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质工程 » 地质灾害特点

地质灾害特点

发布时间: 2021-01-26 04:36:31

1. 地质灾害的基本特点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点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1)重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调查,井从区域因素中寻找地质灾害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和主要作用因素。(2)充分认识灾害体的地质结构,从其结构出发研究其稳定性,(3)重视变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与外界诱发因素相联系,研究主要诱发因素的作用特点与强度(灵敏度)。(4)稳定性评价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有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现为较强的离散性,应根据灾害个体的特点与作用因素综合确定,进行多状态的模拟计算。(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适性的稳定性计算方法(也许并不存在),现有的方法都有较多的假定条件。(6)勘查阶段结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结束,后续的工作如监测或施工开挖常常能补充、修改勘查阶段的认识,甚至完全改变以前的结论。因此,地质灾害的勘查有者延续性特点,即使是非常认真详细的工作,也不能过于希望毕其功于一役。(7)地质灾害勘查方法选择是强谰应用经验与技巧,寻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资,获得最佳的勘查效果,(8)勘查工作量确定的最基本原则是能够查明地质体的形态结构特征和变形破坏的作用因襄t满足稳定性评价对有关参数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规程。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设备越简单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勘查技术方法的效果综合确定。(9)勘查队伍是实现勘查目标、选择合理勘查方法和优化勘查工作量的关键。从事地质灾害勘查的工作实体应在地质技术^才,勘查设备和室内分析试验等方面具备条件,井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 地质灾害的概念及特征

(1)地质灾害的概念

联合国减灾组织(UNDRO)(1984)对灾害的定义是:一次在时间和空间上较为集中的事故,事故发生期间当地的人类群体及其财产遭到严重的威胁并造成巨大损失,以致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受到不可忽视的影响。

灾害也就是地球表面因自然变异、人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生活生产和生存发展条件造成的危害。灾害的种类很多,根据主导成因可分为自然灾害、人为灾害、自然人为灾害、人为自然灾害,每一类灾害又可进一步划分出多个灾种。

地质灾害(GeologicalDisaster)是指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

地质灾害包含了致灾动力条件和灾害事件的后果两个方面的含义。动力条件包合了外营力、内营力及人为活动的影响。灾害事件的后果强调的是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产生影响或破坏。若某种地质过程仅仅改变地质环境,并没有破坏人类生命财产或影响生产、生活,则不是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

地质灾害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经济属性。自然属性是指与地质灾害的动力过程有关的自然特征,如地质灾害的规模、强度、频次以及孕育条件,变化规律等。社会经济属性主要指与成灾活动密切相关的人类社会经济特征,如人口和财产的分布、工程建设活动、资源开发、经济发展水平、防灾能力等。

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主要有:①地质灾害的必然性与可防御性;②地质灾害的随机性和周期性;③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渐进性;④地质灾害的群体性和诱发性;⑤地质灾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复发性;⑥地质灾害的区域性;⑦地质灾害的破坏性与“建设性”;⑧地质灾害影响的复杂性和严重性;⑨人为地质灾害的日趋显著性;⑩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性和迫切性。

3. 中国地质灾害分布与我国地形地势特征有什么关系

我国地形类型多样,山区面积广大;地势西高东低,在地势阶梯的交界处,坡度大,地形崎岖,容易发生地质灾害。
我国地震多发,主要分布在板块交界处;西南地区多地震滑坡泥石流。

4. 地形地貌特征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地壳活动强烈的地区,山体断裂发育,岩石破碎,松散的地表堆积物容易为泥石流滑坡提版供物质条件,也较为容易权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地形的话,一般就是山地,尤其是植被覆盖不高、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地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

5. 贵州省地质灾害有哪些特点

贵州省地质地理条件特殊,地质环境脆弱,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全省均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全国地质灾害的重灾区之一,具有“全、重、多”的特点。根据贵州省已完成的7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分析研究结果,全省有高易发区8个,面积3.8万km2,中易发区16个,面积11.5万km2,低易发区10千,面积2.3万km2。目前己查明地质灾害点8905处,其中,对人和财产构成威胁的隐患点6618处。据统计,2003~2007年,贵州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933起,直接经济损失约2.65亿元。成功避让了71起地质灾害,避免3429人伤亡和8292万元的经济损失。
贵州省是一个地质灾害严重多发的地区,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种类多:由于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平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质灾害中常见的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而贵州的地裂缝常常是崩、滑、塌在地表的一种反映。其中,对人民生命财产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贵州省地质灾害以中小规模为主(占90%以上),大型或巨型较少。但几乎每年都有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一般情况是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规模较小,而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产生的规模则相对较大。1993年以来全省共发生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58起,其中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l000万元以上的特大级灾害有18起,而且或多或少都有人为因素的影子。
(二)分布广:在地域的分布上,贵州全省9个地(州、市)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但最频发的主要集中在遵义、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和铜仁地区,其分布与地理地貌、地质构造、岩土结构、气候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经统计分析,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5—9月,平均每月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40—60起,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35—90%,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其次是4月和10月,平均每月发生地质灾害10起左右,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5—l0%左右,是地质灾害中发期;1—3月、11—12月两个时段,每月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3起,占全年发生地质灾害总数的0.5—1.0%,是地质灾害低发期。
(三)易诱发:根据资料统计,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有大气降水自然因数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的作用。由于贵州境内多属山地,受地形地貌的影响,降雨在区域和季节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除普降暴雨诱发群发性地质灾害以外,因为局地暴雨而诱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也是贵州省的一大特征。在工程施工建设中,由于防灾意识不强,人们在工程建设中常不自觉地出现一些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例如不合理的规划选址、不切实际的工程设计、不合理的切坡、采砂、采石、地下水开采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现象也较为突出;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强度的增加,采区内地表移动变形迅速发展;再加上陡坡垦植,植被破坏等原因,导致地质体失稳因素增加或加剧,地质灾害隐患呈高速增长的趋势。特别是贵州省煤炭等矿产资源丰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开发力度高速增长,采空区导致的地面不均匀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日渐突出,甚至还进一步导致边坡失稳,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产生。在各大矿区各种地质灾害在迅速增长,无论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规模、危险性、危害性都在呈指数级增长的趋势,受胁人口、受胁的工程设施和财产在不断增多,危害很大。
(四)影响大:一是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自1993年以来,贵州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5012起,其中造成有人员伤亡的237起,造成1090人死亡,29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23.98亿元。平均每年发生地质灾害358起,造成人员伤亡的约17起,死亡80人左右,直接经济损失接近2亿元。二是破坏城镇、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摧毁了大量城乡建筑设施、耕地、工厂和交通干线。如乌江源头的大方县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石阡、沿河等县城滑坡,印江县城的岩口、杉树完小滑坡,赤水大同滑坡等,滑坡体规模大,危害严重。三是破坏铁路、公路、航道,威胁交通安全。如1996年6月1日,黄平县重安江泥石流致死22人,失踪13人,毁桥1座,经济损失1000万元;2003年5月11日1时55分,黔东南州三穗县台烈镇台烈村三穗至凯里高速公路平溪特大桥3号桥墩附近发生滑坡,造成35人死亡,1人受伤,16间工棚被毁,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万元;2003年12月14日13时05分,黔西南州望谟县在建的岜饶乡乡村公路在岜饶乡顶棚村陇逛组梨树坪路段发生山体滑坡,造成民工死亡10人,重伤7人,轻伤12人。四是破坏水利、水电工程。如1996年9月19日凌晨1时,印江县岩口发生山体滑坡,方量260万m3,造成3人死亡,2人失踪,滑体阻断印江河,形成堰塞湖,上游10余公里的朗溪镇l座小型电站、2个提水站、4个村1830户居民房屋及3000亩良田被淹没,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五是影响资源开发,阻碍山区经济发展。随着经济工程建设活动的加速发展,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而发生人员死亡的地质灾害有加剧的趋势。如2003年发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灾害死亡人数较2002年上升了4.7倍(2002年5起13人,2003年是8起62人)。2004年12月3日凌晨3时40分左右,贵州省纳雍县骔岭镇左家营村岩脚组N侧400米处陡崖临空面发生一起山体基岩崩塌事件,造成44人死亡,13人受伤的特大地质灾害。造成骔岭一带煤矿停采达半年,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6. 请问地质灾害有哪些前兆特征

地质灾害发生是有前兆的,不同的地质灾害其前兆特征各异。
滑坡发生的版前兆特征有:滑坡前缘出权现裂缝,土体隆起,出现小崩小塌;滑坡后缘裂缝急剧加大加宽;岩体因摩擦错动出现声响,裂缝冒热气或冷气;泉水复活或干枯,水位突变;动植物有异常,例如蚂蚁、老鼠搬家、蛇出洞、狗叫、鸡鸭不回笼等现象。
崩塌发生前的前兆特征包括:1、有小崩小塌发生;2、裂缝加大加宽,或出现新的裂缝;3、岩石崩塌前有时可听到摩擦声、撕裂声、错碎声;4、出现热、气、水等异常;5、动植物异常。
泥石流发生的前兆特征:1、河(沟)床中正常流水突然断流或洪水突然增大并夹有较多的柴草、树木;2、上游山谷中传来轰鸣声;3、有轻微的振动感;4、动物有异常。
地面塌陷发生的前兆特征:1、井、泉水位骤升或骤降,突然浑浊或翻沙、冒气;2、地面出现环状裂缝并不断扩展,局部产生地鼓或下沉;3、地下有响声。
但是,有的现象并不一定都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需要进行科学认真的分析。

7. 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的基本特点与分类

地质灾害,地来质学专业源术语,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十分复杂。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

8. 地质灾害及其基本特性

地质灾害指给人类生命财产、生产活动和生存与发展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由地质作用引起或地质条件恶化导致的自然灾害都划归为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既具自然属性,又具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指地质灾害都是一种自然地质现象,社会属性是指地质灾害必须对人们的生命财产或资源、环境造成危害,否则,称其地质现象。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如下:

1)地质灾害的必然性和可防御性。地质灾害是地球物质运动的产物,是伴随地球运动而生并与人类共存的现象。但通过科学调查、研究,揭示并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条件和分布规律,进行科学的预测预报和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就可能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防御。

2)地质灾害的随机性和周期性。地质灾害是在多种动力作用下形成的,其发生时间、地点和强度等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以说,地质灾害是复杂的随机事件。受地质作用周期性规律的影响,地质灾害也表现周期性特征,多具有季节性规律。如每年的雨季往往是地质灾害多发季节。

3)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渐进性。突发性地质灾害大都以个体或群体形态出现,具有骤然发生、历时短、爆发力强、成灾害快、危害大的特征,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渐进性地质灾害是指缓慢发生的,以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变异、迁移、交换等作用逐步发展而产生的灾害,主要有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等。

4)地质灾害的群体性和诱发性。地质灾害常常具有群发的特点,如在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往往成群体发性。也可能一种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后一种灾害的诱因或灾害链中的一环,如崩塌、滑坡往往是泥石流形成区固体物的主要来源。

5)地质灾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复发性。每一次地质灾害的成因均不相同,并都是多元因素作用的结果。某些地质灾害具有原地复发性,如泥石沟复发频繁。

6)地质灾害的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形成通常受地质条件的控制,因此,其空间分布也呈现区域性的特点。受我国地形、地质条件的限制,我国地质灾害可划分为4个大区:东部平原沉降区,以地面塌陷和矿井突水为主;中部山地崩滑区,以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为主;西部高原冻土区,主要灾害是冻融、泥石流;西北部草原沙漠区。

7)地质灾害的破坏性与建设性。地质灾害对人类的主导作用是多种形式的破坏,但有时地质灾害对人类会产生有益的建设性作用。如山区斜坡带发生的崩塌、滑坡堆积为人类活动提供了相对平缓的台地,人们常在古滑坡体居住或耕作。

8)地质灾害影响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有其自身复杂的规律,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影响还表现出长久性、复合性等特征。重大地质灾害常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使基础设施遭受破坏,生产停顿或半停顿,社会经济遭受巨大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9)人为地质灾害日趋显著。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各种经济开发活动愈演愈烈,许多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使地质环境日益恶化,导致大量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如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和地下水污染,矿业活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水资源枯竭、水质污染,过度放牧导致土草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等。

10)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性和迫切性。地质灾害除了伤害人员,破坏房屋、铁路、公路、航道等工程设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还破坏资源和环境,给灾区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9. 地震灾害的特点有什么

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成纵性和续发性等特点,并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

(1)突发性

地震一般是在平静的状况下突然发生的自然现象。强烈的地震可以在几秒或者几十秒的时间内造成巨大的破坏,严重的顷刻之间可使一座城市变成废墟。尤其是发生在夜间的地震,后果更为严重。如唐山大地震发生在凌晨3点42分,当时人们正在酣睡,事先毫无警觉,结果伤亡惨重,造成经济损失上百亿元以上。

(2)成纵性

在一个区域,或者一次强烈地震发生后,为调整区域应力场或岩石破裂的延续活动,往往在某一时间内的地震活动呈成纵性出现,连续造成灾害。

(3)续发性

强烈的地震不仅可以直接造成建筑物、工程设施的破坏和人员的伤亡,而且往往引发一系列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造成更大的破坏。如由地震灾害诱发的火灾、水灾、毒气和化学药品的泄漏污染,以及细菌污染、放射性污染,还有滑坡、泥石流、海啸等次生灾害,此外还包括上述灾害所造成的社会各种损失。

地震直接灾害是地震的原生现象,如地震断层错动,以及地震波引起地面振动所造成的灾害。主要有:地面破坏、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滑坡、泥石流等)、海啸、地光烧伤等。

(1)地面破坏

强烈的地震容易造成地裂缝、地面塌陷、沙土液化等地表震害现象。

①地裂缝:由地下岩层断裂或断层错动在地表形成的裂缝称为构造地裂缝,常与地下断裂带的走向一致,一般规模较大且成带状,带宽几米至几十米,带长可达几千米,但一般都不深(多者1~2米)。地震时,地表受到挤压、伸长、旋转等力的作用,形成了这类有规律的地裂缝。对处于古河道、河湖堤岸、坡道和田地等土质松软、潮湿的地段,在地震时会出现震陷并形成所谓的重力地裂缝。其规模小,形状不一,纵横交错。

②地面塌陷:造成地面结构物的不均匀沉降,严重时可使大量建筑物下陷。地面塌陷多发生在岩溶洞、采空的地下矿井以及在松软而富有压缩性的土层中。

③沙土液化:在地震的持续震动之下,建筑物基地富含空隙水的沙土趋向密实,迫使空隙水压力上升、沙砾间的压力和摩擦力减小,进而使沙土失去抗剪能力,形成液态,失去稳定和承载力。宏观上表现为平地喷沙冒水,建筑物沉陷、倾倒或滑移、堤岸滑坡等。1964年美国阿拉斯加地震、1964年日本新潟地震、1975年中国海城地震和1976年中国唐山地震都有饱和沙土的液化现象。

(2)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

在强烈地震中,各类建筑物将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如房屋和桥梁倒塌、水坝开裂、铁轨变形等。一次强烈地震造成的工程结构破坏现象可能是千差万别,但是它们都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结构本身强度或承受力不足、结构发生共振、结构构造和布置不合理、非承重构件承载力不足、基础差异变形过大及多点输入地震导致结构内力重分布或应力集中、地基失效。地震即便尚未使工程结构产生倒塌性破坏,它也会使结构构件产生裂缝和其他内部损伤,继而将影响结构的使用寿命或耐久性。

(3)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

强震之后发生大量的滑坡和崩塌,滑坡、崩塌为形成大型的泥石流提供了物质来源。泥石流在流动的过程中对河床进行下切,两岸进行冲刷和刮挖,这样使边坡又失去平衡,产生新的滑坡。这样循环反复互为因果,因而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延续时间长,从地震开始,一直延续到次年乃至于数年之内。

①山崩:是指陡峻山坡上的岩块、土体在地震和重力作用下,发生突然的、急剧的倾落运动。崩塌的物质,称为崩塌体。崩塌体为土质者,称为土崩;崩塌体为岩质者,称为岩崩;大规模的岩崩,称为山崩。崩塌可以发生在任何地带,山崩限于高山峡谷区内。

②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震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③泥石流:因地震造成的崩塌滑坡等固体物质(泥、沙、石块和巨砾)集中于沟谷中或坡地上,直接与湍急的水流相互作用而成不均质的特殊洪流。在空间分布上,泥石流主要形成于断裂构造发育或新构造运动活跃、地震频发、降水集中且多局地性暴雨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它暴发突然,来势凶猛,具有很大的破坏力。

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死亡或失踪者中,估计有三分之一的死亡和失踪人员是由地震造成的山崩、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

(4)水体的震荡

水体的震荡包括海啸、湖震等。

①海啸:是一种具有强大破坏力的海浪。当地震发生于海底,因震波的动力而引起海水剧烈的起伏,形成强大的波浪,向前推进,将沿海地带一一淹没的灾害,称之为海啸。日本是全球发生地震海啸并且受害最深的国家。2004年12月26日于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外海发生里氏8.9级海底地震,引发的海啸袭击了斯里兰卡、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孟加拉、马尔代夫、缅甸和非洲东岸等国,造成包括欧美和其他国家的大批旅游者在内的30余万人丧生。

造成海啸的初始扰动,可发生在离岸很远的地方,初始波数也不多,但经过传播路径上的大陆架和海岸等的多次反射和干涉,波数增多,形成若干个很大的波,相互的时间间隔为数分钟或更长一些。通常第二个或第三个波为最大。在第一个大的波动到来前数分钟(或甚至达半小时),海湾中可观测到异常的海水倒退现象。环太平洋地震带浅源大地震最多,深海海沟的分布也最广泛,故地震海啸多发生在这一海域。据统计,世界上近80%的地震海啸发生在太平洋四周沿岸地区。

(5)地光烧伤

地光对人体的危害包括烧、灼、电击等不同情况,致伤程度和部位也各不相同。这方面的资料以前文献中记载数量较少,但对灾区人民的心理、精神上的消极影响颇深。

除直接灾害外,地震还会引发一系列次生灾害。地震次生灾害是直接灾害发生后,破坏了自然或社会原有的平衡或稳定状态,从而引发出的灾害。主要有:火灾、水灾、毒气泄漏、瘟疫等对生命财产造成的灾害。其中火灾在次生灾害中最常见、最严重。

(1)火灾

由房屋倒塌造成煤气泄漏或其他明火引起,也可由化学工厂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或爆炸而引起。据地震历史资料,火灾是一种最容易发生的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往往也比较大。例如,1906年4月18日美国旧金山地震(8.3级),火炉翻倒引起大火,供水系统破坏,大火持续三天三夜。10平方千米的市区化为灰烬。

(2)水灾

由地震引起的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形成堰塞湖继而垮坝等引起。

1933年中国四川叠溪7.5级地震,造成6 865人死亡,地震时山崩堵塞岷江形成堰塞湖,45天之后大水冲决了堰塞坝,造成洪水,淹死下游2 500多人。

(3)核泄漏或毒气泄漏

由核设施或有毒物质储存设施在地震中破坏引起。

(4)瘟疫

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地震发生后,人畜尸体腐烂,污水、粪便和垃圾缺乏管理,形成大量传染源,导致水源、空气污染严重,再加上临时避难地人口密集,卫生条件差,容易寄生蚊蝇、病菌。灾民在精神上受到打击,正常生活规律被打乱,肌体抵抗力下降,所以容易产生疾病流行。历史上就有“大震后必有大疫”的说法。

影响地震灾害大小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有震级、震中距、震源深度、地质条件、发震时间和地点、建筑物抗震性能、地区人口密度、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等。地震灾害是可以预防的,综合防御工作做好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

(1)地震震级和震源深度

震级越大,释放的能量也越大,可能造成的灾害当然也越大。在震级相同的情况下,震源深度越浅,震中烈度越高,破坏也就越重。一些震源深度特别浅的地震,即使震级不太大,也可能造成出乎意料的破坏。

(2)场地条件

场地条件主要包括土质、地形、地下水位和是否有断裂带通过等。一般来说,土质松软、覆盖土层厚、地下水位高、地形起伏大、有断裂带通过,都可能使地震灾害加重。所以,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尽量避开那些不利地形,选择有利地段。

(3)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程度

地震如果发生在没有人烟的高山、沙漠或者海底,即使震级再大,也不会造成伤亡或损失。1997年11月8日发生在西藏北部的7.5级地震就是这样的。相反,如果地震发生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社会财富集中的地区,特别是在大城市,就可能造成巨大的灾害。

(4)建筑物的质量

地震时房屋等建筑物的倒塌和严重破坏,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之一。房屋等建筑物的质量好坏、抗震性能如何,直接影响到受灾的程度,因此必须做好建筑物的抗震设防。

(5)地震发生的时间

一般来说,破坏性地震如果发生在夜间,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可能比白天更大,平均可达3至5倍。唐山地震伤亡惨重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地震发生在深夜3点42分,绝大多数人还在室内熟睡。有不少人认为,地震往往发生在夜间,其实这是一种错觉。统计资料表明,破坏性地震发生在白天和晚上的可能性是差不多的,二者并没有显著的差别。

(6)对地震的防御状况

破坏性地震发生之前,人们对地震有没有防御,防御工作做得好与坏,将会大大影响到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多少。

知识点地光

地光是指地震时人们用肉眼观察到的天空发光的现象。地光在文献中有不少记载。震前的地光现象非常突出。地光出现的时间大多与地震同时,但也有在震前几小时和震后短时间内看到的。其形状有带状光、闪光、柱状光、片状光等。颜色也是多种多样的。低空大气中出现的片状光、弧状光和带状光等多为青白色,地面上冒出的火球、火团则多为红色。

10.  中国地质灾害主要成灾特点

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它与干旱、洪水、台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相比,虽然具有许多共同之处,但由于形成条件、活动过程、破坏方式等的不同,使之具有独特的成灾特点。认识这些特点,对于分析地质灾害灾情构成,进行灾情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一、地质灾害数量特别多,但单点灾害的危害范围都比较小,因此是属于漫布的“星点状”灾害

如前所述,经调查确认,我国大陆发生过活动或具有明显潜在活动危险的各种地质灾害体数以万计,如果加上那些发育在人口比较稀少的偏僻边远地区的地质灾害体,则可能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处。

这些灾害虽然并非每年全都活动,但它们广泛分布在各个地区,每年至少有几千或上万处活动,其中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比较严重破坏的达几百处到上千处。同其它自然灾害相比,地质灾害的数量占有优势。

虽然地质灾害的数量多,但其影响的范围和成灾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在众多种类的地质灾害中,只有地面沉降等少数环境型灾害的影响面积可达几百平方公里以上,其它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规模都比较小。据一些地区调查结果,最大规模的崩塌、滑坡体体积为几千万立方米。它们的破坏范围一般在1km2以下,最大不超过10km2。一般泥石流主沟长度为几公里到十几公里,泥石流总量为几万到几十万立方米,除大规模群发性泥石流外,一般破坏范围不超过几十平方公里。岩溶塌陷和地裂缝灾害分布的局限性更大,其破坏范围一般在1km2以下。从成灾的行政范围看,一般单点灾害仅危害几个村镇,一般群发性灾害危害十几个乡镇,大规模群发性灾害危害几个县(市)。这与其它自然灾害相比,成灾范围要小得多。特别是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一般危害范围达几个县(市),大规模灾害危害范围达几个省或十几个省,更是地质灾害难以对比的。

基于这一成灾特点,在进行灾情评估时,深入分析灾害活动的危险性,根据灾害规模确定危害区是十分重要的。具体途径是:在对单一的或局部的地质灾害灾情进行点评估时,在确定灾害危害区后,就可以比较准确地调查统计受灾体数量和受灾体价值,进而核算期望损失;在对一个地区或区域地质灾害灾情进行面评估或区域评估时,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根据评估区灾害点数量、单点平均危害范围、平均受灾体价值密度以及灾害平均活动概率等参数,就可核算地区地质灾害的年均期望损失。

二、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地质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同时或连续发生,形成破坏比较严重的灾害群或灾害链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灾害的这一特征表现得最为突出。这几种灾害的诱发因素主要是地震和暴雨,因此在强烈的地震或暴雨的同时,常常引发大量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裂缝灾害。例如1976年5月29日云南龙陵7.3级、7.4级地震诱发的大规模滑坡活动,造成了2万人伤亡,毁坏房屋9间,耕地12000多亩、森林5000多亩。1988年11月6日云南澜沧-耿马7.6级地震导致严重的地裂缝、崩塌、滑坡等灾害,在极震区出现长达几十公里,宽几厘米到几米的地裂缝和大量的崩塌、滑坡体,因此4.8万公顷农田和上千亩森林以及大量水利工程被毁坏,175个村庄、5032户居民因受危岩、滑坡的严重威胁而被迫搬迁。1976年7月23日,北京市密云县东北部地区因暴雨促使23条沟谷暴发泥石流,造成104人死亡、20491亩耕地和3574间房屋被冲毁。

地质灾害除了受地震、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控制,与之相联发生外,不同的地质灾害也有时因具有密切的成生联系而相联发生。其中比较经常出现的现象是在泥石流沟谷流域内,通常还发育有大量的崩塌(危岩)体、滑坡体,暴雨后首先发生严重的崩塌、滑坡活动,而后由此形成的大量碎屑物融入洪流,转化成泥石流灾害。这种类型的灾害,在我国西南的川、滇等地区非常普遍。本项目中作为典型实例的四川省汉源县、重庆市北碚区醪糟坪滑坡-泥石流灾害都是这种类型的灾害。

在灾情评估时注意地质灾害的这一特征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首先关系到灾情的界定。例如,我国大部分泥石流灾害是由暴雨洪水造成的,所以其活动过程常常和山区洪水同步发生,在绝大多数灾情报告中,对洪水灾害和泥石流灾害没有界定区分,笼统归于泥石流灾害;甚至还有的把只含有少量泥砂碎屑固体物质,但尚没有达到泥石流标准的洪水灾害也作为泥石流灾害。这些偏差,显然扩大了泥石流灾害的灾情。此外,在进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分析某种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时候,需要充分分析某一灾害在灾害链中的位置,这对于确定灾害的发生概率及规模是十分必要的。

三、地质灾害分布广泛,但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水平和成灾规模不同

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几乎覆盖了中国大陆的所有区域。但由于地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使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破坏程度显著不同。

从全国范围看,地质灾害的区域变化具有比较明显的方向性:从西向东、从北向南——从内陆向沿海,地质灾害不断趋于严重。这种变化把中国陆地分成特点显著不同的两大地质灾害区域,大致以长白山、燕山、贺兰山、巴颜喀拉山、念青唐古拉山一带为界,其西北部区域地质灾害轻微,东南部区域地质灾害严重。

我国西北部地区主要由高山、高原和一些大型内陆盆地组成,气候寒冷干燥,人类活动微弱。该地区主要地质灾害为土地沙漠化、冻融等。虽然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但大部分地区发育种类单一,加上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低,所以破坏程度低。

东南部地区主要由沿海平原、低山丘陵及其与西北部高山、高原过渡的山地组成。区域的气候冷暖和降水丰枯变化剧烈,历史时期和近年来人类活动也相对频繁而强烈,大部分地区发育有三种以上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与此同时,该区域人口稠密,城镇和大型企业及骨干工程密布,所以地质灾害破坏强烈。受地质自然条件的影响,该区内地质灾害亦有一定的地区性差异。地质灾害特别严重的地区除分布在台湾岛外,还集中分布在黄淮海平原、黄土高原和川滇山地地区,斜贯中国东南区域,成为中国大陆内地质灾害发育种类最多,发生频度最高,危害最严重的地区。

这一特点通过中国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分析与区划,得到明显反映。

四、地质灾害时间分布具有不规则的周期性和不断严重化趋向

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亦很不均匀,不同类型地质灾害时间变化特点不一。

我国崩滑流灾害具有比较明显的周期性变化特点。45年来,形成了1951~1962年、1963~1975年、1976~1987年和1988年以后的4个周期性变化过程。每个周期延续时间为11~13a。前3个周期的灾害峰值分别出现在1957~1958年、1971~1972年、1981年。其它类型地质灾害的周期性变化不突出。

除一些灾害具有周期性变化规律外,大部分地质灾害十分突出的共同特点是在不同形式的反复消长变化中不断发展而日趋严重。其具体表现就是灾害发生的频次越来越高,强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

崩滑流灾害虽然发生周期性消长,但各周期并不是等强度的交替,而是以一波高于一波的逐期高涨的形式不断发展。在以10a为单位的不同时段中,自50年代到80年代,其发生频次以3.3~4.8的速率呈阶梯状增加。地面沉降灾害的日益严重化趋向更加突出。在中国地面沉降发展历史中,50年代属于初始阶段,60年代属于发展阶段,70年代以后进入急剧发展阶段。全国约70个地面沉降城市中,有80%是70年代中期以后才形成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也是在70年代以后在我国迅速发展,并成为影响广泛的重要地质灾害;在此之前虽然也有发生,但多属于局部性活动,并没有形成严重危害。滨海地区的海水入侵也是在70年代以后才迅速发展成灾的。

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的原因除自然条件影响外,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我国人口不断增长,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等活动迅速发展,对地质自然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所造成的。

根据地质灾害的这一特点,在进行预测评估时,需要将历史分析与趋势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得出可靠结论。

五、中国地质灾害具有比较严重的潜在危险性

今后时期,尽管一些局部地区的地质灾害可望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和治理,但就全国范围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看,将继续延袭几十年来的发展势头,进一步趋于广泛化和严重化。这种形势是地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进一步变化所决定的。从地质自然条件看,国内外许多科学家从不同角度预测了未来全球环境的发展趋势。大部分专家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地球以至更大系统的天体运动有可能进入一个更加复杂的变异阶段。在这种形势下,地壳运动可能更加活跃,全球气候可能出现更加强烈的异常,因此人类面临着环境进一步恶化的严重挑战。从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看,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将进一步增长,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剧,更大规模的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不仅在沿海地区继续进行,而且将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破坏程度均将不断提高,从而使我国地质灾害达到前所未有的严重程度。

根据控制我国地质灾害发展的各方面条件分析,未来几十年内,在全国性地质灾害普遍发展的背景下,一些地区有可能急剧发展。这些地质灾害急剧发展地区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中上游的黄土高原、川滇山地以及海南和闽粤沿海的部分地区,其次在天山、青藏高原的局部地区。目前这些地区的地质灾害比较严重,但由于人口和经济密度较低,所以造成的危害尚不十分突出,今后一旦进行大规模经济开发,就会出现严重的地质灾害威胁。

根据地质灾害的这一特点,在进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时,要有充分的前瞻性,就是既要深入认识历史灾害过程,又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

六、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条件是地质灾害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种地质灾害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不同灾害之间以及地质灾害与其它多种相关因素之间密切相联,构成复杂的地质灾害系统。这个由多方面变量组成的复杂系统,具有相对完整的独立性。从更广阔领域看,它是自然灾害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地质灾害系统的内部组成看,其主体系列由各种地质灾害组成;相关系列由有关的地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组成。所有这些内容组成地质灾害系统内部的不同子系统或不同层次。

社会经济条件之所以是地质灾害系统中的重要内容,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与地质灾害具有十分密切的相互作用机制:一方面人类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地质环境演化和地质灾害的形成与发展;另一方面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地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综观中国几十年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其范围、频度、强度和破坏程度等与我国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大致同步消长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几十年来中国地质灾害的发展史,实质上是地质自然历史与社会经济历史的综合反映。未来时期,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经济条件与地质灾害的相互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强,因此社会经济条件在地质灾害系统中的地位将会显得更加重要。

基于这一特点,在进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时,应充分考虑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条件对灾情的影响。具体而言,在分析地质灾害活动危险性时,要研究人类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和防灾活动的作用;在分析地质灾害的破坏效应和损失程度时,要研究受灾体价值密度和不同受灾体对灾害的抗御能力;在地质灾害防治分析时,要研究地区防治能力和可能效益。

热点内容
鹿特丹港国家地理 发布:2021-03-15 14:26:00 浏览:571
地理八年级主要的气候类型 发布:2021-03-15 14:24:09 浏览:219
戴旭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发布:2021-03-15 14:19:37 浏览:408
地理因素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发布:2021-03-15 14:18:30 浏览:724
高中地理全解世界地理 发布:2021-03-15 14:16:36 浏览:425
工地质检具体干些什么 发布:2021-03-15 14:15:00 浏览:4
东南大学工程地质考试卷 发布:2021-03-15 14:13:41 浏览:840
中国地质大学自动取票机 发布:2021-03-15 14:13:15 浏览:779
曾文武汉地质大学 发布:2021-03-15 14:11:33 浏览:563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察院官网 发布:2021-03-15 14:10:10 浏览: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