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勘探施工有哪些危險
⑴ 鑽探施工 的法律法規有什麼 主要是水文地質勘探、煤田地質勘探等。
主要依據抄國家及行業襲標准AQ2004—2005《地質勘探安全規程》、GB50194—1993《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規范》、GB/T5972—2006《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實用規范》和GB/T3787—200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規程和規范。中國核工業地質局制定 《鑽探施工安全標准試行》
⑵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水文地質:地質學分支學科,指自然界中地下水的各種變化和回運動的現象。
2、工程地質:是一答門應用地質學的原理為工程應用服務的學科
二、研究內容不同
1、水文地質:水文地質學是研究地下水的科學。主要是研究地下水的分布和形成規律,地下水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成分,地下水資源及其合理利用,地下水對工程建設和礦山開採的不利影響及其防治等。
2、工程地質:主要研究內容涉及地質災害,岩石與第四紀沉積物,岩體穩定性,地震等。工程地質學廣泛應用於工程規劃,勘察,設計,施工與維護等各個階段。
三、目的不同
1、水文地質:是為研究與地下水活動有關的岩土工程問題和不良地質現象提供資料。例如,興建房屋建築和構築物時,應研究岩土的滲透性、地下水的埋深和腐蝕性,以判明對基礎砌置深度和基坑開挖等的影響。
2、工程地質:為了查明各類工程場區的地質條件,對場區及其有關的各種地質問題進行綜合評價,分析、預測在工程建築作用下,地質條件可能出現的變化和作用,選擇最優場地,並提出解決不良地質問題的工程措施,為保證工程的合理設計、順利施工及正常使用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
⑶ 水文地質勘察工程需要什麼資質
水文地質勘察資質
⑷ 廣西地礦局事業改企業的單位是哪些廣西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院是企業單位嗎它的待遇如何有發展空間嗎
廣西地礦局目前僅是事業單位企業管理,或者事業單位下屬企業,只要你屬有事業版編制人員,那麼你權就是事業單位的人。廣西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院是廣西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下屬的企業,目前待遇還可以,工資收入水平大概是3000-4000元/月,是廣西一家專門從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工作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設計、治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勘查、設計、治理等等業務的綜合勘察甲級單位,如果你是學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或岩土工程專業出身的話,在廣西來說,應該是有發展空間的,該院除在重慶設有分院外,鄭州尚未有業務。
⑸ 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范 有效嗎
研究水文地質的復雜程度,目的在於為礦區的遠景儲量,勘探提供有利的線索和參考依據,為未來找礦提供比較有用的參考價值。
⑹ 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勘探與分析
由於注漿截流防治礦井水害技術有其特定的應用條件,所以在確定是否採用注漿技術之前必須進行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程地質條件的勘探與分析。勘探與分析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水害形成的地質構造因素和人為工程活動因素、水害形成的層位、含水層岩性、突水水源、礦井充水補給通道的性質及其分布范圍、最大突水量、穩定突水量、過水通道內或突水口處的地下水流速、靜水壓力等。只有弄清這些問題,才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注漿堵水技術與工程方案。
(1)查明礦井所在地區造成礦床充水的充水水源及其賦存條件、控制礦井水害的主要因素及其變化規律,用以進行綜合防治水技術路線的分析比較,以決策總體治水方案。
(2)查明礦井局部地區水文地質結構與礦井充水條件,用以決策防治水工程的具體布設和工程的經濟可行性分析,避免工程宏觀規劃布設不當,影響防治水效果或造成工程浪費。該階段應重點查明礦區和采區主要構造單元的特徵,陷落柱和斷層顯現規律及其斷距、產狀要素,小構造特徵等;查明施工地段岩層的岩石成分,岩石可鑽性等級,岩石的裂隙性特徵、孔隙度或者裂隙張開性與切穿性;查明含水層特徵、厚度和賦存深度,地下水的靜水壓力水頭,含水層的滲透系數等。查明地下水的礦化類型和程度,硬度、酸度指標,對水泥和金屬侵蝕的類型和程度,地下水化學成分隨深度的變化規律等化學特性。
(3)查明工程施工條件,包括查明施工地段的工程地質條件、運輸施工條件、材料供應條件、採掘工程條件等,確定防治水工程要求達到的精度,以便進行施工程序與施工工藝方法的設計。查明礦區和采區的地理位置和行政位置、地表地形、區域水文網、當地的氣候條件;查明區域的經濟狀況,運輸、電站、供水和供熱源,以及當地現有的適於制備止水漿液的建築材料。
⑺ 礦井在哪些情況下應當進行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煤礦防治水規定》
第三章 水文地質補充調查與勘探
第四節 水文地質補充內勘探
第二十九條容 礦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一)礦井主要勘探目的層未開展過水文地質勘探工作的;
(二)礦井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質條件尚未查清的;
(三)礦井經採掘揭露煤岩層後,水文地質條件比原勘探報告復雜的;
(四)礦井經長期開采,水文地質條件已發生較大變化,原勘探報告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
(五)礦井開拓延深、開采新煤系(組)或者擴大井田范圍設計需要的;
(六)礦井巷道頂板處於特殊地質條件部位或者深部煤層下伏強充水含水層,煤層底板帶壓,專門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的;
(七)各種井巷工程穿越強富水性含水層時,施工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