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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項目有哪些風險因素

發布時間: 2021-01-29 12:39:55

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有哪些方法,各有什麼優缺點

地質災害風險性是指地質災害發生不同險情(危險等級)的概率。
①地質災害專危險性評價指標,根據國屬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其危險等級是根據災情大小或險情大小來判定的。評價指標為災情+險情。
②地質災害風險性評價技術路線:
a)地質災害風險概率(暴雨頻率)→b)預測地質災害危險區范圍→c)地質災害險情計算,確定其危險等級→d)判定發生該危險等級的概率(風險性)。
③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方法:
a)地質災害危險區范圍預測方法:
一一定性分析方法
一一半定量分析方法
一一定量計算預測方法
b)地質災害險情計算方法:
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受威脅人數=?受威脅財產=?
一一統計分析計演算法
一一層次疊加計演算法
參見中國地質災害風險評價新方法。

② 地質災害風險基本概念及內涵

一、地質災害定義

地質災害屬於災害的一種類型,目前對災害尚無公認的嚴格定義。聯合國災害管理培訓教材將其定義為:自然或人為環境中,對人類生命、財產或活動等社會功能的嚴重破壞,它引起普遍的人類、物質或環境損失,這些損失超出了受影響的社會只利用其本身的資源所能應對的能力。

韋氏字典的定義是:一個突然發生的、造成巨大物質破壞和損失以及危難的不幸事件。

牛津字典定義為:突然發生的巨大災禍或不幸事件。

從以上定義可知,災害是一種自然的或人為因素引起的不幸事件(或過程),它對人

類的生命財產、社會經濟活動和發展的基礎——資源與環境造成了危害和破壞,是自然界的一種災變過程。它的發生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也就是說,災害是由危害人類的生命財產以及資源環境損失構成的。危害是自然或人為環境中對生命財產以及資源環境或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並達到造成災害程度的罕見的或極端的事件。危害是致災因子,只有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危害才稱其為災害。

對地質災害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代表性的有:

地質災害是由於地質作用使地質自然環境惡化,並造成人類生命財產毀損或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發生嚴重破壞的事件(或過程)。

地質災害是指各種(天然的和人為的)地質作用對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建設事業(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造成的災害。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地質災害活動及其對人類造成破壞的可能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行業標准《地質災害分類分級》採用的地質災害的定義,側重於地質災害發生結果的評估等級,其定義為:地質災害(geological disaster)是地球在內動力、外動力或人類工程活動作用下發生的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產生活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與環境的不幸的地質事件。主要包括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其次包括煤層自燃、礦井突水、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國務院頒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所稱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地質災害內涵應該包括以下兩方面內容:第一,強調致災的動力條件,主要由地質作用形成的災害事件才是地質災害;第二,強調災害事件的後果,即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產生損毀的地質事件稱為地質災害,而那些僅僅是地質環境惡化,但並沒有直接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產、生活環境的地質事件,稱其為環境地質問題。

在上述地質災害定義的各種描述中,國務院頒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是具有法律地位的,可作為確定研究內容的依據。

二、地質災害風險定義

「災害」是指在某一特定時間內,一定規模的事件的發生概率。災害具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具有潛在損害性的物理過程或行為;二是表明其發生可能性的威脅狀態或條件。災害造成的後果有大有小,有的是直接的影響,有的是間接的。這取決於災害發生區內承災體的屬性特徵及其受到影響的程度(即易損性)。因此,就提出了「災害風險」的概念,其通常包含兩層意思,一是災害發生的可能性,二是如果發生災害,可能造成的後果。災害風險水平則是二者作用的綜合結果(圖1-1)。

圖1-1 災害、風險因素、易損性和風險之間的概念關系(據Alexander,2002)

許多學者和機構提出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定義,其中最有影響並得到普遍公認和應用的是,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部(UNDHA)於1991年和1992年兩次正式公布的自然災害風險的定義:「風險是在一定區域和給定時段內,由於某一自然災害而引起的人們生命財產和經濟活動的期望損失值」。地質災害風險就是地質災害破壞產生不良後果的可能性,包括地質災害發生破壞的可能性及其所產生的後果(損失)兩個方面。這是當今國際上最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地質災害風險的基本定義,它是1984年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一項研究計劃中,由美國著名的滑坡專家Varnes提出,隨後得到了國際地質災害研究領域的全面認同,成為對災害風險評估的基本模式。

根據Varnes(1984):「一定地區、一定時期內因特殊毀害性現象造成的生命傷亡、財產損失和經濟活動中斷的預期值」。當考慮物理損失是(特定)風險可以定量表示為承災體的預期損失(易損性乘以承災體的價值或數量)與一定規模/強度的災害事件發生的概率之積。總風險則是所有類型承災體的預期損失綜合乘以一定規模/強度災害發生概率。

根據以上的闡述,可將「地質災害」定義為其特殊的影響特徵及其規模和頻率而造成損害的可能的物理過程;因而,「地質災害風險」則是伴隨著地質災害事件(如滑坡)的預期影響或損害、損失或代價。

根據上述「災害風險」概念的闡述,以及Varnes(1984)、Fell(1994),Leroi(1996),Lee和Jones(2004)等對風險的定義,目前世界上對地質災害風險計算,普遍採用了簡單但功能強大的計算公式:

風險度(risk)=危險度(Hazard)×易損度(Vulnerability)

地質災害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雙重屬性。地質災害風險可以表達為危險性和易損性的乘積。因此,地質災害的風險特徵一方面是自然屬性,表現為地質災害發生、發展內在的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地質災害風險的不確定性,反映了自然界本身固有的不確定性與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能力之間的關系。地質災害發生和危害的不確定性是導致地質災害存在風險的主要原因。地質災害的發生受內在不確定性因素影響,使人類無法准確預測和完全控制,這就構成了風險的自然屬性;另一方面是社會屬性,表現為地質災害的危害對象——受災體的承受能力的不確定性,各種防災工程的可變性,人類社會和經濟活動的日益加劇而導致不確定因素增加等,構成了風險的社會屬性。

地質災害風險程度主要取決於兩方面條件:一是地質災害活動的動力條件,主要包括地質條件(岩土性質與結構、活動性構造等)、地貌條件(地貌類型、切割程度等)、氣象條件(降水量、暴雨強度等)、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工程建設、采礦、耕植、放牧等)。通常情況下,地質災害活動的動力條件越充分,地質災害活動越強烈,所造成的破壞損失越嚴重,災害風險越高。二是人類社會經濟易損性,即承災區生命財產和各項經濟活動對地質災害的抵禦能力與可恢復能力,主要包括人口密度及人居環境、財產價值密度與財產類型、資源豐度與環境易損性等。通常情況下,承災區(地質災害影響區)的人口密度與工程、財產密度越高,人居環境和工程、財產對地質災害的抗禦能力以及災後重建的可恢復性越差,生態環境越脆弱,遭受地質災害的破壞越嚴重,所造成的損失越大,地質災害的風險也越高。上述兩方面條件分別稱為危險性和易損性,它們共同決定了地質災害的風險程度。基於此,地質災害的風險要素亦由危險性和易損性這兩個要素系列組成。危險性要素系列包括地質條件要素、地貌條件要素、氣象條件要素、人類工程經濟活動要素以及地質災害密度、規模、發生概率(或發展速率)等要素。易損性要素系列包括人口易損性要素、工程設施與社會財產易損性要素、經濟活動與社會易損性要素、資源與環境易損性要素等。

③ 地質坑探淺井作業主要有哪些危險因素

坑探是地質勘探工作的一種技術手段,是為了揭露地質及礦產現象而在地表或地下挖掘不同類型坑道的工作。它包括探糟、淺井、平巷、斜井和堅井等。其特點是人員可進入工程內部,對所揭露的地質及礦產現象能進行直接觀測及采樣,能檢驗鑽探和物化探資料或成果的可靠程度,獲得比較精確的地質資料,探明精度較高的礦產儲量,特別是勘探地質構造復雜的稀有金屬、放射性元素、有色金屬及特種非金屬礦床時常用的手段。坑探過去曾稱作「山地工作」,因含義不確切,目前己逐步停止應用。


坑探坑道可分為兩類:①地表勘探坑道。包括探槽、淺井和水平坑道,水平坑道又分沿脈、穿脈、石門和平硐。②地下勘探坑道。包括傾斜坑道和垂直坑道,傾斜坑道又分斜井、上山、下山,垂直坑道又分豎井、天井、盲井。

坑探工程施工坑探工程的掘進方法,按岩層穩定狀況,分為一般掘進法和特殊掘進法;按掘進動力和工具,分為手工掘進和機械掘進。按掘進工藝程序可分為鑿岩、爆破、裝岩、運輸、提升、通風、排水、支護等。

坑探工程的作用主要包括:①供地質人員進入坑道內直接觀察研究地質構造和礦體產狀。②直接採集岩石樣品,為探明高級儲量,以及為後續的礦山設計、采礦、選礦和安全防護措施提供依據。③對某些有色和稀有貴金屬礦床必須用坑探來驗證物探、化探和鑽探資料。④部分坑道用於探采結合。坑探工程除用於金屬、貴金屬、有色金屬等普查勘探外,還用於隧道、採石、小礦山採掘和砂礦探采等領域
在地質勘查或勘探工作中,為了揭露被覆蓋的岩層或礦體,在地表挖掘的溝槽。坑探工程之一。探槽一般採用與岩層或礦層走向近似垂直的方向,長度可根據用途和地質情況決定。斷面形狀一般呈倒梯形 ,槽底寬0.6米,通常要求槽底應深入基岩約0.3米,探槽最大深度一般不超過3米。槽口寬度B取決於槽底寬度b、槽深h和槽壁傾角θ。其計算公式為:B=b+2hctgθ。在浮土層中,探槽大多採用手工挖掘。在山坡和較硬的岩層中,採用松動爆破或拋擲爆破方法掘進,再用手工清理。探槽施工簡便,成本低,應用較廣。

技術規范

槽探施工要求槽形完整、斷面呈梯形、槽幫平滑、槽底平整。槽底寬不小於0.6m,掘進深度應進入新鮮基岩0.3-0.5m。地質編錄在探槽施工終止後由地質人員及時進行,採用1/100的比例尺編錄一壁一底。若兩壁地質現象變化較大的,則編錄兩壁一底。編錄過程要記錄岩層分層、岩性、礦化等地質現象,同時現場繪制1/100的素描圖。

④ 地質災害風險區劃

風險評估與自然災害易發地區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關系密切。土地管理部門和各級政府官員在土地利用決策時需要風險評估的結果;投資商在購買土地和土地開發時也要考慮災害風險的影響;建設項目場點的選擇、建築物的類型和材料以及購買保險時更要考慮災害風險的因素。

如果決策者在對災害風險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對災害易發地區的土地利用規劃作出決策,那麼,這樣的決策肯定不可能使土地利用得到可持續發展。在對泥石流易發地區土地利用作出決策時,地方官員應該知道,有多少人可能受到泥石流的危害?有多少房屋可能遭到泥石流的沖毀?有多少基礎設施可能遭到泥石流的破壞?他們也應該懂得,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變反過來也會影響泥石流的自然過程,這種影響是有利於泥石流的發生還是抑制了泥石流的發生?這些都需要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能夠提供可用於成本一效益分析的決策基礎。風險評估不僅可以應用於將來的土地利用規劃,而且可以為現存的土地利用再發展評估提供強有力的工具。

滑坡災害風險區劃就是根據以上計算得出的區域滑坡風險度劃分不同風險等級區域單元的方法,為滑坡地區的風險投資、區域開發和災害管理提供決策依據。像其他自然災害風險區劃一樣,滑坡災害風險區劃的一般原則為:相似性原則、區域完整性原則、綜合性原則、主導因子原則。

地質災害危險度(H)和易損度(V)是自變數,風險度(R)是因變數,因此,風險度數值及其分級是由危險度和易損度的數值和分級決定的。一旦危險度和易損度的分級確定下來,風險度分級也就相應地確定下來了。危險度和易損度均採用目前處理數值分級的簡單而常用的方法——布拉德福定律中的區域分析方法,即將一定范圍內的數值作等分劃分,在0~1范圍內等分為0~0.2,0.2~0.4,0.4~0.6,0.6~0.8,0.8~1這5個等分數值區域。根據式(1)生成風險度的5個等級:0.00<R<0.04,極低風險區;0.04<R<0.16,低風險;0.16<R<0.36,中等風險;0.36<R<0.64,高風險;0.64<R<1.00,極高風險(圖5-5)。地質災害風險等級的實際管理意義見表5-1和表5-2。

圖5-5 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分級(分區)

表5-1 定性風險水平的管理含義

(據澳大利亞岩土工程協會,2000)

表5-2 地質災害風險等級的管理意義

⑤ 地鐵工程建設有哪些風險因素

1工程建設環境 城市中心區以往的工程建設活動已經對地下空間進行了多次重塑,地鐵工程具有相對較多的風險源存在,主要的工程建設環境風險因素分析見表 1。 3. 2工程地質條件 地鐵修建與區域內的工程地質條件具有緊密的聯系。 對地鐵工程影響的特殊土質,如軟土、膨脹土、濕陷性土;地下溶洞、暗河、地裂縫等地質構造特徵[7-10];地層的物理力學工程特性,地下水性質等缺陷都對工程產生一定的風險。 主要的工程地質條件風險和應對措施如表 2 所示。 3. 3工法適應性地下工程施工必然是對土體的破壞和重新平衡過程,每種工法引起的破壞是不一樣的,採取的措施也應具有針對性,一旦不符合工程的特點則會引發工程風險。 因此,工法的適應性是關鍵因素之一,通過對適應性的分析掌握工程風險的控制重點。 地鐵工程常用的施工工法各有各自的優勢與缺點,因此,工法的應用要結合具體工程實際選用。 3. 4技術隊伍缺陷 隨著全國地鐵工程建設速度的加快,中國大陸已有 28 座城市在進行地鐵建設工作。建設隊伍已然跟不上建設發展的需要,大量新的建設力量加入地鐵建設中,素質必定良莠不齊。 許多經驗不足的隊伍未經過全面培訓,對事故的先兆反應速度慢,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不足,無疑加大了工程的安全風險。 目前,施工過分依賴以往的經驗,而科學性和系統性差,在施工環境突然發生變化時,經驗的不適用性就凸顯出來,原本可控的小隱患有可能誘發成較大的工程風險。 3. 5監管工作目前,工程風險監管工作的責任分割常見的做法是:總體設計單位、各標段工地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成為工程規劃、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的責任單位。 在實際操作中因責任人的變遷,無法保證對風險進行有效評估和控制的連貫性,還沒有建立系統、嚴密的風險管理體系。 因此,工程風險管理工作應保持高度的客觀性、同一性,並且保證監控迴路的整體一致性與連貫性,應由專業、高素養的隊伍承但。

⑥ 中國地質災害危險性等級劃分標准它與地質災害風險性的關系

①中國地質災害危險性等級劃分標准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危險性等級劃分標准進行危險性評判。
②風險性是概率。地質災害風險性是指地質災害發生不同危險等級的概率。

⑦ 隧道工程施工中的主要風險有哪些方面

1、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性
隧道地質工作貫穿於整個隧道的建設過程。施工前的地質工作,通過地面測繪、物探、少量的槽探和鑽孔查清工程區的地質背景、地質構造和主要的水文地質條件。長隧道往往是工程的控制點,應盡量避開大斷層,大滑坡、大溶洞、松軟地層等不良工程地質體。但施工前的地質工作僅出於搜集資料的技術手段限制,加上地質體的復雜性,所取得的資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要求。由地表工作為主推斷制約隧道地質條件與隧道施工中實際遇到的地質條件相差很遠,漏掉的一些不良地質體給施工帶來許多想不到的困難。
施工前工程地質工作的重點是查清大的地質構造和工程區的工程地質條件,但是花巨額投資挖眾多的探洞,鑽數千米鑽孔,全面弄清細微的地質條件是得不償失的,也是不可能的。在隧道施工中,不但要了解宏觀的地質構造,還要了解岩體的結構,不但要了解全隧道的地質條件,還要知道其出現的位置及穩定程度,以便確定每一段的圍岩類別和開挖斷面、支護設計參數、開挖方法、爆破進尺和裝葯量。
工程所在區域的水文地質條件是經過漫長的地質年代形成的,經歷了各種各樣的自然和人為因素作用,其介質特性表現出很大的隨機變異性。同時,地層中還存在大量水的活動與作用,如地表徑流、地下潛水和承壓水等。由於地質勘察、現場和室內試驗等設備條件的限制,人們只能通過個別測試點的現場試驗和若干試樣的室內試驗對岩土性和水文參數作近似的量測估計。大量的試驗統計結果表明,岩土體的水文地質參數是十分離散、不確定的,具有很高的空間變異性,這些復雜因素的存在給隧道及地下工程的建設帶來了巨大的本質上的風險,如地震、滑坡、洪水、雷擊、嚴寒、高溫、雨季等,以及開挖造成的圍岩擾動,岩體內有毒氣體釋放,影響地下水流,引起噪音、廢氣、廢渣污染等。

2、施工方案的復雜性
隧道工程建設中,施工隊伍、機械設備、施工操作技術水平等對工程的施工風險都有直接的影響。由於工程施工技術方案與工藝流程復雜,且不同的工法又有不同的適用條件,貿然採取某種方案、技術和設備勢必會產生風險。同時,整個工程的建設周期長、施工環境條件差,這些對施工單位人員都很容易產生不良影響,容易導致出現各種意外風險事故。施工過程中,地質資料的不確定性、工作面塌方、密封漏損、岩爆、瓦斯爆炸、有毒氣體釋放、岩溶、突涌水、洞外危崖落石、危石、洞口滑坡、施工用電事故、通訊不暢以及安全措施不力等隱患也很大。

3、隧道工程的周邊環境的復雜性
所建工程周圍的地面構築物和周圍環境設施一般都很復雜,尤其是城市繁華地帶,臨近的建築物的結構類型、基礎類型,周邊道路及管線的類別等。在隧道工程的建設過程中,無論採用何種工法或工藝都很難避免的對以上這些構築物造成直接的影響或一定程度的破壞。

⑧ 地質工存在什麼風險

樓主說抄的是鑽井地質工......1樓的看清楚問題,山體滑坡泥石流,到井下去也夠危險的了~
主要危險還是井噴這方面的,負責鑽井的人員要尤其注意,如果泥漿的比例沒有配好,很容易出現井噴事故,後果是很嚴重的,再就是天然氣等有毒氣體的釋放等.
總之,安全第一,小心駛得萬年船呢.......

⑨ 對於自然風險因素(如不可預見的地質條件),哪個不是承擔風險的主體1發包商2承包商3監理方 知道的謝謝

2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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