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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15 05:42:52

A.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2011 年是我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系统建设的起步之年,是着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11〕20 号,以下简称 《决定》)的一年,也是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成果比较显著的一年。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应急办)的正确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狠抓 《决定》的落实,充分依托专家队伍,各部门密切合作,发动群测群防力量,全年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 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4456 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 7.2 亿元。圆满地完成年度各项应急支撑任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一)应急技术指导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2011 年 3月,中编办批复 “组建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的请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根据批复文件和部局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已有管理处室的地质灾害应急保障与服务职能,新增地质灾害应急协调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室、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处置室和地质灾害应急培训演练室5 个专业应急业务部门,着力加强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建设。目前,专业应急队伍规模达 30 人,形成了一支初具规模的国家级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技术指导队伍。为了更加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受地质环境司 (应急办)委托,健全完善 《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等规章规程; 起草编写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导则》、 《突发地质灾害巡查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经过一年的辛勤工作,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持续稳定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在与中国气象局继续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业务联系,深化、细化预警预报模型和技术方法,加强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2011 年 5月1日~9月30日,与中国气象局应用气象值班室的技术人员密切合作,逐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值班工作。2011 年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从 5月1日正式启动,至 9月30日结束,另有 2 次应急预警值班 (3月25 ~27日,10月1 ~5日)。预警值班共 161 天,制作预警预报产品 161 份,4 级以上 (含 4 级)在中央电视台发布,共发布 63 次; 3 级以上 (含 3 级)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和国土资源手机短报上发布,共发布 141 次。在云南盈江地震抗震救灾等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期间,主动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服务。

(三)严格执行灾情险情值守速报制度

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信息上报制度、首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 项制度,采取日常值班、集中值守和现场值守 3 种方式,开展 24 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守。据统计,截至 12月31日共值守 365 人次,协助完成报送灾情险情报告 130 期、短信息 419 条,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 110 期,报送部门要情 520 条,参加国务院视频点名近 40 次。灾情险情报告全部实现在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同时,拓展了值守的内容,譬如设置重大地质灾害媒体信息搜索系统,确保灾情险情信息全面、及时无漏报; 开通了网信功能,更加快速便捷地发送灾险情信息和应急指令; 发送问候信息,营造紧张活泼的应急氛围。

(四)及时响应应急指令开展技术指导

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的最高价值准则,及时响应部局应急指令,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时。分别召开汛前、汛中和汛末地质灾害灾情会商交流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总结各阶段应急防治经验与教训,平战结合提升应急能力。二是巡查指导突出重点。充分调动 126 名部级应急专家,健全完善 7 个片区的巡查指导会商制度,驻守巡查指导和重点现场指导相结合,指导全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2011年先后派出 50 多个技术工作组,汛期启动了 7 大片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三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派出 30 个技术专家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四是认真总结评估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起草编写了 《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全国地质灾害年度通报》、《地质灾害年度报告》。

(五)探索开展应急防治科普培训演练

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制作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减灾科普影像,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精心组织各类应急技术培训演练。2011 年3月份、11月份分别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和甘肃省兰州市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受训人数超过 500人,效果显著。积极配合指导各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据统计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2600 次,参加人数达 100 多万人。其中,7月7日,配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在灵宝市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7月23日配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技术指导丹凤县和安康市两地同时进行应急救援实战演练; 9月19日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在兰州市城关区联合组织实施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六)加强应急技术研究提升科技水平

围绕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圆满完成行政事业专项 《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积极申报“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 “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与示范”、 “地质灾害应急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重大地质灾害空天地一体化传感网数据获取技术研究与示范”和 “三峡库区、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研究”等科研专项,夯实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基础,探索推广应用高新技术装备与方法,突出重点为部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B.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报送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国土资应急中心函〔2013〕1号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的领导下,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着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认真落实应急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中心各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应急中心以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支撑工作为重点,规划业务发展方向、开展预案修编等。具体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规划应急业务指导工作。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后,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迅速发展。根据应急工作发展需求,起草《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经多次内部讨论、全国专家研讨、并征求各省意见后,完成两份规划文本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已发布实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报批稿)》报国土资源部。

(二)系统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形势和体系发生较大的变化,预案修编工作十分迫切。受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委托,应急中心组织开展预案更新修编。通过修编并征求各省意见,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三)统筹协调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开展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召开应急专家年度工作会议;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2年工作要点》并上报部应急办;协助应急办完成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区片专家调整工作,将全国划分为西北、西南、华南、东南、华北、西部和东北7个区片;协助应急办完成第二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遴选工作,遴选应急专家共200名。

(四)严格执行灾情险情值守速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采取日常值班、集中值守和现场值守三种方式,开展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守。1-4月,实行日常值班,每天1名值班人员和1名带班领导;5-11月中旬,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每天2名值班人员、1名处级干部和1名局级领导;11月下旬至年底,执行日常值班。值班工作的合理部署,保障了值守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应急中心全年参加值守800余人次,协助完成报送灾情险情报告153期并全部在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短信息1000余条,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48期,报送部内要情200余条,参加国务院视频点名24次。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通网信功能,快速便捷地发送灾险情信息和应急指令;短信问候前方应急人员,营造严肃温馨的应急氛围。

(五)持续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与趋势预测。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业务联系,拓展与广电总局的业务合作,深入研究改进预警预报模型和技术方法,提高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准确性和实效性。5月1日—9月30日,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密切合作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制作预警产品156份,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预警信息141次,在中央电视台发布90次。开展了2次应急预警,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地震抗震救灾和强台风“海葵”登陆期间,主动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气象预警信息服务。

开展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收集、整理和入库了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动态数据10258条;开展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并召开趋势预测会商会;编写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分析及趋势预测月报12期;编写第一季度、汛期各月和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通报共7期,为部应急办及时发布灾情信息与防灾部署提供支撑。完成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网上直报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推广,推进了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六)及时响应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把“守护生命”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的最高价值准则,及时响应部应急指令,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一是工作部署周密及时。分别召开汛前、汛中和汛末地质灾害灾情会商交流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总结各阶段应急防治经验与教训,为提升汛期应急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巡查指导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作用,完善巡查指导会商制度,巡查指导和重点地区现场指导相结合。2012年7月19日-8月20日,部应急中心组成视频巡查会商组,赴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8省(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指导工作。三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派出20个技术专家组,赴甘肃岷县“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四川宁南县“6·28”泥石流、北京“7·21”特大暴雨、新疆新源县“7·31”大型滑坡、四川凉山锦屏水电站“8·30”大型滑坡泥石流、云南彝良“9·7”地震、云南彝良田头小学“10·4”滑坡等大型、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及隐患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及技术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中启动二级应急响应4次。四是认真总结评估年度工作。及时编报6期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简报,起草《2012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编写《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2》、《2012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滑坡监测预警与应急防治技术研究》和《全国地质灾害通报》等。

(七)积极开展应急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演练。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制作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减灾科普影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编制完成《地质灾害“临灾避险”五步法动画宣传片》,动画片共分5集,每集时长60秒。从“勤观察、早发现”,“多监测、知险情”,“常演练、会应对”,“接警报、快逃生”,“听指挥、保平安”5个角度开展临灾避险科普宣传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各类应急技术培训演练。6月在大连举办今年第一期地质灾害远程会商技术培训班。11月份,在云南昆明组织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技术型演练,突出实时、实战、实景,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2012年部应急中心对省、市、县的地质灾害演练进行了10余次技术指导。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有效提高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应急技术研究提升科技水平。围绕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2”、“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与示范”等项目工作,在系统总结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应急调查、监测、处置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滑坡预测预警研究项目成果在多次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决策中得到了应用,取得了显著的应用效果;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3处高清视频监控点,实现了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实时高清视频监控;物联网、卫星数据传输、无人飞行器调查监测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支撑能力。

积极申报2013年应急工作项目,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3”、“地质灾害应急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和“汶川地震区重大地质灾害成生规律研究”等项目申报工作。

二、2013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继续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根据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2013年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执行速报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认真完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非汛期日常值班、汛期集中值守、紧急状况现场值守三种方式相结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确保应急信息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全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开展应急专家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对省级应急机构的指导,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

(三)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灾情分析预测。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极端降雨、地震、重大地质灾害灾等事件,启动应急预警。完善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警能力和水平;开展2013年度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编制月报、通报及趋势预测报告等,为部局决策服务。

(四)开展应急防治及培训演练工作。完善应急远程会商系统,保证应急通讯传输链路畅通;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组织应急技术培训3次、应急演练2次。

(五)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体系。2013年主要开展《滑坡防治技术指南》完善工作和《应急演练技术指南》的编写工作。

(六)开展应急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工作。结合课题工作,研究探索物联网、无人飞行器、三维激光扫描仪、卫星数据传输等高新技术方法与装备在应急工作中的应用。

(七)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文献汇编。总结评估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完成《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全国地质灾害通报》、《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例汇编》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100问》等成果。

(八)其他应急支撑工作。协助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做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会议”、“全国群测群防员经验交流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部应急办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审报工作;完成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在全年的工作部署中,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统筹安排,保障各项工作要点顺利实施。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2013年2月28日

C.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到位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各级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要做到发放到位、宣传到位,同时主动专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属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画、墙壁板报、宣传页、“两卡”等形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避险方法、联系方式、防治措施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确保当地居民知道何处危险、何时避险、怎么避险。

D. 地质灾害报告如何编写

地质报告编写都是按照相关国家规范(国土资源相关部门会出),有的话照着规范写应该没有问题的,
如果自己没有规范可以去网上下一份的

E. 年度全国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本报告所指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评估方式采用收集资料和综合分析,评估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评估重点是国家层面关注的重大地质灾害,即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本报告中所有统计数据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相关数据。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5403起,其中滑坡9849起、崩塌3313起、泥石流1541起、地面塌陷371起、地裂缝301起、地面沉降28起,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有203起,共造成481人死亡、188人失踪、264人受伤。与2012年同期相比,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增加,分别增加7.5%、78.4%和93.2%(表1)。

表1 2013年与2012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

2013年我国除上海、天津外的其余29个省(区、市)均发生过不同数量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甘肃、四川、广东、湖南、浙江和广西等省(区、市)。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肃、四川和广东等省;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西藏和云南等省(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肃、四川和辽宁等省。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明确指示。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措施,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通过召开2013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会议,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研讨工作推进措施并部署全年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为全年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障。2013年,在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下,在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专家和群测群防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

2013年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认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国已有21个省份、161个市、990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6个省份、171个市、420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机构。我部建立了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和7个区片应急专家队伍,就近指导地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二是中央和地方加大了防治经费投入力度。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208个市(地、州)、1179个县(市、区)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三是加强了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与隐患排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地质灾害勘查1万余处;四川芦山“4·20”地震发生后,派出67个工作组、500余人次开展震区地质灾害调查,编录地质灾害隐患点14319处;在三峡库区建立了255处重大崩塌滑坡和重点库岸段的专业监测网并实施了专业监测,完成了28个县(区)级监测站的建设和县(区)、乡(镇)、村(组)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实现了对3049处崩塌滑坡(涉及59.5万人)动态有效监测,并启动了三峡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国共有2032个城乡建设及相关规划、10万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5万个隐患点进一步完善了防灾预案;四是应急演练与技术培训工作卓有成效。2013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万次,参加人数达129万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演练与培训123次,参加人数达4万多人次;全年共培训群测群防员超过40万人次。五是总结经验,推广成果。调研总结各地防治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经验交流。通过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向各地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明显提升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能力。

(二)相关部门配合密切。

我部与国务院相关部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协同防治地质灾害的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深化与中国气象局合作开展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通过建立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323个市(地、州、盟)、1880个县(市、区)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体系。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已被社会各界尤其是地质灾害多发区的人民群众广泛接受。联合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十年工作总结,总结了预警工作机制、技术方法和减灾成效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为改进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各级地方政府努力加大全国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2013年投入资金超过200亿元。三是与水利、教育、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能源和科技等部门协调联动,继续加强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评估与监测等方面进展明显。

(三)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有效。

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最高价值准则,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时,2月即召开2013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研判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月下发通知,提出总体工作要求。4月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5月召开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暨技术培训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在汛期和关键时段召开3次全国视频会,针对降雨、台风、冰雪冻融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发出相关防灾通知19次,对防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11月召开全国地质灾害灾情统计研讨会,强调了新形势下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和地质环境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各省(区、市)地质灾害统计人员进行了灾情报送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培训。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开展巡查排查复查。我部全年共50余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检查指导,在31个省(区、市)安排100余名区片专家长期驻守。针对局地强降雨、台风等天气,各地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省市县三级共组织督促检查组、隐患巡查组超万次。针对1月11日云南镇雄县果珠乡山体滑坡、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县滑坡、4月20日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7月10日四川都江堰市三溪村山体滑坡、7月22日甘肃漳县岷县6.6级地震等重、特大型地质灾害事件,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工作组及专家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继续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全年共制作170份汛期国家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产品,在中央电视台发布111次(橙色预警92次、红色预警19次),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国土资源手机报发布160次(黄色预警以上)。通过网络QQ群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多媒体共享服务平台,可随时浏览查阅。另外,针对台风、地震等紧急情况开展的应急预警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例如,四川“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期间,发布地震区地质灾害红色预警7次、橙色预警4次,提醒当地居民和救灾人员注意防范地震余震及降雨诱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10月6日,为防范“菲特”台风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我部协同中国气象局以及浙江、江西、安徽和福建等省,应急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发布地质灾害红色预警信息,警示当地居民和提醒相关部门注意地质灾害防范。

(四)群测群防应对能力提升。

大力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大批群测群防监测员,增加群测群防覆盖范围,提升基层突发地质灾害应对能力。一是继续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全国“十有县”总数达到1765个,覆盖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同时启动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尤其是临灾应急避险知识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简便易懂、易学易会的方式,推广宣传地质灾害“五步避险法”、抗击地质灾害典型事迹等,使干部群众的防灾知识、避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各地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继续发展,全国群测群防员已超过35万名,已成为应急避险和重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重要工作力量。

(五)应急队伍逐步建实建强。

随着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开展,应急队伍力量蓬勃发展。一是应急队伍建设迅速发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专业技术支撑队伍。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各级应急机构共有数千名应急专家分布在各省(区、市)指导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近3500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专业队伍共计20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汛期派出专家3000余人次参与2013年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和应急处置。三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通过组织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动员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得力有效。

为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并不断丰富和完善。一是加强队伍的组织管理,明确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职责定位。各级职能部门完善监督考核制度,不断优化目标,细化工作内容。二是加快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制度与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标准、应急处置技术指南、应急装备配置标准、应急防治技术要求、应急演练指南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行动。三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广拓资金渠道,鼓励企业和个人投入,争取国际组织资助和社会民间捐助。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加大审计力度,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四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方面的物资进行有效储备管理。

三、工作建议

汛期(5-9月)是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14年,国土资源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日常防灾工作,重点做好四川、云南、重庆、贵州、辽宁、广东、广西、福建、陕西、甘肃、浙江、安徽、新疆、山西、西藏、青海、吉林、河南等省(区、市)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因异常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特别关注三峡库区、汶川、玉树、彝良、雅安、漳县岷县等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区;注意防范沿海地区由于台风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决定》。

一是研判趋势,实时分析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的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二是以人为本,积极主动避灾,一旦有极端气象或成灾迹象,立即把危险地带人员撤出,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狠抓重点,重点防范城镇、乡村、丘陵山区、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交通干道、重要流域、重点设施周边等部位,尤其要强化工程施工场所人员的防灾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四是加强落实,狠抓调查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演练、综合防治、应急抢险、科技研究等工作的落实,克服松懈、麻痹等思想。五是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做好防灾信息共享、应急预案完善、防治资金安排、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统筹做好地灾防治与城乡规划、生态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有效消除地灾隐患,规避灾害风险。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健全完善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与地质灾害应急区域分中心,指导重点省(区、市)建实建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实现地质灾害易发省(区、市)应急会商的互联互通,初步建成应急信息支撑平台,建设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与应急技术标准体系,显著提高我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技术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与演练。

扩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覆盖面,丰富宣传方式。根据实际要求组织相关培训与演练,督促、指导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地质灾害应急培训与演练。

四、典型案例分析

2013年,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113起,造成312人死亡失踪、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3亿元;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194起,造成63人死亡失踪、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5亿元。2013年3起典型地质灾害情况如下:

(一)云南省镇雄县赵家沟“1·11”滑坡灾害。

1.基本情况。

2013年1月11日8时18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果珠乡高坡村赵家沟发生滑坡灾害,造成46人死亡、2人受伤。

通过现场调查、无人机获取影像分析等,测算滑坡启动物源体长约120米、宽约110米、平均厚约16米,总体积约21万立方米。滑坡物源启动后,在快速运动过程中对斜坡和沟谷的残坡积土层进行碰撞和铲刮,裹携了大量岩土体和碎屑物,使滑坡堆积体体积增加至约40万立方米。滑坡途中发生两次碰撞偏转,形成滑程约900米的高速远程滑坡。

2.成因分析。

赵家沟滑坡是一起在特殊地形地貌、地层岩土和气象条件下形成的,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的特大型地质灾害,主要成因如下:

一是地形地貌山高坡陡。滑坡后缘高程1735米,赵家沟村民组所在地高程1556米,高差达179米。滑坡区陡坎与斜长缓坡交替,整体地形坡角约35度,滑坡所处的陡坎部位的地形坡角达50度,斜坡稳定性较差。

二是斜坡岩土体松散破碎。滑坡发生在第四纪松散的残坡积粘性土夹碎块石中,主要由二叠纪软弱砂页岩风化破碎形成,十分松散,整体性差、强度低。

三是冰雪冻融导致土体软化、强度降低。滑坡发生区域长期干旱,近一个月来持续雨雪冻融天气,地表水不断渗入松散土体,使土体含水量增加、自身重量增大、土体软化、强度降低,斜坡在重力作用下易于变形破坏。

四是受到彝良地震的影响。滑坡发生地距2012年“9.7”彝良地震震中约100千米,是彝良地震的Ⅳ度影响区,地震对斜坡岩土结构和土体完整性有一定影响。

3.应急处置。

(1)赵家沟上方斜坡及平台上滑坡堆积物结构松散,有再次向下滑动的可能,对该区域开展监测巡查工作,避免堆积物再次向下滑动造成人员伤亡;

(2)滑坡区东侧不稳定性斜坡稳定性差,对下方赵家沟、曾家寨村民小组构成威胁,加强监测,居民转移安置;

(3)开展村庄搬迁选址场地地质环境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加强专业指导,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了监控范围。

4.启示。

(1)在西南山区,特别是云、贵、川接壤的乌蒙山区,除关注汛期多雨对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的触发外,持续时间长、地表径流少、入渗多的久雨(雪)也是触发滑坡灾害的主要因素,需要加强监测预警。

(2)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引发地质灾害及高位远程滑坡的预警预报及防治技术研究。

(二)西藏墨竹工卡县“3·29”特大型滑坡灾害。

1.基本情况。

2013年3月29日凌晨6时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普朗沟泽日山东坡约30万立方米块碎石土体残坡积物失稳滑动,其后推动前缘松散堆积体失稳形成整体滑动。滑坡进入沟谷后,进一步铲刮沟底和两侧松散堆积物,形成约2000米的滑坡-碎屑流,沟口段堆积体长约600米、宽70~180米、厚15~25米,总体积约200万立方米。滑坡碎屑流摧毁掩埋沟口施工人员暂住地,灾害造成66人死亡、17人失踪。

2.成因分析。

“3.29”滑坡灾害是在地形陡峻、岩石破碎、冰雪冻融强烈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一起特大型滑坡-碎屑流地质灾害。滑坡成因如下:

(1)滑坡位于普朗沟源头,地形陡峻,坡度达42度~45度,呈“V”型狭长沟谷,滑坡源头到堆积区长约2000米。滑坡后缘高程5359米,前缘高程4535米,高差824米。

(2)区内地质条件复杂,推覆构造、滑覆构造发育,新构造活动强烈。出露地层主要有多期形成的火成岩、沉积岩,岩石蚀变强烈,岩体破碎。表层第四系主要为块碎石层,被当地群众称为“泽日山”(意即“碎石山”)。

(3)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期间,气候极度干燥,3月以后,连续多次阵雪,雪水渗透,降低了斜坡体稳定性。

(4)滑坡的启动过程系后缘残坡积体失稳滑动,推动前缘松散堆积体,形成整体滑动。

3.应急处置。

开展普朗沟流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评估选定下游群众的搬迁点。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标明对地质灾害位置、诱发因素、居民注意事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安置点等,努力降低地质灾害的危害。

4.启示。

(1)加强对滑坡隐患点源头的监测预警,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指导群众提高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能力。

(2)高度重视居民区、工程建设区、工矿企业、旅游区和临时人员居住地等场址的地质安全评估,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有效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三)四川都江堰市三溪村“7·10”特大型滑坡灾害。

1.基本情况。

2013年7月10日10时30分,四川省都江堰市中兴镇三溪村一组发生大型高位山体滑坡灾害。灾害共造成45人死亡、116人失踪。

2.成因分析。

滑坡灾害所处区域为龙门山向成都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貌上属于构造侵蚀地貌和全新统冲洪积堆积地貌。出露地层主要为白垩系的砂砾岩,岩体强度大。自7月8日20时起,都江堰市出现区域性大暴雨天气,至7月10日20时,累计最大降雨量达到1059毫米,是1954年都江堰市有气象记录以来雨量最大的一次降雨。

经调查,滑坡后缘高程1132米,前缘高程755米,高差377米。滑坡堆积区长约1200米,平均宽约150米,平均堆积厚度10米,估算滑坡体积约180万立方米。滑坡位于自然斜坡的陡倾地带,中部沟谷堆积有大量松散碎屑物,下部为地势较为平坦的村庄。特大暴雨形成的坡面地表水大量汇入坡体内部的贯通性裂缝,形成高水头压力,在压力推动下,上部岩体发生崩滑,对沟谷中饱水的松散堆积体形成冲击侵蚀,触发流状滑动并铲刮松散体,导致滑坡体积增大,对下部村庄形成破坏。由于滑坡岩体强度大、外观无裂缝,且植被异常茂密,灾害隐蔽性极强。另外,此次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和规模大等特点,因此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3.应急处置。

灾害发生后,滑坡体后缘临空,其上宽约200米较平缓坡体上堆积有约30万立方米崩塌岩体,崩塌堆积岩体距临空面约50米,进行了加强监测预警。

4.启示。

加强高位山体滑坡的研究,尤其是远程碎屑流地区滑坡的监测。此外,加大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的排查和巡查力度,做到“沟到头,坡到顶”。

F. 地质灾害报告格式怎么写

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书参考提纲如下:
前言
说明评估任务由来,评估工作的依据
第一章 评估工作概述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
二、以往工作程度
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一、气象、水文
二、地形地貌
三、地层岩性
四、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五、工程地质条件
六、水文地质条件
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阐述已发生的灾种、数量、分布、规模、形成机制、危害对象、稳定性等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按灾种分别进行评估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在山地丘陵区进行工程建设,一般工程设计挖方切坡工程在不稳定边坡,必须进行危险性预测评估,可列专节论述)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三、建设场地适宜性区分区评估
四、防治措施
结论与建议
附图:1、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2、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以上摘自《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G.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大最事实证明,群众缺乏防灾知识,预防地质灾害意识薄弱,是致灾地质作用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群测群防”是符合我国国情而行之有效的减灾措施,要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需要群众有一定的防灾意识和基本知识;全民的防灾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才能自觉地保护环境,并加强社会对破坏地质环境行为的监督作用,从而大大减少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因此,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十分必要。各省(区、市)、各市(地、州)、各县(市)均应制订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科学普及与培训计划,作为加强群测群防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宣传的重点应放在农村。集中力量办好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及群测群防网络培训班,使全国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700个县(市)地矿行政领导基本上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要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各种形式,把10000个受地质灾害威胁最严重的村镇的有关干部群众轮训一遍。

活跃中小学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教育,以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能从娃娃抓起。

H.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宣教中心、部人力资源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部决定于2010年4~9月,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培训活动,将其作为2009年全面培训县(市)、乡(镇)村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的后续专业培训任务,纳入今年重点工作计划,部成立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全国具体宣传培训组织协调工作。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省级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宣传培训组织调工作。

二、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

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按照“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宣传培训主题、目的、对象、内容、教材、师资、进度安排及组织机构等。

三、认真准备,保证培训质量

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组建好本地区的师资队伍,部将对师资队伍进行统一培训,具体培训通知另发。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编制统一培训教材,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在收到部统一培训教材后,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准备具体教案。各地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教材编印和举办培训班。要全力做好本辖区内宣传培训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宣传培训任务按时完成。

四、注重沟通,加强督促指导

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宣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在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会同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深入基层,加强对宣传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会同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在掌握各地宣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在组织动员、实施方案编制、教案编排、方式创新、提高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并组织推广,促进宣传培训活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六、联合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邀请和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科技日报、国土资源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参与有关宣传活动。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应组织省(区、市)内相关主流媒体,适时开展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掀起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热潮,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推动培训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请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各自的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部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胡杰010-66558318

沈伟志010-66558321

传真010-6655831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2.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主要培训和宣传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培训目的

提高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强应急能力,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范围为所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和乡村。培训对象为国土资源所所长和从事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和群测群防员。

四、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一)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建设中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意识地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二)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如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

(三)如何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临灾时如何启动实施预案;

(四)如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宣传要点;

(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要点,行为守则,如何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如何指导群测群防工作。

五、组织机构

由办公厅、人事司、环境司、宣教中心、人力中心、地调局、监测院共同组成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司,办公室主任由环境司司长担任,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成立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

六、培训教材

部组织地调局、监测院等单位的专家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各地可直接使用部统一培训教材,也可组织编写适合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的培训教材。

七、培训师资

部抽调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组成部培训讲师团,人数为10人左右,负责示范培训并指导省级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所掌握的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遴选对本辖区地质灾害情况熟悉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培训,人数为20人左右。

八、时间安排

宣传培训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9月结束,共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启动准备

2010年3月中旬,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宣传培训活动。

2010年3月中旬为宣传培训活动准备阶段,该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写培训教材,遴选培训师资。

(二)培训

2010年4~5月,部举办示范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地遴选的师资队伍以及省、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管理人员和部分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共计培训1000人。6~9月,各地全面开展培训活动,由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共计培训1000人。同时,部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专题片,利用中组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进行播放,各省级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要适时组织观看培训,共计培训10万人。

(三)总结和表扬

2010年10月15日前,各省(区、市)完成宣传培训活动总结工作,10月30日前,部完成全国宣传培训活动总结工作。部将对各地在宣传培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2

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关凤峻 环境司 司长

副主任:孙家海 办公厅 副主任

孙喜华 人事司 副巡视员

柳源 环境司 巡视员、三峡办主任

周爱群 宣教中心 副主任

闫建新 人力中心 副主任

殷跃平 地调局 主任

侯金武 监测院 院长

成员:张绍杰 人事司 处长

熊自力 环境司 处长

谢辉 办公厅 处长

桂梅 宣教中心 处长

张春雨 人力中心 处长

张作辰 地调局 处长

李铁峰 监测院 室主任

胡杰 环境司 副处长

沈伟志 环境司 主任科员

商冉 环境司 副主任科员

I. 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第 71 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国务院第 157 次常务会议对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11 年 6月,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大力推进防治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汛期防范工作,并取得了明显进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决定》的同时,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体系建设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 《决定》贯彻落实和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其特征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缝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踪,13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0 亿元。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5 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 7.2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与过去 5 年同期平均数相比,发生数量相当,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质灾害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为主,累计 13092 起,占总数的 90%。9月份,陕西、四川等省连续出现较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出现多日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14 亿元。

二是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全国共计发生11474 起,占总数的73%。滑坡规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强降雨条件下呈现群发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响区的南江县受降雨影响,引发地质灾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踪,多处基础设施受损。

三是地质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区,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 7 省 (区)共发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质灾害多发,从 6月至 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072 起,累计造成 21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96%和 79%。

各地通过组织开展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共确认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 1.9 万处,威胁人员 76.4 万人。对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开展了应急处置,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体系。

二、防范工作部署早落地实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最高价值准则。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时。2011 年 2月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月下发通知,提出总体工作要求。4月召开全国汛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5月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防灾信息。7月根据防灾总体情况,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等。今年以来,我部针对降雨、雨雪冰冻、融雪等发出防灾通知 30 余次,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129 次,发出通知 份。

二是检查指导突出重点。在汛期防灾关键时期,部领导亲自带队赴汶川、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指导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个由部领导、司局长带队的工作组,汛期启动了 7 大片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督促检查407 次,组织专 业 技术 人员 4.1 万 人 指 导 各 地 开展 地质灾害 隐患 排 查 巡 查 复 查工作。

三是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共制作预警产品 153 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

四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针对突发地质灾害,我部派出 30 个应急工作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派出 3106 个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坚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参与应急值守,报送有关信息 600 多条。

三、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通过加强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通过开展以县 (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 “十有县”建设,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目前,全国 “十有县”总数达到 1337 个,覆盖 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 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 10 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今年累计有 4.1 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依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防治技术研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建设、地震扰动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与生态修复、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汶川地震带科学钻探等一批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四是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针对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开展防治施工与监理培训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单位、8000 多人参加培训。

五是各地加强了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目前,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从前几年的10 万名增加到 35 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 20 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及时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2011年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 400 多起,避免 3.5 万人伤亡。

(二)综合采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我部积极指导各地在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手段,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工作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地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共实施2260 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胁 87.8 万人的地质灾害隐患,可保护经济财产240 多亿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应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绵竹市清平乡文家沟,通过实施科学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还复杂的情况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灾害再次发生。

二是通过搬迁避让有效规避地质灾害。各地结合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开展受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今年全国共实施 6438 处 28.1 万人的搬迁避让。福建省将 “造福工程”搬迁避让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计划通过两个阶段的努力,实现 13 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搬迁任务。陕西省则结合陕南地区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 5 ~10 年左右时间,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 60 万群众逐步搬迁至安全地带。

三是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各地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和责任管理制度创新,技术力量和保险制度引入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广西梧州市积极探索治理与搬迁避让相结合的办法,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市政建设、城市景观改造、城乡增减挂钩相结合,由点及面,化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既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百姓所受的威胁,又通过建立新的社区让百姓安居乐业。江苏镇江、甘肃兰州、重庆、山西灵石等地政府积极引导、吸引社会技术力量和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

《决定》作为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推进。

(一)地方党委政府狠抓落实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狠抓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具体防治任务部署,加强演练培训等手段运用。一是从组织机构上,全国已有 24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7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4 个市及近1000 个县加强机构建设。山东、陕西、甘肃等省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二是从经费投入上,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 50 多亿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省财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实上,各地加紧部署调查工作,广东省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威胁 100 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勘查目标。四是应急演练上,2011 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 2563 次,参加人数达到 100 多万人。通过演练示范,险情出现时,地方决策果断,避险路线场所明确,防灾减灾效果明显,对今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减少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训教育上,各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大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四川省在汛期培训群众 200 多万人,浙江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 “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 “四个一”活动,对 10000 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安徽省开展 “六个一”贯彻学习 《决定》活动,编制 《学习问答30 题》,对 《决定》 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

(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内的地灾防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技术力量投入力度,部门分工协助的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中编办积极支持,我部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加挂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牌子,配备专门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二是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亿元增加到 25 亿元; 交通运输、铁路系统分别投入资金 16.6 亿元和 10 亿元,开展 6585 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和铁路沿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民政部、财政部加大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投入。三是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能源等部门在制定实施有关规划和工程建设过程,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评估和监管,国务院三峡办积极推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实施。四是水利部先后派出 19 个检查组赴各地督促检查山洪灾害的防御及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 气象部门在重点地区建设 1300 个乡镇自动气象站、5000 个暴雨监测站,加强雨情动态监测; 铁道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排查。五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共出动兵力 10526 人、民兵预备役 11972 人、车辆机械 1420 余台、直升飞机 11 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累计转移、解救群众 2.9 万人。

五、精心谋划,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且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全球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还需一段时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将在谋划长远的同时,扎实做好当前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 《决定》的贯彻落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积极主动指导、督促各地制定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 《决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国办开展 《决定》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开展以提升县级防治能力为目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开展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和调查评价、防治工程等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是编制实施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防治项目的实施。《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已征求相关省和部门意见,将尽快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报国务院,同时我部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三峡办组织实施好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治,扎实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过会商、动员、检查等部署开展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区、市)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统计表 (略)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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