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探孔深怎麼算
『壹』 如何確定高層建築勘探點的數量,間距和深度
按規范要求 高層建築勘探孔深度應超過地基變形計算深度,一般應達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礎寬度,並深入到穩定地層
地基變形計算深度,對中、低壓縮性土可取附加壓力等於上覆土層有效自重壓力20%的深度;對於高壓縮性土層取附加壓力等於上覆土層有效自重壓力10%的深度
數量規定
一、每一單體的一級高層建築,勘探點數量不應少於6個,二級高層建築不應少於4個;
二、當建築物平面為矩形時宜按雙排布設,為不規則形時,宜按突出部位角點和中心點布設;
三、在層數、荷載和建築體型變異較大處,宜布置適量勘探點;
四、勘探點間距一般為15~25M,一級高層建築可取較小值,二級高層建築可取較大值,為准確查明暗溝、塘、浜等異常帶,勘探點間距還可適當加密;
五、在岩溶發育地區,勘探點應適當加密,必要時可按每個柱基下布置勘探點;在花崗岩殘積土地區,勘探點間距可取本條四款中的較小值;
六、為降水設計需要,必要時應布置查明地下水流速、流向和進行水文地質參數測試的專門勘探點;
七、控制性勘探點的數量宜為全部勘探點總數的1/2以上。
『貳』 地基詳細勘察的勘探深度是多少
1 勘探孔深度應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層,當基礎底面寬度不大於5m時,勘探孔的深度對條形基礎不應小於基礎底面寬度的3倍,對單獨柱基不應小於1.5倍,且不應小於5m;
2 對高層建築和需作變形計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應超過地基變形計算深度;高層建築的一般性勘探孔應達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礎寬度,並深入穩定分布的地層;
3 對僅有地下室的建築或高層建築的裙房,當不能滿足抗浮設計要求,需設置抗浮樁或錨桿時,勘探孔深度應滿足抗拔承載力評價的要求;
4 當有大面積地面堆載或軟弱下卧層時,應適當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 在上述規定深度內當遇基岩或厚層碎石土等穩定地層時,勘探孔深度應根據情況進行調整。
『叄』 城市橋涵勘察勘探孔深度定多少怎麼計算
一、特大橋和大、中橋勘探孔深度應根據地基類別、地層情況、基礎類型、尺寸、埋置深度及荷載大小,按下列不同情況分別確定:
(1)對需要進行變形驗算的天然地基,勘探孔深度可按下式確定:H=d+Zn式中H――勘探孔深度(m),按整平地面高程算起;
d――預計基礎埋置深度(m);
Zn――地基壓縮層計算厚度(m),當地基土為粘性土時,自基礎底面起算至附加壓力等於自重壓力的20%處;當地基土為軟土時,自基礎底面起算至附加壓力等於自重壓力的10%處.
(2)對不需進行變形驗算的天然地基,勘探孔深度應達到基礎埋置深度以下8~10m,當地基土主要為軟土時,應適當加深;覆蓋層較薄的基岩地基的勘探孔(井)深度,應鑽(挖)入中至微風化帶適當深度;當可床有漂(塊)石分布時,鑽(挖)入基岩的深度,應超過當地漂(塊)石的最大直徑,以免把漂(塊)石誤判為基岩;
(3)當採用端承樁樁基時,勘探孔深度宜達到預計的樁底深度以下2~3m;大口徑樁的勘探孔深度應達到預計的樁底深度以下3倍樁徑的深度,當在預計的勘探深度范圍內,遇有軟弱下卧層時,應予以鑽穿,並達到厚度大於3m且分布均勻的密實土層;當持力層為基岩時,應鑽(挖)至嵌固深度以下1~2m;
(4)當採用摩擦樁樁基時,勘探孔深度宜超過預計樁長1~2m;
(5)當採用群樁樁基,需進行變形驗算時,可按與群樁相當的實體基礎考慮,勘探孔深度宜達到預計的樁底深度以下相當於0.5b1~1.5b1(b1――與群樁基礎相當的實體基礎寬度,單位m);
(6)當持力層埋藏較淺,且採用排架樁樁基時,勘探孔深度不應小於按下式計算求得的勘探孔深度;
H1=K1(h+h1)
式中H1――河底面算起的勘探孔深度(m);
K1――系數,根據持力層以上土層的軟硬程度而定,取1.5~1.0;
h――河底至梁底的距離(m);
h1――沖刷深度(m).
(7)沉井基礎的勘探孔深度根據沉井刃腳埋深和地質條件確定,一般應鑽至沉井刃腳以下5m;大型沉井應達到沉井刃腳以下1倍沉井寬度,或達到沉井刃腳下的堅實土層.
二、城市小型橋涵勘察的勘探孔深度,可按下表採用.
『肆』 地質勘查鑽孔深度根據什麼確定
一般規范上面有各個階段的鑽孔深度、間距和控制孔數目等等要求。當然內還要看採用什麼基容礎哈,以及荷載和地質復雜程度,地形復雜程度,建築物的重要性等等。
地質勘查中鑽孔深度是根據鑽探的施工目的來確定,有水文孔、工程孔、探礦孔等等,不同目的,設計深度根據礦區實際情況確定。舉例說明探礦孔,設計鑽孔的時候主要是控制揭露什麼位置的礦體、控制礦體的程度、鑽孔的性質(直孔、斜孔、水平孔等),不同目的,深度不一樣,一般說來根據礦區實際情況和設計要求進行。
『伍』 鑽孔灌注樁孔深怎麼計算
鑽孔灌注樁的孔底標高=實測孔深+地面標高。
鑽孔灌注樁計算公式如下:
◆孔底標高=實測孔深+地面標高
◆鋼筋籠總長=孔底標高--樁頂標高+錨錮長度(0.5m或抗拔樁1.0)
◆籠頂標高=樁頂標高--錨錮長度(0.5m或抗拔樁1.0m)
◆吊筋長度=樁頂標高—地面標高—伸入承台錨錮長度(0.5m或抗拔樁1.0m)+0.2 m
◆籠底標高=實測孔深+地面標高 ◆距孔底=(30 cm ----50 cm之間)
◆有效樁長=實測孔深—樁頂標高+地面標高 ◆理論方量=(有效樁長+設計混凝土鬆散層長度1.5)×3.14×πr2
◆充盈系數=實際砼量÷理論砼量 ◆塌落度(180-220mm之間)
◆沉渣厚度(0---5cm) ◆泥漿比重(1.15---1.2) ◆導管長度(m)÷2.5=導管節數 ◆導管長度—終孔深度=導管高出地面
◆終孔深度(m)--沉渣厚度(cm) (0.02--0.03—0.04)=二次清孔後深度(m)
◆初灌量=超灌高度×(樁徑÷2)²×3.14×充盈系數+導管深度÷2×(導管直徑
250mm)0.1252×3.14
泥漿護壁施工法的過程是:
平整場地→泥漿制備→埋設護筒→鋪設工作平台→安裝鑽機並定位→鑽進成孔→清孔並檢查成孔質量→下放鋼筋籠→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護筒→檢查質量。
具體內容可查看《鑽孔灌注樁設計與施工》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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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孔灌注樁施工特點:
1、與沉入樁中的錘擊法相比,施工雜訊和震動要小的多;
2、能建造比預制樁的直徑大的多的樁;
3、在各種地基上均可使用;
4、施工質量的好壞對樁的承載力影響很大;
5、因混凝土是在泥水中灌注的,因此混凝土質量較難控制;
6、費工費時,成孔速度慢,泥渣污染環境;
參考資料
網路-鑽孔灌注樁
『陸』 城市橋涵勘察勘探孔深度定多少怎麼計算
一、特大橋和大、中橋勘探孔深度應根據地基類別、地層情況、基礎類型、尺寸、埋置深度及荷載大小,按下列不同情況分別確定: (1)對需要進行變形驗算的天然地基,勘探孔深度可按下式確定:H=d+Zn式中H――勘探孔深度(m),按整平地面高程算起; d――預計基礎埋置深度(m); Zn――地基壓縮層計算厚度(m),當地基土為粘性土時,自基礎底面起算至附加壓力等於自重壓力的20%處;當地基土為軟土時,自基礎底面起算至附加壓力等於自重壓力的10%處。 (2)對不需進行變形驗算的天然地基,勘探孔深度應達到基礎埋置深度以下8~10m,當地基土主要為軟土時,應適當加深;覆蓋層較薄的基岩地基的勘探孔(井)深度,應鑽(挖)入中至微風化帶適當深度;當可床有漂(塊)石分布時,鑽(挖)入基岩的深度,應超過當地漂(塊)石的最大直徑,以免把漂(塊)石誤判為基岩; (3)當採用端承樁樁基時,勘探孔深度宜達到預計的樁底深度以下2~3m;大口徑樁的勘探孔深度應達到預計的樁底深度以下3倍樁徑的深度,當在預計的勘探深度范圍內,遇有軟弱下卧層時,應予以鑽穿,並達到厚度大於3m且分布均勻的密實土層;當持力層為基岩時,應鑽(挖)至嵌固深度以下1~2m; (4)當採用摩擦樁樁基時,勘探孔深度宜超過預計樁長1~2m; (5)當採用群樁樁基,需進行變形驗算時,可按與群樁相當的實體基礎考慮,勘探孔深度宜達到預計的樁底深度以下相當於0.5b1~1.5b1(b1――與群樁基礎相當的實體基礎寬度,單位m); (6)當持力層埋藏較淺,且採用排架樁樁基時,勘探孔深度不應小於按下式計算求得的勘探孔深度; H1=K1(h+h1) 式中H1――河底面算起的勘探孔深度(m); K1――系數,根據持力層以上土層的軟硬程度而定,取1.5~1.0; h――河底至梁底的距離(m); h1――沖刷深度(m)。 (7)沉井基礎的勘探孔深度根據沉井刃腳埋深和地質條件確定,一般應鑽至沉井刃腳以下5m;大型沉井應達到沉井刃腳以下1倍沉井寬度,或達到沉井刃腳下的堅實土層。 二、城市小型橋涵勘察的勘探孔深度,可按下表採用。
『柒』 建築工程中,地勘定點以及間距和鑽孔深度如何確定
一、每一單體的一級高層建築,勘探點數量不應少於6個,二級高層建築不應少於專4個;
二、屬當建築物平面為矩形時宜按雙排布設,為不規則形時,宜按突出部位角點和中心點布設;
三、在層數、荷載和建築體型變異較大處,宜布置適量勘探點;
四、勘探點間距一般為15~25M,一級高層建築可取較小值,二級高層建築可取較大值,為准確查明暗溝、塘、浜等異常帶,勘探點間距還可適當加密;
五、在岩溶發育地區,勘探點應適當加密,必要時可按每個柱基下布置勘探點;在花崗岩殘積土地區,勘探點間距可取本條四款中的較小值;
六、為降水設計需要,必要時應布置查明地下水流速、流向和進行水文地質參數測試的專門勘探點;
七、控制性勘探點的數量宜為全部勘探點總數的1/2以上。
『捌』 怎樣確定地質鑽探進尺深度
一般是根據鑽桿進尺的長度,減去鑽具和露出地表的鑽桿的長度,就是鑽探進尺的深度。
『玖』 地質勘查或者說鑽孔數據中:測點深度、層底標高、層底深度、鑽孔深度分別是什麼怎麼區分清楚
鑽孔數據中的來測點深度、層底標高、自層底深度、鑽孔深度表示的意義不同,所以各自表示的數據也不同,具體如下。
測點深度是指在做剪切波速度時檢波器下入深度,測點深度與剪切波速度一一對應,但與層底深度和分層厚度不對應。
層底標高是指岩層最底部距離圖紙水平標高的距離。層底深度是指某一岩性分層距地表的深度。
鑽孔深度就是目標孔鑽成之後的最終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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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工程領域覆蓋的范圍包括:地質調查技術和方法與礦產資源勘查與評價,區域礦產基地及礦產遠景區預測與評價,礦區與礦床的勘探、開發與評價,地質工程領域建設、勘查評價項目可行性研究與決策。
地質勘探的新技術與新方法,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地質災害的預測、評價、監測與保護,地質結構、地質環境、地質過程及地質災害研究中的計算機應用,地質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檢測及新方法、新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行業的工程管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地質勘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鑽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勘察
『拾』 地質岩心鑽探中,鑽探孔深分哪幾種以及劃分標準是什麼
不同的應用領域鑽孔深度的劃分標准不同,地質岩心鑽探鑽孔深度劃分如下:
淺孔專:屬<300m;中深孔:300-1000m;深孔:1000-3000m;特深孔:>3000m。
該標准僅適用於地表地質鑽孔深度劃分,不適用於坑道內鑽孔、工程地質鑽孔、油氣鑽孔、水文地質及地熱鑽孔等的深度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