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察怎麼確定標准
『壹』 工程地質勘察一般使用哪些標准
看是什來么工程地質勘察,不同的源地質勘察規范不一樣,如公路、鐵路等,一般的公民建勘察最主要的就是 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其餘的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建築抗震設計規范、建築樁基技術規范、高層建築岩土工程勘察規程、土工試驗方法標准,還有很多。
『貳』 地質勘探規范標準的地質測繪
5.1高標觀測儀器應架設平穩,各類拉繩及附屬安全設施應拴結到位,操作員應站於安全、可靠處作業。
5.2地下管線測量,應了解管線的基本情況,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管井下測量,應設專人指揮。
5.3 公路沿線測量,應設立明顯標志,派專人指揮。
5.4 鐵路沿線測量,應與鐵道有關部門取得聯系,設立瞭望哨崗。
5.5 登高觀測作業,應檢查攀登工具、安全帶和觀測工具,並保持完好。
5.6 建築物測量,應了解建築物結構堅固程度及周圍情況,盡量避免在建築物頂邊緣作業。
5.7 露天礦區、坑道、高山陡坡和險峻地區測量作業,司尺人員應先勘明安全情況,後進行測量作業。
5.8 電網密集地區測量作業,應避開變壓器、高壓輸電線等危險區,並禁止使用金屬標尺。
5.9 雷雨臨近或五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測量作業。
6 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地質遙感
6.1 電法勘探、磁法勘探
6.1.1 發送機應有有效的漏電保護電路。儀器外殼、面板旋鈕、插孔等的絕緣電阻,應大於100MΩ/500V。工作電流、電壓不得超過儀器額定值,進行電壓換檔時應關閉高壓。
6.1.2 電路與設備外殼間絕緣電阻,應大於5MΩ/500V。電路配有可調平衡負載,嚴禁空載和超載運行電路。
6.1.3 導線絕緣電阻每公里應大於2MΩ/500V。
6.1.4 電法勘探、磁法勘探作業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用電和觸電急救知識。
6.1.5 供電電極附近應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6.1.6 觀測前,操作員和電機員應檢查儀器和通訊工具工作性能
『叄』 工程勘察主要相關標准依據有那些
工程勘察主要相關標抄准: 《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9)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02) 《膨脹土地區建築技術規范》(GBJ112-87) 《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築規范》(GBJ25-90) 《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2002) 《高層建築箱形與筏形基礎技術規范》(JGJ6-99) 《建築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 《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 《建築工程地質鑽探技術標准》(JGJ87-92) 《原狀土取樣技術標准》(JGJ89-92) 《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程》(GB50086-2001) 《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02) 《建築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8) 《市政工程勘察規范》(JTJ56-94) 《公路工程地質勘察規范》(JTJ064-98) 《公路橋涵地基與基礎設計規范》(JTG63-2007)其他相關標准(當標准更新時,應及時更換新標准)
『肆』 工程地質勘察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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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等級是怎樣分類的
岩土工程勘察等級劃分是根據工程重要性等級、場地復雜程度等級和地基復雜程度等級綜合分析確定。「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將岩土工程勘察分為甲級、乙級和丙級三個等級。
(l)工程重要性等級是根據工程的規模和特徵,以及由於岩土工程問題造成工程破壞或影響使用的後果,分為三級
一級工程:重要工程,後果很嚴重;
二級工程:一般工程,後果嚴重;
三級工程:次要工程,後果不嚴重;
(2)場地等級根據場地復雜程度分為三個等級,一級場地為復雜場地;二級場地為中等復雜場地;三級場地為簡單場地。
(3)地基等級根據地基復雜程度分為三個等級,一級地基為復雜地基;二級地基為中等復雜地基;三級地基為簡單地基。
所以岩土工程勘察按下列條件劃分為甲級、乙級和丙級:
1甲級:在工程重要性、場地復雜程度和地基復雜程度中,有一項或多項為一級者定為甲級;
2)乙級:除勘察等級為甲級和丙級外的勘察項目(建築在岩質地基上的一級工程,當場地復雜程度等級和地基復雜程度等級均為三級時,岩土工程勘察等級可定為乙級);
3)丙級:工程重要性、場地復雜程度和地基復雜程度等級均為三級者定為丙級。
例如對重要工程、地形地貌復雜和岩土很不均勻的地基為甲級勘察;對次要工程、地形地貌簡單和岩土種類單一、均勻的為丙級勘察。
通過勘察等級劃分,有利於對岩土工程勘察各個工作環節按等級區別對待.確定各個勘察階段中的工作內容和方法,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陸』 地質勘探規范標準的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地質勘探 exploration, prospecting 是指根據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內的岩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質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地質遙感、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工程地質、海洋地質和鑽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質實驗測試等。
3.2 艱險地區 是指海拔3000m以上無人居住的地質工作區。
4 野外作業基本規定
4·1 地質勘探單位,應建立地質勘探工作區安全檔案,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傷害源,流行傳染病種、疫情傳染源,自然環境、人文地理、交通狀況。 地質勘探工作區安全檔案信息和預防措施應及時向野外作業從業人員交底。
4·2 地質勘探單位,應為野外地質勘探作業從業人員配備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為艱險地區野外地質勘探項目組配備有效的無線電通訊設備。
4·3 禁止單人進行野外地質勘探作業,禁止采、食不識別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質勘探作業人員應按約定時間和路線返回約定的營地。
4·4 地質勘探單位,應定期為野外地質勘探從業人員進行體檢。野外地質勘探從業人員體質應適應野外工作要求。
4·5 在疫源地區從事野外地質勘探工作的從業人員,應接種疫苗;在傳染病流行區從事野外地質勘探工作的從業人員,應注射預防針劑。 4·6 野外地質勘探施工,應收集歷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資料,並採取防洪措施。
4·7 在懸崖、陡坡進行地質勘探作業,應清除上部浮石。進行兩層或多層地質勘探作業,上下層間應有安全防護設施。2m及以上高處作業,應系安全帶。
4·8地質勘探設備、材料、工具、儀表和安全設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准。
4·9 野外地質勘探電力線路應採用電纜。電纜應架空架設,電纜經過通道、設備處應增加防護套。
4·10 野外電、氣焊作業,電、氣焊工作點與易燃、易爆物品10m以上。
4·11 野外地質勘探高架設備應設置避雷裝置。雷雨天氣,禁止在樹木下、山頂避雨。
4·12 可能危及作業人員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質勘探作業,應設置安全標志。
4·13 地質勘探爆破作業,應遵守《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
4·14 地質勘探野外工作車輛,應具有良好越野性能,並在野外作業出隊前進行車輛性能檢測。野外工作車輛駕駛員,應具有10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
4·15 野外營地選擇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借住民房應進行消毒處理,並檢查房屋周邊環境、基礎和結構。 b 野外營地應選擇地面乾燥、地勢平坦、水源無污染背風場地。 c 挖掘鍋灶或者設立廚房,應在營地下風側,並距營地大於5m。 d 營地,應設排水溝,懸掛明顯標志。 e 在林區、草原建造營地,應開辟防火道。
4·16 山區(雪地)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每日出發前,應了解氣候、行進路線、路況、作業區地形地貌、地表覆蓋等情況。
b 在大於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懸崖峭壁上作業,應使用保險繩、安全帶。
c 山區(雪地)作業,兩人間距離應不超出視線。
d 冰川、雪地作業,作業人員應成對聯結,彼此間距應不小於15m。
e 在雪崩危險帶作業,每個行進小組應保持5人以內。
f 在雪線以上高原地區進行地質勘探作業,氣溫低於-30℃時應有防凍措施或者停止作業。
4·17 林區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在林區作業,應隨時確定自己位置,與其他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b 在林區作業,生火時應有專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滅的火堆。
c 在森林地區進行地質勘探作業,應遵守禁區防火規定。
d 林區出現火災預兆時,應迅速撤離。林區發生火災時,作業人員應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或者開辟不少於5m的防火線。
4·18 沙漠、荒漠地區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作業人員應合理飲水。禁止未經檢驗飲用新發現水源水和未經消毒處理水。
b 發生沙塵暴時,作業人員應聚集在背風處坐下,蒙頭,戴護目鏡或者把頭低到膝部。
4·19 高原地區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初入高原者,應逐級登高,減小勞動強度,逐步適應高原環境。高原作業,嚴禁飲酒。
b 艱險地區野外作業,應配備氧氣袋(瓶)、防寒用品用具。
c 人均每日飲用水量,應不少於3.5L。
4·20 沼澤地區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在沼澤地區作業,應佩戴黑絹網、皮手套,扎緊袖口和褲腳。
b 在沼澤地行走,應隨身攜帶探測棒。
c 植物覆蓋的沼澤地段、浮動草地、沼澤深坑地段,應繞道通行,標識已知危險區。
d 在沼澤地區作業,應配備救生用品、用具。4·21 水系地區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水上地質勘探作業,應配備水上救生器具。
b 每天應對船和水上救生裝備進行檢查。
c 徒步涉水河流,水深應小於0.7m,流速小於3m/s,並採取相應防護措施。
4·22 岩溶發育地區及舊礦、老窿地區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調查、進入舊礦老井、老窿、豎井、探井、探槽,應預先了解有關情況,採取通風措施,並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
b 在垂直、陡斜的舊井壁上取樣,應設置絞車升降作業台或者吊桶。
c 洞穴調查作業,洞口應預留人員,進洞人員應採取安全措施。
4·23 特種礦產地區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在放射性異常地區作業,應進行輻射強度和鈾、鐳、釷、氡濃度檢測,採取防護措施。
b 放射性異常礦體露頭取樣,應佩戴防護手套和口罩,盡量減少取樣作業時間。井下作業應佩戴個人劑量計,限額作業時間。
c 放射性標本、樣品應及時放入礦樣袋,按規定地點存放、處理。
d 氣體礦產取樣,應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
e 地下高溫熱水取樣,應採取防護措施。
『柒』 河道采砂采區的測量及地質勘察標準是什麼有什麼具體的規范標准嗎
地質勘探收費復標准如制下:
1,工程勘察收費=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 ×(1±浮動幅度值) 。
2,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 。
3,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基價×實物工作量×附加調整系數 4 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比例。
工程勘察收費是指勘察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收集已有資料、現場踏勘、制訂勘察綱要,進行測繪、勘探、取樣、試驗、測試、檢測、監測等勘察作業,以及編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設計文件等收取的費用。
『捌』 建築地質勘察需要哪些規范
如下:
1、《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2、《建築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3、《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准》(GB50223-2008)。
4、《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5、《土工試驗方法標准》(GB/T50123-1999)。
6、《工程岩體試驗方法標准》(GB/T50266-1999)(做岩石試驗時需要)
7、《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
8、《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
9、《建築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