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的地質勘察有哪些要求
㈠ 常用的工程地質勘察方法有哪些它分幾個階段
工程地質勘察是為查明影響工程建築物的地質因素而進行的地質調查研究工作。內所需勘察的容地質因素包括地質結構或地質構造:地貌、水文地質條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學性質,自然(物理)地質現象和天然建築材料等。這些通常稱為工程地質條件。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後,需根據設計建築物的結構和運行特點,預測工程建築物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質作用)的方式、特點和規模,並作出正確的評價,為確定保證建築物穩定與正常使用的防護措施提供依據。 一般包括兩大部分:文字和圖表。文字部分有工程概況,勘察目的、任務,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依據的規范標准,工程地質、水文條件,岩土特徵及參數,場地地震效應等,最後對地基作出一個綜合的評價,提承載力等。圖表部分包括平面圖,剖面圖,鑽孔柱狀圖,土工試驗成果表,物理力學指標統計表,分層土工試驗報告表等。
㈡ 工程地質勘察一般使用哪些標准
看是什來么工程地質勘察,不同的源地質勘察規范不一樣,如公路、鐵路等,一般的公民建勘察最主要的就是 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其餘的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建築抗震設計規范、建築樁基技術規范、高層建築岩土工程勘察規程、土工試驗方法標准,還有很多。
㈢ 建築工程中現場勘察是什麼
建築工程勘察是建設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階段,其任務是確定建設項目場地的地質條件、自然環境是否適宜於進行工程建設,其成果為單體建築設計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資料,也為全過程建設提供各種技術服務。
如地基基礎方案論證、工程監測等。工程勘察工作要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單位來承擔,並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工作,一般工程勘察可按工作要求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詳細勘察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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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是投標者必須經過的投標程序。按照國際慣例,投標者提出的報價單一般被認為在現場考察的基礎上編制的,一旦報價單提出之後,投標者就無權因為現場勘察不周,情況不了解不細或因素考慮不全面而提出修改投標、調整報價或提出賠償等要求。
踏勘現場是指招標人組織投標申請人對工程現場場地和周圍環境等客觀條件進行的現場勘察,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投標申請人踏勘項目現場,但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投標人到現場調查,可進一步了解招標人的意圖和現場周圍的環境情況,以獲取有用的信息並據此作出是否投標或投標策略以及投標報價。招標人應主動向投標申請人介紹所有施工現場的有關情況。 投標申請人對影響工程施工的現場條件進行全面考察,包括經濟、地理、地質、氣候、法律環境等情況
㈣ 建築地質勘察需要哪些規范
如下:
1、《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2、《建築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3、《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准》(GB50223-2008)。
4、《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5、《土工試驗方法標准》(GB/T50123-1999)。
6、《工程岩體試驗方法標准》(GB/T50266-1999)(做岩石試驗時需要)
7、《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
8、《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
9、《建築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
㈤ 高層建築工程地質勘察要點有哪些
一、勘察階段的劃分
為正確地設計建築物的地基推礎,掌牲地基變形對上部結構的影響,必須有充分的地質資料為依據,工程地質勘察的目的獲在於取褂那些充分和必要的地質資料@建造師掛靠,就選>>>百分百建築精英網。
工程地質勘察工作應板據建築物設計的不同階段,從整體到局部,從粗到細分階段進行。
建築設計的階段分為,規劃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技術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等。與之相應的勘察階段即為:選址勘察 ,初步劫察、詳細勘察和施工勘察等。
由於高層建築一般分布在交通發達、經濟繁榮、人口密集的城市和著名的旅遊勝地。這些地方已有的地質資料較多。所以,只要注愈搜集這些資料,一般可不進行選址勘察,何況現在許多城市已有詳細的城市規劃資料。有些高層建築的修建是處在『見縫抽針」的狀況,更無選址餘地。對於已作過較高工程地質研究的地段(區),經分析又經布置少量鑽孔進行了檢驗,認為以往的工程地質研究成果能滿足初步劫蔡要求、不必進行初步勘察。但是,當工程規模比較大,或建築物性質重要,或為超高層建築,皿必須進行初步勘察,然後再進行詳細勘察和施工勘察。一般高層建築(工程規模較小,要求又不太高,如民用住宅),當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較好時,其初步勘察和詳細助埃可合並為一個階段去完成,且在驗坑(梢)中若未發規有異常的情況時,可不進行施工勘察。
二、勘察前的准備工作
勘察工作開始前,除要全面搜集分析以往的地質資料和相鄰建築物地基基礎的情況外,還妥詳細了解擬建高層建築的性質、層數、高度、荷軟悄況、結構類型、地下室及其它地下建築的位皿、深度、建築物基砒設計的特殊妥求等。以便恰當地布里鑽孔,還應搜集1/1000-1/500的地形圖,如地形圖側制日期較早,現今場地的地形已經被改造,則應重新測量地形圖。
勘察工作開始時,應將擬建建築物平面布置、鄰近已有建築物的准確位工、各種擬進行的勘寮工作內容等,用一定的圖例投放於地形圖上,在地形圖上,還應表示出已有的各種地下管道、地下建築物(包括防空潤)和地下電統的位里和它們的埋置深度。
劫察曲的准備工作充分與否對勘察工作的影響是很大的,應予足夠重視。只有在充分地作了准備工作的基礎上,才能正確、省時、省工地完成勘寮工作任務取得高質量的勘察成果。
三、勘察成果
對於建築場地勘察成果應能說明以下內容:
(1)各土層的年代、成因類型、岩性、厚度以及它們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的變化悄況。
(2)各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與指標。及其在水平、垂直方向上的變化情況;如存在特種土,還應有能說明特種土性質的定性、定量指標。
(3)各土層的受力歷史及有關測試的數據。
(4)羊水期、枯水期的僧水位、淺1層承壓水水位和兩者之間的水力聯系,以及它們的水質特徵。
(5)淤水位以下各上層的通水性。
(6)場地地震烈度。
(7)土層下是否存在隱伏活動性斷層。
(8)地基土的震害可能性(若立考慮場地范困內10-20m深度以上的土層,根據上部土層影晌大、下部土層影響小,厚度大的影響大、厚度小的影響小的原則綜合評定)。
(9)對於軟土地基應查明軟土下可能存在的基岩面或硬土層層面的高低起伏不平情況,尤其是不能將塊石議認為基岩。忽略了這些,會引起施工打樁的困難,或建成後建築物產生大暇的不均勻沉降,還要查明在枯土層中:臾有厚薄不均的砂層或砂透鏡體、在砂層中夾有薄的粘性上透鏡體的悄況,因為這樣不均-的地基,會使箱形At礎或樁荃礎產生有害的不均勻沉降。
(10) 對濕陷性黃土地能,址主要的是查明其濕陷性。按計算自重泥陷量,或以實側自重泥陷量判別場地的很陷類型,並定出地基的濕陷等級。對場地地下水水位季節性變化幅理、介降趨勢,要提出正確的、定量數據。
(11)對膨脹土地場,要有脹編性指你,對協脹土進行分級,要按場地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程度,對膨脹土地基脹縮量程度作山評價。
(12)若基岩埋深較淺,應食明其六性。風化層的厚度,以及基岩面的起伏情況;若為岩溶化岩層,主要是查明持力層范圍內的洞穴分布及高程位置,還應注憊將來由於周圍抽水,導致地下水位降低,岩層中有效應力增大,使洞穴幻塌,影響基礎穩定問題。
(13)對於有采空區的岩石地基,應眾明采空區埋探、和采空區頂板毯定情況。采空區埋深大,一般可認為對地從公定無彭響。采空區埋探淺(如小於loom).要進行頂板掙定性分析;若現在不穩定的,則在建築後會使岩勢失去支撐而產生沉陷;若采空區頂板現在穩定,則要分析其在建築物的附加應力作用下是否會發生坍陷。另外,岩基中地應力條件亦可能彩響到頂板穩定:如岩堪中原始水平應力較高,則有利於攻板穩定,反之,當原始水平應力為零時,在合適岩休結構面發育條件下,其頂板坍塌可能發展至地表,成為極危險的地基條件。
㈥ 非煤礦山工程地質勘察的要求由什麼法規規定
如下:
①《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②《建築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③《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准》(GB50223-2008)
④《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⑤《土工試驗方法標准》(GB/T50123-1999)
⑥《工程岩體試驗方法標准》(GB/T50266-1999)(做岩石試驗時需要)
⑦《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
⑧《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
⑨《建築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
⑩《建築工程地質勘探與取樣技術規程》(JGJ/T 87-2012)
⑾《高層建築岩土工程勘察規程》(JGJ72-2004)(高層勘察需要用到)
⑿《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築規范》(GB50025-2004)(濕陷性黃土地區勘察用到)
⒀《建築工程地質勘探與取樣技術規程》(JGJ/T-2012)
㈦ 與民用建築工程地質勘查採用的規范是什麼徐維澍
民用建築工程地質勘查在我理解應該是工民建岩土工程勘察,以及部分市政工程的工程地質勘察,一般來說這類工程勘察會採用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三種標准規范,其具體含義可自行網路。具體採用的標準的話會根據不同的工程需要會有所調整,但一般繞不開的有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 2009版)、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城鄉規劃勘察規范(CJJ 57—2012)、土工試驗標准(GB/T 50123)、鑽孔技術標准等等(部分省市會有相應的地方標准,地方標准也會分各種部分的不同標准,如湖北省的勘察技術規程(DB42-169)、湖北省的基礎技術標准(DB42-242)以及湖北省的管樁技術規范(DB42-489)等等);假如是項目有的部分涉及到基坑開挖就要使用到邊坡規范,基坑規范了,同樣很多地方也會有相應的地方標准;假如項目種類為市政或者某一明顯行業的工程,那就要使用到行業標准了,行業標准用的比較多的有市政工程勘察規范(CJJ56),鐵路工程地質勘察規范,公路工程地質勘察規范(JTG C20-2011 ),室外管道規范等等,而一般在編寫勘察報告的時候會出現國標沒有經驗參數只提供定性不定量的狀況,以及只提供計算公式而未提供書寫格式模板的情況,那就按地標和行標的具體要求來執行!
(註:本回答中各規范標準的名稱只是大概名稱是我在工作中習慣性的稱呼,編號是正確的,假如想學習的話,可以在網上下載一些電子版先看看,不過假如想理解工程勘察的全貌,最簡單也是最合適的辦法就是去翻閱工程地質手冊)
㈧ 工程地質勘察方法有哪些
工程地質勘察方法:測繪、勘探、岩土測試、長期觀測
測繪:將建築影內響范圍內的地質現象反映容在地形圖上。是一種在地面進行的勘察方法。
勘探:是一種查明地下地質情況的勘察方法。可分為:(1)物探(地球物理勘探):根據導電率、磁性、密度以及彈性波在地下不同地層、介質(水、空洞、岩等)中傳播速度的不同來劃分岩性、地下水位、溶洞分布等等。指導鑽探。(2)鑽探:與坑(槽)探配合使用3)觸探:即是一種勘探手段,又是一種原位測試方法。
原位測試:載荷試驗、靜力觸探試驗、標准貫入試驗、十字板剪切試驗、旁壓試驗、現場直接剪切試驗。
長期觀測。
㈨ 工程地質勘察人員需要什麼資質
工程地質勘察人員要有工程地質勘查工程師的資質。需要具備下列資質:
一、版助理工程地質勘查工權程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工程地質勘查工程師:
1、已通過助理工程地質勘查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工程地質勘查工程師:
1、已通過工程地質勘查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㈩ 工程勘察主要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進行哪些工作
建設工程勘察來是指根據建自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徵和岩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
建設工程勘察的基本內容是工程測量、水文地質勘查和工程地質勘查。勘察任務在於查明工程項目建設地點的地形地貌、地層土壤岩性、地質構造、水文條件等自然地質條件資料,做出鑒定和綜合評價,為建設項目的選址、工程設計和施工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