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報告編制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㈠ 固體礦產地質勘查報告編寫要求
1)地質勘查野外工作結束前,應按照有關規范和勘查設計的要求,由勘查投資人或勘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對勘查工作區的工作程度和第一手資料的質量進行野外檢查驗收。檢查驗收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責成勘查單位在報告編寫前解決。未經野外驗收,不應進行報告編寫。
2)在地質勘查報告編寫前,報告編寫技術負責人應結合礦種特點、勘查工作區實際情況以及勘查投資人的具體要求(供礦山建設設計的報告還應聽取礦山設計單位意見),進行增減、取捨,擬定切合實際的報告編寫提綱,送勘查投資人批准。批准後的報告提綱在使用中如需作重大變動,應將變動後的提綱送勘查投資人審核同意。
3)報告編寫技術負責人根據批準的報告編寫提綱組織編寫工作,應制定出工作計劃,並在執行過程中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報告編寫按時完成。報告編寫中,應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對需研究的各類問題,應及時組織討論,統一認識,將結果准確客觀地反映在報告中,但屬於學術上的不同觀點不需在報告中論述。
4)地質勘查報告應由報告正文、附圖、附表、附件組成。礦業權人為保守商業秘密或適應政府的地質資料匯交管理的需要,可酌情將正文內容合理分冊編寫,每冊單獨裝訂。
5)地質勘查報告名稱統一為××省(市、自治區)××縣(市、旗或礦田、煤田)××礦區(礦段、井田)××礦(指礦種名稱)××(勘查階段名稱)報告。報告附圖的圖式、圖例、比例尺等按照有關技術標准執行。
6)勘查工作中形成的原始資料,由報告編寫技術負責人組織,按照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立卷歸檔。地質勘查報告按照政府有關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的規定,經初審後送交評審認定,並由報告編寫技術負責人按照評審中提出的修改意見組織對報告的修改。評審認定後復制的報告,按照政府有關地質資料匯交的規定進行匯交。
7)地質勘查報告經評審認定後,應將評審認定文件作為附件附於報告中。
㈡ 說明一份完整的地質調查報告包含哪些內容
地質調查報告分勘查程度,具體內容都有固定要求,或查看規范,裡面有說明
㈢ 地質報告的編寫
獨立勘查地質學家的「產品」就是地質報告,它的讀者包括勘查公司經理、律師、會計師、投資者及相關人士,其用於准確地公開披露信息。本節以加拿大2-A報告為例介紹。
2-A報告全稱為國家政策2-A報告(National Policy 2-A)。現在已為NI43-101條款要求的報告取代,不過兩者並無本質差異。2-A報告包括探礦地的報告、開發項目的報告和擴大生產項目的報告。這里只介紹探礦地的報告。報告有規范的章節和規定的用詞,以達到准確表達信息的目的。
第一章 概論。要把探礦地和項目的關鍵因素講清楚,使讀者能清晰地把握項目的全貌。
第二章 導論。
項目的名稱、礦床類型、位置、工作階段,以及擁有探礦權公司的名稱及公司簡況和編制本報告的目的。
勾勒出本報告的范疇。列出相關的重要問題,例如與本項目有關的協議、公司的資產狀況等。
要詳細地介紹信息和資料的來源。包括有多少獨立勘查地質學家參與了野外工作、工作的時間和野外工作天數等。公司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討論的情況。要說明提供編制報告的資料基礎,列出編寫本報告資料的清單。在編制報告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必須說明,例如,獨立勘查地質學家是否自己采樣並單獨送樣分析等。
地質報告的單位。採用公制還是英制,美元、加元還是人民幣,在地質報告中要說明並統一。
第三章 對探礦權的說明。內容有探礦權區的名稱、數量、相關探礦權證的有效期、探礦權區的地理坐標和面積、各探礦權人所佔的權益比例、各探礦權人履行探礦權人義務的情況。合資勘查時,要說明合資協議中的主要條款,包括權益分割、掙股期和掙股投入、未來開發期的安排等。對於不同國家,還要敘述項目所在國的礦業法規、礦業政策、財稅制度等。
第四章 探礦區的條件。探礦權的地理位置、交通條件、基礎設施、氣候、植被、勞動力供給、學校、醫院、食宿等。還要說明老礦山的情況,包括老硐、露天采坑、尾礦等。
第五章 前人工作。所有前人做的有用的技術工作,都要提及。對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地質測量,對采樣、鑽探、資源量估算、選冶研究、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研究等,按由現在到過去的時間順序敘述。
第六章 地質與礦化。獨立勘查地質學家撰寫2-A報告的時間有限,因此他們要利用地質調查所提供的地質圖和勘查公司地質學家的部分資料。考慮到地質報告讀者的多樣性,在這一章中,要避免使用過多、過於專業的技術術語和行話。
區域地質。用區域地質圖來說明與礦化有關的構造、地層、岩漿岩,以及成礦事件的特點等。
礦區地質。重點要描述與礦化有關的岩石類型和礦物組合,礦體的圍岩、頂底板和與礦化有關的圍岩蝕變,以及導礦和破壞礦體的褶皺、斷裂構造等。
礦化。礦化的類型、特徵、分布,礦化的走向延伸、寬度、連續性,品位和采樣方法、分析方法、分析靈敏度。不能只報道好的分析品位。承擔分析的商業實驗室改變分析方法、和標樣的對比、標樣和分析樣的相關性、檢查的比例等,都必須加以說明。論述礦石和礦化品位的可靠性,是商業性礦產勘查報告的重點。
第七章 勘查潛力。在勘查階段,不要求計算資源量/儲量。只在開發項目的2-A地質報告中,才由獨立勘查地質學家,按照行業協會制定的資源量/儲量規范,計算資源量/儲量,或對其他人計算的資源量/儲量做出評估和審查。在勘查階段,只需根據重要的見礦工程,結合對成礦地質條件的分析,對探礦權區的勘查潛力做出評述。
第八章 結論與推薦。在本章,獨立勘查地質學家需對客戶公司的探礦權做出結論,判斷是否值得進一步投資勘查;向投資者、投資機構、證券交易所做出推薦。
第九章 勘查計劃和預算。在本書第三章中曾經提到,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上市,甲類初級勘查公司擁有找礦潛力的探礦權區。該區已做過地質測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測量,有進一步勘查價值,要有可以安排至少50萬加元的首期勘查預算。獨立勘查地質學家在2-A地質報告的第九章中,就要附上某初級勘查公司建議的勘查預算(表6-1)。
表6-1 某初級勘查公司的建議勘查預算
㈣ 實地勘察報告基本要求是什麼
鑒於岩土工程勘察的類型、規模各不相同,目的要求、工程特點和自然地質條件等差別很大,因此只能提出報告基本內容。 報告的內容: (1)委託單位、場地位置、工作簡況,勘察的目的、要求和任務,以往的勘察工作及已有資料情況。 (2)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量布置,包括各項勘察工作的數量布置及依據,工程地質測繪、勘探、取樣、室內試驗、原位測試等方法的必要說明。 (3)場地工程地質條件分析,包括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地質構造、水文地質和不良地質現象等內容,對場地穩定性和適宜性作出評價; (4)岩土參數的分析與選用,包括各項岩土性質指標的測試成果及其可靠性和適宜性,評價其變異性,提出其標准值; (5)工程施工和運營期間可能發生的岩土工程問題的預測及監控、預防措施的建議。 (6)根據地質和岩土條件、工程結構特點及場地環境情況,提出地基基礎方案、不良地質現象整治方案、開挖和邊坡加固方案等岩土利用、整治和改造方案的建議,並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7)對建築結構設計和監測工作的建議,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間應注意的問題,下一步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建議等。
㈤ 原始地質編錄基本要求
1) 原始地質編錄必須真實、客觀、全面。原始地質編錄中,對地質現象的觀察研究要認真、細致、全面,記錄要真實、客觀。測量地質體的產狀、形態、大小等數據要准確,採集標本、樣品的規格和數量要滿足要求。編錄時,應將實際觀測資料與推斷解釋資料加以區分。編錄工作必須在現場進行,嚴禁事後記錄。
2) 原始地質編錄應及時進行。原始地質編錄應隨工作進展逐日或隨施工進展及時進行。用電腦編錄時,原始資料和數據應按規定格式及時存檔、入庫。
3) 原始地質編錄的文、圖、表應吻合。原始地質編錄的文、圖、表必須互相對應、吻合、一致,整潔、美觀,字跡工整,字體規范。
4) 原始地質編錄應使用符合質量要求的測量、繪圖工具和量具。量具必須按有關國家標準定期檢驗,檢驗報告應與原始地質編錄一同歸檔。
5) 原始地質編錄必須採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規定的計量單位名稱和符號。數值要反映其精確程度,寫出全部有效數值。在其精確范圍內修約時,按 CB8170《數值修約規則》進行。
6) 原始地質編錄應使用規定的記錄設備和材料。文字記錄使用野外記錄本,圖、表用 80g 以上的紙張繪、印,幅面尺寸為 185mm ×260mm 或其 2n 倍 ( n =0,1,2,3,4) 。現場記錄及繪圖時,應使用碳素或 2H 繪圖鉛筆。對鉛筆記錄部分,整理時要用碳素墨水將圖線及重要數據著墨。用電腦編錄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7) 原始地質編錄資料形成後,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改動。除非經研究、論證、實地核對、項目負責人批准,可對原始編錄中的地層及地質體代號、編號、礦體編號、工程編號、岩礦石名稱、術語及與此有關的文字描述部分進行修改。但這些改動必須採用批註的形式進行,註明修改原因、批註人及修改日期,不得在原始資料上塗抹修改。
礦區常用地質編錄用語及代號列入表 6-2。
表 6-2 礦區常用地質編錄用語及代號
續表
㈥ 地質詳查報告的編寫要求
固體礦產詳查報告編寫提綱
提綱, 固體, 礦產, 編寫
1、緒論
1.1 工作目的任務
列出任務書或委任書的文號,並說明任務要求。
1.2 位置、交通
說明礦區地理位置、地理坐標、行政轄區、工作范圍、面積、距礦區最近的車站、碼頭及主要城鎮的名稱和距離(附位置交通圖)。
1.3 自然地理與經濟地理
簡要說明礦區地形、地貌、水系、絕對高度及相對高度、基岩裸露情況、氣候條件、人口、居民點等自然地理以及工業、農業、礦產開發等經濟地理概況。
1.4 以往工作評述
說明歷次工作的單位、時間、內容、使用的方法手段、主要工作量、質量、成果、結論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5 本次工作情況
簡要說明本次工作的起止年月、簡要經過、完成的各項工作量(列表)、投資總額、取得的主要成果。
2、礦區地質
2.1 區域地質背景
簡要說明礦區(床)所處的大地構造位置、區域地質基本特徵、區域礦產分布的一般規律。
2.2 礦區地層
詳細說明礦區(床)地層層序、厚度、時代、岩性、岩石物性、岩相等特徵及其與礦產分布的關系。
2.3 礦區構造
說明礦區(床)構造基本形態及其復雜程度;列表說明控制礦床、礦體(層)形成,破壞礦體完整和影響井田(礦區)的較大褶曲、斷層的性質、產狀、形態、落差、褶幅、復合關系及分布范圍。
2.4 礦區岩漿活動
說明礦區(床)岩漿活動情況,岩漿岩的種類、時代、分布情況;岩體的形態、產狀及其與礦床生成、破壞的關系。
2.5 礦區變質岩
說明礦區(床)各種變質岩類、變質作用和圍岩蝕變的特徵及其與礦體(層)富集分布的關系。
2.6 礦區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特徵
說明礦區(床)岩(礦)石物性特徵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異常特徵及其找礦意義
3、礦床特徵
3.1 礦體(層)
說明礦床分布范圍,礦體(層)數量、總厚度,列表說明工業礦體(層)的產狀、形態、長度、延深、厚度、品位及其變化系數。
3.2 礦體(層)圍岩及夾石
說明礦體(層)頂、底板圍岩和礦體(層)內部夾石、古隆起、砂礦基底、沖刷和陷落柱等的數量、規模、形態、岩性、礦物成份、化學成份特徵及其對礦體(層)連續性和礦石質量的影響。
3.3 礦石質量
說明各礦體(層)各類礦石的礦物成份,結構構造、共生關系和生成順序;列表說明礦石化學成份、主要有益級份和有害組份含量,簡要說明其變化規律。以物理機械性能為主要評價指標的礦產,則應對其物理機械性能進行敘述。
3.4 礦石類型和品級
說明礦體(層)的淋失帶、風化帶、氧化帶、混合(過渡)帶、次生富集帶、燃燒帶和原生帶的特徵及其分布規律。
3.5 礦石加工技術性能
3.5.1
礦石加工技術性能試驗
簡要說明各類礦石采樣種類、方法及樣品代表性、以及加工、試驗種類、方法和試驗結果。
3.5.2
礦石工業利用性能評價
根據試驗結果,說明礦石中有用組份回收利用和有害雜質處理的可能性,提出綜合利用的途徑。對鄰近有同類礦床的生產礦山,可進行類比評價,說明類比結果。
3.6 礦床類型及找礦標志
簡要說明礦床探礦因素、成因類型、工業類型、礦體(層)富集規律和找礦標志,評價礦床的發展遠景。
3.7 其他有益礦產的綜合評價
簡要說明礦區(床)范圍內其他共生有益礦產綜合評價的結果,提出綜合勘探和綜合利用的意見。
4、礦區(床)開采技術條件
4.1 礦區水文地質
4.1.1
區域水文地質條件
簡要說明礦區(床)在區域水文地質單元中的位置,區域含、隔水層的分布及其特徵。
4.1.2
礦區水文地質條件
說明礦區含(隔)水層的岩性、厚度、分布及埋藏條件。
說明礦區構造破碎帶、風化帶、岩溶帶的分布規律、發育程度、導水性、含水性及其對礦床充水的影響。
說明礦區(床)主要充水含水層的富水性、水質和地下水的補給、逕流、排泄條件及其與地表水(含老窿積水)和含水層的水力聯系。
說明礦區(床)主要充水因素,初步確定礦區(床)水文地質勘探類型,指出礦區(床)開採的主要水文地質問題。並說明礦坑涌水量預測結果。
4.2 礦區(床)供水條件
簡要說明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質和利用條件。
4.3 礦區工程地質
4.3.1
說明工程地質岩組特徵,礦體(層)及其頂、底板和軟岩、軟弱夾層的岩性、物質組份、水理性能、結構構造、蝕變、風化程度及其分布變化規律和力學強度(列表)。
4.3.2
斷裂構造工程地質特徵
說明斷層、節理、裂隙及軟弱結構面的特徵、發育程度及其組合關系、岩溶發育程度、分布規律等。
4.3.3
工程地質條件初步評價
綜合評述礦體頂、底板和采礦工作系統范圍內岩、礦石穩固性、露采邊坡穩定性、砂礦頂板和底板基岩可挖性,指出影響開採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及其可能出現的危險地段。
4.4 環境地質及生產安全條件
4.4.1
環境地質
簡要說明礦區及其周圍的地震、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活動狀況,預測其對礦區可能產生的影響。
4.4.2
生產安全條件
a.說明對人體有害的元素、地下熱水、放射性、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的成份、含量、強度、分布規律及其對生產、人身安全可能產生的影響。
b.說明恆溫帶深度和地溫梯度,預測地溫正常區和異常區分布范圍。
c.說明可燃礦產的自燃情況和可燃性(測試結果列表)及其對生產可能產生的影響。
5、詳查工作及質量評述
5.1 詳查工作布置的合理性
論述礦產勘探類型、工程布置原則、工程間距和手段、方法選擇的合理性。
5.2 地形和工程測量及其質量
扼要說明測量坐標系統、控制等級、地形和工程測量方法、范圍、面積及質量。
5.3 地質填圖質量
說明礦區、礦床地形地質圖或第四紀地質地貌圖的比例尺、填制方法及其質量。
5.4 探礦工程質量
說明鑽探、坑探等探礦工程各項質量情況(列表說明)及其對地質效果的影響。
5.5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工作及其質量
說明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工作內容、方法和質量及其對礦區(床)評價的影響。
5.6 物探和化探工作及其質量
說明物探(包括測井)化探的方法、比例尺(點距)、參數測定、異常的圈定解釋和主要成果質量。
5.7 采樣、測試工作及其質量
5.7.1
采樣工作
說明各類樣品的採集、加工方法及其質量。
5.7.2
岩礦鑒定工作
說明岩礦、煤岩、重砂鑒定的質量。
5.7.3
化驗、分析工作
說明各種樣品分析項目、化驗測試方法、內外檢數量(列表)及其質量評述。
5.7.4
其他測試工作
說明影響生產安全的有害元素、放射性、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自燃、地溫等測定方法及其質量。
說明物理性能樣品種類、測定方法和質量。
6、資源/儲量計算
6.1 資源/儲量計算的范圍及工業指標
說明礦床資源/儲量計算的邊界、垂深(標高)、工業指標及其確定依據。
6.2 計算方法
說明資源/儲量計算方法、計算參數及其確定依據,說明圈定礦體(層)及確定礦石類型的原則。
6.3 資源/儲量類別和塊段劃分
說明資源/儲量類型和塊段劃分的條件。
6.4 資源/儲量計算結果
列表說明各類別資源/儲量計算結果及其所佔比例。
6.5 其他伴生組份和共生礦產的資源/儲量
計算方法及結果(列表)
7、礦床技術經濟初步評價
7.1 礦床開發的基本條件
說明國家或地方對該礦產的需求程度、礦床資源/儲量規模、礦石加工選冶性能、開采技術條件以及交通、電力、供水等條件,指出礦床開發的可能性。
7.2 技術經濟評價
說明評價方法的選擇和評價指標的選用及其依據,從未來礦山企業經濟(微觀)角度初步評述礦體(區)開發的經濟可行性(已做國民經濟宏觀效益分析的,應敘述其結果),提出是否進行勘探的意見。
8、結論
8.1 詳查工作程度及主要成果
8.2 詳查工作主要經驗和問題
8.3 對今後勘探工作建議
附圖
一、一般應附圖件
1、區域地質圖(附剖面圖,必要時附地層綜合柱狀圖或區域主要礦產分布圖)
2、礦區(床)地形地質圖(含地層剖面和地層綜合柱狀圖及工程分布圖)
3、勘探線剖面圖(或含儲量計算剖面圖)
4、含礦岩系柱狀對比圖及礦體(層)對比圖
5、礦體(層)頂、底板等高線圖(或含儲量計算圖)
6、儲量計算圖(水平或垂直縱投影圖)
7、坑道平面圖或礦體水平切面圖(中段平面圖)
8、物探、化探成果圖(包括平面圖和綜合剖面圖)
9、區域水文地質圖(含水文地質剖面和柱狀圖)
10、礦區水文地質圖(含柱狀圖)及水文地質剖面圖
11、鑽孔抽水綜合成果圖
12、礦區實際材料圖
13、礦區測量網(點)展開圖
14、礦區(床)采樣分布圖
15、鑽孔柱狀圖或鑽孔柱狀表
二、必要時應附的圖件
1、礦區(床)地貌和第四紀地質圖
2、礦區(床)基岩地質圖
3、礦區(床)構造圖
4、礦區(床)縱剖面圖
5、岩石風化帶厚度等值線圖
6、礦體(層)縱投影圖(或含儲量計算圖)
7、礦體(層)水平投影圖(或含儲量計算圖)
8、礦體(層)厚度或品位等值線圖
9、其他有益礦產儲量計算有關圖件
10、物探參數定量解釋圖和變化規律圖或柱狀曲線對比圖
11、礦區工程地質圖(含柱狀圖)及工程地質剖面圖
12、礦區岩溶發育程度圖
13、礦區地表水質等值線圖
14、井巷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圖
15、鑽孔簡易水文地質觀測曲線對比圖
16、礦床主要充水含水層地下水等水位(水壓)線圖
17、地下水、地表水、礦坑水動態與降水量關系的曲線圖
18礦坑涌水量計算圖(附剖面圖)
19、對人體有害的元素、放射性或瓦斯含量等值線圖
20、老窿分布圖及生產礦井平面圖
21、槽、坑道、井地質素描圖和物探成果圖
22、工程地質鑽孔綜合柱狀圖(或典型鑽孔工程地質編錄柱狀圖)
附表
1、探礦工程(鑽、坑、井、槽)質量一覽表(不含礦體(層)綜合成果時,應另編礦體(層)綜合成果表)。
2、礦石、岩石物性性能及其他有關測定的結果表。
3、儲量計算表。
包括:工程、剖面、塊段的平均品位、平均厚度計算表;塊段及礦體(層)儲量計算綜合表、礦區(床)儲量計算總表;其他有益礦產儲量計算有關表格。
4、其他應附的表格。
圖冊
含照片圖版等。附件
1、主管部門下達的儲量計算工業指標。2、礦石選、冶、加工試驗
㈦ 勘查地質報告的編寫
按照DZ/T 0033—2002《固體礦產勘查/閉坑地質報告編寫規范》的要求編制勘查地質報告。
表A.1 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表
㈧ 岩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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