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檢測出來錨桿的錨固質量不好,怎麼處理
一般是加密錨桿,重新增加施工。
或者採取其他的補救措施。
一般不會拔出來的,一則拔出來很難,費用很高,二則在拔的時候對加固體造成破壞。
❷ 錨索在砂卵石中施工時,打不進去怎麼辦
往裡面澆築低標號砂漿!
❸ 簡述土層錨桿的施工工藝
答:土層錨桿的施工工藝:鑽孔、灌漿、預應力張拉、防腐處理
❹ 隧道施工五級圍岩,初支不打錨桿,不注漿有沒有影響
一般中空錨管抄用在隧道拱部的襲時候,採用管口注漿,管底排氣的方式,保證注漿飽滿,而用在邊牆的錨管採用管底注漿、管口排氣的方式,關鍵在於錨管打設角度的控制,保證注漿飽滿,而錨管的懸吊梁的作用主要是通過注漿將周邊的危岩錨固,如果不注漿,只能起到棚架的作用,而起不到加固和懸吊的作用,在一些不良地質中,打了反而不如不打。
❺ 錨桿的使用方法是什麼
中空注漿錨桿抄施工工藝襲
主要應用於地質條件中等良好的圍岩進行系統支護。
1)鑽進:用普通鑿岩機鑽孔並清孔。
2)插入錨桿:將安裝好錨頭的中空注漿錨桿插入鑽孔。
3)安裝止漿塞、墊板、螺母:根據圍岩條件安裝排氣管。
4)連接注漿機:通過注漿器將錨桿尾端和所選注漿機連接。
5)注漿:開動機器注漿,如需要進行壓力注漿改良圍岩結構,只需待壓力表上指針升至設計壓力時即可。
❻ 錨桿怎麼施工
錨桿施工工藝
依據標准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2002
1、范圍
本工藝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土層錨桿工程。
土層錨桿簡稱土錨桿,它是在地面或深開挖的地下室牆面(擋土牆、樁或地下連續牆)或未開挖的基坑立壁土層鑽孔(或掏孔),達到一定設計深度後或再擴大孔的端部,形成柱狀或其他形狀,在孔內放入鋼筋、鋼管或鋼絲束、鋼絞線或其他抗拉材料,灌入水泥漿或化學漿液,使之與土層結合成為抗拉(拔)力強的錨桿。其特點是:能與土體結合在一起,承受很大的拉力,以保持結構的穩定,可用高強鋼材,並可施加預應力,可有效地控制建築物的變形量;施工所需鑽孔孔徑小,不用大型機械;代替鋼橫撐作側壁支護,可大量節省鋼材;為地下工程施工提供開闊的工作面。經濟效益顯著,可節省大量勞力,加快工程進度。本工藝標准適用於深基坑支護、邊坡加固、滑坡整治、水池抗浮、擋土牆錨固及結構抗傾覆等土層錨桿工程。
2、施工准備
2.1材料要求
2.1.1錨桿:用鋼筋、鋼管、鋼絲束或鋼絞線多用鋼筋;有單桿和多桿之分,單桿多用Ⅱ級或Ⅲ級熱軋螺紋粗鋼筋,直徑由22-32mm;多桿直徑為16mm,一般為2-4根,承載力很高的土層錨桿多採用鋼絲束或鋼絞線。應有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報告。
2.1.2水泥漿錨桿體:水泥用32.5號或42.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砂用粒徑小於2mm的中細砂;水用pH值小於4的水。
2.2主要機具設備
2.2.1成孔機具設備:有螺旋式鑽孔機、旋轉沖擊式鑽孔機或YQ-100型潛水鑽機。亦可採用普通地質鑽孔改裝的HGYl00型或ZTl00型鑽機,並帶套管和鑽頭等。
2.2.2灌漿機具設備:有灰漿泵、灰漿攪拌機等。
2.2.3張拉設備:用YC-60型穿心式千斤頂,配SY-60型油泵油壓表等。
2.3作業條件
2.3.1根據地質勘察報告,摸清工程區域地質水文情況,同時查明錨桿設計位置的地下障礙物情況,以及鑽孔、排水對鄰近建(構)築物的影響。
2.3.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工程結構、地質、水文情況及施工機具、場地、技術條件,制定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布置及平面布置,劃分區域;選定並准備鑽孔機具和材料加工設備;委託安排錨桿及零件製作。
2.3.3進行場地平整,拆遷施工區域內的報廢建(構)築物、水、電、通訊線路,挖除工程部位地面以下3m內的地下障礙物。
2.3.4開挖邊坡,按錨桿尺寸取2根進行鑽孔、穿筋、灌漿、張拉、錨定等工藝試驗,並作抗拔試驗,檢驗錨桿質量,以檢驗施工工藝和施工設備的適應性。
2.3.5在施工區域內設置臨時設施,修建施工便道及排水溝,安裝臨時水電線路,搭設鑽機平台,將施工機具設備運進現場,並安裝維修試運轉,檢查機械、鑽具、工具等是否完好齊全。
2.3.6進行技術交底,搞清錨桿排數、孔位高低、孔距、孔深、錨桿及錨固件型式。清點錨桿及錨固件數量。
2.3.7進行施工放線,定出擋土牆、樁基線和各個錨桿孔的孔位,錨桿的傾斜角。
2.3.8作好鑽桿用鋼筋、水泥、砂子等的備料工作,並將使用的水泥、砂子按設計規定配合比作砂漿強度試驗;錨桿對焊或幫條焊應做焊接強度試驗,驗證能否滿足設計要求。
3、操作工藝
3.1土層錨桿施工程序為(水作業鑽進法):土方開挖——測量、放線定位——鑽機就位——接鑽桿——校正孔位——調整角度——打開水源——鑽孔——提出內鑽桿——沖洗——鑽至設計深度——反復提內鑽桿——插鋼筋(或鋼絞線)——壓力灌漿——養護——裸露主筋防銹——上橫梁(或預應力錨件)——焊錨具——張拉(僅用於預應力錨桿)——錨頭(錨具)鎖定。
土層錨桿干作業施工程序與水作業鑽進法基本相同,只是鑽孔中不用水沖洗泥渣成孔,而是干法使土體順螺桿出孔外成孔。
3.2鑽孔要保證位置正確,要隨時注意調整好錨孔位置(上下左右及角度),防止高低參差不齊和相互交錯。
3.3鑽進後要反復提插孔內鑽桿,並用水沖洗孔底沉渣直至出清水,再接下節鑽桿;遇有粗砂、砂卵石土層,在鑽桿鑽至最後一節時,應比要求深度多10-20cm,以防粗砂、碎卵石堵塞管子。
3.4鋼筋、鋼絞線使用前要檢查各項性能,檢查有無油污、銹蝕、缺股斷絲等情況,如有不合格的,應進行更換或處理。斷好的鋼絞線長度要基本一致,偏差不得大於5cm。端部要用鐵絲綁扎牢,不得參差不齊或散架。干作業要另焊一個錐形導向帽;鋼絞線束外留量應從擋土、結構物連線算起,外留1.5-2.5m。鋼絞線與導向架要綁扎牢固,導向架間距要均勻,一般為2m左右。注漿管使用前,要檢查有無破裂堵塞,介面處要處理牢固,防止壓力加大時開裂跑漿。
3.5拉桿應由專人製作,要求順直。鑽孔完畢應盡快地安設拉桿,以防塌孔。拉桿使用前要除銹,鋼絞線要清除油脂。拉桿接長應採用對焊或幫條焊。孔附近拉桿鋼筋應塗防腐漆。為將拉桿安置於鑽孔的中心,在拉桿上應安設定位器,每隔1.0-2.0m應設一個。為保證非錨固段拉桿可以自由伸長,可採取在錨固段與非錨固段之間設置堵漿器,或在非錨固段的拉桿上塗以潤滑油脂,以保證在該段自由變形。
3.6在灌漿前將管口封閉,接上壓漿管,即可進行注漿,澆注錨固體。
3.7灌漿是土層錨桿施工中的一道關鍵工序,必須認真進行,並作好記錄。灌漿材料多用純水泥漿。水、灰比為0.4-0.45左右。為防止泌水、干縮,可摻加0.3%的木質素磺酸鈣。灌漿亦可採用砂漿,灰、砂比為1:1或l:0.5(重量比),水、灰比為0.4-0.5;砂用中砂,並過篩,如需早強,可摻加水泥用量0.3%的食鹽和0.03%的三乙醇胺。水泥漿液的抗壓強度應大於25Mpa,塑性流動時間應在22s以下,可用時間應為30-60min。整個澆注過程須在4min內結束。
3.8灌漿壓力,一般不得低於0.4Mpa,亦不宜大於2Mpa。宜採用封閉式壓力灌漿和二次壓力灌漿,可有效提高錨桿抗拔力(20%左右)。
3.9注漿前用水引路、潤濕,檢查輸漿管道;注漿後及時用水清洗攪漿、壓漿設備及灌漿管等,注漿後自然養護不少於7d,待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等級的70%以上,始可進行張拉工藝。在灌漿體硬化之前,不能承受外力或由外力引起的錨桿移動。
3.10張拉前要校核千斤頂,檢驗錨具硬度:清擦孔內油污、泥砂。張拉力要根據實際所需的有效張拉力和張拉力的可能鬆弛程度而定,一般按設計抽向力的75%-85%進行控制。
3.11錨桿張拉時,分別在拉桿上、下部位安設兩道工字鋼或槽鋼橫梁,與護坡牆(樁)緊貼。張拉用穿心式千斤頂,當張拉到設計荷載時,擰緊螺母,完成錨定工作。張拉時宜先用小噸位千斤頂拉,使橫梁與托架貼,緊然後再換大千斤頂進行整排錨桿的正式張拉。宜採用跳拉法或往復式拉法,以保證鋼筋或鋼絞線與橫梁受力均勻。
4、質量標准
4.1錨桿及土釘牆支護工程施工前應熟悉地質資料、設計圖紙及周圍環境,降水系統應確保正常工作,必須的施工設備如挖掘機、鑽機、壓漿、泵攪拌機等應能正常運轉。
4.2一般情況下,應遵循分段開挖、分段支護的原則,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護的方式施工。
4.3施工中應對錨桿或土釘位置,鑽孔直徑、深度及角度,錨桿或土釘插入長度,注漿配比、壓力及注漿量,噴錨牆面厚度及強度、錨桿或土釘應力等進行檢查。
4.4每段支護體施工完後,應檢查坡頂或坡面位移,坡頂沉降及周圍環境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採取措施,恢復正常後方可繼續施工。
4.5錨桿及土釘牆支護工程質量檢驗應符合表4.5的規定。
❼ 高速公路上的護坡什麼地質適合錨索什麼地質適合錨桿
其實都差不多,只是這兩種方法應用的環境不一樣,跟地質關系不大。
❽ 鎖腳錨桿打不進去如何解決
因為什麼打不進,是地質情況的 話,採用自進式錨桿
❾ 3米深基坑用錨桿護坡施工方法行不行
3米深基坑用錨桿護坡施工方法不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對深基坑界定如下:
1、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築(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它要求岩土工程和結構工程技術人員密切配合。基坑支護體系是臨時結構,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後就不再需要。
深基坑的定義:建設部建質200987號文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一般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工程。
基坑和基槽都是用來建築建築物的基礎的,只是平面形狀不同而已。基坑是方形或者比較接近方形,基槽是長條形狀的,而且有時候比較長。
基坑是指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不是20),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的為基坑。
基槽是指槽底寬度在3米以內,且槽長大於3倍槽寬的為基槽。
一般定義深基坑為: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不是20),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工程。(反之則為淺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