灾情较轻,共发生灾害29起,占6.00%,死亡2 人,占2.53%,损失1992.76万元,占10.55%,详见表6-1-4。
1998~2005 年间发生灾害次数最多的是2002 年,发生灾害206起,占42.65%。见图6-1-1。
图6-1-1 1998~2005年灾害发生次数图
表6-1-4 1998~2005年灾害地区分布表
1998~2005年间发生灾害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是2002 年,损失10775万元,占57.02%。见图6-1-2。
图6-1-2 1998~2005年灾害经济损失图
1998~2005年间发生灾害死亡人数最多的是2003年,死亡23人,占29.11%。见图6-1-3。
图6-1-3 1998~2005年灾害死亡人数图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一、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治理工作
新疆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治理工作起步较晚,主要为国家出资项目。1993年首次开展了“新疆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工作,此次工作以收集资料、编图为主,未投入实物工作量。1998 年以后,国家和自治区逐渐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先后安排了“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泥石流灾害勘查”、“伊犁地区地质灾害调查”、“阿勒泰市区崩塌、泥石流灾害勘查”、“新疆1∶50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新源县等33 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伊犁地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塌陷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示范区勘查”、“新源县、巩留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详见表6-1-5。这些基础性工作的开展,明显提高了新疆地质灾害的研究程度和防治水平,尤其是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制定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表6-1-5 国家出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工作项目一览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商业性地质灾害勘察、治理工作开展较少,仅3项,2003年2项,2004年1项,详见表6-1-6。
表6-1-6 商业性地质灾害勘察、治理项目表
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为避免工程建设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国土资源部就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并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新疆此项工作始于1999年,至2005年我区共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135项,其中,1999年开展了1项,2000年开展了5项,2001年开展了7项,2002年开展了11项,2003年完成14项,2004年完成51 项,2005 年完成43 项,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项目涉及公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输油(气)管线建设、厂矿企业建设、电厂建设、旅游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基地建设、机场建设、移民搬迁选址、城镇规划建设等。在已进行的135 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中,一级评估72 项,二级评估24项,三级评估39项,详见表6-1-7。
表6-1-7 1999~2005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汇总统计表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开展对项目建设可能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建设项目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可能性进行了评估,提出了适应建设项目特点的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为保证建设项目用地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巡查检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我区每年汛期均组成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组,检查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生灾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及时奔赴现场进行调查,1998~2005 年共派出291 人次、历时尽500余天、行程数万千米,详见表6-1-8。
表6-1-8 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及应急调查工作统计表
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提高了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应急反应能力,为各级政府在减灾防灾工作决策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我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主要为汛期气象预报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3种类型,采用的预报方法为专家分析法。2004 年4 月5 日起正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发布形式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每天向伊犁地区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向达到4 级(预警级)以上地区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并于2004年5月15日起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及新疆专业气象服务网上发布。
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近年来新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方针、规划编制、预案制定、灾害预报、灾害治理、危险性评估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入
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制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认定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审查和编写工作要求》等。同时,针对自治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和多发生在汛期的特点,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报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以及应急调查处理制度等,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三)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多发县(市)成立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全面落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建立并运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地质灾害多发县(市)还与各乡、镇(场)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提出了目标,落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理的快速反应体系已经形成。
(四)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在建立和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巡查检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制度并得到了较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地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安全。同时,推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初步遏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
(五)全民防灾意识得到提高
每年以4 月22 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全疆范围内广泛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善待地球”等多主题、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当地广大群众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外,自治区尚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面专门的法规和规章。
二、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专项调查与管理经费2005 年才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投入有限;专项勘查治理经费没有资金来源,尚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基础调查工作推进缓慢
新疆国土面积大,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地质灾害发生频繁、分布广泛,目前所开展的地质灾害研究工作还远不能全面覆盖新疆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全疆86 个县(市)只完成了33 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仅占38.4%,完成调查面积61.6 万平方千米,占全疆总面积的37.3%,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更少,无法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区地质灾害分布规律,也无法满足地质灾害防治的需要,全疆还有50 多个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重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等工作急需开展。
四、矿山地质灾害严重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在40 多年的开采历史中,由于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三废”随意堆(排)放、矿山复垦率低、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诱发的地质灾害严重。主要表现在大量废渣、尾矿、生活垃圾堆(排)放占用土地资源、破坏植被、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甚至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破坏土壤和植被、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露天开采破坏地形地貌、形成的不稳定边坡诱发崩塌、滑坡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采空区,诱发地面塌陷灾害;矿山建设开挖工程形成不稳定边坡,诱发和加剧崩塌和滑坡灾害。据自治区生态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报告,至2004 年各类矿山开采破坏土地总面积32529.8公顷,其中,破坏林地209.31 公顷,占总面积0.6%,破坏草地 5781.45 公顷,占 17.8%,破坏耕地 457.97 公顷,占1.4%,其他类型土地26081.08公顷,占80.2%。矿坑水、选矿废水、堆浸废水等年产出量6870.67万立方米,年排放量5491.87万立方米,年循环利用量1378.80万立方米。其中,矿坑水年排放量5540.35万立方米,占80.64%,选矿废水年排放量1308.09 万立方米,占 19.04%,堆浸废水年排放量 22.23 万立方米,占0.32%;煤矸石、废石土、尾矿等废渣年产出量4070.09万吨,年排放量3541.35万吨,累计积存量35333.26 万吨,年综合利用量528.74万吨。其中,煤矸石年排放量188.28 万吨,废石土年排放量3225.47万吨,尾矿年排放量656.34 万吨,分别占矿山废渣年排放量的4.63%、79.25%、16.12%。矿山发生地质灾害771 起,规模以小型为主,占灾害总数的97.29%;中型次之,占灾害总数的2.17%;大型仅占灾害总数的0.54%。其中,死亡1 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135起,共造成46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01万元。灾种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矿坑突水、矿井冒顶,在各类地质灾害中崩塌 60 起,占7.78%;滑坡52 起,占6.74%;泥石流75 起,占9.73%;地面塌陷552起,占71.60%;矿坑突水27 起,占3.5%;矿井冒顶5起,占0.65%。灾情等级(不包括矿坑突水、矿井冒顶):特大级3起,重大级5起,较大级25起,一般级706起。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较低
新疆专业地质灾害监测点少,仅有乌鲁木齐市黑甲山滑坡1个由乌鲁木齐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专业监测的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高发区的伊犁州直8县1市227个群测群防监测点,监测仪器手段落后,采用最原始的监测设施和手段;其他已完成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虽选定了各级监测点,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开展监测工作,使我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处于较低水平。
新疆除伊犁州直属8县1 市和其他24 个做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的县(市)地质灾害研究程度较高外,其他地区均未作过地质灾害研究工作,地质灾害研究程度低。加之新疆地广人稀,做过工作的地区调查到的地质灾害事件大都无具体时间,造成统计分析样本少,影响预报的精度。同时我区发生在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以泥石流为主,在地形上为过渡地段,气候上局地性强,泥石流多由局部暴雨诱发,气象站多数地处平原区县城所在地,无降水记录(或很小),大降水过程在新疆本身就是小概率事件,因此对泥石流灾害预报预警判据很难建立,目前新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主要针对大范围降水过程开展大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预报预警水平较低。
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治理
通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明有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城镇、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据初步统计,目前新疆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人口3万多人,受威胁财产6亿多元。如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下采空区、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急需治理。
㈩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一、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国土资源部应急响应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B、C、D和E(常规方案)等5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部长、副部长、地质环境司司长、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和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来源主要是: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其他部门商请,地方速报信息,媒体及其他信息等。
四、启动各级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是: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预案,我部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地质环境司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领导决策。
五、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成立或不成立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两种情况,B级以下均不成立,成立领导小组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成立的由地质环境司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六、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和应急响应保障等构成。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部长带队组成部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专家组由院士带队,7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等。
专家组由正高职级专家或院士带队,5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3.C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有关人员等。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等。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
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5.E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处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有关人员等。
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
(3)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事宜;
(4)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
(5)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
(6)架设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7)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
(8)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
(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灾情以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
(3)扩大范围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隐患;
(4)必要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
(5)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
(6)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
(7)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
(8)架设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响应级别不同,可以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前方(现场)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讯、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前方(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
专家组由地质环境司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专家库中遴选。
2.装备配置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做好装备清查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而定。
(1)调查监测装备
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
电子罗盘、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
手持GPS、激光测距仪
三维激光扫描仪
无人驾驶飞机或轻遥飞机(配置到灾害多发省市)
(2)通讯装备
远程视频会商系统
卫星电话
对讲机
(3)相关软件
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
快速模拟演示软件
智能方案系统软件
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4)车辆
车载发电机
车载应急系统
(5)劳动防护及其他
帐篷、野外工作服装
医药和劳保用品
野外作业安全装备
便携式计算机(带无线网卡)
3.资料保障
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区划图(MapGIS和JPG)
地形图(MapGIS和JPG)
地质图(MapGIS和JPG)
(2)基础地质灾害资料
地质灾害分布
地质灾害发生区域易发程度分区图(MapGIS和JPG)及说明书(Word)
历史灾害情况(Word)
发灾点及其周边灾害发育情况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信息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资料
近期降雨预报、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卫星和航空遥感图像及数据
七、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机构与职责
(一)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当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时,国土资源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和应急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响应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任务:
1.决定国土资源部A级应急响应启动;
2.决定应急响应工作上报国务院的事宜;
3.领导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4.部署国务院交办的应急任务;
5.决定对外发布的应急工作情况;
6.决定国土资源部A级应急响应终止。
(二)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在国土资源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地质环境司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1.承办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2.负责接收、核实地质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并保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各级国土资源系统以及应急队伍的联系;
3.传达指挥部应急指令,并督促检查指令落实情况;
4.协调部工作组、各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
5.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
6.协助、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7.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法、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审报和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应急调研和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承办国土资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地质环境司
当启动A级应急响应,成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地质环境司与办公厅联合组成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应急工作任务;当启动A级方案,不成立领导小组,地质环境司承担相当于上述办公室职责,完成部领导交办任务;当启动B级以下级别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地质环境负责全部协调工作任务。
(四)应急中心
应急中心是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单位,在现有技术支撑机构“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加挂“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达到实体运行目的,其主要职责为:
1.组建专家组,进行应急专家库建设、管理;
2.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灾情汇总工作及上报;
3.开展现场应急调查等技术工作;
4.架构地质灾害事发地与部之间的远程会商通信网络,确保现场与后方的信息畅通以及会商的顺利进行;
5.为现场应急工作和专家会商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及时开展相关区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趋势预测;
6.提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建议措施;
7.开展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
8.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9.技术指导省级相关机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0.协助编制年度国家地质灾害预案,起草相关技术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应急处置技术培训;
11.承担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地质灾害专家库
遴选国内外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分院士专家、正高职专家和一般专家等3个层次,分级分类入库,依据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选取不同层次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部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