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炭可以勘探地質
1. 資源勘查與煤炭勘探
煤炭地質勘查是對煤礦床進行調查研究以獲取地質信息的過程,是查明煤炭礦產資源、煤炭儲量以及生產所需的其他基礎地質信息的過程。這個過程不可能一次完成,需要分階段並依次進行。它包括從煤礦床的預查直至開采完畢整個過程中的地質勘查工作,是由勘查對象的性質、特點和勘查生產實踐需要決定的,也是由煤炭勘查的認識規律和經濟規律決定的。勘查階段劃分的合理與否,將影響到煤炭勘查與礦山設計、礦山建設的效果。因此,它不僅是煤炭勘查實踐中的實際問題,也是煤炭勘查中的一個重要理論問題和技術經濟政策性問題。
根據煤炭地質勘查工作的特點和與煤礦設計、建設與開採的關系,一般可分為資源勘查、開發勘探和礦山閉坑治理三大階段。在煤礦設計、建設前的地質勘查工作屬於資源勘查階段;而在煤礦設計、建設與開采過程中的地質勘探工作,屬於安全生產保障勘探階段,屬於礦井地質工作的范疇,涉及閉坑階段的地質勘查工作更注重環境建設與恢復治理。因此,煤炭勘探學實際上是煤炭經濟地質學。
(一)綜合勘查方法的形成
綜合勘查的概念和方法體系是在新中國煤田地質勘查實踐過程中逐漸形成並不斷充實和完善的。
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新中國煤炭地質勘查隊伍創建之初,學習蘇聯煤田地質工作方法,在老煤礦區向外圍新區發展中,裸露和半裸露地區多採用山地工程、地質填圖、鑽探和采樣化驗等手段進行煤炭地質勘查工作。為驗證鑽探質量並發揮鑽孔一孔多用的作用,亦逐步開展電測井工作。
20世紀50年代末,中國東部地區在分析地質規律基礎上,採用電法掃面、鑽探驗證的綜合普查找煤方法,總結出一套地質-地球物理綜合勘查經驗,在皖北、魯西、豫東、冀東、遼南等地找到了一系列大型隱伏煤田。
20世紀60~70年代,在全國范圍內因地制宜的採用山地工程、地質填圖、物探、鑽探和采樣化驗相結合的綜合地質勘查方法並逐漸開展和應用航片地質填圖、遙感解譯、數學地質等新技術和方法。
20世紀80年代,在安徽劉庄和山東唐口精查中採用高解析度地震勘探和鑽探相結合的綜合勘查,提高了勘查精度並減少了2/3鑽探工程量,大大節省了勘查投資,縮短了勘查周期。高解析度地震勘探能查明落差大於10m的斷層,在地震、地質條件好的地區甚至連落差為5~10m的斷層亦有明顯顯示,在探測煤層厚度變化、分叉和尖滅方面亦取得了初步成果。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三維地震勘探技術得到推廣運用,1995年煤礦采區三維地震技術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在探明井田內小型地質構造和煤層厚度等方面取得顯著進展,大大提高了勘查精度。1996年以後,彭蘇萍(1996)等利用三維地震勘探技術成功解決了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小斷層、小陷落柱等地質問題,在中國東部能查清1000m深度內3m斷層,精釋精度大大提高。提高了地質勘查對煤礦安全生產的保障程度。目前,以高精度三維地震和快速精準鑽探技術為核心,遙感、物探、鑽探、測試技術相結合的煤炭資源綜合勘查技術方法體系不斷完善並趨於成熟。
我國煤炭資源賦存條件的復雜性和多樣性,決定了煤炭地質工作中綜合勘查的重要性。綜合勘查又稱為綜合勘探(generalized exploration),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綜合勘查,是指在地質勘查中以煤為主,同時做好勘查區內各種與含煤岩系伴生或共生礦產資源的綜合評價和勘查。《煤、泥炭地質勘查規范》(DZ/T0215—2002)明確指出,煤炭地質勘查必須堅持「以煤為主、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的原則,做到充分利用、合理保護礦產資源,做好與煤共伴生的其他礦產的勘查評價工作,尤其要做好煤層氣和地下水(熱水)資源的勘查研究工作。同時,綜合勘查也是指在煤田地質勘查各階段,針對具體地質和地球物理條件,因地制宜地綜合運用各種勘查手段所進行的勘查研究工作。
狹義的綜合勘查,是指各種勘查手段的綜合運用,又稱為綜合勘查方法或綜合勘查技術。煤炭地質綜合勘探技術是集地質填圖、鑽探、物探、測試、測繪、遙感和計算機於一體的綜合勘探技術體系,即根據勘查區地形、地質和物性條件,合理選擇高解析度地震、鑽探和數字測井等相結合的綜合勘查手段,合理布置各項工程,強調各種手段密切配合和各種地質信息綜合研究的現代煤炭地質綜合勘查技術,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地理、地質和地球物理條件分析
我國煤炭資源地域分布廣泛、煤系賦存狀況差異顯著。晚古生代海陸交互相煤系形成於巨型聚煤坳陷,煤層穩定但後期改造顯著,原型煤盆地破壞殆盡。中生代煤系形成於大、中型內陸盆地,煤質優良、後期構造變形相對較弱。新生代煤系多形成於小型山間盆地或斷陷盆地,煤層厚度大但不穩定。西北地區氣候乾旱、煤系裸露或半裸露;西南地區地形起伏大、植被高度覆蓋、交通極為不便;華北東北平原區為巨厚新生界覆蓋。各勘查區地理、地質和地球物理條件的顯著差異,構成綜合勘查方法選擇的基礎依據。
2.合理選擇勘查手段
物探、鑽探等各種勘查技術手段各有其不同的原理、特點、適用條件和應用效果,在運用各種勘查技術手段時要取長補短、合理配置、綜合運用。綜合勘查方法體系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勘查區具體的地理、地質和地球物理條件選擇適當的勘查技術手段組合,以取得最佳勘查效果。
我國黃淮海等地震地質條件比較好的地區一般採用地震、鑽探、測井和化驗測試等勘查手段。在地層出露較好的地區則應充分利用地質填圖和遙感技術,開展大比例尺填圖,如在貴州等地區效果非常好。
3.注意各種手段的密切配合和施工順序
20世紀90年代完成的唐口和劉庄勘探(精查)等中日合作項目,均成立了由地質、物探等專業人員組成的項目組,組織協調地質勘查工作,並制定了嚴格的施工順序:先施工地震、測井參數孔、開展地震試驗,獲得最佳的地震參數,在此基礎上開展地震工作,根據地震資料調整鑽孔位置,施工鑽探基本工程;根據鑽探、地震取得的地質成果綜合分析研究,確定勘查區的煤岩層對比、構造方案;初步編制資源/儲量估算圖,分析地質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分析結果確定、施工構造驗證孔和其他加密工程。
4.強化各種地質資料的綜合分析研究
一個勘查項目應用多種勘查手段所獲得地質資料十分豐富,要取得真正意義上的綜合勘查,強化各種手段獲得的地質資料的綜合研究十分必要。如唐口等項目,除綜合鑽探、地震等手段取得的地質資料進行構造分析研究以外,還運用地震資料研究煤層厚度和結構變化趨勢、河流沖刷帶、圈定煤層可采邊界、上覆鬆散層含水層分布等,同時,深入分析煤質資料,研究煤質特徵和分布規律,從而大大提高了研究程度。
(二)綜合勘查方法的運用
《煤、泥炭地質勘查規范》(DZ/T0215—2002)規定了綜合勘查方法運用的基本原則:煤炭地質勘查工作應根據地質目的、經濟效果和地形、地質條件、物性條件的不同以及各種勘查手段的特長,因地制宜地配合、組合選用。
在中國西部地質工作研究程度較低的地區,宜先用遙感方法進行礦產資源綜合調查,選擇有利含煤區塊進行地質填圖、施工物探工程和鑽探工程。在中國南方和西南暴露煤田和半隱伏煤田宜先開展地表地質工作,進行地質填圖、施工坑探工程和鑽探工程。在中國北方隱伏煤田以物探為主、鑽探驗證。
1)暴露煤田和半隱伏煤田應在充分利用地質填圖(有條件時還應開展航天、航空遙感地質填圖)輔以槽探、井探、淺鑽和地面電法做好地面地質工作的基礎上,再採用鑽探、測井和其他手段完成各項地質任務。
2)凡地形、地質和物性條件適宜的地區,應以地面物探(主要是地震,也包括其他有效的地面物探方法)結合鑽探為主要手段,配合地質填圖、測井、采樣測試及其他手段進行各階段的地質工作。地震主測線的間距:預查階段一般為2~4km;普查階段一般為1~2km;詳查階段一般為0.5~1km;勘探階段一般為250~500m,其中初期采區范圍內為125~250m或實施三維地震勘查。
3)凡不適於使用地震勘查的地區和裸露、半裸露地區,應在槽探、井探、淺鑽、地面物探和地質填圖的基礎上開展鑽探工作。
2. 請問:有含碳地質體的情況下,用何種物探方法找找鉛鋅礦
我看你說的煤,不見得極化率高,關健是煤中的石墨成分是否高。在這種情況下工作,沒有什麼好的辦法,最好是考慮綜合物探的方法,用多個物理量來解決,比如高磁,銅鋅礦中會含磁黃鐵礦等磁性礦物。
3. 炭質頁岩地質勘探問題
首先得到有關部門的許可 進行地質普查 如進行的有效果有可采利用的價值 然後申報詳版查工作 自然而然就會繼續下權部的詳查工作 如詳查效果依然很好 那麼繼續申報 辦理采礦許可證 進行資源開采
你說的的炭質頁岩 我並不明白你指的是什麼 是煤么? 有關問題可以參照地質規范
4. 泥炭勘探
10.4.1 目的:在泥炭詳查圈出的范圍內詳細查明礦體的規模、儲量和質量,做出綜合評價。為開采提供必要的技術設計資料。
10.4.2 任務:
a)詳細查明泥炭分布范圍、面積和礦層厚度、層數及泥炭質量變化規律;
b)詳細查明泥炭賦存的地質、地貌及水文地質特徵,確定泥炭的成因類型和形成時代;
c)准確圈定礦體邊界,控制礦層變化,估算探明的、控制的、推斷的資源/儲量,其中探明的比例參照附錄E確定;
d)評價泥炭開采利用技術經濟條件。
10.4.3 工作要求:
a)地形地質測量選用地形底圖比例尺一般以(1∶5 000)~(1∶10 000)為宜(有條件的可選用更大比例尺),通過地質填圖基本查明礦區地層層序、岩性組合、層位時代,觀察點密度以能基本控制地質體為原則;
b)進行水文地質調查工作,查明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補給、排泄條件,計算涌水量;
c)工程網度一般要求按達到探明的資源/儲量標準的工程網度進行施工(見附錄D之表D.3),為避免漏掉埋藏較深的泥炭層,應打一至兩個深孔,如普查或詳查階段已有深孔控制,則可不再施工,礦體邊界的確定,在地形變化不明顯的地段,其外側要在兩個以上鑽孔均不見礦時,方可圈定。
10.4.4 取樣方法和樣品分析,按自然分層或等距方式取樣,樣長一般不大於1 m。分析項目數量見附錄F。孢粉樣品應選擇礦區內有代表性的剖面進行系統采樣(包括頂底板),一般采樣間距為0.05 m~0.2 m。泥炭樣質量50 g,頂底板樣質量不少於200 g。樣品要密封,及時分析鑒定。14C樣品測定是確定泥炭成礦時代的重要手段,應在泥炭層頂底部和泥炭層中變化明顯的層位采樣,樣厚不超過0.1m,樣量不少於500 g。在普查階段已有14C成果,詳查、勘探階段可不作或少作。
5. 地質有什麼
一類土(松軟土):砂土、粉土、沖擊砂土層;疏鬆的種植土、淤泥(泥炭);版
二類土權(普通土):粉質粘土;潮濕的黃土;夾有碎石、卵石的砂;粉質混卵(碎)石;種植土、填土;
三類土(堅土):軟及中等密實粘土;重粉質粘土、礫石土;干黃土、含有碎石卵石的黃土、粉質粘土,壓實的填土;
四類土(砂礫堅土):堅硬密實的粘性土或黃土;汗碎石、卵石的中等密實是粘性土或黃土;粗卵石;天然級配礫石;軟泥灰岩;
五類土(軟石):硬質粘土;中密的頁岩、泥灰岩、白堊土;膠結不緊的礫岩;軟石灰岩及貝克石灰岩;
六類土(次堅石):泥岩、砂岩、礫岩;堅實的頁岩、泥灰岩、密實的石灰岩;風化花崗岩、片麻岩及正長岩;
七類土(堅石):大理岩、輝綠岩;玢岩;粗、中粒花崗岩;堅實的白雲岩、砂岩、礫岩、片麻岩、石灰岩;微風化安山岩、玄武岩;
八類土(特堅石):安山岩、玄武岩;花崗片麻岩;堅實的細粒花崗岩、閃長岩、石英岩、輝長岩、輝綠岩、玢岩、角閃岩。
6. 地質勘探的地質層組
土體按堆積年代可分為老堆積土、一般堆積土和新近堆積土;按顆粒級配或塑性指數可分為碎石版土、砂土權、粉土和粘性土;根據有機質含量分為無機土、有機土、炭質土和泥炭;按工程地質意義及土的特殊成分、狀態和結構特徵,又可分為崩解性土、軟土、膨脹土、鹽漬土、人工填土等。
根據土的顆粒級配、成因年代及工程地質特徵,將土體分為砂類土、粘性土和特殊類土等工程地質層組。 除沿海地區及長江三角洲地區以外,廣泛分布於各地。為沖洪積相沉積,含有鐵錳質結核和鈣質結核,夾有亞砂土或粉砂薄層。稍濕至潮濕,多為可塑至硬塑狀,具中——低壓縮性,厚度較大,在山前崗地均出露地表,東部平原區埋深達15—30米。
7. 主要地質認識
1.建立起塔北地區地震和測井層序地層系統。從震旦紀到晚第三紀共劃分出6個一級地震巨層序,34個二級超層序,並組合為15個二級超層序組,70個地震三級層序。其中,三級層序分布局限,一般不能進行大區域對比。超層序可作為基本的地震層序對比單元。測井層序在一級巨層序和二級超層序規模上可與地震層序相對應。
2.通過對地震剖面波組特徵的追蹤對比和層序內部反射結構的分析,結合有關地面露頭研究結果,發現層序S1(震旦系)在滿加爾地區發育厚度大,展布面積廣的低水位體系域,這套地層可與庫魯克塔格下震旦統中下部地層(阿勒通溝組—貝義西組)對比。這表明本區早震旦世時期決非一馬平川的準平原,而是發育了滿加爾深大坳陷(可能向東與庫魯克塔格拗拉槽相通),沉積了巨厚的下震旦統地層。
3.根據細致的地震層序分析結果(發現大規模、特徵突出的下超面),結合露頭岩性資料,提出寒武系與震旦系的界面並非層序界面,傳統的地層劃分方案將寒武系底界定在層序內部密集段頂面。真正的層序界面應下移進入上震旦統地層。據Vail等人的研究,相應的地層年代應下拉1Ma左右。在研究區中部,地震剖面上層序S1的頂界反射對應於下超面下的相位,而不應是以往的
4.根據地震反射特徵,結合鑽井和地面露頭資料分析,提出本研究區阿克庫勒及其以西地區(中—西部)於晚震旦世末期已進入碳酸鹽岩台地發育時期,阿克庫勒為台地邊緣帶;發育了能被地震方法所分辨的礁(灘)。中—晚寒武世,生物礁生長達到鼎盛時期,中、上寒武統發育大規模礁體,它們呈逐漸向東遷移的特點。礁體(尤其是礁群)通常是重要的油氣勘探目標,在合適的地區(鑽井能力可及的深度),應該加強對它的勘探和研究。
5.根據地震層序劃分和重要界面性質分析,指出反映塔里木盆地北部構造格局和沉積環境發生重大改變的界面有前震旦系(基底)頂面、中、下奧陶統間的界面、石炭—二疊系底界面,前中生界頂面等。其中前震旦系頂面、石炭系底界面和前中生界頂面是大的古構造運動面。而O2+3/O1界面雖受構造運動的影響,使部分地區抬升,但大幅度的海平面下降可能是不整合形成的主要原因。
6.由本區的上超點曲線(及其包絡線)、可容納空間變化曲線與Vail第二代海平面升降曲線對比分析可知,古生代本區與外海有密切聯系,全球海平面變化對本區海平面升降有重大影響。侏羅紀—第三紀本區與外海的聯系幾乎隔絕,湖平面升降基本上不受全球海平面變化影響。三疊系層序疊置變化特點及其中疑源類化石,可疑海相夾層呈現的變化規律、湖平面變化特徵與Vail曲線的相似性,無一不表明,中三疊世本區可能經受過一次較大規模的海侵,海水進侵方向自西(或西南)往東(或東北)。
7.初步查清了自震旦繫到下第三系之間的五個巨層序和一些重要的三級層序的體系域組成特點,特別是低水位的發育和分布狀況。分析表明,塔北大的低水位發育期主要出現在震旦紀、寒武紀、中—晚奧陶世、早志留世和早三疊世早期。低水位的發現進一步明確了塔北地區各時期的沉積格局,對評價油氣成藏組合將有重要意義。
8.根據層序分析,發現了七個大型的密集段(或復合密集段),它們分別出現在震旦系層序、寒武系層序、下奧陶統層序、中—上奧陶統層序、下志留統層序、石炭系層序和下—中三疊統層序中。志留紀滿加爾坳陷具備發育良好生油岩的條件。合適的古地溫條件,使成熟期較晚的志留系生油岩生成的油氣能有足夠的機會聚集成藏,因此,它對本區油氣勘探有重要意義。三疊系層序低水位體系域主要分布在阿瓦提坳陷內,在滿加爾南部可見到若干層序的低水位體系域,三疊系大型密集段出現在中三疊統中下部,具有潛在的生油條件。
9.分析了三疊系和石炭系內三級層序體系域特徵,並建立起相應的沉積體系和儲層分布。三疊系在阿瓦提和滿加爾坳陷發育低水位體系,但水進和高水位體系佔主導地位。目前發現的中油組和上油組中的油層,在高頻層序中均屬於水進體系域。石炭系以水進體系域和高水位體系域為主,東河砂岩屬於水進體系域。另外,從寒武、奧陶到石炭系,巴楚地區發現了一批岩隆。根據層序地層的觀點,分別指出了三疊系、石炭系的有利油氣成藏區帶和塔里木盆地新的有利勘探區。
8. 在什麼地方可以下到《煤、泥炭地質勘查規范》
煤、泥炭地質勘查規范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煤、泥炭地質勘查的目的和任務、階段劃分、工作程度要求、勘查方法原則,煤、泥炭資源/儲量分類條件和估算原則等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
GB/T 13908-2002 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
GB/T 50215-94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
GB50197-94 露天煤礦工程設計規范
GB/T 12719-91 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范
3 煤炭地質勘查的目的任務
煤炭地質勘查的目的任務是為煤炭建設遠景規劃、礦區總體發展規劃、礦井初步設計提供地質資料。
4 煤炭地質勘查的基本原則
4.1 煤炭地質勘查工作必須從勘查區的實際情況和煤礦生產建設實際需要出發,正確合理地選擇採用勘查技術手段,注重技術經濟效益。
4.2 煤炭地質勘查工作必須以現代地質理論為指導,採用先進的技術裝備和勘查方法,提高勘查成果精度,適應煤礦建設技術發展的需要。
4.3 煤炭地質勘查必須堅持「以煤為主、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的原則,做到充分利用,合理保護礦產資源,做好與煤共伴生礦的其他礦產的勘查評價工作。
5 煤炭地質勘查的工作程度
5.1 階段劃分
煤炭地質勘查工作劃分為預查、普查、詳查、勘探四個階段。
5.2 預查階段
5.2.1 預查應在煤田預測或區域地質調查的基礎上進行,其任務是尋找煤炭資源。
5.2.2 預查工作程度要求
a) 初步確定工作地區地層層序,確定含煤地層時代
b) 大致了解工作地區構造形態
c) 大致了解含煤地層分布的范圍、煤層系數、煤層的一般厚度和埋藏深度,大致了解煤類和煤質的一般特徵
d) 大致了解其他有益礦產情況
e) 估算煤炭預測的資源量
5.3 普查階段
5.3.1 普查是在預查的基礎上,或已知有煤炭賦存的地區進行。
5.3.2 普查工作程度一般要求
a) 確定勘查區的地層層序,詳細劃分含煤地層,研究其沉積環境特徵和聚煤特徵。
b) 初步查明勘查區構造形態,初步評價勘查區復雜程度。
c) 初步查明可採煤層層位、厚度和主要可採煤層的分布范圍,大致確定可採煤層煤類和煤質特徵,初步評價勘查區可採煤層的穩定程度。
d) 調查勘查區自然地理條件、第四紀地質和地貌特徵,大致了解勘查區水文地質條件,調查環境地質現狀。
e) 大致了解勘查區開發建設的工程地質條件和煤的開采技術條件。
f) 大致了解其他有益礦產賦存狀況。
g) 估算各可採煤層推斷的和預測的資源量。
5.3.3 在煤炭資源條件較差、地質條件較復雜只能提交普查報告的井田,在普查工作程度的一般要求是:
a) 基本查明井田的構造形態和初期采區內的主要構造,詳細了解井田構造復雜程度。
b) 初步查明可採煤層的層數、層位、厚度、結構及可采范圍,適當加密控制初期采區范圍內煤層的可采邊界。
c) 初步查明可採煤層的煤質特徵,基本確定煤類及其分布,詳細了解其他有益礦產的工業價值。
d) 水文地質條件及其他開采技術條件等方面的勘查工作參照5.2.2.1條並按實際情況調整後確定。
e) 估算可採煤層的推斷的和預測的資源量。
5.4 詳查階段
5.4.1 詳查的任務是為礦區總體發展規劃提供地質依據。
5.4.2 詳查工作程度一般要求
a) 基本查明勘查區構造形態,控制勘查區的邊界和勘查區內可能影響井田劃分的構造,評價勘查區的構造復雜程度。
b) 基本查明可採煤層層位、層數、厚度和可采范圍,基本確定可採煤層的連續性,控制主要可採煤層露頭位置,了解對破壞煤層連續性和影響煤層厚度的岩漿侵入,古河流沖刷、古隆起等,並大致查明其范圍,評價可採煤層的穩定程度和可采性。
c) 基本查明可採煤層煤質特徵和工藝性能,確定可採煤層煤類,評價煤的工業利用方向,初步查明主要可採煤層風化帶界線,評價可採煤層煤質變化程度。
d) 基本查明勘查區水文地質條件,基本查明主要可採煤層頂底板工程地質特徵、煤層瓦斯、地溫等開采技術條件,對可能影響礦區開發建設的水文地質條件和其他開采技術做出評價,初步評價勘查區環境地質條件。
e) 對勘查區內可能有利用前景的地下水資源作出初步評價。
f) 初步查明其他有益礦產賦存情況,做出有無工業價值的初步評價。
g) 估算各可採煤層的控制的、推斷的、預測的資源/儲量,其中控制的資源/儲量分布應符合礦區總體發展規劃的要求。
5.4.3 在煤炭資源條件較差、地質條件較復雜只能提交詳查報告的井田,其詳細工作程度的一般要求是:
a) 查明井田的構造形態和初期采區內的主要構造,對井田邊界構造應作適當控制
b) 基本查明主要可採煤層的層數、層位、厚度、結構和可采范圍,在先期開采地段范圍內,適當加密控制可採煤層的可采邊界,控制主要可採煤層的露頭位置。
c) 基本查明可採煤層的煤質特徵,確定煤類及其分布。
d) 水文地質條件及其他開采技術條件等方面的勘查工作程度,參照5.5.2.1條並按實際情況調整後確定。
e) 估算可採煤層的控制的、推斷的和預測的資源/儲量。
5.5 勘探階段
5.5.1 勘探的任務是為礦井建設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提供地質資料。
5.5.2 勘探的工作程度
5.5.2.1 對於擬建中型和中型以上機械化程度較高的井田,勘探工作程度的一般要求是:
a) 控制井田邊界構造、其中與礦井的先期開采地段有關的邊界構造線的平面位置,應控制在150米以內。
b) 詳細查明先期開采地段內落差等於和大於30米的斷層,詳細查明初期采區內落差等於和大於20米的斷層,對小構造的發育程度、分布范圍及對開採的影響作出評述。
c) 控制先期開采地段范圍內主要可採煤層的底板等高線,煤層傾角小於10度時,應控制初期采區內登高距為10米~20米的煤層底板等高線。
d) 詳細查明可採煤層層位及厚度變化,確定可採煤層的連續性,控制先期開采地段內各可採煤層的可采范圍,對厚度變化較大的主要可採煤層、應控制煤層等厚線。
e) 嚴密控制與先期開采地段或初期采區有關的主要可採煤層露頭為止,在掩蓋區,隱蔽煤層露頭線在勘查線上的平面位置應控制在75米以內,控制先期開采地段范圍內主要可採煤層的風氧化帶界線。
f) 詳細查明可採煤層的煤類、煤質特徵及其在先期開采地段范圍內的變化,著重研究與煤的開采、洗選、加工、運輸、銷售以及環境保護等有關的煤質特徵和工藝性能,並做出相應的評價。
g) 詳細查明井田水文地質條件,評價礦井充水因素,預算先期開采地段涌水量,預測開采過程中發生突水的可能性及地段,評述開采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條件的可能變化,評價礦井水的利用可能性及途徑。
h) 詳細研究先期開采地段和初期采區范圍內主要可採煤層頂底板的工程地質特徵,煤層瓦斯、煤的自燃趨勢、煤塵爆炸危險性及地溫變化等開采技術條件,並做出相應的評價。
i) 詳細調查老窯、小煤礦和生產礦井的分布和開采情況,劃出其采空范圍,對老窯的采空區應盡可能地控制、並評述其積水情況,詳細調查生產礦井和小煤礦的涌水量、水質及其動態變化,分析其充水因素。
j) 基本查明其他有益礦產賦存狀況。
k) 估算各種可採煤層的探明的、控制的、推斷的資源量/儲量。
5.5.2.2 對於擬建小型礦井的井田、勘探的工作程度可根據礦井建設的實際需要加以調整。
5.5.2.3 現有生產礦井為了擴大井田范圍,超出原已批準的地質報告的部分,其工作程度應視擴大區所處的井田部位,依據礦井改擴建設對擴大范圍的要求,由探礦權人與地質單位商定。
5.5.2.4 對於擬建中型以上機械化程度較高的露天礦,其勘查工作程度根據露天開採的特點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復煤層按分煤層基本對比清楚。
b) 嚴格控制先期開采地段煤層露頭的頂底界面及煤層露頭被剝蝕後的形態,露天開採的最下一個煤層的露頭,其底板深度的誤差應控制在5米以內。
c) 詳細查明先期開采地段內落差達於10米的斷層,控制褶曲的產狀,褶曲軸部的標高應控制在10米以內。
d) 詳細查明各煤層的夾矸層數、厚度、岩性,對不能分層剝離的夾矸和在開采時可能混入煤中的頂底板岩石,均應了解其灰分、硫分、發熱量和真密度等質量特徵。
e) 基本查明剝離岩層中賦存的其他有益礦產,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其他礦產,應提出必要的地質資料。
f) 詳細查明露天開採的最下一個可採煤層頂板以上各含水層,以及煤層底板以下的直接充水含水層的分布,厚度及水文地質特徵,計算露天開采第一水平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評價露天疏幹得難易程度。
g) 基本查明露天邊坡各岩層的岩性、厚度、物理力學性質,詳細了解軟弱夾層的層位,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學特徵,評價影響邊坡穩定性的主要地質因素,基本查明露天剝離物的岩性、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學性質。
h) 先期開采地段探明的和控制的資源/儲量比例,應比附錄E的要求提高10%。
6 煤炭地質勘查的控製程度
6.1 煤炭地質勘查工作必須根據地形、地址及物性條件,合理選擇和使用地質填圖、物探、鑽探、采樣測試等勘查手段。
6.2 凡裸露和半裸露地區,均應在槽井探及必要的其他地面物探方法和配合下進行地質填圖。地質填圖的比例尺一般為:
a) 預查階段 (1:50000)~(1:25000)
b) 普查階段 (1:50000)~(1:25000),也可採用1:10000
c) 詳查階段(1:25000)~(1:10000),也可採用1:5000
6.3 凡地形、地質和物性條件適宜的地區,應以地面物探結合鑽探為主要手段,配合地質填圖、測井、采樣測試及其他手段,進行各階段的地質工作。
6.4 凡不適於使用地震勘查的地區及裸露和半裸露地區,應在槽探、井探、淺鑽、地面物探和地質填圖的基礎上開展鑽探工作。
6.5 所有鑽孔都必須進行測井工作
6.6 預查、普查階段鑽孔中達到規定厚度的煤層應全部採取煤心煤樣,各種煤樣的采區及其測試項目,參考附錄F確定。
6.7 露天勘查的工作控製程度,根據露天開發建設的需要,一般應在露天初期采區范圍內採用平行等距剖面進行加密,其剖面間距可為同類型井田勘探階段先期開采地段基本線距的1/2。
7 煤炭資源/儲量分類及其類型條件
7.1 資源/儲量分類依據
7.1.1 可行性評價程度
可行性評價程度分為概略研究、預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三種。
7.1.2 經濟意義
7.1.2.1 經濟的
其數量和質量是依據符合市場價格的生產指標計算的,在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當時的市場條件下開采,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環境等其他條件允許,即每年開採煤炭的平均價只能滿足投資回報的要求。
7.1.2.2 邊際經濟的
在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當時,其開采是不經濟的,但接近於盈虧邊界,只有在將來由於技術經濟、環境等條件的改善或政府給予其它扶持的條件下才可變成經濟的。
7.1.2.3 此邊際經濟的
在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當時,開采是不經濟的或技術上不可行的,需大幅度提高礦產品價格或技術進步使成本降低後,方能變成經濟的。
7.1.2.4 內蘊經濟的
僅通過概略研究,作了相應的投資機會評價,未做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
7.1.3 地質可靠程度
7.2 煤炭資源/儲量分類及類型條件
7.2.1 探明的煤炭資源/儲量的地質可靠程度
探明的煤炭資源/儲量在地質可靠程度方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 煤層的厚度、結構已經查明,煤層對比可靠,可採煤層的連續性已經確定,煤類、煤質特徵及煤的工藝性能已經查明,岩漿岩對煤層、煤質的影響已經查明。
b) 煤層底板等高線以嚴密控制,落差等於和大於30米的斷層已經詳細查明
c) 各項勘查工程已達到勘探階段的控制要求
7.2.2 探明的煤炭資源/儲量分類
7.2.2.1 可采儲量(111):探明的經濟基礎儲量的可采部分。勘查工作程度程度已達到勘探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並進行了可行性研究,證實其在計算當時開采是經濟的、計算的可采儲量及可行性評價結果可信度高。
7.2.2.2 探明的(可研)經濟基礎儲量(111b):同(111)的差別在於本類型是用未扣除設計、采礦損失的數量表述。
7.2.2.3 預可采儲量(121):同(111)的差別在於本類型只進行了預可行性研究,估算的可采儲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評價結果的可信度一般。
7.2.2.4 探明的(預可研)經濟基礎儲量(121b):同(121)的差別在於本類型是用未扣除設計采礦損失的數量表述。
7.2.2.5 探明的(可研)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11):勘查工作程度已達到勘探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可行性研究表明,在確定當時開采是不經濟的,但接近盈虧邊界,只有當技術、經濟等條件改善後才可變成經濟的。
7.2.2.6 探明的(預可研)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21):同(2M11)的差別在於本類型只進行了預可行性研究,估算的基礎儲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評價結果的可信度一般。
7.2.2.7 探明的(可研)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11):勘查工作程度已達到勘探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可行性研究表明,在確定當時開采是不經濟的,必須大幅度提高礦產品價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後,才能變成經濟的。
7.2.2.8 探明的(預可研)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21):同(2S11)的差別在於本類型只進行了預可行性研究,資源量估算可信度高,可行性評價結果的可信度一般。
7.2.2.9 探明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1):勘查工作程度已達到勘探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
7.2.3 控制的煤炭資源/儲量的地址可靠程度
控制的煤炭資源/儲量的地質可靠程度方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 煤層的厚度、結構已基本查明,煤層對比可靠,可採煤層的連續性已基本確定,煤類、煤質特徵及煤的工藝性能已基本查明,岩漿岩對煤層、煤質的影響已基本查明。
b) 煤層底板等高線已基本控制,落差等於和大於50米的斷層已經基本查明。
c) 各項勘查工程已達到詳查階段的控制要求。
7.2.4 控制的煤炭資源/儲量分類
7.2.4.1 預可采儲量(122):勘查工作程度已達詳查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預可行性研究結果表明開采是經濟的,估算的可采儲量可信度較高,可行性評價結果的可信度一般。
7.2.4.2 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同(122)的差別在於本類型是用未扣除設計、采礦損失的數量表述的。
7.2.4.3 控制的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22):勘查工作程度達到了詳查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預可行性研究結果表明,在確定當時開采是不經濟的,但接近盈虧邊界,待將來技術經濟條件改善後可變成經濟的。
7.2.4.4 控制的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22):勘查工作程度達到了詳查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預可行性研究表明,在確定當時開采是不經濟的,需大幅度提高礦產品價格或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後,才能變成經濟的。
7.2.4.5 推斷的煤炭資源/儲量的地質可靠程度
推斷的煤炭資源量在地質可靠程度方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 煤層的厚度、結構與初步查明,煤層對比基本可靠,煤類和煤質特徵已大致確定
b) 煤層產狀已初步查明,煤層底板等高線已大致控制
c) 各項勘查工程已達到普查階段的控制要求
7.2.6 推斷的煤炭資源/儲量分類
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勘查工作程度達到了普查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
7.2.7 預測的資源量(334)?
勘查工作程度達到了預查階段的工作程度要求。
8 煤炭資源/儲量估算
8.1 煤炭資源量計算指標
8.2 各類型資源量計算塊段劃分的基本要求
8.2.1 劃分各類型塊段,原則上以達到相應控製程度的勘查線、煤層底板等高線或主要構造線為邊界。
8.2.2 跨越斷層劃定探明的和控制的塊段時,均應在斷層的兩側各劃出30米~50米的范圍作為推斷的塊段。
8.2.3 小構造和陷落柱發育的地段,不應劃定探明的或控制的地段。
8.2.4 露天勘查各級別塊段的劃分,不受初期采區內平行等距剖面加密的影響。
8.3 資源/儲量估算的一般要求
8.3.1 預查、普查階段估算的垂深,一般為1000米,最大不超過1200米,只適於建小型井的地區一般為600米,最大不超過1000米。
8.3.2 煤類或煤的工業用途不同時應分別估算。
8.3.3 資源/儲量估算中所利用的各項勘查工程成果和基礎資料的質量應當可靠。
8.3.4 煤層傾角小雨60度時,在平面投影圖上估算資源/儲量,當傾角等於或大於60度時,則應在立面投影圖或立面展開圖上進行估算。
8.3.5 煤層傾角小於15度時,可以利用煤層的偽厚度和水平投影面積估算資源/儲量,傾角等於或大於15度時,則必須以煤層的真厚度和斜面積進行估算。
8.3.6 對煤層厚度的特厚點、變薄點或不可采點,均應分析其原因,根據具體情況作適當處理。
8.3.7 資源/儲量的估算方法和各項估算參數,都應根據具體情況合理確定。
8.4 有夾矸的煤層採用厚度的確定方法
8.4.1 煤層中單層厚度小於0.05米的夾矸,可與煤分層合並計算採用厚度,但並入夾矸以後全層的灰分、硫分應符合估算指標的規定。
8.4.2 煤層中夾矸厚度等於或大於煤層最低可采厚度時,煤分層應分別視為獨立煤層,分別估算資源/儲量,夾矸厚度小於煤層的最低可采厚度,且煤分層厚度均等於或大於夾矸厚度時,可將上下煤分層厚度相加,作為採用厚度。
8.4.3 結構復雜煤層和無法進行煤分層對比的復煤層,當夾矸的總厚度不大於煤分層總厚度的1/2時,以各煤分層的總厚度作為煤層的採用厚度,當夾矸的總厚度大於煤分層總厚度的1/2時,按8.4.1條和8.4.2的規定處理
8.5 露天勘查煤層的夾矸和剝離物的估算
8.5.1 煤層夾矸的估算要求:
a) 各可採煤層應分別估算含矸率
b) 對煤層中厚度等於或大於1米的夾矸和小於1米的夾矸,應分別估算其含矸率
8.5.2 剝離物的估算要求
a) 按確定的露天邊界,分別估算第四系、煤層上覆岩層的剝離量。
b) 開采多煤層的露天礦,對煤層之間的剝離物,應單獨估算剝離量。
c) 按估算的剝離量與開採煤層的資源/儲量,估算出最大、最小及平均的剝采比。
9 煤層氣和其他有益礦產勘查工作
9.1 煤層氣和其他有益礦產的勘查,一般利用各種探煤工程進行,確有必要時也可布置部分專門勘查工程和測試研究工作。
9.2 各階段對煤層氣和其他有益礦產的勘查工作要求參照規定執行,評價指標應按有關礦中規定執行。
10 泥炭地質勘查
10.1 泥炭預查
依據區域地質資料和預測資料,進行初步野外觀測和極少量工程驗證,提出可供普查的地區。有足夠依據時可估算預測的資源量。
10.2 泥炭普查
10.2.1 目的
初步查明泥炭資源的分布、資源量和質量,為進一步詳細提供依據。
10.2.2 任務
10.2.2.1 初步查明區內泥炭的分布面積、礦層層數計其厚度、質量等情況。
10.2.2.2 初步了解泥炭賦存的地質、地貌及水文地質條件和泥炭的成因類型。
10.2.2.3 鈷酸腿短的和預測的資源量。
10.2.2.4 初步評價泥炭的開采利用技術經濟條件。
10.2.3 工作方法
10.2.3.1 收集資料:查閱前人有關工作成果,研究區域地質、水文地質等有關資料確定成礦遠景區。
10.2.3.2 訪問、踏勘、了解泥炭資源的分布和開發利用情況。編制普查工作設計。
10.2.3.3 野外工作底圖。
10.2.4 勘查手段和施工要求
必須從地質目的和經濟效果出發,根據地質、地形及泥炭埋藏條件,礦層厚度選擇探礦工具和手段。
10.2.5 取樣和樣品分析
10.2.5.1 含礦面積小於0.5平方公里的礦點取一至三個,大於0.5平方公里的礦點不應少於3個,以確定泥炭質量及進行綜合利用初步評價為原則。
10.2.5.2 取樣方法:據具體情況可採用探坑刻槽或鑽孔取樣,並要做詳細的取樣紀錄。
10.2.5.3 樣品質量:現在沼澤中的裸露泥炭,濕樣質量不應少於2公斤,埋藏泥炭樣質量不應少於1公斤。
10.2.5.4 包裝與送樣:樣品包裝一般用塑料袋或其他不易污染的材料,樣品標簽放於兩層塑料袋之間並在外面貼上編號膠布。
10.2.5.5 泥炭樣品的采樣數量和一般分析項目:主要根據綜合利用評價的需要而定。
10.3 泥炭詳查
對普查圈定的詳查區通過大比例尺地質填圖及多種勘查方法和手段,比普查階段密的系統取樣,對詳查區泥炭資源作出是否具有工業價值的評價。
10.4 泥炭勘探
10.4.1 目的:在泥炭詳查圈出的范圍內詳細查明礦體的規模、儲量和質量,做出綜合評價。
10.4.2 任務:
a) 詳細查明泥炭分布范圍、面積和礦層厚度、層數及泥炭質量變化規律
b) 詳細查明泥炭賦存的地質、地貌及水文地質特徵,確定泥炭的成因類型和形成時代
c) 准確圈定礦體邊界,控制礦層變化,估算探明的、控制的、推斷的資源/儲量。
d) 評價泥炭開采利用技術經濟條件
10.4.3 工作要求:
a) 地形地質測量選用地形底圖比例尺一般為(1:5000)~(1:10000)為宜,通過地質填圖基本查明礦區地層層序、言性組合、層位時代,觀察點密度以能基本控制地質體為原則。
b) 進行水文地質調查工作,查明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補給,排泄條件,計算涌水量。
c) 工程網度一般要求按達到探明的資源/儲量標準的工程網度進行施工。
10.4.4 取樣方法和樣品分析,按自然分層或等距方式取樣,樣長一般不大於1米。
10.5 泥炭資源/儲量估算
10.5.1 泥炭品級和資源/儲量
10.5.1.1 泥炭品級取決於有機質的含量,分為有機質含量30%~50%的准泥炭和大於50%的泥炭兩個品級。
10.5.1.2 根據泥炭礦產資源本身的特殊性,其資源/儲量分類如下:
a) 探明的:是礦區開采設計依據的資源/儲量,其條件為:
1) 控制的礦體形狀、產狀及厚度變化,能准確圈定邊界
2) 劃分泥炭品級、掌握泥炭質量變化規律
3) 查明影響礦體儲量的夾層
4) 查明覆蓋層厚度,岩性和岩相變化
b) 控制的:是確定進一步部署勘探和制定泥炭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的依據,其條件為:
1) 基本控制礦體形狀、產狀及礦層厚度變化、主礦體邊界必須由工程式控制制
2) 基本確定品級和質量變化
3) 對影響礦體較大的泥沙、腐木等夾層已查明
4) 初步了解覆蓋層厚度、岩性和岩相變化
c) 推斷的:為進一步布置地質詳查和礦山建設所探求的遠景規劃量,要求對礦體范圍、礦層厚度、產狀和質量有初步了解
d) 預測的:對具有賦存泥炭資源的地區經過預查,有足夠的資料、數據估算出的資源量
10.5.2 資源/儲量估算的一般規定
10.5.2.1 估算指標:泥炭有機質含量大於等於30%。
10.5.2.2 復雜結構礦體資源/儲量的估算,當夾層大於等於0.1米,應當剔除,並分層估算資源/儲量。
10.5.2.3 泥炭資源/儲量是按實際探得的資源估算的,估算不包括采空區。
10.5.2.4 估算單位以干噸(萬噸)計。
11 資料編錄、綜合研究和報告編制
11.1 對原始資料編錄工作的基本要求為如下四點:
a) 按勘查設計的要求和有關規程的規定,各種勘查工程的原始記錄和數據資料必須齊全、准確、真實、可靠
b) 對自然露頭和各種勘查工程所揭露的地質、水文地質現象,都必須按規定的內容和要求,進行觀測、鑒定和描述、各種觀測、測量記錄資料,都應及時進行處理,解釋和整理
c) 原始資料編錄的工作程序、格式、內容、表達形式、術語等均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d) 各種原始記錄、原始編錄資料以及岩心、樣品、標本等實物資料,必須按有關規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建立完整的原始資料檔案。
11.2 按照邊勘查施工,邊分析研究資料,邊調整修改設計的原則,對各種勘查技術手段所取得的資料均應進行及時且充分的分析研究和利用。
11.3 各階段地質報告的編制,原則上應按有關地質報告編寫規范規定的要求進行。
9. 地質礦產
實習區礦產主要為沉積礦產,如煤、耐火黏土、燒制玻璃的原料石英砂岩、冶煉熔劑白雲石和螢石、建築材料及燒制石灰的石灰岩。其中以煤、耐火黏土及石灰岩為主,開采歷史悠久,具有相當的規模。金屬礦產較為分散,僅在柳江盆地周圍接觸帶附近曾發現鐵、銅、鉛、鋅礦點或礦化點10餘處,具工業價值者較少。如上平山重晶石、螢石、鉛鋅礦點,杜庄矽卡岩型銅鐵礦點。
一、煤礦
柳江盆地主要含煤地層是上石炭統太原組、下二疊統山西組以及下侏羅統北票組,均分布在柳江向斜兩翼。由於東翼岩層傾角平緩,石炭系、二疊系的煤層分布較西翼廣。侏羅系可採煤層僅分布在義院口一帶。
實習區石炭系—二疊系中含煤層位共有6層。當地開采時,習慣採用自上而下編號,編為煤1—煤6,其中煤1—煤4產於二疊系山西組;煤5—煤6產於石炭系太原組。侏羅系含煤層位共10層,編號自上而下為煤1—煤10。
煤層中具有工業開采價值的有:二疊系的煤2和煤3,石炭系的煤5,以及侏羅系的煤8、煤9、煤10。
各煤層中厚度變化在1~4m之間,以石炭-二疊系煤2和煤5及侏羅系煤10最為穩定。區內煤質由於受岩漿侵入熱力作用產生不同程度的變質作用,局部為劣質煤,西翼由於斷裂構造的破壞,給煤礦的找礦勘探帶來了困難。
煤層中有害組分較低(硫含量小於1%,磷含量小於0.09%),屬低硫型煤質。區內煤田屬小型煤田,年產量約60×104t,一般為無煙煤,可作為一般工業用煤和民用煤,還可作為生產化肥的原料。
根據撫寧縣化肥廠對煤質的要求,含炭量要求大於84%,揮發成分越少越好。因目前除硫設備的限制,僅能除去硫量的50%,所以,一般要求含硫量為1%較為適宜。
實習區上石炭統太原組頂部煤5較為穩定,為可採煤層。頂板為黑色粉砂質黏土岩,並含腕足類(如戟貝)、海百合莖、珊瑚等海相化石;底板為黏土質頁岩及灰黑色粉砂岩,富含植物根莖化石碎屑。此煤層屬海陸交互相由陸相向海相過渡沉積的煤層。區內二疊系山西組為一套陸相沉積,受氣候影響,早二疊世氣候潮濕、溫暖,植物生長茂盛,成為主要成煤期。侏羅系北票組為一套陸相河流-三角洲沉積。從沉積旋迴和岩性特徵看,煤層分布在小旋迴的頂部,是由正常的河流相沉積向三角洲沉積的過渡產物。
二、耐火黏土
實習區東翼石炭-二疊系地層中發育有多層耐火黏土。在層位和岩相等方面均能與唐山開平盆地、本溪太子河流域對比。
區內耐火黏土受沉積時期古地理影響,沿走向或傾向常發生相變,可開采層常為大小不等的透鏡體狀、扁豆體狀,主要采區分布在半壁店、石門寨、歡喜嶺一帶。由於礦層相變,規模沿走向和傾向變化較大,近幾年國家開採的礦山大多數已經停止生產,目前僅有鄉鎮、村和個體企業進行小規模開采。
耐火黏土在石炭-二疊系的層位自上而下編號為A、B、C、D、E、F、G共7層。在我國華北、東北地區,上述7層耐火黏土的具體層位是:A層位於上石盒子組,B層和C層位於下石盒子組,D層位於太原組,E、F、G層位於本溪組。本區耐火黏土的可采層位是G、F、D及B層。
1.可采層耐火黏土的特徵
(1)G層。礦體賦存於本溪組底部,靠近馬家溝組白雲質灰岩頂部假整合面上。G層之下為一紫色含鐵質黏土質頁岩或菱鐵礦黏土,一般厚度為2~3m。G層底部為豆狀、鮞狀黏土礦,上部為緻密塊狀角礫狀硬質黏土礦,屬灰色硬質黏土和高鋁黏土,厚度0~8.8m,因受相變影響,在歡喜嶺礦區為兩個透鏡體,平均厚度為2m。半壁店礦區G層黏土較為穩定,厚度0.8~2m,向北至石嶺一帶則為砂礫岩代替。G層黏土為本區主要可采層位,屬濱海相潟湖沉積,產於海侵層序中。
(2)F層。位於本溪組下部層位,在G層之上3~12m之間,為青灰色半軟質黏土岩,厚度為0~3.8m。在歡喜嶺區厚度不足1.0m,均為透鏡體,沉積環境與G層相似,產於海侵層序中。
(3)D層。位於太原組下部,底板為黏土質粉砂岩。D層黏土為青灰色黏土岩,層位穩定,礦層厚度變化大。在歡喜嶺礦區,厚度為0~4.23m,在半壁店礦區為0.8~1.8m,屬陸相湖泊沉積,夾於陸相地層中。
(4)B層。礦體賦存於山西組頂部。僅在半壁店北西至石嶺車站南以北1km左右的地段為可采層位,厚度0~5m,屬硬質耐火黏土。沉積環境屬陸相沼澤沉積,礦層中甚至夾有煤線。
2.可采層礦石特徵
(1)G層。按礦石類型分為三層:上部為含水鋁石高嶺石黏土礦,呈緻密塊狀,隱晶質或細粒結構,有時含鮞及假鮞結構,礦石為高嶺石礦物集合體,含少量水鋁石;中部為水鋁石鋁土礦,隱晶-微晶細粒結構,豆狀及鮞狀構造,主要為水鋁石礦物集合體,也有高嶺石集合體,鮞體中心為高嶺石;下部為含菱鐵礦高嶺石黏土岩,隱晶質結構,具不均勻鮞粒或豆粒,主要為高嶺石礦物集合體。下部礦石因含鐵量較高而不能作耐火黏土礦開采。
(2)F層及D層。均為半軟質黏土岩,隱晶質、細鱗片狀結構,主要為高嶺石集合體。
(3)B層。為高嶺石黏土岩,主要為高嶺石集合體,多具隱晶質結構,個別為鱗片狀結構,含少量水雲母,局部受岩漿作用影響蝕變成絹雲母。
三、金屬礦產
柳江向斜西翼與響山花崗岩體的接觸帶附近,已發現接觸交代型和熱液型金屬礦點,如鐵、銅、鋁、鋅等10餘處。在花場峪、車廠、王莊、城庄等地發現矽卡岩型磁鐵礦點,上平山重晶石鉛鋅礦點,以及朱清峪銅礦點。
(一)戴庄—王莊鐵礦點
該礦點位於杜庄車站西約4.5km,小王莊西山坡上,礦體產於響山岩體與下、中寒武統碳酸鹽岩接觸帶,礦體的延伸方向與接觸帶一致,呈透鏡狀、脈狀賦存於矽卡岩體內。礦石中的金屬礦物有磁鐵礦、黃銅礦、黃鐵礦、方鉛礦、閃鋅礦、赤鐵礦、褐鐵礦、孔雀石等。脈石礦物有石榴子石、透輝石-鈣鐵輝石、透閃石-陽起石、綠泥石、綠簾石、石英、方解石、螢石等。礦石呈浸染狀、角礫狀構造。
該礦點圍岩蝕變發育,在平面上或剖面上均具有較明顯的分帶現象,各蝕變帶強弱、寬窄不一,並有疊加現象。由內接觸帶向外依次出現硅化(內接觸帶)-(石榴子石-透輝石)矽卡岩化-透閃石化-大理岩化。
根據礦物組合及它們之間彼此穿切關系,分為兩個成礦期、六個成礦階段。
1.矽卡岩期
(1)早期矽卡岩階段:鈣鐵-鈣鋁石榴子石、透輝石-鈣鐵輝石、硅灰石等矽卡岩礦物形成。
(2)晚期矽卡岩階段:透閃石-陽起石、綠簾石、磁鐵礦形成。
(3)氧化物階段:主要形成綠簾石、長石、雲母及少量石英,金屬礦物有磁鐵礦及少量赤鐵礦。
2.石英硫化物期
(1)早期硫化物階段:主要有綠泥石、綠簾石、石英、螢石等脈石礦物和黃銅礦、少許黃鐵礦等礦石礦物形成。
(2)晚期硫化物階段:主要有石英、方解石、綠泥石等脈石礦物和黃鐵礦、方鉛礦、閃鋅礦等礦石礦物形成。
(3)石英碳酸鹽階段:主要形成方解石、石英等細脈。
該礦點礦化強度高,但規模小,鐵含量為45%~65%,銅含量為0.94%~1.54%。鐵可供地方開采;銅品位低,可綜合利用。在地表經風化後出現的次生礦物有孔雀石、褐鐵礦、絹雲母、石英等。
(二)上平山重晶石、螢石、鉛鋅礦礦點
該礦點位於柳江向斜西翼上平山傾伏背斜核部,該背斜核部為下寒武統府君山組豹皮狀石灰岩。背斜兩翼依次為饅頭組、毛庄組和徐庄組,背斜軸走向NE25°,背斜核部各有幾條北北東向的縱斷層,使背斜成為地壘式構造,東側為逆斷層,傾向北西,傾角55°~80°;西側為正斷層,傾向北西,傾角60°~70°。
重晶石鉛鋅礦脈沿背斜軸分布。礦體為脈狀,出露寬度為2~3m,少數達10~20m,水平延伸達40~400m。沿背斜軸形成礦化帶,礦石為角礫狀、晶洞狀、脈狀構造。圍岩蝕變主要為硅化和螢石化。
該礦點的形成與西部響山岩體侵入有關,距響山岩體與灰岩接觸帶僅2km,屬遠離接觸帶低溫熱液礦床,形成於燕山運動的晚期。該礦采礦坑大多已廢棄,現由上平山村或個體村民開采。
四、其他礦產
(一)石英砂岩
此類石英砂岩產於雞冠山青白口系長龍山組,厚層狀,質純,含SiO2達90%以上。露天開采,是秦皇島玻璃廠生產玻璃的原料,現已停產。
此外,該層位的石英砂岩在實習區的東北部張岩子一帶亦有出露。
(二)石灰岩
實習區下寒武統府君山組厚層石灰岩,下奧陶統的厚層石灰岩是燒制石灰的原料及建築石料,現多為民間開采。
10. 請問煤炭地質勘查中的勘探類型是怎麼劃分的
煤和泥炭是分開說的,「煤炭」這個詞兒好像不太規范。
泥炭的有勘查類型的說法,煤的沒見內到過!
根據泥炭容礦床規模、形態特徵、埋藏狀況以及圈定礦體的難易程度等,劃分為兩種勘查類型,即簡單型和復雜型:
簡單型:礦區規模大,礦體裸露地表或埋藏淺,形態規則,結構簡單,礦層為水平層狀,厚度穩定;復雜型:礦區規模較小,礦體深埋,形態不規則,結構復雜,礦層厚度變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