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遺跡需要什麼資質
1. 開一個地質勘探公司需要 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回基本條件:
(答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有與所申請的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具有資格的勘查技術人員;
(3)有與所申請的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勘查設備、儀器;
(4)有與所申請的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同時,考慮到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需要具備的具體條件各不相同,條例還規定,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的具體標准與條件,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規定。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勘查資質注冊登記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5]41號)已經對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需要具備的具體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條例發布後,國土資源部還將根據條例的規定,對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需要具備的具體條件作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以保證條例的順利貫徹實施。
2. 如何辦理地質勘查資質
根據您所要申請的地質勘查資質等級的不同,需要的技術人員專業及數量均不相同,需要根據申請登記進行人員配備。申請地質勘察資質對於法人股東並沒有嚴格要求,只要能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即可進行注冊。地質勘察資質申請需要的人員如下:
地質勘查資質申請需要人員
辦理地質勘查資質需要的材料有: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及電子文檔(epk格式);
2、企業法人、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章程或合夥人協議文本;
4、企業法定代表人、合夥人的身份證明;
5、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主要技術負責人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含相應業績圖簽復印件);
6、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及《辦理注冊人員資格手續承諾書》),其中工程勘察注冊執業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含相應業績圖簽復印件);
7、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准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職稱證書,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含相應業績圖簽復印件);
8、工程設計資質標准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注冊、非注冊)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
9、辦公場所證明(屬於自有產權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屬於租用或借用的,提供出租(借)方產權證及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復印件)。
3. 工程地質勘查資質的申請條件是什麼,請詳細說明
工程地質勘查資質的申請條件,需要多少中高級職稱都說的很清楚,你自己了解下。
4. 成立一家 地質勘探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回下列基本條答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有與所申請的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具有資格的勘查技術人員;
(3)有與所申請的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勘查設備、儀器;
(4)有與所申請的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同時,考慮到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需要具備的具體條件各不相同,條例還規定,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的具體標准與條件,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規定。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勘查資質注冊登記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5]41號)已經對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需要具備的具體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條例發布後,國土資源部還將根據條例的規定,對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需要具備的具體條件作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以保證條例的順利貫徹實施。
5. 地質詳查報告需要什麼資質
國土資源部要求勘探報告乙級以上資質,但一般省里要求甲級,詳查應該類似或者更低,只知道這些
6. 辦理地質災害治理資質需要什麼流程
一、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二、申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報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6.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7.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8.技術設備清單。
三、申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請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勘查、設計、施工),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監理);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勘查、設計、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6.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勘查、設計、施工),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監理)7.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勘查、設計、施工),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監理);8.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9.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四、每年受理資質申請具體時間見省國土資源廳公告。
7. 工業建築地質勘查需要什麼資質
看你是建設單位還是勘查單位了,如果是建設單位:找個有勘查設計資質的單位就可以了,一般有甲級和乙級兩個級別。如果是勘查單位,那就需要辦理資質了,要求有人員證書,營業證等。
8. 地質災害治理設計需要什麼資質要求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於工業工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根據工程規模和資金不同,所需資質也不同。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8)地質遺跡需要什麼資質擴展閱讀:
影響或控制地質災害形成與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總體條件。它與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既存在密切聯系又有一定區別。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指的是造成地質災害的直接因素;地質災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響地質災害的更高層次的基礎條件。地質災害背景由兩個系列組成:
①以地球動力活動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背景。地質災害背景雖然不能直接決定一個具體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但從宏觀上控制了一個地區一種或多種地質災害的成災程度和變化的總體趨勢。因此研究地質災害背景條件是進行地質災害宏觀評價的重要內容
地質災害勘查不同於一般建築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點至少包括如下幾方面。
(1)重視區域地質環境條件的調查,井從區域因素中尋找地質災害體的形成演化過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認識災害體的地質結構,從其結構出發研究其穩定性;
(3)重視變形原因的分析,並把它與外界誘發因素相聯系,研究主要誘發因素的作用特點與強度(靈敏度)。
(4)穩定性評價和防治工程設計參數有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現為較強的離散性,應根據災害個體的特點與作用因素綜合確定,進行多狀態的模擬計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適性的穩定性計算方法(也許並不存在),現有的方法都有較多的假定條件。
(6)勘查階段結束不等於勘查工作結束,後續的工作如監測或施工開挖常常能補充、修改勘查階段的認識,甚至完全改變以前的結論。因此,地質災害的勘查有者延續性特點,即使是非常認真詳細的工作,也不能過於希望畢其功於一役。
(7)地質災害勘查方法選擇是強讕應用經驗與技巧,尋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資,獲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確定的最基本原則是能夠查明地質體的形態結構特徵和變形破壞的作用因襄t滿足穩定性評價對有關參數的需求,而不拘於一般的勘察規程。
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設備越簡單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據地質災害體的規模、復雜程度和勘查技術方法的效果綜合確定。
(9)勘查隊伍是實現勘查目標、選擇合理勘查方法和優化勘查工作量的關鍵。從事地質災害勘查的工作實體應在地質技術^才,勘查設備和室內分析試驗等方面具備條件,井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9. 文物勘探工程的資質是否就是專業地質勘查資質,這個資質如何辦理,需要條件是什麼,謝謝。加急啊!
文物探測資質,目前在中國沒有審批的部門,只有國家政府部門下設文物局、文回保所、文管局、考答古學院、考古所、等等國家部門才會有實地考古挖掘資質,一般情況下文物只是用來保護的,國家一般不去挖掘,因為很多文物和墓葬出土文物在地下是最好的保護。
10. 地質勘查資質
商業性礦產勘查投資指南
《地質勘查資質注冊登記辦法》(國土資發[2003]218號)規定,在中華內人民容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地質勘查工作,應進行注冊登記,取得地質勘查資質證書。地質勘查資質申請人,應當是直接從事地質勘查工作的企業或事業單位,除應具有法人資格外,還應符合地質勘查資質的條件要求。
商業性礦產勘查投資指南
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是地質勘查資質的注冊登記機關。地質勘查資質實行統檢制度。每兩年統檢一次,每次統檢時間為12月份。統檢工作由原注冊登記機關負責。
國土資源部負責海洋地質調查、石油天然氣礦產勘查及航空地球物理勘查、航空遙感地質勘查的地質勘查資質的注冊登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廳(局)負責其他類型的地質勘查資質的注冊登記工作。
◎地質勘查資質分類分級
石油、天然氣礦產勘查設立甲級一級資質;區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氣體礦產勘查、遙感地質勘查、選冶加工試驗等設立甲、乙二級資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固體礦產勘查、液體礦產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學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礦鑒定與岩礦測試等設立甲、乙、丙三級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