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耕地質量利用等
A. 利用等劃分
(一)土地利用系數計算與等值區劃分
整理收集到的指定作物產量統計數據,以村為單位,根據指定作物的實際產量以及自然、交通和實際利用條件初步劃分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
1.土地利用系數計算
村「綜合土地利用系數」計算公式如下: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重慶卷)
式中:
Kl——村綜合土地利用系數;
Yj——調查所得指定作物實際單產,單位:千克/公頃;
Yj,max——各指標區中指定作物最高單產,單位:千克/公頃;
βj——市級參數中指定作物產量比系數。
2.等值區確定
以計算的村綜合土地利用系數為基礎,初步劃分等值區,再計算其土地利用系數平均值及標准差,然後以X±2S(X為平均值,S為標准差)檢驗,進行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的修正,修正後重新計算各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的土地利用系數。
(二)農用地利用等別的確定
1.農用地利用等指數計算土地利用系數是確定農用地利用等的一個必要環節。土地利用系數在大的范圍內可以區別由於交通﹑教育﹑歷史等原因造成的生產力差別,在局部(同一利用系數等值區內)可以進行農用地自然質量等的訂正,起到獎勤罰懶的作用。
2.樣點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
按不同的產量水平,設置一定的樣點,計算樣點第j種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數值,公式如下: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重慶卷)
式中:
Klij——第i樣點第j種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
Yij——第i樣點的第j種指定作物單產;
Yj,max——第j種指定作物省內分區最高單產。
3.行政村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
根據行政村內各樣點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加權平均法的權重可根據樣點代表的面積比例確定,公式如下: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重慶卷)
式中:
Klj——行政村第j種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
i——樣點編號;
m——樣點數目;
ωi——第i個樣點的權重。
4.分等單元利用等指數
分等單元農用地利用等指數由下式定義: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重慶卷)
式中:
Yi——第i個分等單元農用地利用等指數;
Rij——第i個分等單元內第j種指定作物的自然質量等指數;
Klj——分等單元所在等值區的第j種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數。
(三)利用等別劃分
重慶市利用等指數以<800為1等,≥1800為12等,採用等間距法,按照「高分高等」原則,以100分為等間距,劃分為12個等。
(四)利用等別劃分結果
根據劃分原則,重慶市農用地利用等共劃分為12個等別,等別范圍為1~12等。按照面積加權等別法計算得到渝西方山丘陵區和渝中平行嶺谷低山丘陵區利用等平均等別為7.78和6.69,整體較高,位居4個指標區第一和第二的位置,而渝東北中山區和渝東南低中山區等別較低,平均等別為5.10和5.19,與上述兩個指標區相差1.5個等。整體上看,全市利用等面積比例分布呈現近似正態分布,基本能夠反映重慶市農業生產狀況和耕地利用水平。詳見表3-12、表3-13和圖3-14。
表3-12 各指標區農用地平均利用等別排序表
表3-13 各指標區農用地利用等別面積統計表
圖3-14 重慶市農用地利用等別面積比例分布圖
B. 什麼是耕地等別
從2016年12月30日起正式實施的《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是我國首部耕地質量等回級國家標准,為答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科學的指標和方法。該標准從農業生產角度出發,對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狀況和田間基礎設施構成的滿足農產品持續產出和質量安全的能力進行評價,將耕地質量劃分為10個耕地質量等級。一等地耕地質量最高,十等地耕地質量最低。標准根據不同區域耕地特點、土壤類型分布特徵,將全國耕地劃分為東北區、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黃淮海區、黃土高原區、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華南區、甘新區、青藏區等9大區域,各區域評價指標由13個基礎性指標和6個區域補充性指標組成。
C. 什麼叫耕地質量等級提升和旱地改造水田
通過「旱地改水田」耕地質量提升項目,改造提升的耕地可以採用補改結合,允許用於基礎設施項目等佔用水田的質量的占補平衡,可有效緩解目前建設項目佔用水田需「占優補優」的緊張局面。
D. 耕地質量分多少個等級,它的監測設備配置包括哪些
通過耕地來質量等級調查源與評定工作,中國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質量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將全國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劃分為優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監測設備配置主要包括攜帶型土壤水分速測儀、全自動土壤水分速測儀、土壤溫濕度記錄儀和手持GIS數據採集器等,托 普雲-農有這個配置清單的,你可以咨詢下。
E. 耕地質量等級劃分為多少級
通過耕源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工作,中國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質量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將全國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劃分為優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一般表示為ⅠⅡⅢⅣⅤⅥⅦⅧ等。
F. 耕地質量分多少個等級
耕地質量分15個等級。
通過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工作,中國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質量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
將全國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劃分為優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 。
耕地質量指耕地的質量內容包括耕地用於一定的農作物栽培時,耕地對農作物的適宜性、生物生產力的大小(耕地地力)、耕地利用後經濟效益的多少和耕地環境是否被污染四個方面。
(6)什麼是耕地質量利用等擴展閱讀:
中國耕地現狀:
根據國土資源部2009年12月24日發布的中國歷史上第一份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成果《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顯示 ,中國耕地質量等別總體偏低。
調查顯示,全國耕地質量平均等別為9.80等,等別總體偏低。優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面積佔全國耕地評定總面積的比例分別為2.67%、29.98%、50.64%、16.71%。
全國耕地低於平均等別的10至15等地佔調查與評定總面積的57%以上;全國生產能力大於1000公斤/畝的耕地僅佔6.09%。中國耕地質量總體明顯偏低。
從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劃分的12個國家一級標准耕作制度區來看,耕地質量等別總體最優的前三位是長江中下游區、華南區、江南區;總體最差的後三位是黃土高原區、青藏高原區和內蒙古高原及長城沿線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耕地質量
G. 耕地質量的等級劃分
通過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工作,中國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質量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
將全國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劃分為優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