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地质灾害总结
1. 地质灾害损毁土地特征
(一)滑坡损毁土地特征
滑坡是指构成斜坡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现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或“土溜”等。
一个滑坡从孕育到形成,需要经历裂、蠕、滑、稳四个阶段(图4-9)。
图4-9 滑坡形成示意图
滑坡现象其实就是动力学规律,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动力学方程组来表示。
灾害损毁土地复垦
式中:P——控制滑坡现象发生的驱动力;
F——合力;
R——阻力;
E——滑坡体的不稳定性质特征值;
T——滑坡体的稳定性质特征值。
驱动力(P)由重力、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泥石流等提供,通过观测滑坡物质密度、地表水、地下水以及泥石流流量便可以获得,所以,P值是可获得值。合力F等于滑坡质量与它的加速度之积,其中,质量可以用单位质量(即密度)代表,加速度可以测得,由此可算出合力F的值。阻力R等于合力与驱动力之差,也可通过简单计算获得。因此,稳定性特征值与不稳定特征值都是很容易获得的参数值。T和E都不是简单的调整系数,可以根据公式(4-2)确定。
T+E=1 (4-2)
控制滑坡运动的驱动力P和不稳定性质特征值E都是变化的,所以,设驱动力由P0变为Pt,则有驱动力变化率ε与驱动力P0和Pt以及作用时间t之间的关系式:
Pt=P0+ε·t (4-3)
设不稳定性质特征值由E0变为Et,则有不稳定特征值的变化率β与特征值E0和Et以及时间t之间的关系式:
Et=E0+β·t (4-4)
将式(4-3)和式(4-4)代入式F=EP,得:
灾害损毁土地复垦
这就把滑坡运动规律的动力学方程的完整形式进行了描述。
研究滑坡形成机理不能忽视滑坡角的作用,滑坡角是控制滑坡现象孕育、发展与发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它与滑坡现象和其他因素共同产生了滑坡动力学方程。滑坡角是通过控制驱动力的有效作用力和滑坡方向来控制滑坡运动的。在垂直方向上,由于存在地层物质,不存在可以滑动的空间余地,所以,只有在存在可以滑动空间的方向上进行滑动,即向可以滑坡的边界方向滑动。这样一来,驱使滑坡运动的驱动力P就随滑坡角α减小或增大。
P′=P(1+cos2α)sinα (4-6)
图4-10 边坡现状与预计示意图(据于洪德等,2011)
图4-11 力作用关系示意图(据于洪德等,2011)
图4-10和图4-11所示,滑坡角对滑坡产生的控制性被包含在式(4-1)的不稳定性质特征值E和稳定性质特征值T之中。滑面产生的支承力是一种不平衡力,它在滑坡方向上也产生一个驱动滑坡物质运动的分力,其大小等于Pcos2αsinα。这个分力也叠加在驱动滑坡运动的驱动力之上。这个力虽然很小,但对巨大的滑坡体来说,这个力是不可忽视的一种强大动力。如果将滑坡角看作是控制滑坡现象孕育、发展与发生的一种因素进行单独考虑,那么,滑坡动力学方程组的力学形式就应该表达为:
灾害损毁土地复垦
因此,滑坡动力学方程的完整形式可以表达为:
灾害损毁土地复垦
简单来说,滑坡是滑动的山体沿着一个滑动面向下移动,是势能转化为动能,直至动能消失的全过程。滑坡体向下滑动的过程中,由于地势变缓,势能降低,同时摩擦阻力增大,动能会逐渐减小,直至为零而停止滑动。滑坡体表面一般坡度较小,滑坡体土层结构也未发生较大变化,因而滑坡体上损毁的土地具有较大的复垦潜力。
滑坡类型主要有抛掷型滑坡、重力滑坡和剥离式滑坡,其中抛掷型滑坡在大地震发生后比较常见(如汶川地震中,虽然抛掷型滑坡只是少部分,但规模都较大)。但总体来讲,还是以重力滑坡和剥离式滑坡居多。滑坡对土地的一系列破坏,包括山体破坏、滑坡体自身土地破坏、滑坡经过地区土地破坏、滑坡前缘土地破坏。
(二)泥石流损毁土地特征
泥石流对土地的损毁无疑是灾难性的。泥石流的危害主要受其规模和浓度的影响,因为泥石流的浓度不但影响其运动机理及动力作用产生,还反映其颗粒组成特征。
陡峭的地形和一定储量的松散固体物质是泥石流形成的外部因素,一定强度的降雨是激发泥石流的外在动力因素。泥石流产生的概率和规模取决于流域因素、固体物质补给和降雨因素。泥石流形成的流域因素包括流域形状、面积、山坡或沟床比降,泥石流沟则分为山坡型和沟谷型两类。固体物质来源是坡面侵蚀、滑坡和崩塌等,而且以后者较多,这也就容易解释地震地区泥石流多发的原因了。暴雨是激发泥石流发生的重要因素,陡峭的地形和大量松散物质的积累如果没有强的降雨是不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在骤降暴雨形成较强烈地表径流的条件下,具有丰富松散碎屑物质的沟谷或山坡凹陷处容易发生泥石流。
泥石流分类方法很多,按诱发原因分为洪水泥石流、地震泥石流、冰川泥石流和火山泥石流等;按侵蚀原因分为水力类泥石流、土力类泥石流或滑坡泥石流;按地形地貌可分为标准型泥石流、山坡型泥石流和河谷型泥石流;按物质状态可分为稀性泥石流和黏性泥石流。稀性泥石流和黏性泥石流的特征分别是:稀性泥石流以水为主要成分,黏土成分含量少,固体物质一般小于40%,有的甚至在10%以下,有很大的分散性,其含的水则是作为搬运介质,石块以滚动或跳跃方式向下运动,其堆积物在堆积区呈扇形状散流;黏性大、固体物质占40%~60%,有的甚至更高,其中泥石流的所含水分并不是搬运介质,而是组成物质,稠度很大,石块呈悬浮状,爆发突然,持续时间短、破坏力巨大。
泥石流损毁土地的主要特征是:
(1)冲击损毁。泥石流具有强大的冲击力,其携带的巨大石块对下游耕地、林地、园地和建设用地等直接撞击,这些土地因冲击而毁坏。
(2)冲刷损毁。泥石流损毁土地冲刷毁坏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是受暴雨作用,沟域内大量坡面土地被水携带冲蚀,山坡土层因冲刷减薄,造成水土流失;二是冲刷贯穿整个泥石流沟,强烈的侵蚀冲刷沟谷和土地,损坏程度不断增高。
(3)淤埋损毁。泥石流淤埋危害是泥石流堆积区和流通区最常见的危害方式。泥石流在流通过程中受夹杂的树木残体或较大块石堵塞影响,来不及排泄,大量泥砂、石块越过沟岸停留下来,淤埋农田、农田基础设施和村庄院落。
(4)土壤特征。泥石流泥浆将大小颗粒物包裹,颗粒分选性差,沉积层理不明显,形成的堆积物并无明显分层;同时,因成土时间短,受气候和生物影响不深,致使土壤剖面层次不明显。
(三)崩塌损毁土地特征
崩塌种类较多,按崩塌发生地点分为山崩、岸崩(水流冲刷、掏空坡岸所成);按物理特性分为岩层崩塌、土体崩塌、混合体崩塌和雪崩;按成因分为顺断层或风化夹层的崩塌、沿完整节理面(层理面、片理面)的崩塌、多组节理崩塌、沿垂直节理产生的崩塌、X节理切割的V字形崩塌、覆盖层或风化层沿较完整基岩的崩塌和探头崩塌。
崩塌是在受到应力作用,即重力作用下,山体一部分失稳下坠,形成堆积物的过程。崩塌堆积体形成可分为三个机制:一是应力重分阶段,即是区域内曾发生过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如泥石流),对斜坡产生了一定的侧蚀作用,斜坡的一定范围内应力做了重新调整,引起局部应力集中;二是潜在崩塌体形成阶段,岩体受其岩性及风化作用,在地震、降雨等外营力因素影响下,岩体结构面逐渐崩裂,这也为风化、降雨等外营力作用提供了改造岩体的途径,经反复作用,岩体完整性和强度逐渐降低,从而形成潜在崩塌体;三是诱发崩塌阶段,由于地震、山洪等灾害引起地面的强烈运动,坡体受到外力作用,产生反复拉张、剪切,导致岩体松动,在外力和自身重力的双重作用下,块体被抛出或滑落,经翻倒、滚动、跳跃、坠落及崩塌物质间的相互撞击,最后堆积于坡脚,地震后常见的崩塌有拉裂—滑移型崩塌、震动—错落型崩塌和偏心—滚落型崩塌。
崩塌损毁土地的主要特征是:发生地区的坡度较大,大多在60°~70°间的斜坡上。崩塌主要是破坏堆积区的原有土地(如耕地、林地、设施用地等),堆积体一般较大;但崩塌倒石堆则不同,它结构疏松、空隙多且杂乱无序、无层理、规格大小不一。同时崩塌过程中产生强大气浪,细小颗粒在气浪冲击下被弹飞出去,由于大小不一,质量大的必先落地,从而使其崩塌物在水平上呈现一定的分选性。其对土地破坏的主要表现为破坏堆积区的原有土地,如为耕地,崩塌堆积体巨大,则一般很难再复垦为耕地。堆积体——崩积物一般坡度较大,且大块的崩积物堆积在前缘,复垦难度大。因此一般来讲,堆积体也不具有复垦为耕地的条件。只有小型崩塌或以土壤为崩塌的堆积体具有复耕可能。
(四)堰塞湖损毁土地特征
堰塞湖发生区域往往具有特殊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河谷两侧的坡体在动力作用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冰川、融雪活动或火山喷发等所产生的堆积物可内筑起自然堤坝横向阻塞河床、沟谷或山谷,致使上游段壅水而形成了堰塞湖。堰塞湖主要分布在海拔相对较高的地区,如汶川地震形成的唐家山堰塞湖,坝体高、蓄水量大,其横河宽度最大达611米,集水面积3.55平方千米,蓄水量达1.45×108立方米,最大可蓄水量达3.16×108立方米,潜在威胁性巨大。
堰塞湖可分为降水堰塞湖、地震堰塞湖、火山堰塞湖和冰川堰塞湖,其形成因素可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和河床动力河谷斜坡可以造成河道堵塞;外因是有促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发生的诱发因素作用于沟谷斜坡上,如地震、暴雨、火山爆发、坡脚岩石侵蚀、人类的不当开采等。也就是说堰塞湖的形成一般具备以下条件:①形成区有河流、河道或沟谷经过;②河道两边有能形成堰塞湖的物质(如山体),且稳定性一般较差;③存在促使稳定性较差的物质在失稳而阻塞河道的诱发因素或作用力。
堰塞湖破坏土地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堰塞湖的水位上涨,淹没土地,特别是耕地,这种土地的破坏,其耕作层未被破坏,在水位降低后,完全可以复垦;二是堰塞湖泄洪冲毁的土地,由于洪水冲刷,原耕作层基本被冲走,但地形较为平坦,在有客土来源的条件下,具有土地复垦潜力。
(五)地面塌陷损毁土地特征
地面塌陷可分为岩溶型塌陷和松散土体型塌陷。
岩溶型塌陷一般发生在喀斯特地貌区域,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现代暗河形成溶蚀通道,不断发育致洞顶塌陷而成。这种类型的塌陷一般是从覆盖层内部形成土洞开始,经过缓慢的渐进破坏过程发育至临界状态,形成临界土洞。临界土洞形成后受降雨、地震或地下水变化等外界因素影响,则发生地面塌陷。
松散土体型塌陷是指地表以下存在一定厚度的松散层,土层级配良好,含有大量的粉土、细砂等无黏性土。松散型塌陷一般发生在地下水位变化大、第四纪松散覆盖层不厚、含粉质黏土或砂土且土质疏松的环境。
地下土体具备自稳能力,如应力调整、土拱效应和骨架效应等,能使其保持一种临界稳定状态。该状态下若发生外部扰动或地下水升降、含水量变化,都将诱发临界稳定状态发生突变,造成地表迅速下沉,从而形成塌陷。塌陷发生的内部原因主要是:
(1)地面条件。地表的地形地貌和植被覆盖情况对塌陷的发生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地形地貌有利于汇水且积水后不能及时排泄的区域是地面塌陷的多发区,当地表径流汇集在地形的低洼处,会产生地表荷载。同时,地表水的不断入渗不但增大了土层的含水量和自重,还降低了土层的强度和形变参数,以上都是诱发地面塌陷的重要因素。
(2)土壤条件。土壤中发生的渗流产生的动力能将土体中的细颗粒带走,致使原土体中只存在起骨架作用的粗颗粒。所以当土层中含有一定的砂土、粉土,则很容易造成塌陷。
(3)含水条件。塌陷与地表水和地下水有关,地下渗流会使土体中的胶结物质、盐分被溶解、稀释而被带走,造成颗粒间凝聚力下降,结合力下降;渗流产生的水动力带走细小颗粒,形成粗颗粒骨架。
(4)地表超载和扰动(如地震)及气候(如干旱)也是造成塌陷的外部因素。
地面塌陷对土地的损毁特征主要是:由于形成塌陷盆地、塌陷坑、塌陷裂缝等对土地和地面设施的损坏。造成地面下沉、产生积水,增加地面坡度,增大排灌难度、地下水位上升容易造成土壤盐渍化、沼泽化,致使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下降甚至绝收;地表设施被破坏、房屋倒塌,造成人口搬迁、财产损失。
2. 国土资源部新构造运动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国土资源部新构造运动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挂靠地质力学研究所,主要开展以下5个方向的研究:①地应力测量与现今地壳应力场研究,②地表形变监测与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管理研究,③活动断裂与地壳结构演化研究,④构造地貌与第四纪地质环境,⑤新构造与地壳稳定性与国家重大工程地质安全研究。
2009年实验室主要成果
2009年度实验室共承担科研项目30余项,其中包括“973”项目2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科技支撑计划5项、深部探测专项7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3篇,其中SCI检索13篇。地应力监测仪器研制获取专利2项,正在申请专利5项。实验室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国际交流活动,2009年实验室参与筹办李四光星命名仪式暨纪念李四光诞辰120周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成立20周年学术研讨会。参与IAEG 2009成都年会,并组织IAEG新构造运动与地质灾害专委会(C24)工作会议,同来访的美国康奈尔大学Larry Brown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吴宏伟教授等商讨科研合作意向。
四川宝兴地应力监测台站外观及室内数据采集和通讯设备
龙门山地震工程地质野外调查人员在彭州小鱼洞大桥遗址前合影
北京地区主要活动断裂微地震监测台网部署图
3.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报送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国土资应急中心函〔2013〕1号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的领导下,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着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认真落实应急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中心各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应急中心以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支撑工作为重点,规划业务发展方向、开展预案修编等。具体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规划应急业务指导工作。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后,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迅速发展。根据应急工作发展需求,起草《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经多次内部讨论、全国专家研讨、并征求各省意见后,完成两份规划文本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已发布实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报批稿)》报国土资源部。
(二)系统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形势和体系发生较大的变化,预案修编工作十分迫切。受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委托,应急中心组织开展预案更新修编。通过修编并征求各省意见,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三)统筹协调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开展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召开应急专家年度工作会议;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2年工作要点》并上报部应急办;协助应急办完成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区片专家调整工作,将全国划分为西北、西南、华南、东南、华北、西部和东北7个区片;协助应急办完成第二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遴选工作,遴选应急专家共200名。
(四)严格执行灾情险情值守速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采取日常值班、集中值守和现场值守三种方式,开展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守。1-4月,实行日常值班,每天1名值班人员和1名带班领导;5-11月中旬,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每天2名值班人员、1名处级干部和1名局级领导;11月下旬至年底,执行日常值班。值班工作的合理部署,保障了值守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应急中心全年参加值守800余人次,协助完成报送灾情险情报告153期并全部在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短信息1000余条,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48期,报送部内要情200余条,参加国务院视频点名24次。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通网信功能,快速便捷地发送灾险情信息和应急指令;短信问候前方应急人员,营造严肃温馨的应急氛围。
(五)持续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与趋势预测。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业务联系,拓展与广电总局的业务合作,深入研究改进预警预报模型和技术方法,提高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准确性和实效性。5月1日—9月30日,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密切合作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制作预警产品156份,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预警信息141次,在中央电视台发布90次。开展了2次应急预警,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地震抗震救灾和强台风“海葵”登陆期间,主动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气象预警信息服务。
开展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收集、整理和入库了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动态数据10258条;开展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并召开趋势预测会商会;编写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分析及趋势预测月报12期;编写第一季度、汛期各月和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通报共7期,为部应急办及时发布灾情信息与防灾部署提供支撑。完成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网上直报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推广,推进了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六)及时响应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把“守护生命”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的最高价值准则,及时响应部应急指令,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一是工作部署周密及时。分别召开汛前、汛中和汛末地质灾害灾情会商交流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总结各阶段应急防治经验与教训,为提升汛期应急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巡查指导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作用,完善巡查指导会商制度,巡查指导和重点地区现场指导相结合。2012年7月19日-8月20日,部应急中心组成视频巡查会商组,赴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8省(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指导工作。三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派出20个技术专家组,赴甘肃岷县“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四川宁南县“6·28”泥石流、北京“7·21”特大暴雨、新疆新源县“7·31”大型滑坡、四川凉山锦屏水电站“8·30”大型滑坡泥石流、云南彝良“9·7”地震、云南彝良田头小学“10·4”滑坡等大型、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及隐患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及技术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中启动二级应急响应4次。四是认真总结评估年度工作。及时编报6期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简报,起草《2012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编写《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2》、《2012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滑坡监测预警与应急防治技术研究》和《全国地质灾害通报》等。
(七)积极开展应急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演练。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制作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减灾科普影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编制完成《地质灾害“临灾避险”五步法动画宣传片》,动画片共分5集,每集时长60秒。从“勤观察、早发现”,“多监测、知险情”,“常演练、会应对”,“接警报、快逃生”,“听指挥、保平安”5个角度开展临灾避险科普宣传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各类应急技术培训演练。6月在大连举办今年第一期地质灾害远程会商技术培训班。11月份,在云南昆明组织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技术型演练,突出实时、实战、实景,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2012年部应急中心对省、市、县的地质灾害演练进行了10余次技术指导。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有效提高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应急技术研究提升科技水平。围绕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2”、“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与示范”等项目工作,在系统总结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应急调查、监测、处置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滑坡预测预警研究项目成果在多次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决策中得到了应用,取得了显著的应用效果;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3处高清视频监控点,实现了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实时高清视频监控;物联网、卫星数据传输、无人飞行器调查监测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支撑能力。
积极申报2013年应急工作项目,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3”、“地质灾害应急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和“汶川地震区重大地质灾害成生规律研究”等项目申报工作。
二、2013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继续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根据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2013年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执行速报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认真完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非汛期日常值班、汛期集中值守、紧急状况现场值守三种方式相结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确保应急信息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全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开展应急专家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对省级应急机构的指导,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
(三)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灾情分析预测。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极端降雨、地震、重大地质灾害灾等事件,启动应急预警。完善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警能力和水平;开展2013年度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编制月报、通报及趋势预测报告等,为部局决策服务。
(四)开展应急防治及培训演练工作。完善应急远程会商系统,保证应急通讯传输链路畅通;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组织应急技术培训3次、应急演练2次。
(五)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体系。2013年主要开展《滑坡防治技术指南》完善工作和《应急演练技术指南》的编写工作。
(六)开展应急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工作。结合课题工作,研究探索物联网、无人飞行器、三维激光扫描仪、卫星数据传输等高新技术方法与装备在应急工作中的应用。
(七)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文献汇编。总结评估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完成《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全国地质灾害通报》、《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例汇编》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100问》等成果。
(八)其他应急支撑工作。协助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做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会议”、“全国群测群防员经验交流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部应急办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审报工作;完成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在全年的工作部署中,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统筹安排,保障各项工作要点顺利实施。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2013年2月28日
4.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1〕38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办公厅、信息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中国国土资源报社: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拟定了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使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特编制本程序。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8月。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3 年 11月。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5 年 5月。
4.《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2005 年 12月。
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06 年 6月。
6.《国土资源部 突 发地质灾害 应 急 响 应 工作 方案》,国土资源部,2009 年5月。
7.《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 应 急 专家 管理 暂 行 办 法》,国土资源部,2010 年7月。
(三)适用范围
国土资源部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台湾、香港、澳门除外)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主要对象是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重大地质灾害。
重大地质灾害包括特大型和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地质灾害,以及国务院指令的其他突发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防灾减灾;
统一协调,属地为主;
快速有序,安全高效。
二、工作体系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包括决策指挥、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撑等。
决策指挥机构为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国土资源部部长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由国土资源部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 “应急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以下简称 “应急中心”)等有关领导组成。
应急指挥部下设组织协调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组织协调机构为应急办,由专职人员组成。技术支撑机构主要为应急中心,必要时请部属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管单位 (国家测绘局)及相关省级应急技术力量作为技术支撑。
三、应急工作程序
(一)应急值守
应急办实行全年 24 小时应急值班,负责灾情险情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等工作。根据气象、雨情、水情等信息,应急办将通知相关地区做好应对工作,特别是确保节假日、周休日以及夜间通讯联络畅通。
1.接收信息
应急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报送的灾情险情信息; 接收相关部门发送的信息; 收集新闻媒体、网络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2.核实信息
应急值班人员接收灾情险情信息后,应立即向当地国土资源厅 (局)核实情况,并了解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采取的措施。必要时,可与民政、交通、铁路、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联系,了解灾情险情情况,以及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
3.上报信息
值班人员核实灾情险情信息后,立即向应急办领导报告,视灾情险情实际情况,由应急办领导报告应急指挥部领导决策,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值班人员在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立即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名义编发《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通过部值班室报国务院总值班室,同时报送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其他部领导,分送办公厅 (督查室、新闻处)、地质环境司。办公厅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重大地质灾害处置进展; 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并根据灾情险情发展及应急工作情况及时续报 《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 做好上报信息的跟踪反馈。
(二)应急准备
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技术资料、应急装备,跟踪了解灾情险情信息等。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应急职责任务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应急办在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立即按照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成立前、后方工作组。
2.落实方案
应急办根据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通知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通知赴现场工作组人员做好出发及应急准备,并安排行程; 通知当地国土资源厅 (局)赴现场工作组情况等事项。
3.调配资源
根据需要,应急办组织协调应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测绘局、有关省国土资源厅 (局)等单位调配应急人员、应急技术资料、应急装备等。
4.通讯保障
部信息中心接到应急指令后安排专人保障与灾区省份的视频通信畅通,以备急需。
(三)响应启动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办灾情险情报告后,根据灾情险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办负责传达应急指令、跟踪了解灾情险情信息。办公厅负责组织发布灾情险情和应急工作信息等。
1.下达指令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以及应急响应级别,下达应急指令。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应视情况向国务院领导及有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灾情险情及应急响应情况。
2.传达指令
应急办接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后,立即向灾情险情发生地国土资源厅(局)、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相关应急专家印发 《国土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明确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相关要求。
3.派出工作组
应急响应启动后,部赴现场工作组 24 小时内赶赴灾区,核查灾情险情,开展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灾情评估和应急处置等,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现场响应
部赴现场应急人员根据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成立前方工作组,组长由指挥部选定,在指挥部的授权下负责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前方应急工作。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应急办。前方工作组应明确具体联系人与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灾情险情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应急办。
1.应急调查
前方工作组到达灾害现场后,应立即了解最新灾情、险情,以及地方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协助、指导制定现场应急调查工作方案,并开展应急调查。
2.应急监测
前方工作组根据需要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指导应急监测,观测地质灾害的整体动态状况,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3.灾情评估
前方工作组根据调查监测情况,分析灾害成因,评估灾情险情,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4.技术会商
应急办组织前方工作组和后方工作组,根据灾害现场调查监测情况,通过远程会商系统进行技术会商,形成会商意见,上报应急指挥部。
5.决策指挥
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根据技术会商意见,结合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信息,视情况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商会议与地方政府交换意见,对专家提出的应急处置建议进行决策,并下达应急响应指令。定期向国务院报告灾情险情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6.应急处置
前方工作组综合各类现场信息,初步判断地质灾害成因和稳定性,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响应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或灾情基本清楚,应急指挥部商当地人民政府后,宣布国土资源部应急响应终止,并上报国务院。
(六)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办、应急工作组应全面总结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为后续的日常防灾减灾工程以及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参考,为完善减灾规划、灾情险情评估,改进应急预案等提供借鉴,并从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应急办将所有应急响应形成的材料归档。
四、应急保障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应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国相关信息管理平台,快速准确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一)人员保障
为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应急人员的选配工作。应急人员包括应急管理与技术专家、应急技术人员。
应急专家是按照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经过一定程序遴选的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目前共有 124 名应急专家,分布在全国各个省份,确保能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
应急技术人员包括应急调查、应急监测、信息处理、远程传输和工程处置等方面人员,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保持高效精干的队伍。
(二)装备保障
应急装备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配置和保管,保障应急工作的需要。根据应急装备用途,分为调查装备、监测装备、测绘装备、远程会商装备、防护装备等。根据空间用途分为空中装备、地面装备、水上装备、水下装备等。
部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应急职责任务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
应急办定期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直属单位、国家测绘局等有关单位了解应急装备配备及更新情况,根据需要提出调用无人小飞机等技术装备建议。
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
(三)资料保障
为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应急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应急技术资料分为基础资料、专业资料、专门资料等。
应急技术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应急资料的准备工作。
本程序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和内容
5.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一)实验室简介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目前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为中国工程院王思敬院士,实验室主任为黄润秋教授。实验室立足于为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提供全面系统的理论和技术支持,服务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灾减灾实践,围绕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提供实际需求服务。
(二)2013年度重要科研成果
1.黏度时变性灌浆材料扩散与固结研究
针对复杂地层岩土体,存在裂缝开度大、封堵困难、浆液凝结时间长、循环冻融寿命低、材料损耗严重等突出问题,成都理工大学裴向军教授带领团队启动了“黏度时变性灌浆材料扩散与固结研究”项目。通过系统研究,在水泥-化学浆液的溶剂化膜理论方面具有突出创新,所研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浆扩散测试装置和开发的SJP系列黏度时变灌浆材料,解决了速凝灌浆材料早期强度高、后期强度低这一国际性难题,并在黏度时变性灌浆材料组成、性能参数及浆液扩散测试方法等方面具有新颖性,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成果荣获2013年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包括裴向军、黄润秋、李正兵、裴钻、罗建林、袁进科、杨富平、张晓超、焦瑞峰、董秀军等(图32)。
图32 相关项目获奖情况
2.自主研发了浆液扩散测试装置,解决了浆液流速、压力与流量的测试难题以及对浆液扩散的影响
试验流体生成装置产生灌注浆液,按设计的灌浆压力、灌浆量向浆液扩散测试装置提供实验流体(图33)。
图33 浆液生成装置
3.研制了SJP型黏度时变性灌浆系列材料,它们分别适用于陡倾宽缝岩体、架空松散地层、盐渍化土、冻土等复杂地层
开发研制的SJP型系列水泥基黏度时变性灌浆材料,以水灰比0.6的水泥浆液为原浆,掺入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高分子材料。可泵期调控5~90min,为常规水泥浆终凝时间缩短了1/5~1/10。3天期强度高出普通水泥浆2.5~4倍,后期强度较普通水泥浆高出20%~30%(图34)。
本项成果已经推广应用于水利水电、矿山、铁道、公路及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等数十项重大工程,如雅砻江锦屏一级水电站危岩体及边坡坝基加固工程(2007~2012年)、大渡河长河坝水电站岩体锚索和固结灌浆加固工程、遂-资-眉高速公路路桥(涵)过渡段加固治理工程、新疆天山公路、甘孜得荣红岩子高边坡应急治理工程、九龙斜卡水电站坝基防渗灌浆工程、“九寨•云顶”项目建筑地基加固处理工程、凉山白水河滑坡治理工程、云南昆明舒铂广场基础工程(2013年)。通过科学控制水泥浆液扩散范围,减少复杂岩体灌浆用水泥量高达30%~90%,成果在企业的应用累计新增产值达14.7亿元,产生利润1.12亿元。研究成果有效控制浆液的使用和排放,达到环境和生态保护的目的。
图34 SJP型液浆材料实验数据
6. 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发生不同规模地质灾害灾(险)情的报告时限和报告内容等。专
(1)报告时限和程序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报告的内容
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属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武警黄金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动态变化大,防治难度大,我国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威胁人员财产多,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地质灾害防治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恢复地质环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为此,各地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防治工作。
二、认真履行防治工作职责
各地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本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尽快建立完善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继续加强防治机构建设
《决定》发布实施以来,防治机构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继续大力推动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尽快完善行政管理、事业支撑两条线。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省份,务必要在2013年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通过进一步充实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缓解当前防治人员不足与防治任务艰巨的矛盾。解决工作经费不足、技术水平落后等问题,努力提升防治机构管理和技术支撑能力。
四、加快落实防范治理任务
加快落实《决定》、《规划》确定的任务落实。各地要积极推动本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详细调查、专业监测、重要隐患勘查、工程治理等工作经费,对群测群防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的补助。要按照规定报送本地区上一年防治经费投入及项目执行情况、防治工作绩效、中央财政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及项目执行情况、本年度计划安排项目情况以及上一年中央财政按项目补助的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申报2013年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工程治理项目,原则上应完成勘查工作,并提交初步设计方案。
五、切实提升基层防治能力
基层能力建设是地质灾害防治关键环节。部将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从机构、制度、经费、监测、预警、评估等方面推动县级防治能力建设。各地要认真总结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取得的经验,通过相互交流和学习示范,继续扎实推进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确实提升基层防灾水平。
六、努力做好重点防治工作
各地要精心做好年度工作部署,明确防治重点灾种、重点区位、重点时段和手段措施。一是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威胁人员财产安全隐患点变化情况。二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派出专家指导和驻守。三是全面开展督促检查,推动相关管理部门和防治主体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特别是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生产和工程建设区域内的防治工作。四是三峡库区、地震灾区等,要将防治工作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第一要务来抓,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
七、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完善应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作用,积极主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灾情、险情、报送信息。二是做好应急处置,接到险情和灾情报告后,要尽快赶赴现场,指导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三是积极主动做好灾情、险情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地方及时划定危险区,撤离人员,尽力避免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二次伤亡。四是加强宣传演练,使隐患点周边群众熟悉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场所。五是做好与武警黄金部队等应急救援的沟通联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急能力。
八、积极支持防治行业发展
积极推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中介机构,发挥其在行业监管、自律等方面积极作用。目前已经成立的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和部分地区省级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防治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方面正逐步发挥作用。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发展,积极推动建立省、市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中介机构,为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提升行业机构服务防治工作的能力。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土资源部
2013年4月1日
8. 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有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滑坡,乡镇国土资源所应采取哪些措施
报灾呀。情况危险的话,具体操作程序:
1、首先转移受威胁群众
2、向县级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上报灾情
3、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
4、清点群众,禁止群众私自返回房屋,妥善安置,等待上级部门现场处理
9. 发生地质灾害后国土部门应做什么
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予以内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容置明显警示标志;当地人民政府或基层群众组织根据实地情况,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灾害发生时,及时通报和上报,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及防灾救灾指挥机构的指挥下,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并采取必要妥善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发生中型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