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地質問題 » 尾礦庫在地質圖上怎麼表示

尾礦庫在地質圖上怎麼表示

發布時間: 2021-02-10 08:56:51

① 怎樣進行尾礦庫庫水位監測

同行啊,網上又賣井水位測繩的,本來地質行業專用的,但是只要是有水的井都能用,原理很簡單,用著也很方便的。

② 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的利用評價

1.1 在用尾礦庫進行回採再利用或經批准閉庫的尾礦庫重新啟用或改作他用時,必須按照本規程第5章尾礦庫建設的規定進行技術論證、工程設計、安全評價。
1.2 在尾礦庫再利用生產運行過程中必須按本規程第6章尾礦庫生產運行的規定確保尾礦庫安全。
1.3 對在用尾礦庫或對閉庫尾礦庫進行回採再利用的,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規劃在庫內進行回採、排沙和排水,對於繼續使用原尾礦壩和排洪設施的,不得影響尾礦壩和原排洪設施的安全。
1.4 尾礦庫再利用牛產完成後,應按本規程第9章尾礦庫閉庫的規定,進行閉庫。 2.1 尾礦庫安全評價屬專項安全評價,包括建設期間的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生產運行期間及閉庫前的安全現狀評價。
2.2 尾礦庫安全評價前期應進行現場考察,察看地形地貌、不良地質現象、人文地理、周邊環境等。安全驗收評價還應查看工程施工情況;安全現狀評價還應查看尾礦壩運行情況、排洪設施完好程度等。
2.3 企業應根據各項評價的目的和要求分別向評價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a) 尾礦庫現狀地形圖及上、下游有關資料;
b) 水文氣象資料;
c) 尾礦庫(壩)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含堆積壩物理力學指標);
d) 尾礦庫安全設施設計資料;
e) 尾礦庫安全設施施工資料;
e) 尾礦庫運行管理(含安全管理、事故及其處理情況)資料;
f) 其他有關資料。
2.4 安全預評價報告的重點內容包括:
a) 庫址的合理性,尾礦庫與周圍環境的相互影響;
b) 尾礦壩壩型選擇的合理性;
c) 排洪系統布置的合理性及排洪能力的可靠性;
d) 尾礦庫監測系統的完整性及可靠性;
e) 危險因素辨識及對策。
2.5 安全預評價報告的結論應包括:
a) 對尾礦庫設計方案的安全性作出明確結論;
b) 提出尾礦庫安全措施建議。
2.6 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的重點內容包括:
a) 查看安全預評價在初步設計中的落實;
b) 是否有完備的經監理和業主確認的隱蔽工程記錄;
c) 各單項工程施工參數與質量是否滿足國家和行業規范、規程及設計要求。
2.7 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的結論應包括:
a) 對工程是否滿足安全要求作出明確結論;
b) 提出安全生產措施的補充建議。
2.8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重點內容包括:
a) 尾礦庫自然狀況的說明及評價,包括尾礦庫的地理位置、周邊人文環境、庫形、匯水面積、庫底與周邊山脊的高程、工程地質概況等;
b) 尾礦壩設計及現狀的說明與評價,包括初期壩的結構類型、尺寸,尾礦堆壩方法、堆積標高、庫容、堆積壩的外坡坡比、壩體變形及滲流、採取的工程措施等;
c) 根據勘察資料(或經驗數據)對尾礦壩穩定性進行定量分析,說明採用的計算方法,計算條件,並給出計算分析評價結果;
d) 尾礦庫防洪設施設計及現狀的說明與評價,包括尾礦庫的等別、防洪標准、暴雨洪水總量、洪峰流量、排洪系統的型式、排洪設施結構尺寸及完好情況等;
e) 復核尾礦庫防洪能力及排洪設施的可靠性能否滿足設計要求;
f) 當尾礦庫防洪能力及排洪設施的可靠性或尾礦壩穩定性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時,應進行必要計算,提出可行的對策;
g) 管理系統的完善程度及評價。
2.9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結論應包括;
a) 尾礦壩穩定性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b) 尾礦庫防洪能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c) 尾礦庫安全度;
d) 尾礦庫與周邊環境的相互影響;
e) 安全對策。
2.10 安全評價報告應有附件和附圖。附件包括任務委託書或評價委託合同、岩土勘察物理力學指標表和與安全評價有關的文件。附圖包括尾礦庫平面圖、尾礦壩橫剖面圖、帶有最危險滑弧位置的尾礦壩穩定計算簡圖及建議的尾礦庫整治方案圖等。
2.11 制定工人上班時間安排
2.12工人年終獎勵情況
2.13 工人自我安全意識防範常識學習班建立情況 3.1 尾礦庫工程檔案包括工程建設檔案、生產運行檔案和閉庫及閉庫後再利用檔案。
3.2 尾礦庫工程建設檔案包括地形測量、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勘察、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監理、安全預評價及安全驗收評價、審批等文件、圖紙、資料。
3.3 尾礦庫生產運行檔案包括年度計劃、生產記錄(人庫尾礦量、堆壩高程、庫內水位)、壩體位移及浸潤線觀測記錄、安全隱患檢查記錄及處理、事故及處理、安全現狀評價等。
3.4 尾礦庫閉庫及閉庫後再利用檔案包括安全評價、閉庫設計、施工及驗收、閉庫後再利用、審批文件等。

③ 尾礦庫為什麼需要閉庫 依據什麼

尾礦庫閉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03-07-31 11:42:45.0 來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作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摘要: 關於印發《尾礦庫閉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3]1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為加強對尾礦庫閉庫的安全監督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尾礦庫閉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00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尾礦庫閉庫的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尾礦庫閉庫工作,保障尾礦庫閉庫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怯》、《礦山安全怯》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尾礦庫閉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核工業礦山和其它具有放射性物質的尾礦庫閉庫工作,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尾礦庫閉庫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准和技術規范。

第四條 尾礦庫閉庫工作包括閉庫前的安全評價、閉庫設計與施工、閉庫安全驗收。

第五條 尾礦庫閉庫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中央管理企業的尾礦庫閉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中央管理企業的尾礦庫閉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其它企業的尾礦庫閉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尾礦庫閉庫工作及閉庫後的安全管理由原企業負責。對解散和關閉破產的企業,其己關閉和廢棄的尾礦庫的管理工作,由企業出資人或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無上級主管部門或出資人不明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落實管理單位。

尾礦庫閉庫後重新啟用或改作他用時,應當經過可行性論證,並報審批閉庫工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

第二章 閉庫前的安全評價

第七條 企業應當根據尾礦庫設計資料,在尾礦庫閉庫前1年,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進行尾礦庫安全評價。

第八條 進行尾礦庫安全評價的企業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尾礦庫現狀地形圖及下游有關資料

(二)水文氣象資料;

(三)尾礦庫(壩)工程地質勘探報告(含堆積壩物理力學指標);

(四)尾礦庫工程設計資料;

(五)尾礦庫運行管理(含環境保護、事故及其處理情況)資料,(六)尾礦的化學成分資料;

(七)其它有關資料。

第九條 評價機構向企業出具的尾礦庫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尾礦壩安全評價

l 不良地質現象對尾礦壩(庫)安全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

2 壩體結構、構造的情況;

3壩體沉陷、裂縫、明塌、位移的情況;

4.壩面滲流破壞情況(包括管涌、流土等現象),

5.執行尾礦堆積壩安全超高和沉積灘長度規范的情況,

6.尾礦堆積壩坡比及壩面防護的情況,

7.壩內排滲設施效果及壩體漫潤線觀測的情況;

8.尾礦壩靜力、動力和滲流穩定分析結果。

(二)尾礦庫防洪能力安全評價

1.尾礦庫防洪標准;

2.尾礦庫調洪與排洪能力的情況;

3.排洪構築物完好程度及可靠性的情況。

(三)尾礦庫的安全度

按照(一)、(二)項評價內容的評價結果,根據《尾礦庫安全管理規定》,確定尾礦庫的安全度。

(四)對非正常級的尾礦庫,提出尾礦庫治理建議。

第十條 企業應當將尾礦庫安全評價報告報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一等庫和二等庫以及結論為危庫的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同時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第三章 閉庫設計與施工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尾礦庫設計資料,在尾礦庫閉庫前1年,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尾礦庫閉庫設計。

第十二條 設計單位在進行尾礦庫閉庫設計時,應當根據評價機構的安全評價結論和建議,提出相應治理措施,保證閉庫後的尾礦庫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准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尾礦庫閉庫設計報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未經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以及經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行尾礦庫閉庫施工。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根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閉庫設計,分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閉庫施工和施工監理。

第十五條 閉庫施工應當按照批準的閉庫設計進行,並應當執行《尾礦設施施工及驗收規程》(YS5418-95)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施工中需對設計進行局部修改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認可;對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應由原設計單位重新設計,並報審批閑庫設計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第十六條 尾礦庫閉庫治理工程施工應當建立技術檔案,做好施工原始記錄、試驗記錄、隱蔽工程記錄、質量檢查記錄和施工監理記錄等。

第十七條 對隱蔽工程必須進行階段驗收。未經階段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一階段施工。

第十八條 在施工過程中,企業和施工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設備、材料的質量和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在施工結束後,施工單位負責編制竣工報告和竣工圖,監理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監理報告。

第四章 閉庫驗收

第十九條 閉庫施工完成後,企業應當向審批閉庫設計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閉庫驗收。

第二十條 申請閉庫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尾礦庫已停止使用;

(二)尾礦庫安全評價報告已報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三)尾礦庫閉庫設計已經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四)有完備的閉庫工程施工記錄、竣工報告、竣工圖和施工監理報告。

第二十一條 閉庫驗收申請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尾礦庫庫址所在行政區域位置、佔地面積,

(二)尾礦庫建設和運行時間以及在建設和運行中曾出現的重大問題和處理措施;

(三)尾礦庫主要技術參數,包括堆壩、方式、壩高、總庫容、尾礦堆積量、防洪排水形式等;

(四)閉庫安全評價報告;

(五)閉庫設計及審批文件;

(六)閉庫設計的主要工程措施和閉庫工程施工概況;

(七)閉庫工程竣工報告;

(八)施工監理報告,

(九)其它相關資料。

第二十二條 尾礦庫閉庫工程竣工安全驗收應當符合己批準的閉庫設計文件規定和施工驗收規程的要求。安全驗收基本合格的,應採取局部工程治理;安全驗收不合格的,應當限期整改,並重新組織驗收。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對本規定頒布前己停用的尾礦庫,由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規定進行復查和安全驗收。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2003年l0月l日起施行。

中國安全生產報、中國安全生產網稿件,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經過書面授權轉載,必須註明出處、作者。

④ 礦井坑口設施安全狀況評述應怎樣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工程性礦產開采活動(以下簡稱工程性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工作,保障礦山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省境內的金屬非金屬礦山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工程性礦山建設項目(以下簡稱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施工和竣工驗收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礦山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安全評價,並按照規定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或礦山開采方案與安全技術措施(以下簡稱方案)。

第四條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應當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行業技術規范。

第五條 礦山建設項目施工前,其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設施和安全條件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合格。

第六條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實行分級審查審批、屬地監管的原則。上級安監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委託下級安監部門承擔由本級安監部門負責的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並具體負責下列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一)地下礦山建設項目;

(二)年產100萬噸以上的露天礦山建設項目;

(三)年開采量100萬立方米以上且開采期限1年以上的工程性礦山建設項目。

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轄區內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具體負責以下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一)年產量100萬噸以下的露天礦山建設項目;

(二)年開采量100萬立方米以下的工程性礦山建設項目,或開采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工程性礦山建設項目。

縣(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管工作,並負責上級安監部門委託的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第七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和驗收合格的建設項目,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章 安全評價

第八條 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包括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新建項目在初步確定礦界後,聯合踏勘前),應當進行安全預評價;建設項目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申請竣工驗收以前),應當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第九條 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承擔。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標准和程序進行安全評價工作,提出評價報告。安全評價機構對其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負責。

第十條 礦山建設項目單位(以下稱建設單位)應當與承擔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的機構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以及對公共安全影響的定性、定量評價;

(二)預防和控制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可能性評價;

(三)可能造成職業危害的評價;

(四)安全對策措施、安全設施設計原則;

(五)預評價結論(應從安全生產角度明確項目選址和擬用建設方案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指出擬建項目存在的主要安全風險和重要安全對策措施);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二條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安全設施符合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規定以及安全設施設計和方案的評價;

(二)安全設施在生產或者使用中的有效性評價;

(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評價;

(四)建設項目的整體安全性評價;

(五)存在的安全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建議;

(六)安全驗收評價結論;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評價工作完成後,及時將安全評價報告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安全預評價報告及其備案表作為當地安監部門在新辦礦山聯合踏勘表上簽署意見和後續審批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 為更有效地做好安全評價工作,同一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工作,宜由不同中介機構分別承擔,設計或方案編制單位不得對該項目進行安全評價。

第三章 設計審查

第十五條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方案),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方案編制單位)承擔。年產原礦50萬噸以下並且開采高度在50米以下的小型露天採石場(含符合該條件的工程性礦山),可以用方案替代設計,其它礦山均應編制安全設施設計。設計(方案)編制單位對其安全設施設計(方案)負責。

第十六條 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方案)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第十七條 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方案)應當包括主要災害的防治措施,並明確竣工驗收時應達到的條件。安全設施設計(方案)所確定的設施、設備、器材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第十八條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完成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向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審查申請。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提出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審查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審查申請表;

(二)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文件; 無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提供可行性階段的其它相關材料(如新辦礦山的聯合踏勘意見等);

(三)安全預評價報告書及其備案表;

(四)礦山采礦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 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或礦山開采方案與安全技術措施。

第二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審查申請後,應當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設計審查不合格:

(一)安全預評價報告由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承擔的;

(二)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由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的;

(三)針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採取的安全對策措施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

(四)安全設施設計(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行業技術規范的;

(五)所確定的設施、設備、器材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

(六)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確定的采礦方法不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的;

(七)不符合國家和省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在收到審查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組織或委託有關單位,完成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審查通過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批復;未通過審查的,應當說明理由,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根據礦山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在安全設施設計批復前,建設單位還應向安監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礦山與周邊受影響的相關單位和居民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有關批准文件(具體根據安全評價報告、開采設計或方案的要求確定)。

(二)建設單位委託外單位施工的建設項目:應提供建設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和資格證書復印件。

(三)建設單位自行施工的建設項目:要提供安全預評價單位對建設單位施工能力的評估意見;改建、擴建項目尚需提供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新建項目尚需提供礦山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有關資格證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書、應急救援預案、職工工傷保險及其有關人員任命文件等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 已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方案)所確定的重要安全設施、開拓系統和采礦方法需要作較大變更的,應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設計(方案)編制單位變更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報原批准單位審查同意後實施。

第四章 施工和竣工驗收

第二十三條 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應當由符合要求的單位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方案)施工,並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單位不得將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

第二十四條 礦山應在批準的建設時間內完成安全設施建設,無法按時完成的,經建設單位申請,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編制單位或安全驗收評價機構證明,當地安監部門審核,可向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原批准機關申請延長建設期。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現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有關單位。

第二十六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礦山建設項目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或方案要求完成建設工程後,其安全設施和安全條件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驗收。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礦山建設項目完成後,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向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

第二十九條 建設單位申請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時,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表;

(二)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及其修改的有關文件;

(三)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報告;

(四)施工期間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有關資料;

(五)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書及備案表;

(六)金屬非金屬礦山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礦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復印件;

2、礦山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書、應急救援預案;

3、礦山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材料;

(七)工程性礦山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單位與工程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工程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礦山採掘施工類)、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

3、施工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和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4、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書、應急救援預案,工程施工人員工傷保險等材料;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驗收申請後,應當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並組織現場驗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驗收不合格:

(一)安全設施和安全條件不符合設計要求的;

(二)安全設施和安全條件不能滿足正常生產和使用的;

(三)未按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四)礦長(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不具備相應資格的;

(五)不符合其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驗收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簽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答復。

第三十二條 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驗收合格的,自取得「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性礦山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後,即轉入正常施工。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中的新建項目是指新設立的礦山(獨立生產系統),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已注銷和失效的礦山(獨立生產系統),按照新辦礦山要求進行建設的項目;改建項目是指礦山因開采范圍發生較大變化,導致開拓系統發生較大變化的建設項目,以及礦山對原有的開拓方式、采礦方法、重要安全設施進行改變的建設項目;擴建項目是指礦山規模發生較大變化,原有的生產系統不能滿足需要,而在原生產系統的基礎上擴大規模的建設項目,主要指地下礦山和擴建後年產量50萬噸以上的露天礦山,在開采規模增加30%以上時的建設項目。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金屬非金屬礦山,是指依法取得采礦權,經工商登記合法從事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開采經營的單位。

本辦法所稱的工程性礦山,是指取得采礦許可證的采礦權人,在批準的礦產資源范圍內所從事的開山造地(填海)、港口建設時的礦岩開挖;其采礦權人是政府下屬機構或資產經營性的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或其工商營業執照沒有礦山開采經營項目,所開採的礦岩不進入市場銷售。工程性礦山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負責施工,並由施工單位承擔安全生產責任,采礦權人作為發包單位依法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的礦山安全設施,是指礦山生產經營活動中用於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設施、設備、裝置、構(建)築物和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浙安監管礦〔2005〕75號文同時作廢。

附件1.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編寫提綱

2.小型露天採石場《礦山開采方案與安全技術措施》編寫提綱

3.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申請表

4.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表

5.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表

附件1

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初步設計

《安全專篇》編寫提綱

1. 設計依據

1.1 建設項目依據的批准文件和相關的合法證明。

1.2 國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有關安全規定。

1.2 採用的主要技術規范、規程、標准。

1.3 其他設計依據,如地質勘探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評價報告、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等。

2. 工程概述

2.1 建設工程基本概況

簡明敘述礦山地理位置、設計范圍、開采方式、設計規模、采選工藝,開拓、提升、運輸、排水、通風系統、礦區總平面布置、工程概算、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2.2 工程設計中涉及安全問題的新科研成果、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

2.3 影響礦山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防範措施。

2.4 對礦山安全狀況及周邊安全環境的影響進行總體評價。

2.5 存在問題和建議。

3. 地質安全影響因素

3.1 簡述區域地質特點,主要構造帶(斷層、破碎帶)的分布,礦區發生地面塌陷、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

3.2 地表水系和地下水賦存狀況、喀斯特地貌(溶洞)對礦山開採的影響。

3.3 高硫礦床和其它有自燃、自爆傾向的礦床對礦山安全的影響。

3.4 礦床開采技術條件對開采安全的影響

3.4.1地質條件復雜、地壓大、岩層破碎、水害嚴重的礦床。

3.4.2開采深度大,有岩爆發生的礦床。

3.4.3釋放有毒、有害氣體的礦床(如氡氣等)。

3.4.4有放射性元素的礦床。

3.4.5礦區老硐、采空區、塌陷區對開采安全的影響。

3.5 特殊災害對開采安全的影響

3.5.1地震。

3.5.2雷電。

3.5.3海嘯。

3.5.4台風。

3.5.5暴風雪(雨)。

4. 礦床開采安全評述

4.1 選用的采礦方法安全可靠性分析

礦塊構成要素,采場整體穩定性,頂板管理,充填及采空區處理等。

4.2 露天礦最終邊坡角,工作幫坡角選擇、防止邊坡坍塌及周邊建築物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4.3 坑內通風系統設計特點,礦井風量計算與分配原則,礦井風流和風量的控制方法,風門、風牆、風橋等通風建築物配置的安全可靠性分析;礦井防塵措施:入風質量、鑿岩防塵、爆破防塵、裝卸礦時防塵、井下破碎防塵、水簾降塵、風量和風速排塵等安全可靠性分析;深凹露天礦爆破通風及防塵措施的可靠性分析。

4.4 露天礦和坑內礦排水系統特點、水泵排水能力、防水閘門設置等安全可靠性分析。

4.5 露天及坑內爆破器材庫安全可靠性分析。

4.6 露天及坑內爆破和大爆破作業安全可靠性分析。

4.7 特殊開采條件下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4.7.1三下開采(建築物、水體、交通線)。

4.7.2大水和突發涌水礦床開采。

4.7.3高硫和有發生火災礦床開采。

4.7.4高地壓和有岩爆(傾向)發生的礦床開采。

4.7.5有放射性元素礦床開采。

4.7.6高溫、高寒、高海拔礦床開采。

4.8 采空區處理方法對開采和地面設施安全的可靠性分析。

4.9 災變設施(安全出口、避難硐室、報警裝置、通訊設施)安全可靠性分析。

5. 總平面布置

5.1 礦床開采移動范圍圈定的合理性分析。

5.2 井口及井口設施安全狀況評述。

5.3 采礦和選礦工業場地穩定性總體評述。

5.4 各建(構)築物與移動線距離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5.5 總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

5.6 鍋爐房、油庫、炸葯庫、氧氣站、乙炔站等易燃、易爆場所採用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分析。

5.7 地表移動范圍和塌陷范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可靠性分析。

5.8 露天礦爆破危險區域的管理措施安全可靠性分析。

5.9 露天礦排土場,坑內礦廢石場安全狀況分析(避免為泥石流發生創造條件)。

6. 機電和其它

6.1 礦山機械

6.1.1 闡述提升設備選型的安全可靠性。

6.1.2井口機械化設施、安全門、防過卷、防斷繩保險、防誤操作裝置的可靠性分析。

6.1.3 闡述斜井提升防跑車裝置、斜井人車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6.1.4 坑內及地表電機車運輸線路設計、信號,調度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

6.1.5 坑內水泵啟動、運轉可靠性分析。

6.1.6 主扇及多級機站風機運轉和效率的可靠性分析。

6.1.7 其它設備如破碎機、皮帶運輸機、空氣壓縮機的安全分析(包括降低噪音措施)。

6.1.8井下內燃機尾氣凈化措施及效率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6.2 供配電

6.2.1敘述礦山電源及供電系統可靠性,特別是一類負荷(如坑內排水)的供電可靠性分析。

6.2.2提升自動控制系統可靠性分析。

6.2.3電器設備的接地、防漏電、防過流三大保護裝置可靠性分析

6.2.4其它

露天礦和地下礦山通信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等。

6.3 供排水

6.3.1坑內及地表供水系統的可靠性分析。

6.3.2消防水池容量、消防管理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

6.3.3排水系統(地表)可靠性分析(是否會造成礦區洪澇災害)。

6.4 工業與民用建築

6.4.1建築物抗震設計。

6.4.2建築物基礎設計。

6.4.3建築物防火設計。

6.5 尾礦庫

6.5.1尾礦庫位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庫區匯水面積、排洪能力、最大暴雨及洪水頻率,地形地貌特點,下游的居民區(位置)可能受到的危害程度分析。

6.5.2尾礦庫初期壩和堆積壩的穩定性分析。

6.5.3尾礦庫的安全管理及尾礦壩動態監測和通訊設備配置的可靠性分析。

7. 礦山安全保健輔助設施

7.1坑口生活福利室(浴室、更衣室、洗衣間、乾燥間、礦燈房等)。

7.2 坑口保健食堂。

7.3 井下保健站。

7.4井下消防材料庫。

7.5井下衛生間及巷道衛生清理。

7.6工業衛生化驗室。

8. 礦山安全機構及設施

8.1 礦山安全機構及人員配備。

8.1.1礦山安全機構組織系統。

8.1.2安全管理、通風防塵、災害檢測、安全教育培訓、人員配備及職責。

8.2 礦山消防

8.2.1設計依據及消防特點。

8.2.2消防措施。

8.2.3消防人員配置。

8.3 礦山救護

8.3.1根據災害事故特點,大型礦山應設專業礦山救護隊,中小型礦山設業余礦山救護隊。

8.3.2礦山救護隊人員及設備配置表。

9. 存在問題和建議

10. 附圖

10.1大型及特大型礦山,礦山安全專篇如單獨成冊,應附下列圖紙:

(1) 礦山地形地質圖;

(2) 礦區總平面圖;

(3) 露天采場平面圖;

(4) 坑內外工程復合圖;

(5) 礦井通風系統圖;

(6) 礦床開拓縱投影圖(露天礦為開拓平面圖)。

(7) 礦山基建終了平面圖

10.2中小型礦山安全專篇原則上不單獨附圖,見相關專業圖紙,但必須註明安全出口、避災線路、礦山消防、礦山救護等安全設施等。必要時附一張礦山安全設施綜合示意圖。

附件2

小型露天採石場《礦山開采方案與安全技術措施》

編寫提綱

1.概述

1. 1礦山位置、企業性質和隸屬關系

1. 2礦山范圍、礦山資源賦存、工程地質情況

1.3礦山現狀、特點、周邊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2. 編制依據

2.1編制依據文件(批准書、委託書、協議等)

2.2編制依據的地質資料及有關礦山安全的基礎資料

2.3編制依據的法規、規程、標准及技術規范

3.開采方案

3.1確定開采境界、開采規模和服務年限

3.2開拓方式、采礦方法的選擇及其理由

3.3主要開拓工程、采場及工業廣場布置

3.4采場開采

3.4.1開采順序和推進方式

3.4.2采礦工藝

3.4.3工作台階要素或分層要素

3.4.4采場爆破方案

3.4.4采場鏟裝、運輸方案

3.5礦山運輸系統

3.6供電、供水、壓氣、通訊

3.7礦山破碎等其它輔助生產系統(限采礦范圍內)

3.8主要設備

4.危害安全生產因素分析

4.1自然危害因素分析

4.1.1地質構造和主要岩體結構面

4.1.2對開采不利的工程地質和岩石力學條件

4.1.3水文地質條件

4.1.4有毒有害物質

4.1.5其他自然危害因素

4.2生產過程(主要生產環節、生產工藝)危害因素分析

4.3附屬設施(炸葯庫、尾礦庫、廢石場等)和輔助生產系統危害因素分析

4.4礦山周圍和廢棄老窯等情況及其危害因素或者特殊要求

5.安全技術措施

5.1總圖布置安全措施

5.2礦山行人、工具材料運輸安全路線

5.3保障露天礦邊坡穩定及防止坍塌的措施

5.4防止高處墜落的措施

5.5防止物體打擊的措施

5.6防止廠內機動車輛傷害的措施

5.7預防地面洪水措施,礦山防排水的措施

5.8防塵毒等有害物質措施

5.9爆破安全措施

5.10爆破器材加工、存儲安全措施

5.11礦山消防設施的設置

5.12破碎、鏟裝、運輸等機械設備防護裝置及安全運行保障措施

5.13供電系統及電器設備安全運行保障措施,防雷電措施

5.14排土場、廢石場及可能發生危害的預防措施

5.15預防其他危害的措施

6.礦山安全裝備、安全機構及人員配備

6.1礦山安全檢測和其他安全裝備

6.2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

6.3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組織

6.4特種作業人員配備

6.5從業人數及其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7、主要安全設施綜述

7.1主要安全設施及施工要求

7.2主要安全設施要達到的效果

8.附圖

(1)礦山及周邊總平面布置圖

(2)露天采礦最終境界圖和最終邊坡剖面圖

(3)采礦方法圖

(4)基建終了平面圖

(5)排水系統圖(限凹陷露天礦)

(6)其它必須的圖紙

⑤ 礦山地質災害現狀

(一)礦山地質災害災種和規模

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災害類型復雜多樣。主要災種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縫、煤矸石自燃、土地沙化、尾礦庫潰壩、礦井突水等礦山地質災害(圖3-1)。據不完全統計,各類礦山地質災害共計達2061次(表3-10),其中滑坡432次,占總災數的20.9%;泥石流175次,占總災數的8.4%;地面塌陷和沉降527次,占總災數的25.5%;崩塌316次,占總災數的15.3%;地裂縫484處,占總災數的23.5%;礦坑突水121處,占總災數的5.87%;其他礦山地質災害6次,佔0.51%。上述礦山地質災害中,以地面塌陷和地裂縫居多,滑坡、崩塌次之。

表3-10 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災害統計 單位:次

註:其他地質災害包括煤矸石自燃、尾礦庫潰壩等。

根據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估實施細則(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2002)對礦山地質災害規模的劃分標准(表3-11),將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災害劃分為大、中、小3類。其中大型礦山地質災害58次,占總災數的2.81%;中型147次,占總災數的7.13%;小型1856次,占總災數的90.06%(表3-12)。

表3-11 常見地質災害規模等級劃分

備註:只要其中一項指標符合即可。

表3-12 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災害規模

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災害以雲南省發生的次數最多,為694次(表3-12),占總災數的33.67%。其次是四川省586次,占總災數的28.43%;再次是貴州481次,占總災數的23.34%;重慶市254次,占總災數的12.32%;西藏發生礦山地質災害次數最少,為46次,占總災數的2.23%。

1.雲南省礦山地質災害災種和規模

該省礦山地質災害694次,主要發生在有色金屬礦山。據不完全統計,雲南省有采礦場(坑)3065處,選礦廠1000餘處,廢渣堆2912處,尾礦庫(堆)544年(表3-13)。形成各類礦山地質災害災種有滑坡171處(大型14處、中型23處、小型134處),崩塌56處(中型6處、小型50處),泥石流78處(大型4處、中型12處、小型71處),地面塌陷169處(大型3處、中型19處、小型153處),礦坑涌水41處,地裂縫179處,疏干泉點100個。以滑坡、地裂縫和地面塌陷礦山地質災害災種較多,其他類型較少。

2.貴州省礦山地質災害災種和規模

貴州省礦山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煤礦山,其次是有金屬礦山,各類礦山地質災害481次。其中大型8處,占總災數的1.66%;中型12處,占總災數的2.50%;小型461處,占總災數的95.84%。滑坡62處,大型2處,中型5處,小型55處;崩塌57次,大型1次,中型2次,小型54次;泥石流12次,大型1次,中型2次,小型9次;地面沉降55次,中型1次,小型54次;地面塌陷106次,大型1次,中型1次,小型104次;地裂縫161次,大型1處,中型1處,小型159處;礦坑突水28次,大型2次,小型26次(表3-14)。

3.四川省礦山地質災害災種和規模

四川省發生各類礦山地質災害的次數僅少於雲南省,為586次。其中滑坡130次,佔四川總災數的22.9%;泥石流78次,佔四川總災數的13.3%;地面塌陷147次,佔四川總災數的25.1%;崩塌的102次,佔四川總災數的16.9%;地裂縫87處,佔四川總災數的14.8%;礦坑突水37次,佔四川總災數的6.3%;其他礦山地質災害5次。各種礦山地質災害中,大型21次,占總災數的3.6%;中型53次,占總災數的9.1%;小型512次,占總災數的87.4%。

表3-13 雲南省主要礦山環境地質問題

表3-14 貴州省礦山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及危害程度統計

4.重慶市礦山地質災害災種和規模

重慶市礦山地質災害亦比較嚴重,主要發生在煤礦山。據不完全統計,各類礦山地質災害254次。其中滑坡69處,佔27.1%;泥石流6次,佔2.4%;地面塌陷39處,佔15.3%;崩塌87次,佔34.2%;地裂縫37處,佔14.6%;礦坑突水15次,佔5.9%;其他礦山地質災害1次。各礦山地質災害大型6次,佔2.30%;中型18次,佔7.09%;小型230次,佔90.55%。

5.西藏自治區礦山地質災害

西藏礦產開發尚時間較短,規模不大,礦山地質災害問題尚不突出。據西藏地質環境監測總站不完全統計,西藏礦山地質災害有46次。其中崩塌14次,地裂縫20次,地面塌陷11次,泥石流1次。西藏礦山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羅布莎鉻鐵礦山、朗縣鉻鐵礦山,其次是玉龍銅礦礦山等。

(二)礦山地質災害危害性

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災害危害性相當嚴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5.62億元,死亡人數1982人。從經濟損失來看,以貴州省最為嚴重,直接經濟損失15.80億元,佔西南地區損失總數的61.67%;其次是重慶市,直接經濟損失3.83億元,佔西南地區損失總數的15.34%;再次雲南省,直接經濟3.07億元,佔西南地區損失總數的11.90%;四川直接經濟損失2.90億元,佔西南地區損失總數的11.31%;西藏礦山地質災害直接經濟損失最少,為0.0178億元。貴州省和重慶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大的原因,與煤礦山發生的泥石流和礦坑突水災種有關。

從礦山地質災害死亡人數看,雲南省死亡人數最多,為1203人,佔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災害死亡總人數的60.70%;其次是四川省,死亡人數358人,佔西南地區礦山災害死亡總人數的18.06%;再次是貴州省,死亡288人,佔西南地區死亡總人數的14.53%;重慶市死亡130人,佔西南地區礦山災害死亡總人數的12.32%;西藏礦山地質災害死亡人數最少,為3人,佔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災害死亡總人數的0.15%。雲南省礦山地質災害死亡人數多的原因,與有色金屬礦山形成的突發性泥石流和滑坡災種有關。貴州省經濟損失最大的礦山地質災害是地面沉降。

1.雲南省礦山地質災害危害性

雲南省礦山地質災害累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7億元,死亡1203人。該省歷年來礦山地質災害至少破壞或威脅200餘條公路、500餘個村莊安全,掩埋耕地4000餘hm2。其中滑坡和崩塌(227次)危害性最嚴重,影響和破壞土地面積2163.36hm2、各種建築物120×104m2、公路100餘條,直接經濟損失1.41億元,死亡729人;泥石流78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0.79億元,死亡362人;地面塌陷169處,塌陷面積994.54hm2,單個面積0.1~64hm2,以中、小型規模為主,形態以圓形、半圓形和長條狀為主,塌陷深度0.3~10m,影響和破壞公路近100條,150多個村寨房屋開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0.63億元,死亡15人;地裂縫179處,常與礦山采空區相伴產生,呈群帶狀分布,單縫寬1cm至數米,長數米至2000餘m,主要危害是損壞民房,破壞耕地,威脅礦區安全生產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0.024億元;礦坑突水41次,主要是由於開采地下水位以下的礦體時,掘穿隔水底板或打通原采礦老硐,或主平坑位於河流附近,受斷層破碎帶影響及支護不力導致頂板隔水層變形、冒落而引起河流漏水等因素而致。礦坑突水的主要危害是淹井,影響礦區生產,威脅井下人員安全,有些場合還會造成地表河流斷流。如玉溪煤礦礦坑突水淹沒礦井長380m,造成龍潭斷流,北衙金礦礦坑突水停產40天等。

2.貴州省礦山地質災害危害性

貴州省各類礦山地質災害累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5.41億元,間接經濟損失22.48億元,死亡288人。其中滑坡62次,以淺層鬆散層滑坡為主,岩質滑坡較少,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16億元,間接經濟損失4.11億元,死亡48人;崩塌是貴州省常見也是威脅最大的一個災種,突發性強,不易防範,危害性大,崩塌57處造成死亡84人,威脅房屋12061間,威脅人口12516人,威脅公路117.5km,毀壞耕地22.0hm2,毀壞房屋15間,直接經濟損失1.25億元,間接經濟損失3.79億元;泥石流12處,死亡27人,破壞土地87.85hm2,直接經濟損失4.15億元,間接經濟損失6.73億元;地面塌陷106處,塌陷坑直徑一般2~30m,最大120m,最小1.5m,深一般0.5~3m,最深15m,面積最大0.4km2,形態大多呈豎井狀或巨形鍋底狀。附近伴生有較多地裂縫和大面積沉降,地裂縫長10~100m,寬0.2~6m。塌陷展布受采空區控制,兩者分布基本一致。其危害破壞耕地、林地501.67hm2,破壞公路150餘條,100多個村寨房屋開裂,直接經濟損失約0.05億元;地裂縫161處,常與采空區伴生,少數因地下水位下降形成,成群出現,裂縫間距0.2~1.5m,延伸一般20~200m,少量達500~800m,個別長1000m,裂寬一般0.2~1.5m,少量2~5m,個別6~9m,裂深一般0.4~5.5m,個別達100m(從地表可見100m以下開采坑道冒出熱氣),單個裂縫群分布面積一般100~1000m2,少數1~2km2。如六盤水市鍾山區汪家寨銅廠坡地裂縫群分布面積為2km2。其危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0.03億元,100多戶民房、倉庫、學校牆體撕裂、垮塌,耕地漏水荒蕪,坑道滲水淹沒,牲畜滑進裂縫致死,僅大河—納福一帶毀壞耕地5km2;地面沉降55處,主要分布在煤礦山,如六盤水市19個礦山采空區造成地面沉降破壞耕地2850hm2,林地436.3hm2,破壞各類公路418km,310多個村寨房屋開裂,直接經濟損失約5.78億元,為貴州省經濟損失最大的礦山地質災害;礦坑突水28處,死亡53人,直接經濟損失近億元。

3.四川省礦山地質災害危害性

四川省各類礦山地質災害累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90億元,死亡358人,影響范圍51352.59hm2。其中滑坡130次,直接經濟損失1.4億元,死亡88人,間接經濟損失近3億元;泥石流78次,直接經濟損失0.2億元,死亡168人;地面塌陷147處,陷坑直徑5~10m,坑深6m,呈漏斗狀,僅寶頂地區煤礦采空區塌陷變形面積達15.79km2,地面塌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0.82億元,死亡36人;地裂縫87處,縫深一般0.5~3m,最深5m,寬0.05~0.4m,最寬1m,長十幾米至數百米,最長達1000m,主裂縫間距3~5m,造成直接經濟損失0.03億元,死亡8人;崩塌102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0.02億元,死亡48人。

4.重慶市礦山地質災害危害性

重慶市各類礦山地質災害累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83億元,死亡130人,影響范圍9375.78hm2。其中崩塌死亡人數最多,為58人,占死亡總數的44.61%,如1973年5月22日合川市康佳鄉雞公咀發生崩塌死亡42人,1994年4月30日武隆縣雞冠嶺發生崩塌死亡16人。崩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間接經濟損失7億元;矸石山滑坡死亡22人,占死亡人口總數的16.91%,直接經濟損失0.25億元;礦坑突水是重慶市直接經濟損失最大的礦山地質災害,為2.4億元,占直接經濟損失總數的65.28%,死亡21人,如2003年9月10日秀山縣涌洞鄉川河煤礦發生特大穿水事故,造成18人死亡。

重慶市發生的各類礦山地質災害以能源礦山(煤礦)造成的危害最大,其中死亡118人,直接經濟損失3.68億元,占總損失的96.08%;金屬礦山(主要是錳礦)造成的危害次之,死亡8人,直接經濟損失0.08億元,占總損失的2.09%;非金屬礦山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0.07億元,占總損失的1.83%。

5.西藏自治區礦山地質災害危害性

西藏各類礦山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鉻鐵礦山和銅礦山,其次是煤礦山,累計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0.0178億元,死亡3人。其中崩塌14處,死亡3人,造成經濟損失113萬元,占總損失的64.04%;其次是地面塌陷11處,塌陷面積約10hm2,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占總損失的33.70%;地裂縫20條,直接經濟損失4萬元,占總損失的2.24%;泥石流1處,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占總損失的0.06%。

⑥ 金礦尾礦庫尾礦粒度如何表示 如何計算

力度用尺子或篩網(有標准篩網,孔徑最大為10mm就是10mm的篩子以此類推)來量,用毫米表示內。如:尾礦中有10毫米、容20毫米、30毫米大的粒徑,則表示為10-30mm。也就是說表示的是最小粒徑和最大粒徑。也可用力度分布表示,如10-30mm佔多少比例,比如10-30mm佔80%則可表示為10-30mm為80%。

⑦ 尾礦庫安全評價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一、預評價來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源;
2、尾礦庫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尾礦庫現狀地形圖及上下游有關資料;
4、水文氣象資料;
5、尾礦庫工程地質勘查報告;
6、其他有關資料。
二、驗收評價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安全預評價報告;
3、尾礦庫安全設施設計資料(包括設計文本或設計圖紙);
4、安全設施施工資料(包括隱蔽工程施工驗收記錄、尾礦庫竣工報告等);
5、尾礦庫運行安全管理資料(包括:安全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事故及處理情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救護協議、重要設備檢測報告及運行記錄等);
6、尾礦庫現狀地形圖及上下游有關資料;
7、水文氣象資料;
8、尾礦庫(壩)工程地質勘查報告(含堆積壩物理力學指標)和穩定性分析計算報告,地區水文計算手冊等;
9、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尾礦工)安全教育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及持證上崗情況;
10、其他有關資料。

⑧ 尾礦庫應急救援預案 範本 急求

大同小異根據以下改編:一、總則我市目前共有金屬和非金屬尾礦庫18座,全部分布在肥東縣境內。尾礦庫地處低山、丘陵區,高程一般60—80m,當地最低侵蝕基準面約為58m,境內最高峰海拔186.1m,各尾礦庫有簡易公路與合蕪高速及合裕公路相連。區域位置見附件二。所在地處郯廬斷裂帶,地震頻度較高而震級、烈度較低。本地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溫暖濕潤。年降水量900—1300mm,多年平均降水量992mm,5—8月為集中降雨期,多暴雨,降水量佔到全年降水量的60%;最大24小時降水量均值120mm,最大小時降雨量均值55mm。地震和集中降雨易引發尾礦庫垮塌、潰壩甚至泥石流等事故,對當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一)編制目的為保證我市尾礦庫在出現重大危險徵兆和發生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理和應急救援,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資源共享、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二)編制依據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尾礦厙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安徽省尾礦庫應急救援預案》、《合肥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三)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尾礦庫應急救援工作應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的科學指揮和人員安全防護。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尾礦庫應急救援工作受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和處理。縣級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各負其責,緊密配合。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尾礦庫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政府為主,市直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依次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4、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建立尾礦庫與礦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加強對尾礦庫垮壩、滑坡和泥石流等各類事故危險的預警預防和科學監測,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疏散,盡最大努力保障尾礦庫周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四)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發現Ⅲ級及以上較大危險徵兆或發生事故的;尾礦庫發生Ⅳ級安全事故,且縣級人民政府提出增援請求的,實施市尾礦庫應急准備和救援工作。市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二、組織機構與職責(一)應急指揮部組成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展開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市尾礦庫應急准備和救援工作。市尾礦庫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負責全市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具體工作。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事故所在縣境內,現場總指揮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現場副總指揮由縣安監局及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指揮現場的搶險救援和協調工作。市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如下:總指揮: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安全副秘書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人,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成員:市政府辦公廳,市經貿委,市計委,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環保局,市氣象局,有關縣區政府,駐肥部隊,武警合肥支隊等單位有關負責人。(二)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1、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接到本市尾礦庫發生較大事故報告後,負責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並協調各部門、地方、單位之間的救援工作。2、成員單位工作職責(1)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中跨地區和部門重要聯絡事宜。(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尾礦庫較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全市尾礦庫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建立和維護市尾礦庫應急救援機構、專家、隊伍、預案、技術裝備等資料庫;綜合協調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縣有關部門組織救援。負責組織各級應急救援機構對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指導各縣及有關尾礦庫企業制定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3)市公安局:指導縣級公安機關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增調警力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撤離和治安管理。負責道路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4)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預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幫組當地衛生機構培訓醫護人員,向現場增派醫務人員和增援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葯品,協助當地衛生機構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人員傷亡情況。(5)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事故發生地的地質狀況資料,負責處理尾礦庫事故救援中地質災害事宜,參與救援方案的制定。(6)市計委:負責應急搶險物資供應保障預案,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7)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供電工作,保障搶修事故中損壞的供電線路及設施,事故現場照明等。(8)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9)市氣象局:負責制定氣象服務預案,為事故搶救提供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資料。其它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參與應急救援工作。(三)專家組專家組由全市非煤礦山領域的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專家組職責:參與市尾礦庫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和修訂工作;為尾礦庫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咨詢,對尾礦庫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對尾礦庫應急救援工作提出建議;承擔市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三、預警預防機制(一)尾礦庫運行的預警、預測和信息報告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尾礦庫周邊的農田、村莊分布,道路交通狀況,地質、氣象,尾礦庫的庫容、壩體狀況等相關參數進行動態監控和信息分析;市安全生產救援基地對尾礦庫搶險救援所需物資的生產、儲備及裝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和救援隊伍的分布、訓練等情況,建立資料庫,確保隨時能夠拉得出、用得上,救得下。對汛期可能引發尾礦庫的各類安全事故的信息進行重點監控和分析;對已經發生的尾礦庫各類事故搶險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態勢進行動態監控和分析。監控信息要及時報告相應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下監控信息要及時上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1)尾礦庫發生Ⅳ級以上各類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和相關應急救援信息;(2)可能引發尾礦庫發生Ⅳ級事故的有關信息;(3)尾礦庫出現以下較大險情的信息:尾礦壩壩體或壩基出現大的管涌和流土;尾礦壩壩體產生深層滑動;臨汛前尾礦庫排洪系統部分坍塌,全部或大部堵塞;臨汛前特大暴雨即將超過尾礦庫的洪水設防標准。(二)預警級別及預警行動1、預警級別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及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並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一般(Ⅳ級):發生透水、滑坡、垮壩等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l-3人死亡、或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一定社會影響等。較大(Ⅲ級):發生透水、滑坡、垮壩等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500一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較大社會影響等。重大(Ⅱ級):發生透水、滑坡、潰壩等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3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特別重大(Ⅰ級):發生透水、滑坡、潰壩或泥石流等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3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2、預警行動當發生尾礦庫一般安全生產事故(Ⅳ級),或發現較大險情危及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時,各地要及時上報市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尾礦庫應急指揮部對各種可能導致尾礦庫事故和險情的信息確認後,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應急求援基地和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的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對已經發生的尾礦庫事故和重大險情,應視事態發展和搶救需要,及時請求上級機構協調增援。四、應急響應(一)分級響應應急響應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按照事故等級,分別響應。發生一般(Ⅳ級)事故及險情時,啟動縣級預案組織應急處置;發生較大(Ⅲ級)事故及險情時,啟動市級預案組織應急處置;發生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尾礦庫事故及險情時,啟動市級應急救援預案的同時,及時上報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並在省及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二)、應急響應程序1、先期處置發生較大級、重大級、特別重大級安全生產事故後,事發企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向地人民政府報告。當地政府立即向市尾礦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及企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開展自救;(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5)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2、應急決策市尾礦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事故報告後,將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報市尾礦庫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召集尾礦庫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負責人和有關技術專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市尾礦庫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作出如下處置,其中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國家和省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1)發布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指令;(2)向事發地縣人民政府提出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要求,責成市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3)向市政府和省安全監管局(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4)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事發地進行指導;(5)調集應急救援基地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援;(6)貫徹國家和省、市領導有關指示,督促現場指揮部落實相關處置措施。(7)市尾礦庫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事發地;(8)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通報相關省、市,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解釋質詢。(9)根據《合肥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運輸、通信、氣象、物資、資金等支援工作。3、現場處置(1)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救援指揮部由事發地縣人民政府政府,縣有關部門、所在鄉鎮等單位參加,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指揮長,開展以下工作:①負責搜集掌握現場應急救援信息,進行必要的檢測檢驗,對相關信息資料和檢驗數據進行研判,制定並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方案;②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對應急行動中的具體事項作出決斷;③組織人群疏散、安置;④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⑤向市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2)應急聯動。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①搶險救援組:按事故類別分別由公安、消防、安全監管、交通、氣象等相關部門組成,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調遣後續增援隊伍。②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組:由衛生等部門組成,負責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③交通管制組:由公安、交通等部門組成,負責事發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④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取證依據和資料。⑤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當地政府和民政部門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⑥社會動員組: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⑦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計委、財政、商務等部門組成,根據需要負責調集、徵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用於應急工作。⑧應急通信組:由通信管理、信息產業部門和電信運營企業組成,負責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通信暢通。⑨綜合信息和新聞報道組:由現場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在縣政府新聞部門的指導和協調下,制訂新聞報道方案,設立新聞發言人,適時向有關媒體發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⑩生活保障組:由事發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合肥市尾礦庫應急救援聯動示意圖見附一。(3)群眾和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現場應急救援指部根據需要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①企業應與當地政府、鄉鎮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②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路線、程序;③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④啟動應急避難場所;⑤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⑥負責治安管理。4、擴大應急(1)根據現場檢測數據和救援實施效果,發現現場險情有擴大、發展趨勢,現有救援能力不足,事態難以控制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繼續採取必要應急救援行動的同時,立即報告市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部,詳細說明事態變化情況並提出提高響應級別等相關應急救援工作建議。(2)市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險情擴大報告後,立即研究緊急應對措施,必要時請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部向省應急救援工作機構和省政府要求提高響應級別。(3)擴大應急後,市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採取增加現場指揮調度級別、派出專家趕赴現場、調整充實救援力量、加強現場監控等措施。(4)擴大應急後,市尾礦庫應急救援辦公室在上級應急救援主管部門和市政府、市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下,立即落實應急響應各項事宜,加大應急信息分析處理力度,指導現場調整搶險方案。5、信息發布在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的指導下,根據授權,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信息對外發布工作。信息發布應做到及時、准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市政府新聞辦及時組織對外發布。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6、應急結束現場指揮部和事發地縣人民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後,向批准應急預案啟動的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准後,宣布應急結束。五、後期處置(一)善後處置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恢復正常生產秩序,保證社會穩定。(二)保險社會各類保險機構在事故發生後,應按規定迅速開展參保人員的保險賠付工作。(三)事故調查各級救援機構在救援結束後,應及時總結救援工作經驗教訓和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六、應急救援保障措施(一)通訊和信息保障尾礦庫發生事故時,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應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立各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專家的通訊聯系資料庫;建立應急救援響應通信網路、信息傳遞網路,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信息溝通的需要。相關單位和人員得聯系方式見附件一。(二)應急支援和保障1、救援隊伍、裝備和物資保障應急求援隊伍一是依託縣、市規模較大的礦山企業應急救援隊作為救援隊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處置,確保遇險人員得到最快搶救。二是由人員裝備較好的市級專業救護隊趕赴現場,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搶救轉移遇險人員,減少事故損失。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資料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有關各級地方政府應了解掌握當地有關尾礦庫和排土場安全生產事故或險情搶救所需裝備、物資的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以及有關應急救援機構和隊伍的聯系方式,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徵用或調用。2、交通運輸保障掌握全市主要尾礦庫的交通地理位置以及發生事故時的道路交通狀況,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各方面提供交通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有關應急救援人員、隊伍、裝備和物資。事故發生地地方政府應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3、醫療衛生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當地各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救治,落實專用葯品和器材。醫療機構接到指令後要迅速組織急救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適時轉入各醫院進行後續治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必要時,由市尾礦庫應急救援辦公室,通過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市級醫療衛生有關部門組織醫療救治力量支援。4、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市級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三)應急技術儲備和保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託現有的我市有關非煤礦山科研院所的技術人才資源,建立市尾礦庫應急救援專家組。必要時,請求省尾礦庫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技術支持。應急響應狀態下,氣象部門要為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或險情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四)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尾礦庫所屬企業及所在地各級政府要按規定向周邊群眾和員工說明尾礦庫主要危險及各類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尾礦庫及排土場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使應急機構和教援隊伍的管理和救援人員了解掌握尾礦庫垮壩及排土場垮塌事故搶救有關知識和技能。應急管理列入各級行政管理培訓課程,有關各級行政領導接受應急管理培訓。七、附則(一)市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對尾礦庫安全生產各類事故應急准備和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過進行監督和檢查。(二)本預案隨著國家、省和市相關應急救援法律法規的變化需不斷修改和完善。

(三)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文鏈接: http://www.hefei.gov.cn/n1070/n304559/n310966/n315655/59

熱點內容
鹿特丹港國家地理 發布:2021-03-15 14:26:00 瀏覽:571
地理八年級主要的氣候類型 發布:2021-03-15 14:24:09 瀏覽:219
戴旭龍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發布:2021-03-15 14:19:37 瀏覽:408
地理因素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發布:2021-03-15 14:18:30 瀏覽:724
高中地理全解世界地理 發布:2021-03-15 14:16:36 瀏覽:425
工地質檢具體幹些什麼 發布:2021-03-15 14:15:00 瀏覽:4
東南大學工程地質考試卷 發布:2021-03-15 14:13:41 瀏覽:840
中國地質大學自動取票機 發布:2021-03-15 14:13:15 瀏覽:779
曾文武漢地質大學 發布:2021-03-15 14:11:33 瀏覽:563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地球物理勘察院官網 發布:2021-03-15 14:10:10 瀏覽: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