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環境指哪些
㈠ 環境地質與地質環境的區別有哪些
二者側向不同,環境地質側重環境,其概念主要表述因地質特徵所引發的回環境問題,同時也注重利答用地質原理解決環境問題。簡單來說,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質變化所引發的環境問題,都是該方向的研究內容。地質環境側重地質,一般用於描述區域的整體地質特徵,主要闡述區域背景狀況。
㈡ 地質環境管理和保護的內容是什麼
地質環境是指與地質作用相關的自然環境,包括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岩體、土體、地下水、礦藏等地質體及活動的總和。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環境管理與監督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地質環境管理的內容包括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或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監測、監督以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指導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地質環境保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4個方面: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地質遺跡保護;地下水、礦泉水和地熱資源保護。
地質災害防治。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對其監督管理;管理建設項目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組織編寫有關標准、規范;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負責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評估單位的資質管理;進行地質災害責任鑒定及糾紛調處。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提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款專用」的原則,由企業在地方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保證金賬戶,按規定使用資金。制訂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開展礦山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治理工作。
地質遺跡保護。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質遺跡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在保護區內從事的各項活動;對保護的內容進行監測、維護,防止地質遺跡被破壞和污染。對具有國際、國內和區域性典型意義的地質遺跡,可建成國家級、省級、縣級地質遺跡保護區、地質遺跡保護段、地質遺跡保護點或地質公園。
地下水、礦泉水和地熱資源保護。地下水具有水資源和礦產資源的雙重屬性,礦泉水屬水汽礦產,地熱資源是寶貴的能源礦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具有依法監測、監督以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與污染,避免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發生,保護地質環境的職責。
㈢ 什麼是環境地質
運用地球來科學規律,研究自地球作用過程、地球資源以及地球物質及其對人類和生物生態環境的影響等。包括:①保護人類的健康和自然生態系統的完整,以免受人類活動所產生的或天然產生的化學物質所引起的地球化學或生物化學反應的危害;②合理利用國土資源,保護人類生存的安全和福祉,免受各種自然災害(如洪水、颶風、地震和泥石流等)的侵擾。
㈣ 地質環境條件評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地質環境評價是指地質環境對人類生存與發展適宜性的綜合性評回價。
地質環境評答價主要是依據環境地質問題與地質災害對人類生存與發展的不利影響,按照「無問題(災害)即優良」的基本原則,作出安全意義上的好壞評判。
依照評價的內容不同,地質環境評價可以分為地質環境質量評價、地質環境容量評價。
根據調查目的不同又可分為綜合性評價和專題性評價。
包括地質災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
水資源
地形地貌景觀
土地資源影響 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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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地理環境和地質環境有什麼區別
地理環境主要指的抄是地形地貌襲。例如此地是山還是谷,是河流還是沙漠等等。
地質環境是某一處地層的特徵,岩石的岩性,地層或者岩石之間的接觸關系,以及這些因素所表達出來的古環境。另外,還有斷層、節理、褶皺等特徵以及它們所表達的應力特徵。
㈥ 什麼是地質環境
地質環境: 自然環境的一種,指由岩石圈、水圈和大氣圈組成的環境系統。專在長期的地質歷史演化的屬過程中,岩石圈和水圈之間、岩石圈和大氣圈之間、大氣圈和水圈之間進行物質遷移和能量轉換,組成了一個相對平衡的開放系統。人類和其他生物依賴地質環境生存發展,同時,人類和其他生物又不斷改變著地質環境。
㈦ 地質環境的基本特徵
地質環境主要是指固體地球表層地質體的組成、結構和各類地質作用與現象給人類所提供的環境。地質環境是具有一定空間的客觀實體,其上限是地表或岩石圈的表層。而對地質環境下限位置的確定,目前大致有兩種意見:一種是從人類活動對環境影響的角度衡量,把下限定為人類的科學技術水平和生產活動的能力所能達到的地殼深部;另一種則是從環境對人類和其他生物的影響來衡量,其下限達到與區域地殼穩定程度有關的地殼深部甚至地幔。
(一)地質環境的容量
地質環境的容量指某個特定地質空間可能承受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大潛能。人類所有生產和生活的消費物資,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取自地質環境。人類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廢棄物,又都直接或間接地排放到地質環境之中。所以,地質環境的容量,可以用特定地質空間可能提供人類利用的地質資源量和對人類排放的有害廢物的容納能力來評價。
地質資源是地質環境系統內可供人類利用的一切物質。在現階段,至少有下列幾個方面:①礦物資源;②能源資源;③建築材料資源;④土地資源;⑤地質景觀資源;⑥地質空間資源等。這些地質資源,絕大多數是不可更新資源(相對人類生存時間來說)。所以,濫采、濫用地質資源,必將帶來嚴重後果。地質環境對人類排放的有害廢棄物的容納能力,取決於地下水、土壤和岩石對污染物的凈化能力。水體、土壤、岩石對污染物質具有自凈功能,通過這種自凈功能,地質環境對外來的污染物質進行內部消化,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
(二)地質環境的質量
地質環境的質量,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地球物理因素和地球化學因素決定的,對人類的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都會有很大的影響。地質環境質量的好壞,可以由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評定。
(1)自然地質條件的穩定性
自然地質條件是決定地質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有:地質構造的穩定性、地形穩定性、岩石性質、地質災害情況等。
(2)原生地球化學背景
地球上人類都處在一定的地球化學場的作用下。一定數量的鈣、鎂、鉀、鈉、碳、氮、氧、磷等元素及某些微量元素,是人體和其他生物體發育所必需的。環境中某些元素含量過高、過低,或存在對人體有害的其他元素,均會影響人體健康。所以,環境的地球化學背景值是地質環境質量的一個重要標志。
(3)抗人類活動干擾的能力
地質環境脆弱的地區,抗人類活動干擾的能力很差,工程經濟活動稍有不慎,就可能使環境狀況惡化。例如,處於半乾旱、半濕潤氣候帶的華北平原,農田水利活動不當,很容易使土壤鹽漬化加劇。
(4)受污染或受破壞的程度
現在,地球上幾乎不存在未受人類活動影響的區域。天然的地質環境越來越少,人為因素對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必須考慮人為因素對地質環境質量的干擾。其中,最主要的是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經濟活動對環境的破壞。
地質環境的整體質量取決於各組成要素的質量。但在評價地質環境質量的優劣時,除考慮各要素的平均狀況外,還應找出質量最差的要素,並做出評價。因為,人類活動常常首先使質量最差的因素受到影響,從而引起環境的變異。
(三)地質環境的反饋作用
地質環境的反饋作用,即地質環境受人類活動干擾後,對這種干擾所作出的某種響應。地質環境較容易受到人類活動的影響。當人類活動的規模和強度超過了地質環境的承受極限後,必然導致地質環境發生變化,對人類活動做出反應。其實質就是在人類作用力的影響下,地質環境對物質和能量的輸入與輸出的動態平衡關系進行調整:當人類作用力不大時,通過地質環境內部的調節能力,對外界的沖擊進行補償和緩沖,就可以完成這種調整過程,維持地質環境系統的穩定性,表現為不易覺察的、「隱蔽的」形式;當人類作用力增大,超過地質環境內部的調節能力時,地質環境只有通過劇烈的變動,才能建立起新的平衡關系,反饋就以「顯露的」的形式表現出來。
㈧ 什麼是地質環境,地質環境有何特徵
廣義的地質環境效應是指特定的地質環境在其自然因素、人為因素及其它因內素發生變化時,容地質環境相應的變化及反饋作用。我們常說的地質環境效應是狹隘的,主要指人類活動造成的效應:包括:地質環境的質量、地質環境的容量和地質環境的反饋作用等方面。地質環境質量包括:自然地質條件的穩定性、原生地球化學背景、抗人類活動干擾的能力和受污染或受破壞的程度等;地質環境容量是指特定地質空間可能提供人類利用的地質資源量和對人類排放的有害
㈨ 地質環境的地質環境簡介
由岩石、浮土、水和大氣這些地球物質組成的體系;有人認為地質環境只由岩石內及其風化產物──容浮土兩個組成部分。人類和其他生物依賴地質環境而生存和發展,同時人類和其他生物的活動又不斷地改變著地質環境的化學成分和結構特徵。
地質環境:自然環境的一種,指由岩石圈、水圈和大氣圈組成的環境系統。在長期的地質歷史演化的過程中,岩石圈和水圈之間、岩石圈和大氣圈之間、大氣圈和水圈之間進行物質遷移和能量轉換,組成了一個相對平衡的開放系統。人類和其他生物依賴地質環境生存發展,同時,人類和其他生物又不斷改變著地質環境。
㈩ 什麼是城市地質環境
城市環境地質學是環境地質學的一個分支學科,是應用地質學原理、方法和地質資專料對城市屬地區、城市密集區、城市群地區進行規劃、管理和治理的一門學科。其主要內容為城市建築環境,地基的穩定性調查與區域穩定性評價,供水條件的調查,地質災害的預防和處理,建築材料礦產的圈定,廢物排放、水土污染等問題及其處置,以及與城市地質環境有關的其他問題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