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單位的最終成果是什麼
Ⅰ 地質勘查報告的內容有哪些
第一章緒言
一、工作目的和任務
二、位置交通及自然經濟地理概況
三、以往地質工作評述
一以往基礎地質工作
二以往礦產勘查開發工作
三以往其它地質工作
四、本次工作情況及取得的主要成果
一礦產地質填圖
二物探工作
三化探工作
四遙感調查工作
五礦產檢查工作
六綜合研究工作
七本次工作取得的成果
第二章成礦地質條件
一、區域地質背景
二、地層條件
三、岩漿岩條件(火山岩和侵入岩)
四、構造條件
五、變質作用條件
第三章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及遙感特徵
一、地球物理特徵
一物性特徵
二地球物理場特徵
三地球物理異常特徵
二、地球化學特徵
一地球化學場特徵
二地球化學異常特徵
三、遙感異常特徵
第四章區域礦產
一、概況
二、金屬礦產礦床(點)地質特徵
三、非金屬礦產礦床(點)地質特徵
四、能源礦產礦床(點)地質特徵
第五章礦產檢查
一、礦產檢查工作分述
二、新發現礦產地各論
第六章成礦規律與礦產預測
一、成礦規律
一礦床(點)空間展布特徵
二成礦時間演化規律
三成礦區(帶)的劃分
二、主要礦種的找礦模型
一控礦地質因素分析
二找礦標志分析
三找礦模型建立
三、礦產預測
一遠景區的圈定
二遠景區分類及特徵
三找礦靶區的優選及特徵
四礦產資源遠景評價
第七章工作方法及質量評述
一、地質填圖工作
二、物探工作
三、化探工作
四、遙感工作
五、礦產檢查工作
六、探礦工程
七、其它工作
第八章結論
一、主要成果
二、存在問題
三、今後工作建議
Ⅱ 地質勘查工作
一、地質勘查隊伍規模及資質
(一)地質勘查隊伍概況
截至2005 年底,自治區境內從事地質勘查工作的人數約2.6萬人,主要分屬於石油系統、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有色地質勘查局、煤田地質局、建材總隊、核工業二一六大隊、武警黃金八支隊等部門,共70個地勘單位。其中,從事石油地質勘查工作的單位6個,從事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工作的單位64個(附表12)。「十五」末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隊伍構成見附表13及圖4-1。
圖4-1「十五」末非油氣地質勘查隊伍構成
截至2005年底,有區外18個省(區、市)的37個地勘單位、約750餘人在自治區從事地質勘查工作。自2001 年以來區外省(區、市)地勘單位在自治區區從事地質勘查工作的隊伍規模呈逐年擴大的趨勢(2001年21 個地勘單位約370 人,2002 年22 個地勘單位約480人,2003 年22 個地勘單位約500 人,2004 年25 個地勘單位約600人)。
(二)地質勘查資質管理
根據國土資源部《地質勘查資質注冊登記辦法》(國土資發〔2003〕 218 號)和《地質勘查資質專業分類和注冊登記條件》(國土資廳發 〔2005〕 41 號)的規定,截至2005 年底,全區批准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資質單位64 家。其中,甲級資質單位27 家,乙級資質單位11家,丙級資質單位26家。
按經濟類型劃分,有國有地勘單位43 家,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他13家,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礦產勘查企業8 家。按資質專業類別劃分,有區域地質調查12 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12個,固體礦產勘查54個,液體礦產勘查5 個,氣體礦產勘查2個,地球物理勘查12個,地球化學勘查7個,遙感地質勘查2個,勘查工程施工18 個,岩礦鑒定與岩礦測試14 個,選冶加工試驗3個。
二、國土資源調查經費和地質勘查資金投入
「十五」期間,全區投入國土資源調查和地質勘查的資金達355.62億元,從2001年42.94億元,增加到2005年106.68億元,增長了148.4%,年均增長20%。其中,石油天然氣地質勘查資金340.76億元,從2001 年41.5 億元,增加到2005 年102.39 億元,增長了 146.7%,年均增長 19.8%;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資金14.86億元,從2001年的1.44億元,增長到2005年的4.29億元,增長了197.7%,年均增長24.4%。見表4-1。
國土資源調查和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的投資中,中央財政撥款6.33億元(含經財政部批準的自治區地質勘查中央專項資金2 億元,國土資源調查費用1.91 億元),自治區財政撥款3.13 億元(含自治區1∶5 萬區域礦產地質調查專項資金1.5 億元);社會資金投入4.38億元;其他資金1.03億元。各類資金構成見圖4-2。
表4-1「十五」期間國土資源調查經費和地質勘查資金投入一覽表 單位:萬元
(一)國土資源調查經費
「十五」期間,國家共計向新疆投入國土資源調查經費3.61億元(含區外省區地質勘查單位承擔在新疆開展工作的費用),其中自治區境內地質勘查單位承擔國土資源調查項目的費用1.91 億元。「十五」期間,國家投入新疆的國土資源調查費用呈逐年減少的態勢。見表4-2。
圖4-2「十五」期間國土資源調查和非油氣地質勘查投入資金構成圖
表4-2「十五」期間國家投入自治區的國土資源調查經費表 單位:萬元
自治區境內地質勘查單位承擔國土資源調查項目經費按專業分,見表4-3。
(二)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資金投入
「十五」期間,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投入12.96億元。其中,固體礦產勘查投入9.07億元,占勘查總投入的70%;水氣礦產勘查4416萬元,占勘查總投入的3.4%;基礎地質工作2.11億元,占勘查總投入的16.3%;地質科學研究5867萬元,占勘查總投入的4.5%;其他投入7467萬元,占勘查總投入的5.8%(見表4-4)。2005年與2001年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資金投入對比見圖4-3。
「十五」期間,自治區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項目的部署,以天山和阿爾泰重要成礦區帶為重點,投入勘查的礦產有30 多種,以金屬礦產為主。主要有煤、鈾、鐵、銅、鎳、鉛鋅、金、鉀鹽、膨潤土、紅柱石、石灰岩、花崗石礦等。非油氣地質勘查資金投入見表4-4。
表4-3「十五」期間區內地質勘查單位承擔國土資源調查項目經費按專業分一覽表 單位:萬元
圖4-3 2005年與2001年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資金投入對比圖
表4-4「十五」期間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資金投入一覽表 單位:萬元
「十五」期間,在固體礦產勘查投入中:鈾礦0.77 億元,煤礦勘查2.71億元,鐵礦勘查0.78 億元,銅礦勘查1.68 億元,鉛鋅礦勘查0.63 億元,金礦勘查1.5 億元,鉀鹽礦勘查0.21 億元,其他礦產勘查0.25億元見(見附表14)。「十五」期間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資金投入構成,見圖4-4。
圖4-4「十五」期間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資金投入構成
三、完成主要工作量
「十五」期間,全區國土資源調查和地質勘查完成的主要工作量見表4-5。
表4-5 十五」期間國土資源調查和地質勘查完成主要工作量一覽表
四、取得主要成果
(一)提交可供開發的大型礦產地10處
① 庫車—拜城煤田俄霍布拉克井田;② 呼圖壁縣煤礦寬溝井田;③ 昌吉市硫磺溝區四井田;④ 富蘊縣蒙庫鐵礦;⑤ 富蘊縣可可塔勒鉛鋅礦;⑥ 鄯善縣彩霞山鉛鋅礦;⑦ 若羌縣羅布泊鉀鹽礦;⑧ 和布克賽爾縣日月雷膨潤土礦;⑨ 巴里坤縣拉伊格來克膨潤土礦;⑩ 烏魯木齊市葛家溝頁岩礦。
(二)提交可供開發的中型礦產地12處
①和田縣布雅煤礦區南部井田;②阜康市大黃山煤礦井田;③塔城地區鐵廠溝煤礦區莫湖台東井田;④ 哈密市尾亞釩鈦磁鐵礦;⑤哈密市平台山磷釩礦區南向斜釩礦;⑥富蘊縣喀拉通克銅鎳礦區二號礦;⑦富蘊縣索爾庫都克銅礦;⑧ 托克遜縣忠寶鎢礦;⑨ 昌吉市薩日達拉—冰峰金礦;⑩ 烏魯木齊縣望峰金礦;⑪庫爾勒市蘇克塔格能厄肯Ⅱ號紅柱石礦;⑫伊寧縣腦蓋土高嶺土礦。
(三)提交可供開發的小型礦產地17處
① 青河縣老山口鐵(銅)礦;② 鄯善縣紅雲灘鐵礦;③ 鄯善縣百靈山鐵礦;④ 哈密市突出山鐵礦;⑤ 伊吾縣寶山鐵礦;⑥新源縣和統哈拉蓋鐵礦;⑦ 新源縣利源鐵礦;⑧ 溫泉縣喇嘛蘇銅礦;⑨ 哈密市鏡兒泉葫蘆銅鎳礦;⑩ 鄯善縣紅石金礦;⑪托克遜縣天彩金礦;⑫哈密市紅灘海金礦;⑬哈密市大南湖天木南金礦;⑭哈密市大南湖天木東金礦;⑮和碩縣阿拉塔格礦區大理石;⑯沙灣縣霍爾果斯達里亞河石灰岩礦;⑰布爾津縣切巴爾拉尕什白雲母礦。
(四)提交可供詳查、勘探的大中型礦產地8處
① 哈密市白山鉬礦;② 和布克賽爾縣圖拉東井田;③ 阜康市五工溝—東黃草溝井田;④ 和靜縣備戰鐵礦;⑤ 阿克陶縣切列克其鐵礦;⑥ 烏恰縣薩熱克銅礦;⑦ 阿克陶縣塔卡鉛鋅礦;⑧ 若羌縣維寶鉛鋅礦。
(五)新發現有找礦遠景的礦產地35處
① 塔什庫爾干縣贊坎鐵礦;② 和靜縣松樹溝斑岩型銅礦;③和靜縣玉希莫勒蓋達坂銅礦;④ 青河縣哈臘蘇斑岩型銅礦;⑤ 托里縣包古圖斑岩型銅礦;⑥ 哈密市雙龍銅礦;⑦ 和碩縣包爾圖銅礦;⑧ 溫泉縣北達巴特銅礦;⑨ 鄯善縣黑尖山銅礦;⑩ 哈密市圖拉根銅鎳礦;⑪哈密市白山泉銅鎳礦;⑫ 哈密市圖拉爾根銅(鎳)礦;⑬哈密市黃草溝銅(銀)礦;⑭若羌縣喀臘達坂鉛鋅礦;⑮ 且末縣卡特里西銅鋅礦;⑯ 富蘊縣薩吾斯鉛鋅礦;⑰烏恰縣烏拉根南帶鉛鋅礦;⑱ 若羌縣坡北鎳礦;⑲ 精河縣萊歷斯高爾鉬礦;⑳ 若羌縣喀臘大灣多金屬礦鄯善縣梧桐溝—黑山鎢礦;民豐縣黃羊嶺銻礦;哈密市大南湖鄉紅山金礦民豐縣帕西木———苦阿金礦;哈密市紅嶺金礦;托里縣哈西金礦區;奇台縣雙泉金礦區;哈密市黃龍山金礦;托克遜縣天禧金礦;善鄯縣東來銀礦;若羌縣阿北銀鉛礦;鄯善縣尖山菱鎂礦;庫爾勒市芒拉克艾肯紅柱石礦;哈密市白尖山硅灰石礦;吐魯番市塔什索干塔格頁岩礦。
(六)提交可供開發利用的水源地4處
①羅布泊鉀肥基地紅柳井———拉烏子水源地②羅布泊地區米蘭沖積扇水源地③哈密市大南湖—紅旗村車站水源地④庫車縣塔里木鄉及草湖鄉水源地。
五、探明礦產資源儲量
「十五期間」,全區33 種主要礦產探明的資源儲量中,有30種礦產的資源儲量增加。其中,石油、天然氣增幅超過30%,銀、銫、紅柱石、石鹽礦、鉀鹽、石棉、蛭石、水泥用石灰岩、飾面用花崗石、飾面用大理岩10 種礦產探明的資源儲量增幅在50%以上。主要礦產探明的資源儲量見表4-6及附表15。
六、地質勘查實施「走出去、引進來」戰略情況
「十五」期間,為實施中央「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戰略,區內各地勘部門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內引外聯」積極支持國內有經濟實力的知名企業(公司)和國外礦業公司來新疆開展礦產地質勘查。
表4-6「十五期間」主要礦產探明的資源儲量
(一)國內有經濟實力的知名企業(公司)投資開展礦產勘查概況
(1)上海鑫風能有限公司:2001年,投資1800 萬元,對哈密市土屋銅礦首采區進行了詳細勘探,探明銅金屬資源量62 萬噸。2004年,上海外經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通過轉讓方式從上海鑫風能實業有限公司取得土屋銅礦的探礦權采礦權,於2005 年利用土屋銅礦詳細勘探結果,對該礦進行資源開發。
(2)山東魯能煤電化開發有限公司:為實施阜康煤電化基地項目,2005年投入資金610 萬元,對奇台縣大井—將軍廟煤礦進行地質勘查,探求以滿足2500萬噸原煤的生產能力的資源儲量。
(3)江蘇徐州礦業集團:2002 年投資290 萬元對俄霍布拉克煤田進行補充勘探,獲煤炭資源儲量10億噸。
(4)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5年投資2000萬元,對奇台縣將軍廟煤礦進行普查,對吉木薩爾縣蘆草溝煤礦、奇台縣紅沙泉煤礦進行精查,其目標預獲普查煤炭資源儲量150億噸,精查煤炭資源儲量30億噸。為5×60 萬千瓦煤電項目和煤變油項目提供煤炭資源保障。
(5)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煤炭公司):與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聯合設立「新疆國投寶地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05~2006年投資3000萬元,對尼勒克縣吉倫台—塘壩一帶煤礦進行詳查,為建設煤化工項目提供煤炭資源儲備。
(二)國外礦業公司投資開展礦產勘查概況
(1)自治區先後與英國力拓礦業勘探有限公司(RioTinto Mining&Exploration Limited)、加拿大「特拉維斯特」礦業公司(TerawestMineralsInc)等多家外國公司簽訂了在新疆天山、阿爾泰等地區開展金礦、銅鎳礦等礦種及煉焦用煤的合作勘查協議或合同。
(2)國家「305」項目辦公室與澳大利亞誠信礦業公司(MineralSecuritiesLtd,簡稱MSL)簽署了聯合勘查開發金山-京希金礦成礦帶的意向。同年6 月成立新疆金川礦業有限公司。至2005年末,澳方陸續投入資金650 萬美元,完成鑽孔173 個,實施鑽探3萬米,通過工作預測金資源量47 噸。與澳大利亞阿佩斯礦業有限公司(ApexGreenstoneMountain PtyLimited,Level2,668 MurrayRoad,WestPerth,Western Australia,6872)合作成立了新疆拓奧礦業有限公司、與澳大利亞新月黃金有限公司(CrescentGold Limited,Level5,89 StGeorgesTerracePerth WA6000,Australia)合作成立了新疆天澳礦業有限公司,投入資金近百萬美元,分別在新疆的哈密地區、阿勒泰地區進行銅礦風險勘探。
(3)2003~2004 年,新疆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利用商務部援外資金500萬元到摩洛哥王國開展1∶10萬地球化學填圖工作。
(4)「十五」期間,自治區鼓勵區內地勘單位積極走向周邊國家地勘市場,2004年,撥款420 萬元支持有色地質勘查局到吉爾吉斯斯坦開展鐵礦普查工作。
七、地質勘查項目首次向全國招標
2005年,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篩選出12 個礦產資源補償費地質勘查項目,首次向全國范圍內進行公開招標。區內外33 個地質勘查單位[其中,區內地質勘查單位26個,區外省(區、市)地質勘查單位7個]共計投出68份標書,按照《自治區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評出中標單位12 個[其中,區內地質勘查單位10 個,區外省(區、市)地質勘查單位2 個],投標總費用較標底費用減少1.5%。此次自治區礦產資源補償費地質勘查項目招標收到了良好效果,並為今後推行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招投標管理積累了經驗。
Ⅲ 我國地質勘查現狀與成就
一、地質找礦成效顯著
新中國成立初期,經濟建設需要優先發展重工業,地質工作的首要任務是找礦,為礦業迅速崛起服務。廣大地質工作者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歷史性貢獻。大慶油田的發現,使我國甩掉了貧油的帽子。白雲鄂博稀土—鐵礦、攀枝花釩鈦磁鐵礦、德興銅礦等一批大型—超大型礦床的勘查,為我國原材料工業體系的建設奠定了基礎。地質礦產工作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發揮了先行和重要的基礎支撐作用,為建立我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提供了資源保障。近年來,尤其是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以來,實行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體運行,探索構建地質找礦新機制。國務院批准實施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取得重大進展。在西南「三江」、雅魯藏布江等重點成礦區帶形成了一批大型、超大型礦產資源後備勘查基地。海域和陸地新區油氣及新能源調查取得新發現,對全國礦產勘查發揮了重要的引導作用。截至2009年底,我國現已發現171種礦產資源,查明資源儲量的有159種,已探明的礦產資源總量約佔世界的12%,居世界第三位。
國土資源大調查以來,發現和評價了一批大型、超大型後備勘查基地,對全國礦產勘查發揮了重要的引導作用。通過國土資源大調查的實施,新發現礦產地800餘處,其中大型以上60處。新增一批重要礦產資源量(333+3341):鐵礦石20億噸、銅4054萬噸、鉛鋅9518萬噸、錫300萬噸、鎢69萬噸、金1278噸、鉀鹽7124萬噸。
大調查充分發揮在地質找礦中的先導作用,一批重大發現引導社會資金及時跟進。在華北陸塊成礦區形成了100億噸的鐵礦資源遠景區,在岡底斯成礦帶形成了2000萬噸以上的銅礦資源遠景區。勘查了西藏驅龍銅礦、雲南普朗銅礦、遼寧大台溝鐵礦、安徽泥河鐵礦、四川砂西銀鉛鋅礦、新疆羅布泊鉀鹽、遼寧青城子金礦、青海大場金礦等一批具有示範意義的大型超大型礦床,評價了新疆白乾湖鎢錫礦、西藏金達鉛鋅銀礦、湖南騎田嶺錫礦、豫西南鉛鋅銀礦、閩中鉛鋅礦等一批重要資源富集區。
目前,新疆羅布泊鉀鹽已開發形成生產基地,滇西北銅礦和西藏驅龍銅礦也在規劃開發中。新疆伊犁、吐魯番、內蒙古二連等盆地可地浸砂岩型鈾礦有望形成新的能源資源基地。
通過以大調查為先導的礦產勘查工作,深化了對16個重點成礦區帶地質背景、成礦規律認識,確定了新疆祁漫塔格、西天山、西南天山烏拉根、內蒙古二連—東烏旗等10處資源遠景良好的重點找礦工作區,和西藏班公湖—怒江(銅鉛鋅多金屬)、揚子周緣(揚子型鉛鋅礦)、華北陸塊(鞍山式鐵礦)三個新的重點成礦區帶,提出了東北松遼盆地外圍、西北銀額盆地、西南中上揚子盆地和青藏高原羌塘盆地等四大油氣資源新區。
二、基礎地質工作程度明顯提高
基礎地質調查與研究程度明顯提高,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礎數據,實現了中比例尺陸域區域地質調查全覆蓋,獲取了海量的區域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數據。地質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為提升對地球的認知和探測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為資源勘查、重大工程建設提供了重要基礎資料。1:25萬區域地質調查(含實測和修測)完成470萬平方千米,為陸域面積的49%,中比例尺區域地質調查實現陸域全覆蓋。1:5萬區域地質調查完成24.2萬平方千米,累計完成204萬平方千米,為陸域面積的21%。
1:100萬區域航磁調查和區域重力調查基本實現我國陸域覆蓋。1:20萬區域重力調查完成106萬平方千米,累計完成400萬平方千米,為可測面積的45%。1:20萬航磁調查完成80萬平方千米,累計完成540萬平方千米,為可測面積的58%。1:50萬區域化探完成33萬平方千米,累計完成135萬平方千米,為可測面積的16%。1:20萬區域化探完成99萬平方千米,累計完成559萬平方千米,為可測面積的74%。1:25萬多目標區域化探完成160萬平方千米,為可測面積的36%。
三、海洋地質調查取得重大突破
成功實施我國天然氣水合物鑽探井,獲取天然氣水合物實物樣品,初步預測我國南海北部陸坡天然氣水合物遠景資源量為185億噸油當量。開展海洋油氣新區調查,在南海北部發現厚度超萬米的新生代沉積地層,東海陸架盆地南部存在侏羅系一白堊系含油氣系統,具有良好油氣勘探前景。1:100萬永暑礁幅、南通幅海洋區域地質調查示範圖幅的完成,為全面開展我國管轄海域區域地質調查奠定基礎。
四、地下水資源勘查評價取得重要進展
完成新一輪全國地下水資源評價和北方主要盆地平原區地下水及其環境問題調查評價,查明全國地下淡水天然補給資源約為每年8840億立方米,地下淡水可開采資源為每年3530億立方米。西部嚴重缺水和地方病地區地下水勘察,解決了1150多萬人飲水難題。鄂爾多斯盆地地下水資源勘查,為國家能源化工基地評價了43處大型、特大型遠景水源地。初步查明西南岩溶石漠化現狀,建立了80多處地下水開發和石漠化綜合治理示範工程。開展長江、黃河、淮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環境地質調查,為區域經濟規劃、環境保護和建設提供了基礎資料。
五、重點地區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初步建立
地質災害調查、監測與預警工作成效顯著,為預防和減輕地質災害提供了重要基礎。相繼開展了國家級和省級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初步建立了重點地區地質災害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的監測預警體系。
完成了1640個山區丘陵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初步摸清了10多萬處地質災害隱患的分布,圈定了防治地質災害的重點區域。在西南山區、西北黃土高原和湘鄂桂等地質災害高發區,開展62個縣16平方千米的1:5萬地質災害調查。建立了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區,推進群測群防預警體系的建立和全國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的開展,2003~2008年共成功預報地質災害3500起。在長江三角洲地區、華北平原、汾渭地區開展了地面沉降和地裂縫調查,初步建立了專業監測網路。完成全國重要礦山環境調查評估11萬個,初步摸清了礦山環境現狀,為礦山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提供了依據。
六、地質工作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展
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首次系統地獲得了31個省(區、市)160萬平方千米土地54種元素指標的高精度數據。全面調查了我國土地質量狀況,取得了農田、河流、城市、湖泊濕地、淺海等生態系統的區域生態地球化學評價成果。開展全國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質量評估,對土地進行地球化學等級劃分,在科學合理施肥、名優特農產品開發、地方病防治、環境保護、礦產資源潛力評價、第四紀基礎地質研究等方面獲得廣泛應用。
城市地質調查系統查明了上海、北京、天津、南京、杭州等重大城市的地下三維地質結構,獲得了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地面沉降、地下水開采等數據,對地下空間開發地質環境適宜性進行了評價,建立了城市三維可視化的地學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為城市規劃、地下空間利用、工程建設、災害防治等提供了重要支撐。
七、原創性地質科技成果豐碩
地質調查的科技水平不斷提高。共有2個項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6個項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28個項目獲國土資源科學技術一等獎。青藏高原深部地殼結構與構造演化、高原隆升與古氣候變遷等科學問題的研究取得重要進展。中國大陸岩石圈三維結構研究,首次全面系統地劃分了中國岩石圈構造單元,揭示了岩石圈三維結構及演化規律。長興、宜昌等8個「金釘子」剖面獲得世界地層委員會和國際地科聯的批准。以熱河、關嶺生物群為代表的古生物研究進入世界前沿,在Nature和Science發表論文6篇。編制出版了數十種全球、洲際、全國及區域性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礦產、水文地質等系列圖件。區域成礦理論研究、找礦模型研究和成礦體系、深部地質與結構探測、鹽湖地質與鹽湖資源、岩溶與環境地質等領域的研究取得顯著進展。
自主研發了多台套地質調查急需的勘查儀器裝備,成功構建了深部找礦勘查綜合技術體系。集成了一套實用的航空重力勘查系統,自主研製具世界先進水平的航空氦光泵磁力儀,引進集成了實用化高精度機載POS系統,研製了手提式高靈敏度井中X射線熒光儀,攜帶型近紅外光譜儀、輕便普查型幅相儀系統和井中高精度質子磁力儀樣機,全液壓動力頭岩心鑽機,實現了空中—地面—地下立體勘查技術體系。特殊景觀區化探系列方法技術在地質調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淺覆蓋區機動淺鑽—化探方法技術體系成功實現了1:5萬填圖和異常查證工作。突破了航天高光譜—航空高光譜—地面攜帶型近紅外光譜儀—高光譜填圖技術等立體光譜探測重點環節的關鍵技術。遙感異常提取技術體系和干涉雷達地面沉降監測技術體系,成功在全國礦產潛力評價和地面沉降監測中得到應用。地球化學塊體理論、76種元素地球化學填圖技術和深穿透地球化學勘查技術的研究進展,使我國區域化探研究繼續保持世界領先地位。自主研發的鑽具和護孔材料成功地承擔了大陸科學鑽探任務。難選冶銅、金、鐵等礦產資源利用和尾礦二次利用方面取得了顯著效果。
八、地質調查「走出去」初見成效
積極參加國際地科聯、國際原子能機構、國際海底管理局、CCOP等國際或地區性地學組織活動,與美國、加拿大、荷蘭、俄羅斯、印度等26個國家的地調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牽頭組織亞洲地質圖、亞洲水文地質圖、亞洲中部及鄰區等國際合作編圖,開展跨境成礦帶成礦作用與成礦規律對比研究,提出可供境外勘查開發的成礦遠景區建議。建立完善了全球礦產資源資料庫,收集了全球31個國家較完整的地質礦產信息、全球46萬余條礦產地數據、20萬個礦山信息、2000多家礦業公司信息;7000餘條主要礦產的儲量、產量和消費量數據以及境外投資環境和礦業法規等信息;已發布全球12個重要資源國家國別報告,並為國家政府部門、研究機構、省(區、市)地勘局和礦業公司等160餘家單位和部門提供了境外地質礦產部分圖文數據服務。
九、公益性地質資料社會化服務邁出重要步伐
數字化圖文地質資料全文上網累計8000餘種,網上提供數據產品25種,資料數據目錄11萬種。網站訪問量從2006年的2.8萬人次上升到2008年的11.3萬人次,增長近4倍。數據產品訪問量由2006年的4萬人次上升到2008年的30萬人次,增長7.6倍。
2008年接待到館閱者以及電子郵件接待閱者12萬人次,是2001年的18倍。借閱資料份次是2001年的12倍。中央提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決策後,為重點工程施工設計單位提供報告復印13萬頁,電子圖件復制1500幅,數據量24.8GB。
Ⅳ 建築地質勘察報告
摘要:岩土工程勘察報告是建築地基基礎設計和施工的重要依據。在保證外業和實驗資料准確可靠的基礎上,文字報告和有關圖表應按合理的程序編制。要重視現場編錄、原位測試和實驗資料檢查校核,使之相互吻合,相互印證。地基岩土分層是一個重要環節,要根據岩土地質時代、土的成因類型、岩土性質、狀態、岩石風化程度和物理力學特徵合理劃分。岩土的工程力學性質是根據原位測試和實驗資料的數理統計值綜合判定。報告要充分搜集利用相關的工程地質資料,做到內容齊全,論據充足,重點突出,正確評價建築場地條件、地基岩土條件和特殊問題,為工程設計和施工提供合理適用的建議。
關鍵詞:岩土工程勘察 報告 圖表 編製程序 岩土分層
岩土工程勘察報告是工程地質勘察的最終成果,是建築地基基礎設計和施工的重要依據。報告是否正確反映工程地質條件和岩土工程特點,關繫到工程設計和建築施工能否安全可靠、措施得當、經濟合理。當然,不同的工程項目,不同的勘察階段,報告反映的內容和側重有所不同;有關規范、規程對報告的編寫也有相應的要求。下面著重談一談有關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岩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且側重於詳細勘察階段。
1 報告的編製程序
一項勘察任務在完成現場放點、測量、鑽探、取樣、原位測試、現場地質編錄和實驗室測試等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即轉入資料整理工作,並著手編寫勘察報告。岩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應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前後照應,順當進行。不然的話,常會出現現場編錄與實驗資料的矛盾、圖表間的矛盾、文圖間的矛盾,改動起來費時費力,影響效率,影響質量。
通常的編製程序是:
(1)外業和實驗資料的匯集、檢查和統計。此項工作應於外業結束後即進行。首先應檢查各項資料是否齊全,特別是實驗資料是否出全,同時可編制測量成果表、勘察工作量統計表和勘探點(鑽孔)平面位置圖。
(2)對照原位測試和土工試驗資料,校正現場地質編錄。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但往往被忽視,從而出現野外定名與實驗資料相矛盾,鑒定砂土的狀態與原位測試和實驗資料相矛盾。例如:野外定名為粘土的,實驗出來的塑性指數卻<17;野外定名為細砂的,實驗資料為中砂,其0.25~0.5mm顆粒含量百分比達50%以上;野外定為可塑狀態粘性土的,實驗出來的液性指數卻<0;野外定為稍密狀態的砂性土,標准貫入擊數卻<10擊;野外定為淤泥或淤泥質土的,實驗出的孔隙比卻<1;野外定為硬塑粘性土的,標貫擊數卻<18擊……產生諸如此類的矛盾,或由於野外分層深度和定名不準確,或試驗資料不準確,應找出原因,並修改校正,使野外對岩土的定名及狀態鑒定與實驗資料和原位測試數據相吻合。
(3)編繪鑽孔工程地質綜合柱狀圖。
(4)劃分岩土地質層,編制分層統計表,進行數理統計。地基岩土的分層恰當與否,直接關繫到評價的正確性和准確性。因此,此項工作必須按地質年代、成因類型、岩性、狀態、風化程度、物理力學特徵來綜合考慮,正確地劃分每一個單元的岩土層。然後編制分層統計表,包括各岩土層的分布狀態和埋藏條件統計表,以及原位測試和實驗測試的物理力學統計表等。最後,進行分層試驗資料的數理統計,查算分層承載力。
(5)編繪工程地質剖面圖和其它專門圖件。
(6)編寫文字報告。按以上順序進行工作可減少重復,提高效率;避免差錯,保證質量。在較大的勘察場地或地質地貌條件比較復雜的場地,應分區進行勘察評價。
2 報告論述的主要內容
報告應敘述工程項目、地點、類型、規模、荷載、擬採用的基礎形式;工程勘察的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勘察任務和技術要求;勘察場地的位置、形狀、大小;鑽孔的布置者和布置原則,孔位和孔口標高的測量方法以及引測點;施工機具、儀器設備和鑽探,取樣及原位測試方法;勘察的起止時間;完成的工作量和質量評述;勘察工作所依據的主要規范、規程;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報告應附勘探點(鑽孔)平面位置圖、勘探點測量成果表和勘察工作量表。倘若勘察工作量少,可只附圖而省去表。一個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報告,由下面幾部分組成。
2.1 地質地貌概況
地質地貌決定了一個建築工地的場地條件和地基岩土條件,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論述:(1)地質結構。主要闡述的內容是:地層(岩石)、岩性、厚度;構造形跡,勘察場地所在的構造部位;岩層中節理、裂隙發育情況和風化、破碎程度。由於勘察場地大多地處平原,應劃分第四系的成因類型,論述其分布埋藏條件、土層性質和厚度變化。(2)地貌。包括勘察場地的地貌部位、主要形態、次一級地貌單元劃分。如果場地小且地貌簡單,應著重論述地形的平整程度、相對高差。(3)不良地質現象。包括勘察場地及其周圍有無滑坡、崩塌、塌陷、潛蝕、沖溝、地裂縫等不良地質現象。如在碳酸鹽岩類分布區,則要敘述岩溶的發育及其分布、埋藏情況。如果勘察場地較大,地
Ⅳ 地質項目的概念及其分類
一、地質項目概念
地質項目是指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在一定的地區范圍內(成礦區帶),以礦產地和工作地區客觀地質體為研究對象,根據有關規程、規范、規定或合同,獨立編寫地質設計,採用各種勘探手段進行野外地質作業,完成既定的地質勘查任務,並提交地質調查或勘查報告的地質勘查項目。
構成一個地質項目,必須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
(1)以客觀地質體為對象,有明確的地質任務。地質勘查活動是以地質找礦或研究為目的,其活動過程是利用一定的勞動手段作用於客觀地質體,查明地下地質情況,探明礦產儲量,為國家或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所需的地質資料。
(2)獨立編寫地質設計。就地質勘查活動而言,完成一個地質項目的周期較長,採用的工作手段較多,為保證項目最終達到預期目的,工作之前首先必須編制地質設計。地質設計有總體設計,也有分階段設計。地質設計是地質勘查工作活動的行動綱領,也是使地質勘查投資取得最佳效果的保證。
(3)進行野外施工。野外施工是地質勘查活動,也是地質勘查投資目的的實現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動用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動用一定數量的工程,使用一定的技術方法,了解地下地質情況。
(4)提交地質報告。地質報告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總結性文件,也是地質勘查投資的最終成果,地質勘查活動中所查明的各種地質情況,最終反映在地質報告中。因此,無論投資主體是國家還是企業,每一個地質項目的結束,都應向業主提交相應的地質報告。
二、地質項目分類
(1)地質項目按其投資主體劃分及資金來源劃分為財政預算資金項目、社會資金項目、自籌資金項目。
① 財政預算資金項目包括中央預算資金項目、地方預算資金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及其他專項資金項目。
中央預算資金項目是指由中央預算內地質勘探費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地方預算資金項目是指由地方財政預算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是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使用收繳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是指由國土資源大調查專項資金安排的勘查項目;
其他專項資金項目,是指由中央或省級其他資金安排的專項資金項目,如整裝勘查項目、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② 社會資金項目是指國家預算項目外,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出資,成果由出資人享有的勘查項目。
③ 自籌資金項目,是指由地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包括自有資金和銀行借款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2)地質項目按其成果性質劃分為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商業性項目。
① 基礎性項目是指為提高國家基礎性地質調查研究程度而由國家出資開展的區域地質調查、區域水文地質調查、區域工程地質調查、區域環境地質調查、區域地球化學調查、區域地球物理調查、航空遙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等國土資源綜合調查評價項目,及與其相應的科學研究項目。
② 公益性項目是指為保證社會公眾利益,減少地質找礦風險,改善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投資環境而由國家出資開展的礦產資源調查及資源遠景評價、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地質環境的檢測評價、地質災害勘查、檢測、預報和防止及其相應的科學研究項目。
③ 戰略性項目是指保證和實現國家有關戰略決策的科學性、可靠性而由國家或企業(集團)出資開展的影響國民經濟全局或長遠發展戰略布局所需的地質勘查項目,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所需的前期地質勘查項目,以及國家批准安排的專項地質勘查項目等。
④ 商業性項目是指以地質成果轉讓或開發為目的的由企業、社會個人出資開展的地質勘查項目。
(3)地質項目按專業性質劃分固體礦產地質勘查項目、石油地質勘查項目、海洋地質調查項目、水文環境工程地質勘查項目、區域地質調查項目、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項目、航空遙感地質項目、地質科學研究項目、成礦遠景區劃及資源總量預測項目。
① 固體礦產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以查明固體礦產資源情況為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
② 石油(氣)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陸地特定地區以尋找石油、天然氣(含煤層氣、頁岩氣)為主要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
③ 海洋地質調查(含海洋石油)項目,是指在預定海域,以查明海底礦產資源為主要目的的綜合地質調查及海洋公測很難過地質調查項目。
④ 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以查明地下水情況及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條件的調查及勘查項目。
按其項目性質又分為:
a.水文地質項目,是指以查明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現狀,提出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方案,查明專門水文地質問題及區域水文地質條件為目的的水文地質項目。
b.工程地質項目,是指為滿足建築工程需要而進行的以查明區域工程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地質工作項目。
c.環境地質項目,是指以查明環境地質問題和區域性環境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地質工作項目。
d.水文、工程、環境地質綜合勘查項目,是指為綜合查明水文、工程及環境地質問題及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條件為目的的綜合地質工作項目。
按服務對象又分為:
a.城市地質項目,是指為城市建設與規劃服務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設計、勘查、評價、論證的項目。包括:城市區域水文地質與水資源勘查;城市建築所進行的區域性與專項工程地質問題的勘查;城市環境地質調查及專門性環境地質問題的勘查;城市水文、工程及環境地質綜合評價等。
b.國土開發整治區地質項目,是為國土資源的開發與合理利用及進行區域性構築物(如水壩、鐵路、橋梁、公路等)建築而進行的水文、工程、環境地質的綜合勘查、評價、論證等工作的地質項目。
c.農牧業地質項目,是為農牧業供水、解決人畜用水,進行旱澇、鹽鹼地綜合治理,修築農田水利工程等問題進行的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及調查項目。
d.廠礦企業地質項目,是為已建、新建、擴建的廠礦企業進行工程前的水文、工程地質可行性研究的地質工作項目。
e.其他地質項目。屬於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而不包括在以上四項內的地質工作項目。
⑤區域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在選定地區內充分研究和運用已有資料基礎上按規定比例尺進行系統區域地質填圖及找礦,綜合研究區域地質構造、地層、岩石基本特徵與礦產的關系,初步查明區域內礦產分布規律、圈出劈叉遠景區,支出找礦方向的綜合地質調查工作項目。按填土的比例尺分為大比例尺(1∶5萬)、中比例尺(1∶20萬)、小比例尺(1∶50萬、1∶100萬)。
⑥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項目,簡稱物化探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採用地球物理和化學勘查方法,探測區域地質構造,提供找礦異常區的地質項目。按類別可分為:區域物探、區域化探項目、地面(井中)物(化)探項目、海洋物(化)探項目。
⑦航空遙感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在大氣層下利用飛機、氣球、衛星等作為感測平台,運載各類要趕一起,研究地質體和地質現象的地質項目。按研究內容可分為:地質制圖項目,地質構造研究項目,礦產普查項目,水文地質調查項目,工程地質和災害地質調查項目,地震地質研究項目,環境地質和城市地質綜合調查項目,石油及天然氣地質研究項目。
⑧地質科學研究項目,是指按照預定的地質科研課題進行的地質研究項目。
⑨成礦遠景區劃及資源總量預測項目,是指按照地區或成礦區(帶)編製成礦遠景區劃及進行資源總量預測的工作項目。
(4)地質項目按其工作階段劃分為基礎地質項目、普查地質項目、詳查地質項目、勘探地質項目:
① 基礎地質項目,是指對某一區域內的礦物、岩石、地層、構造及其發展歷史等基本地質條件所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並構成地質項目條件的地質項目。
② 普查地質項目,簡稱普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以後以尋找礦產為目的,查明有無進一步工作價值的初步評價工作的地質項目。
③ 詳查地質項目,簡稱詳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或普查地質工作基礎上,對某一(或伴生、共生)礦種按有關規范進行的詳細評價工作的地質項目。
④ 勘探地質項目,簡稱勘探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在詳查工作基礎上,對某一(或伴生、共生)礦種按照有關規范進行的勘探工作的地質項目。
(5)地質勘查項目按其重要程度和管理許可權劃分一類、二類、三類項目。
一類項目主要為基礎性勘查項目及具有較好資源遠景的戰略性勘查項目,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確定與管理。
二類項目主要為戰略性勘查項目及公益性勘查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省(區、直轄市)中長期規劃確定與管理。
三類項目是指一、二類項目之外,由各地質勘查主管部門及地勘單位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確定和管理的勘查項目。
Ⅵ 市政工程詳細勘察階段勘察報告有什麼內容
岩土工程勘察報告是工程地質勘察的最終成果,是建築地基基礎設計和施工的重要依據。報告是否正確反映工程地質條件和岩土工程特點,關繫到工程設計和建築施工能否安全可靠、措施得當、經濟合理。當然,不同的工程項目,不同的勘察階段,報告反映的內容和側重有所不同;有關規范、規程對報告的編寫也有相應的要求。下面著重談一談有關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岩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且側重於詳細勘察階段。
1報告的編製程序
一項勘察任務在完成現場放點、測量、鑽探、取樣、原位測試、現場地質編錄和實驗室測試等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即轉入資料整理工作,並著手編寫勘察報告。岩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應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前後照應,順當進行。不然的話,常會出現現場編錄與實驗資料的矛盾、圖表間的矛盾、文圖間的矛盾,改動起來費時費力,影響效率,影響質量。通常的編製程序是:
(1)外業和實驗資料的匯集、檢查和統計。此項工作應於外業結束後即進行。首先應檢查各項資料是否齊全,特別是實驗資料是否出全,同時可編制測量成果表、勘察工作量統計表和勘探點(鑽孔)平面位置圖。
(2)對照原位測試和土工試驗資料,校正現場地質編錄。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但往往被忽視,從而出現野外定名與實驗資料相矛盾,鑒定砂土的狀態與原位測試和實驗資料相矛盾。例如:野外定名為粘土的,實驗出來的塑性指數卻<17;野外定名為細砂的,實驗資料為中砂,其0.25~0.5mm顆粒含量百分比達50%以上;野外定為可塑狀態粘性土的,實驗出來的液性指數卻<0;野外定為稍密狀態的砂性土,標准貫入擊數卻<10擊;野外定為淤泥或淤泥質土的,實驗出的孔隙比卻<1;野外定為硬塑粘性土的,標貫擊數卻<18擊……產生諸如此類的矛盾,或由於野外分層深度和定名不準確,或試驗資料不準確,應找出原因,並修改校正,使野外對岩土的定名及狀態鑒定與實驗資料和原位測試數據相吻合。
(3)編繪鑽孔工程地質綜合柱狀圖。
Ⅶ 地質工作的投入產出及其特點
地質工作的投入產出大致經過個階段,如表7-1所示。
表7-1 地質工作投入產出階段
從這3個階段可以看出,第一次投入的是各種資金,包括地質勘探費、「兩權」價款、地質大調查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用於地質勘查部分、中央財政專項、地方財政專項、社會各方面對地質勘查的投入等,而產出的則是各種實物工作量。它是為了完成一定地質任務,在地質勘查過程中,根據不同地質條件和地質目的,選用適當的技術手段和技術方法,以實物計量單位表示的各種工程或工作的數量指標。它直觀地反映使用某一技術手段和方法進行地質工作的實物數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質工作的規模和進度,也是計算費用預算的基礎。第二次投入是通過對各種實物工作量的觀察、測試、實驗等產出各種地質信息,包括礦產品位、岩石的組成等。但這些地質信息開始只是以各自的工程、手段為基礎反映出來的,沒有整體概念。於是又產生了第三次投入,即對已經取得的各種地質信息進行綜合研究,得出評估的結論,產出地質報告。它是各種地質成果的總稱。這種投入產出,在地質找礦的全過程中,要按幾個大階段重復進行,而每次進行過程中,地質技術水平起關鍵作用。
1.地質工作投入
我國從計劃經濟時期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對地質工作的投入名目繁多,主要有下列6種:
(1)地質勘探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地質勘探費是指國家預算科目中支出科目第四類(屬於支出大類),其下分為兩款,即第96款「地質勘探管理機構經費」和第97款「地質勘查經費」。在第97款下,又分為9個項目,即9個使用地質勘查經費的部門:①冶金(包括武警);②有色金屬;③煤炭;④石油;⑤化工;⑥核工業;⑦建築材料;⑧地質;⑨其他(主要是輕工業)。地質勘探費主要用於全國的地質勘查工作(省級和省級以下的財政,沒有地質勘探費科目)。這里所指的地質勘查工作,在原地礦部包括各種基礎地質調查和礦產地質勘查工作,在其他部門是指礦產地質勘查或服務於礦產地質勘查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物化探、遙感等工作。
地勘單位屬地化之後,地質勘探費的功能發生一些變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9〕37號)規定,原地質礦產部和各工業部門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均以1998年預算為基數(不含一次性補貼)保持不變。劃轉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繼續用於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地質勘查工作和經常性費用支出。各地應在首先確保離退休人員經費的前提下,將餘下的經費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和地質勘查單位(地質勘查企業)經費兩塊管理,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又規定,地質勘查單位在屬地化、企業化改革的過程中,可以繼續將國家劃定的地質勘查費基數中10%左右的勘查費轉增國家資本金。
地勘單位屬地化之後,國家預算支出中的地質勘探費作為第四類科目仍然存在,其中在國土資源部項下的地質勘查經費和地質事業費用於國土資源部所屬地勘單位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按人頭核定,公用經費按具體用途核定,不搞大平均。此外,還增設國土資源調查經費,按計劃下達的項目分配,有項目則有,沒有項目則無,但必須專款專用。
(2)礦產資源補償費返還部分用於地質勘查的費用。它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進行分成,分別用於地質勘查工作。在具體使用上,有的是作為補貼,與其他出資主體拼盤;有的是地方政府單獨立項,工程勞務向地勘單位發包或直接委託。
(3)「兩權」價款,即政府出資的探礦權和采礦權出讓之後,由政府收取的價款。有的通過「招拍掛」方式收取,有的是過去政府出資形成的,現在仍有可供開發利用的礦產資源,要有償使用。「兩權」價款收取之後,再用於地質找礦。
(4)中央和地方用於支持地質勘查的財政專項資金。中央財政專項的名稱是「中央財政補助地方勘查項目專項資金」,目的是「促進地質勘查事業的發展,增長地質勘查單位屬地化後自我生存和自我發展能力」。地方財政支持地質工作的專項,在有些地方有,在有些地方則沒有,但目的是共同的,即都是為了促進地方礦業的發展,而不是促進地質勘查事業的發展。同時,這種支持帶有隨意性,並不是地方財政固定的支出項目,支持數額也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視具體情況而定。
(5)地質勘查基金,包括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出資的,主要是用來加強礦產勘查,降低商業風險,支持重點地區、重點礦種的地質找礦突破。
(6)地質勘探投資。這是出資主體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而進行的一種投資。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油氣地質勘查僅靠中央財政撥付的地質勘探費,遠遠不能適應自身發展需要,於是經過中央財政的批准,可以從每噸(千立方米)出售的油氣中提取一定數額的勘查基金,用於油氣的地質勘查;實行市場經濟體制之後,油氣地質勘探費則可以直接從成本中列支。同時,中央財政對商業性固體礦產勘查的投資開始退出,伴隨而來的是多種出資主體開始進入商業性礦產勘查領域。其中有國有的礦山企業、國有企業集團,也有股份制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形成多種投資主體。這種投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應當是正常的和必然的,是產業活動的形式之一。
2.地質工作產出
地質工作產出就是地質工作成果。地質工作的任務是運用地質科學理論和各種技術方法與手段,對客觀地質體進行調查研究,經濟有效地摸清地質情況和探明礦產資源。地質工作結束後,為社會提供的地質報告和地質資料就是地質工作成果。地質工作在一定階段所獲得的成果稱階段成果,勘探全面結束時所得的成果稱為最終成果。地質成果的表達形式是地質報告。地質報告是對礦產資源、地質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的書面總結,它是以地質項目為對象,按照地質設計進行工作,用文字、圖件、表格等形式組成的地質資料。地質報告的提交,標志著地質項目的勘查工作按階段或最終結束。
地質成果具體可以分為礦產儲量成果,固體礦產成果,油氣地質普查成果,區域地質調查成果,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成果,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學勘查成果,其他專項成果等。
(1)礦產儲量成果。是指地質工作達到一定的工程式控制制和地質研究程度、用一定的方法計算出的有利用價值的礦產儲量。它是編制礦山開發方案,確定礦山建設規模和礦山計劃,或進一步開展礦產勘查、制定國民經濟建設規劃的重要依據。對於它的分類、分級,國家有專門規定。
(2)固體礦產成果。包括礦點、礦產地、成礦區帶、成礦預測區、新發現的礦產地、取得重大新進展的勘查礦區及水源地、普查基地、詳查基地等。對上述每一項地質成果,在統計上都有具體解釋。
(3)油氣地質普查成果。包括構造、圈閉、生油層、儲油層、油氣顯示、油氣顯示井、工業油氣流井、油氣發現井、其他工業價值井等。每一項都有具體的計量單位和定性或定量要求。
(4)區域地質調查成果。包括正式出版圖幅和非正式出版圖幅,圖幅中已知礦點、區調新發現礦點、圈定異常區、重沙異常、發現具有工業價值的礦產地等。
(5)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成果。包括區域水文地質圖、水泉點、暗沙、地下熱水點、地下泉水點、集中供水水源地、地下水允許開采量、礦泉水允許開采量、探采結合成井數、探采結合井出水量、探采結合井成井效益、地下水污染現狀調查、防氟調查等。
(6)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學勘查成果。包括物探異常、磁異常、重力異常、電法異常、放射性異常、化探異常等。在各種異常中還要分發現異常、檢查異常、見礦異常,以及區域物化探成果圖件。
(7)其他專項成果。它是針對用戶需要而完成並匯交的地質成果,如主要服務於農業的多目標填圖的地質成果等。
上述成果劃分方式基本上還是計劃經濟體制下規定的,現在還在沿用。它反映的都是某種實物形態的地質情況,沒有貨幣量的換算,因而無法進行投入產出的對比。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推進,商業性地質工作已成為地質工作的主體。而商業性地質勘查,無論是出資者還是作業承包者,從事的都是一種生產經營活動,必然要求進行投入產出的比較,進而要求對產出進行貨幣換算和對比。在礦產勘查中,產出的成果表現為各種不同的地質勘查階段的礦業權。它是一種財產權,是用地質信息反映的可供人們進一步勘查或開採的礦產儲量,經評估,有具體價值量。其他商業性地質工作對出資者和承包者也都有不同的價值量追求。出資者希望用盡量少的投入來完成預定的任務,而承包者則希望在完成預定任務的前提下,盡可能多地爭取價款,並盡可能少地投入成本。
從地質勘查行業整體來看,能夠獨立對外服務的產品應當有三種:①反映礦產資源探明情況的礦產地質勘查報告;②反映專項地質信息的專業地質報告;③各項服務於地質調查工作的專業工程技術手段的工作量,同時它可以為行業外提供服務。
3.地質工作投入產出特點
地質工作是一項對客觀地質體進行調查研究的工作,從投入產出的過程來考察,它有許多不同於其他行業運作的特點。這些特點主要是地質找礦的特點,對設計地質工作的體制和機制有重要參考價值。
(1)礦產勘查的生產周期比較長。一般從開始找礦到找到礦,完成普查、詳查和勘探,再到提交最終地質成果,少則幾年,多則十幾年。而且在生產過程中充滿著很大的風險,開始是自然風險,接著是市場的風險。這些風險對資金籌集影響甚大。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財政投入地質勘探費,承擔了全部風險。國家投資的地質勘探費退出以後,原以為市場調節可以彌補資金缺口,但是因為風險大,資本不願意進入,銀行不願意貸款,使整個地質找礦工作處於困境之中。在這種情況下,各級政府不得不通過多種途徑給予支持。在支持過程中,適逢礦產品漲價,導致礦業權升值,政府也感到有利可圖,從而導致政府掌控礦業權。這個過程說明,始終沒有把握好這個特點。
(2)礦產勘查的投入產出極為不均。在投入方面,開始用錢不多,但充滿自然風險;伴隨著資金增多,風險也越來越小;進入詳查和勘探階段,資金投入量很大,運行也比較穩定。在產出方面,由於周期長,產出在年度之間分布極為不均。好在探礦權成果能夠隨時變現,可以緩解產出不均的問題。即使如此,也常常出現要麼沒有產出,要麼一旦產出數額就巨大的情況,且具有不確定性,給企業財務和資金管理帶來很多困難。對這個特點,也缺乏應對措施。
(3)礦產勘查所動用的各種技術手段,在需要的時間上和地點上有很大的隨機性,即便是地質設計已經確定的,在實施過程中也有隨時變動的可能。這一點與其他工程和建築設計有明顯不同。這種隨機性給礦產勘查所需技術手段的動用帶來不少困難。如果這些技術手段的施工都是由經營礦業權的企業自身承擔,即使這個企業同時開展多個地質找礦項目,也難以避免各個單項生產能力的多餘和不足並存。計劃經濟時期的地質隊就經常出現這種情況,以致有時為了完成技術手段的任務,不得不本末倒置,在地質設計上專門為技術手段的完成開綠燈。對這個特點,認識得也不充分。
(4)在礦產地質勘查中,地質技術具有核心作用。地質找礦是以地質事實為依據,以野外地質調查為主要方法,以地質圖、表、文字為主要表達方式,以地質科學技術研究為核心。在地質調查全過程中,地質技術水平具有特殊的作用。同時,地質找礦是由表及裡、由淺入深、由近及遠、由已知到未知的循序漸進的過程,其工作程序具有特殊意義,而掌控這個程序必須由地質技術業務作主導。
4.地質工作的配置方式
(1)公益性地質工作的計劃管理。
第一,計劃的確定。首先制定地質調查規劃,這個規劃是在調查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對公益性地質工作需要的基礎上制定的,而年度地質調查計劃則是根據地質調查規劃和國土資源部年度計劃要點制定的。計劃確定後,由國土資源部以計劃方式下達給承擔單位,有的也可以實行招標、投標,引進市場機制;計劃的組織實施由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
第二,計劃的監督控制。計劃的具體執行由承擔單位負責,中國地質調查局及其派出的機構負責監督檢查和控制。監控的主要內容是施工進度、項目質量、預算執行情況及任務的變動與調整。
第三,計劃成果的驗收和匯交。地質項目實施單位是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單位,中國地質調查局大區地調中心和發展研究中心是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管理部門,代表國家管理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地質調查資料包括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實施的地調項目形成的文字、圖表、聲像、電子介質等形式的原始地質調查資料,成果地質調查資料和岩礦心、各類標本、光薄片、樣品等實物地質調查資料。
第四,地質調查成果的利用。這是公益性地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公益性地質工作良性循環的關鍵環節。公益性地質工作追求的是社會效益,而成果只有通過利用,才能轉化為社會效益。同時這是對成果本身是否符合社會需要的一種檢驗。成果利用越好,社會效益越大;社會效益越大,財政就越願意投資。這就是公益性地質工作的良性循環機制。
(2)商業性地質工作的市場配置。
商業性地質工作的市場配置主要是指商業性地質工作需要做什麼,不需要做什麼及需要做多少,不是由政府計劃決定的,而是由市場需求決定的。其中,商業性礦產勘查是由社會對礦產資源的需要決定的,其他商業性地質工作是由各自的依附對象決定的。
市場配置礦產資源主要是通過兩類市場傳導,即礦產品市場和礦業權市場。前者是商品市場,後者是要素市場,兩者相互依存。礦產品市場是礦業權市場發展的基礎,而礦業權市場的發展水平又制約著礦產品市場的發展。
首先,礦產品市場的價格信號引導著礦業權資源的配置。社會對礦產品的需求直接來自最終消費者需求(包括生產性消費),需求拉動生產,而這些礦產品的生產又對礦業權這個要素形成直接的需求。市場上礦產品供求的不平衡會引起價格變動,這些價格信號會從生產過程傳導到要素(礦業權)市場,引導要素資源的再配置,最終促使礦產品市場供求平衡。這就是礦產資源優化配置的過程。
其次,礦業權市場對礦產品市場也有反作用。礦業權市場通過礦業權的配置影響著礦產品的數量和礦產品市場的供求關系及價格形成。如果礦業權重新配置的過程存在障礙,包括礦業權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礦業權流動性不夠暢通,則礦業權市場配置功能就會不健全,礦產品的生產數量就難以根據價格信號作出靈活調整,礦產品市場供求就不能達到平衡,進而影響礦業經濟發展。
當前,市場對礦產資源的配置是積極的、正面的,必須肯定。不能一方面強調要深化地質工作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礦產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另一方面對市場調節所產生的結果又驚慌失措,把整個礦產勘查說成處於危機之中。該肯定的肯定,對確實存在的問題要作具體分析,採取相應對策加以解決。
(3)政府對地質工作的宏觀調控。
在地質工作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的作用是完全正確的,當前市場作用不是發揮得過頭了,而是還很不夠。但市場並不是萬能的,一方面市場本身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和短期行為,另一方面存在著市場調節不起作用的地方。因此,在充分發揮市場對地質工作配置作用的同時,還必須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只有使兩者合理結合,才能使地質工作產出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宏觀調控要明確調控目標、調控手段和調控機制。宏觀調控目標包括礦產資源的利用效率、國內礦產資源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保證程度、國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社會效益、地質生態環境承受能力、礦產資源的開發強度、國家經濟安全的要求等,這些目標必須明確。
宏觀調控手段主要是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綜合運用。經濟手段包括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行政手段包括具體的政策和規定,以及計劃和規劃;法律手段則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他相關的法規、條例、細則。
宏觀調控機制。經濟手段的運用需要配以合理的機制,才能產生預期效果。當前政府對礦產勘查從財政上已經給予了很多支持,其中有礦產資源補償費用於地質勘查的部分、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地質大調查中的資源評價等。但其運作的機制有的效果不好,如用財政補貼資金在礦產勘查中單獨立項,由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直接操作,構成了與社會資金不平等競爭,既阻礙了社會資金的進入,又引導了礦管部門追求權益,效果很不好,亟待改進。地質大調查形成的礦業權也有一個權益如何分配、機制如何引導的問題。
Ⅷ 地質勘察報告是什麼單位做得
是有色金屬(鉛、鋅、銀、金等)與煤礦的預查、普查、詳查、勘探的報告嗎?是以找版礦為目的,還是以權礦山延續為目的,還是以區域調查為目的?做這些都需要有資質的地勘單位來做的。甲級資質最高,可以做地質勘查所有級別的報告,乙級、丙級范圍遞減。最好找礦權、礦山所在地的地市級國有地勘單位來做,不過這樣肯定花費大。最好找外省的有底細的做。
如果就為了寫一個報告,網上好多人都可以寫,不過要看其資質。我也可以寫。呵呵。不懂可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