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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項目怎麼管理

發布時間: 2021-02-10 00:04:23

1. 地質項目施工組織及管理

地質項目施工是指根據地質項目設計及施工設計,由不同工作手段、工作環節、工序所進行的地質勘查工作及其過程。

一、施工過程

地質項目施工過程是由各個大小不同的勘查工作所組成的統一過程,一般來講它包括以下過程:

(1)施工(作業)准備過程,是指為基本施工作業過程的進行所作的各項施工(作業)准備工作。如地質設計、施工設計的編制;技術規程、規范的制定和統一;技術裝備、測試儀器等運輸機安裝等。

(2)基本施工(作業)過程,是指為提交一項地質成果;或完成某項施工工程所進行的直接勘查施工作業活動,包括為提交地質成果所進行的野外施工作業和室內作業的全部工作;或某項施工工程從施工開始到結束為止的作業過程。

(3)輔助施工過程,是指為基本施工作業過程正常進行所必須的各種輔助性作業活動。如為基本施工作業提供動力、工具製造、設備維修等輔助工作等。

(4)勘查服務過程,是指為基本施工作業過程和輔助施工過程服務的各種活動。如為保證基本施工過程和輔助施工過程正常進行而提供原材料、工具、輔助材料的供應和運輸等服務工作等。

上述是地質項目施工過程的四個組成部分或具體過程,既有區別,又緊密相連,其中,基本施工(作業)過程是主體,其他過程是為實現基本施工過程服務的。為了保證地質項目任務的完成,在管理工作中應著重抓好基本施工(作業)過程各項工作的同時抓好其他施工過程的管理,否則就會影響整個地質項目勘查工作的進行,影響到地質成果的按時提交和完成。

二、施工組織

任何一個地質項目勘查活動的開展和進行,都是由一定的空間和時間組織起來的。從空間上和時間上組織好勘查施工,對於提高地質勘查工作效率,縮短工作周期,節省資源消耗,降低勘查成本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1.施工過程的空間組織

地質勘查活動的空間組織,就是以地質項目為對象,研究項目設計規定的地質任務和各項工程,對作業單位(如項目組、機台等)在勘查空間分布和作業單位內部(或施工現場)技術設備的空間布置及其密切相聯的設備、原材料運輸路線、動力、供水線路的分布等組織。

施工過程的空間組織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和高度的流動分散性,從而要求空間組織要服從地質勘查工作中的客觀地質變化,遵循地質規律和施工程序。

2.施工過程的時間組織

地質勘查活動的時間組織就是研究勘查工作過程中的各個施工階段、施工環節、施工工序之間的施工作業方式。目的在於充分合理的利用作業時間,減少施工作業和設備停歇,縮短工期,加快地質勘查工作進度。

施工過程的時間組織中一般採取以下三種施工作業方式:

(1)順序施工作業方式,即一個作業組或作業人員在一個施工工程點(如一個探槽、一個探井、一個坑道作業面、一個鑽孔、一個測點等)施工結束,即轉作另一個施工工程點的工作,按順序一個接一個的進行施工工作。要求做好施工准備,力求做到首尾工序緊密銜接,提高工時利用率,最大限度減少停待時間。

(2)平行施工作業方式,即在同一時間內,作業人員同時進行兩道或兩道以上不同工序的作業工作,如在鑽探施工中利用鑽進作業時間進行搬遷安裝工作;坑道施工中利用打眼時間,同時進行支柱支護作業等,盡量做到在同一時間內,上下兩道工序能平行作業。

(3)平行順序施工作業方式,即在同一施工作業時間內,存在上下兩道工序的情況下,上道工序部分完成,即交付下一道工序作業所進行的平行順序作業工作。比如在坑道作業中利用爆破時間到另一工作面進行打眼作業,以實現平行順序作業等。

三、施工組織的基本要求

一個地質項目的組織實施,即地質勘查工作的開展就是要求對地質勘查過程中的各個工作階段和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合理的安排和部署,使地質勘查過程中的各項工作能夠有效、協調地進行。因此施工過程及組織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過程連續性的要求

地質勘查工作連續性強,意味著縮短工作周期,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降低消耗,盡快提交地質成果,以實現最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此,要對地質勘查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各個步驟的工作,盡可能緊密銜接,減少不必要的時間耗費及人力、物力的耗費。一個地質項目其工作周期往往較長,少則幾個月,多則幾年,除了有效利用作業時間外,還要注意自然氣候對地質勘查活動的影響,特別是野外作業的影響,使地質勘查工作過程在階段上和時間上實現最好的銜接。

2.過程比例性的要求

地質勘查工作過程是一個對地下地質體或礦產資源的調查、探索和研究過程。這個過程是由大小不同的階段、各階段中不同的工序和不同工作手段所完成的,只有不同的階段和不同的工序和工作手段的相互配合和協調,才能夠更好地完成地質項目任務,縮短地質勘查工作周期,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的耗費。為此,必須強調地質勘查工作過程中的施工前後各階段和各階段內的各種工作(如綜合研究與野外勘查、地質勘查基本工作與輔助工作、室外工作與室內工作、各種工程手段的運用等)的施工能力的比例關系,使之保持施工能力的相互適應和有機結合,以保證整個地質勘查工作過程人力和物力的最充分合理的利用。

3.過程時間平行性的要求

整個地質勘查工作過程所需時間的多少,即地質項目工作周期的長短,主要取決於地質勘查工作過程中各階段、各環節、各工序時間的長短。為了縮短整個地質項目工作周期,在組織地質勘查施工過程時,必須在不違反勘探程序和施工順序的原則下,盡量採取平行作業或交叉作業方式,盡可能縮短作業時間、縮短工序和工作階段周期,使整個地質勘查工作過程得以縮短,盡快提交地質勘查成果,以實現最好的經濟效益。

4.過程協調性的要求

地質勘查工作周期長、階段多、環節復雜,必須強調高度協調,才能保證地質勘查施工過程各個方面的工作有機結合和統一,在組織勘查施工過程中,要對勘查工作過程所涉及的各種要素採取科學的組織方法,來實現整個勘查過程空間和時間上的最好結合和高度協調,以加速勘查進程,實現地質設計所要達到的目的。

5.過程組織靈活性的要求

客觀地質情況的變化,常常引起勘查技術、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施工組織管理等等的變化,進而引起各種工種和技術力量、人員配備的變化。為了適應地質勘查工作復雜、多變的特點,在組織施工過程中,要留有餘地、要有應急預案和備選方案,對各種條件不能限制過死,否則就不能適應地質勘查工作的變化,從而影響地質工作的順利進行。

2. 項目的過程管理

一、項目過程管理的一般特點

項目由多個過程組成,這些過程相互交叉,相互作用。美國管理協會把項目管理過程分成5個過程組,每個過程組有一個或多個管理過程(圖4-3)。

圖4-3 項目過程組示意圖

項目過程組不是離散的,也不是一次性事件。過程組與過程組之間有重疊,其重疊程度在不同的階段和不同的項目中不一致(圖4-4)。

圖4-4 過程組中各過程的交叉關系

1.啟動

啟動是一個項目開始的標志。啟動過程側重於需求分析,確定下一階段是否有必要開展。這樣,一旦項目的目標需求不被滿足或消失,那麼項目就會終止。

2.計劃

根據項目的目標和任務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計劃。項目的獨特性和一次性使得項目計劃的編制非常重要。計劃的詳細和復雜程度與項目的規模、類型密切相關,但計劃的編制工作順序大體上相同。

(1)目標分解:把這一階段或項目要達到的目標進行分解,使其更明朗、具體。

(2)任務活動的確定:要達到預定的項目或階段目標必須完成的任務和進行的活動。

(3)任務分解和排序:分析各項任務的結構以及相互關系,按先後順序排列。

(4)完成任務的時間估算:各項任務所需時間的估算。

(5)進度計劃:根據對任務的分析和歷時估計以及資源的要求,編制進度計劃。

(6)資源計劃:確定完成各項任務所需的人員、資金、設備、原材料和技術等。

(7)費用預算:根據各項活動所需的費用分配資金。

(8)編成計劃文檔:匯總以上成果,編成文檔。

除此之外,還要制定質量計劃、組織計劃、物資采購計劃和管理計劃等。在計劃階段,對各方面考慮得越周詳,越有利於下一階段的進行。

3.實施

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是根據編制的設計進行的,實施階段的各種具體活動和任務與相關的專業關系密切,每個專業都有自己的工作程序與標准,要按設計、標准及規范進行。

4.控制

控制階段的任務是定期檢查項目的執行情況,以便發現與設計的偏差,及時調整工作部署。因為地質情況十分復雜,因此,在工作過程中一旦發現與設計有較大的偏差,就需要通過調整設計來改變項目實施的方式、工程手段和實物工作量。例如,當項目進展與設計出現較大偏差時,要分析並找出影響的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項目按時完成,當無法採取任何措施也無法按時完成項目時,需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請示,延緩項目完成的時間,批准後方可執行。控制階段主要依據項目控制質量、進度、費用和安全等。

5.收尾

收尾是項目完成的標志,這個階段要編寫、收集和分發各種文件和信息,及時進行原始資料歸檔、成果登記和匯交。同時,完成合同的結算。

二、地質調查項目過程管理劃分

根據項目過程管理理論研究,項目過程管理可以分為啟動、計劃、施工、控制和收尾5個階段。地質調查項目的過程管理既有一般項目過程管理的特徵,又有其自己的專業特點,大致可以分為立項、設計、施工、野外驗收、成果審查、資料匯交和項目終結7個過程或階段,其中野外驗收和成果審查相當於控制過程的關鍵點,資料匯交和項目終結相當於收尾。在總體目標、預期成果和實施過程管理等方面要充分體現國家意志和國家需求。

三、立項管理

地質調查項目正式啟動之前,必須進行充分的項目立項論證,必然要進行大量的項目前期准備工作,包括調研、可行性研究與項目立項評估工作,這些工作直接決定了項目最終能否立項。因此,立項是整個項目過程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了對項目立項工作有更加規范和系統的認識,通常把項目立項分為4個步驟,即信息資料的收集與處理、項目調研、可行性研究和項目評估。項目立項在整個項目生命周期中處於起始階段,對於項目能否成立並得到實施非常關鍵。

地質調查項目的確立要根據國家的需要,貫徹中央關於地質工作的要求,加強資源調查評價,更好地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加強地質勘查工作,力爭實現戰略性礦產勘查的新突破,全面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繼續做好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為了科學決策,使工作部署更加合理,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更好的效益,目前地質調查項目立項採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並強化自上而下的作用,發布內容具體、針對性強的項目指南。逐級分解、落實具體工作項目。例如採用「三會兩審」的項目決策機制,三會是指「專家咨詢會、供需見面會、項目協商會」,兩審是指「局審和部審」。

立項的目的是確定地質調查項目,並選擇項目實施單位。在立項方面,作為國家地質工作組織管理實施的中國地質調查局,制定國家地質工作規劃,編制項目指南;作為承擔項目的地質調查單位,則要根據中國地質調查局的相關要求,圍繞項目需求開展立項工作。

1.項目信息資料的收集與處理

項目信息資料佔有的多少,直接影響立項活動的成功與否。通過各種形式、渠道和途徑在社會和市場中廣泛收集與地質調查項目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是立項的一項重要工作。與項目相關的信息資料非常廣泛,主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

●各級政府制定發布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政府部門實施的計劃、重點工程建設規劃與計劃;

●各類社會經濟統計資料、專門研究機構的分析預測資料;

●相關的技術資料,如地質資料、水文資料、氣象資料、地理資料和環境資料等。

資料收集的方式多種多樣,通過各類公開載體獲取信息資料應是主要的方式。一般情況下,按信息來源可分為自然收集、相關市場衍生收集和意外獲取。自然收集是通過正常的工作渠道,如參加各種會議等,獲取上級相關部門的項目指南和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及規劃信息等,這種方式通常是最主要的方式,具有資質的地質調查單位將根據這些信息開展立項申請。相關市場衍生收集,是在原有項目基礎上派生出的新項目,如在早期的資源評價項目基礎上新發現的礦化帶、礦點等成礦有利地段,利用資源補償費進一步開展礦產勘查工作,爭取申請資源補償費項目。意外獲取則是某些非常偶然的機會得到的信息。

大量信息通過各種渠道反饋到單位的相關部門,如科技處或總工辦,通過這些部門將這些信息資料分類整理並篩選,有價值的信息被確定為下一步調研和立項申請的對象,暫時利用不上的信息被整理保存。收集到的信息資料經過整理以後,根據可利用的程度分別建立信息庫、資料庫和項目庫,同時建立與地質調查項目相關的客戶庫。因此,項目信息資料的處理過程是立項階段非常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與使用地質調查成果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建立經常的溝通聯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地質調查必須建立的一種機制,這既是獲取立項信息資料的需要,也是地質調查成果更好地為社會經濟服務的必然要求。

2.項目調研

項目調研是指針對一定的項目目標,在特定的條件下系統地收集、分析和報告有關項目信息的過程。項目調研是整個項目可靠性論證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決定是否立項的重要依據。只有通過項目調研,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周圍的各種情況,使立項更有針對性,決策更有依據,減少風險。

項目調研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項目涉及專業方向和工作內容;

(2)項目的成果特點;

(3)項目運作所需要的經費、技術及人力資源條件;

(4)項目運作的內外部環境及競爭對手;

(5)項目周期與運作的風險;

(6)項目的經費概算。

項目調研是一項比較復雜和煩瑣的工作,它的質量好壞直接影響到項目是否可以成功立項;同時,所收集的各種信息和資料也直接對日後項目實施有重要影響。因此,項目調研要求參與工作的人員既要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又要有高度的責任感。鼓勵和提倡在尊重科學原則的同時,更多地採用綜合方式和創新方式。一般情況下,首先由單位的技術主管部門組織學術委員會成員和技術骨幹,通過分析獲取的各種信息和資料,確定調研和立項的目標,既要適用,又要避免目標太寬或太窄。其次是制定調研與立項計劃,根據前面列出的調研內容,在較短時間內進行調查與研究,作出是否立項的初步結論。

3.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針對某個項目目標,為論證技術、工程、經濟上是否科學、合理、可行而開展的調查、分析、評估的一種科學論證方法。對地質調查項目來說,主要是編制立項申請書。立項申請書的內容包括:

(1)技術經濟部分:包括立項依據、目標任務、技術路線、實施方案、預期成果、主要實物工作量、組織管理和經費概算等,並附有關圖件。

(2)資質部分: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工作業績、組織結構和人員裝備等。

(3)項目立項評估:項目立項評估是運用科學的方法,對立項報告進行綜合分析,從而確定立項報告引用的資料是否真實,研究方法是否得當,所得結論是否正確,項目成果是否有人使用,為最終立項決策提供判斷依據。在評估過程中,要著重從整體上衡量項目對社會和經濟建設的作用,從國家地質工作對經濟的支撐作用角度考慮項目的價值,同時要提交立項評估報告。其程序包括:

(1)初審。大區地調中心對立項申請進行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後報中國地質調查局。

(2)組織專家論證。在初審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論證,並提出論證結果和意見,作為項目立項審批的依據。

(3)綜合平衡和確定項目。在專家論證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對地質工作的需要和資金的可能,經綜合平衡確定地質調查項目。

(4)確定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項目承擔單位的資質條件和實際情況,通過招標或委託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四、設計編寫與審查

1.設計編寫程序

設計是根據下達的任務,按照有關技術標准,結合工作區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具體工作方案。設計的目的是合理地確定工作部署,選擇科學的技術方法、進行經費的合理安排,保證地質調查項目任務目標的完成。設計編寫的依據主要是項目任務書、以往地質工作資料、相關技術標准和預算標准。其編寫程序為:

(1)明確任務。項目承擔單位應認真研究理解項目任務書所確定的任務目標,並將任務按年度或工作階段逐一分解,按先後時間順序進行排列。

(2)收集資料和現場踏勘。設計編寫前要系統收集工作區內已有的相關資料,並進行分析整理,必要時要對項目工作區域進行野外現場踏勘。

(3)設計編制。設計編寫時,項目負責人必須依據有關技術標准和有關要求,編制詳細的設計提綱,報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審批。項目組按批準的提綱,及時組織項目組成員,按時保質完成設計圖表的編制和文稿編寫工作。

(4)設計初審。設計初稿完成後,項目承擔單位應組織初審,初審的重點是設計書的內容是否真實可靠,是否能滿足任務書的要求。項目組應根據初審意見進行認真修改,完成設計書送審稿,經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後送審。

2.設計的主要內容

地質調查項目的設計工作與實施基本上是由同一單位進行的,因此,項目設計書是項目的總體安排和部署,它是技術、進度、人員、設備和經費等多個計劃的總和。具體內容包括下列7個方面。

(1)目標任務;

(2)地質工作程度綜合評述;

(3)地質背景;

(4)技術路線和工作部署;

(5)實物工作量與預期成果;

(6)經費預算;

(7)組織措施。

3.設計編寫要求

(1)依靠科技進步,充分運用地質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

(2)充分收集並綜合研究前人資料;

(3)符合有關專業規范、規定、操作規程和要求;

(4)按有關要求編制設計預算;

(5)內容完整、重點突出,附圖、附表齊全。

4.設計審查程序

地質調查項目的設計審查工作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統一組織,分級實施。重要項目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審查,一般項目由大區地調中心或實施單位組織審查。

(1)按照地質調查局的統一安排,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向設計審查組織單位提交項目設計書(送審稿),同時附地質調查局下達的項目任務書和項目承擔單位的初審意見書。

(2)項目設計審查組織單位接到項目設計書後,根據統一要求落實設計審查組織工作,並把設計審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項目承擔單位。

(3)設計審查組織單位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審查組,並預先把設計書(送審稿)送達審查組成員審閱。

(4)設計審查可以採用會議審查方式。審查組通過聽取設計編寫人員的介紹、提問和答辯,經過討論,形成設計審查意見書,同時填寫設計質量評分表。

(5)審查組成員的意見如發生重大分歧,應在設計審查意見書中如實反映。

5.設計審查的主要內容

設計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目的任務、以往資料的收集和綜合研究、工作部署、技術路線、工作方法及技術要求、實物工作量、經費預算、組織管理和質量保證措施和預期成果等。

不同專業應突出本專業的特點。

6.設計審查的認定

項目承擔單位要根據專家審查意見書規定的時間內修改補充設計;中國地質調查局或大區地調中心對設計審查結果進行認定,經過認定的設計方可實施。

五、項目施工管理

項目施工是指在地質調查過程中,為完成某一地質調查項目任務,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和地質目的,選擇適當的技術手段和技術方法而實施的實際工作。施工分為野外實地調查和室內研究兩類。

1.准備工作

(1)依據項目設計和技術標准制定施工方案;

(2)編制野外作業計劃;

(3)落實作業組織和物資裝備;

(4)制定相關工作細則。

2.管理內容

(1)計劃任務管理:按專業工種、按時間進度制定階段性任務目標。例如礦產普查工作,可以分為地質組、礦產組、化探組和綜合組,每個組都要在指定的時間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2)生產技術管理:包括作業組織管理、技術業務指導和施工安全管理等。

(3)質量管理:制定質量責任制度,編制技術標准實施細則、作業指導書和質量檢驗標准,保證質量體系正常運行。

(4)經費財務管理:在批準的項目經費預算內,合理安排資金,嚴格開支標准和范圍,按規定進行財務核算。地質調查項目經費的管理是過程管理中的一項很重要的內容,細化項目經費預算科目,科學測定定額,本著「誰花錢誰負責」的原則,確定各類科目的經費責任人,控制經費的開支。地質調查項目經費的開支,嚴格執行預算規定。例如,測試經費是根據設計的樣品種類和數量按照測試定額確定的測試工作經費,只能用來分析測試設計的樣品,不得隨意增減測試樣品的種類和樣品數量。當設計與實際不符需要調整測試樣品的種類和數量時,需書面請示項目下達單位,經同意後方可調整。由於各種原因沒有完成設計的測試工作量而形成經費節余的,不能用來支付其他工作內容的開支。

(5)物資裝備管理:確保野外施工必備的裝備和物資供應。

(6)生活保障管理:積極創造條件,採取多種措施,努力改善野外工作人員的食宿條件和文化生活。

3.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

對地質調查項目進行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原始資料取得過程的真實性和正確性,由於地質調查野外作業獲取原始資料的過程大多數情況是無法重復進行的,因此,對原始資料的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尤為重要。通過不同層次的監督檢查,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的工作質量和項目經費的合理使用。同時,對項目實施階段性控制管理,提出階段性工作的調整部署意見。具體組織可以分為項目組的日常檢查、項目承擔單位的常規檢查、地區地調中心和中國地質調查局的抽查。檢查的內容、數量和比例依次減少。

具體檢查內容包括:

(1)工作進展和任務完成;

(2)地質成果;

(3)工作質量;

(4)經費使用。

檢查形式有:

(1)野外現場檢查。主要內容為:任務完成情況、地質工作成果、原始資料質量。

(2)年度成果匯報會或項目中期評估。主要內容為:工作進展、主要成果、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六、野外驗收

野外驗收是地質調查工作的重要階段,為了檢查項目任務的完成情況和保證成果報告的編寫質量,必須做好野外驗收工作。野外驗收工作由地區地調中心或受委託的項目實施單位聘請項目監督審查專家和有關人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

1.野外驗收的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提出野外驗收申請;

(2)項目主管單位組成專家組,並確定驗收時間;

(3)項目實施單位提供全部野外原始資料和野外工作總結報告;

(4)專家組審查原始資料並按規定實地抽查;

(5)專家組提交野外驗收報告。

2.野外驗收的主要內容

(1)原始資料是否齊全、准確;

(2)是否完成了規定的目標、任務;

(3)是否完成了批準的工作量;

(4)項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質量是否符合各類規范、規定要求;

(5)地質資料綜合整理、綜合研究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6)質量管理體系執行情況是否正常;

(7)野外驗收簡報是否系統、全面;

(8)野外實地抽查是否合格。

3.提供野外驗收的資料

(1)全部野外實際資料:

●野外原始圖件;

●野外記錄本、原始野外記錄卡片、原始數據記錄、相冊、表格等;

●野外各類原始編錄資料及相應的圖件;

●樣品鑒定、分析、測試送樣單和分析測試結果;

●各類典型實物標本;

●過渡性綜合解釋成果資料和綜合整理、綜合研究成果資料;

●其他相關資料。

(2)質量檢查記錄:包括年度原始資料檢查記錄小結;

(3)野外工作總結:包括任務完成情況(含工作量),地質成果和質量等;

(4)提供野外檢查路線及其地層、岩漿岩、構造、礦產等文字和圖件資料。要求原始資料齊全、准確;文字、圖件與實際相吻合。

4.野外補課

野外驗收後,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驗收意見組織野外補課,並向有關單位提交野外補課工作總結。

七、成果報告編寫與審查

1.成果報告編寫

報告編寫是地調工作的最後階段。通過總結整理野外資料,總結規律,提高認識。全面、准確地反映地質調查工作成果。該階段要認真學習有關技術標准,制定具體要求,明確組織分工,落實責任制度,加強質量管理。

編寫成果報告的程序:

(1)編寫報告提綱;

(2)整理各類原始資料和數據處理;

(3)編制各類綜合圖件和文字報告;

(4)整理原本檔案和實物資料,進行原本檔案歸檔;

(5)在編寫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的同時,單位財務部門應簡要編寫項目財務報告,總結項目經費使用情況。

報告內容參照各專業的具體要求。

2.成果報告審查的依據

成果報告審查是地調項目工作內容的全面考核和取得成果的技術評定,是對項目成果質量最終把關。成果報告審查由中國地質調查局、地區地調中心或指定的單位聘請技術質量監審專家及有關人員進行。對成果報告進行評審的主要依據有:

(1)任務書、設計書、設計審批意見書;

(2)野外驗收意見書;

(3)有關技術標准。

3.報告評審的主要內容

(1)主要地質成果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2)各項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准確;

(3)地質成果的綜合研究水平;

(4)地質成果和原始資料的符合程度;

(5)地質成果和綜合圖件的質量評價;

(6)存在的問題。

4.報告評審的程序

(1)項目實施單位提出報告審查申請;

(2)組織審查單位組成專家組,並確定審查時間和地點;

(3)項目實施單位提供所有資料並匯報成果報告主要內容;

(4)專家組審核各類資料、評議報告內容、提交審查意見書。

5.成果報告的審查認定

項目報告編寫單位根據專家審查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報告補充修改;中國地質調查局或地區地調中心對報告審查工作進行認定。認定內容包括:審查程序、審查專家的組成、報告是否符合設計任務要求、依據的技術標准、根據專家意見的修改情況等。

八、資料匯交

地質資料是項目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項目承擔單位對承擔的地質調查項目形成的地質資料除了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匯交外,必須按照中國地質調查局的規定,向中國地質調查局和地區地調中心匯交,作為部署新的地質調查工作的基礎資料,由中國地質調查局提供政府和社會化服務。凡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實施的地質調查項目所形成的資料均應匯交。

1.匯交內容

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地質調查原始資料、地質調查實物資料。

2.匯交形式

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應以正式印刷的紙介質資料和光(磁)盤數據資料兩種形式匯交。

3.資料接收單位

向中國地質調查局資料管理部門或中國地質調查局委託的資料管理部門匯交,資料接收單位出具資料簽收文據。

九、項目終結

項目任務終結是指項目所有工作結束後,對項目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最終認定,這是項目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認定結果可作為項目實施單位資質評定及有關部門獎勵、懲罰等的重要依據。由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組織,地區地質調查中心負責實施。

1.內容

(1)成果報告審查情況;

(2)經費結算和審計情況;

(3)資料匯交情況;

(4)合同執行情況。

2.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完成資料匯交任務後,提出終結申請;

(2)管理部門按照驗收內容逐項審核;

(3)形成書面驗收意見;

(4)項目完成,合同終止。

項目管理是一個封閉過程。從立項開始到項目終結,不論項目管理部門還是項目承擔單位,都要有始有終,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項目管理又是不同層次的管理過程。不同層級的管理部門應負責不同項目層級的管理階段和范圍。比如中國地質調查局管理計劃項目,地區地調中心負責管理工作項目,各承擔單位負責工作項目的實施。承擔哪個層級項目的單位負責本層級項目設計的編寫,由上一層級組織審查,使整個過程得到有序地運行。

3. 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

項目預算是項目設計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地質調查項目目標任務的資金保證,是衡量工作單位項目經費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據。項目預算是根據技術方案所確定的工作任務與技術要求,按照預算標准和預算編制要求,對地質調查項目經費進行的分配和使用作出的預先安排的經濟方案。

項目預算管理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項目管理部門頒布的預算管理辦法的要求,對地質調查項目資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進行的組織、協調、監督與檢查等管理活動。預算管理活動貫穿於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工作中的全過程。

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的內容是指對項目預算的編制、審查、認定、執行、調整、監督檢查和竣工決算等環節實施全過程的管理和控制。預算編制是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的核心,是預算管理的起始點;預算執行是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的中心環節,最終體現項目預算的強有力的約束作用;決算是對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正確的決算可以全面反映預算執行的結果,是進行項目績效考核和追蹤問效的重要依據。

預算管理在地質調查項目經濟管理過程中始終處於中心地位,地質調查項目各項經濟管理工作都是緊緊圍繞著地質調查項目經費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而開展工作。預算管理是地質調查項目經濟管理的關鍵。

一、預算標准

預算標準是指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的生產技術條件下,完成一定計量單位的地質調查工作,在人、財、物的利用和消耗方面應達到的標准。包括預算標準的名稱、工作內容、施工條件劃分依據、計量單位、技術指標與要求、施工條件、預算標准指標、注釋和說明等。

2000年4月20日中國地質調查局正式頒布了「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暫行標准」,該標准包括工程手段預算標准、地區調整系數、地質調查信息化建設預算標准、地質調查綜合研究預算標准、項目設計預算綜合費率標准。其中,工程手段價格是預算標準的主體。

工程手段包括:地形測繪、地質測量、遙感地質、物化探、鑽探、山地工程(坑探、淺井、槽探)、岩礦實驗、其他地質工作、工地建築等預算標准。

地區調整系數:影響地區調整系數的因素很多,預算標准確定的地區調整系數,主要考慮野外施工期、工資水平、野外運輸條件等主要因素。地區調整系數適用范圍是:地形測繪、地質測量、物化探、鑽探、山地工程等野外工程手段預算標準的調整以及其他地質工作中的野外工作,如礦點檢查、地質勘查工作測量、地質編錄、采樣、岩心保管等工作要進行地區系數調整。其他地質工作中的綜合研究報告編寫及印刷出版工作等工作項目預算標准,均不適用本區調整系數。

調整工程手段預算標準的計算公式為: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1.預算標準的費用構成

預算標準的費用構成分為兩大系列。一是地質調查工程系列,如地形測繪、地質測量、物化探、探礦工程和其他地質工作等,按照「地質勘查單位財務制度」規定的全成本費用項目制定;二是地質調查綜合研究按照「地礦部科技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費用項目分別制定了全成本和單位預算費用標准。

(1)地質調查工作項目預算標准費用的構成

地質調查工作項目預算標准均為全成本,即包括直接費、間接費和管理費三大部分(圖5-1)。

圖5-1 地質調查預算標准工作項目費用的構成

(2)地質調查綜合研究預算標准費用項目的構成

地質調查綜合研究項目預算標准費用構成分成3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全成本,即人年預算標准中的合計數,如基礎地質研究人年4.0萬元,綜合找礦研究人年4.1萬元等;第二個層次是各單項費用預算標准,即勞務費、設備使用費、材料費、燃料動力費、業務費、公務費、其他費用和管理費用的預算標准;第三個層次是勞務費中工資及津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勞務酬金的預算標准(圖5-2)。

圖5-2 地質調查綜合研究預算標准費用項目的構成圖

在地質調查項目預算標准費用構成中不含利潤和稅金;不含應由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中列支的社會上繳費用包括住房公積金、各種社會勞動保險等費用;不含應由項目工作單位承擔的設備購置費用。

二、預算的編制

編制科學合理的項目預算,對於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經費合理使用,確保地質調查項目資金的安全運行,維護項目工作單位的經濟利益,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果,確保地質調查項目預期成果的實現,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1.預算的編制要求

編制預算有以下幾方面的要求:

(1)編制預算執行下列文件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的編制辦法」;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審查辦法」;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暫行標准」。

(2)項目設計的預算由編制說明和預算表組成 預算編制說明是項目預算文件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工作地區的基本條件、預算編制依據、採用的費用標准和計算方法、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分析、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等。預算編制人員應根據要求認真編寫預算編制說明。項目設計預算表分甲、乙類表式。甲類包括項目設計預算匯總表、項目設計預算表、單項工程手段費用標准構成表。單項工程手段費用標准構成表包括地形測量、地質測量、物化探、探礦工程。乙類包括項目設計預算匯總表,項目設計預算表和項目外協工程量表。

(3)正確地選擇預算標准 按照工作項目、工作方法、技術要求、施工條件等,選擇相應的預算標准,不得高套或降低預算標准。預算標准中缺項的,採用其他預算標准或根據有關定額確定的費用標准,要做詳細的說明。

(4)數據計算要准確 編制預算時每項費用預算的計算要准確無誤。

(5)鉤稽關系要正確 鉤稽關系是指項目預算文件的自身結構和預算文件之間的相互銜接關系。項目預算表中的工作項目、費用項目、應按照預算編制辦法規定排序;各預算表的相關數據應對應一致;單項工程手段費用標准構成表(項目外協工程量表)中合計數、費用標准,應與項目預算表中對應的工作項目(費用項目)總預算一致。

(6)預算不得重復和遺漏 在預算編制過程中,應嚴格按項目設計預算編制辦法中的工作項目目錄(甲類)、費用項目目錄(乙類)進行編寫。尤其要注意每項工作內容的邏輯關系和費用預算,不得重復和遺漏。如鑽探要按照鑽探進尺預算經費,其他地質工作中的地質編錄、采樣和岩心保管都要預算費用,地區調整系數不僅要調整主體工程手段的預算標准,也要調整其他地質工作中的野外工作預算標准等。重復或遺漏在項目設計預算編制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否則將影響項目設計預算的質量。

(7)其他有關規定和要求 項目預算書為項目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與技術設計方案裝訂在一起,不能作為設計的附件處理;項目設計預算的編制與地質技術方案的編寫同時進行;項目設計預算要由取得資格證書的預算人員進行編制;預算人員要在預算書上簽字或蓋章。

2.預算的編制方法

預算編制前,認真審閱項目任務書、設計書、了解工作區的自然地理、氣候特徵、經濟發展水平、以往地質工作情況、項目經費使用情況,收集與設計預算有關資料如基礎定額、工資水平、材料價格等,確定項目的工作性質,選擇適用的項目預算表。中國地質調查局將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分為甲、乙兩類預算:甲類預算表適用於基礎地質調查計劃、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程、地質災害預警工程中的地質調查項目;乙類表適用於數字化國土工程項目、資源調查與利用技術發展工程項目以及基礎調查計劃、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程、地質災害預警工程中的獨立科研項目。

以甲類項目設計預算表為例,其預算編制步驟如下:

(1)根據項目設計書填寫技術指標

填列工作項目:根據設計投入的工程手段,按照預算編制辦法中規定的目錄順序依次填寫。

在一個工作項目中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和比例尺,應一一填寫清楚。特別是物探,往往要採用幾種方法和不同比例尺的網度,應依次填寫,不要漏項。

填列技術條件:技術條件是指網度、密度、點距、AB距、地形等級、岩石級別、地質復雜程度、鑽孔深度、坑探深度、槽探的地層分類等。

填列計量單位:面積性的地質工作計量單位一般為平方千米,線性的(地質剖面和地化剖面)地質工作計量單位一般為千米,物探工作有的計量單位為點。岩礦實驗計量單位一般為項或件。總之,要與預算標准中的計量單位相一致。

填列工作量:工作量應按照工作項目中所列的方法、比例尺、網度以及各種岩礦實驗樣品逐項填寫。在填寫工作量時,預算人員一定要閱讀設計安排的工作手段和技術要求,准確地把握各工作階段安排部署實物工作量,同時,還要落實以往項目安排的工作量和經費的使用情況,防止技術方案提交的實物工作量不全面。因此,要認真審閱項目設計方案,才能編制高質量的項目預算。

(2)選擇預算標准

選擇預算標准要參考地形等級、地質復雜程度、岩石級別、孔深、孔徑、斷面等因素,按規定適當選擇預算標准。

(3)選擇地區調整系數和工地建築費率

地區調整系數:預算標準是全國的平均水平,為適應各地區項目預算的需要而制定了地區調整系數。由於地區調整系數是根據外業施工條件確定的,因此,只對野外工作費用進行調整,室內工作所發生的費用不進行調整。如果一個較大項目跨兩個或幾個地區,應分別選擇地區調整系數。

工地建築費率:工地建築是指外業工作的修建臨時住房、簡易公路等發生的費用。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費率10%。其提取費用的范圍是指外業工作項目的費用。內業工作不提取工地建築費。

(4)計算和匯總

採用的方法是逐項計算,分級匯總。逐項計算即對工作項目中所列的各項任務和工作量,按規定的方法和公式計算總預算和本年度預算。計算公式: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分級匯總即先按照工作項目進行匯總,然後計算項目總預算。工作項目費用預算等於工作項目中各單項預算之和。即: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項目費用總預算等於各工作項目預算之和,即: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5)填制各類預算表

3.預算的審查

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的審查是預算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布的「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審查辦法」,規定了項目設計預算的審查組織原則、審查形式、審查程序、審查方法、審查要求、審查內容和預算的綜合評價標准。

三、預算的認定、執行、監督與檢查

1.認定

為了保證國家財政預算資金的合理使用,中國地質調查局和項目管理部門要對預算工作進行復核、把關和最終確認。審核的主要內容是:經濟監審專家審查的預算方案是否合理、准確;對於經費的安排使用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中國地質調查局預算管理要求;項目工作單位是否按照審查的要求進行了全面的修改等。只有經過審查認定的設計預算才具有法律效力,項目工作單位才能執行項目設計預算。

2.執行

執行環節是對預算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支出過程,是項目工作單位為實現設計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而提供的資金支出保證,執行環節最能體現預算的約束作用。

預算執行環節的主要內容有:

(1)國家財政部門應及時、足額和合理地撥付項目預算資金,保證用款單位的工作需要。目前,國家財政採取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兩種方式。地質調查項目資金的撥付大部分採取直接支付。

(2)促進項目工作單位管好用好預算資金,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果。地質調查項目資金是國家的財政資金,一定要保證資金支出的使用安全和合理安排,避免國家預算資金的截流、挪用、擠占、違規使用資金和亂攤費用的現象發生。

(3)對變動地質項目設計方案,要及時地申請調整項目經費預算。項目預算一經批准,就具有剛性。在執行過程中體現著經費預算的嚴肅性和合理性,保證預算方案的貫徹執行。但是地質調查工作具有探索性、風險性和高投入的特點,在項目的組織實施過程中,要遵循地質規律和客觀條件的變化,當地質條件和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需要相應地調整經費預算。因此,預算單位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履行報批手續,批准備案後才能調整項目預算。

3.監督與檢查

(1)項目設計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 為了使項目管理部門及時、全面和准確地掌握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建立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制度,定期以報表和文字的形式反映項目預算資金的撥付和預算執行情況,保證項目預算執行信息的暢通無阻。採用的主要手段是統計報表、財務報表的監控和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抽查。

(2)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 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是保證設計預算任務的實現、加強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促進預算單位項目資金的分配和合理使用的一個重要環節。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是項目管理部門通過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對國家預算資金的撥付、分配和使用的活動情況進行的檢查和分析。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政策的實施情況,如項目預算標準的水平,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經濟政策的影響;項目國家預算資金的撥款和預算單位項目資金支出使用情況等。預算執行檢查分析的方法有兩種,一是比較分析法;二是因素分析法。檢查形式有定期檢查分析、專題檢查分析和典型檢查分析。

4.  地質災害項目管理

一、地質災害項目管理的目的

所謂地質災害項目是指為了達到某一具體減災目的而組織實施的一項相對獨立的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項目管理是地質災害管理的具體體現和實施過程。其基本任務是根據地質災害管理目標和管理方法,組織實施防治工程,保障取得預期的減災成果。

二、地質災害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減災工作除減災規劃、減災法規、減災教育等外,減災工程項目主要包括勘查、監測、評估、防治和科研等類型。項目管理應貫穿於立項、實施至終結的全過程。管理內容既包括技術管理,也包括項目經濟管理。管理的基本依據是有關的規程、規范。為提高決策管理水平,在政府管理部門主持下,由專業學術團體或研究機構的專家組成專門機構,對項目進行論證、評估、監督和審查。

地質災害項目管理的首要環節是立項和方案優選。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減災任務繁重。在什麼地區,對哪些災害,採取什麼方法進行勘查、監測、防治,是落實減災規劃,發揮減災效益的重要問題。如果立項正確,方案合理,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立項和方案不合理,不但會直接造成項目經費的浪費,而且還不能收到預期的減災效果,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為了使立項和方案達到最優,需要根據立項目的對項目和方案進行評估。評估內容除了技術評估外,還應進行經濟評價,即對項目和方案的科學性、經濟合理性、可操作性進行全面分析對比,在此基礎上評價可行性,最終確定項目和方案。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進行階段性跟蹤管理。即根據項目進展分階段按項目設計和工作計劃進行檢查、監督,必要時組織專門的階段性評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

項目完成後要進行專門審查管理,根據項目各項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審查是否按設計計劃完成規定的任務,必要時進行補充、重作,直至達到要求,進行驗收。

5.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管理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管理由中國地質調查局、大區地質調查中心和項目承擔單位共同負責。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統一組織,分級實施。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組織計劃項目和重大工作項目的成果報告審查;大區地調中心受地質調查局委託組織計劃項目的成果報告審查,按規定接收大區內工作項目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集成、整合工作項目成果,提交計劃項目成果報告;承擔單位受實施單位委託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及規定的原始資料,保管地質調查原始資料和實物資料。

一、項目成果報告的評審

1.評審程序

地調項目成果報告評審已經有比較成熟的程序,目前主要依據中地調發〔2003〕187號《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具體程序如下:

(1)地質調查項目應按照有關規定、技術標准和要求,編寫項目成果報告。

(2)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完成項目報告並進行初審後,向組織審查單位填報成果報告審查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附單位初審意見。申請評審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全面完成了設計書的任務;

2)通過了野外驗收或相關檢查;

3)各類技術資料齊全;

4)形成文字報告和各類圖件。

(3)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審查工作分為評審和審查兩部分。評審形式分函審和會審兩種,以函審為主。組織審查單位根據成果報告審查申請及項目情況確定評審形式和評審專家人員組成。會審時評審委員會通過審閱成果報告,查閱各類資料,聽取項目組匯報、答辯,並與項目組在交換意見的基礎上,由主審專家主筆並匯總其他評委的意見,提出評審意見初稿和報告質量評分建議,經評審委員會討論形成最終評審意見。函審時由評審委員分別審閱成果報告、進行報告質量評分、形成書面評審意見,由組織評審單位匯總,形成評審意見。

(4)成果報告評審和審查依據為項目任務書、設計書、設計評審意見書、設計審批意見書和有關技術標准。報告評審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原則,保證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5)評審應形成專家評審意見,組織審查單位據此簽署評審意見書,下發項目成果報告提交單位。

(6)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收到評審意見書30日內按照評審意見書對成果報告進行修改後,送組織審查單位審查。

(7)評審委員會一般由5~9人組成,經費較少的項目,人數可酌情減少,組成人員應覆蓋項目工作涉及的主要專業。

(8)組織審查單位在收到修改後的成果報告15日內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成果報告,由審查單位下發審查意見書,同時報地質調查局業務主管部門和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各一份。對審查未合格的報告通知成果報告提交單位限期完成修改。

(9)技術方法和研究類成果報告的評審除按本要求進行外,還應參照國家科委下發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軟科學研究成果評審辦法》執行。

2.評審的主要內容

(1)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准確;

(2)成果和原始資料的吻合程度;

(3)成果是否符合設計和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4)項目工作任務和預期成果目標的完成情況;

(5)成果的綜合研究水平;

(6)成果報告和綜合圖件的質量;

(7)成果的社會經濟效益、推廣應用前景;

(8)存在問題及建議。

二、項目成果資料匯交程序及要求

(1)承擔單位為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各項目承擔單位是地調成果的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管理工作,對已歸檔的科技成果逐步實現社會共享。中國地質調查局大區地調中心和發展研究中心為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管理部門。

(2)大區地調中心負責接收轄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發展研究中心負責接收全國地質調查成果資料。

(3)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應在成果報告審查意見書下發之日起18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資料,並向地質調查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紙介質和電子文檔資料各一式兩套。

(4)匯交的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准和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管理辦法要求。

(5)地質調查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在每季度開始10日內向地質調查局上報上季度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情況統計報表。

(6)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報送本單位需要登記的科技成果有關材料。

三、項目成果的登記

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負責部門的科技成果登記、科技成果資料庫管理、科技成果統計分析和國內外科技信息跟蹤等。地質調查項目成果也屬於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一部分,完成成果報告評審和原本檔案歸檔後,應及時到部成果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

各項目承擔單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管理工作,對已歸檔的科技成果逐步實現社會共享;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報送本單位需要登記的科技成果有關材料。

(1)各項目承擔單位在科技項目驗收之前,必須向本單位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門匯交科技成果原始檔案,然後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成果登記手續。

(2)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包括各種原始觀測記錄、野外觀測數據、野外記錄本、原始分析測試數據、有注釋文檔的源程序和操作手冊、文字報告及有關的電子版本資料。

(3)各項目承擔單位在完成科技成果原始檔案歸檔後,方可到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4)各項目承擔單位在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時,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項目合同書或設計書一份;

2)完整的科研報告兩份及公開刊物發表論文復印件;

3)科技成果原始資料歸檔證明;

4)按合同書規定的關鍵科學數據、技術文件等相應的電子版;

5)《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登記表》兩份;

6)文字報告及其附件、附表的規格為:長27cm、寬19cm(標准16開本)或標準的A4版本。附圖應按同樣規格進行折疊,圖簽折在外面。正文、附表、附件等應採用線裝訂,不得用易銹蝕的金屬物裝訂。

(5)凡符合登記要求的科技成果,經正式登記,由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出具《科技成果登記證明書》。

(6)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其第一承擔單位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7)對於已登記的科技成果,如果得到專家、中介機構、應用單位的評價,可在兩年內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補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果根據驗收委員會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對科研報告作重大修改的,應及時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提供新版本的報告。

(8)已登記的科技成果,凡涉及國家機密的,主管部門將按照保密的有關法律法規實行管理。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作為科技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管理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體系。在組織管理上,科學技術部統一領導全國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和中國地質調查局科技主管部門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對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實行分級管理。在管理流程上,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各項工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同時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工作又貫穿於科技活動和地質調查的全過程。在國土資源大調查計劃制定階段,技術檔案、保密及地調成果的統計與分析,為國土資源大調查計劃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在地質大調查實施階段,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工作為計劃的過程管理提供各項職能服務,及時反饋地質大調查計劃的進展。

6. 地質項目招投標管理

地質勘查項目招投標的目的是在地質勘查活動中引入競爭機制,實現勘查活動的公正、公平、公開,促使地質勘查單位加強項目管理,合理使用各種勘探手段,正確選擇勘探方法,努力應用和推廣新技術,不斷提高勘探技術水平和勘探質量,進一步提高地質勘查經濟效益。

一、招標方式

地質項目的招標分為勘查項目招標、地質設計招標和勘查施工招標。其招標方式主要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定向招標。

(1)公開招標:由招標代理機構發表公告,凡是具有相應資質的地質勘查單位及具有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社會法人(公司)均可報名參加投標。

(2)邀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實行邀請招標:①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②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邀請招標由招標代理機構向有承擔能力且有相應資質的地勘單位(或公司)發出招標邀請。

(3)定向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實行定向招標:①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②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③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④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⑤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定向招標可由招標代理機構直接與相關方進行對口議標。

二、招標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屬於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公用事業項目,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國家融資項目或者使用國際組織、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①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②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③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④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①、②、③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是否招標或者選擇何種招標方式,由項目法人自主決定。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包括:①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②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③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④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其他項目。

實行招標的地質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開展招標所必須的地質資料;

(2)具有可靠的資金來源;

(3)具有明確的地質目的和地質任務。

三、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招標程序

(1)編制招標文件;

(2)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通知書;

(3)投標單位報送投標申請書;

(4)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定,並發出資格確認書;

(5)按規定時間、地點發售招標文件,繳納投標履約保證金;

(6)進行現場踏勘,解答招標文件中的有關問題;

(7)編制投標書,並按照規定時間密封報送投標書;

(8)組織開標、評標會議,確定中標單位;

(9)簽發中標通知書;

(10)簽訂招標項目合同。

招標公告應通告項目名稱、工作性質、工作范圍、工作內容,同時明確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時間、地點、招標文件等材料的收費標准、投標履約保證金的數額和交納方式。

(二)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招標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項目任務書,包括項目名稱、工作性質、工作周期、工作范圍、自然地理條件和工作條件、地質簡況,明確總體目標任務、實物工作量、技術要求、工作質量、預期成果和提交時間,說明資金來源;

(2)投標要求,明確投標單位的資質和相應的業績要求,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規定提供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日期,開標評標活動的日程、評標原則與方法;

(3)明確投標報價要求、評標基本規則等;

(4)明確新增工作任務計費辦法;

(5)合同的主要條款與雙方責任;

(6)其他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四、投標、評標及中標

(一)投標

(1)投標人應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① 具有乙級以上(含乙級)地質勘查資質;

② 具備相應的資產實力和規范的會計核算體系;

③ 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體制和質量、安全體系;

④ 具有相應地質勘查工作業績。

(2)參加投標的單位,應按招標通知規定的時間報送申請書,申請書內容包括:

① 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證明書;

② 單位性質、隸屬關系及相應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 單位概況,包括近期承擔和完成的主要地質勘查項目,主要技術人員簡況等。

(3)經資格審查確認後通知申請投標單位是否准予參加項目投標。

(4)確認的投標單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購買招標文件、交納投標履約保證金,在截止日前送達投標書。投標書文件的編制單位及人員名稱應予刪除,只能在標書文件袋封面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待公開開標後,將各投標文件暫時編號,以保證評標的公正性。

(5)投標書一般包括兩部分,即技術部分(A標)和商務部分(B標)。

技術標的內容包括:為完成招標項目目標任務所採用技術路線、工作方法、具體工作部署與工作進度,擬安排的工作量、預期成果。

商務標的內容包括:

① 投標單位名稱、成立時間、現有機構設置情況、職工隊伍及技術人員組成情況,已實施或正在實施的勘查項目情況,現有主要儀器設備和近三年的資產狀況、主要業績、取得榮譽、誠信記錄及相應的資質、成果證書;

② 擬定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及簡況;

③ 投標人的承諾和對招標文件要求及合同條件的確認;

④ 投標人對招標任務書范圍之外,招標人新增工作量和任務執行價格的確認;

⑤ 擬定項目准備投入的儀器、設備情況;

⑥ 按招標文件制定的價格標准和編制辦法編制的投標報價明細內容,包括編制說明書和編制結果(一個投標文件只能允許有一個報價);

⑦ 安全生產和質量保證措施;

⑧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⑨ 必要的附件。

(二)評標

由招標代理機構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評標組,進行評議,在評議過程中也可以組織投標單位進行答辯。專家組成員一般採取臨時抽簽的辦法確定。

(三)中標

經專家評議,最後確定中標單位。確定中標單位的主要依據是:

(1)地質設計、施工設計技術經濟合理,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

(2)由保證各項工程質量的嚴密技術措施;

(3)勘探工期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4)報價合理。

上述依據通過量化後採取打分的辦法確定。

7. 地質調查項目信息管理方法

一、項目信息收集

地質調查與研究必須與社會發展相結合,必須為經濟建設服務,因此,必須有效地收集和利用信息,開辟各種信息來源,採取適當有效的方法來收集信息。信息收集的方法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直接到信息產生的現場去收集;第二種是收集、整理已有的信息情報資料,間接獲取信息。

1.現場調查研究

(1)詢問法。主要方式為當面詢問、會議調查和電話調查。

(2)觀察法。主要觀察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公眾和審查專家對地質調查成果的態度和意見,對野外驗收現場提出的看法。對項目合作單位的資質和人員狀況現場觀察,以便編制項目合作單位名錄。

(3)試驗法。在地質成果新的表達形式正式提交之前,先進行小規模的試驗活動,聽取有關專家和政府部門的反映、接受程度和滿意程度。

2.收集現有的管理信息

(1)收集公開發行的雜志、書籍和報紙中的信息。從這些渠道可以了解和推測國家有關經濟政策、法規的變化和調整,可以了解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及時跟蹤國內外相關專業的發展方向和研究動態。

(2)收集本專業出版發行的報刊和科技書籍中的信息。這些信息資料專業性、技術性都比較強,從中可以了解本專業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發展動態。

(3)內部信息的收集和積累。即收集單位和項目組內部的原始記錄和質量記錄等,並對這些記錄進行匯總、加工和分析,指導下一步工作。

二、項目信息傳遞

將收集到的信息及時地傳遞到信息需求者手中是項目信息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需要建立信息傳遞制度,並使其標准化。

(1)專人負責信息傳遞。項目實施過程中,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和項目組內部都有許多信息資料傳遞,同時項目組內部有許多資料需要保管,即我們平時所說的資料員,最好由專人負責這方面的工作。對於需要下發的標准、規范和文件,信息人員要按規定的份數,及時傳遞給相關人員。

(2)通過通信方式傳遞信息。即通過信函、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3)會議方式進行信息傳遞。會議方式是信息傳遞的重要方式,包括設計審查會、野外驗收會、報告評審會、成果與原始資料展評會和項目組內部的討論會等。

三、項目信息的加工和處理

信息的加工處理是指將組織收集到的原始信息,根據管理的不同需要及要求,運用一定的設備、技術、手段和方法對其進行分析處理,以獲得可供利用的或可存儲的真實可靠信息資料。主要包括判斷、分類整理、分析和計算、編輯歸檔等幾方面工作。

(1)判斷。由於原始信息當中通常存在一些虛假信息或水分,因此,信息管理工作者在進行信息加工的過程中,必須首先對其真偽進行判定,以剔除那些明顯不真實、不可靠的信息。

(2)分類整理。地質調查單位從各方面收集到的信息通常是分散的,因而要對其進行分類整理。這主要是把初始信息,按一定的標准,如時間、地點、使用目的或業務性質等將其分門別類,排列成序。

(3)對數據資料進行分析計算。指利用一定的方法,主要是數理統計等方法將數據信息進行加工,從中得到符合需要的數據。

(4)編輯和歸檔保存。信息進行加工處理後,必須儲存起來,以供隨時調用。因此,對處理加工後的信息結果,應編輯成文件的,就編輯成文件;應裝訂成冊的就裝訂成冊,並以一定的形式歸檔保存。目前,歸檔保存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文檔的形式;另一種是計算機形式。採用計算機來歸檔保存信息資料,優點是簡單、方便、存儲量大,費用省,日益被地質調查單位採用。

8. 如何管理工程地質編錄

參照《岩土工程勘察規范》(個標0021-2001)(2009年版),土的描述看3.3.7條,岩石的描述看3.2.5條。版關鍵是檢查好現場鑽權探、原位測試的真是程度,還有取樣是否合理等。
剛編錄是最好是定點看著鑽探,岩芯一上來就編錄,對於稠度、密實程度的經驗積累很有好處。

9. 地質項目的概念及其分類

一、地質項目概念

地質項目是指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在一定的地區范圍內(成礦區帶),以礦產地和工作地區客觀地質體為研究對象,根據有關規程、規范、規定或合同,獨立編寫地質設計,採用各種勘探手段進行野外地質作業,完成既定的地質勘查任務,並提交地質調查或勘查報告的地質勘查項目。

構成一個地質項目,必須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

(1)以客觀地質體為對象,有明確的地質任務。地質勘查活動是以地質找礦或研究為目的,其活動過程是利用一定的勞動手段作用於客觀地質體,查明地下地質情況,探明礦產儲量,為國家或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所需的地質資料。

(2)獨立編寫地質設計。就地質勘查活動而言,完成一個地質項目的周期較長,採用的工作手段較多,為保證項目最終達到預期目的,工作之前首先必須編制地質設計。地質設計有總體設計,也有分階段設計。地質設計是地質勘查工作活動的行動綱領,也是使地質勘查投資取得最佳效果的保證。

(3)進行野外施工。野外施工是地質勘查活動,也是地質勘查投資目的的實現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動用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動用一定數量的工程,使用一定的技術方法,了解地下地質情況。

(4)提交地質報告。地質報告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總結性文件,也是地質勘查投資的最終成果,地質勘查活動中所查明的各種地質情況,最終反映在地質報告中。因此,無論投資主體是國家還是企業,每一個地質項目的結束,都應向業主提交相應的地質報告。

二、地質項目分類

(1)地質項目按其投資主體劃分及資金來源劃分為財政預算資金項目、社會資金項目、自籌資金項目。

① 財政預算資金項目包括中央預算資金項目、地方預算資金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及其他專項資金項目。

中央預算資金項目是指由中央預算內地質勘探費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地方預算資金項目是指由地方財政預算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是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使用收繳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是指由國土資源大調查專項資金安排的勘查項目;

其他專項資金項目,是指由中央或省級其他資金安排的專項資金項目,如整裝勘查項目、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② 社會資金項目是指國家預算項目外,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出資,成果由出資人享有的勘查項目。

③ 自籌資金項目,是指由地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包括自有資金和銀行借款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2)地質項目按其成果性質劃分為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商業性項目。

① 基礎性項目是指為提高國家基礎性地質調查研究程度而由國家出資開展的區域地質調查、區域水文地質調查、區域工程地質調查、區域環境地質調查、區域地球化學調查、區域地球物理調查、航空遙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等國土資源綜合調查評價項目,及與其相應的科學研究項目。

② 公益性項目是指為保證社會公眾利益,減少地質找礦風險,改善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投資環境而由國家出資開展的礦產資源調查及資源遠景評價、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地質環境的檢測評價、地質災害勘查、檢測、預報和防止及其相應的科學研究項目。

③ 戰略性項目是指保證和實現國家有關戰略決策的科學性、可靠性而由國家或企業(集團)出資開展的影響國民經濟全局或長遠發展戰略布局所需的地質勘查項目,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所需的前期地質勘查項目,以及國家批准安排的專項地質勘查項目等。

④ 商業性項目是指以地質成果轉讓或開發為目的的由企業、社會個人出資開展的地質勘查項目。

(3)地質項目按專業性質劃分固體礦產地質勘查項目、石油地質勘查項目、海洋地質調查項目、水文環境工程地質勘查項目、區域地質調查項目、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項目、航空遙感地質項目、地質科學研究項目、成礦遠景區劃及資源總量預測項目。

① 固體礦產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以查明固體礦產資源情況為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

② 石油(氣)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陸地特定地區以尋找石油、天然氣(含煤層氣、頁岩氣)為主要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

③ 海洋地質調查(含海洋石油)項目,是指在預定海域,以查明海底礦產資源為主要目的的綜合地質調查及海洋公測很難過地質調查項目。

④ 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以查明地下水情況及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條件的調查及勘查項目。

按其項目性質又分為:

a.水文地質項目,是指以查明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現狀,提出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方案,查明專門水文地質問題及區域水文地質條件為目的的水文地質項目。

b.工程地質項目,是指為滿足建築工程需要而進行的以查明區域工程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地質工作項目。

c.環境地質項目,是指以查明環境地質問題和區域性環境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地質工作項目。

d.水文、工程、環境地質綜合勘查項目,是指為綜合查明水文、工程及環境地質問題及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條件為目的的綜合地質工作項目。

按服務對象又分為:

a.城市地質項目,是指為城市建設與規劃服務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設計、勘查、評價、論證的項目。包括:城市區域水文地質與水資源勘查;城市建築所進行的區域性與專項工程地質問題的勘查;城市環境地質調查及專門性環境地質問題的勘查;城市水文、工程及環境地質綜合評價等。

b.國土開發整治區地質項目,是為國土資源的開發與合理利用及進行區域性構築物(如水壩、鐵路、橋梁、公路等)建築而進行的水文、工程、環境地質的綜合勘查、評價、論證等工作的地質項目。

c.農牧業地質項目,是為農牧業供水、解決人畜用水,進行旱澇、鹽鹼地綜合治理,修築農田水利工程等問題進行的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及調查項目。

d.廠礦企業地質項目,是為已建、新建、擴建的廠礦企業進行工程前的水文、工程地質可行性研究的地質工作項目。

e.其他地質項目。屬於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而不包括在以上四項內的地質工作項目。

⑤區域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在選定地區內充分研究和運用已有資料基礎上按規定比例尺進行系統區域地質填圖及找礦,綜合研究區域地質構造、地層、岩石基本特徵與礦產的關系,初步查明區域內礦產分布規律、圈出劈叉遠景區,支出找礦方向的綜合地質調查工作項目。按填土的比例尺分為大比例尺(1∶5萬)、中比例尺(1∶20萬)、小比例尺(1∶50萬、1∶100萬)。

⑥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項目,簡稱物化探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採用地球物理和化學勘查方法,探測區域地質構造,提供找礦異常區的地質項目。按類別可分為:區域物探、區域化探項目、地面(井中)物(化)探項目、海洋物(化)探項目。

⑦航空遙感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在大氣層下利用飛機、氣球、衛星等作為感測平台,運載各類要趕一起,研究地質體和地質現象的地質項目。按研究內容可分為:地質制圖項目,地質構造研究項目,礦產普查項目,水文地質調查項目,工程地質和災害地質調查項目,地震地質研究項目,環境地質和城市地質綜合調查項目,石油及天然氣地質研究項目。

⑧地質科學研究項目,是指按照預定的地質科研課題進行的地質研究項目。

⑨成礦遠景區劃及資源總量預測項目,是指按照地區或成礦區(帶)編製成礦遠景區劃及進行資源總量預測的工作項目。

(4)地質項目按其工作階段劃分為基礎地質項目、普查地質項目、詳查地質項目、勘探地質項目:

① 基礎地質項目,是指對某一區域內的礦物、岩石、地層、構造及其發展歷史等基本地質條件所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並構成地質項目條件的地質項目。

② 普查地質項目,簡稱普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以後以尋找礦產為目的,查明有無進一步工作價值的初步評價工作的地質項目。

③ 詳查地質項目,簡稱詳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或普查地質工作基礎上,對某一(或伴生、共生)礦種按有關規范進行的詳細評價工作的地質項目。

④ 勘探地質項目,簡稱勘探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在詳查工作基礎上,對某一(或伴生、共生)礦種按照有關規范進行的勘探工作的地質項目。

(5)地質勘查項目按其重要程度和管理許可權劃分一類、二類、三類項目。

一類項目主要為基礎性勘查項目及具有較好資源遠景的戰略性勘查項目,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確定與管理。

二類項目主要為戰略性勘查項目及公益性勘查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省(區、直轄市)中長期規劃確定與管理。

三類項目是指一、二類項目之外,由各地質勘查主管部門及地勘單位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確定和管理的勘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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