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地貌災害屬於什麼事故類型
『壹』 我國常見的地質災害類型和分布有哪些
一、我國常見的地質災害類型
我國是地質災害多發國家,災害類型多樣,其中地震是最主要、危害最大的地質災害。通過對中國地震發生記載次數的統計發現,我國的地震發生頻率和強度都居世界之首。歷史時期我國有文字記載的地震就有8000多次,地震發生十分頻繁。同時,我國又較多發生強震,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就先後發生7級以上地震50餘次,而6級以上地震,僅20世紀90年代以來,就發生了近千次,涉及范圍幾乎遍布全國,但貴州、浙江和港澳等省(區)除外。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在我國也頻發,是除地震外最嚴重的地質災害。根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室發布的全國地質災害通報2004~2009年資料(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的地質災害月報和速報資料匯總)統計(表1-1;圖1-1),這3種地質災害占的比例高達95%,其次是地面塌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而其他地質災害居於次要地位。
表1-2 2005~2009年地質災害高發地區統計
斜貫中國中部的遼、京、冀、晉、陝、甘、鄂、川、滇、貴地區,由於地處中國西部高原山地向東部平原、丘陵過渡地帶,地形起伏切割特別劇烈,同時許多地區暴雨強烈,加上人為破壞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動廣泛而又嚴重,所以崩滑流特別發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動特別頻繁,是我國崩滑流災害嚴重的地區。在以下地區形成崩滑流密集區(帶):1)長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帶。主要以泥石流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遼寧的鳳城、寬甸、岫岩,河北的青龍,北京的懷柔、密雲等地區。
2)黃土高原密集區。主要為黃土滑坡,其次為泥石流。以西部的隴中高原和中部的陝北高原最嚴重,特別是在黃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鐵路沿線尤為發育。
3)秦嶺-大巴山密集區。以泥石流、滑坡為主,其次為崩塌。以白龍江和漢水流域最發育。
4)長江三峽密集帶。以滑坡和崩塌(危岩)為主,其次是泥石流。廣泛發育在宜昌—重慶之間的長江沿岸。
5)龍門山、橫斷山、五蓮峰、烏蒙山密集區。以滑坡、泥石流為主,崩塌(危岩)次之。鮮水河、大渡河、安寧河、雅礱江、金沙江、瀾滄江流域最發育。
6)雲貴高原密集區。主要為滑坡、泥石流,其次為崩塌(危岩)。以瀾滄江、元江流域最發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連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華南和東南沿海的仙霞嶺、武夷山和台灣山脈的一些地區崩滑流災害也比較嚴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活動主要是在20世紀70年代後,伴隨一些地區過量開采地下水而急劇發展,目前已廣泛分布在我國大城市、城鎮、礦區與鐵路沿線。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帶,引起地面下降與裂縫,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已有96個城市和地區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時引發不同程度地裂縫。據鄭柏舉(2010)資料,目前我國的沉降總面積約9萬平方千米,而且仍然處於蔓延趨勢,其中約80%分布在東部地區。地面沉降從地質角度看,容易發生在3種區域:三角洲和濱海平原、沖洪積平原及內陸盆地。體現在我國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條主要的地面沉降區(帶):下遼河平原的沈陽-營口地面沉降區、北部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面沉降區、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面沉降區、汾渭溝谷的太原-侯馬-運城-西安地面沉降帶。其中黃淮海平原和長江三角洲是全國地面沉降最為嚴重的地區。
我國岩溶塌陷災害十分嚴重。據全國地質災害普查資料統計,全國有岩溶塌陷3000多處,塌陷坑約33200個,塌陷總面積330平方千米。中國岩溶塌陷廣泛發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廣西、湖南、貴州、廣東、河北、江西、雲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從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長白山—燕山—呂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東區域。該區域內可劃分為兩大岩溶塌陷分布區:秦嶺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遼東半島、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間盆地。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東山地、雲貴高原和幕阜山、九嶺山、羅霄山、南嶺、粵北山地。
我國地裂縫類型復雜,除伴隨地震、滑坡、凍融以及特殊土質的脹縮或濕陷活動產生的地裂縫外,主要是伴隨構造蠕變活動而產生的構造地裂縫。構造蠕變地裂縫的分布十分廣泛,在華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尤其發育。在該區域中,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此外,在豫東、蘇北以及魯中南等地區,還有一些規模較小的地裂縫發育帶(區)。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鹽鹼化
地面的剝蝕、侵蝕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嚴重的侵蝕形式以表層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帶,雖然它總的水土流失、侵蝕面積所佔比例不大,但其危害嚴重。
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別嚴重的國家,據調查統計,至20世紀末,全國水土流失總面積367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38%。長期以來,我國水土流失呈持續發展態勢,其面積、侵蝕強度和危害程度不斷加劇,全國平均每年擴展約1萬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廣泛,以黃土高原地區最嚴重,長江、珠江中上游和山東半島、遼東半島等地區比較嚴重。其中黃土高原地區水土流失面積43萬平方千米,年均侵蝕模數約8000噸/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總量為1316億噸。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為56萬平方千米,年侵蝕土壤為24億噸。
我國現有荒漠化土地共計262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7%,廣泛分布在西北、華北、東北等區域,以新疆、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陝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全國荒漠化面積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斷上升趨勢,近年來平均每年擴展2460平方千米。
全國現有各類鹽漬土地99萬平方千米,其中現代鹽漬化土地37萬平方千米,殘余鹽漬化土地45萬平方千米,潛在鹽漬化土地17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乾旱地區、黃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區。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最嚴重。
(五)火山災害
火山災害目前僅屬於次要的,我國大多數火山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雲南、黑龍江與台灣等邊緣省份。目前我國有危險的活火山有3處,即長白山、騰沖和台灣的陽明山。
『貳』 什麼是地質災害,分類怎樣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內的容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地裂縫,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叄』 什麼屬於地貌災害
災害地貌是指對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造成危害的地貌作用與現象。
災害地貌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坡面侵蝕、河道遷徙、沙丘移動以及冰川凍土地區的凍融作用等。災害地貌產生地貌災害。
『肆』 地質災害的類型有那些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根據2004年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地裂縫,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伍』 地質災害類型及劃分
靈台縣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屬黃土高原溝壑區。溝壑縱橫,梁峁相間,川塬山丘交錯,地形切割強烈,表層覆蓋著厚度巨大的第四紀黃土層,黃土本身具有軟弱性及濕陷性,加上黃土特有的垂直節理裂隙發育的特性,為地質災害的發育創造了有利條件。獨特的地形地貌條件,復雜的地質環境條件,決定了該地區是地質災害比較嚴重的地區。黃土層下面為白堊系涇川組基岩,岩性主要為砂質泥岩、泥質砂岩或者兩者互層,風化十分嚴重,局部節理裂隙相當發育,岩石強度較低,穩定性較差。黃土與基岩的接觸面是軟弱易滑帶,控制了滑坡災害的形成。
靈台縣主要地質災害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穩定斜坡等,多發生在人口密集和人類社會、經濟、工程活動集中的鄉鎮,對居民區、公路、水庫、學校等構成了威脅,直接影響到人民生命安全和經濟發展。
本次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遙感解譯340個點,野外核實306個點,占解譯總數的90%。全縣實地調查滑坡285處、崩塌29處、泥石流9處、不穩定斜坡73處,合計396處(圖3-1)。其中災害點和災害隱患點滑坡1兩處、崩塌20處、泥石流4處、不穩定斜坡73處,合計109處(表3-1)。
表3-1 靈台縣地質災害及不良地質現象調查點統計表
圖3-10 不穩定斜坡災害穩定性比例餅圖
圖3-11 不穩定斜坡災害誘發因素比例餅圖
(四)泥石流
縣域內泥石流不發育,僅在中台鎮坷台村坷台組澗子溝、城關村西溝、城關村東溝、獨店鄉白峪村多家莊組閑子溝發育共計4處泥石流災害點。其共同特徵是溝源上部有較厚的黃土覆蓋,黃土節理裂隙發育,表層風化嚴重,物源比較充足;泥石流溝侵蝕強烈,沖刷深度較大,侵蝕溝在各種外力作用下,產生嚴重的垮塌、坍方,以及水流片蝕、溶蝕作用等產生的鬆散物質堵於溝槽,遇到暴雨洪水便可能形成泥石流。這類小型溝谷的集水面積小,溝源近,流程短,可供給泥石流的物質和水量都有限,規模不大。
泥石流類型,按照物質組成劃分4條為泥流;按照流體性質劃分1條為粘性泥石流3條為稀性泥石流;按照發育階段劃分4條為旺盛期泥石流;按照規模劃分1條為小型泥石流3條為中型泥石流。
『陸』 什麼是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的基本特點與分類
地質災害,地來質學專業源術語,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柒』 什麼是地質自然災害
我國處於太平洋板塊和印度洋板塊之間,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度。在我國的歷史上,水旱災害、地震及其他地質災害頻發,可以說,中華民族的歷史,便是一部與自然災害斗爭的歷史。
進入20世紀以來特別是20世紀下半葉以來,人口的急劇增長、自然資源大規模的不合理開發及人為因素誘發或直接造成了更加強烈的地質自然災害。
地震
我國處於地球兩大地震帶的交接處,震災可想而知。13世紀以來,世界上共發生8次死亡10萬人以上的特大地震,我國就佔了4次。進入20世紀以後,全世界共發生死亡萬人以上的地震27次,我國又佔了6次。其中2008年5月12日發生的四川汶川地震,死者和失蹤者的總數達到了8萬餘人。20世紀以來,我國因地震而死亡的人數超過了115萬,占同期全世界地震死亡總數的44.2%。
水災
在我國,一般年景水旱災造成的經濟損失佔全部自然災害的60%以上。從公元前206年到公元1949年的2155年間,曾發生過的較大水災就有1029次,平均兩年就發生一次。
1949年以後,平均每年洪澇災害面積約1000萬公頃,受災面近10%,其中400萬公頃的農田減產3成以上,累計損失糧食100億千克。因水災而死亡的人數超過了1.2萬。
1998年入汛以來,我國一些地方遭受嚴重的洪水災害,長江發生了自1954年以來的又一次全流域性大洪水,松花江、嫩江出現超歷史記錄的特大洪水。初步統計,全國共有29個省(區、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澇災害,受災面積3.18億畝,成災面積1.96億畝,受災人口2.23億,死亡3000餘人,倒塌房屋497萬間,直接經濟損失1666億元。
旱災
我國歷史上曾發生特大旱災不下百次,累計死亡幾千萬人,平均每次死亡60餘萬人,死亡人數佔全部災害死亡人數的78%以上。
泥石流
我國的泥石流溝多達1萬多條,絕大部分集中於四川、西藏、雲南、甘肅。川、滇以雨水泥石流為主,青藏高原以冰雪泥石流為主。全國受泥石流威脅的縣城達70座。
地面沉降
我國中、東部已有38座城市因過量抽取地下水而出現地面沉降,嚴重的還出現了地下管道斷裂、建築物毀壞。上海、天津、北京等大城市地區沉降最為突出。2000年最大沉降量達到1069毫米/年,大於100毫米的沉降面積可達1000平方千米以上。天津市由於過量抽取地下水,市區最大累計沉降量已達兩米多,平均每年沉降量達86毫米/年。現在由於採取措施,減少地下水開采,市區沉降得到控制,但市區外圍農業井的開采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位仍呈下降趨勢,地面沉降不斷向外圍擴展,並與毗鄰的河北省一些地區連成了一片,估計沉降面積達13000平方千米。東部沿海地區地面沉降加大了海水入侵、倒灌的危害,部分地區導致壩堤下沉,內澇積水。
森林蓄積量
森林蓄積量是指一定森林面積上存在的林木樹幹部分的總材積。森林蓄積量是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森林資源總規模和水平的基本指標之一,也是反映森林資源的豐富程度、衡量森林生態環境優劣的重要依據。
『捌』 地質災害和地貌災害有什麼區別與聯系
地質災害按類型應該可以分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成因有多個因素,比如地貌因素,降雨因素,地質條件背景因素,人為擾動因素等。地貌是地災的致災因素之一。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它的主要類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等。
滑 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崩 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滑坡發生的前兆:1、泉水復活;2、土體上隆;3、岩石開裂或被剪切擠壓的音響;4、坍塌和鬆弛;5、變形發生突變;6、裂縫急劇擴張;7、動物異常驚恐、植物正常生長發生變化。
泥石流的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地面塌陷的前兆:泉、井的異常變化;地面變形;建築物作響、傾斜、開裂;地面積水引起地面冒氣泡、水泡、旋流等;植物變態;動物驚恐。
滑坡、崩塌、泥石流三者除了相互區別外,常常還具有相互聯系、相互轉化和不可分割的密切關系。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台風、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乾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復雜的相互聯系。人類要從科學的意義上認識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以及盡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共同主題。
地球上的自然變異,包括人類活動誘發的自然變異,無時無地不在發生,高低溫試驗箱當這種變異給人類社會帶來危害時,即構成自然災害。因為它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包括以勞動為媒介的人與自然之間,以及與之相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災害都是消極的或破壞的作用。所以說,自然災害是人與自然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自然和社會兩重屬性,是人類過去、現在、將來所面對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世界范圍內重大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包括:旱災、洪澇、台風、風暴潮、凍害、雹災、海嘯、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農林病蟲害等。
中國自然災害種類繁多。地震、台風、暴雨、洪水、內澇、高溫、雷電、大霧、灰霾、泥石流、山體滑坡、海嘯、道路結冰、龍卷風、冰雹、暴風雪、崩塌、地面塌陷、沙塵暴等等,每年都要在全國和局部地區發生,造成大范圍的損害或局部地區的毀滅性打擊。
『玖』 地質災害的概念及特徵
(1)地質災害的概念
聯合國減災組織(UNDRO)(1984)對災害的定義是:一次在時間和空間上較為集中的事故,事故發生期間當地的人類群體及其財產遭到嚴重的威脅並造成巨大損失,以致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也受到不可忽視的影響。
災害也就是地球表面因自然變異、人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發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生活生產和生存發展條件造成的危害。災害的種類很多,根據主導成因可分為自然災害、人為災害、自然人為災害、人為自然災害,每一類災害又可進一步劃分出多個災種。
地質災害(GeologicalDisaster)是指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
地質災害包含了致災動力條件和災害事件的後果兩個方面的含義。動力條件包合了外營力、內營力及人為活動的影響。災害事件的後果強調的是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產生影響或破壞。若某種地質過程僅僅改變地質環境,並沒有破壞人類生命財產或影響生產、生活,則不是地質災害。
(2)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
地質災害既有自然屬性,又有社會經濟屬性。自然屬性是指與地質災害的動力過程有關的自然特徵,如地質災害的規模、強度、頻次以及孕育條件,變化規律等。社會經濟屬性主要指與成災活動密切相關的人類社會經濟特徵,如人口和財產的分布、工程建設活動、資源開發、經濟發展水平、防災能力等。
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主要有:①地質災害的必然性與可防禦性;②地質災害的隨機性和周期性;③地質災害的突發性和漸進性;④地質災害的群體性和誘發性;⑤地質災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復發性;⑥地質災害的區域性;⑦地質災害的破壞性與「建設性」;⑧地質災害影響的復雜性和嚴重性;⑨人為地質災害的日趨顯著性;⑩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性和迫切性。
『拾』 全國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等級劃分與基本災情
2.1.1 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本書所指的地質災害種類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
根據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或環境造成明顯破壞的速度,通常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稱為突發性地質災害,將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稱為緩變性地質災害。
2.1.2 地質災害的等級劃分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共分為4個等級。其主要依據是: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具體分級如下: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災害等級的劃分只是以致災地質體所造成的災害損失為依據的。它與致災地質體的規模,比如: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變形岩土體的數量為依據進行劃分的規模,並沒有直接的必然聯系。巨型滑坡體造成的災害並不一定就是大型或特大型的。但是致災地質體的規模與災害受體(廠礦、市鎮和基礎設施等)的人口密度、經濟價值、人群的防災減災意識和措施等,也有著密切的關系。在大型或巨型致災地質體分布的地區,如果人口稀少、沒有重要的工程設施,也不一定會造成高等級的地質災害。但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這樣的地區畢竟具有高地質災害風險,或者說具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值得人們在進行經濟建設規劃中,在防災減災方面給予充分的注意。反之,在中小型致災地質體分布的地區,如果人口較為集中、工程設施的經濟價值較高,也有可能造成中、高等級的地質災害。因此,在這些地區,對那些中小型致災地質體也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2.1.3 全國地質災害的基本災情
2.1.3.1 總體損失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發育、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在我國31個省(區、市)均有分布。
據不完全統計,1995~2003年,全國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共造成10499人死亡和失蹤、65356人受傷、575億元的財產損失,平均每年死亡和失蹤1167人、財產損失64億元(圖2.1,圖2.2)。
全國有21個省(區、市)82個城市存在較嚴重的地面沉降。其中,有監測資料的14個城市的地面沉降面積已經超過6.4萬km2。據估算,這14個城市由於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億元,平均每年27億元以上。1921~2000年的80年間,僅上海市區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達176.6億元,平均每年2.2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2943.07億元,平均每年36.8億元(據上海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資料)。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24個省(區、市)已發現地裂縫1232多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7.5億元以上。
圖2.2 1995~2003年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據2002年和2003年《中國地質環境公報》資料)
2.1.3.2 區域分布情況概述
我國地質災害的區域分布情況如圖2.3所示。
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具有區域性分布規律。就全國來說,西南地區的雲南、四川、重慶、貴州等省(市),中南地區的湖南、廣東、廣西等省(區),西北地區的陝西、甘肅等省,以及華東地區的江西、湖北、福建、江西等省,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發生頻度最高,危害程度也最為嚴重;西南、西北地區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規模往往較大,而東南部地區多發育小規模和淺層的滑坡。
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我國東部平原地區,其中又以沿海城市和華北平原等地區最為嚴重。發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區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則密集成群或斷續相連形成大面積的地面沉降區(帶)。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區和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區,就是地面沉降十分嚴重且密集分布或斷續相連已形成地面沉降區(帶)的地區。
地面塌陷在岩溶地區和礦山開采地區廣泛分布。其中,岩溶塌陷在中南和西南地區的岩溶地區廣泛分布,且以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和重慶5個西部省(區、市)最為嚴重,這5個省(區、市)內岩溶塌陷的數量可佔全國岩溶塌陷總數的78%;礦山開采塌陷則以黑龍江、遼寧等省礦山分布區最嚴重。
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已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
2.1.3.3 地質災害主要成因簡述
(1)自然條件是決定地質災害發生的基本條件
區域性和地區性的地質、地貌、氣候等自然條件,控制著災害性地質作用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發育的程度和特點。
岩土體鬆散破碎的山地丘陵區,地形起伏、溝壑縱橫,具有孕育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有利地形地質條件。而其中的降水集中分布區,又往往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多發的地區。
暴雨、強降雨或連續降雨是誘發上述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據統計,我國由於降水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佔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總數的65%,而其中由暴雨誘發的又在降水誘發的災害中佔到66%以上。這使得我國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主要分布區也大多與年降水量較高、特別是暴雨集中的地區相一致。
具有厚度較大的鬆散沉積物、且其中蘊涵豐富地下水的平原、盆地與河谷地區、岩溶發育的可溶性岩石分布區,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災害的多發區。這是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對地質災害控制性的又一表現。
(2)人類活動越來越成為引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
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災害的人類活動,突出表現在工程開挖(如修路、切坡建房)、礦山開采、不合理抽取地下水和石油開采等方面。
在山地和丘陵區,修建鐵路、公路、房屋等工程,經常採用切坡、削坡等手段整理工程場地,採石、采礦開挖山坡和堆棄尾礦,都改變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在很多情況下破壞了地面與斜坡的穩定性。這種變化本身,以及在其他有關因素的作用下,往往足以引發上述災害。據統計,全國由於上述各種人類活動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佔全國上述災害總數的50%以上。
不合理的地下水抽取、石油開采和礦山地下采空,改變了這些地區的地質結構,是引發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的重要原因。
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上述人類工程活動的范圍和強度正在不斷加大,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對於規劃布局與地質災害的關系認識不足,使得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不斷增多,形成了地質災害日益嚴重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