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地質資料造假怎麼辦
A. 在地質資料工作中遇到的幾個問題及其解決對策
李華
(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37)
摘要本文依據原始地質資料、實物地質資料、成果地質資料具有同根、同源的屬性,提出了建立統一的地質資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議;對在地質資料匯交中出現的匯交地質資料時間滯後、資料內容質量下降的問題進行了羅列,並提出了建議或對策;對現行運行的目錄資料庫存在的缺陷及功能的完善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地質資料數據採集問題
1 地質資料信息管理系統應統一,搭建一個統一的平台
國土資源部根據《地質資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的《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附件2闡明了各不同行業、部門應匯交的原始地質資料包括各種原始測試數據、鑒定結果、工程布置圖、實際材料圖、野外原始記錄、原始數據、鑽孔剖面圖、實測和修測剖面圖等。《條例》和《辦法》為依法管理原始地質資料提供了法律依據。
原始地質資料、實物地質資料、成果地質資料構成完整的地質資料,同根、同源,缺一不可。然而在現實的地質資料管理中,原始地質資料、實物地質資料、成果地質資料分別保管在不同部門,搭建了不同的信息管理系統,各自獨立運行。這樣的運行的結果是:海量的地質資料信息只能孤立存在於成千上萬個地質報告、圖件、岩礦心、標本中,建議把原始地質資料、實物地質資料、成果地質資料的信息管理系統進行整合,力爭把不同類別、不同性質和不同載體記載的地質資料信息在一個平台上的高度聚合。這樣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工作,並能產出多種不同類型的信息產品。
2 執法力度不夠或宣傳力度不夠
目前存在地質資料匯交人匯交與不匯交一個樣、及時匯交與不及時匯交一個樣、匯交的地質資料內容齊全、質量高與匯交地質資料的內容不齊全、質量低的一個樣的局面。為了解決地質資料匯交的拖欠匯交地質資料問題,地質資料主管部門多次做一些臨時性的「地質資料催交、清欠」工作(剿土匪式的工作方法)。這項工作的開展,一方面反映出地質資料匯交人的履行匯交地質資料義務的自覺性不強,另一方面也明顯反映出地質資料匯交的執法部門的「執法工作持續性不夠,呈現出執法時緊、時松、時強、時弱」的特點。筆者認為:地質資料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讓每個地質資料匯交人明確匯交地質資料是法定的義務,要嚴格執法,對不匯交地質資料的義務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責任,使地質資料匯交在法律的框架下平穩有序的運行。
建議組建地質資料匯交檢查小組(臨時性或固定的)。小組的人員構成是:①行政官員、②法務工作者、③地質資料工作者。採取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地質資料是否及時匯交、匯交地質資料(紙制資料、電子文檔)的內容如何等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這樣既可以督促地資料匯交人及時、保質、保量的匯交地質資料,又可以省去地質資料主管部門組織的臨時性的「地質資料催交」工作。
3 理順地質資料館藏機構與項目管理部門、礦政部門的關系
由於全國地質資料館不了解、不掌握地質工作的動態,項目的完成情況,出現了「你交什麼資料,我就收什麼資料」的被動局面。導致進館的地質資料匯交時間嚴重滯後、內容質量下降。具體是:
(1)一些石油完井地質資料是20世紀60~70年代編制完成的地質資料,於2000年後才進館,這些資料的進館時間滯後嚴重。
(2)進館的礦產資料有一定數量的儲量核實報告。這些儲量核實報告,與普查、詳查、勘探類地質報告類比是投入的實物工作量少或者沒有實物工作量,地質礦產信息也少。
(3)一些1:5萬區域地質調查報告,往往被沒有內容、形式空洞、僅起宣傳作用的「1:5萬區域地質調查說明書」取代。
試想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館藏的地質資料的質量將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館藏資料的再次開發就會成為紙上談兵,地質資料館的形象、社會地位就會受到一定的影響。解決上述問題的辦法,本人認為是:由全國館層面之上的領導或機構出面,組織協調全國地質資料館與項目管理部門、礦政管理(勘查、采礦)部門的關系,使全國地質資料實體管理部門了解、掌握項目的完成情況,把握每年應匯交進館的地質資料數量、種類,改變目前的「你匯交什麼資料,我就收什麼資料」的被動局面。
4 目錄資料庫本身的問題及著錄人員對《著錄要求》的理解、把握問題
4.1 目錄資料庫本身的問題
目前試行的目錄資料庫有兩個:其一,是在全國各省資料部門運行的目錄資料庫(簡稱全國庫),其二,是在中國地質調查局及六大地區館運行的目錄資料庫(簡稱地調庫)。地調庫是在《全國庫》的基礎上研製而成,其吸收了《全國庫》的長處,相對《全國庫》而言,《地調庫》能滿足地質資料的著錄要求。而《全國庫》的編制時間較早,類目設置不全面,一些新資料類型,就沒有恰當的位置。如:一些信息化資料(資料庫)就沒有恰當位類。
建議在今後目錄資料庫修改時增加以下類目:項目編號項、任務書編號項、工作方法項、工作對象項、資金來源項。在資料類別項中增加信息工程類,在礦產代碼項中增加天然氣水合物項。
4.2 著錄人員對《著錄要求》的理解把握問題
近期進館的地質資料目錄資料庫的著錄項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地質資料摘要項的著錄問題。有的地質報告的摘要內容十分龐大,有幾千字,數十頁,就是「地質報告的簡寫本」、有的地質報告的摘要內容就相當簡單,就是把報告的章節羅列在一起。
(2)地質資料分類項的著錄問題。地質資料分類的問題,這類問題的出現,我認為:是屬於目錄資料庫類目設置不全的問題,也有一部分是屬於著錄人員的專業知識問題。
對這些問題有待於在新的地質資料管理系統建設中解決一部分問題,另一部分問題是需要提高著錄人員的專業知識。
5 目錄資料庫的功能的完善和拓展問題
根據目錄資料庫的《著錄》要求,目前採集的地質資料數據基本上能滿足:①社會對地質資料檢索需求;②對地質資料的統計、匯總、查重;③地質資料部門對實物資料管理的需求,如:建立庫房地質資料的實物賬。但目前運行的目錄資料庫對已著錄入進庫的數據信息的再次轉化的功能略顯不足(目前,有的地質資料用戶已經依據網上運行地質資料目錄數據,資料類別、經緯度、工作程度等進行編制工作程度圖),不能根據館藏資料號和經緯度所圈定的范圍,輸出各種地質資料索引圖;再比如:不能根據已錄入的經緯度、工作程度的數據,輸出某個地區的工作程度圖。
建議在新建的地質資料目錄資料庫中考慮解決輸出地質資料索引圖、工作程度圖的問題。
B. 遇到司法鑒定中心造假,怎麼辦
一、司法鑒定機構(中心)鑒定造假或不實的,當事人應當向受訴人民法法院(或者辦案機關)提出異議或申請重新鑒定,也可以要求鑒定人出庭參加質證。
二、當事人還可以向司法鑒定機構的主管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舉報或投訴,由主管機關進行查處。
三、司法鑒定活動中因違法和過錯行為,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附:《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照統一部署,依法對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司法鑒定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進行監督、檢查,並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就下列事項,對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二)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准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
(三)所屬司法鑒定人執業的情況;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司法鑒定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停止從事司法鑒定業務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
(一)因嚴重不負責任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具有本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騙取登記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司法鑒定機構在開展司法鑒定活動中因違法和過錯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C. 工程技術資料試驗資料發現有造假情況怎麼辦
要看你是哪一方,甲方監理總包各方的角度不同解決方法也不同,正常的對試驗資料有異議,可以進行復驗,如果不能復驗就進行實體檢驗。沒確切證據不能說人家造假。
D. 工程中遇到地基條件與原設計所依據的地質資料不符,承包商怎麼辦
出現抄地質情況與地堪資料不一致的情況在工程上是經常遇到的,遇到不符時,應該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地質情況應由原地勘單位進行確認是否相符?
2、在確認不相符的情況下由設計明確是否需要進行地基處理?明確地基處理方案?
3、由設計確認是否需要更改基礎設計。並提出新的施工圖。
4、施工單位根據明確的地基處理方案或新的基礎修改圖實施。此種情況涉及工程價款的變更,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進行工程價款變更處理。
E. 地質資料涉密清理中某些特殊問題的處理辦法
周祖霞王筱嵐
(福建省國土資源檔案館,福州350000)
摘要 本文根據有關規定,結合福建省國土資源檔案館館藏地質資料的實際,針對地質資料涉密清理中存在的特殊問題,提出了相應處理辦法。
關鍵詞 地質資料;涉密清理;特殊問題;處理辦法
按照國土資源部、國家保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涉密地質資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314號)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所有館藏成果地質資料的涉密清理界定。鑒於涉密清理工作政策性強、專業技術要求高,加之地質資料自身的多樣性、復雜性,實際清理過程中對其涉密界定標準的理解與掌握,難免存在一些差異。為統一認識、統一標准,嚴把涉密清理質量關,我們根據314號文件有關國家秘密范圍規定,並結合館藏成果地質資料的實際,針對某些特殊、具體的清理技術問題,提出了以下處理辦法,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1 正文中插圖涉及測繪類秘密問題
地質資料正文中的插圖,通常由一系列簡圖、略圖、示意圖構成。工作區交通位置圖是地質資料正文中最常見的插圖,除了極個別的直接採用相應比例尺地形圖作底圖,一般均引自經測繪部門批准公開出版發行的中小比例尺地圖,不具保密性。
一些地質資料正文中名曰插圖實為附圖的,應按附圖類考慮涉密問題。如歷年《福建省地下水動態年鑒》中1:1萬~1:5萬地下水動態監測點分布圖,及大量礦泉水勘查報告中1:1萬~1:5萬有關地質圖,均屬採用同比例尺地形圖為底圖的正規附圖,只不過是以「插圖」的形式與正文混合裝訂一起而已。
地質資料正文中那些反映各種地質特徵的專題插圖,大多數屬於地理要素大量簡化的地質平面圖,且面積明顯小於一幅對應的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一般不作涉密處理。
所以,地質資料正文中真正的插圖,很少涉及測繪方面的國家秘密,涉密清理過程不宜做擴大化處理。
2 涉及軍事部門的地質資料
省檔案館保存的大量小水工地質資料中,不少是屬於為部隊編制的供水勘查報告,資料雖簡單,卻大多涉及軍事秘密問題,此次清理需認真判別界定。大致有3種情況:①報告正文、附圖反映部隊點位或供水孔坐標的,需作涉密處理。②報告正文、附圖均不反映部隊點位或供水孔坐標的,不涉密。③報告正文、附圖雖不直接反映部隊點位或供水孔坐標,但仍可間接判別部隊位置的,需作涉密處理。
3 涉及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的地質資料
一是對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的界定,目前尚無統一的標准。若參照《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附件一(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細目)有關規定,國家重要工程的范疇較為廣泛。其中,除了大中型水利、電力工程設施、港口碼頭、機場等,大量的重要工程設施不易逐一判別界定。故在系統界定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方面,存在一定實際困難。二是從館藏資料的實際來看,一般只是在以1:1萬、1:5萬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為底圖的地質圖中,才反映有點位坐標達到相應精度的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如1:5萬閩清幅地質圖,確切標明了華東最大的水利樞紐——閩江水口水電站的壩體位置。而這些地質圖,經此次清理,已界定涉及相應的測繪類秘密事項,並納入保密管理范疇。
因此,從資料保密管理的實際出發,對此類圖件,無須單獨考慮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的涉密問題,不必為其再列一項測繪類秘密。
4 涉及放射性礦產的地質資料
鑒於鈾釷放射性礦產,特別是鈾礦的特殊性,其地質資料涉密清理需慎重對待。
我省20世紀70~80年代,在放射性礦產勘查方面,投入大量工作,形成了眾多成果地質資料。其中與鈾釷成礦規律有關,需作核工類秘密處理的地質資料,主要有以下幾種:
(1)1:20萬、1:5萬區域地質調查報告(礦產部分),及有關鈾釷礦產地質專題調研報告,凡描述、反映鈾釷各類異常、礦床、礦(化)點特徵及其分布規律、成礦遠景的正文有關章節、附表、附圖與登記卡片等。
(2)鈾釷礦產地質勘查報告,正文中有關鈾釷礦產的區域、礦區、礦床地質特徵與找礦遠景的章節內容等(一般不包括勘查工作方法與質量、儲量計算章節);附圖中反映有關地質特徵的圖件,如地形地質圖、地質剖面圖、鑽孔柱狀圖等(一般不包括儲量計算圖、水文地質圖)。但是,對那些投入工作量很少,工作程度甚低(礦點踏勘、檢查),無估算資源儲量,且工作結論明確持否定意見的此類地質報告,可不考慮涉密問題,因其無「成礦規律」可言。
(3)含有共、伴生鈾釷礦產的各種濱海砂礦地質勘查報告,有關的正文章節內容與附圖,也要考慮上述因素,進行涉密處理。
5 涉及海洋的地質資料
省檔案館所藏的海洋地質調查類資料,絕大多數源自某一特定海域,具有特殊意義,涉密清理需從嚴掌握。
這些資料,一般同時涉及海洋與國土資源兩類國家秘密。其涉密種類判別與具體的密級確定,除了按常規方法,對照相關規定,尚需認真查閱報告中有關海洋地質工作的性質、任務、目的等方面內容,以做出正確判斷。如《××海區綜合海洋地質初查報告》,清理過程,除了一般的文圖表,同時還結合報告序言、審查意見書等進行綜合判斷。確認其,既屬區域性海洋資源評價成果(海洋類秘密級)、重要設防海區海底的地質、地形、地貌物理探測資料(國土資源類機密級),又是作為確定我國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及與鄰國海域劃界的地質依據(海洋類絕密級)。
6 涉及環境保護的地質資料
館藏中與環保有關的,主要是各種區域性水文地質、環境地質調查及水工環地質勘查等資料。這些資料,雖不同程度反映有地區性的水質污染問題,但並未具體涉及有關污染的原始監測數據,加之資料形成的歷史較久遠(多為10~20年前),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所反映的污染情況早已時過境遷,缺乏現實意義。因此,一般對此類資料不作涉密處理。
F. 認為鑒定報告造假怎麼辦
認為造假的地方在哪,然後根據該處進一步證實
G. 有原產地證明造假,很棘手,怎麼辦
證書是查不到真與假,一般看公司名還有出證規格是否規范,規范的許可權。內行人容易看,外行很難。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打電話到出征的商檢局查詢,報給他編碼(右上角有個編碼,每份證書都是獨一無二的),這樣可以查詢。
H. 如果在的證據有造假可能的怎麼辦
如果證據存在造假,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調查鑒定。
其中,有些情況,如果經鑒定沒有造假,鑒定費需申請人支付。
I. 質疑中標方對方資料造假,通知對方而拒不提供原件,下步應該怎麼弄
不配合就重新投標按合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