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目的有哪些
『壹』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預測評價
4.7.2.1 分區原則
——礦山位於相同或相似的地質環境背景區內;
——礦山歷史上或自然因素引專發的環屬境地質問題相似;
——礦山潛在的環境地質問題及嚴重程度近似。
4.7.2.2 預測評價分區(表4-24)
——極嚴重發展區(差區):17處,其對地質環境的潛在影響控制面積約19.12×104km2;
——嚴重發展區(較差區):15個,其對地質環境的潛在影響控制面積約13.56×104km2;
——中等程度發展區(較好區):2處,其對地質環境的潛在影響控制面積約1.11×104km2。
『貳』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意義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是在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評價原則和標准,選用合適的數學方法,對礦山地質環境質量優劣做出評判和等級劃分,可揭示出評價等級「差」或「很差」的礦山存在的最主要環境地質問題。評價的目的是為政府有關部門監管、規劃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礦山企業制定防治與減少礦業開發環境地質問題提供參考依據,因而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在礦山環境地質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意義在於:
(1)它是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成果和圖件編制的前提和基礎。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的目的之一是對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嚴重程度進行分級,為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只有在評價劃分礦山地質環境質量優劣等級或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嚴重程度等級後,才能採用一定的圖式圖例將成果在圖上表示出來,因而它是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等級劃分和成果圖件編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為政府實施礦山地質環境監管提供評判標尺。惡化的礦山地質環境必然阻礙礦山的正常生產,威脅礦區人居生態環境安全。保護和避免礦山地質環境惡化是政府監管與防治的一項工作。而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結果可使政府實施礦山地質環境監管和處罰有據(較差者——黃牌警告防治,差者——勒令停產整頓)(圖4-1)。同時,可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急需治理的礦山,保護地質環境,促進礦區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發展。
圖4-1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意義
『叄』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分類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依照評價的對象或內容不同,可以分為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礦山地質環境容量評價和礦山環境地質問題評價等。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依據「無問題無災害」即「優良」的基本原則,即以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嚴重程度等級來反映礦山地質環境質量優劣等級,用一個中性詞「質量」表述礦山環境地質問題輕重程度,即問題越多越嚴重,礦山地質環境質量愈差;反之,則好。
按照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時間段分為回顧性評價、現狀評價及預測評價三種類型。根據歷史資料進行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回顧性評價,即礦山環境地質問題歷史評價,這種回顧性評價是建立在有歷史資料積累的基礎上完成的,通常只能在具有歷史資料的大、中型礦山進行,其評價結果能反映礦區環境地質問題的發展變化過程;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價是對目前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現狀的評價,是根據調查期間調查收集的資料進行的,這種評價可闡明礦區環境地質問題的現狀,是政府最為關心的問題,可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提供依據,是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最主要形式。礦山地質環境質量預測評價通常在礦山建設前或根據現有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現狀,依據其地質環境條件、開發方式、開發強度等預測其將來可能產生的環境地質問題的種類、規模及危害程度等,是對未來地質環境的影響評價,其目的在於通過預測評價,為預防礦山環境地質問題選擇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可行的防治方案,減少其不利影響。
根據評價的對象多少、內容復雜程度,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分為單問題評價和多問題綜合評價等。
『肆』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綜合評價結果
按照前述的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體系與質量綜合評價模型,對全內省所有礦山進行礦山地質容環境質量綜合評價,並以不同分區內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為基礎,將全省的礦山地質環境質量劃分為較好、中等、差三個等級的不同級別,用阿拉伯數字Ⅰ、Ⅱ、Ⅲ分別表示質量差、中等和較好區,亞區用阿拉伯數字1、2、3—表示。全省共劃分為45個礦山地質環境質量差區、21個礦山地質環境質量中等區、1個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較好區,分區結果及各區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見表5-16和圖5-4。
表5-16 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綜合評價分區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圖5-4 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綜合評價分區示意圖
『伍』 編制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目的是什麼
為保護環境,恢復礦區原本地貌或復墾,採取的強制性收費的依據,也回就是說為了上礦老答板不能采完礦就走,留下的爛攤子國家負責,在他采礦前,就先把他將來要用於恢復治理的錢收繳上來,儲存到財政專項里,一旦他拍屁股走人,那就拿他當時交的錢出來,對礦區進行治理。這個是辦理采礦權證的必要附件,只有編制該報告才能得出礦老闆到底要交多少錢用紙恢復治理。
『陸』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體系研究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是在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評價原則和標准,選用合適的數學方法,對礦山地質環境質量優劣做出評判和等級劃分。評價的目的是為政府有關部門監管、規劃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為礦山企業制定防治與減少礦業開發所帶來的環境地質問題提供參考依據,因而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在礦山地質環境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評價分類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依據「無問題無災害」即「優良」的基本原則,以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嚴重程度等級來反映礦山地質環境質量優劣等級,用「質量」表述礦山環境地質問題輕重程度,即問題越多越嚴重,礦山地質環境質量愈差;反之,則好。因此,按照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時間段,可分為回顧性評價、現狀評價及預測評價三種類型。
根據歷史資料進行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回顧性評價,是建立在有歷史資料積累的基礎上進行的,它通常只能在歷史資料比較齊全的大、中型礦山進行,其評價結果能反映礦區環境地質問題的發展變化過程。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預測評價,則通常是在礦山建設前或根據現有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現狀,依據其地質環境條件、開發方式、開發強度等,預測其將來可能產生的環境地質問題的種類、規模及危害程度等,是對未來地質環境的影響評價,為預防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及選擇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可行的防治方案提供依據。
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價是對目前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現狀的評價,是根據調查期間調查收集的資料進行的一種多問題綜合評價,這種評價可闡明礦區環境地質問題的現狀,是政府最為關心的問題,可以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提供依據,是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最主要形式。也是本次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二、評價等級的劃分
將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等級分為較好、中等、差三個等級來評價(圖5-1)。
三、評價指標體系構成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是礦山地質環境綜合評價的根本條件和理論基礎,是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核心和關鍵環節。依據指標體系可以確定一個地區的主要環境問題,通過其總體效應來反映被評價礦區的生態環境質量的總體狀況。
圖5-1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等級的劃分
圖5-2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示意圖
同一礦山存在多種嚴重程度不一的問題,不同的礦山存在不同的地質環境問題,而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動態變化又決定了礦山不同時期存在不同類型、不同嚴重程度的環境問題。因此,要通過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評價來反映礦山地質環境質量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特別是選擇的環境指標,應覆蓋適當的時空范圍,反映多環境因素,並使指標提供的結果客觀准確,反映的礦山環境信息的質、量最大化,所用的時間和成本最小化。具體來說,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代表性原則
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應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夠客觀反映礦山環境的現狀以及變化特徵。
2.適用性原則
指所選指標簡單明了,易於理解。在實際調查和數據統計中容易獲取數據,使調查工作經濟可行。
3.獨立性原則
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應該互不相關,彼此獨立,以便保持清晰的指標結構和合理的指標數量。
4.可比性原則
所選指標應該具有橫向可比性和縱向的連續性,這有利於資料的積累和在更大范圍內進行礦山環境質量的研究與評價,掌握礦山環境質量變化趨勢。
根據以往工作成果,本次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所確定的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三個層次:
1)要素層:分資源毀損、地質災害、環境污染三個要素。
2)指標層:即每一要素包括若干個指標,如資源毀損要素包括土地壓占與破壞、水資源破壞等兩個指標;地質災害要素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兩個指標;環境污染要素包括固體廢棄物、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三個指標(圖5-2)。
3)因子層:每一個指標都可以用一個(或多個)因子來表徵,如土地壓占與破壞指標包括壓占破壞土地面積、壓占破壞土地類型兩個因子等(表5-1至表5-9)。
四、評價指標等級的確定
中國地質調查局2004年10月頒行的中國地質調查工作標准《區域環境地質調查總則(試行)(DD2004-02)》(以下簡稱總則)規定,按地質環境質量指標數值,對評價區進行綜合性區域地質環境質量等級分區,分區等級統一規定為:地質環境質量好、較好、較差、差四級,以此原則將評定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的指標因子及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等級劃分為「好」(I級)、「較好」(Ⅱ級)、「較差」(Ⅲ級)和「差」(Ⅳ級)等4個等級(表5-1)。
表5-1 各指標因子等級賦值標准及加權評定分值對應等級
註:表中所列為《區域環境地質調查總則(試行)(DD2004—02)》中分級的參考等級
但根據《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規范(DB43/T304—2006)》有關規定,結合先期試點工作有關成果,本次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所確定的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指標相應等級標准如表5-2。
表5-2 各指標因子等級賦值標准及加權評定分值對應等級
本表採用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嚴重程度來表徵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的優劣,並採用就近歸屬原則:如F0小於0.5歸為較好,大於或等於0.5而小於或等於0.7時歸為中,大於0.7時歸為差。
評價地質環境質量,首先要確定影響礦山地質環境質量指標的等級。通常確定評價指標等級有三種方法:
1)直接採用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作為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指標因子等級的依據。這類指標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6類地質災害;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環境重金屬污染等指標。
2)採用行業推薦值或地區(礦區)平均值作為劃分指標等級的依據。
3)依據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的實際情況,制定適應於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指標。優先制定定量化指標,確有困難時可採用定性描述指標等級。制定的指標有絕對數量指標和相對比率指標等。如土地壓占與破壞、水資源破壞等。
本次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以國家或行業標准為基礎,結合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的實際情況,在聽取有關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採用以下指標等級作為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的依據(表5-3至表5-10)。
表5-3 水資源破壞指標等級標准
表5-4 土地壓占與破壞指標等級標准
表5-5 地質災害災情與危害程度分級指標等級標准
註:根據《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技術要求》附錄A,三項條件中有1項條件符合某一較高等級者,即取該等級的標准分值。
表5-6 地質災害規模指標等級標准
註:各項條件中有1項條件符合某一較高等級者,即取該等級的標准分值。
表5-7 固體廢棄物指標等級標准
表5-8 水污染指標X6評價指標等級標准
註:地表水質量評價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 3838—2002,地下水質量評價執行《地下水質量標准》GB/T 14848—93。
表5-9 土壤污染指標X7指標等級標准
註:土壤評價執行《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 15618—1995。
在上述各個指標中,當某一指標只有一個因子時,該因子數值的評定等級就是該指標的評定等級。如果某指標可用若干因子表示時,則應選定這些因子數值評價等級中表徵地質環境質量最差者為該指標的評定等級。在實際調查過程中,如對固體廢棄物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不進行取樣化驗的時候,其污染等級的劃分,通常採用定性描述指標等級。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由多種因素決定,因此選擇評價因子要能整體上反映礦山地質環境,其評價結果才具有科學性、客觀性和可比性等。因此,在分析不同類型礦產開發、不同地域以及不同開發方式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基礎上,本次研究按指標類型分別制定量化指標,確定權重,構建一個由資源毀損、地質災害和環境污染組成的准則層,7項指標構成指標層,採用有關數學評價原理建立多指標、多層次、多階段的綜合評價理想模型(目標層)(圖5-2,表5-10)。
表5-10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量化評價要素(權重)、指標(權重)和分類
『柒』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意義
西南地區礦產資源豐富,礦產開發為區內各省(區、市)人民創造了553.4億元的巨額財富,直接從業人員130多萬人,有力地促進了地區經濟的發展,但同時亦產生了前所未有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礦山剝離形成的廢石和廢渣、礦山選礦廢石、尾礦、冶煉熔渣、礦山酸性排水、土壤中重金屬元素、河流及其沉積物中的重金屬、大氣污染等問題,極大地影響了礦山地質環境及其周邊和下游地區的生態環境,也影響了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礦產開發的同時,保護好礦山地質環境,對構建和諧社會及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西南地區目前開採的礦山主要集中在東經102°以東的貴州、四川盆地周邊、重慶市、滇東南、滇東北、滇中等地區,所以礦山環境地質問題亦相對集中於這些地區。而東經102°以西的廣大地區,包括川西、滇西和西藏自治區,分布有西南三江成礦帶、岡底斯成礦帶,礦產資源相當豐富,由於交通條件困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低,礦山環境地質問題亦相對較東部地區少。隨著經濟建設的持續發展和礦產資源的急需,東經102°以西的豐富礦產亦將會得到充分開采。正確處理好礦山經濟發展與地質環境保護之間的辯證關系,合理開發和利用礦產資源,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可以使西南地區分布於102°以西的礦產資源避免「先開發,後治理,先破壞,後恢復」的環境問題。最大限度地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是十分必要的。
西南地區是一個生物資源和旅遊資源大區,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旅遊業和生物資源開發產業發展的前提條件和根本保證。然而公路沿線、城市周邊地帶開山炸石、挖沙取土等活動,對原始地貌和自然景觀所造成的破壞,也嚴重影響了旅遊業的發展潛力。因此,採取有力措施控制礦山環境進一步惡化,對西南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不僅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捌』 地質環境監測的目的任務
一、監測需求
1.防災減災形勢對地質環境監測的迫切需求
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為主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每年造成千人左右死亡和數十億元財產損失,成為我國主要自然災害類型之一。地面沉降與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對道路橋梁、防洪設施、地下管線、房屋等基礎設施造成嚴重破壞,每年經濟損失數十億元。內陸乾旱地區由於氣候變化、人類不合理工程活動,土地荒漠化日趨嚴重。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人類活動強度和范圍不斷擴大,對地質環境影響明顯增強。礦產資源和地下水資源等的開發利用以及其他各種工程經濟活動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土地沙化、地下水污染等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問題也較為普遍,對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加強地質環境監測,不僅是防災減災的需要,也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保障,同時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2.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環境監測的迫切需求
保障國家重大工程建設的需要。長江三峽、南水北調、大江大河的骨幹水利樞紐、高速鐵路、西電東送、西氣東輸等工程,地域跨度大,多處位於或穿過地質災害的易發區,經常遭受局部破壞性影響,為保障重大工程的安全施工和運營,更好地發揮這些工程的效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工程建設擾動而帶來的負面影響,必須加強工程建設區和沿線地質環境監測工作。
城鎮化發展的需要。城市是人類活動集中,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問題突出的地區。華北平原長期嚴重超采地下水,山西六大盆地、關中平原、松嫩平原、下遼河平原、西北內陸盆地的部分流域,以及長江三角洲和東南沿海平原等地區整體或局部超采地下水問題也十分突出。截至2013年,據全國203個地市級行政區,4778個水質監測點的監測結果,綜合評價結果為水質呈優良級的監測點498個,佔全部監測點的10.4%;水質呈良好級的監測點為1287個,佔26.9%;水質呈較好級的監測點為148個,佔3.1%;水質呈較差級的監測點為2095個,佔43.9%;水質呈極差級的監測點為750個,佔15.7%。為了保障城鎮化健康發展,對城市規劃提供基礎支撐,預防由城市建設活動引發的水資源緊缺、水環境污染,以及其他地質環境問題,必須加強對城市地下水環境和地質災害的監測。
資源開發的需要。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帶來了許多地質環境問題,礦山固體廢棄物任意堆放,以及采礦活動等引起的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縫、土地資源破壞、地下水污染和含水層疏乾等地質環境問題和災害十分突出。我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十分薄弱,為了保障礦產資源的安全開發和礦山地質環境的有效治理及保護,必須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監測。
3.生態文明建設對地質環境監測的迫切需求
黨的十八大確立了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戰略部署。這就對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實現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利用,就要掌握地質環境的動態狀況,不僅對地質環境問題進行監測,還要對地質環境變化中的地質過程、水文過程和生態過程進行監測,在監測的基礎上加深對地質環境的認識,合理提出地質環境治理和保護措施。
二、監測目的任務
地質環境是自然環境的一種。從空間范圍來說,其上部為岩石圈表層,下部則為人類科學技術活動能夠達到的地殼內部。主要由物質組成、物質結構和動力作用3種基本環境要素構成的岩石圈、水圈、大氣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系統。
地質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場所。地質環境一般被認為是與大氣圈、生物圈、水圈相互作用最直接,同時與人類活動關系最密切的岩石圈接近地表的部分。在長期的地質歷史演化過程中,岩石圈和水圈之間、岩石圈和大氣圈之間、大氣圈和水圈之間進行物質遷移和能量轉換,組成了一個相對平衡的開放系統。人類和其他生物依賴地質環境生存發展,同時,人類和其他生物又不斷改變著地質環境。
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是對可指示地質環境特徵的指標及其變化,按照要求進行定期觀察測量、采樣測試、記錄計算、分析評價和預報預警的活動。包括自然地質環境監測和受工程建設影響的地質環境監測。
地質環境監測是一項為政府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的基礎性、公益性、專業性工作,目的是為了掌握地質環境動態變化規律和特徵、預測其發生發展的趨勢,提出預防修復治理意見,最大限度地保護地質環境、保障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防災減災,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並滿足社會和經濟發展對地質環境信息的需求。
『玖』 礦山環境質量評價與地質生態環境保護
一、礦山環境質量評價
環境質量評價是環境保護領域中帶有方向性並頗具實踐意義的工作。我國的環境保護法中就明確規定:「在進行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時,必須提出對環境影響的報告書,經環境保護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才能進行設計」。近年來,國家計劃、經濟和環境管理部門把環境影響評價定為開發和建設礦山可行性研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每個礦山,不僅從經濟角度進行評價,而且要從環境保護角度進行評價。目前,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僅在單個建設項目(例如礦山、水利工程等)、城市發展和區域發展等方面開展了一些工作。還處於初始階段,對評價內容、評價程度、評價方法尚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急需加強這方面工作的研究。一般要求礦山環境質量評價應同時作好」現狀評價」和」影響評價」,並按要求寫出環境質量報告書和編出環境質量評價圖。
1.礦山環境質量評價
我國環境質量評價的方法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確定礦山主要污染源的情況下,經調查和測試得出污染源的具體值,然後與國家規定的質量標准進行比較,確定超標率、超出率等作為評價依據,並據此提出環保對策及凈化措施。這是一般初級的、簡單的評價方法。另一種是採用環境綜合指數或模式,即以各單要素的EQI和總環境質量指數ΣEQI指數表示。各單要素的EQI值又由幾個單一污染物的分指數組成。
四川省地礦廳的宋光齊等編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價》一書中總結了礦山環境質量評價的意義、方法、程序和應該給出的成果,以及礦山環境預測和監測的一般方法。曾鍵年在他主編的《礦山安全和礦山環境保護》一書中在談到環境質量評價和環境質量監測的同時,還強調了礦山文明生產和礦區綠化的重要性。
礦山環境的環境質量指數評價法,目前尚處於研究階段。其實質是找出影響礦山環境的各單個要素,分別求出其分指數,然後將各分指數綜合為總指標加以評價;也有人主張以污染環境狀況、自然環境狀況、社會環境狀況三者構成各不相同的環境質量三角形,並以其代表該礦山的環境特點。根據國外的經驗,採用EQI法的前提是,必須取得足夠而且准確又有代表性的監測數據作為計算參數。
2.礦山環境質量預測
環境影響評價的目的是對擬建項目在未來對環境的影響進行預測。環境預測的內容十分廣泛,種類繁多。在時間上,可分為長期預測和短期預測;在空間上,可分為區域性預測和局部預測(礦區預測)。按內容分,又有單要素預測和綜合性預測。
當前用於環境預測的方法很多,其中被普遍重視的預測方法是數學方法和模擬方法。數學方法的實質是將環境因素的相互影響和相互制約的程度做定量比較,從而預言其發展趨勢,揭示新的現象和新的關系。經常使用的有統計數學、矩陣、最優化理論和相關分析等。模擬方法有兩類:一類為模型模擬,另一類是數學模擬,它主要用於生態系統、環境質量、污染設備的投資、效益分析等。近年來電子計算機用於數學模擬後,它才顯示了真正威力,並在很多方面代替模型甚至優於模型。
目前,我國正在編寫環境預報預測的軟體程序,屆時各礦區只要把該礦的各種環境要素、污染狀況及預測監測數據輸入計算機,即可高速度高質量地編寫出環境預測報告。
二、礦山環境地質圖編制研究
礦山環境地質圖,既是礦山環境地質工作的成果,又是礦山進行環境評價、環境治理及預測預報的主要依據。
1.礦山環境地質圖的基本內容
礦山環境地質圖應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礦床地質概況,二是礦山環境地質概況。
(1)礦床地質概況。地質體(特別是污染源)的類型、分布范圍、空間變化、礦床儲量、品位、品級、伴生組分、產狀、岩性、構造、開采技術條件和地下水類型、變化趨勢及物質成分等。
(2)礦山環境地質概況。
① 環境基本單元狀況:污染源、擴散范圍、污染邊界;
② 自然污染源和開發污染源的污染物遷移、轉化、衍生變化,自凈能力和速度;
③ 環境質量的評價:環境本底、現狀、趨勢、性質、污染物的組成、容量、濃度及其時空變化情況和對工農業生產、人體、生態環境的影響;
④ 環境監測狀況:監測網的布局,監測項目和方法,環境質量標准和排放標準的選擇,監測數據的計算公式和指數的表示;
⑤ 環境治理及規劃:反映環境治理方案、方法,措施和規劃,治理的預想效果,以及投資、工程計劃等。其中有些內容由環境保護部門提供。
2.礦山環境地質圖的分類
根據礦山環境地質特點和環境地質圖的表示內容和方法,可將礦山環境地質圖分為六大類。在生產實踐中可視礦山環境具體情況,編制所需要的基本圖件,具體分類如下:
(1)礦山污染源分布圖,包括自然污染源分布圖,開發污染源分布圖,污染類型圖,有害元素垂直分布圖。
(2)礦山環境質量評價圖,包括環境本底圖,環境質量預測評價圖,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圖,環境質量趨勢評價圖。
(3)礦山污染程度圖,包括污染等值線圖,污染超標曲線圖,有害元素相關曲線圖,污染程度季節變化圖。
(4)礦山環境地質監測圖。
(5)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圖。
(6)特殊礦山環境地質圖,包括礦石自燃自爆危險區圖,地熱異常圖。
三、礦山地質生態環境保護
1.礦山地質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路線和原則
保護礦山開采引起的地質生態環境,應遵循以下六條原則。
(1)立法原則。以法律的形式確定礦山開采者對礦區地質生態環境破壞及其治理所應承擔的責任,並以法規的形式確定治理工作必須達到的地質生態環境質量標准。
(2)生態風險評價原則。在實施礦山開采活動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礦區各類資源賦存情況、開采活動可能引起的地質生態破壞類型和程度,以及開采者從事開采和地質生態重建的技術經濟能力等,進行生態風險評價。
(3)最少量化原則。盡可能使開采所佔用的土地最少,使開采過程造成的景觀破壞、地質生態環境質量破壞和生物群落破壞最少,使礦山廢棄物的生成量最少。
(4)資源化原則。它有兩層意思:其一是使受到破壞的土地、水域等,經過治理,能作為合格的自然資源再度具有生態經濟價值;其二是使開采活動產生的礦山廢棄物的利用率遠小於它的生成率。
(5)無害化原則。它是指對礦山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置。多數情況下,礦山廢棄物的利用率遠遠小於它的生成率;即使經過再利用,仍會有相當數量的廢棄物產生。對礦山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置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去毒法,以化學方法或生物方法去除廢棄物中的有害成分;另一種是隔離法,以物理方法阻止廢棄物中的有害成分向周圍環境滲漏。對於一些具有潛在資源價值,但在技術經濟上一時難於開發的廢棄物,隔離法是一種比較恰當而又經濟的選擇。
(6)生態系統的恢復和重建原則。這一原則是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治理對策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內容,包括采礦地質生態環境質量的恢復以及生物群落的恢復和重建。在任何情況下,采礦活動都會造成土地、地質生態環境質量以及生物群落的破壞,而且這些破壞往往是數量極大的。最小量化原則、資源化原則和無害化原則只能在一定程序上減緩這些破壞,但遠不能取代生態系統的恢復和重建原則。
在以上6條原則中,立法原則和風險評價原則,在發達國家已實施多年;最少量化原則和資源化原則則是在考慮資源環境問題時為限制污染生成量而提出的,也已成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通則,目的是確保礦山開采活動對生態資源和地質生態環境的破壞程度最低;無害化原則與生態系統恢復和重建原則,早已為致力於地質生態環境保護的應用生態學專家們所倡導。「無害化」和「生態系統的恢復和重建」兩項原則可以視為礦山地質生態環境重建的兩根重要支柱。
2.礦山地質生態重建及調控技術實施原則
采礦對地質—生態環境的影響嚴重而明顯。不同類型的礦山企業的工藝特徵和影響地質生態環境的技術強度不同,它們對地質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也有所差別。采礦過程形成的能量和物質的轉移交換是影響礦山地質生態環境的主要因素,采礦對地質生態環境的影響表現在:土地資源的佔用和破壞(露天采礦破壞土壤;廢石堆、尾礦堆放佔用土地;地面塌陷破壞土地);水文地質環境的破壞(海水入侵;區域地下水位下降);礦山廢水對環境的污染。因此,礦山地質生態環境重建也應成為國土資源部的創新工程加以研究和開發。
(1)思想上要確立正確的觀念。
① 區域觀念:即從保持區域可持續發展出發考慮礦區的生態環境與生態建設問題;
② 發展觀念:即從礦業和礦區滾動發展出發動態地考慮規劃、布局和礦區建設問題;
③ 資源觀念:即從區域或流域整體效益出發考慮區域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優化利用和優化保護;
④ 災變觀念:即從礦區長遠的生態安全出發,考慮礦區防災減災、長治久安的生態建設問題。
(2)理論上要體現礦業城市的地質—生態環境的雙向作用,即礦業開發可以促進礦業城市的發展,產生的地質—生態環境問題又反過來制約礦業城市的發展。建立礦山地質-生態環境雙向鏈。利用有效的地質生態重建技術打破制約礦山工業城市發展的反向鏈,維護有利於發展的正向鏈。
(3)研究方法上,應從地質生態學角度研究其地質生態脆弱性,探討礦業城市地質生態脆弱性的調控機理,以建立適合我國礦業城市發展特點的地質—生態環境保護模式。
(4)組織上要加強多部門的合作,開展必要的國際學術交流和合作。如加強與美國、法國、非洲等國家和地區的合作。
『拾』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綜合評價
4.7.3.1 分區原則
——位於相同或相近的自然地理區;
——礦產類型、開發方式相同或相近;
——礦山歷史、現狀和潛在的環境地質問題為主要評價分區依據。
4.7.3.2 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綜合評價分區
根據實地調查和收集的資料,通過考慮礦山歷史環境地質問題、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現狀、礦山潛在環境地質問題、區位條件及礦山恢復治理的難易程度等五個因子,將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嚴重程度劃分為極嚴重、嚴重、中等和輕度四級,在此基礎上,提出礦山地質環境質量綜合評價分區(表4-25),為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預防提供參考依據。
(1)極嚴重區(差區):18處,其對地質環境的影響控制面積約12.77×104km2。
(2)嚴重區(較差區):17處,其對地質環境的影響控制面積約7.44×104km2。
(3)中等區(較好區):4處,其對地質環境的影響控制面積約2.4×104km2。
(4)(較輕區):由於各礦山均存在著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環境地質問題,因調查收集資料有限,大量的礦山因缺乏區域性輕度環境地質問題資料,故未評價。
表4-23 西北地區礦山環境地質問題歷史與現狀評價結果簡表
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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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4 西北地區礦山環境地質問題預測分區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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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5 西北地區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綜合評價分區一覽表
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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