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探的階段有哪些
『壹』 勘探階段
4.4.1 地質研究程度
4.4.1.1 固體礦床
4.4.1.1.1 礦區(床)地質研究
a)詳細查明礦區(床)地層層序、時代及構造,岩漿岩發育特點和分布規律;
b)詳細查明含礦岩系和標志層的沉積特徵、分布范圍、厚度變化情況,闡明其岩性、岩相特點以及含礦岩系礦層縱橫變化規律和對比依據,探討礦床成因,總結成礦規律;
c)詳細查明礦區(床)褶皺、斷層、鹽體變形、陷落柱、破碎帶等發育特點和分布規律,闡明其復雜程度及對礦層的影響、破壞情況,對首采區內影響開採的主要斷裂構造,應採用有效手段詳細控制其性質、產狀、規模和空間位置。
4.4.1.1.2 礦體地質研究
a)詳細查明礦體(礦層)的數量、形態、厚度、產狀、規模、空間位置、構造、埋藏深度;
b)詳細查明礦體內部結構、夾層和無礦帶,對於厚度大、單層薄、韻律發育、結構復雜的礦體,應根據沉積韻律和工業指標詳細劃分鹽組(群)和礦層,並闡明其結構、厚度、層間距離、含夾石率的分布情況和變化規律;
c)詳細查明現代和古代風化淋濾作用對礦體的淋濾破壞程度,圈出淋濾帶的范圍和深度;
d)詳細控制破壞礦體的岩(鹽)溶、泥壟、泥柱的形態、規模、分布范圍和規律及其對礦體的影響程度。
4.4.1.2 鹵水礦床
4.4.1.2.1 礦區(床)地質研究
a)詳細查明成鹽盆地特徵、成鹵的地質背景,儲鹵的構造特徵、封閉程度及其與積水盆地的關系;
b)詳細查明鹵水層賦存特徵、富集規律、相互聯系、封存條件、邊界條件以及分布范圍;
c)詳細查明表面鹵水(湖水)的深度、面積、湖底沉積物的組成及分布,以及歷年來湖水面積變化情況。應按豐水期、枯水期分別進行,每次調查應在三至五日完成;
d)詳細查明鹵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
e)裂隙型鹵水礦床應著重查明裂隙性質、發育程度、裂隙率、裂隙分布規律、充填情況及富水性的變化情況;
f)溶洞型鹵水礦床應研究岩(鹽)溶發育程度、溶洞分布規律和與岩性、構造等因素的關系,以及富水性變化規律。
4.4.1.2.2 鹵水層研究
a)詳細查明含鹵水層(礦層)的岩性、厚度、結構(粒度、分選性、膠結程度)、產狀、層數、水位、涌水量,各含水層之間的水力聯系;
b)通過抽水試驗等工作,試驗測定含水層的滲透系數或導水系數、影響半徑、儲水系數、孔隙度、給水度、產鹵量等參數;
c)詳細查明隔水層的岩性、厚度,試驗測定其滲透系數或越流系數。
4.4.2 礦石(鹵水)質量研究
4.4.2.1 固體礦床
a)詳細查明礦石化學成分、有用組分和有益有害組分;
b)詳細查明礦物組分、含量、粒度、共生組合關系、賦存狀態、分布規律及礦石結構、構造。劃分礦石自然類型、工業類型、品級及其比例和分布規律;
c)詳細查明礦體中夾石和圍岩的種類和物質成分,為綜合利用和開采貧化提供資料。
4.4.2.2 鹵水礦床
a)詳細查明鹵水的水化學成分、有用組分和有益有害組分;
b)詳細查明鹵水水化學類型、礦化度及相互關系,鹵水水化學水平分帶和垂直分異的規律。劃分工業類型或品級。詳細查明水鹽均衡體系,所處水化學相圖位置、析鹽階段以及固液相轉化因素;
c)詳細查明鹵水的酸鹼度、密度、溫度、粘滯性等主要物理性質,以及鹵水中氣體成分和含量;
d)詳細觀察研究鹵水在自然條件下的動態變化,確定水鹽均衡要素,進行水鹽均衡計算。
4.4.3 礦石(鹵水)選冶加工技術性能試驗研究
4.4.3.1 易選(加工)礦石或鹵水,進行可選性(加工)或實驗室流程試驗。
4.4.3.2 對需進行選礦、加工的礦石或鹵水,一般要進行實驗室流程試驗。
4.4.3.3 難選或新類型的礦石或鹵水,進行實驗室擴大連續試驗,必要時大型礦山做半工業試驗。
4.4.3.4 對於大、中型鹵水礦床採用鹽田法生產的應進行簡易的小型鹽田(面積>10 m2)的自然蒸發試驗或等溫蒸發試驗,以了解鹵水中各種礦物的結晶順序。
4.4.3.5 對湖沼化學沉積(鹽漬土)型礦床,必要時需建立觀測試驗場,以掌握礦床的再生及隨季節變化的規律,從而確定最適宜的開采時期。
在各種實驗過程中,對可能進行綜合利用的礦產,要一並做出能否綜合利用的評價,並提出合理的加工工藝流程建議。
4.4.4 礦床開采技術條件研究
4.4.4.1 固體礦床
4.4.4.1.1 礦區水文地質研究
a)在調查研究區域水文地質條件的基礎上,詳細查明礦區含(隔)水層的岩性、厚度、產狀、分布、埋藏條件;含水層的富水性;含水層的滲透系數、水位、水溫、水質、孔隙度、給水度和補給排泄條件;含水層之間及其與地表水的水力聯系及對礦體的影響破壞程度;隔水層的穩定性、連續性和隔水的可靠程度;
b)詳細查明構造破碎帶、風化淋濾帶、岩(鹽)溶發育帶的發育程度和分布規律,評價其富水性、導水性以及溝通各含水層和地表水的可能性,分析對礦體的破壞程度和對開採的影響;
c)詳細查明礦區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條件,確定邊界條件、礦床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方式和途徑,提出地下水對礦體的影響程度和利用地下水的建議。對「旱采」礦床要預測礦坑涌水量,並提出防止地下水湧入坑道的措施;
d)詳細查明地表水、地下水的化學成分、化學類型、含菌情況。進行地表水、地下水長期觀測,研究水位、水量、水溫及動態變化規律,相互間水力聯系,以及蒸發量、濕度、氣溫等,觀測時間不少於一個水文年;
e)對礦床疏干排水及礦坑水綜合利用的可能性做出評價,提出供水水源方向;
f)對賦存地下熱水礦區,要研究對礦床開採的影響及其利用的可能性。
4.4.4.1.2 礦區工程地質研究
a)詳細查明礦區各類岩層工程地質特徵,詳細研究岩石成分、結構特點、裂隙及岩(鹽)溶發育情況,劃分工程地質岩組;
b)詳細查明礦體頂、底板、夾層的岩性、礦物成分、水理性質、物理力學性質、固結程度、穩定性、連續性,露天開采邊坡的穩定性;
c)對「水采」可能引起的岩層地質條件和地面沉陷、塌陷、開裂做出評價,提出防止工程地質問題的措施;
d)調查老窿和生產井的分布情況,圈定采空區和開采區范圍。
4.4.4.1.3 礦區環境地質研究
a)詳細查明岩石、礦石和地下水(含熱水)中對人體有害的元素、放射性及其他有害氣體的成分、含量(強度)和地溫狀況;
b)調查研究地震、泥石流、滑坡、岩(鹽)溶、泥壟、泥柱、山洪等地質災害的分布,大斷層、新構造運動以及因開采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山崩等,研究其可能形成條件和分布范圍,預測發展趨勢,對開採的影響,提出防治建議;
c)評價礦床開采、廢水、廢渣、排鹵等對環境地質的破壞和影響。
4.4.4.1.4 礦床開采技術條件評價
確定礦區開采技術類型,對礦區開采技術條件的復雜性做出評價,對適於和需要「水采」的礦床,應按礦石類型和品級分別進行實驗室水溶性能試驗,與已知同類礦山進行開采技術方案的對比研究。對勘探新區或新的礦種應進行試采工作,提出合理開采方案的建議。
4.4.4.2 鹵水礦床
4.4.4.2.1 礦區水文地質研究
a)在研究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和礦床水文地質工作的基礎上,詳細查明與礦床有關各種淡水或低礦化水以及鹵水礦床周邊的含水層的水文地質特徵、發育程度和發布規律;
b)詳細查明鹽層頂、底板和鹽層中夾層的分布和含(隔)水性能;
c)詳細查明地表水的分布范圍和平水期、枯水期、洪水期的水位、流速、流量、水質、水深、歷年最高洪水位及其淹沒范圍;
d)鹵水簡易均衡試驗,觀測大氣降水水量、滲入量,潛鹵水不同深度的蒸發量。搜集或觀測主要氣象要素如蒸發量(特別是地表鹵水)、濕度、氣溫等,觀測時間不少於一個水文年;
e)指出供水水源方向,提出以供代排,排供結合的建議。
4.4.4.2.2 礦區工程地質研究
a)詳細查明開采范圍內岩石、鹵水層頂、底板的穩固性和連續性;
b)詳細查明礦區地形、地貌特徵和粘土分布情況,指出鹽田建設及廢鹵排放的適宜地段;評述鹽沼、濕地、風沙等不良物理地質作用對工程建設的影響;
c)調查研究岩(鹽)溶的形態、深度、充填程度和充填物質、面積、發育程度、分布范圍及規律、溶蝕條件,以及對工程的影響;
d)評述鹵水對設備、金屬和水泥材料的腐蝕、破壞作用;
e)預測可能發生的工程地質問題,提出防治措施。
4.4.4.2.3 礦區環境地質研究
a)詳細查明鹵水、岩石和地下水(含熱水)中對人體有害的元素、放射性及其有害氣體的成分、含量(強度)和地溫狀況;
b)調查研究礦區和鄰區的地震、塌陷等地質災害,指出礦山開發可能產生的環境地質問題;
c)預測采礦、老鹵排放等人為活動對環境地質的影響和范圍。
4.4.4.2.4 礦床開采技術條件評價
確定礦區開采技術條件,對礦床開采技術條件的復雜性做出評價。進行抽水試驗,評價鹵水層的富水性,圈定開采有利地段,提出合理開采建議,包括開采方法、井(渠)網布局、井(孔)結構和深度及合理降深等。預測在開采條件下,鹵水水位、水質的變化趨勢及鹵水層邊界條件的變化。
4.4.4.3 有關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研究程度、技術要求與工作方法,應按GB 12719《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范》執行。
4.4.5 綜合評價
4.4.5.1 對單獨具有工業利用價值和經濟社會效益的共生礦產,要進行綜合勘查和綜合評價,其控製程度視市場需要確定。
4.4.5.2 對固體「旱采」礦產中共、伴生的組分,要詳細研究在主礦產不同礦石類型和不同地段的礦物種類及富集情況,結合主礦產的選礦或加工進行回收試驗,並對綜合利用的可行性做出評價。
4.4.5.3 對於鹵水礦產和固體「水采」礦產分析查明共、伴生組分在鹵水、「水采」溶液、結晶、選礦、加工過程中的存在形式和富集情況,進行綜合回收試驗,並做出評價。
『貳』 岩土勘察各階段內容和要求有哪些
岩土工程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階段、初步勘察階段與詳細勘察階段.對於單體建築物如高層建築或高聳建築物,其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初步勘察階段和詳細勘察階段兩個階段.當工程規模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質條件較好時,初步勘察與詳細勘察可合並為一個勘察去完成.當建築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築地基,或基槽開挖後地質情況與原勘察資料嚴重不符而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時,尚應配合設計和施工進行補充性的地質工作或施工岩土工程勘察.各勘察階段的任務要求分述如下:
(一)可行性研究勘察階段
這一階段的工作重點是對擬建場地的穩定性和適宜性作出評價,其任務要求主要為:
(1)搜集區域地質、地形地貌、地震、礦產和附近地區的工程地質資料及當地的建築經驗.
(2)在搜集和分析已有資料的基礎上,通過踏勘,了解場地的地層、構造、岩石和土的性質、不良地質現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質條件.不良地質現象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活斷層、洪水淹沒及水流對岸邊的沖蝕等.
(3)對工程地質條件復雜,已有資料不能符合要求,但其他方面條件較好且傾向於選取的場地,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工程地質測繪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在確定建築場地時,在工程地質條件方面,宜避開下列地區或地段:
①不良地質現象發育且對場地穩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潛在威脅的;
②地基土性質嚴重不良的;
③對建築物抗震危險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對建築場地有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地下有未開採的有價值礦藏或未穩定的地下采空區.
該階段作為廠址選擇來講稱為選廠勘察階段,其主要任務是,首先在幾個可能作為廠址的場地中進行調查,從主要工程地質條件方面收集資料,並分別對各場地的建廠適宜性作出明確的結論,然後配合有關選廠的其他有關人員,從工程技術、施工條件、使用要求和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慮,綜合分析對比,最後選擇一個比較優良的廠址.
(二)初步勘察階段的任務與要求
初步勘察是在可行性勘察基礎上,根據已掌握的資料和實際需要進行工程地質測繪或調查以及勘探測試工作,為確定建築物的平面位置,主要建築物地基類型以及不良地質現象防治工程方案提供資料,對場地內建築物地段的穩定性作出岩土工程評價,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搜集可行性研究階段岩土工程勘察報告,取得建築區范圍的地形圖及有關工程性質、規模的文件.
(2)初步查明地層、構造、岩土物理力學性質、地下水埋藏條件以及凍結深度.
(3)查明場地不良地質現象的類型、規模、成因、分布、對場地穩定性的影響及其發展趨勢.
(4)對抗震設防烈度大於或等於7度的場地,應判定場地和地基的地震效應.
(三)詳細勘察階段的任務與要求
詳細勘察一般是在工程平面位置,地面整平標高,工程的性質、規模、結構特點已經確定,基礎形式和埋深已有初步方案的情況下進行的,是各勘察階段中最重要的一次勘察,且主要是最終確定地基和基礎方案,為地基和基礎設計計算提供依據.該階段應按不同建築物或建築群提出詳細的岩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所需的岩土技術參數;對建築地基應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評價,並應對基礎設計、地基處理、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等具體方案作出論證和建議,主要應進行下列工作:
(1)取得附有坐標及地形的建築物總平面布置圖,各建築物的地面整平標高,建築物的性質、規模、結構特點,可能採取的基礎形式、尺寸、預計埋置深度,對地基基礎設計的特殊要求.
(2)查明不良地質現象的成因、類型、分布范圍、發展趨勢及危害程度,並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岩土技術參數和整治方案建議.
(3)查明建築物范圍各層岩土的類別、結構、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計算和評價地基的穩定性和承載力.
(4)對需進行沉降計算的建築物,提供地基變形計算參數,預測建築物的沉降、差異沉降或整體傾斜.
(5)對抗震設防烈度大於或等於6度的場地,應劃分場地土類型和場地類別;對抗震設防烈度大於或等於7度的場地,尚應分析預測地震效應,判定飽和砂土或飽和粉土的地震液化,並應計算液化指數.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當基坑降水設計時尚應查明水位變化幅度與規律,提供地層的滲透性.
(7)判定環境水和土對建築材料和金屬的腐蝕性.
(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築物施工和使用期間可能產生的變化及其對工程的影響,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議.
(9)對深基坑開挖尚應提供穩定計算和支護設計所需的岩土技術參數;論證和評價基坑開挖、降水等對鄰近工程的影響.
(10)提供樁基設計所需的岩土技術參數,並確定單樁承載力;提出樁的類型、長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議.
『叄』 工程地質勘察階段
工程地質勘察階段terra reconnaissance stage
勘察階段劃分partition of reconnaissance stage
規劃階段 Plan stage
初步設計 primary design
技術設計 technical design
施工設計與專施工 construct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岩土工程勘屬察earth-work reconnaissance
可行性研究勘察 feasibility reconnaissance
初步勘察 primary reconnaissance
詳細勘察 particular reconnaissance
施工勘察 construct reconnaissance
『肆』 岩石工程勘查主要分為哪幾個階段
四個階段。
1、可行性勘察(選址用)。
2、初步勘察(初設用)。
3、詳細勘察(施工圖設計用)。
4、施工勘察(地層條件復雜的情況下,有針對性的對某個問題進行勘察)。
(4)地質勘探的階段有哪些擴展閱讀:
高層建築工程地質勘察要點為:
1、勘探孔布置見附圖,勘探單位可根據現場情況適當調整,但應滿足:控制性孔占勘察孔總數約1/3,取土樣試樣和進行原位測試的勘察孔在平面上均勻分布,其數量占勘探孔總數為1/3~1/2。
2、鑽孔深度:因沒有提供初勘報告,一般勘察孔的深度,由勘察單位根據當地土層情況按《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和《高層建築岩石工程勘察規程JGJ 72—2004》定,控制孔深度宜到滿足沉降計算要求。如預定的孔深未見良好持力層時,鑽孔應加深,直至進入良好持力層。查明基岩面起伏狀況,鑽孔進入持力層深度不小於5m。
3、應判定各土層的成因時代,對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作出評價;提供場地土類別及場地地震效應評價。
4、查明各土層的類別、厚度、坡度、土性參數。並對地基土的穩定性和承載能力作出評價。提供各土層的一般物理力學指標、抗剪(固結快剪、快剪)強度指標等設計要素。提供樁基設計所需的岩土參數,要求提供樁側極限摩阻力標准值、樁端極限阻力標准值並推薦指標,建議樁的類型、長度及施工方法,提供樁的垂直極限承載力設計推薦值。
5、提供地基土的變形參數,建議基礎的合理形式並估算相應的沉降值。
6、提供基坑開挖所需岩土技術參數。
7、鑽孔取樣間距一般為1.0m,當土層變化大時,應加取土樣或連續取樣。
8、查明淺層地質的小螺孔間距及孔深根據當地土層情況,由勘察單位自定,若遇地質不良(軟土及液化砂土、溶洞等)或場地土層復雜(岩層起伏)時應適當增加布孔數量或孔深。
『伍』 工程地質勘察的階段
按工程建設的階段,工程地質勘察一般分為規劃選點至選址的工程地質勘察、初步設計工程地質勘察和施工圖設計工程地質勘察。
『陸』 什麼階段進行地質勘察
本人就是做勘察的,現在在勘察研院上班。
按工程建設的階段,工程地質勘察一般分為:版
1、規劃選點至選址的權工程地質勘察;
2、初步設計工程地質勘察;
3、施工圖設計工程地質勘察。
為了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據及參數。針對你提出的問題,那麼上述階段都需要進行工程勘察。
還有什麼需要進一步聯系!466700398
『柒』 常用的工程地質勘察方法有哪些它分幾個階段
工程地質勘察是為查明影響工程建築物的地質因素而進行的地質調查研究工作。內所需勘察的容地質因素包括地質結構或地質構造:地貌、水文地質條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學性質,自然(物理)地質現象和天然建築材料等。這些通常稱為工程地質條件。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後,需根據設計建築物的結構和運行特點,預測工程建築物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質作用)的方式、特點和規模,並作出正確的評價,為確定保證建築物穩定與正常使用的防護措施提供依據。 一般包括兩大部分:文字和圖表。文字部分有工程概況,勘察目的、任務,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依據的規范標准,工程地質、水文條件,岩土特徵及參數,場地地震效應等,最後對地基作出一個綜合的評價,提承載力等。圖表部分包括平面圖,剖面圖,鑽孔柱狀圖,土工試驗成果表,物理力學指標統計表,分層土工試驗報告表等。
『捌』 為什麼要進行工程地質勘察詳細勘察階段包括哪些內容
工程地質勘察是為查明影響工程建築物的地質因素而進行的地質調查研究版工作。所需權勘察的地質因素包括地質結構或地質構造:地貌、水文地質條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學性質,自然(物理)地質現象和天然建築材料等。這些通常稱為工程地質條件。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後,需根據設計建築物的結構和運行特點,預測工程建築物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質作用)的方式、特點和規模,並作出正確的評價,為確定保證建築物穩定與正常使用的防護措施提供依據。
一般包括兩大部分:文字和圖表。文字部分有工程概況,勘察目的、任務,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依據的規范標准,工程地質、水文條件,岩土特徵及參數,場地地震效應等,最後對地基作出一個綜合的評價,提承載力等。圖表部分包括平面圖,剖面圖,鑽孔柱狀圖,土工試驗成果表,物理力學指標統計表,分層土工試驗報告表等。
『玖』 地質勘探分幾個階段
中國固體礦產勘查總則規定:分為預查、普查、詳查、勘探。
目前一般做到詳查就可以辦理各種手續。勘探由礦山企業自己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