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察主體法是什麼
『壹』 什麼叫地質勘察
地質勘查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簡稱,對一定地區內的岩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版、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權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地質勘查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簡稱。廣義地說,一般可理解為地址工作的同義詞,是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內的岩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質勘查工作。例如,以尋找和評價礦產為主要目的的礦產地質勘查,以尋找和開發地下水為主要目的的水文地質勘查,以查明鐵路、橋梁、水庫、壩址等工程地區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工程地質勘查等。地質勘查還包括各種比例尺的區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地熱調查與地熱田勘探、地震地質調查和環境地質調查等。地質勘查必須以地質觀察研究為基礎,根據任務要求,本著以較短的時間和較少的工作量,獲得較多、較好地質成果的原則,選用必要的技術手段或方法,如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鑽探、坑探、采樣測試、地質遙感等等。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過程,也屬於地質勘查的范圍。狹義地說,在中國實際地質工作中,還把地質勘查工作劃分為5個階段,即區域地質調查、普查、詳查、勘探和開發勘探。
『貳』 常用的工程地質勘察方法有哪些它分幾個階段
工程地質勘察是為查明影響工程建築物的地質因素而進行的地質調查研究工作。內所需勘察的容地質因素包括地質結構或地質構造:地貌、水文地質條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學性質,自然(物理)地質現象和天然建築材料等。這些通常稱為工程地質條件。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後,需根據設計建築物的結構和運行特點,預測工程建築物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質作用)的方式、特點和規模,並作出正確的評價,為確定保證建築物穩定與正常使用的防護措施提供依據。 一般包括兩大部分:文字和圖表。文字部分有工程概況,勘察目的、任務,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依據的規范標准,工程地質、水文條件,岩土特徵及參數,場地地震效應等,最後對地基作出一個綜合的評價,提承載力等。圖表部分包括平面圖,剖面圖,鑽孔柱狀圖,土工試驗成果表,物理力學指標統計表,分層土工試驗報告表等。
『叄』 工程地質勘察的方法
大體的有地質抄方法、物探方法。詳細的襲有很多分類。 在各類建築的勘察工作方面,工程地質的研究內容主要是如何按照勘察階段完成應有的勘察任務,圓滿回答設計和施工方面提出的問題,滿足各種地質資料和計算參數的需要。研究各項勘察方法的配合關系,分清主次。工作量的安排標准:如勘探網點布置原則、 間距、 深度, 取樣數量, 試驗項目, 監測網點布置。 物探快捷而經濟, 如何充分發揮其在探查和測試方面的作用,應注意研究。如何應用新的技術方法提高勘察的可靠性也是要很好加以研究的內容。如工程地質模型和模擬試驗,計算機的應用,以及資料庫、專家系統的建立, 應用各種新的理論與方法 (如模糊數學、 分數維、 灰色理論) 等等, 以提高定量評價的水平。
在工程地質學中專門從事勘察研究的分支學科為「專門工程地質學」或「工程地質勘察學」。此外,結合不同類型工程建築的還有:「鐵路工程地質學」、「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學」 、 「礦山工程地質學」 等。
『肆』 地質勘探的的方法
地質勘探的方法主要有坑、槽探、鑽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一、坑、槽探
就是用人工內或機械方式容進行挖掘坑、槽、井、洞。以便直接觀察岩土層的天然狀態以及各地層的地質結構,並能取出接近實際的原狀結構土樣。
二、鑽探
是指用鑽機在地層中鑽孔,以鑒別和劃分地表下地層,並可以沿孔深取樣的一種勘探方法。鑽探是工程地質勘察中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勘探手段,它可以獲得深層的地質資料。
三、地球物理勘探
簡稱物探,它是通過研究和觀測各種地球物理場的變化來探測地層岩性、地質構造等地質條件的。常用的地
球物探方法有直流電勘探、交流電勘探、重力勘探、磁法勘探、地震勘探、聲波勘探、放射性勘探。
『伍』 簡述地質勘察方法有哪些類型
按機械碎岩方式分有回轉鑽探、沖擊鑽探、沖擊回轉鑽探等;按碎岩工具或磨料分有鋼粒回鑽探、答硬質合金鑽探、金剛石鑽探、復合片鑽探、牙輪鑽頭鑽探等;按獲取岩心的方式分有提鑽取心、繩索取心、反循環連續取心取樣等;按沖洗液類型分有清水鑽探、泥漿鑽探、空氣鑽探等;按沖洗液循環方式分有正循環鑽探、反循環鑽探、孔底局部反循環鑽探等。此外還有一些特殊的方法,如井底動力驅動鑽探、定向鑽探等,也可以是上述方法的組合。
地質岩心鑽探採用的主要鑽探方法有硬質合金鑽探、金剛石鑽探(含繩索取心鑽探)、復合片鑽探、沖擊回轉鑽探、定向鑽探、反循環取心取樣鑽探等。
『陸』 工程地質勘察方法與手段主要有哪些
工程地質勘察的方法是:搜集分析已有資料,進行場地踏勘、調查、測繪、回物探、鑽探、試驗答,並在室內綜合以上各種方法得出的地質判斷,形成報告及圖紙。
傳統的手段主要有:踏勘、調查、測繪、物探、鑽探、試驗。
除傳統手段外還有遙感影像解譯、地理信息系統、三維地質模型等信息化手段。
『柒』 地質勘探的方法
主要有坑、槽探、鑽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勘查技術人員主要包括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的專業和數量。
(一)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為單位在編或在冊的,事業單位的與其上級主管部門認定的本年度在編或在冊「單位職工花名冊」一致,企業單位的與其本年度「單位職工花名冊」一致。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須為全職聘用,且僅受聘於該技術人員所在資質申請單位。
(二)申請地質勘查資質時,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男性年齡不大於60周歲,女性年齡不大於55周歲。
(三)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具有省部級人事部門頒發或認可(省部級人事部門批準的廳局級人事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證書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證書或批准文件未填寫專業名稱、專業名稱不明確的,以勘查技術人員的主要勘查工作經歷及業績認定。
(五)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取得多個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證書的,在申請地質勘查資質時,只能使用其中一個專業。
(六)同一單位申請多項資質類別時,同一專業的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可以重復計算。
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的具體標准與條件見附件1。 勘查設備、儀器主要包括種類、數量和技術參數。
(一)規定配備的勘查設備、儀器,須出具購置發票或調撥單;允許租賃的勘查設備、儀器,應出具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
(二)替代規定配備的勘查設備、儀器,應出具相應的說明書等證明材料。
(三)同一單位申請多項資質類別時,同一勘查設備、儀器可以重復計算。
勘查設備、儀器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的具體標准與條件見附件2。 質量管理體系主要包括管理機構、管理制度、質量體系認證和勘查質量等。
質量管理體系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的具體標准與條件見附件3。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主要包括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不同地質勘查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的具體標准與條件見附件4。 只申請海洋石油天然氣礦產勘查資質的,對規定的陸地石油天然氣礦產勘查的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和勘查設備、儀器不作要求。
只申請陸地石油天然氣礦產勘查資質的,對規定的海洋石油天然氣礦產勘查的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和勘查設備、儀器不作要求。 只申請地質鑽探資質的,對規定的高、中級坑探技術人員和坑探設備、儀器不作要求。
只申請地質坑探資質的,對規定的高、中級鑽探技術人員和鑽探設備、儀器不作要求。 1.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條件要求
2.勘查設備、儀器條件要求
3.質量管理體系條件要求
4.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條件要求
『捌』 什麼叫地質勘察
地質勘查就是對土層的鑽孔查探。
一般可理解為地質工作的同義詞,是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內的岩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
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質勘查工作。例如,以尋找和評價礦產為主要目的的礦產地質勘查,以尋找和開發地下水為主要目的的水文地質勘查,以查明鐵路、橋梁、水庫、壩址等工程地區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工程地質勘查等。
地質勘查還包括各種比例尺的區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地熱調查與地熱田勘探、地震地質調查和環境地質調查等。
地質勘查必須以地質觀察研究為基礎,根據任務要求,本著以較短的時間和較少的工作量,獲得較多、較好地質成果的原則,選用必要的技術手段或方法,如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鑽探、坑探、采樣測試、地質遙感等等。
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過程,也屬於地質勘查的范圍。狹義地說,在我國實際地質工作中,還把地質勘查工作劃分為5個階段,即區域地質調查、普查、詳查、勘探和開發勘探。
測繪是以計算機技術、光電技術、網路通訊技術、空間科學、信息科學為基礎,以全球定位系統(GPS)、遙感(RS)、地理信息系統(GIS)為技術核心,將地面已有的特徵點和界線通過測量手段獲得反映地面現狀的圖形和位子信息,供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和行政管理之用。
『玖』 工程地質勘察方法有哪些
工程地質勘察方法:測繪、勘探、岩土測試、長期觀測
測繪:將建築影內響范圍內的地質現象反映容在地形圖上。是一種在地面進行的勘察方法。
勘探:是一種查明地下地質情況的勘察方法。可分為:(1)物探(地球物理勘探):根據導電率、磁性、密度以及彈性波在地下不同地層、介質(水、空洞、岩等)中傳播速度的不同來劃分岩性、地下水位、溶洞分布等等。指導鑽探。(2)鑽探:與坑(槽)探配合使用3)觸探:即是一種勘探手段,又是一種原位測試方法。
原位測試:載荷試驗、靜力觸探試驗、標准貫入試驗、十字板剪切試驗、旁壓試驗、現場直接剪切試驗。
長期觀測。
『拾』 地質勘測主要做些什麼
地質勘測即是通過各種手段、方法對地質進行勘查、探測,確定合適的持力層,根據持力層的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類型,計算基礎參數的調查研究活動。
其中物理勘探簡稱「物探」,是以各種岩石和礦石的密度、磁性、電性、彈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質的差異為研究基礎,用不同的物理方法和物探儀器,探測天然的或人工的地球物理場的變化,通過分析、研究獲得的物探資料,推斷、解釋地質構造和礦產分布情況。
主要的物探方法有重力勘探、磁法勘探、電法勘探、地震勘探、放射性勘探等。依據工作空間的不同,又可分為地面物探、航空物探、海洋物探、井中物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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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技術人員主要包括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的專業和數量。
(一)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為單位在編或在冊的,事業單位的與其上級主管部門認定的本年度在編或在冊「單位職工花名冊」一致,企業單位的與其本年度「單位職工花名冊」一致。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須為全職聘用,且僅受聘於該技術人員所在資質申請單位。
(二)申請地質勘查資質時,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男性年齡不大於60周歲,女性年齡不大於55周歲。
(三)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具有省部級人事部門頒發或認可(省部級人事部門批準的廳局級人事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證書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證書或批准文件未填寫專業名稱、專業名稱不明確的,以勘查技術人員的主要勘查工作經歷及業績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