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研究項目怎麼做
⑴ 地質如何做號一個項目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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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什麼項目應該做地質勘探
「地質勘探」即是通過各種手段、方法對地質進行勘查、探測,確定合適的持力層,根據持力層的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類型,計算基礎參數的調查研究活動。
是在對礦產普查中發現有工業意義的礦床,為查明礦產的質和量,以及開采利用的技術條件,提供礦山建設設計所需要的礦產儲量和地質資料,對一定地區內的岩石、地層、構造、礦產、水文、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工作。
(2)地質研究項目怎麼做擴展閱讀
企業地質勘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應先在「地質勘探支出」科目歸集;期末根據股份公司有關地質勘探費用化的政策,將探礦權使用費、地質調查、物化探支出、勘探綜合研究及儲量評估項目支出、物理化學勘探各項支出,將乾井成本轉入本科目核銷,借記本科目,貸記「地質勘探支出」科目。
探井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借記「地質勘探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探井完工後,根據地質結論分別處理:
(一)對未獲得探明儲量的探井,為失敗井(乾井),按實際成本費用化,借記本科目,貸記「地質勘探支出」科目;
(二)對獲得探明儲量的探井,即成功井,應劃分為有效井段及無效井段。有效井段是指主力油氣產層段以上部分,具有工業油氣產能,可形成探明可采儲量。按有效井段實際發生的成本,借記「井及相關設施」科目,貸記「地質勘探支出」科目;無效井段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地質勘探支出」科目。
(三)完鑽的探井一年內沒有地質結論,且一段時間內不再進行評價和實施新方案的探井,應借記本科目,貸記「地質勘探支出」科目。
⑶ 地質勘探項目怎麼接
內蒙古的單位 待遇都很好 條件也不差 地質的首選
⑷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發達國家地調局對於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均有嚴格的項目管理制度。其中美國、英國、加拿大在項目管理方面有類似之處。如美國地調局將項目劃分為兩級: 計劃和項目,計劃報國會直接批准,有嚴格的項目立項和經費預算程序。計劃進一步分解為項目,項目又分為項目和子項目。英國地調局將戰略計劃分為三類: 核心戰略計劃、合作項目和委託項目。核心戰略計劃是英國地調局的主要任務,經費全部來自於政府撥款,有嚴格的經費預算程序。在項目管理方面,美國和加拿大地調局的模式基本相同,注重同行評審和外部專家評估程序。美國地調局對項目申請、項目規劃及項目評審等工作有嚴格的管理辦法,對正在開展的項目除了經常開展獨立的內部管理評審外,還大致每 5 年進行一次外部評審 ( 聽證會) 。部分聽證會邀請美國研究協會和美國公共管理研究院的專家出席。加拿大地調局採取同行評審和外部顧問組評估的方式,考察項目的工作成果。法國和日本地調局都重視項目立項申報工作,並有嚴格的項目管理程序。
在項目管理方面,美國地調局還十分重視績效評估。1993 年美國 《政府績效法案》( GPRA) 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對政府的行政管理進行績效評估的制度。在這一制度要求下,對政府行政管理及結果的評價從以往的投入—產出模式轉換為目標—結果模式,即不再是簡單地對政府管理資源的過程進行考察,而是根據各機構所設定的任務目標來衡量其結果。《政府績效法案》要求各聯邦機構制定覆蓋未來 5 年的戰略規劃 ( Strategic Plans) 報告 ( 且每 3 年修訂一次) ,同時,要求聯邦機構每年提供將戰略規劃分解為定量化實施目標的年度績效規劃 ( An-nual Performance Plans) 報告,並對照年度績效規劃中的定量目標檢查其完成情況,形成年度績效評估報告 ( Performance Reports) 。《政府績效法案》要求國會、白宮的審計總署 ( GAO) 和管理與預算辦公室 ( OMB) ,把對這 3 份報告的審議與預算的批准過程結合起來。也就是說,每個政府機構每年所能得到的經費預算,將與其制定的戰略規劃、績效規劃和績效評估結果直接相關。在 《政府績效法案》的制度下,美國地調局制定了 《美國地調局戰略計劃 ( 1996 ~2005) 》和《美國地調局礦產資源工程五年規劃 ( 2006 ~2010) 》,為了考核美國地調局在實現這些目標中的進度,美國地調局與內政部及白宮行政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一起規定了 4 個績效考核指標以考核公益性地質調查項目的工作成果。
⑸ 地質工程主要研究哪些方面
1、概念:地質工程也叫工程地質學,是研究人類的工程活動與地質環境回的相互作用答,以便認識評價,改造和保護地質環境它是地質學的一個分支,專門研究與工程地質有關的地質問題。
2、研究對象:是工程地質條件和工程地質問題。工程地質條件是工程地質環境各個要素的總和。包括:(1)岩土類型及其工程地質性質(2)地形地貌條件(3)地質結構與地應力(4)水文地質條件(5)物理地質現象(6)天然建築材料 。
3、適用的行業:包括地質調查,油氣及固體礦產資源的普查勘探與評價,大型工礦企業和水利水電建設,公路和鐵道建設,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的調查,勘察及監測等。
4、覆蓋的范圍:地質調查技術和方法與礦產資源勘查與評價,區域礦產基地及礦產遠景區預測與評價,礦區與礦床的勘探、開發與評價,地質工程領域建設、勘查評價項目可行性研究與決策,地質勘探的新技術與新方法,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地質災害的預測、評價、監測與保護,地質結構、地質環境、地質過程及地質災害研究中的計算機應用,地質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檢測及新方法、新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行業的工程管理。
⑹ 地質方面的科技立項都可以做哪些,課題怎麼設
地質方面的科技立項可以做到方面非常的多
首先是找導師,根據導師的項目確定自版己的課題
或者如權果你有比較好的課題,拿著課題去找老師
讓老師給你建議都需要做什麼,該怎麼做
一般費用都是從老師項目經費裡面扣
其餘的填寫那些立項申請,已經答辯之類的
就能盡可能把你項目的立項依據,方法,預計結果,意義之類的寫一下
做好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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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地質調查項目
一、地質調查項目的定義
我國承擔地質調查項目的單位全部是事業單位,計劃體制管理的色彩濃厚。因此,我國的地質工作實行項目管理較之工程建設等其他領域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有人探索在地質工作的管理中引進項目的概念和項目管理,到了80年代末,在實際的管理中才正式實行了項目管理。當時正值地勘體制改革的過程,盡管實行了項目管理,但是在項目管理的理論、原則、技術和方法的探索上缺乏系統性,多是採取借鑒或跟進的方式,並且項目的管理與單位組織的管理沒有從理論和實際操作兩個層面進行梳理和整合。因此,地質調查項目的管理並沒有形成能夠堅持始終的主線條、主思路的管理框架。
地質調查項目是項目分類中的一類,首先應符合廣義項目的定義,然後才是地質調查的特性和規律,不能以地質調查的特殊性而否定了地質調查的項目廣義定義,否則,地質調查無法運用項目管理的理論、技術和方法,更沒有必要僅僅借了項目和項目管理之名,而實質仍然是按照單位組織管理的方式和制度進行著項目的管理。
如果給地質調查項目下一個定義的話,筆者認為用項目的廣義定義就夠了,至多套用廣義的項目定義總結出地質調查項目的定義,即:
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求,經過規定立項程序形成的,在批準的總體設計、一定的周期、一定的預算范圍內,需要達到質量要求的一次性地質調查任務。
二、地質調查項目的特徵
地質調查項目具有項目的普遍特徵,作為一類特殊的項目,具有自身特有的一些特徵。其具體表現為:
(1)地質調查項目的結果(或產品)表現形式不同於一般的項目,如基建工程項目的結果是一棟樓、一條路、一座橋,而地質調查項目的結果是圖、表、數據和文字表達的地學信息。如對礦產資源的勘查項目,就是使用工程技術手段探明地下埋藏的礦產的賦存狀態(位置和礦體的形態)、數量和質量,並用地質報告表述出來。因此,地質調查項目的完工,地質報告包括圖件和數據是有形的,但是報告所表達的地質內容是無形的,在圖上標記的礦體,在沒有開采之前是看不見也摸不著的。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的這一特徵,表明地質調查工作的超前性質,其成果是為需要這種資料的用戶提供一個基礎的信息依據。
(2)地質調查項目實施過程的針對物是自然或自然的衍生物,是自然存在的客觀地質體,是利用地質理論、技術和方法對這種地質體的認知。通俗地講,是把已經存在但人們尚未認識了解的地質體通過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把它具體地表述出來。確切地講,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過程,是對自然地質體和地質體生成發展規律的認識和發現的過程。這一特徵表明,地質調查項目與一般的工業項目是有區別的。
(3)地質調查項目所使用的資源具有非普遍性特點,因此成本較高。地質技術人員需要專門培訓的專業人員,才能從事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實驗測試需要滿足對地質現象和岩石礦物的鑒定、分析,工程施工、物探、化探等技術、方法、手段都是為探知地質體而專門設計的工藝技術,無法從社會上獲得,也無法提供社會共享。
(4)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過程往往是一次性的,無法運用常規的監控技術和方法來保證項目成果的質量,因此,對地質技術人員的從業職業道德有較高的要求。如在海拔5000m以上的地質調查路線,地質技術人員所走過的路,觀察和描述的地質現象,採集的地質樣品,可能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以前沒有、今後也不會有人重復進行類似的調查研究。
(5)地質調查項目受地質規律、地質工作規律和經濟規律的三重製約。實施地質調查項目,毫無疑問要按地質規律辦事,如在火成岩體上不可能部署找煤的地質調查項目,受層控的礦產不能沿構造帶布置探礦工程等等,更重要的是要按地質工作規律立項和實施項目。如前所述,地質調查是對未知地質體和地質現象的調查研究過程,應遵循「從點到面、由表及裡、由淺部到深部、由已知到未知」的認識規律部署實施地質調查項目,否則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僅有地質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還不行,還要符合經濟規律,才能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的技術、經濟和社會效果。首先是地質調查項目的需求調研,沒有需求的地質調查項目,成果質量無論多好也沒有價值,項目的所有投入都是無效投入,是資源的最大浪費,因此,杜絕或減少沒有需求的地質調查項目是今後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首要職責之一。其次是在目前的經濟技術條件下項目的技術經濟可行。超出了經濟承受能力和時間的要求,再好的科學設想和技術設計也無法進入實施,沒有科學、創新的技術設計和路線,再多的投入也不會做出先進的成果。第三是項目的成本控制,以最低的投入取得最好的成果,應是始終遵循的一條經濟原則。
三、地質調查項目與區域經濟
經濟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特徵之一。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國界的概念在商品生產、流通和經濟的交流上漸漸模糊起來,相應地,區域經濟的概念突顯得重要起來。珠江三角洲經濟區、長江流域經濟區、環渤海經濟區等在地緣經濟和資源經濟上佔有明顯的優勢,由於持續的高速經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個經濟區域的概念。在同一個經濟區域內,社會經濟的發展階段基本處於同一水平,而互補性的發展要求,使得經濟區內的不同地區和企業加強相互之間的聯系與合作。環渤海經濟區市長聯合會就是在這種形勢下成立的區域性地方政府之間建立溝通聯系的一個協作組織。
地質調查的經濟屬性決定了地質調查規劃和部署應與區域經濟的規劃發展相一致。因此,地質調查工作應按經濟區域進行規劃,形成項目體系,按需求的專業設置次一級的項目來開展具體的工作,形成「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地質調查規劃部署格局。
四、地質調查項目的體系
項目體系就是項目樹,或者稱之為項目群、項目束。總之,是項目的有機分解和構成。任何一個項目都可以形象地想像為一棵樹,由樹干、支幹,一直到枝葉構成了一棵完整的樹的有機體。在這個有機體中,樹干有樹乾的功能,枝葉有枝葉的作用,各自功能的有效發揮,保證了樹的正常生長。項目的分級節點就是項目的管理點,一級項目構成項目的一級管理。地質調查項目樹的構成如下(圖3-1):
圖3-1 項目樹示意圖
在項目樹構成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環節的問題:
(1)項目樹的分解實際上是項目任務目標的分解過程,一直分到無法構成項目為止。對於地質調查項目而言,一般能夠分解到三級或四級。
(2)用綜合研究項目的設立來實現不同級次項目之間的連接。
(3)為項目任務目標的完成所需的配套、輔助或研究,在同一級次下單獨設立配套的項目,如在二級項目級次下設立的配套專題研究項目,在一級項目的管理下開展工作,與同級次下的其他項目不存在橫向上的管理關系。
⑻ 地質項目設計
地質項目設計是根據地質工作目標和各類規范、規程要求,對地質項目的具體體現,是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安排各項目的依據,是地質勘查生產經營活動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地質勘查工作的所有投入都是依據地質項目設計所確定的任務及工程量來安排的,因此地質項目設計的優劣在地質勘查經濟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地質項目設計由地質設計(勘查方案)、施工設計和設計預算組成。地質設計、施工設計是其技術部分,設計預算是其經濟部分。勘查方案是編制地質設計、設計概算的基礎;地質設計是編制施工設計和設計預算的依據。
一、勘查方案
(1)為編制技術經濟合理的勘查方案,首先要對已有的各種地質資料做深入的分析研究,對其可靠性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然後進行多方案對比,選擇最優的勘查方案。
(2)勘查方案應根據勘查項目的實際情況,如地形條件、地質條件等,明確提出各種勘探手段的具體任務,對各項勘探工程的布置、實物工作量作出相應的安排,並編制方案概算。
(3)方案概算:依據勘查方案確定的各項工程量和有關收費標准(或定額)進行編制。方案概算是勘查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個地質主管部門安排地質工作費用、控制設計概算及勘查方案招標的依據。
二、地質設計
(1)地質設計的編制應根據已批準的勘查方案,從實際出發,布置各種勘探工程,做到目的明確,部署恰當,經濟合理。
(2)地質設計中所布置的各項實物工作量的位置、數量、要求等,都應當分別具體落實,並明確各項工程的施工順序。
(3)地質設計中所規定的各項勘探工程質量指標,既要符合有關規定,滿足地質任務的需要,又要注意經濟技術合理。
(4)地質設計中必須採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要結合勘查工作開展有關地質問題的專題研究,以提高地質報告的研究程度。
三、施工設計
(1)施工設計是為達到地質設計目的,保證地質設計任務實現,而採用各種手段的技術、工藝選擇和為施工全過程部署的技術文件,它是在遵循地質規律和地質勘查工作規律的基礎上,為完成一個地質勘查項目任務應採取的技術方案。它是根據批準的地質設計,結合工作區內施工條件(包括地質條件),按照不同的勘查手段選擇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工藝,確定優化的施工部署,以保證各項勘查工程設計的地質目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等達到地質設計要求。各種勘查手段的施工設計可分別編制、統一匯總。
(2)施工設計的編制依據是經過優化並獲得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的地質設計。
(3)施工設計的編制應在現場踏勘和認真分析以往勘查施工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多方案比較後擇優編制,施工設計應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措施上具體,確保勘查項目設計中地質任務的完成。
(4)施工設計一般由勘查項目的施工單位組織編制,報經主管單位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和批准。
四、設計預算
(1)設計預算是按照經濟規律要求,根據技術設計和預算標准及有關基礎定額反映同一地質勘查項目任務所需要的人、財、物的經濟方案,它是編制項目計劃和確定項目資金的重要依據,也是項目招投標、簽訂項目合同並對項目進行監督的依據。
(2)設計預算的編制依據是下達的項目任務書、批準的地質設計、施工設計和上級有關政策性文件、權威部門頒布的預算標准和有關基礎性定額資料、其他相關資料(如地形等級、岩石級別、地質復雜程度等)。
(3)勘查項目設計預算包括自立項其至匯交地質報告止的全部工作內容。按工作項目(手段)包括:①地形測繪;②地質測量;③物化遙;④槽井探;⑤坑探;⑥鑽探;⑦岩礦測試;⑧工地建築;⑨綜合研究及報告編寫;⑩其他地質工作。
(4)設計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①符合現行政策、法規、辦法;②實事求是、依據充分、公平合理;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④不漏項、不重項。
(5)設計預算應報項目主管單位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進行評審和確認。審查確認後的設計預算一般不得調整和變更,但遇下列情況准予調整:
① 由於設計地質任務變動或因地質條件與原設計發生重大變化,地質設計需作重大修改,勘查項目預算總額增減5%以上;
② 因不可抗拒或不可預見的因素,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項目預算總額3%以上;
③ 國家政策有重大調整;
④ 其他影響設計預算難以執行的重大因素。
(6)不同資金來源的地質項目,其預算包含的內容不完全一致,如預算內財政資金項目一般不包含利潤、稅金和管理費用;而社會資金項目在編制預算時一定要考慮合法利潤(社會或行業平均水平)、稅金及合理分攤的管理費用。
五、設計優化
對於一個完整的地質勘查項目,投入資金的多少首先取決於設計,因此設計的節約是最大的節約。設計的優化不僅是對客觀地質體或地質問題認識的進一步深化,也是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佳地質成果不可忽視的環節。
(1)地質設計的優化是在一定地質資料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分析研究、合理推斷,在對客觀地質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的情況下,對下一步地質勘查工作作出總的合理布置。在勘查過程中,隨著地質資料的不斷積累,認識的不斷深化,地質設計也應不斷地加以調整,因此,地質設計的優化,應貫穿於地質勘查工作的全過程。
(2)地質設計的優化,應以國家頒布的各類專業規范、規程為准則,結合勘查工作區的具體條件,為完成勘查工作的地質任務,通過對已有地質資料的分析研究,運用地質科學理論進行合理的推斷,適時調整地質勘查工作。
(3)地質設計優化的重點是研究勘探手段的合理使用和各種工程量的合理布置。要根據地質任務要求,處理好各種手段的有效配合,合理安排各種手段和各項工程的施工順序,不斷提高地質勘查工作的經濟效益,以盡可能少的投入取得最佳地質成果。
⑼ 地質項目的概念及其分類
一、地質項目概念
地質項目是指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在一定的地區范圍內(成礦區帶),以礦產地和工作地區客觀地質體為研究對象,根據有關規程、規范、規定或合同,獨立編寫地質設計,採用各種勘探手段進行野外地質作業,完成既定的地質勘查任務,並提交地質調查或勘查報告的地質勘查項目。
構成一個地質項目,必須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
(1)以客觀地質體為對象,有明確的地質任務。地質勘查活動是以地質找礦或研究為目的,其活動過程是利用一定的勞動手段作用於客觀地質體,查明地下地質情況,探明礦產儲量,為國家或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所需的地質資料。
(2)獨立編寫地質設計。就地質勘查活動而言,完成一個地質項目的周期較長,採用的工作手段較多,為保證項目最終達到預期目的,工作之前首先必須編制地質設計。地質設計有總體設計,也有分階段設計。地質設計是地質勘查工作活動的行動綱領,也是使地質勘查投資取得最佳效果的保證。
(3)進行野外施工。野外施工是地質勘查活動,也是地質勘查投資目的的實現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動用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動用一定數量的工程,使用一定的技術方法,了解地下地質情況。
(4)提交地質報告。地質報告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總結性文件,也是地質勘查投資的最終成果,地質勘查活動中所查明的各種地質情況,最終反映在地質報告中。因此,無論投資主體是國家還是企業,每一個地質項目的結束,都應向業主提交相應的地質報告。
二、地質項目分類
(1)地質項目按其投資主體劃分及資金來源劃分為財政預算資金項目、社會資金項目、自籌資金項目。
① 財政預算資金項目包括中央預算資金項目、地方預算資金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及其他專項資金項目。
中央預算資金項目是指由中央預算內地質勘探費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地方預算資金項目是指由地方財政預算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是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使用收繳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是指由國土資源大調查專項資金安排的勘查項目;
其他專項資金項目,是指由中央或省級其他資金安排的專項資金項目,如整裝勘查項目、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② 社會資金項目是指國家預算項目外,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出資,成果由出資人享有的勘查項目。
③ 自籌資金項目,是指由地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包括自有資金和銀行借款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2)地質項目按其成果性質劃分為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商業性項目。
① 基礎性項目是指為提高國家基礎性地質調查研究程度而由國家出資開展的區域地質調查、區域水文地質調查、區域工程地質調查、區域環境地質調查、區域地球化學調查、區域地球物理調查、航空遙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等國土資源綜合調查評價項目,及與其相應的科學研究項目。
② 公益性項目是指為保證社會公眾利益,減少地質找礦風險,改善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投資環境而由國家出資開展的礦產資源調查及資源遠景評價、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地質環境的檢測評價、地質災害勘查、檢測、預報和防止及其相應的科學研究項目。
③ 戰略性項目是指保證和實現國家有關戰略決策的科學性、可靠性而由國家或企業(集團)出資開展的影響國民經濟全局或長遠發展戰略布局所需的地質勘查項目,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所需的前期地質勘查項目,以及國家批准安排的專項地質勘查項目等。
④ 商業性項目是指以地質成果轉讓或開發為目的的由企業、社會個人出資開展的地質勘查項目。
(3)地質項目按專業性質劃分固體礦產地質勘查項目、石油地質勘查項目、海洋地質調查項目、水文環境工程地質勘查項目、區域地質調查項目、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項目、航空遙感地質項目、地質科學研究項目、成礦遠景區劃及資源總量預測項目。
① 固體礦產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以查明固體礦產資源情況為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
② 石油(氣)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陸地特定地區以尋找石油、天然氣(含煤層氣、頁岩氣)為主要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
③ 海洋地質調查(含海洋石油)項目,是指在預定海域,以查明海底礦產資源為主要目的的綜合地質調查及海洋公測很難過地質調查項目。
④ 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以查明地下水情況及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條件的調查及勘查項目。
按其項目性質又分為:
a.水文地質項目,是指以查明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現狀,提出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方案,查明專門水文地質問題及區域水文地質條件為目的的水文地質項目。
b.工程地質項目,是指為滿足建築工程需要而進行的以查明區域工程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地質工作項目。
c.環境地質項目,是指以查明環境地質問題和區域性環境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地質工作項目。
d.水文、工程、環境地質綜合勘查項目,是指為綜合查明水文、工程及環境地質問題及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條件為目的的綜合地質工作項目。
按服務對象又分為:
a.城市地質項目,是指為城市建設與規劃服務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設計、勘查、評價、論證的項目。包括:城市區域水文地質與水資源勘查;城市建築所進行的區域性與專項工程地質問題的勘查;城市環境地質調查及專門性環境地質問題的勘查;城市水文、工程及環境地質綜合評價等。
b.國土開發整治區地質項目,是為國土資源的開發與合理利用及進行區域性構築物(如水壩、鐵路、橋梁、公路等)建築而進行的水文、工程、環境地質的綜合勘查、評價、論證等工作的地質項目。
c.農牧業地質項目,是為農牧業供水、解決人畜用水,進行旱澇、鹽鹼地綜合治理,修築農田水利工程等問題進行的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及調查項目。
d.廠礦企業地質項目,是為已建、新建、擴建的廠礦企業進行工程前的水文、工程地質可行性研究的地質工作項目。
e.其他地質項目。屬於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而不包括在以上四項內的地質工作項目。
⑤區域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在選定地區內充分研究和運用已有資料基礎上按規定比例尺進行系統區域地質填圖及找礦,綜合研究區域地質構造、地層、岩石基本特徵與礦產的關系,初步查明區域內礦產分布規律、圈出劈叉遠景區,支出找礦方向的綜合地質調查工作項目。按填土的比例尺分為大比例尺(1∶5萬)、中比例尺(1∶20萬)、小比例尺(1∶50萬、1∶100萬)。
⑥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項目,簡稱物化探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採用地球物理和化學勘查方法,探測區域地質構造,提供找礦異常區的地質項目。按類別可分為:區域物探、區域化探項目、地面(井中)物(化)探項目、海洋物(化)探項目。
⑦航空遙感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在大氣層下利用飛機、氣球、衛星等作為感測平台,運載各類要趕一起,研究地質體和地質現象的地質項目。按研究內容可分為:地質制圖項目,地質構造研究項目,礦產普查項目,水文地質調查項目,工程地質和災害地質調查項目,地震地質研究項目,環境地質和城市地質綜合調查項目,石油及天然氣地質研究項目。
⑧地質科學研究項目,是指按照預定的地質科研課題進行的地質研究項目。
⑨成礦遠景區劃及資源總量預測項目,是指按照地區或成礦區(帶)編製成礦遠景區劃及進行資源總量預測的工作項目。
(4)地質項目按其工作階段劃分為基礎地質項目、普查地質項目、詳查地質項目、勘探地質項目:
① 基礎地質項目,是指對某一區域內的礦物、岩石、地層、構造及其發展歷史等基本地質條件所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並構成地質項目條件的地質項目。
② 普查地質項目,簡稱普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以後以尋找礦產為目的,查明有無進一步工作價值的初步評價工作的地質項目。
③ 詳查地質項目,簡稱詳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或普查地質工作基礎上,對某一(或伴生、共生)礦種按有關規范進行的詳細評價工作的地質項目。
④ 勘探地質項目,簡稱勘探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在詳查工作基礎上,對某一(或伴生、共生)礦種按照有關規范進行的勘探工作的地質項目。
(5)地質勘查項目按其重要程度和管理許可權劃分一類、二類、三類項目。
一類項目主要為基礎性勘查項目及具有較好資源遠景的戰略性勘查項目,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確定與管理。
二類項目主要為戰略性勘查項目及公益性勘查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省(區、直轄市)中長期規劃確定與管理。
三類項目是指一、二類項目之外,由各地質勘查主管部門及地勘單位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確定和管理的勘查項目。
⑽ 地質論文怎麼寫啊
說詳細點,地質也分好多方向。你是什麼方向呢?
寫好地質論文需要的是扎實的野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