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作用的概念及類型分別有哪些
① 地質作用的分類
1、物理地質作用:
(1)內力地質作用:
內力地質作用的動力來自地球本身,並主要發生在地球內部,按其作用方式可分為地殼運動、岩漿作用、變質作用和地震作用四種。
地殼運動按其運動方向可以分為水平運動和垂直運動兩種形式。
水平方向的運動常使岩層受到擠壓產生褶皺,或使岩層拉張而破裂。垂直方向的構造運動會使地殼發生上升或下降,青藏高原數百萬年以來的隆升是垂直運動的表現。
(2)外力地質作用
外力地質作用主要由太陽熱輻射引起,主要發生在地殼的表層。一般按下面的程序進行:風化一剝蝕一搬運一沉積一固結成岩。主要包括風化作用、剝蝕作用、搬運作用、沉積作用和固結成岩作用等作用方式。
2、工程地質作用——人為地質作用:
工程地質作用或人為地質作用是指人類活動引起的地質效應。例如,采礦特別是露天開采穆動大量岩體會引起地表變形、崩塌和滑坡;人類在開採石油、天然氣和地下水時因岩土層疏干排水會造成地面沉降;特別是興建水利工程,會造成土地淹沒、鹽漬化、沼澤化或是庫岸滑坡、水庫地震。
(1)地質作用的概念及類型分別有哪些擴展閱讀
產生地質作用的能量主要是內能和外能,內能是來源於地球本身的能源系統,主要有地內熱能、重力能、地球旋轉能、化學能和結晶能;外能則是指來源於地球以外的能源,主要有太陽輻射熱、位能、潮汐能和生物能等。
①放射性熱能是地球內部的放射性元素蛻變而產生的。
②重力分異產生的熱能是地球物質在地心引力作用下按不同比重發生分異的過程中,釋放出的位能轉化成的熱能。
③沖擊、壓縮產生的熱能是地球在由星際物質聚積而成的過程中,微星體以高速沖擊地球時巨大動能轉變而來的。
另外原始地球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壓縮,體積逐漸收縮而產生壓縮熱。此外,地球內部物質發生化學變化,結晶時會釋放熱,構造運動的機械能也可以轉為熱能。
據計算,地內每年產生的熱總量與經地表每年散失的總熱量相抵後還有剩餘,這部分剩餘熱能便是岩漿活動和變質作用的主要能量來源。
② 地質作用包括哪些
地質作用的自然力是地質營力。力是能的表現,按照能的來源不同,地質作用可分版為外力作用和內權力作用.
1,外力作用按照方式不同分為風化作用,包括物理作用、化學作用和生物作用。剝蝕作用,包括機械風化作用,化學風化作用,搬運作用,包括機械搬運和化學搬運作用兩類.沉積作用,包括機械,化學,生物三類.
2,內力作用,
它們既發生於地表,也發生於地球內部。有的強烈急促,如地震;有的微弱緩慢,如風化作用。地球的地表現狀是地質作用對地球表面長期改造的結果。
③ 地質項目的概念及其分類
一、地質項目概念
地質項目是指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在一定的地區范圍內(成礦區帶),以礦產地和工作地區客觀地質體為研究對象,根據有關規程、規范、規定或合同,獨立編寫地質設計,採用各種勘探手段進行野外地質作業,完成既定的地質勘查任務,並提交地質調查或勘查報告的地質勘查項目。
構成一個地質項目,必須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
(1)以客觀地質體為對象,有明確的地質任務。地質勘查活動是以地質找礦或研究為目的,其活動過程是利用一定的勞動手段作用於客觀地質體,查明地下地質情況,探明礦產儲量,為國家或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所需的地質資料。
(2)獨立編寫地質設計。就地質勘查活動而言,完成一個地質項目的周期較長,採用的工作手段較多,為保證項目最終達到預期目的,工作之前首先必須編制地質設計。地質設計有總體設計,也有分階段設計。地質設計是地質勘查工作活動的行動綱領,也是使地質勘查投資取得最佳效果的保證。
(3)進行野外施工。野外施工是地質勘查活動,也是地質勘查投資目的的實現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動用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動用一定數量的工程,使用一定的技術方法,了解地下地質情況。
(4)提交地質報告。地質報告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總結性文件,也是地質勘查投資的最終成果,地質勘查活動中所查明的各種地質情況,最終反映在地質報告中。因此,無論投資主體是國家還是企業,每一個地質項目的結束,都應向業主提交相應的地質報告。
二、地質項目分類
(1)地質項目按其投資主體劃分及資金來源劃分為財政預算資金項目、社會資金項目、自籌資金項目。
① 財政預算資金項目包括中央預算資金項目、地方預算資金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及其他專項資金項目。
中央預算資金項目是指由中央預算內地質勘探費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地方預算資金項目是指由地方財政預算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是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使用收繳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是指由國土資源大調查專項資金安排的勘查項目;
其他專項資金項目,是指由中央或省級其他資金安排的專項資金項目,如整裝勘查項目、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② 社會資金項目是指國家預算項目外,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出資,成果由出資人享有的勘查項目。
③ 自籌資金項目,是指由地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包括自有資金和銀行借款作為資金來源的勘查項目。
(2)地質項目按其成果性質劃分為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商業性項目。
① 基礎性項目是指為提高國家基礎性地質調查研究程度而由國家出資開展的區域地質調查、區域水文地質調查、區域工程地質調查、區域環境地質調查、區域地球化學調查、區域地球物理調查、航空遙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等國土資源綜合調查評價項目,及與其相應的科學研究項目。
② 公益性項目是指為保證社會公眾利益,減少地質找礦風險,改善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投資環境而由國家出資開展的礦產資源調查及資源遠景評價、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地質環境的檢測評價、地質災害勘查、檢測、預報和防止及其相應的科學研究項目。
③ 戰略性項目是指保證和實現國家有關戰略決策的科學性、可靠性而由國家或企業(集團)出資開展的影響國民經濟全局或長遠發展戰略布局所需的地質勘查項目,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所需的前期地質勘查項目,以及國家批准安排的專項地質勘查項目等。
④ 商業性項目是指以地質成果轉讓或開發為目的的由企業、社會個人出資開展的地質勘查項目。
(3)地質項目按專業性質劃分固體礦產地質勘查項目、石油地質勘查項目、海洋地質調查項目、水文環境工程地質勘查項目、區域地質調查項目、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項目、航空遙感地質項目、地質科學研究項目、成礦遠景區劃及資源總量預測項目。
① 固體礦產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以查明固體礦產資源情況為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
② 石油(氣)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陸地特定地區以尋找石油、天然氣(含煤層氣、頁岩氣)為主要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
③ 海洋地質調查(含海洋石油)項目,是指在預定海域,以查明海底礦產資源為主要目的的綜合地質調查及海洋公測很難過地質調查項目。
④ 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以查明地下水情況及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條件的調查及勘查項目。
按其項目性質又分為:
a.水文地質項目,是指以查明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現狀,提出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方案,查明專門水文地質問題及區域水文地質條件為目的的水文地質項目。
b.工程地質項目,是指為滿足建築工程需要而進行的以查明區域工程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地質工作項目。
c.環境地質項目,是指以查明環境地質問題和區域性環境地質條件為目的的地質工作項目。
d.水文、工程、環境地質綜合勘查項目,是指為綜合查明水文、工程及環境地質問題及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條件為目的的綜合地質工作項目。
按服務對象又分為:
a.城市地質項目,是指為城市建設與規劃服務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設計、勘查、評價、論證的項目。包括:城市區域水文地質與水資源勘查;城市建築所進行的區域性與專項工程地質問題的勘查;城市環境地質調查及專門性環境地質問題的勘查;城市水文、工程及環境地質綜合評價等。
b.國土開發整治區地質項目,是為國土資源的開發與合理利用及進行區域性構築物(如水壩、鐵路、橋梁、公路等)建築而進行的水文、工程、環境地質的綜合勘查、評價、論證等工作的地質項目。
c.農牧業地質項目,是為農牧業供水、解決人畜用水,進行旱澇、鹽鹼地綜合治理,修築農田水利工程等問題進行的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及調查項目。
d.廠礦企業地質項目,是為已建、新建、擴建的廠礦企業進行工程前的水文、工程地質可行性研究的地質工作項目。
e.其他地質項目。屬於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而不包括在以上四項內的地質工作項目。
⑤區域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在選定地區內充分研究和運用已有資料基礎上按規定比例尺進行系統區域地質填圖及找礦,綜合研究區域地質構造、地層、岩石基本特徵與礦產的關系,初步查明區域內礦產分布規律、圈出劈叉遠景區,支出找礦方向的綜合地質調查工作項目。按填土的比例尺分為大比例尺(1∶5萬)、中比例尺(1∶20萬)、小比例尺(1∶50萬、1∶100萬)。
⑥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項目,簡稱物化探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採用地球物理和化學勘查方法,探測區域地質構造,提供找礦異常區的地質項目。按類別可分為:區域物探、區域化探項目、地面(井中)物(化)探項目、海洋物(化)探項目。
⑦航空遙感地質調查項目,是指在大氣層下利用飛機、氣球、衛星等作為感測平台,運載各類要趕一起,研究地質體和地質現象的地質項目。按研究內容可分為:地質制圖項目,地質構造研究項目,礦產普查項目,水文地質調查項目,工程地質和災害地質調查項目,地震地質研究項目,環境地質和城市地質綜合調查項目,石油及天然氣地質研究項目。
⑧地質科學研究項目,是指按照預定的地質科研課題進行的地質研究項目。
⑨成礦遠景區劃及資源總量預測項目,是指按照地區或成礦區(帶)編製成礦遠景區劃及進行資源總量預測的工作項目。
(4)地質項目按其工作階段劃分為基礎地質項目、普查地質項目、詳查地質項目、勘探地質項目:
① 基礎地質項目,是指對某一區域內的礦物、岩石、地層、構造及其發展歷史等基本地質條件所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並構成地質項目條件的地質項目。
② 普查地質項目,簡稱普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以後以尋找礦產為目的,查明有無進一步工作價值的初步評價工作的地質項目。
③ 詳查地質項目,簡稱詳查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的基礎地質工作或普查地質工作基礎上,對某一(或伴生、共生)礦種按有關規范進行的詳細評價工作的地質項目。
④ 勘探地質項目,簡稱勘探項目,是指在特定地區在詳查工作基礎上,對某一(或伴生、共生)礦種按照有關規范進行的勘探工作的地質項目。
(5)地質勘查項目按其重要程度和管理許可權劃分一類、二類、三類項目。
一類項目主要為基礎性勘查項目及具有較好資源遠景的戰略性勘查項目,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確定與管理。
二類項目主要為戰略性勘查項目及公益性勘查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省(區、直轄市)中長期規劃確定與管理。
三類項目是指一、二類項目之外,由各地質勘查主管部門及地勘單位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確定和管理的勘查項目。
④ 地質作用的類型有哪些啊
1、內力地質作用:內力地質作用的動力來自地球本身,並主要發生在地球內部。是由地球內動力所引起的地殼岩石發生變形、變位(如彎曲、錯斷等)的機械運動。
2、外力地質作用:外力地質作用主要由太陽熱輻射引起,主要發生在地殼的表層。一般按下面的程序進行:風化一剝蝕一搬運一沉積一固結成岩。
3、人為地質作用:例如,采礦特別是露天開采穆動大量岩體會引起地表變形、崩塌和滑坡;人類在開採石油、天然氣和地下水時因岩土層疏干排水會造成地面沉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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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作用可能產生的災害:
1、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2、崩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3、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4、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地質作用
⑤ 地質分類有哪些地質分為什麼類型
(1)標准地質剖面:如中國最古老的岩石——遼寧鞍山白家墳花崗岩;天津薊縣中、上元古界地層剖面等。
(2)著名古生物化石遺址:如北京周口店北京猿人遺址;世界奇觀——河南西峽恐龍蛋化石等。
(3)地質構造形跡:如西藏雅魯藏布江縫合帶;河南嵩山前寒武紀地層及三個整合遺跡等。
(4)典型地質與地貌景觀:如安徽黃山奇峰;澎湖列島的地形景觀等。
(5)特大型礦床:如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礦床——內蒙古白雲鄂博;中國稀有金屬和寶石明珠——新疆阿爾泰偉晶岩;黑龍江大慶油田等。
(6)地質災害遺跡:如遼寧大連金石灘震旦系——寒武系地層中的地震遺跡;河北唐山地震遺跡;雲南東川市泥石流及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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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的研究對象:
1、礦物和岩石
在地球的化學成分中,鐵的含量最高(35%),其他元素依次為氧(30%)、硅(15%)、鎂(13%)等。如果按地殼中所含元素計算,氧最多(46%),其他依次為硅(28%)、鋁(8%)、鐵(6%)、鎂(4%)等。這些元素多形成化合物,少量為單質,它們的天然存在形式即為礦物。
2、地層和古生物
地層是以成層的岩石為主體,隨時間推移而在地表低凹處形成的構造,是地質歷史的重要紀錄。狹義的地層專指已固結的成層的岩石,有時也包括尚未固結成岩的鬆散沉積物。
3、地質構造和地質作用
地球表層的岩層和岩體,在形成過程及形成以後,都會受到各種地質作用力的影響,有的大體上保持了形成時的原始狀態,有的則產生了形變。它們具有復雜的空間組合形態,即各種地質構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地質
⑥ 地質作用的概念
地球的形成至今已有46億年的歷史,在如此漫長的地球歷史中,其內部結構、構造、物質成分和地表形態一直在不斷地變化著。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地球,只是它全部運動和變化過程中的一個片段。
現今的地球表面,在太陽輻射、空氣、地面流水、地下水、冰川、風、湖泊、海洋等自然營力的作用下,高處不斷地被削低,低處正在逐漸地被填高。最直觀的證據是:僅我國每年都要發生數萬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由山體向下運動的地質災害;黃河的水總是黃的,就是因為它攜帶了大量的泥沙並填入海洋。洞庭湖兩千年前是我國第一大湖(古稱雲夢大澤),面積4萬多平方千米,但由於河流帶來泥沙的淤積,現在的面積已縮小為4千多平方千米。另一類自然營力是地球內部應力釋放(構造運動)、物質遷移(岩漿作用)形成地震、火山。地震產生山崩地裂海嘯,火山噴出大量的火山碎屑物和熔岩,不但給人類帶來巨大的災難,同時還改變了地表形態和地球內部特徵。所有這些變化都是地球內、外部各圈層的物質運動和相互作用的結果。地質學把自然營力引起岩石圈的物質組成、內部結構、構造和地表形態等不斷運動、變化和發展的作用稱為地質作用。把引起這些變化的各種自然營力稱為地質營力。
地質作用所產生的現象稱為地質現象,是地質作用的客觀物質記錄。如流水地質作用產生的峽谷、沖積平原、階地;構造運動產生的岩石變形、變位等地質現象。我們看不到過去幾十億年中發生的地質作用,但可以通過保留在岩石中的各種地質現象,反演地質作用的過程,分析地球演化歷史。
⑦ 什麼是地質作用
地質作用,抄是指由於受到某種能量(外力、內力)的作用,從而引起地殼組成物質、地殼構造、地表形態等不斷的變化和形成的作用。
由自然動力引起使地殼組成物質,地殼構造,地表形態等不斷的變化和形成的作用,通稱地質作用。地質學界把自然界引起這些變化的各種作用稱為地質作用。地質作用主要分為構造運動、岩漿活動、地震作用、變質作用、風化作用、斜坡重力作用、剝蝕作用、搬運作用、沉積作用和固結成岩作用等。
⑧ 地質作用的類型
地質作用可根據能量來源和發生部位分為表層地質作用(surface process)和內部地質作用(interal process)兩大類。
(一)表層地質作用
表層地質作用是指主要由地球外部的能源引起的、發生在地球表層的地質作用(又稱外動力地質作用或外力地質作用)。
主要來自地球以外的太陽輻射能和日月引力能等促使了地球外部圈層——大氣圈、水圈、生物圈的運動與循環,使它們成為改造地殼表面或表層的直接動力(即地質營力)。同時,在地球外部圈層的運動過程中,地球內部的重力能與旋轉能等也起著重要作用。
地質營力總是通過一定的介質來起作用的。表層地質作用的地質營力按介質的物理狀態(液、固、氣)分為三種情況:介質為液態(即水)的營力主要有地面流水、地下水、湖泊和海洋;介質為固態的營力主要有冰川;介質為氣態的營力主要為大氣和風。所以,由這些營力在表層產生的作用分別稱為地面流水的地質作用、地下水的地質作用、海洋的地質作用、湖泊的地質作用、冰川的地質作用及風的地質作用等。
雖然表層地質作用的營力有多種類型,介質條件差異甚大,地質作用的特點也各不相同,但每種營力一般都按照風化作用、剝蝕作用、搬運作用、沉積作用和成岩作用這樣的過程進行。這幾種作用既代表了表層地質作用的序列,也是表層地質作用的主要類型。
風化作用是指在地表或近地表環境下,由於氣溫、大氣、水及生物等因素作用,使地殼或岩石圈的岩石、礦物在原地遭受分解和破壞的地質作用。風化作用使地表岩石變得松軟,為剝蝕作用創造條件,是表層作用的前導。
剝蝕作用是指各種地質營力(如風、水、冰川等)在其運動過程中對地表岩石產生破壞並將破壞物剝離原地的作用。剝蝕作用不斷破壞和剝離地表物質,使地表形態發生改變,形成新的地形。剝蝕作用按方式可分為機械剝蝕作用、化學剝蝕作用和生物剝蝕作用。按地質營力類型又可分為地面流水、地下水、海洋、湖泊、冰川及風的剝蝕作用等。
搬運作用是指經風化作用、剝蝕作用剝離下來的產物,隨運動介質從一地搬運到另一地的作用。搬運作用與剝蝕作用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物質剝離原地的同時也是其進入搬運狀態的時刻。搬運作用有機械、化學和生物搬運三種方式。不同營力(地面流水、地下水、海洋、冰川、風等)搬運作用的方式、特點也不盡相同,搬運作用是一種中間過程。
沉積作用是指各種營力搬運的物質,在介質動能減小或物化條件發生改變以及生物作用下,在新的場所堆積下來的作用。沉積作用的場所通常是能使介質動能減小或物化條件變化的地方,如山坡腳、沖溝口、河口區、海洋、湖泊等。沉積作用也具有機械、化學和生物沉積作用三種方式。按營力又可分為地面流水、地下水、海洋、湖泊、冰川和風的沉積作用。
成岩作用是指使鬆散沉積物固結形成沉積岩的作用。經沉積作用形成的沉積物,在適當的條件下(如埋藏一定的深度),在膠結、壓實和重結晶的作用下,它們就可固結成岩石。
表層地質作用的類型可歸納為表4-3。
表4-3 表層地質作用的類型
(二)內部地質作用
內部地質作用是指主要由地球內部能源引起的地質作用(又稱內動力地質作用或內力地質作用)。內部地質作用一般起源和發生於地球內部,但常常可以影響到地球表層,如火山作用、構造運動等。
內部地質作用主要包括岩漿作用、變質作用和構造運動。
岩漿作用是指在岩漿的形成、運動直到冷凝、結晶成岩石的過程中,岩漿本身及其對圍岩所產生的一系列變化。岩漿是地下深處主要由硅酸鹽組成的高溫熔融體,並在巨大的壓力驅使下向地殼的薄弱地帶運移,在其運移過程中,由於物理、化學條件的變化,除岩漿自身發生變化外,還對圍岩產生機械擠壓和使圍岩的物質成分和物理性狀發生改變。從岩漿侵入到圍岩(未噴出地表)並冷凝結晶形成岩石的全過程,稱侵入作用,形成的岩石稱侵入岩。當岩漿噴出地表,在地表的條件下冷凝形成岩石並使地表形態發生變化的過程稱火山作用(噴出作用),形成的岩石稱火山岩(噴出岩)。
變質作用是指在地下特定的地質環境中,由於物理、化學條件的改變,使原來的岩石(包括沉積岩、岩漿岩及變質岩)基本上在固體狀態下發生物質成分與結構、構造變化,從而形成新的岩石的地質作用。新形成的岩石稱變質岩。變質作用通常是在地表以下較高的溫度和壓力條件下進行的,並且常常有化學活動性流體參加作用。
構造運動是指主要由地球內部能源引起的地殼或岩石圈物質的機械運動。常以岩石變形、變位、地表形態的變化等形式表現出來。按物質的運動方向可分為水平運動和垂直運動。水平運動是指組成地殼的物質發生沿地球切線方向的運動。水平運動主要引起地殼的拉張、擠壓、平移或旋轉等,有時可使岩石發生強烈變形和變位,形成高大的褶皺山系。垂直運動是指地殼物質沿地球半徑方向作上升和下降的運動。它可以造成地表地勢高差的改變,引起海陸變遷等。岩石圈的大規模構造運動常常表現為岩石圈的一些大型板塊的相互作用與相對運動。地震是構造運動的一種表現形式,是地殼的一種快速運動。當地表下的岩石受力產生變形,在變形過程中,機械能不斷地累積,當積累到一定限度時(岩石的破裂極限),岩石就會發生破裂,在破裂的同時,大量的機械能就會釋放出來,地殼受到猛烈沖擊而發生震動,從而產生地震。
內部地質作用的類型可歸納為表4-4。
表4-4 內部地質作用的類型
⑨ 什麼是地質作用,地質作用分為哪兩類
引起地殼及其表面形態不斷發生變化的作用,就是地質作用。
地質作用按照能量來專源可以分屬為內力作用和外力作用。內力作用的能量來自地球本身,主要是地球內部的熱能,它表現為地殼運動、岩漿活動、變質作用等。外力作用的能量來自地球以外,主要是太陽能。外力作用表現為風化作用、侵蝕作用、搬運作用、沉積作用和固結成岩作用。地表形態就是在內外力相互作用下不斷發展、變化著。
地質作用有些進行得很迅速,很激烈,例如地震、火山爆發、山崩、泥石流等,可以在瞬間發生,使地面產生劇變,並往往造成自然災害。有些則進行得十分緩慢,不易被人們察覺,但年長日久,卻會使地表形態發生顯著的變化。