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監理哪些內容
① 地質災害項目管理
一、地質災害項目管理的目的
所謂地質災害項目是指為了達到某一具體減災目的而組織實施的一項相對獨立的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項目管理是地質災害管理的具體體現和實施過程。其基本任務是根據地質災害管理目標和管理方法,組織實施防治工程,保障取得預期的減災成果。
二、地質災害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減災工作除減災規劃、減災法規、減災教育等外,減災工程項目主要包括勘查、監測、評估、防治和科研等類型。項目管理應貫穿於立項、實施至終結的全過程。管理內容既包括技術管理,也包括項目經濟管理。管理的基本依據是有關的規程、規范。為提高決策管理水平,在政府管理部門主持下,由專業學術團體或研究機構的專家組成專門機構,對項目進行論證、評估、監督和審查。
地質災害項目管理的首要環節是立項和方案優選。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減災任務繁重。在什麼地區,對哪些災害,採取什麼方法進行勘查、監測、防治,是落實減災規劃,發揮減災效益的重要問題。如果立項正確,方案合理,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立項和方案不合理,不但會直接造成項目經費的浪費,而且還不能收到預期的減災效果,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為了使立項和方案達到最優,需要根據立項目的對項目和方案進行評估。評估內容除了技術評估外,還應進行經濟評價,即對項目和方案的科學性、經濟合理性、可操作性進行全面分析對比,在此基礎上評價可行性,最終確定項目和方案。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進行階段性跟蹤管理。即根據項目進展分階段按項目設計和工作計劃進行檢查、監督,必要時組織專門的階段性評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
項目完成後要進行專門審查管理,根據項目各項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審查是否按設計計劃完成規定的任務,必要時進行補充、重作,直至達到要求,進行驗收。
② 地質災害包括哪些
一、地質災害按處所進行劃分
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發生處所進行劃分,常見地質災害共有12類、48種。它們是:
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
2、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
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
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
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
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
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化、淤泥觸變等;
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
11、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地質災害按動力因素進行劃分:
致災地質作用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
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
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所以防止人為地質災害的發生已成為地質災害防治的一個側重方面。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概分為漸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大類。
前者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後者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工程災害等。漸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不光是經濟損失,也常造成人員傷亡。故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
③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
第五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級標准如下:(一)甲級資質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30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岩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2.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5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二)乙級資質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岩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2.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5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三)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10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岩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第六條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資質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5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10%。第七條同一資質單位不能同時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第八條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④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哪些主要內容
這是地質大辭典上的標準定義:
【地質災害】自然發生的或人為的對生命財產造成內危害或潛在危害的地質條件容。一般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二類。自然發生的地質災害又可按引起災
害的動力來源之不同,分為表生性的和內源性的兩種。
【自然地質災害】又稱災害地質,由於自然地質作用所引起的災害。常見的有地震災害、火山災害、熱害以及海嘯、颶風、滑坡、雪崩、泥石流、地面沉降、流水的侵蝕與沉積等。災害是對人類環境而言,在沒有人煙的地區,這些自然地質作用雖也經常發生,但不形成災害。
【人為地質災害】人類在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對自然資源和環境帶來的破壞。主要包括過量抽汲地下水和采礦等原因引起的地面下沉;水庫蓄水、油田注水等誘發的地震;濫伐森林、過量開荒、破壞植被引起的洪水泛濫和地表沙化現象,
各類工程建築所導致的滑坡、坍塌、泥石流;工業三廢和化肥農葯等對環境的嚴重污染和生態系統的破壞等。
⑤ 地質災害施工監理屬於什麼類型
地質災害施工監理屬於房屋建築工程或是市政公用工程類型。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單位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監理單位的資質分為甲、乙、丙3個等級,各等級應具備的條件有以下規定:
(1)甲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由取得監理資格證書的在職高級工程師(即高級監理工程師,含地質、設計、施工,下同)或高級經濟師(即高級監理經濟師)任單位負責人,或由高級監理工程師任技術負責人。
②取得監理資格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且專業配套齊全,其中高級監理工程師不少於5人,高級監理經濟師不少於2人。
③一般應當監理過一項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
④有為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需的比較先進、配套的設備和儀器。注冊資金不少於100萬元。
(2)乙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由取得監理資格證書的在職高級監理工程師或高級監理經濟師任單位負責人,或由高級監理工程師任技術負責人。
②取得監理工程師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且專業配套齊全,其中高級監理工程師不少於3人,高級監理經濟師不少於1人。
③一般應當監理過一項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
④有為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需的設備和儀器,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
(3)丙級監理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由取得監理資格證書的在職監理工程師或監理經濟師及其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任單位負責人,或由監理工程師及其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任技術負責人。
②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且主要專業配套,其中監理工程師及其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不少於2人,監理經濟師不少於1人。
③一般應當監理過一項小型地質防治工程項目。
④有為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需的設備和儀器,注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
⑥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現場監理需要哪些基本知識
施工監理程序、施工工藝、施工安全流程、建築學等等。
⑦ 陝西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有哪些
陝西省煤田地質局 陝西省地質調查院 陝西省地質工程理局 陝西省地質調查總院 陝西省核工業地質局 陝西省渭河治理工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