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孔底下卧層地質
1. 基礎軟弱下卧層層處理
鑽孔灌注樁復合地基是處理碎石土地基中軟弱下卧層埋藏較深,地下水位較高的有效方法之一,淺一點注漿,水泥土攪拌樁也可以,看造價了,如果貴了就樁基吧。
2. 工程地質詳勘中孔深設計原則
這是我從《岩土工程勘察規范》摘抄的。系統的你可以看這個規范。我這里也有。qq發給你也行。
4.1.11 詳細勘察應按單體建築物或建築群提出詳細
的岩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施工所招的岩土參數;對建
築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評價,並對地基類型、墓礎形
式、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質作用
的防治等提出建議。主要應進行下列工作:
1 搜 集 附有坐標和地形的建築總平面圖,場區
的地面盆平標高,建築物的性質、規模、荷載、結構
特點,基礎形式、埋f深度.地基允許變形等資料;
2 查 明 不良地質作用的類型、成因、分布范圍、
發展趨勢和危容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議:
3 查 明 建築范圍內岩土層的類型、深度、分布、
工程特性,分析和評價地基的穩定性、均勻性和承載
力;
4 對 扮 進行沉降計算的建築物,提供地基變形
計算參數.預瀏建築物的變形特徵;
5 查 明 埋藏的河道、溝派、慈穴、防空洞、孤
石等對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 明 地下水的埋藏條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
變化幅度;
7 在 季 節性凍土地區,提供場地土的標准凍結
深度;
8 判 定 水和土對建築材料的腐蝕性。
4.1.12 對抗震設防烈度等於或大於6度的場地,勘
察工_作應按本規范第5.7節執行;當建築物採用樁基
礎時,應按本規范第4.9節執行;當需進行基坑開
挖、支護和降水設計時,應按本規范第4.8節執行〕
4.1.13 工程需要時,詳細勘察應論證地基上和地下
水在建築施工和使用期間可能產生的變化及其對工程
和環境的影響,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設計水位和抗浮
設計水位的建議
4.1.14 詳細勘察勘探點布置和勘探孔深度,應根據
建築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條件確定。對岩質地基,應根
據地質構造、岩體特性、風化情況等,結合建築物對
地基的要求,按地方標准或當地經驗確定;對土質地
基,應符合本節第4.1.15條一第4.1.19條的規
定
4.1.15 詳細勘察勘探點的間距可按表4.1.15確
定
表4.1.15 詳細勘察勘探點的間距(m)
地基復雜
程度等級
m1" A一
『川wt 一
地基復雜
程度等級
勘探點
陽」距
一 級(復雜)
二二級(中等復雜)
10一15
巧一30 一
級 (簡 單 )
{
30一50
4.1.16 詳細勘察的勘探點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勘 探 點宜按建築物周邊線和角點布置,對無
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築物可按建築物或建築群的范圍布
置:
2 同 建築范圍內的主要受力層或有影響的下
卧層起伏較大時,應加密勘探點,查明其變化;
3 重 大 設備基礎應單獨布置勘探點;重大的動
力機器基礎和高聳構築物,勘探點不宜少於3個;
4 勘 探 手段宜採用鑽探與觸探相配合,在復雜
地質條件、濕陷性卜、膨脹岩土、風化岩和殘積土地
區,宜布置適量探井。
4.1.17 詳細勘典的單棟商層建築勘探點的布t,應
滿足對地基均勻性評價的要求。且不應少於4個;對
密集的商層盆築群,勘探點可適當減少,但每棟建築
物至少應有1個控制性勘探點。
4.1.18 詳細勘察的勘探澡度自甚礎底面算起,應符
合下列規定:
1 勘 探 孔深度應能控制地甚主要受力層,當蒼
礎底面寬度不大於5m時,勘探孔的深度對條形基礎
不應小於甚礎底面寬度的3倍。對單獨柱基不應小於
1.5倍.且不應小於5m;
2 對 高 層玻築和.作變形計X的地盪,控創性
勘探孔的深度應超過地蒼變形計算深度:離層跪築的
一般性勘探孔應達到甚底下0.5-1.0倍的基礎寬度.
並深入稼定分布的地層;
3 對 僅 有地下童的度築或高層建築的裙房,當
不能浦足抗浮設計要求,招設t抗浮樁或錨桿時。勘
探孔深度應滿足抗拔承載力評價的要求;
4 當 有 大面積地面堆載或軟弱下卧層時,應適
當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 在 上 述規定深度內當遇甚岩或厚層碎石土等
祖定地層時,勘探孔澡度應根據情況進行調盛。
4.1.19 詳細勘察的勘探孔深度,除應符合4.1.18
條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I 地 基 變形計算深度,對中、低壓縮性土可取
附加壓力等於上覆土層有效自重壓力20%的深度;
對於高壓縮性土層可取附加壓力等幹上覆土層有效自
重壓力10%的深度;
2 建 築 總平面內的裙房或僅有地下室部分(或
當基底附加壓力P.<。時)的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可
適當減小,但應深人穩定分布地層,且根據荷載和土
質條件不宜少於基底下0.5一1.0倍基礎寬度;
3 當 需 進竹地基整體穩足性驗算時,控制性勘
探孔深度應根據具體條件滿足驗算要求;
4 當 需 確定場地抗震類別而鄰近無可靠的覆蓋
層厚度資料時,應布置波速測試孔,其深度應滿足確
定覆蓋層厚度的要求;
5 大 型 設備基礎勘探孔深度不宜小於基礎底面
寬度的2倍;
6 當 需 進行地基處理時,勘探孔的深度應滿足
地基處理設計與施工要求;當採用樁基時,勘探孔的
深度應滿足本規范第4.9節的要求
4.1.20 詳細勘案採取土試樣和進行原位側試應符合
下列要求:
1 采 取 土試樣和進行原位側試的勘探點數f.
應根據地層結構、地基土的均勻性和設計要求確定.
對地甚蒼礎設計等級為甲級的跪築物每棟不應少於3
個;
2 每 個 場地每一主要土層的原狀土試樣或原位
測試橄據不應少於『件(組】;
3 在 地 甚主要受力層內.對厚度大於0.5m的
夾層或通鏡體.應採取土試樣或進行原位側試;
4 當 土 層性質不均勻時,應增加取土教,或原
位側試工作.。
4.1.21 基坑或基槽開挖後,岩土條件與勘察資料不
符或發現必須查明的異常情況時,應進行施工勘察;
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間,當地基土、邊坡體、地下水
等發生未曾估計到的變化時,應進行監測,並對工程
和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評價
4.1.22 室內土工試驗應符合本規范第11章的規定,
為基坑工程設計進行的土的抗剪強度試驗,應滿足本
規范第4.8.4條的規定。
4.1.23 地基變形計算應按現行國家標准《建築地基
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 )或其他有關標準的規定
執行
4.1.24 地基承載力應結合地區經驗按有關標准綜合
確定。有不良地質作用的場地,建在坡上或坡頂的建
築
3. 地質勘查或者說鑽孔數據中:測點深度、層底標高、層底深度、鑽孔深度分別是什麼怎麼區分清楚
鑽孔數據中的來測點深度、層底標高、自層底深度、鑽孔深度表示的意義不同,所以各自表示的數據也不同,具體如下。
測點深度是指在做剪切波速度時檢波器下入深度,測點深度與剪切波速度一一對應,但與層底深度和分層厚度不對應。
層底標高是指岩層最底部距離圖紙水平標高的距離。層底深度是指某一岩性分層距地表的深度。
鑽孔深度就是目標孔鑽成之後的最終深度。
(3)什麼叫孔底下卧層地質擴展閱讀
地質工程領域覆蓋的范圍包括:地質調查技術和方法與礦產資源勘查與評價,區域礦產基地及礦產遠景區預測與評價,礦區與礦床的勘探、開發與評價,地質工程領域建設、勘查評價項目可行性研究與決策。
地質勘探的新技術與新方法,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地質災害的預測、評價、監測與保護,地質結構、地質環境、地質過程及地質災害研究中的計算機應用,地質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檢測及新方法、新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行業的工程管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地質勘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鑽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勘察
4. 樁基施工超鑽,滿足不了下卧層怎麼辦
關於超前鑽一些注意的問題及解答如下,
問:超前鑽的目的和作用?
打樁鑽孔用的,採用超前鑽來探知樁基地質情況、確定樁底標高這一技術措施,給工程帶來施工質量保證、施工進度加快和節約等諸多好處。
問:規范對超前鑽的明文要求? 超前鑽屬於施工勘察的內容。 一、《廣東省地基基礎設計規范》DBJ15-31-2003第10.1.5-9條:
岩溶地區承載力較高的大直徑樁(樁徑不小於1m,單樁承載力不小於5000KN)應在施工前採用超前鑽並結合其他物探方法查明樁端基岩性狀、包括岩樣的強度、是否有溶洞、溶渡尺度、頂板破碎程度、頂板厚度等。頂板較破碎或較薄時應予穿過。完整頂板的厚度不小於溶洞平面尺寸時可不穿過,但頂板應滿足受沖切承載力要求。
DBJ15-31-2003第10.1.5-10條:
樁端持力層之下有軟弱下卧層或破碎帶和溶洞時,應校核下卧層的承載力,必要時尚應驗算其變形。樁端以下支承岩層的厚度不宜小於3倍樁徑且不小於2米,(經驗算其受沖切承載力足夠時,可不受此限制),必要時宜在施工前採取超前鑽探探明下卧層的情況。 二、《高層建築岩土工程勘察規程》JGJ72-2004第3.0.2-4條:對於一級(復雜)場地或一級(復雜)地基的工程,可針對施工中可能出現或已出現的岩土工程問題,進行施工勘察。基礎施工時,勘察單位宜參與施工驗槽。
JGJ72-2004第4.2.1-2條:荷載較大或復雜地基的一柱一樁工程,應每柱設置勘探點。
JGJ72-2004第4.2.1-3條:岩溶發育場地當以基岩作為樁端持力層時應按柱位布孔。
問:超前鑽要鑽多深?取樣標准如何? 《高層建築岩土工程勘察規程》JGJ72-2004第4.2.3條:對於端承型樁,勘探孔的深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對花崗岩地區的嵌岩樁,一般性勘探孔深度應進入微風化岩3~5m,控制性勘探孔應進入微風化岩5~8m;
本設計結構施工圖中《樁截面配筋表一》(圖號:06)已註明超前鑽深度。 《高層建築岩土工程勘察規程》JGJ72-2004第4.2.5條:樁基勘察的岩(土)
試樣採取及原位測試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對嵌岩樁樁端持力層段岩層,應採取不少於6組的岩樣進行天然和飽和單軸極限抗壓強度試驗;
問:何時做超前鑽?
一般在挖樁到位,倒砼之前進行。
問:超前鑽的費用由誰支付? 有幾種可能:
①由施工單位支付,因為工程量清單報價的緣故,無論清單上有該項目還是漏項,施工單位都應該進行報價,有該項目那沒爭議,沒該項目,該筆費用應含在其他綜合單價中。
②由業主支付,通過招標或直接委託試驗單位進行超前鑽,當然也可委託本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進行。
③由勘察單位支付,含在原來勘察設計投標報價之中,勘察單位在勘察設計投標中的報價應考慮這種風險,不作為新增項目予以支付。因超前鑽是無法預計的,要等勘察報告出來之後,才能確定是否進行,故該筆費用應該是由業主另外支付,不含在原勘察設計單位的報價之中,如由原勘察單位來承擔這個任務,那麼勘察單位總費用是原來的投標價加上這次超前鑽的委託費用。
5. 地質鑽孔中的原狀孔和標貫孔有什麼區別
我沒聽說過原狀孔。
鑽探孔是用來揭露地層的。
另外波速測試孔、標貫孔、取土孔專都是在鑽探孔里進屬行的,你想想如果不鑽探,如果下標貫器和取土器。當鑽孔內不取土也不進行標貫等試驗時叫鑒別孔。
靜力觸探孔就不說了,適用於較軟弱的地層。
6. 岩土勘察工作步驟
岩土工程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階段、初步勘察階段與詳細勘察階段。
1、首先由工程建設單位(甲方)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建築物規劃總平面圖、甲方工地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等等,以便勘察工程負責人了解建築物情況、甲方要求的施工工期、設計方對勘察提供參數的特殊要求等。
收集擬建築物附近地形地貌、地質資料、當地建築施工經驗,了解擬建場地現場條件等。根據擬建築物的重要性等級和場地復雜程度,布置鑽孔,選擇適宜地勘探方法,進而編制工程勘察綱要。
2、勘察項目負責人進行現場調查,以便確定勘察工程車如何進入現場,和甲方現場負責人進行接洽,解決影響施工勘察的未盡事宜。
調查地下管道、地下電纜、水源等等,了解場地周邊原有建築地質資料、當地建築施工經驗等情況,判別現場情況與收集到的資料是否相符。然後進行鑽孔定位、打木樁、測量孔口標高等工作。
3、工程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勘察綱要,要讓每一位工程參加人員具體翔實地了解工程項目的情況,並和所有成員一起討論,預測各種意想不到的困難和難題,然後分頭行動,各負其責,使准備工作具體、充分的進入勘察施工。
(6)什麼叫孔底下卧層地質擴展閱讀: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主要在野外現場進行,為使現場工作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避免窩工、返工,必須在出發前做好充分的准備,准備工作是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前提和內容。
目前隨著工程業務拓展,一些對建築場地地質條件缺乏研究,沒有建築經驗的新地區岩土工程勘察項目增多,工程復雜程度加大,需要事先准備的工作量也加大,准備工作量已佔其工作總量相當的份額。
一、岩土工程勘察的內容主要有:
1、工程地質調查和測繪、勘探及採取土試樣、原位測試、室內試驗、現場檢驗和檢測,最終根據以上幾種或全部手段,對場地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評價,編制滿足不同階段所需的成果報告文件。
2、在確定建築場地時,在工程地質條件方面,宜避開下列地區或地段:
①不良地質現象發育且對場地穩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潛在威脅的
②地基土性質嚴重不良的
③對建築物抗震危險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對建築場地有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地下有未開採的有價值礦藏或未穩定的地下采空區
7. 在公路工程地質勘察里,技術性鑽孔與一般性鑽孔有什麼區別
鑽孔分技術孔和鑒別孔。
技術孔其實就是原位測試孔和取樣孔,比如靜力觸探孔,動力觸探孔,標貫孔等。
鑒別孔是劃分地層用的。規范上規定取樣孔和和原位測試孔不少於二分之一,且取樣孔不少於三分之一
8. 工程前為什麼要進行地質勘測
工程前地質勘測是來為了在對自礦產普查中發現有工業意義的礦床,為查明礦產的質和量,以及開采利用的技術條件,提供礦山建設設計所需要的礦產儲量和地質資料,對一定地區內的岩石、地層、構造、礦產、水文、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工作。
「地質勘探」即是通過各種手段、方法對地質進行勘查、探測,確定合適的持力層,根據持力層的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類型,計算基礎參數的調查研究活動。
其中物理勘探簡稱「物探」,是以各種岩石和礦石的密度、磁性、電性、彈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質的差異為研究基礎,用不同的物理方法和物探儀器,探測天然的或人工的地球物理場的變化,通過分析、研究獲得的物探資料,推斷、解釋地質構造和礦產分布情況。
(8)什麼叫孔底下卧層地質擴展閱讀:
方法:
主要有坑、槽探、鑽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坑、槽探
就是用人工或機械方式進行挖掘坑、槽、井、洞。以便直接觀察岩土層的天然狀態以及各地層的地質結構,並能取出接近實際的原狀結構土樣。
鑽探
是指用鑽機在地層中鑽孔,以鑒別和劃分地表下地層,並可以沿孔深取樣的一種勘探方法。鑽探是工程地質勘察中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勘探手段,它可以獲得深層的地質資料。
9. 什麼樣的地基基槽需要釺探,釺探深度如何確定,在那本規范里有要求。謝謝!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在基坑底普遍進行釺探:
持力層明顯不均勻;
淺部有軟弱下卧層;
有淺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觀察難以發現時;
勘察報告或設計文件規定應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時。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不進行釺探:
基坑不深處有承壓水層,觸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時;
持力層為礫石層或卵石層,且其厚度符合設計要求時。
基岩、以建築垃圾為主的雜填土也可不進行釺探。
深度是基礎寬度的三倍深度,也可以做淺一些的,能得出結論判斷地基基槽就可以。
在《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2—2002里有。
(9)什麼叫孔底下卧層地質擴展閱讀:
應注意的問題
(1) 基土必須在乾燥的情況下進行。受雨後不得釺探。
(2) 如打釺進行不下去時,應請示有關工長,適當移位打釺,不得不打釺而任意填寫錘擊數。
(3) 記錄和平面布置圖的整理:在記錄表上有色鉛筆或符號將不同的錘擊數孔位分別開來。
(4) 在釺孔平面布置圖上,註明過硬或過軟孔號的位置,以便設計勘查人員進行分析處理。
(5)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6) 操作人員要專心施工,扶錘人員與扶釺桿人員要密切配合,精力集中,以防出現以外事故。
(7)現場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過程中抽煙、嬉鬧,不能光膀子施工。
(8)打釺工具:鋼釺應使用直徑為22~25mm的光圓鋼筋製成,釺尖要呈60°,鋼釺長度為2.0m,自下而上每隔30cm做一刻痕,現場上經常採用的每打一步用粉筆在鋼釺上畫一個標志的方法,應當說有兩個缺點,一是每次打釺前都要量劃,比較麻煩,二是由於釺孔很多,一旦量錯,不容易准確。因此使用鋼鋸條在鋼釺上鋸一個小口作為深度標志是可行的,各段小口的方向可以各異,但不要鋸得太深,防止錘擊釺體時阻力過大,以小口標識作為每步打入地基深度的標志,是一種比較好的方法。
為了減輕人力的負重,以及保證落距的准確,錘的自由落體,應優先採用10kg重的穿心錘。
有一點需要指出,由於上述打釺工具以及使用穿心錘的重量誤差、人力操作的體力分配不勻,落距較難控制,真正使穿心錘完全自由落體不易做到,從而影響每一步的錘擊數,直接影響准確判斷地基土質分布情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目前很多地區打釺使用一種稱為輕便觸探器的打釺工具,其構造主要由尖錐頭、觸探桿、穿心錘三部分組成,所採用的穿心錘重10kg。輕便觸探器是一種現成的產品,使用時可直接購置。
(9)為了防止釺孔的位置、打釺的力度、釺孔的深度產生錯亂,要求打釺人員應盡量保持穩定,輕易不要臨時抽調人員或頻繁換人。
(10)打釺工作進行前,一定要對打釺人員進行交底,提出打釺質量和生產安全的具體要求。
(11)打釺一定要打夠要求的步數和每步的深度,按照要求每個釺孔分五步擊打,每步打入300mm,打釺記錄人員對每步擊打的錘數要認真、誠實地填寫打釺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