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類型報告應包含哪些內容
1.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怎麼做
需要有水文勘探及報告編制資質的單位進行編制。
主要內容如下:
前 言
一、專礦井及井田概況
(一屬)礦井及井田基本情況
(二)位置與交通
(三)地形、地貌
(四)氣象、水文
(五)地震
(六)礦井排水設施能力現狀
二、以往地質和水文地質工作評述
(一)不同勘探階段地質和水文地質工作成果評述
(二)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工作
三、地質概況
(一)地層
(二)構造
(三)含水地層
(四)岩漿岩
四、區域水文地質
(一)區域含水岩組的劃分及其水文地質特徵
(二)區域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
五、礦井水文地質
(一)井田邊界及其水力性質
(二)含水層
(三)隔水層
(四)礦井充水條件
(五)井田及周邊地區老窯水分布狀況
(六)礦井充水狀況
六、對礦井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的評價
(一)對礦井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的評價
(二)對礦井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的評價
七、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的劃分及對防治水工作的建議
(一)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的劃分
(二)對防治水工作的建議
2. 水文地質類型區劃分與水文地質報告有什麼區別
水文的報告,現在很少有人出了,大多數是區調上的,像水源地啦,污水入侵,過度抽水的地面沉降啦;工程勘察報告也就是岩土勘察報告了,主要提供地基承載力
3. 煤礦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需要哪些單位批復
需要評審,評審當然要找有資質的單位專家。
4. 水文地質類型區劃分與水文地質報告有什麼區別
水文地質報告相當與一個人,水文地質類型相當於身體的一個部件。
5. 煤礦水文地質報告與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有什麼區別
煤礦水文地質報告太籠統,在煤礦建設前的報告是一個階段,包括找專煤、普查、詳查、精查幾屬個階段,形成以上幾本報告,裡面都包括了水文地質報告的專門章節;生產中呢,又有生產地質報告、工程地質報告等為了生產服務的報告,裡面也包括了水文地質專章,最後閉坑還要有閉坑地質報告。目前,煤礦水文地質工作很受重視,在建設前若涉及敏感問題,如大水礦區、泉域、水源地保護等,需要專門做水文地質工作,出具專門水文地質報告並編制防治水規劃,多費電口舌,包括了環境水文地質專項報告(為環評服務),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為國土部門、安監局和發改委審批服務),專項水文地質勘探報告(為安全生產和防治水服務)。
因此,煤礦水文地質報告包括了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是近年來各個煤礦都在做的工作,一是標准變了,類型劃分有改變,需要重新做,二是為了審批和安全生產服務。
6. 煤礦水文地質報告與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有什麼區別
水文地質報告是解決水文地質問題的為建井必須報告
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是劃分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的,根據不同的水文地質類型不同的開展相應的水文地質工作。
7.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的種類及依據有哪些
分為簡單、中等來、復雜、極復源雜四種。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根據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涌水量、水害情況和防治水難易程度區分的類型,分為簡單、中等、復雜、極復雜四種。
主要是研究地下水的分布和形成規律,地下水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成分,地下水資源及其合理利用,地下水對工程建設和礦山開採的不利影響及其防治等。
(7)水文地質類型報告應包含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礦井水文地質的相關研究:
1、闡述地下水起源與形成的基本知識(包括地下水的賦存條件),並探討大氣水、地表水、土壤水與地下水相互轉化、交替的基本規律。
2、主要研究地下水流的基本微分方程,包括地下水向井、渠的流動,以揭示地下水位和水量的時空變化規律。同時探討包氣帶水與地下水溶質運移的基本方程。
3、討論在不同的天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影響下的地下水動態變化規律,以及不同條件下的地下水水均衡方程。
8. 煤礦地質報告與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有什麼區別
煤礦地質報告是綜合性的報告,以儲量為主,也有水文地質內容;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是專業性的,以水文為主,其它內容很少。
9. 礦井水文地質劃分報告包括什麼內容
我國煤礦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對煤礦安全生產影響很大,歷史上曾多次發生水害事故,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為了煤礦安全生產,有針對性地做好礦井防治水工作,《煤礦防治水規定》第12條規定所有煤礦都必須編制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確定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煤礦企業、礦井根據確定的水文地質類型制訂防治水規劃、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和類型確定,由煤礦企業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審定。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應在系統整理、綜合分析礦床勘探、礦井建設生產各階段所獲得的水文地質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編寫。至少應當包括本規定的七項內容。
一、礦井及井田概況
(一)礦井及井田基本情況。概述煤礦開發情況,包括礦井投產年限、設計年生產能力、現今實際產量;礦井開拓方式、生產水平及主要開採煤層。
(二)位置、交通。概述井田位置、行政隸屬關系,地理坐標、長、寬、面積、邊界及四鄰關系。通過礦區或臨近城鎮的鐵路、公路、水路等交通干線,以及距礦區最近的車站、碼頭和機場的距離。附礦區交通位置圖。
(三)地形地貌。概述井田地形地貌主要特徵、類型、絕對高度和相對高度、總體地形和有代表性地點,如井口、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築物等標高。主要河流的最低侵蝕基準面。
(四)氣象、水文。概述礦區及其臨近地區地表水體發育狀況,包括江、河、湖、水庫、溝渠、坑塘池沼等。河流應指出其所屬水系,並根據水文站資料分別說明其平均、最大、最小流量及歷史最高洪水位等。湖泊、水庫等則應指出其分布范圍和面積。
說明礦區所屬氣候區。根據區內和相鄰地區氣象站資料,給出區內降水分布,包括年平均降水量、最大和最小降水量以及降水集中的月份。還應指出年平均、年最大蒸發量;最高、最低氣溫;平均相對濕度;最大凍土深度;年平均氣壓等。資料齊全時應附氣象資料匯總表或月平均降水量、蒸氣量、相對濕度、溫度曲線圖(插表和插圖)。
(五)地震。概述歷史上地震發生的次數、最大震級及地震烈度等。
(六)礦井排水設施能力現狀。概述井下各水平排水設施,包括水倉容積,排水泵型號、台數;排水管路直徑、趟數;井下最大排水能力;是否具有抗災能力;是否滿足疏水降壓的要求等。
二、以往地質和水文地質工作評述
按普查、詳查、勘探、建井和礦井生產或改擴建幾個不同階段分門別類總結已完成的地質、水文地質工作成果,指出各類報告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一)預查、普查、詳查、勘探階段地質和水文地質工作成果評述。按時間順序(由老到新)總結「報告」或重要圖紙,包括完成年限、完成單位和報告主要內容及結論。
(二)礦區地震勘探及其他物探工作評述。其主要內容包括完成單位、勘探時間、勘探范圍、測線長度和物理點的密度。概述物探的主要地質和水文地質成果,特別是地震勘探對各種構造的控制情況。
(三)礦井建設、開拓、採掘、延伸、改擴建時期的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試驗、研究資料或專門報告評述。總結水文地質工作成果(報告)的完成時間、完成單位和主要內容。詳細說明礦區存在的主要水文地質問題,對以往的水文地質和防治水工作進行綜合評述。
三、地質概況
(一)地層。按井田所在水文地質單元(或地下水系統)和井田內發育的地層由老到新的順序描述。某些「系」的地層可再按「統」、「組」細劃。描述內容主要包括:厚度、岩性、分布與埋藏條件;煤系、可採煤層及儲量描述包括煤系地層和主要可採煤層。
(二)構造。按照《中國大地構造綱要》的劃分,給出地質構造隸屬關系。對褶曲構造逐一進行描述,內容包括背斜、向斜、單斜、地塹和地壘等。對背、向斜應給出軸向、產狀等。對區內的斷裂構造進行詳細描述,其中包括斷層的數量、編號、展布方向、傾向、傾角、性質、落差和延伸長度等。附斷層發育一覽表和構造綱要圖等。
(三)岩漿岩。描述井田內岩漿岩的時代、岩性、產狀和分布規律及其與煤層和主要含水層的關系。
四、區域水文地質
主要描述礦區所處水文地質單元或地下水系統名稱、范圍、邊界;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強徑流帶展布規律及岩溶泉群流量等。特別應指出礦區所處地下水系統的具體位置。附礦區所處水文地質單元或地下水系統示意圖。
五、礦井水文地質
(一)井田邊界及其水力性質。描述礦井四周邊界的構成,一般是指斷層、隱伏露頭、火成岩體和人為邊界等。分析邊界可能造成的含水層之間的水力聯系和礦區以外含水層的水力聯系。
(二)含水層。按由新到老的順序對含水層逐一進行描述。其內容主要包括:含水層的名稱、產狀、分布、厚度(最大、最小和平均厚度)、岩性及其在縱橫向上的變化規律;地下水位標高、單位涌水量、滲透系數;水化學類型、礦化度、總硬度等。
指出含水層地下水補給來源及其與其他含水層的水力聯系。岩溶裂隙含水層還應指出岩溶發育情況和鑽孔涌水量、泥漿消耗量、單位吸水量等。特別應指出岩溶陷落柱存在與發育狀況。附主要充水含水層等水位線圖等。
(三)隔水層。按由新到老的順序逐一描述,重點是構成煤層頂、底板的隔水層。其內容主要包括:岩性、分布、厚度(最大、最小、平均厚度)及其變化規律、物理力學指標和阻隔大氣降水、地表水和含水層之間水力聯系的有關信息。
(四)礦井充水條件。礦井充水條件主要是指充水水源、充水通道和充水強度。充水水源是指礦井水來源;充水通道是指水源進入礦井的通道。對各種可能的充水水源,如大氣降水、地表水、老窯水和地下水等,可能的充水通道,如斷層和裂隙密集帶、陷落柱、煤層頂底板破壞形成的通道、未封堵和封堵不良的鑽孔及岩溶塌陷等,進行詳細描述並列表加以說明。
(五)井田及周邊地區老窯水分布狀況。詳細描述井田及其周邊地區老窯水分布狀況,包括位置、積水范圍和體積、水頭壓力,以及與其他水源的聯系等。必要時進行專頊調研。
(六)礦井充水狀況。對井下涌(突)水點進行調查,描述涌(突)水點位置、水量和水質變化規,以及涌(突)水點處理情況。統計分析礦井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涌水量包括井筒殘留水量、巷道涌水量、工作面涌水量和老空區來水量等。
六、對礦井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的評價
(一)對礦井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的評價。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表2 -1所列內容,評價水害對礦井生產影響的大小並進行等級劃分。
(二)對礦井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的評價。技術和經濟兩方面評價礦井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
七、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的劃分及對防治水工作的建議
(一)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的劃分。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表2 -1的規定,對不同煤層的開采,按照受採掘破壞或影響的含水層性質及補給條件、富水性、礦井及周邊老窯水分布狀況,礦井涌水量、突水量,受水害影響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進行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同一礦區不同煤層開採的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可以不同。
(二)對防治水工作的建議。說明礦井存在的主要水害問題和應採取的防治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